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模板集合十篇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動合同10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勞動合同 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的行為,維護勞動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杭州市勞動合同條例》,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修訂本制度。
第二條勞動合同是公司與公司職工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建立勞動關系必須訂立勞動合同。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范圍:公司所有職工勞動合同的管理,其中有獨立法人資格單位職工的勞動合同一旦變更,不再適用本管理制度。
第四條本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是勞動合同的組成部分。其中職工崗位說明書,安全生產責任制,《公司職工獎懲制度》等制約雙方應嚴格遵守。
第五條本公司勞動合同的管理主要由人力資源部和各基層單位的勞動人事管理部門負責。
第六條人力資源部職責:
一、經總經理授權,負責公司所有人員勞動合同的管理,包括對勞動合同簽訂,續訂,變更,終止和解除各個環節的管理;
二、負責經辦公司屬各單位職工勞動合同的簽訂,續訂,變更,終止和解除等對外業務;
三、對各基層單位勞動人事管理部門執行本制度的情況進行指導,監督檢查。
第七條各基層單位勞動人事管理部門職責:
一、負責本單位所有人員勞動合同的管理,提出勞動合同的簽訂,續訂,變更,終止和解除等意見,并準備好相關資料上報人力資源部。
二、建立勞動合同管理臺帳,對本單位職工的基本情況,實際工作年限,勞動合同期限,勞動合同中的約定條款等進行動態管理,并記錄職工履行勞動合同情況,主要是其個人工資,休假,保險福利,加班及獎懲等有關資料。
三、落實勞動合同管理工作的責任制。指定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本單位勞動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條公司各級工會指導,幫助職工和公司訂立勞動合同,并對雙方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的情況依法進行監督。
第二章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九條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
訂立勞動合同時,公司應向職工說明本公司情況,崗位用人要求和崗位職業危害。為訂立勞動合同,職工可向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咨詢或向公司工會尋求幫助。
第十條公司應當與職工自確定錄用關系后十五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并在簽訂勞動合同后三十日內到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錄用備案,社會保險登記等手續。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的期限:由公司根據工作崗位性質的需要,根據本人的情況和意愿,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確定。公司勞動合同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三種。本公司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限分別為一年,三年,五年三種。
第十二條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之內。勞動合同期限不滿六個月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二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二年以上的,可以約定超過三個月的試用期,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大,中專院校畢業生的試用期為三個月,見習期實行半年。
第十三條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的條件:
一、下列人員簽訂一年期限勞動合同:1、非管理崗位一般職工;2、自愿要求簽訂一年期限勞動合同的管理人員;3、公司根據工作需要認為有必要簽訂一年勞動合同的職工。
二、下列人員簽訂三年期限勞動合同:1、非管理崗位技術或操作骨干;2、管理崗位一般職工;3、可與公司簽訂五年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而職工本人自愿要求簽訂三年勞動合同的;4、新招聘的大專,中專,技校畢業生;5、公司根據工作需要認為有必要簽訂三年勞動合同的職工。
三、下列人員簽訂五年期限勞動合同:1、任部門副科長(主任)以上職務或具有高級,中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職工;2、公司出資培訓取得各種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職工;3、公司出資脫產學習一年(含)以上的職工;4、新招聘的研究生,本科畢業生;5、獲公司級以上(含公司)先進工作者,優秀黨員,優秀干部,公司優秀員工榮譽稱號的職工;6、公司根據工作需要認為有必要簽訂五年勞動合同的職工。
四、下列人員可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職工連續工齡十年以上(含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和公司初次簽訂勞動合同時,職工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公司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2、轉業軍人經組織分配到公司工作的,本人要求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公司應與之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3、職工在公司連續工作滿十年(含十年),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4、公司根據工作需要認為應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第十四條凡職工不愿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公司則不予錄用。
第十五條凡公司出資培訓,出國進修人員按規定公司與其簽訂的服務合同或其他協議,只要未到期限,仍然有效。公司與其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不得短于簽訂的服務合同或其他協議規定應履行的期限。
第十六條已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按平等競爭,擇優錄用原則,繼續實行崗位聘用。
第十七條對未被聘用上崗的職工可經培訓轉崗,或作待崗,停薪留職,協商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等辦法辦理。
第十八條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勞動合同。職工改名,公司的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變更,不影響勞動合同的效力。
為避免出現無效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簽訂的勞動合同由公司向所在地勞動部門予以鑒證。
第三章勞動合同的續訂,終止,變更和解除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公司在勞動合同期滿前十日內與職工辦妥續訂手續。
續訂勞動合同,如果工作崗位未發生變化,不得約定試用期。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當事人有一方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
二、職工退休或者退職;
三、職工死亡,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
四、出現其他法定的終止條件。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經雙方協商同意,可變更勞動合同內容:
一、簽訂勞動合同依據的法律,法規及規章發生變化的;
二、簽訂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如公司下屬單位分立或改制,工作崗位消失等)。
三、經上級批準,本公司的工作任務和經營方向發生重大變化的。
勞動合同變更后,未變更的部分仍然有效。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取書面形式。
第二十二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部門上報《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意見書》,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公司工會提出意見,總經理審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本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第二十二條規定的程序外,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通知職工本人:
一、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職工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簽訂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項所指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是指遇不可抗力或者公司跨地區遷移,兼并,分立,合資,轉(改)制,轉產,進行重大技術改造等致使勞動合同所確定的生產,工作崗位消失。
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時,事先將理由通知公司工會,工會認為企業違反法律,法規和有關合同,要求重新研究處理的,公司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第二十四條公司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意見,書面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后,方可裁減人員,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
公司從裁減人員之日起,六個月內需新招人員的,優先錄用本單位被裁減的人員。
第二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依據本制度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工會主席,副主席和工會委員任期未滿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工可以填寫《職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申請書》,隨時通知公司解除勞動合同:
一、經公司同意,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脫產學習的;
二、在試用期內的;
三、公司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拒不支付職工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五、低于杭州市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職工工資的;
六、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除本制度第二十六條規定的情形外,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填寫《職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申請書》,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
第二十八條應當訂立或續訂而未訂立或續訂勞動合同而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職工可以隨時終止勞動關系;公司提出終止勞動關系的,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職工并按照解除勞動合同辦理有關手續。但職工具有本制度第二十五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終止勞動關系。
第二十九條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公司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職工出具書面證明,辦理有關手續,并在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職工檔案轉出(手續不全者除外)。
第四章經濟補償
第三十條經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的,或者按照本制度第二十三條第二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據"勞動部關于印發《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通知"(勞動部發1994年481號文件)和公司的有關規定精神,給予乙方適當經濟補償。按照職工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由職工提出的,不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公司按照本制度第二十三條第一,三項,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按照本制度第二十八條規定提出終止勞動關系的,應當按照職工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公司按照本制度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發給職工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及患絕癥的,按照國家規定標準加發補助。
職工按照本制度第二十六條第三,四,五,六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公司除支付職工勞動報酬和依法補繳社會保險費以外,還按照職工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二條終止勞動關系的,根據20xx年10月6日國務院319號令,廢止《國營企業實行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后,對勞動合同期滿不再續簽的職工生活補助費,按職工在本企業工作年限(計算期限至20xx年10月6日止)計算,每滿一年發給本人當時一個月的標準工資(崗位技能工資),最多不超過12個月。對20xx年10月6日以后企業錄用的職工,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時,不再支付生活補助費。
第三十三條本制度規定的經濟補償金中所稱的職工的月工資,是指解除勞動合同前職工本人正常履行勞動義務的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職工在本單位工作時間不滿十二個月的,按照職
工本人實際工作時間計算月平均工資。
按照本制度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計發經濟補償金時,職工月平均工資高于公司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按三倍計發;按照本制度第三十一條規定計發經濟補償金時,職工月平均工資低于公司月平均工資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資計發,但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發經濟補償金時,職工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
第五章職工在合同期內的工資,福利待遇
第三十四條職工在合同期內享有按勞取酬的權利,接受培訓和職業教育的權利,參與公司民主管理的權利,解除合同的權利,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獎勵的權利,國家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等。
第三十五條公司對簽訂三年以上合同的職工,在聘任,升級,培訓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考慮。
第三十六條職工在合同期內,根據崗位勞動和貢獻大小,享受相應工資待遇。
第三十七條職工在合同期內,享有國家或公司規定的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等假期,各種公司規定的福利待遇和杭州市統一規定的養老,失業,醫療,生育,工傷,住房公積金等保險福利待遇。
第三十八條合同期內職工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待遇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從停止工作治病休息
之日起,根據國家規定按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確定醫療期。醫療期按勞動部有關規定執行。
一、職工非因工致殘和經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治療的疾病,醫療期滿,由公司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的鑒定。被鑒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解除勞動關系,并辦理退休或退職手續,享受退休或退職待遇。
二、職工在醫療期內應繼續提交公司定點醫院的病休證明。
三、職工因故自傷,打架斗毆,參與違法活動,違反公司有關規定而致傷,致殘者,其醫療費用全部自負。
四、職工在醫療期內的待遇按國家和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職工違約的責任
第四十條因職工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進行賠償。在經濟賠償未處理完畢或因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期間,不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一條由公司出資培訓或申請獎學金的職工,在勞動合同期未滿因個人原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須繳納培訓費(每年遞減20%)。
第四十二條勞動合同期未滿,因個人原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須向公司繳納違約金。計算辦法是:以合同終止日期為限,每提前一年,研究生須繳納1200元,本科生1000元,專科生800元,中專生600元,其他500元。
第七章勞動爭議調解和仲裁
第四十三條公司成立由行政部門代表,工會代表,職工代表組成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行使勞動爭議的調解職能。具體按杭州市總工會,杭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有關文件辦理。
第四十四條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所在地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本制度若與國家和杭州市有關法規相抵觸時,按有關法規執行。
第四十六條附表:《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意見書》,《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職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申請書》。
第四十七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聘用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
乙方(受聘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電話:
鑒于甲方業務需要,雇傭乙方為甲方提供種養殖一體化生產勞務。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勞務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周,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周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報酬
1.甲方按___支付乙方工資,為______元/___人民幣。
2.甲方不需要為乙方繳付養老保險金、待業保險金和其它社會保險金。
3.乙方不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寒暑假、探親假、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第三條 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安排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四條 工作時間
采取不定時工作制,具體工作和休息時間由甲乙雙方根據情況適時安排。乙方請病假事假須經甲方同意,甲方將按日扣發工資,在合同期內,病假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連續病假事假不得超過3天。超過或未經甲方同意而擅離職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責任。
第六條 生病及事故責任約定
1.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在工作期間因病或非工負傷的,醫療及相關費用自理,醫療期內不能繼續工作的,甲方不支付勞務費,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2.甲乙雙方約定,甲方為乙方購買_____________________意外傷害保險,用于乙方在為甲方提供勞務過程中發生意外傷害的補償,保險期限與本協議期限相同。
第七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周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一周通知受聘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愿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
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第八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應先申請仲裁,如一方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 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名稱:
乙方姓名:
甲方聘用乙方運作店的開業籌備及門店籌備期間的物料及器具采購;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浙江省勞動合同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每月承包租金:________元
第二條工作內容及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崗位工作。乙方應該完成崗位所承擔的工作內容。
2、乙方必須要保證餐、質量、衛生、以及人員專業技能;成本控制。
第三條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并上墻公布上,同時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并履行;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公)負傷(死亡)的待遇,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工資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基本工資及獎金參照公司工資制度,每月15日為工資發放日。
第五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一經簽訂即有法律效力。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并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依法賠償對方損失;
第六條勞動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需要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2、因乙方不能遵守企業的各規章制度或因不能勝任本職,甲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合同;
3、乙方應當為甲方保守相關商業機密,乙方因各種原因泄露甲方商業機密或有其他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究相關民事、刑事法律責任的權力。
第七條勞動爭議處理
本合同履行過程式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
協商不能解決時甲、乙雙方均可以向紹興市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即告訂立并同時具有相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行政等有關部門以及工會等組織,應當采取措施,推動勞動合同法的貫徹實施,促進勞動關系的和諧。
第三條 依法成立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合伙組織和基金會,屬于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單位。
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四條 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單位設立的分支機構,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可以作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受用人單位委托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
第五條 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條 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的職工名冊,應當包括勞動者姓名、性別、公民身份號碼、戶籍地址及現住址、聯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時間、勞動合同期限等內容。
第九條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連續工作滿10年的起始時間,應當自用人單位用工之日起計算,包括勞動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第十條 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時,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
第十一條 除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情形外,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勞動合同的內容,雙方應當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確定;對協商不一致的內容,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八條的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為安置就業困難人員提供的給予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的公益性崗位,其勞動合同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不得在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情形之外約定其他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
第十四條 勞動合同履行地與用人單位注冊地不一致的,有關勞動者的最低工資標準、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危害防護和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等事項,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規定執行;用人單位注冊地的有關標準高于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標準,且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按照用人單位注冊地的有關規定執行的,從其約定。
第十五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或者不得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的培訓費用,包括用人單位為了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而支付的有憑證的培訓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用以及因培訓產生的用于該勞動者的其他直接費用。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期滿,但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約定的服務期尚未到期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服務期滿;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三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序,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
(三)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的;
(四)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五)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七)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勞動合同 篇5
中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浙江省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制暫行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為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提高教學質量,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教師勞動合同。
一、甲方根據自愿報名,公開競爭,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用的原則,自簽約之日起,聘用乙方為甲方的教師。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合同,時間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 月)。期滿后,根據雙方意愿,可續簽長期合同。
聘用專職教師合同書范本
經學校審核,同意聘用 同志為 學院專職教師,具體合同如下:
1、聘用時間: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范本《教師勞動合同》。
2、工作內容:
3、聘用酬金:每學期末考核合格后,按 元/計劃學時一次性支付聘用酬金。
4、聘用期間不享受在職人員待遇。
聘用人員簽字: 年 月 日
聘用單位簽字: 年 月 日
(蓋章)
外聘教師聘用合同書范本
為明確彼此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經協商,甲、乙雙方就有關聘任教學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聘任乙方講授 課程,聘期為 ,自 年 月至 年 月。
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報酬標準為: 元人民幣/折合課時,每月支付時按照國家有關政策扣稅。
三、乙方任課質量考核由其任課系(部)參照我院教師教學質量考核標準進行。考核分平時考核和集中考核,集中考核時間分期中(第10周)、期末(第18周)兩個階段進行,聘任單位及時將考核結果反饋外聘教師,提出改進意見,外聘教師要虛心接受改進意見,及時加以改進。
四、乙方應認真履行《石家莊職業技術學院教師教學工作規范》中規定的教師工作職責,遵守學院的相關規章制度,參加聘任單位的有關教學研究活動,接受教務處組織的教學工作檢查,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教學考核和總結工作。
勞動合同 篇6
一、勞動合同的概念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并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并且根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待遇。
二、勞動合同的作用
1、勞動合同是建立勞動關系的基本形式。以勞動合同作為建立勞動關系的基本形勢是世界各國的普遍做法。這是由于勞動過程是非常復雜的也是千變萬化的,不同行業,不同單位合同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各不相同,國家法律法規只能對共性問題做出規定,不可能對當事人的具體權利義務做出規定,這就要求簽訂勞動合同明確權利義務。
2、勞動合同是促進勞動力資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單位可以根據深感經營或工作需要確定錄用勞動者的條件和方式數量,并且通過簽訂不同類型不同期限的勞動合同,發揮勞動者的特長合理使用勞動力。
3、勞動合同有利于避免或減少勞動爭議。勞動合同明確規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權利義務,這既是對合同主體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有助于提高雙方履行合同的自覺性,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因為勞動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有利于避免或減少勞動爭議的發生,有利于穩定勞動關系。
包《勞動合同法》第三條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守如下原則:
1、合法原則。
勞動合同必須依法以書面形式訂立。做到主體合法、內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勞動合同才能產生相應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勞動合同,都是無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認和保護。
2、協商一致原則。
在合法的前提下,勞動合同的訂立必須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協商一致的結果,是雙方合意的表現不能是單方意思表示的結果。
3、合同主體地位平等原則。
在勞動合同的訂立過程中,當事人雙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不因為各自性質的不同而處于不平等地位,任何一方不得對他方進行脅迫或強制命令,嚴禁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橫加限制或強迫命令的情況。只有真正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公正性。
4、等價有償原則。
勞動合同明確雙方在勞動關系中的地位作用,勞動合同是一種雙務有償合同,勞動者承擔和完成用人單位分配的勞動任務,用人單位付給勞動者一定的報酬,并負責勞動者的保險金額。
三、勞動合同是特征
(1)勞動合同主體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勞動者,即具有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的中國人、外國人和無國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單位,即具有使用勞動能力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雙方在實現勞動過程中具有支配與被支配、領導與服從的從屬關系。
(2)、勞動合同內容具有勞動權利和義務的統一性和對應性。沒有只享受勞動權利而不履行勞動義務的,也沒有只履行勞動義務而不享受勞動權利的。一方的勞動權利是另一方的勞動義務,反之亦然。
(3)、勞動合同客體具有單一性,即勞動行為。
(4)、勞動合同具有諾成、有償、雙務合同的特征。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勞動合同條款內容達成一致意見,勞動合同即成立。用人單位根據勞動者勞動的數量和質量給付勞動報酬,不能無償使用勞動力。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均享有一定的權利并履行相應的義務。
(5)、勞動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質利益關系。 勞動合同必須具備社會保險條款,同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也可以在勞動合同中明確規定有關福利待遇條款,而這些條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質利益待遇。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名稱(用人單位):
地 址:
電 話:
乙方名稱(被聘職工):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
電 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就雙方建立勞動關系的具體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并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雙方約定試用期為 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試用期間雙方均可隨時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解除本合同時,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及其他相關的法律責任。
3、合同期滿時,雙方可續簽合同,如有一方不同意續簽時,本合同自動終止,雙方的勞動關系自動解除。
第二條:工作崗位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安排乙方在部門 崗位工作。同時,乙方亦同意甲方今后因工作需要對乙方工作部門或工作崗位進行的調整。
2、乙方對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班次沒有異議。
第三條:勞動報酬
1、乙方同意甲方為乙方確立的每月工資標準。
2、在乙方正式錄用后,乙方每月基本工資 元人民幣,超過正常工作的時間另外支付加班工資。
3、甲方確定每月28日為發薪日,但遇特殊情況及休息、休假日時,可根據實際情況提前或推后1至5日。
4、乙方同意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的加班,但加班后甲方應安排乙方補休,以補償加班時間,如甲方未安排補休則應向乙方支付加班費。
5、甲方在法定節假日期間安排加班(正常值班除外),應按規定支付乙方的加班費。
6、在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的工資標準進行相應調整; ① 甲方經營狀況發生重大變化的;
② 乙方的工作崗位被調整的;
③ 乙方未能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
④ 經考核乙方的工作業績未達到標準的;
⑤ 乙方工作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發生顯著變化的。
第四條:工作時間
1、乙方同意甲方安排的每日工作8--9小時,每周6天的工作的時間。
2、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安排乙方的法定節假日。
第五條:社會保險
甲方同意對乙方進行社會保險的投保,每月按規定的比例向有關部門支付社會保險費。乙方 甲方為我繳納社會保險,也 自己繳納社會保險。
第六條:勞動制度
乙方同意按甲方的勞動管理制度執行,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檢查,自覺維護甲方形象,不參加社會上的非法活動,不尋釁滋事,不打架斗毆。認真按甲方的操作規程和規定的工藝進行工作。如因乙方個人的故意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應予以賠償,導致傷亡的由個人承擔全部責任,公司不做為工傷處理,也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七條: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的條件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進行變更,變更的合同文本由雙方簽字并由甲方蓋章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2、甲乙雙方經過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3、乙方要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試用期內要解除合同時,應提前1天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① 甲方拖欠乙方工資的時間較長;
② 在乙方同意繳納社會保險時,甲方超過半年未給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
5、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①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② 嚴重違犯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的;
③ 因故意和不當行為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時;
④ 嚴重失職,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⑤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又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⑥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上列雙方任何一方,凡是具備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條件而提出解除合同時,無須對方是否同意。
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
① 因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外安排的工作;
② 因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參照企業的《勞動制度》執行。
第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甲方加蓋公章)后生效果。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8
甲方:
負責人:___________
經營地址 :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
性別 :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本合同于年__月__日起,至__月__日止。基本工資元/月,月結,管吃不管住,甲方不得無故克扣,拖欠乙方工資。
一、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
2、泄露甲方信息機密和技術機密,造成重大損失的。
3、患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4、甲方要解除乙方合同需提前一個月告知。
二、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甲 方(公章) 乙 方:
年___月 __日 年___月 __日
勞動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計算機系____屆畢業生)
為提高我院畢業生職業能力,真正培養適合社會需求的專業人才,我系對畢業生實施院外對口專業實習,我系和本系學生就學生本人的院外對口專業實習問題,達成如下協議(乙方在自由選擇的基礎上,同時遵守如下協議):
1、甲方負責指派相應的指導負責院外實習的指導工作,必要時可派指導教師巡視。
2、甲方在乙方離校前有責任進行,并對乙方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勤或抽查,解決有關實習中出現的問題。
3、甲方負責并建立畢業生就業網站和專用信箱負責技術答疑。
4、乙方自愿選擇院外實習單位,并負責家長關于實習的所有情況,實習期間要經常與家長聯系,甲方不負責通知家長,若因此造成對乙方的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5、乙方服從甲方有關院外實習的規定(詳見《計算機系_________屆畢業生院外實習實施方案》)。
6、乙方要向甲方提供詳細的通訊地址、聯系電話,以便甲方與乙方聯系,如因通訊地址和聯系方式不詳或虛假造成對乙方的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7、乙方遵守實習單位的一切規定,遵紀守法,對自己的一切安全行為負法律和安全責任,若因乙方個人原因而引發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8、乙方在實習結束時,要進行綜合能力測試和答辯,相應的實習單位要對學生的實習進行,并量化成績。對于成績不合格或者答辯不過者,不得畢業。
9、乙方必須每月定期向甲方(責任教師)匯報實習情況,如遇到特殊情況應及時甲方(責任教師),以便甲方(責任教師)能及時采取應對措施。
10、乙方的課程考試和重修有關事宜,甲方不負責通知,乙方自己負責與系辦聯系(聯系電話:_________)詢問有關情況。
11、乙方必須有單位實習協議,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以前將正式就業協議交到輔導員處。
12、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輔導員或責任教師一份。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乙方家長(簽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 篇10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員工):
居民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家庭住址:
緊急聯系人:聯系方式:
甲方欲聘用乙方為營銷崗位員工,現為試用期間,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及崗位安排:
本合同有效期為6個月,合同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試用期滿,經雙方同意,可簽訂正式的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乙方的工作崗位:銷售工作。工作地點為:甲方產品的銷售區域。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在其所屬的銷售區域內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雙方義務:
1、為便于乙方拓展市場,甲方須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證件及公司宣傳資料、公司系列化產品的樣品等,并配合乙方做好銷售服務工作。
2、乙方有責任為甲方收集并分析當地的市場信息,并及時準確的提供給甲方。
3、乙方定期向甲方或上級主管匯報自己的業務展開情況,以作為甲方下一步市場業務開展的參考。
4、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公司的相關規定,服從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5、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獎懲。
三、工時制度及勞動報酬:
因銷售系列員工崗位的性質的特殊性,雙方約定執行不定時工作制,乙方確保所有工作復合甲方工作職責的要求,在不影響工作且經甲方批準的前提下,乙方有自行調整休息時間的權利。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勞動后,有權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其工資結構為:基本工資業務提成業務費用。雙方確定的基本工資工資標準為元月,除上述工資組成外,不存在其他任何形式的工資。根據甲方的規定,乙方工作變動時,其工資待遇也隨之變動,實行崗動薪動原則。甲方每月中旬通過銀行將各項費用匯至乙方指定的賬戶。若工資發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四、本合同約定的試用期滿,視乙方的考核結果,雙方可商定是否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
1、本合同屆滿后____日內,經考核合格,甲方可將考核結果書面通知乙方,并告知乙方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
2、乙方考核結果不合格,不符合聘用條件或乙方不愿意簽訂勞動合同的,乙方將工作交接完成后雙方終止試用期合同。
五、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一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雙方一致同意的;
(2)乙方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或乙方不愿供職的;
(3)乙方被判刑,送勞動教養以及有貪污、盜竊、賭博、打架斗毆、營私舞弊等嚴重問題,或因失職給單位造成重大損失和屢次違反勞動紀律、公司規定的;
(4)泄露公司機密、秘密的;
(5)有損害公司形象、聲譽的不良行為的;
(6)不服從工作安排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勞動合同一方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另一方。甲方辭退: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經再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乙方辭職:
(1)因家庭困難而確需辭職;
(2)身體健康原因的;(須持鎮級以上的醫院檢查證明)
(3)公司規定允許的其他情形。
六、違反合同責任:乙方違反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按相應規定予以處罰賠償,構成犯罪時,追究法律責任。
七、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商業秘密保護指: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復制或者其它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屬于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不得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屬于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本公司同類的業務,否則,甲方有權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乙方承諾,即使離職之后仍對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甲方的商業秘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
2、因乙方接受的培訓、參加的業務會議、工作任務安排、貨物配送均在甲方所在地進行,因此甲方公司所在地____省____市____縣為勞動合同唯一履行地。
3、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按照合情合理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乙方同意,在其處于聯系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托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系人作為乙方的受委托人,該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權限。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簽字:____月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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