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勞動合同集合十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動合同10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勞動合同 篇1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高級管理人員及技術人員使用)
用 人 單 位
勞 動 者
簽訂日期: 年月 日
簽 約 須 知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本勞動合同。
二、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勞動者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需要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在本合同書第九項中寫明。
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表述準確,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各執一份,用人單位不得為勞動者代保管合同。
勞 動 合 同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日:居民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現居住地址: 郵編:
戶口所在地: 郵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共同簽訂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選擇下列其中一項)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月 日起至年 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從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
□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本合同定于年 月 日生效,于 工作完成時終止。 勞動合同期限與甲、乙雙方簽訂的培訓服務期限相沖突的,勞動合同期限自動延續至《培訓合同》約定的服務期限屆滿為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 工作。乙方的具體職責和要求如下:
(1)
(2)
(3)
2.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鑒于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及乙方身份的特殊性,經甲方報所在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乙方的工作時間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前提下,乙方可以合理安排休息;但在正常情況下,乙方應遵守甲方的作息、考勤制度。
2.乙方在保證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的前提下,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等休假,并可額外享受每年 天的帶薪探親假。乙方帶薪年休假的天數,執行國家規定;具體時間應與甲方事前商定。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每月以貨幣或轉賬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基本工資為人民幣 元。在正常情況下,甲方每月實際支付乙方的貨幣收入不低于人民幣 元;乙方上述貨幣收入由基本工資、績效獎及其它福利組成。
2.績效獎是甲方根據其經營業績和乙方的工作能力、技術水平、工作表現、工作業績等情況,由甲方自主確定的支付給乙方的獎金,其數額沒有明確規定。
3.甲方于每月 日以前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資,如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可以遲延支付,但應及時向乙方說明。
五、社會保險及福利
1.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
保險手續,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4.甲方可根據其實際情況為乙方提供其他保險和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雙方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制定并落實職業病防范措施。
3.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七、規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公司規章制度,并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2.乙方服從甲方工作管理,并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3.甲方有權根據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有權對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理,有權依照法律、法規或本合同的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或經濟賠償責任。
4.乙方實際工作單位(地點)和勞動關系所在單位(地點)不一致時,乙方同時適用實際單位(地點)和勞動關系所在地的規章制度和決定,兩者有沖突的,優先適用前者。
八、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需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暫時不得解除本合同,須待相關情形消除后辦理本合同的解除手續。
⑴ 經濟問題正在審查的;
⑵ 向甲方借款、借物未歸還的;
⑶ 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務正在進行中,既不能中斷又無合適人員替代的;
勞動合同 篇2
合同編號:117822
單位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勞動者姓名:聯系電話:身份證號:家庭住址:緊急聯系人:聯系電話:風險提示:
企業的招聘工作完成后,就進入了用工階段,在用工前,企業一定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否則企業將為此付出巨大的代價:
一是,企業將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的雙倍工資。如:企業超過________年未簽勞動合同,企業就得多支付員工11個月的工資。
二是,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超出________年,將致使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條件成立,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企業就得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無法解除勞動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勞動合同類型及期限
一、勞動合同類型及期限按下列第項確定。
1、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的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終止。
二、本合同約定試用期風險提示: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法》中對試用期長短的限制根據合同期限的來規定,如: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________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________年以上不滿________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勞動合同期限________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違反以上規定進行約定的,若被員工投訴,會被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如果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單位還要向員工支付賠償金。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要求乙方從事工作,工作地點在____省____市。乙方工作應達到以下標準、根據甲方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作地點。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按下列第_______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__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__小時。
2、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不定時工作制。
3、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結算周期:按_______結算。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勞動報酬為_______元。
二、試用期滿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月勞動報酬為_______元,或根據甲方確定的薪酬制度確定為_______。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日。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四、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第五條社會保險風險提示:
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即使是員工自己同意不繳納社保,還簽訂了相關的協議,這也不能規避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的義務。因此,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必須而為的行為,否則,當員工以此通過法律程序維權,用人單位就要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有職業危害的工種應在合同約定中告知,甲方應為乙方的生產工作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七條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乙方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或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或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應當提前____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意見,裁減人員方案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勞動合同期滿,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________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________年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乙方具有本條
第九款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
第六款
第七款的約定解除本勞動合同。
第八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甲方違法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向乙方支付賠償金。乙方違法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后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相抵觸時,按國家新的法律法規執行。
4、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
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字):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字):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3
一、用人單位進行勞動用工備案應當提供的信息:
1、組織機構代碼證及營業執照復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證明復印件;
3、《勞動保障書面審查記錄手冊》;
4、《社會保險登記證》、備案之日上一個月《社會保險申報表》、職工社會保險參保名冊及社會保險繳費憑證;
5、備案之日上一個月財務憑證中全體職工的工資發放單或銀行轉帳記錄(含節封面及憑證封面)復印件;
6、用人單位制定的各項勞動保障規章制度(勞動報酬、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勞動保護、社會保險等方面內容);
7、集體合同文本;
8、非標準工時制度批文(未實行非標準工時制度用人單位不提供)。
二、除上述材料外,另需攜帶以下材料:
(一)新招人員勞動用工備案
1、錄用人員的相關身份證明復印件;
2、勞動合同原件一式兩份;
3、《用人單位簽訂、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報告表》,并帶U盤上報電子文檔;
4、初次備案時,攜帶一份單位員工花名冊(附帶一份電子檔)。
(二)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備案
1、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2、勞動合同原件以及其他相關材料;
3、《用人單位簽訂、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報告表》,并帶U盤上報電子文檔。
(三)勞動合同變更備案
1、用人單位基本情況變化的相關證明材料;
2、變更后的勞動合同原件(一式兩份,核對后返還用人單位);
3、《用人單位簽訂、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報告表》,并帶U盤上報電子文檔。
(四)勞動合同續延備案
1、續訂的勞動合同書原件(一式兩份,核對后返還用人單位);
2、《用人單位簽訂、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報告表》,并帶U盤上報電子文檔。
(五)勞動關系轉移備案
1、商調函原件或勞動關系轉移證明;
2、與調入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書原件(一式兩份,核對后返還用人單位);
3、擬調動人員在調出單位的社會保險繳費記錄;
4、《用人單位簽訂、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報告表》,并帶U盤上報電子文檔。
注:1、所有備案的勞動合同中,有一人簽訂三份,其中一份由備案單位留存;
2、備案需攜帶的《全日制勞動合同書》、《用人單位簽訂、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報告表》電子檔請在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下載。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名稱:
地址:
性質: 法人代表:
乙方:姓名: 性別:
年齡: 文化程度:
籍貫:省市縣(區)鄉(街辦)
現住址:
身份證號碼: 導游證號碼:
甲方因工作需要,招(聘、雇)(乙方)為導游員。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
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旅行社管理條例》、《導游人員管理條例》及 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合同,確定雙方勞動關系,并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種類型執行)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月)。其中試用期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個月。
2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3本合同從年月日起至完成(工作、工程)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崗位,負責工作(根據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可變更工作崗位)。乙方在合同期內,按本崗位職責要求,完成甲方安排的正常導游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建立和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為乙 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2、甲方應按國家、省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培訓教育,乙方從事導游服務時必須經過專門培 訓并取得導游員資格。
3、乙方必須嚴格遵守旅游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4、乙方因工負傷,甲方應積極負責治療,直至醫療終結;治療期間為乙方據實支付醫療費 ,按月支付工資;傷愈后安排乙方從事力所能及的工作。致殘待遇按國家、省規定執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和女工孕期、產假期、哺乳期以及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 勞保醫療等各種待遇按國家、省、市規定標準執行。
6、乙方因工傷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遺屬津貼等,由甲方按國家、省、市規定標準支付。
7、乙方的周休假、節日假、探親假、年休假、產假以及婚喪等各種待遇,甲方必須按國家 、省規定執行。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根據乙方從事導游員業務,確定乙方工資按以下工資形式執行。但在法定工作時間 內,乙方應得的工資不得低于旅行社所在地最低工資保障標準。計月工資。乙方試用期工資元;試用期滿乙方工資元,其中:基本工資元,津貼。獎金另定。
2、甲方應逐年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3、甲方于每月日為發薪日,甲方無故不按時支付乙方工資的,應自拖欠之日起,支付乙方工資總額%拖欠金,直至支付工資之日止與工資一并發給乙方。
4、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止導游業務期間,甲方應按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江西省 的各項法律、法規以及甲方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積極完成導游服 務工作任務。
六、勞動合同解除的條件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 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 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3)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 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因工負傷并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承擔經濟賠償責任和相應的法律責任。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責任 。
八、雙方協商約定其他內容
甲方出資派乙方赴外地或本單位以外培訓,須簽訂培訓合同,培訓后須為甲方服 務年,如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甲方培訓費,但本合同第六條第5款規 定除外,培訓費用按其在甲方服務年限滿一年減收%計算。
九、其他
1、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當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也可以向有 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調解不成的可在規定的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 會申請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天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3、本合同一式叁份,雙方簽字蓋章后并經當地勞動部門鑒證后各執一份。
簽訂合同時間:年月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人:
鑒證時間:
勞動合同 篇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為了建立勞動關系,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與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一致性確認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合同附件、公司規章制度已認真閱讀并理解一致,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勞動合同、合同附件、員工手冊及乙方向甲方自愿交來的承諾保證書共同構成對雙方有約束力的合同。
第二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按第 項執行
1、合同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自 年 月 日至完成該項任務時止。
3、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工作內容
3.1、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合同附件A更詳細說明乙方工作內容.
3.2、甲方確因生產經營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可變更調整乙方的工作或安排乙方兼任其他崗位。乙方有關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準,必須服從,乙方對此表示同意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并保證不就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費用補償或變更任何合同條款。
3.3、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或工作任務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4.1、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的需要,按照國家和公司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4.2、勞動合同、員工手冊已告知了乙方公司的工作規章,乙方對此必須時刻遵守。如果乙方違反了工作規章或本勞動合同條款,甲方有權按勞動合同和員工手冊規定對乙方進行處分。如果乙方的工作行為或乙方的工作失誤使甲方受到損失的,乙方要負責賠償甲方損失。如乙方嚴重違反或屢次違反勞動合同或公司的規章,甲方就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并且不會支付乙方除工資外的任何其他費用,乙方對此表示同意。
4.3、乙方對外代表甲方的任何簽字都必須得到甲方的書面授權,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在乙方的工資及一切費用中支付第三方由于乙方未經授權而簽字引起的一切費用,乙方對此表示同意。
第五條 工作時間和工作職責
5.1、甲方安排乙方每周工作 天,休息 天。
5.2、甲方確因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時,按照公司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補償或者給予相應時間的調休。但乙方未按規定完成工作任務而加班除外。
5.3、乙方有權享受的有薪節假日、年假、其他事假、病假和其他福利將依照公司的規定享有。
5.4、因工作及職責需要,甲方對部分職位實行不定時工時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制。乙方的職位實行 工時制
5.5、本勞動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規定及公司隨地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熱愛公司、維護公司利益和榮譽,服從公司管理。如果乙方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公司有權視情節給乙方以經濟或行政處罰,直至開除。如果乙方觸犯刑律,公司將把乙方開除。
5.6、乙方如有正當理由,經過申請批準,可請事假,甲方不負責發放事假期間的工資、獎金和各種補貼。
5.7、甲方對乙方的一切經批準的休假只發放基本工資,不發放獎金及各種補貼。
第六條 勞動報酬
6.1、乙方月工資詳見附件A,附件A詳細說明了乙方的工資、補貼和獎金,并介紹了乙方每月工資及各種補貼和獎金的條件。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次月 日發放,若工資發放日適逢周日或假日,甲方推后一日或數日發放。補貼和獎金甲方考核乙方工作合格按考核實際情況核實應得獎金后發放。
6.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補貼、獎金均為稅前收入,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按國家規定代扣。
6.3、甲方可根據實際經營狀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核情況,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但不低于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七條 保險與福利
7.1、應乙方的要求,甲方同意將為乙方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按標準支付乙方,由乙方負責在其檔案所在地繳納,此后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7.2、乙方按國家及甲方規定享受休假、探親假、婚喪假、法定節日休假,請事假和病假。
第八條 勞動紀律
8.1、乙方愿意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中寫明的各項規定的要求。同時,愛護甲方的財物,維護甲方的利益。
8.2、乙方承諾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絕不將甲方的經營情況和業務情況向第三方泄露;不將業務檔案、業務憑證等資料復制或轉借給第三方。
8.3、在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制定新的規章制度,也可以對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進行修訂。
8.4、若本合同條款與國家新規定及甲方新規章制度相抵觸,乙方同意服從國家新規定和甲方新規章制度。
8.5、甲方對模范遵守勞動紀律、規章制度或違反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乙方,可以進行獎勵和處罰。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續訂和終止
9.1 、 在本同執行期內,如有下列情況發生,甲、乙雙方同意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9.1.1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法律、法規等發生變化的。 9.1.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執行的。
9.1.3甲乙雙方情況發生較大變化,影響本合同執行的(例如:甲方的經營狀況、組織機構發生變化,人員結構、工作崗位需要調整等;
乙方的工作表現,知識技能、身體狀況等與工作要求不相適應等)。
9.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9.3、在試用期內,乙方被證明不符合以下錄用條件中任何一項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9. 3.1乙方在應聘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如離職證明、教育學歷、個人簡歷、婚姻及生育狀況、體檢證明等)必須真實無誤。
9.3.2乙方健康狀況良好,無精神病、傳染病及其他影響工作的病癥,能保證正常工作。
9.3.3乙方各方面表現良好,沒有吸毒、斗毆等各種劣跡,富有愛崗敬業精神。
9.3.4乙方能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甲方指定工作內容、工作指標、工作任務。
9.4、乙方有下列情行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并不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9.4.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 9.4.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9.4.3未經甲方同意,為其他機構或個人提供有關服務而接受任何方面之報酬的。
9.4.4行為不端損害公司名譽的。
9.4.5試用期滿后,被發現在應聘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與事實不符的。
9.4.6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三條第3.2項約定調整乙方職位時,乙方不服從甲方工作調動和安排的。
9.4.7乙方基于私人理由而向公司申請離職的。 9.4.8被依法進行勞動教養或追究刑事責任的。
9.5、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同時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9.5.1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經甲方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5.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或醫療期內醫療終結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為5-10級的,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9.5.3違反本合同第九條9.1項約定,經甲乙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9.5.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甲方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向工會或者全體員工說明情況,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備案后進行裁員的。
9.6、乙方需要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特殊書面約定或承諾除外)。
9.7、按約定須提前30日通知對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甲乙雙方可采取提前向對方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的方式履行。標準為解除合同時乙方的月工資。
9.8、合同期限屆滿前,甲乙雙方應提前30天就是否續訂勞動合同表明意向。雙方同意續訂的,應以合同期滿前辦理續訂手續;若一方或雙方無續約意向的,應于合同期滿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辦理終止合同手續。否則,合同期滿后,本合同將自動延續,續訂期限與本
同期限相同,甲乙雙方應辦續訂合同手續。
9.9、如下列情況發生,本合同隨即終止: 9.9.1合同期限屆滿。
9.9.2甲方宣告破產或者依法解散、關閉、撤銷。 9.9.3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9.9.4乙方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者被宣告失蹤或死亡。
第十條 違約責任及其他
10.1、任何一方的違約行為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應支付對方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責任范圍及賠償金額應依據國家相關規定和損失程度確定。
10.2、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并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應依據法律及甲方規章制度承擔賠償責任。
10.3、乙方屬于接受甲方出資培訓或提供住房的,如發生違約情況,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和相關協議承擔賠償責任。
10.4、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協商解決,或者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或者不愿申請調解的,雙方均有權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60天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任何一方,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15日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5、本合同未盡事誼,按照國家規定及甲方規章制度執行;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
10.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經雙方同意,涂改本合同的,或未經雙方授權、委托、代簽本合同的,本合同無效。
第十一條:其他事項
11.1、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業已獲得員工手冊,并知悉全文,愿意接受并遵守各項規定。
11.2、甲方提示:公司在合同關系的各個方面均奉行開放政策,任何看法、建議、設想或問題可與您的主管商討。如果在商討后您覺得問題仍未得到解決,歡迎您與更上一級主管商談。
甲方: 乙 方:
授權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6
申請人:××,男,漢族,××年××月××日出生
住址:××××××
身份證號:××××××
代理人:××
××市××律師事務所律師
聯系電話:××××
被申請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仲裁請求
1、 請求撤銷被申請人于××年××月××日作出的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2、 請求裁決被申請人補發從××年××月××日起至裁決生效之日止的工資(按3.5萬元/月計算)和經濟補償金(按照工資的25%計算);
3、 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從××年1月至××年2月期間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支付的雙倍工資計38.5萬元(按3.5萬元/月計算,共11個月工資)。
事實與理由:
被申請人于××年與申請人建立勞動關系,但在建立勞動關系后直至××年2月6日,被申請人未能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與申請人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申請人在被申請人的平均工資為3.5萬元,故被申請人應當為此另行支付38.5萬元的二倍工資。
××年8月25日,被申請人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以申請人違反被申請人勞動人事手冊第12.2.4.3條和勞動合同法第39條第2款規定,非法解除與申請人的勞動關系,并從20xx年8月25日起,被申請人停止支付申請人的工資,根據相關法規,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期間的工資并承擔工資總額25%的經濟補償金責任。
為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特申請勞動仲裁,依法支持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申請人(簽字):
日期:
勞動合同 篇7
勞動者隨意走人,給企業造成損失怎么辦?工作了一年,還是臨時用工合同怎么辦……昨天,在文昌廣場上舉行的關于《勞動合同法》和《就業促進法》咨詢會上,許多企業代表和員工提出了自己的困惑、疑慮。記者采訪了解到,之所以產生各種糾紛,歸根結蒂源于新法實施前,勞資雙方還存在著三大認識誤區。
鏡頭一:企業怒斥職工突然辭職拿著厚厚的一摞材料,揚州某琴行人力資源科負責人怒氣沖沖地趕到咨詢現場。原來該琴行的一位教師上午打了個招呼要走人,下午就不上班了,不但安排好的鋼琴課沒人教,而且這個老師還帶走了一批學生。記者看到,該負責人帶來了離職老師勞動合同、養老保險手冊等所有材料,該負責人質疑說,都說《勞動合同法》勞動者不用付違約金,那么像這樣的情況已給公司造成損失了,能不能追償呢?
鏡頭二:工作一年仍簽試用合同在咨詢臺前,老馬和同事徘徊了很久,總是話到嘴邊就咽下去了。記者上前一打聽,得知他們是某小區的保安,這兩天公司要和他們簽合同,還特地召開了大會。但給他們的合同書不是《勞動法》的版本,也不是《勞動合同法》的版本,而是企業自己做的。為了拿出證據,老馬偷偷復印了一份出來。記者看到,文本抬頭寫的是《試用期工合同》,由于是試用,里面的社保、工資約定等款項一個也沒有。
最令老馬氣憤的是,當他們提出異議的時候,公司竟揚言合同只有這一種,不簽就走人。
鏡頭三: 月薪兩千而補償金才一百“沒有人會嫌錢多!”小張是市區某外貿公司的職員,前兩天在單位跟領導頂了幾句嘴,老板就把他給踢走了,并大方地支付給他700元經濟補償金。小張找他理論,老板聲稱經濟補償金都是按工資計算,小張的工資就是700元,獎金不算。小張說,她在公司屬于骨干,月薪至少20xx元 ,現在卻要按最低工資拿補償,明顯不合理。
沒有工資卡,小張就把自己的工資存折帶到了現場。記者看到的工資記錄,每月都在20xx元以上。那么離職時,企業支付經濟補償金標準到底是基本工資還是所有收入?
詳解三大誤區誤區一:認為只要簽合同就行用人單位將試用期合同與勞動合同分離并對立了起來,認為簽了試用期合同不僅可以使其處于“主動”地位,還可以將雙方關系就此固定了。同時還企圖利用試用期,逃避責任。企業認為,試用期內雙方的勞動關系尚未最終確定,無需為試用期內的員工繳納社保費。
專家解讀:單簽“試用”合同,無效。
《勞動合同法》規定:自建立勞動關系之日起,應在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合同。按規定,勞動合同當事人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即為勞動合同期限。根據這一規定,所謂的試用期合同,實際上名不副實,勞動部門一直視為勞動合同,這讓原本可以試用職工的企業失去了試用的權利。而一旦合同無效,都視為正式用工,用人單位反而事與愿違。此外,試用期內雙方的勞動關系雖未最終確定,但用工事實業已形成,法律明確規定企業應為試用期內的員工繳納社保費。
誤區二:補償金按最低工資算明年實施的《勞動合同法》中,詳細規定了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各種情形,如用人單位解除合同、勞動者解除合同、勞動合同終止等等。而從記者現場了解的情況看,在支付經濟補償金時,以基本工資為基數支付和以工資總收入為基數支付相比,會存在較大的差異。目前用人單位對于經濟補償金的支付,做法大相徑庭。有的只算工資,有的統一按照最低工資,而大方一點的把獎金也算入其中。
專家解讀:補償金標準有規定。
按照規定,職工的獎金屬于工資的構成部分,如勞動者一年中,用人單位每月一直是按20xx元標準支付工資的,因此在計算其工資時,應將該筆款項計算在內,用人單位不將獎金計算在內,不符合國家關于工資的構成規定。
用人單位在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方法上,應符合《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十條之規定,即: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金,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誤區三:不保護用人單位《勞動合同法》明年1月1日實施,該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違約金(特殊情況除外),勞動者從單位辭職提前30天書面告知即可,但是這并不意味著勞動者無需支付違約金。那么勞動者隨意走人,給企業造成損失也不負責任,太不公平了。
專家解讀:離職不打招呼須賠償損失。
《勞動合同法》規定有兩種情況須賠償用人單位損失:一是接受過單位的培訓。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應當按約支付違約金;二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有保密和競業限制的協議。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
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還規定,用人單位約定違反服務期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而且,如勞動者違約時,其所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勞動合同 篇8
簽約須知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履行勞動合同有關的各項信息真實、有效。
2、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3、除提供專項培訓費用約定服務期和競業限制的人員兩種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單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乙方(勞動者)姓 名:
戶籍所在地:
現居住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勞動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采取下列第
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到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工作地點為 。
甲乙雙方可以簽訂崗位協議書,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內容。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工作制。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
(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三)不定時工作制:甲方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并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應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后實行。【河北省新勞動合同范本】河北省新勞動合同范本。
第五條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第六條 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
第八條 甲方按下列第 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二)計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為 ,計件單價為。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 。
第九條 甲方于每月 日前以貨幣或銀行轉賬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并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
第十二條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四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和安全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并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范和操作規程。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勞動工具及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六條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按照本勞動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條 甲方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勞動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勞動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第四十四條的規定進行。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四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勞動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勞動合同或者本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解除、終止本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其他事項
第二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七條 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款。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以下協議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
1、崗位協議書
2、培訓協議書
3、保密協議書
第二十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三十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一條 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簽字日期:年月日 簽字日期: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9
勞動合同書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護企業和勞動者合法權益,依法確定勞動關系,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任務完成時止。完成任務的標志是。
(二)、試用期為 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 :。 乙方的工作地點 :。
根據崗位責任要求,乙方要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以其全部時間與精力來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務,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后,不得同時受聘其他公司或個人(包括不得兼職),只有在甲方指派或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乙方才可以在其他用人單位從事兼職行為,否則甲方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并不需要支付任何補償金。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工作崗位職責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按照規章制度及考核結果隨時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包括晉升與降職。
乙方不適應本崗位工作或對本崗位工作不能勝任時,甲方有權決定對其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并有權按照乙方新崗位確定乙方工資標準,實行以崗定薪,崗變薪變。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后,乙方依然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每月基本工資為 元(試用期基本工資為 元),是計算加班工資等非基本工資勞動報酬的唯一基數,不低于當地政府最低工資標準,由公司按崗位性質決定基本工資數額,公司有權按考核結果調整崗位及相應的基本工資,每月發放;但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即基本工資不包括下列各項(下列各項不作為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一)績效獎、年終獎以及業務提成等;(二)無確定支付周期的勞動報酬,如一次性獎金、津貼、補貼等。(三)各類補貼、全勤獎、津貼、獎金、工資工齡等除正常工作時間外的各種工資及福利待遇。
(三)加班費:在經過無加班工資36小時加班后,員工如還有通過正常程序經批準后的加班的,則以基本工資為基數,結合考勤上的加班時間計算平時、公休、法定節日加班費,按每月發放。
(四)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五)乙方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六)甲方因暫時經濟周轉困難或不可抗拒力,不能按照上述規定時間支付工資報酬的,應當提前七天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并明確支付的日期。
因工資計算標準不明確或計算方式不當造成甲方少付乙方工資的,或者乙方拒絕領取的,不屬于無故拖欠或克扣工資。
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屬于無故克扣行為:
1、 甲方依法代扣代繳乙方應當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的;
2、 甲方依法代扣代繳的應當由乙方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的;
3、 法院判決、規定中要求甲方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的;
4、 法律、法規規定甲方可以從乙方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的。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四)乙方違反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甲方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規章制度給予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
(五)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經批評教育不改的,甲方可以分情況根據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以及法律、法規給予處分或經濟處罰:
1、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有完成工作任務或銷售任務的;
2、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指揮,或者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斗毆,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3、玩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或者規章指揮,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財產遭受損失的;
4、有貪污盜竊、職務侵占、販私以及其他違法亂紀行為的。
乙方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懲處。由于乙方違法行為或不良社會行為而給甲方形象造成巨大傷害的,甲方可根據本公司的規章制度對乙方予以相應的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抵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
年 月
(簽名)年 月 乙方: 日日
勞動合同 篇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
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現聘用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為甲方勞動合同制職工,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_______年,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__個月,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 工作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工作。
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準,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乙方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
第三條 工作條件的勞動保護
甲方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照甲方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四條 教育培訓
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訓練。
第五條 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每周工作5天,40小時,每天8小時工作制。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甲方確因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時,按照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或相應時間的補休。
第六條 勞動報酬
按甲方現行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月基本工資為__________元。其余各類津貼、獎金等發放按公司規定及經營狀況確定。
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甲方規定予以調整。甲方發薪日期為每月__________日,實行先工作后付薪。
第七條 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乙方因生、老、病、傷、殘、死,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甲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期為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公積金等社會保障。
甲方在生產經營狀況良好的情況下,為乙方購買的商業保險,在保險期內,甲方有權變更或撤銷險種。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需治療的,按照《常州市勞動合同規定》之規定,給予相應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期間的工資待遇、醫療費用等按照國家和常州市及甲方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八條 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規定等制度。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可按獎懲規定給予批評、教育、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與不得解除的規定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⑴在試用期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⑵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⑶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⑷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⑴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⑵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⑶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⑷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⑴在試用期內的;
⑵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⑶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⑷乙方因其他情況需要辭職,需在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⑴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⑵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按《常州市勞動合同規定》執行。
對于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因各人情況辭職或離職,在培訓期內的安培訓費的100%賠償,并退還任職最后3個月薪金;在培訓結束后的,將酌情減免培訓費的賠償金額。
第十條 雙方需約定的其他事項
乙方若因病不能上班時,可憑醫院出具的有關證明,享受甲方規定的1年7個工作日的有薪病假。
當有薪病假日累計超過7天后,甲方將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扣除相應金額。
第十一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依據國定的有關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雙方約定的事項,承擔一定的經濟補償。
第十二條 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辭退、除名、開除乙方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可由爭議的一方向企業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從仲裁裁決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即日起十五天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三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勞動法》、《__________市勞動合同規定》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期限為__________年,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__個月,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 工作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工作。
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準,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乙方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
第三條 工作條件的勞動保護
甲方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照甲方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四條 教育培訓
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訓練。
第五條 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每周工作5天,40小時,每天8小時工作制。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甲方確因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時,按照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或相應時間的補休。
第六條 勞動報酬
按甲方現行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月基本工資為__________元。其余各類津貼、獎金等發放按公司規定及經營狀況確定。
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甲方規定予以調整。甲方發薪日期為每月__________日,實行先工作后付薪。
第七條 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乙方因生、老、病、傷、殘、死,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甲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期為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公積金等社會保障。
甲方在生產經營狀況良好的情況下,為乙方購買的商業保險,在保險期內,甲方有權變更或撤銷險種。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需治療的,按照《常州市勞動合同規定》之規定,給予相應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期間的工資待遇、醫療費用等按照國家和常州市及甲方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八條 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規定等制度。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可按獎懲規定給予批評、教育、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與不得解除的規定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⑴在試用期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⑵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⑶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⑷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⑴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⑵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⑶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⑷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⑴在試用期內的;
⑵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⑶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⑷乙方因其他情況需要辭職,需在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⑴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⑵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按《常州市勞動合同規定》執行。
對于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因各人情況辭職或離職,在培訓期內的安培訓費的100%賠償,并退還任職最后3個月薪金;在培訓結束后的,將酌情減免培訓費的賠償金額。
第十條 雙方需約定的其他事項
乙方若因病不能上班時,可憑醫院出具的有關證明,享受甲方規定的1年7個工作日的有薪病假。
當有薪病假日累計超過7天后,甲方將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扣除相應金額。
第十一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依據國定的有關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雙方約定的事項,承擔一定的經濟補償。
第十二條 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辭退、除名、開除乙方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可由爭議的一方向企業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從仲裁裁決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即日起十五天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三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勞動法》、《__________市勞動合同規定》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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