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勞動合同集錦10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勞動合同10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乙方(職工):
名稱:XXXXXXXX市金鳳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姓名:
法定代表人:徐XX身份證號碼:
地址:XXXXXXXXXXXXXXXX區新興東路飛燕四巷金鳳園住址:
經濟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聯系電話:066XXXX6970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從XXXXXXXXXXXXXXXX年XXXXXXXX月XXXXXXXX日起至XXXXXXXXXXXXXXXX年XXXXXXXX月3XXXXXXXX日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XXXXXXXXXXXXXXXX年XXXXXXXX月XXXXXXXX日起至XXXXXXXXXXXXXXXX年XXXXXXXX月XXXXXXXX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XXXXXXXX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XXXXXXXXXXXXXXXX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XXXXXXXX日;合同期限在XXXXXXXXXXXXXXXX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XXXXXXXX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書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小時,每周工作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為周期,總工時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種形式執行,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元月;試用期滿工資元月(元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XXXXXXXX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XXXXXXXX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XXXXXXXX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39;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每(年季月)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XXXXXXXX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XXXXXXXX省規定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并作如下約定: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
5、
6、
7、
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XXXXXXXX日書面通知乙方,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XXXXXXXX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雙方在XXXXXXXX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并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十二、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XXXXXXXX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XXXXXXXX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xxXXXXXXXXXXXXXX年XXXXXXXX月XXXXXXXX日20xxXXXXXXXXXXXXXX年XXXXXXXX月XXXXXXXX日
鑒證機構(蓋章):
鑒證人:
鑒證日期:20xxXXXXXXXXXXXXXX年XXXXXXXX月XXXXXXXX日
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同意對本合同作以下變更: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xxXXXXXXXXXXXXXX年XXXXXXXX月XXXXXXXX日20xxXXXXXXXXXXXXXX年XXXXXXXX月XXXXXXXX日
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同意對本合同作以下變更: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xxXXXXXXXXXXXXXX年XXXXXXXX月XXXXXXXX日20xxXXXXXXXXXXXXXX年XXXXXXXX月XXXXXXXX日
勞動合同 篇2
工程分包、勞務分包及臨時用工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依法規范國家電網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系統電力工程建設工程分包、勞務分包及臨時用工的管理,加強工程建設基礎工作和薄弱環節的管理,有效防范安全和質量事故,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工程分包:指電力工程建設過程中施工企業之間進行的專業工程施工承、發包行為。一方稱為施工承包商(專指與項目法人簽訂施工承包合同的具有總承包資質的施工單位,下同),另一方稱為工程分包商。
第三條 勞務分包:指電力工程建設過程中施工企業之間(或施工企業與勞務承包企業之間)進行的勞務作業承、發包行為。與施工承包商簽訂勞務分包
合同的稱為勞務分包商。
第四條 臨時用工:指公司系統電力建設施工企業臨時雇用的在施工現場從事體力勞動及輔助性施工作業的人員(包括合同期一年及以內的短期合同制用工)。
第五條 公司系統電力建設工程禁止轉包或違規分包。 施工承包商必須自行完成主體工程的施工,不得采取除勞務分包以外的其他形式對主體工程進行施工分包。
分包事項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有約定的,在合同約定范圍內,施工承包商可將非主體工程或勞務作業分包給具有相應專業承包資質或勞務分包條件的`分包商。分包事項在施工承包合同中無約定的,分包必須經建設單位同意。
工程分包總價不得超過施工承包合同總價的30%。否則,應視為違規分包。
第六條 工程分包、勞務分包應嚴格執行審批手續。工程分包由施工承包商向監理承包商提出書面申請,經監理承包商審核同意后,報請項目法人(泛指項目法人、工程建設管理單位,下同)批準。施工承包商應嚴格審查勞務分包商的資質條件,并將分包情況(勞務分包商的資質條件及人員構成等情況)報監理承包商備案。
第七條 施工承包商在簽訂工程分包、勞務分包及臨時用工合同時,須將工程款、勞務費及臨時工工資的支付在合同中明確。分包合同必須遵循施工承包合同的各項原則,滿足承包合同中的技術、經濟條款。分包合同應報監理承包商和項目法人備案。
第八條 項目法人、監理承包商、施工承包商應嚴格履行工程合同義務,做好工程分包、勞務分包及臨時用工的管理工作,嚴禁以包代管,以罰代管。
第九條 本規定適用于國家電網公司系統投資、控股的電力建設工程項目有關工程分包、勞務分包及臨時用工的管理工作。
公司系統所屬施工企業在公司系統外承包工程時,工程分包范圍可從合同約定,相關的安全管理要求應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二章 工程分包
第十條 工程分包商必須具備相應的專業資質等級條件和施工能力。分包的工程仍由施工承包商按與項目法人所簽訂的施工承包合同中確定的責任和義務向項目法人負責,工程分包商在分包范圍內向施工承包商負責。施工承包商和工程分包商對分包工程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嚴禁將電力建設項目主體工程分包。
(一)送電線路工程項目的主體工程,是指送電線路(包括直流換流站的接地極線路)工程的桿塔組立、架線和附件安裝;變電(包括換流站)工程的主體工程是指構支架組立,一次、二次、通訊、調度自動化等電氣設備安裝和調試等工程。
(二)抽水蓄能電站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是指建筑主體工程(上水庫、引水系統、地下廠房洞室群、下水庫、開關站及中央控制樓等)、金屬結構和機電設備工程(發電機組及輔助設備、電氣設備等)。
(三)火電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是指主體建筑(主廠房、煙囪、冷水塔等)及主體安裝工程(汽輪發電機、汽機本體、鍋爐本體、高壓管道、中壓管道、電氣熱工控制等)。
第十二條 工程建設項目法人、監理承包商、施工承包商必須嚴格執行以下規定:
(一)項目法人在招標文件和施工承包合同中應強調主體工程不得分包,并明確不允許分包的工程名稱或范圍。
(二)監理承包商必須依據合同對工程項目分包情況進行全過程監督和管理。
(三)施工承包商必須對分包工程的施工全過程進行有效控制,確保工程建設的質量、工期、投資等滿足施工承包合同要求,安全處于受控狀態。
第三章 勞務分包
第十三條 勞務分包商必須具備相應的專業資質條件,其自身的人員數量及素質應能滿足安全施工和保證工程質量的要求,并應保持施工人員的穩定。施工承包商負責對勞務分包商施工作業行為的監督、指導,并全面承擔與項目法人所簽施工承包合同規定的責任和義務。
第十四條 勞務分包商不能獨立承擔土石方爆破、基礎澆筑、設備吊裝、高處作業、臨近帶電體作業等危險性大、專業性強的施工作業。
第四章 臨時用工
第十五條 臨時用工必須符合《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嚴禁非法用工。
第十六條 有職業禁忌癥者不得從事現場施工作業。
第十七條 臨時用工人員進入作業現場前,須經過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訓,并應在施工承包商的帶領和監護下進行施工作業。
第十八條 施工承包商對臨時用工人員的施工安全、質量行為負責。
第五章 資質審查
第十九條 施工承包商必須嚴格審查工程分包商、勞務分包商的資質,重點檢查分包商的施工技術能力和安全、質量保障能力。分包商資質必須是各級政府核發的有效資質,且符合建設部頒發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的有關要,并滿足以下規定:
(一)分包主控樓等建筑工程的工程分包商,必須具備“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三級及以上資質”,或具有相應等級的建筑專業施工承包資質。分包基礎工程的工程分包商,必須具備“地基與基礎工程專業承包企業三級及以上資質”。
(二)勞務分包商必須具備相關專業“承包企業三級及以
勞動合同 篇3
正文:
勞務雇傭協議書
勞務雇傭協議書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業務發展的需要,雇傭乙方為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勞務服務,經雙方協商訂立正式《勞務雇傭協議書》如下:
一、協議期限
第一條 本協議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期限________年,其中試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如雙方需要,可在協議期滿前一個月協商續簽勞務雇傭協議。如協議期已滿,雙方不再續簽協議,但受雇方從事的有關工作和業務尚未結束,則協議應順延至有關工作業務結束。
二、甲、乙雙方的義務和責任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該崗位職責的要求和甲方對該崗位之特別規定(詳見《崗位責任書》)的標準。
第四條 乙方每周工作時間為___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___小時;乙方應按照工作職責保證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和任務。
第五條 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績效考核。
第六條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承接與乙方職責相關的個人業務。
第七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擔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條件。
第八條 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的各類社會勞動保險費用及乙方檔案,均由乙方原單位保管繳納。
第九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的附加條款。
三、勞務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11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勞務報酬,標準為_______元/月或按董事會擬定的標準額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勞務報酬為轉正后的80%-90%或雙方約定 。
甲乙雙方對勞務報酬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以下情況有權扣除乙方相應額度的勞務報酬:1.因乙方的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2.乙方違反公司管理制度的;3.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
四、協議的終止與解除
第十一條 協議期滿如未續簽,則視為《勞務雇傭協議書》自行終止,雙方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解除。
第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有關規定及按照本協議約定可以解除勞務協議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協議增加以下內容:
(一) 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真實的個人信息與相關證明,并如實填寫《勞務人員登記表》,否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協議,并且不給予經濟補償。
(二) 甲方有權對公司的`有關規定進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內容對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三) 甲方可以在協議有效期內,根據需要調整乙方的崗位職責和工作范圍,勞務報酬等事項也將做出相應調整。乙方愿意服從甲方的安排。
(四) 乙方在協議期內承擔的甲方工程項目中的工作及責任的,在該項目未結束前,乙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
(五) 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進行工作績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權解除或終止本協議。
(六) 本協議到解除日期時,乙方應按照《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員工手冊》中的離職制度辦理離職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扣除或拒絕支付乙方勞務報酬。
第十五條 本協議的附件如下:
附件一 《保密協議》;
附件二 《崗位職責書》;
附件三 甲方制定的《員工手冊》及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企業工資集體協議
(參考文本) 企業名稱:
經濟類型:
企業法定代表人:
職工人數:
甲方(企業方): 乙方(職工方):
協商首席代表: 協商首席代表:
首席代表職務: 首席代表職務:
代表人數: 代表人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集體合同規定》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企業名稱:
經濟類型:
企業法定代表人:
職工人數:
甲方(企業方): 乙方(職工方):
協商首席代表: 協商首席代表:
首席代表職務: 首席代表職務:
代表人數: 代表人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集體合同規定》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根據按勞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則,結合本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對企業內部工資分配制度、工資標準和工資分配形式提出如下方案:
。
二、根據政府公布的今年本市企業工資指導線和上年度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水平,以及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協商確定本年度工資總額為 萬元,比上年增(減) 萬元,同比增(減) %,職工平均工資收入應達到 元,比上年增(減) 元,同比增(減) %。
三、職工獎金、津貼、補貼的設置和發放辦法:
。
四、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時,應征得工會和職工同意,并分別按以下辦法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
1、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發基數:
。
2、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發標準:
(1)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乙方職工小時工資標準150%的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乙方職工日或小時工資標準200%的工資;
(3)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乙方職工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3、乙方職工實行計件工資的,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后,由甲方安排延長工作時間和實行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甲方應按上述辦法支付乙方工資。
4、按上述辦法支付的加班、加點工資是另外增發的,不含支付給乙方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
五、甲方每月至少給乙方職工發放一次工資,并于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予以支付,如遇節假日和休息日應提前進行發放。不得以產品 、商品等實物抵付職工工資性收入。企業不得拖欠職工工資性收入,如確因生產經營困難,可延期一個月支付,但須事先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工會組織報告。無故拖欠,應按有關規定,給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六、甲方支付給乙方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月工資收入不得低于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經協商確定本年度企業內部最低工資標準為每人每月不低于 元。
七、職工帶薪年休假期間的工資待遇、因工負傷人員的工資待遇、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職工婚假、喪假、探親假期間的工資待遇、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工資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支付。
八、雙方認為需要協商與工資分配有關的其他事項:
??? 。
九、對本協議未予明確的其它事項,雙方應當以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法律、法規未予明確的,應由雙方協商確定。
十、本協議簽訂后,遇有不可抗力或企業經營狀況發生重大變化,須變更協議的,雙方可協商修改協議。任何一方提出協商要求時,對方應于7日內予以書面答復,并與提出方共同進行集體協商。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協議內容。
十一、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按《集體合同規定》有關條款執行。
十二、違約責任(由協商雙方具體商定): 。
十三、本協議經企業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雙方首席代表簽字后,應于7日內由企業將工資協議及說明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后生效,并自生效之日起 日內,采取以下形式向全體職工公布: 。
十四、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協議期滿即行終止。十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一份。甲方首席代表: 乙方首席代表:
企業蓋章: 工會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所有制性質:
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城鎮(農民)合同制職工,并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款確定: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之日起至之日止(起訖時間必須明確具體)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 崗位(工種)工作,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勞動報酬。
乙方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為 元;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滿的定級工資為 元。
乙方月工資為 元。
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五、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應依法制定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六、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的。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又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達到政府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三)(四)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七)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行終止。由于生產(工
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醫療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的公休假、午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生活補助費(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恤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乙方供養直系親屬的醫療待遇等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三)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九、乙方在職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 %.
十、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抵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二、本合同依法訂立后,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三、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鑒證機關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編碼:
乙方(簽名)
鑒證人員(蓋章)
合同訂立日期:年月日 鑒證日期: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
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
姓 名
編號:
甲方基本情況
乙方基本情況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個月。
2、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施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合同期限。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招用乙方在 (地點) (崗位)
工作,工作內容為: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2、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辦理。
(三)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甲方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根據乙方現任職務
和工作崗位,約定工資為元/月,試用期工資為元/月。
實行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價結算,具體辦法為:
2、甲方必須每月至少1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日為發薪日。
3、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其工資報酬。
4、乙方在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或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職工孕期檢查、產假、哺乳期內哺乳時間、計劃生育手術假、男方護理假等期間,甲方應視同乙方提供正常勞動并支付工資。
第五條 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其中乙方應承擔繳費部份,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五條、第五十六條、第五十九條、第六十條、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五條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取書面形式。
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
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第五十條規定執行。
第九條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第十條 勞動爭議處理
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乙方,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簽訂【為期年】的勞動合同,現經雙方充分協商,就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一致同意于年月日解除勞動合同,雙方的勞動權利義務終止。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等共計人民幣元。
三、甲方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至年月止。
四、甲、乙雙方在此確認:勞動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已依法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義務,包括乙方應享有的社會保險、勞動保護等。甲方無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解除勞動合同之日前的.勞動報酬(含加班工資、獎金、補貼等)已結清。
五、乙方應在本協議簽字之日與甲方有關部門(原所在部門、勞資、財務、后勤等)辦理完工作交接、物品歸還、賬務交接、償還財務借款等事項(見《員工離職工作交接、款物清償一覽表》)。如有乙方負責辦理的對外業務沒有清算完畢,乙方應負責將往來賬目核對清楚,并將由對方蓋章、簽字確認的對賬單(或欠款證明)交甲方財務部門。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六、勞動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負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包括本協議內容)的義務,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拾萬元。乙方在解除勞動合同之前與甲方簽訂了《保密協議》的,仍應遵守原協議的約定。
七、乙方應于勞動合同解除后15日內到甲方辦理檔案、社會保險、黨團關系、計劃生育關系轉移等手續,逾期不辦責任自負。
八、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后,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對甲方進行詆毀、惡意中傷、及任何有損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九、本協議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7
勞動合同訂立是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經過相互選擇和平等協商,就勞動合同條款達成協議,從而確立勞動關系和明確相互權利義務的法律行為。那么勞動合同的訂立原則有哪些呢?有哪些注意事項呢?請閱讀下面的文章進行詳細的了解。
訂立原則
一、合法原則。
勞動合同必須依法以書面形式訂立。做到主體合法、內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勞動合同才能產生相應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勞動合同,都是無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認和保護。
二、協商一致原則。
在合法的前提下,勞動合同的'訂立必須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協商一致的結果,是雙方“合意”的表現不能是單方意思表示的結果。
三、合同主體地位平等原則。
在勞動合同的訂立過程中,當事人雙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不因為各自性質的不同而處于不平等地位,任何一方不得對他方進行脅迫或強制命令,嚴禁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橫加限制或強迫命令的情況。只有真正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公正性。
四、等價有償原則。
勞動合同明確雙方在勞動關系中的地位作用,勞動合同是一種雙務有償合同,勞動者承擔和完成用人單位分配的勞動任務,用人單位付給勞動者一定的報酬,并負責勞動者的保險金額。
注意事項
普通員工簽訂注意事項
一、勞動合同簽訂的時間
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即可。否則用人單位須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雙方已經形成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勞動合同的期限
勞動合同的期限有三種: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所以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時要根據雙方的需求來協商確定勞動合同的期限。同時,如果有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是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若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并且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3個月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該情形不得約定試用期。
三、對非全日制用工要特別注意
1、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24小時。
2、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約定試用期。
3、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于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4、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15日。
5、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否則發生工傷事故則要承擔相關責任。
勞動合同 篇8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員工)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XXXX省勞動合同規定》等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一致同意訂立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1、甲、乙雙方確定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自年月起至 年 月 日止。
2、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合理安排乙方工作崗位,工作內容為:。
2、乙方應當按崗位職責要求,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三、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的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甲方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甲方應當按國家規定為其提供勞動保障。
四、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
1、在乙方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下,甲方應當按月支付基本工資給乙方,工資標準為人民幣 元/月。
2、社會保險按國家和省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執行。
3、乙方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應當按月支付基本工資。
五、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1、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必須遵守。
2、乙方應當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工作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規程和職業道德。
3、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六、勞動合同的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或者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2、雙方同意,可以續簽合同,一方不同意續簽,合同即行終止。
七、勞動合同解除的條件
1、雙方協調一致,本合同可終止(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即行解除勞動合同,并依法追究其造成的經濟損失。
(1)在使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公司《員工手冊》有關條款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損害的;
(4)求職時對甲方提供虛假材料、證件、證明的;
(5)被勞動收養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達成一致的;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整理期間歌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定裁減人員的;
(5)四方調整乙方工作崗位,雙方不能就崗位達成一致意見的。
4、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四方不得解除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2)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5、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試用期內;
(2)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乙方違反《勞動法》規定的條件或者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賣給金和經濟損失。
2、如乙方成為甲方高層管理人員和掌握核心技術的科研人員,解除本合同,未按體合同約定 提前通知甲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標準為本人當年兩個月工資。
3、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按《勞動法》和相關規定應給予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按規定給予補償。
4、乙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九、企業秘密和不正當競爭
1、凡涉及甲方安全和利益的一切資料和技術均屬保密范圍,其具體內容有:
(1)甲方的生產技術資料;
(2)甲方的供銷計劃,營銷網絡、政策;
(3)甲方的管理制度、辦法;
(4)甲方掌握的市場信息;
(5)甲方的財務資料;
(6)其他甲方明確需要保密的內容。
2、乙方在甲方服務期間,應遵守公司的各項條款,嚴守秘密,如有違反,甲方將立即給予乙方除名處理,并扣除乙方全部或部分風險金,并賠償造成的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的追究其法律責任,乙方在服務期間應履行如下保密義務:
(1)在家人、親戚、朋友的交談和通信、通電中,不涉及甲方秘密;
(2)在公共場所不得談論甲方秘密;
(3)未經上級領導批準,不得攜帶保密資料出公司;
(4)不得打聽本人職責以外的公司秘密;
(5)對已經泄密可可能泄密公司秘密的人和事,要立即予以糾正或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向公司負責人報告。
(6)借閱和查詢秘密資料,要經過有關負責人批準,用后及時歸還。
(7)妥病況保存秘密資料,不得隨意擺放,防止霉爛、蟲咬、丟失。
十、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雙方簽章即行生效。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9
上海某涉外旅行社與李小姐建立勞動關系,約定工作崗位為西班牙語導游。之后,旅行社送李小姐出國培訓半年,雙方為此簽訂了2年期限的勞動合同和8年期限的服務期協議。由于旅行社業務發生變化,很少用到西班牙語導游。所以,在2年的勞動合同期滿以后,李小姐提出終止勞動關系,但旅行社不同意:服務期未滿怎能說走就走?公司寧愿把李小姐“雪藏”也不放她走,并且旅行社以此為由,追索李xx服務期的賠償責任。
那么,勞動合同到期但服務期未滿,職工可否不續簽?如果李小姐執意要走,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嗎?本期勞動關系下午茶,易才勞動關系顧問易博士就上述問題進行探討,提醒企業的員工注意:如果由于企業的業務發生變化導致員工提出終止勞動關系,可不受服務期約定的限制,也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本案中上海某涉外旅行社與李小姐的勞動合同期為2年,服務期為8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期滿,但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約定的服務期尚未到期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服務期滿;”的規定,因旅行社與李小姐的服務期為8年,即勞動合同還需履行6年。職工是否續簽不影響原勞動合同的`履行。
如果李小姐在2年合同期滿執意要走,如果旅行社還提供西班牙語導游業務,因旅行社曾經送李小姐出國培訓半年,且雙方簽訂過8年期限的服務期協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的規定,李小姐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具體來說,服務期為8年,已履行2年,還有6年未履行,李小姐須承擔6年服務期所分攤的培訓費用,按照旅行社為李小姐提供的培訓費用總額,分成8份,李小姐須向旅行社支付培訓費用總額的6/8作為違約金,方可解除勞動合同,離開公司。
但是本案中,由于旅行社業務發生變化,很少用到西班牙語導游。旅行社無法繼續提供李小姐的西班牙語導游工作崗位,也就無法要求李小姐繼續履行服務期的約定,即意味著李小姐沒有義務承擔服務期關于違約金支付的責任。因續訂勞動合同的條件不能達成一致,又雙方當事人無法按照原勞動合同確定的條件繼續履行,并且無法按照原勞動合同確定的條件繼續履行是用人單位單方面不提供工作崗位引起的,視為其放棄對剩余服務期的要求,勞動關系終止。因此在2年的勞動合同期滿以后,李小姐提出終止勞動關系,可不受服務期約定的限制支付旅行社違約金,旅行社也不得以此為由,追索李xx服務期的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 篇10
性質:____
甲方:____
乙方:____
名稱:____
姓名:____
用工形式:____
鑒證編號:____
編號: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考核錄用乙方為工人。遵照國家有關勞動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錄用乙方從事,某某工作(崗位)。
勞動合同期限為年(月),從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個月2至_年_月_日止。
二、基本權利和義務
甲方:
1、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和本單住的規章制度及本合同各項條款規定對乙方進行管理;
2、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應按有關規定,付給乙方工資、獎金、津貼以及保險福利和其他政策性補貼;
3、做好乙方上崗前的安全教育并提供符合安全、衛生要求的'勞動作業條件;
4、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實施獎勵和處分。
乙方:
1、勞動合同制工人享有本單位固定工人權利、義務及各項待遇。合同工、季節工、農民輪換工的權利、義務及各項待遇另行商定;
2、遵守國家政策、法律,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紀律;
3、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
4、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工作)任務和經濟指標。
三、雙方應明確的具體事項
1、工資待遇;
2、勞動保險及福利待遇;
3、根據行業特點協議勞動合同保證金和人身保險;
4、其他。
四、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通知對方,方能解除合同,并辦理有關手續。
五、一方違反合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按責任大小負責賠償所造成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