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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同

時間:2021-02-27 08:25:29 買賣合同 我要投稿

【必備】買賣合同匯總10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買賣合同10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必備】買賣合同匯總10篇

買賣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原則的基礎上,同意就轉讓公墓事項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轉讓的公墓現狀及范圍

  甲方在 公墓整片排(包括尚未出售墓穴 孔);配套設施包括管理房、廚房、廁所、桌椅、辦公用品、音響設備、現有剩余石材、用水用電、公路、通道、風景樹、水潭、魚池、平地、綠化地、墓地空地等等,自愿將該公墓及一切配套財產轉讓給乙方建設、經營、管理、維護。

  二、轉讓價格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轉讓價格為人民幣 元整。小寫 元整。

  三、轉讓方式

  甲方同意將該公墓(包括本合同第一條內容)及其建設、經營、管理、維護的全部權利轉讓給乙方。

  四、付款方式、時間

  乙方應在甲方向乙方辦結一切交接手續后一日內付給甲方人民幣 元;余款 元在乙方經營管理 個月內確認甲方無違約后付清。

  五、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應將與經營該公墓有關的一切證照、批文、合同、協議、文件等一整套材料在本合同簽訂后一日內交付給乙方;任何需要變更的事項(包括與 人民政府、市民政局等的有關系變更事項等等),甲方應辦理并及時與乙方辦理交接手續。日后需要甲方配合的事項,甲方仍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

  2、甲方保證現有該山坵灣公墓不存在權屬爭議,建墓各項用地已經理賠清楚。若出現山坵灣自然村或溪坪尾自然或七蒲村村民的干涉,由甲方負責理清,不累及乙方;若出現洋頭自然村村民的干涉,由乙方負責理清,不累及甲方。

  3、本轉讓前所形成的債務歸甲方承擔,因違法違規經營遭受處罰的由甲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本轉讓后所形成的債務由乙方承擔,因違法違規經營遭受處罰的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4、甲方確認現有公墓尚余孔墓穴未出售。若實際狀況與此有誤差,則按以下原則處理;若實際尚未出售墓穴多于 孔,乙方應按每孔 元補充支付給甲方;若實際尚未出售墓穴少于 孔,甲方則應按每孔元支付給乙方。該多還少補款項可在往來款中直接支付或扣收,也可另行支付。

  5、本合同簽訂后對該公墓各個墓穴每年應收取的管理維護費由乙方負責收取歸乙方所有。

  6、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一日內與乙方辦理交接事項并離場;乙方隨即進駐,一切經營收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分享。

  六、甲、乙雙方應誠實守信,嚴守商業秘密,甲、乙雙方應完全、全面履行合同忠實履行己方各項應盡義務,不得擅自終止履行合同。

  七、違約責任。甲、乙雙方若有違約,違約方應支付給守約方轉讓款的30%違約金及賠償損失。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若有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2

  本合同由以下雙方當事人訂立: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雙方本著友好、平等、互利、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購買二手機械等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委托內容

  第一條 乙方從甲方處購買________ 壓路機壹臺,總價_______元整。

  甲方收到乙方定金 元整后甲方負責調試整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剩余貨款_______元整付清后方可提車,如違約乙方所交定金不予退回。

  第二條 此車屬二手車,無三包服務,甲方可提供技術咨詢。

  第三條 甲方提供的_______壓路機配置為_______發動機,發動機號:_______,出廠編號: _______

  第四條 乙方付清全部購車款后才具有該設備的所有權。 若有異議,甲乙雙方應先協商,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調解。

  二、違約責任

  1.合同簽訂后如甲方終止合同,則定金不再退還,歸乙方所有。

  2.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合同費用或不能按合同規定期限履行其義務,導致的工期延誤,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3.除不可抗力原因外,若乙方因自身原因導致違約,退還總制作費的千分之一。

  4.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或者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遲延履行本合同的,應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相應的證明。

  5.雙方當事人對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履行、效力等發生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本合同簽訂后,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對本合同有關條款進行變更或者補充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上述文件一經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聯系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買賣合同 篇3

  甲方(賣方): 身份證:

  乙方(買方): 身份證:

  一、甲乙雙方所確認買賣漁船為 號。其船舶所具備條件如下:

  1、船舶登記所有人為 ;所占股權為 %

  2、買賣標的物漁船為干凈船。甲方確保所賣出的漁船沒有被司法部門查封和扣押;沒有被相關部門和單位個人抵押;沒有用本漁船進行擔保;沒有第三人對本船提出船舶優先權的訴求保全

  3、隨船的有效證書有:漁船所有權登記證書( );船舶國籍登記證書( );船舶檢驗證書( );船舶捕撈許可證書( );船舶捕撈輔助許可證書( )。

  4、船舶實際特征:船舶主要參數 船長 ; 型寬 ;型深 ; 船質 ; 主機型號 ; 主機功率 。造船地點 : 下水時間:

  二、甲乙雙方協商買賣漁船成交為人民幣 ; 付款約定:

  合同簽訂后及時付給 人民幣,剩余款按如下預訂給付

  三、買賣漁船成交后,乙方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過戶轉籍,甲方有義務配合。

  四、買賣漁船交船時間地點;

  1、交船時間:

  2、交船地點:

  五、本漁船買賣行為和約定合同是甲乙雙方在自愿基礎上的民事行為和民事合同,受合同法的制約。

  六、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如有爭議,可向制定法院:大連海事法院。

  七、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留存一份(已備所有權變更登記用)復印件無效。

  甲方:

  乙方:

買賣合同 篇4

  買賣合同質量糾紛是因買賣合同質量產生爭議而提起的訴訟,即買受人認為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而提起的訴訟,在此種訴訟中,原告一方當事人即為合同的買受人一方;而被告則為合同的出賣人一方。

  (一)買賣合同標的物質量標準的確定規范

  質量是指產品的優劣程度。在買賣合同中,出賣人交付標的物的優劣直接影響買受人能否實現其訂立合同的目的。買賣合同質量糾紛是司法實務中出現較多的糾紛類型。根據《合同法》第153條的規定,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質量要求交付標的物,出賣人提供有關標的物質量說明的,交付標的物應當符合該說明的質量要求,這是出賣人在買賣合同擔負的主要義務之一,在法學理論中表述為出賣人的質量瑕疵擔保義務。

  在司法實踐中,應當依以下原則確定判斷買賣合同標的物是否合格的標準:

  1.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標的物的質量標準,只要該約定不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行性規定,即可以按當事人約定的標準判斷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是否符合要求。

  2.當事人對合同標的物的質量標準未作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合同法》第61條的規定,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可以按照買賣合同的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3.當事人就有關標的物的質量標準未作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合同法》第61條的規定仍然不能確定的,則依《合同法》第62條第1項的規定,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這也是與《民法通則》以及以往的合同法律規定相一致的。但是,我國《合同法》對標的物的質量標準的規定與其他國家是不完全相同的,在其他國家法律規定中一般是要求合同標的物應當符合通常使用目的和其他特定目的來確定的。而我國《合同法》則是首先要求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如果沒有這些標準時,才按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這里的“通常標準”應與國際公約以及國外法律作相同的解釋,即符合中等品質的要求。

  4.出賣人的說明構成對標的物的明示保證。說明是指出賣人向買受人所作的關于標的物的構造、性能、特征、功用和注意事項等方面的陳述。出賣人在出賣標的物時,往往會通過產品介紹、產品說明書等書面形式或者口頭形式對標的物的品質進行說明,如果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但出賣人提供了有關標的物的質量說明的,該說明即構成出賣人對標的物品質的明示擔保,如果實際交付的標的物與該說明不符,即屬于交付標的物的質量不符合要求。

  (二)標的物質量瑕疵的表現及認定

  所謂質量瑕疵,又稱品質瑕疵、物的瑕疵,是指出賣人所交付的標的物存在質量不符合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標準,或者法律規定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通常標準和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的情況。質量瑕疵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標的物的外觀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標準或者依法確定的標準,即標的物的表面瑕疵,通常是指標的物的外觀、品種、型號、規格、花色等方面的瑕疵,對于表面瑕疵,買受人一般情況下無須通過特殊的檢驗就可以發現。

  2.標的物的內在瑕疵,即標的物的內在質量不符合要求。對于標的物的內在瑕疵,則一般情況下需要通過檢驗或者使用才能夠發現。

  3.標的物的包裝瑕疵,即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的包裝不符合約定或者法律規定,《合同法》第156條規定,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包裝方式交付標的物;對包裝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合同法》第61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裝,沒有通用方式的,應當采取足以保護標的物的包裝方式。對于“足以保護標的物”的推定,應當理解為出賣人須以使用標的物損耗最小、安全、實用的方式包裝標的物,具體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判斷:首先是包裝是否牢固;其次是包裝是否符合運輸的要求,特別是不同運輸工具的特定要求;再次是包裝標志是否符合通用要求等。

  (三)質量異議的認定標準

  質量異議,又稱質量瑕疵通知義務,是指買受人認為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存在質量瑕疵時,必須在一定期限內向出賣人發出通知,否則視為標的物質量合格。該通知即為質量異議,該一定期限即為質量異議期限。因此,買受人是否在質量異議期內向出賣人為質量異議的通知,直接影響到買受人所提起的買賣合同質量糾紛案件的審理。質量異議既是買受人的權利,也是買受人的法定義務。根據《合同法》第157條、第158條的規定,我國《合同法》確立的質量異議制度包括兩項內容:

  1.買受人對標的物質量的檢驗義務。《合同法》第157條規定,買受人收到標的物應當在約定的檢驗期內檢驗,沒有約定檢驗期間的,應當及時檢驗。

  在買賣合同中,只有買受人對標的物進行檢驗之后,才能確定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是否符合要求,以決定出賣人是否違反了質量瑕疵擔保義務。因此,各國法律基本上都將買受人對標的物的檢驗規定為買受人的一項義務。

  關于對合同標的物質量的檢驗,實踐中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①關于驗貨人,買受人應當檢驗標的物,但并不意味著驗貨人必然就是買受人,除買受人及其代理人自行驗貨以外,實踐中還存在由買賣雙方共同驗貨,以及由買賣雙方指定有關質量檢驗機構進行驗貨的情形。

  ②關于檢驗方法,對標的物質量的檢驗方法,可以由買賣雙方在合同中進行約定,也可以不在合同中約定而由檢驗人以通常的方式進行檢驗。

  ③關于檢驗時間,這是《合同法》規定的買受人檢驗義務的主要內容之一。而檢驗時間包含著驗貨開始的時間以及驗貨延續的時間兩個方面,驗貨開始的時間一般是在標的物交付之時,由此,檢驗標的物的開始時間一般有:出廠時驗貨、裝運前驗貨、裝運時驗貨、卸貨時驗貨、在買受人營業地驗貨等。關于驗貨延續的時間,參照《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第38條第1款的規定,買受人必須按實際情況可行的最短時間內檢驗貨物或由他人檢驗貨物。而其中實際情形可行的最短時間主要是根據貨物的性質、交易的情況和貿易慣例決定。我國《合同法》第157條規定,買受人收到標的物時應當在約定的檢驗期內檢驗;沒有約定檢驗期的,應當及時檢驗。所以在當事人沒有約定檢驗期的情況下,如何確定檢驗的合理期限,我們認為,根據《合同法》規定的精神,結

  合司法實踐,可以從表現瑕疵與內在瑕疵兩個方面進行判斷:對比較容易發現的.表面瑕疵,買受人須按標的物的性質,依通常的程序,從速檢驗其所受領的標的物;對內在瑕疵,應按標的物的性質、買賣合同的種類等進行綜合判斷,對不能立即發現的瑕疵,依我國《合同法》第158條的規定,其檢驗期最長也不得超過2年。

  2.雙方當事人雖然在訴訟前或者訴訟中均確認標的物存在質量瑕疵,但對瑕疵的具體內容有爭議,且影響到出賣人質量瑕疵責任的具體承擔形式確定的,如果可以由法官對具體的質量瑕疵進行直接認定的,可以直接認定。

  3.如果雙方對標的物的具體瑕疵有爭議且法官又不能直接作出判斷的,或者對標的物是否存在質量瑕疵有爭議的,不能由法院直接作出標的物是否存在質量瑕疵的認定,而應向買受人釋明,由其在人民法院指定的舉證期限內提出質量鑒定的申請,由法院委托有關質量鑒定機構對標的物的質量是否符合相關標準進行專業鑒定。即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證據規則》第25條第2款規定,對需要鑒定的事項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舉證期限內無正當理由不提出鑒定申請或者不預交鑒定費用或者拒不提供相關材料,致使對案件爭議的事實無法通過鑒定結論予以認定的,應當對該事實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

  (五)出賣人質量瑕疵責任的具體承擔

  出賣人違反質量瑕疵擔保義務的,應當承擔質量瑕疵責任。根據《合同法》第155條規定,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質量要求的,買受人可以依照《合同法》第111條的規定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即質量不符合約定的。

買賣合同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

  甲 方: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地 址: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

  依據國家有關殯葬改革的條例法規、法律法規及規定。為保障本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購買_________墓地事宜達成本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及各級管理部門對殯改方面的規定和要求。

  第二條: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_________及有關規定。

  第三條:乙方根據甲方的統一規劃,選擇購買甲方_________號的墓穴,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四條:乙方向甲方支付以下費用(幣別:_________)墓穴租用費(地):_________整建墓工料費:_________元整。安葬服務費:_________元整。墓地管理費:_________元整。其它:_________元整。合計:_________元整。

  上述費用在簽訂合同時一次付清。

  第五條:墓位使用期限屆滿時需要履行的事宜:

  一、公墓土地所有權依法歸國家所有。甲方依法開展公墓經營活動,保證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合法權益。

  二、公墓使用期限:周期為__20__年。使用期屆滿,如乙方需繼續使用該墓 位時,必須與甲方簽定《公墓墓位續用合同》并繳納墓地租費及墓地管理費。

  三、使用期屆滿的前壹年,甲方須書面通知乙方。無法聯系的,登報公告。 四、從乙方收到書面通知或登報公告之日起______年后,乙方不與甲方簽定《公墓墓位續用合同》,墓位由甲方收回,骨灰(遺體)依法集中處理,對此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第六條:甲方責任

  一、乙方所購的墓穴由甲方負責綠化、清潔、保安等治理工作,并負責對乙方購置的墓面及小件的看護、保管。如因甲方責任而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修補及更換。因設計、施工、工程質量或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使用人骨灰毀失的,一次性賠償乙方¥__________元。

  二、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使用人的墓碑碑文、碑體、碑座等錯誤或制作、安裝過程中有嚴重損壞的,甲方負責免費更換、安裝。

  第七條:乙方責任

  一、墓碑:由甲方設計加工制作。如乙方要求對墓碑進行特殊處理的,甲方在不影響整體墓園規劃的前提下,應滿足乙方要求,由此產生的費用,雙方協商。

  二、乙方應服從甲方墓地管理規定,愛護甲方墓園內的設施(包括墓園、小件及墓穴綠化),如有損壞,則須按實際損失賠償給甲方。

  第八條:后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九條:不可抗力條款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免除履行義務方的責任;

  2.如遇國家或政府政策變化或調整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履行義務方的責任。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式予以解決。

  2.假如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協議合約經雙方簽字后,即時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6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為賣方和_________為買方。雙方同意買賣_________,其條款如下:

  1.合同貨物:_________

  2.產 地:_________

  3.數 量:_________

  4.商 標:_________

  5.合同價格:_________

  6.包 裝:_________

  7.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后買方于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8.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______%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9.保證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___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行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10.應附的單據: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發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為出口_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

  11.裝船通知:賣方在規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12.其他條款:質量、數量和重量的檢驗可于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13.裝船時間:當日_________:_________或次日_________:_________裝船。

  14.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_________立方噸。

  15.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于_________載重噸船來說,每天_________。

  16.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臺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履行合同的期限應相當于出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買方(簽字):_________ 賣方(簽字):_________

  證人(簽字):_________ 證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7

  賣方:________(下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

  茲為設備買賣,經雙方同意議定條件如下: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訂購________設備,于合同成立同日由甲方交付與樣品同品同種同類同質的設備________件,甲方應于________日內交付乙方。

  第二條甲方如不能照期交付或僅能為一部分的交付,應于XXX通知乙方延緩日期;但乙方不同意時可解除合同。因此致乙方有損害時,乙方可請求賠償。

  第三條如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貨或不能為全數的交付,可延緩期日。但其延緩日期應經雙方議定。

  第四條買賣貨款議定每件人民幣________元,共人民幣________元,于甲方交貨同時應悉數付清。如乙方不付清,甲方可將貨停止交付,并催其付款,逾期仍不交付時,甲方可解除合同。因此所受的損害亦得請求賠償。

  第五條乙方預知屆期不能付款的,可于XXX通知甲方展延日期交貨,倘甲方不同意時,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如給對方造成損害,應盡賠償之責。

  第六條甲方所交付設備,如與樣品不相同時,乙方可請求更換或解除買賣合同,乙方有損害者,得請求賠償。

  第七條貨價如有升降變動的,各方不得主張增減,或借故解除合同。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提交哈爾濱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出賣人(甲方)(簽章):_______買受人(乙方)(簽章):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合同 篇8

  編號: 公司

  項目物資購銷類 年第號

  購貨單位:(以下簡稱購方或甲方) 住所地: 法人代表:

  供貨單位:(以下簡稱供方或乙方) 住所地: 法人代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以下合同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供應物資的名稱、規格、數量和價格如下表:

  二、質量標準或要求:符合國家最新質量標準,符合甲方工程質量要求 。

  三、供貨時間: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乙方接到甲方每次購貨通知后日內將當期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

  處。購貨通知以書面為準(包括特快專遞、傳真、掛號信)。

  四、出貨地點:交貨地點:

  五、運輸工具為運輸,運輸方式為: 1、甲方自運;2、乙方自運;3、乙方代辦托運。運費由負責。 裝貨費用由 方負責,卸貨費用由方負責。運輸途中發生事故損失由 方負責。

  六、產品包裝和計價:包裝規格需達到保證產品質量標準,運輸過程中如發生產品受自然條件等原因腐蝕,由乙方承擔損失。

  七、驗收:自貨物運到購方之日起日內為計量數量和檢測質量時間,如數量短缺或質量達不到本合同規定,購方需在本條約定的檢測時間后 日內通知供方。逾期不通知的,即視為數量無缺、質量合格(產品有質量保證期或低于國家強制性標準的除外)。每次交貨后甲方需同乙方共同簽訂接受單據,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作為結算依據之一。

  八、超合同供貨:如系同城供貨,甲方可拒絕接受;如系異地供貨,由甲方通知乙方處理,且甲方不負責保管。

  九、結算依據:供方必須根據購方驗收合格的合同內的數量和發票為結算依據。即在乙方提供接收單據同時,需提供當期結算款發票。

  十、結算方式:每次貨物驗收合格后 日內付清當期款項。延期付款按欠款額的同期銀行存款利率計算利息。或采用 方式付款 。

  十一、合同變更或解除:變更或解除合同必須經雙方協商,以書面為依據。任何一方因為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經協商后,合同履行期限可以順延,也可以變更或解除。

  十二、延期交貨或短缺供貨的責任:供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時間交貨的,每延期日,按延期部分貨款總值的%賠償購方損失。短缺交貨數量的,按短缺貨物款項總值的%賠償購方損失。因延期交貨或短缺交貨數量造成購方損失大于上述賠償款額時,由購方提出書面計算依據,由供方補償。

  十三、本合同不適用留置權,物資交付即為所有權轉移。 十四、供貨證件包括以下:

  (1)產地證明書 (2)質量證明書 (3)化驗單(4)材質單

  十五、購銷雙方其他協議事項:

  十六、雙方發生爭議或違約,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通過法律程序解決。訴訟至被告所在地法院。

  十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八、本合同一式份,購方執 份,供方執 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理人 經辦人: 經辦人:

  合同簽定日期: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點:

  購方:聯系人電話傳真 供方:聯系人電話傳真

買賣合同 篇9

  甲方(買方):

  (蓋章)

  地址:

  電話:

  聯系人:

  乙方(賣方):

  (蓋章)

  地址:

  電話:

  聯系人: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平等互利,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1.貨物名稱、型號規格、基本配置、單位、數量、單價、金額及合同價見表1:(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號序

  貨物名稱

  型號規格

  基本配置

  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元)

  計:人民幣(大寫)

  備注:

  2.技術資料

  乙方應隨貨物提供下列技術資料:

  2.1各系統的運用手冊

  乙方應以書面或電子文檔形式提供給甲方。

  3.交貨地點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或另見甲方書面通知。

  4.售后服務:____________保修期____________

  5.驗收

  5.1 本合同的驗收期為貨物正式運行后七天內。

  5.2貨物驗收合格后,甲乙雙方在結算驗收證明書上簽字并加蓋單位印章。如甲方在貨物送達后無正當理由而拖延驗收或不驗收超過上述本合同5.1款所規定的驗收期的,則視為其已驗收通過。

  6.付款(詳見雙方說明的其它事項)

  6.1 本合同以人民幣付款。

  6.2乙方所供貨物經甲方驗收合格并出具結算驗收證明書后,由區級財政國庫收付中心依據財政國庫部門審批出具的撥款通知書及其附件在七個工作日內付款。

  7.質量保證

  7.1 乙方應保證所供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并完全符合行業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其貨物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期內應具有滿意的性能。在貨物最終交付驗收后不少于本合同4.1條表3的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對由于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而產生的故障負責,

  7.2 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貨物的數量、質量或規格與合同不符,或證實貨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或使用單位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證下的索賠。

  7.3 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或使用單位通知后,在本合同4.1條的響應時間內,免費維修或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

  7.4 如果乙方在接到甲方或使用單位通知后,在本合同4.1條的響應時間內,沒有彌補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乙方負擔,甲方根據合同規定對乙方行使的其他權力不受影響。

  8.誤期賠償

  8.1如果乙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甲方應從貨款中扣除誤期賠償費而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方法,賠償費按每周賠償遲交貨物的交貨價或延期服務的服務費用的百分之零點五(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但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不超過合同價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7)天計算,不足七(7)天按一周計算。并且,買方可考慮終止合同。

  9.合同轉讓和分包

  9.1 乙方不得部分轉讓和分包或全部轉讓和分包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10.適用法律

  10.1 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法律進行解釋。

  11.合同生效

  11.1 本合同在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11.2 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書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報雨城區國庫科支付貨款,另一份報雨城區政府采購中心備案。

  12.雙方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簽約方:

  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蓋章) (蓋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委托人: 或授權委托人: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1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甲方(甲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乙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甲方確保:其已合法擁有出讓土地使用權,并同意將本合同約定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確認:自愿以有償方式取得該土地使用權。

  第三條 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土地位于________,出讓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約__________畝。

  第四條 土地費按每畝XX元計算,總額為XX, 大寫XXXX,甲方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讓土地交付給乙方。土地費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為永久轉讓,無年期限制。

  第六條 雙方均應按照誠信原則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除應按照本合同和法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賠償對方實際發生的所有經濟損失。

  第七條 如若該合同涉及土地發生歸屬性糾紛,一切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 其他未盡事宜及國家政策變化需做調整的由雙方協商共同做出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執___份,公證人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證人(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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