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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

時間:2020-09-22 16:12:52 勞動合同 我要投稿

勞動合同模板七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7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勞動合同模板七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文化程度: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所在地址: 家庭地址: 現居住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項確定

  a.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符合法定終止時間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即行終止。

  若乙方實際用工起始時間與本合同約定起始時間不一致,以實際用工之日為本合同起始時間。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乙方應按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

  制及相關規章制度的要求,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生產(工作)內容。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點: 。 根據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崗位的工時制度按以下( )項確定

  a.標準工時工作制

  b.不定時工作制

  c.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對執行本條a項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并且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天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天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對執行本條b項、c項工作制的,甲方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并聽取乙方本人意見的基礎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甲方保證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內的月工資為 元;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試用期滿后,乙方的月工資為 元,工資形式為( )。 1.計時工資 2. 計件工資 3. 崗位技能工資

  根據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合同期內甲方為乙方調增(減)的月工資作為本合同的月工資(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三)乙方工資支付形式為( )

  1.銀行代發 2. 現金支付

  (四)甲方以法定貨幣按月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并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如遇休假日或休息日,應當提前支付。

  (五)乙方加班工資、休假日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的確定和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五、社會保險

  (一)甲方應按規定及時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的相關手續,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應享受的假期及相應待遇,按生育保險、女職工勞動保護等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公)負傷(死亡)的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的待遇及醫療補助費發放,均按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及相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遵守勞動保護、職業危害防護等有關規定。

  (二)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設備、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

  (三)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如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乙方有權拒絕。

  (四)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對具有職業病危害(如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質,下同)的崗位(工種),甲方應當如實告知乙方有關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并采取符合國家職業衛生要求的預防措施和防護設施。

  (五)乙方從事具有職業病危害崗位(工種)的,甲方應組織乙方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及離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及時如實告知乙方檢查情況,并為乙方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變更合同,并及時辦理書面變更手續。

  (二)除《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情形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四)符合《勞動合同法》及國家、省、市規定的有關勞動合同終止情形的,勞動合同終止。

  (五)工傷職工、患職業病職工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據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六)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七)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結工作交接手續。

  八、約定事項

  (一)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條規定,雙方約定的事項:

  (二)其它事項的約定:

  九、甲方按法定程序,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并予以公示或告知乙方,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十、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或向本單位(或甲方所在地的鄉鎮、街道等)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協商不成或不愿調解的,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相抵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十二、本合同至少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兩年備查。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簽名(蓋章):

  合同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履行起始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ⅹⅹⅹ有限公司勞動合同

  甲方名稱:ⅹⅹⅹⅹ ⅹⅹⅹⅹ

  乙方: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甲方:ⅹⅹⅹⅹ ⅹⅹⅹⅹ

  地址:ⅹⅹⅹⅹ ⅹⅹⅹⅹ

  乙方:(身份證號碼: )

  性別: 出生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本人聯系電話: 家庭聯系人:家庭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政策法規,在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

  第一章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定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為期月,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或勞動合同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本合同即行終止。其中:約定試用期為個月,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勞動合同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合同期限。自 年 月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第二章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 (崗位)工

  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

  第三條 乙方同意工作地點為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

  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已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

  勞動報酬、勞動紀律以及乙方要求了解其他有關工作的情況。

  乙方知曉其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勞

  動紀律以及其他與工作有關的情況。

  第五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以及上級安排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第三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一) 標準工時制,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具體上班時

  間,根據甲方工作需要確定。

  (二)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乙方上下班時間根據工作需要和甲方的安排而定。

  (三)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以月(季、半年、一年)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

  第七條 甲方在國家規定節假日期間依法安排乙方休假。

  第四章 勞動報酬

  第八條 經雙方協商一致,乙方變更工作崗位,乙方薪酬標準由甲乙雙方重新協商確定。

  第九條 甲方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工資與崗位職責、工作業績掛鉤的薪酬制度,依法自主確定薪酬分配方式和薪酬水平。并可根據對乙方的考評結果和公司制度,相應調整乙方的薪酬。

  第十條 乙方試用期合格后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試用期工資 元/月。 第十一條 甲方按月以現金形式支付乙方的工資,發薪日一般為次月的8-10日,甲方不得無故克扣或故意拖欠。

  第十二條 甲方按相關規定,為乙方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等國家與地方政府規定的稅費、保險費等。

  第十三條 經乙方同意,甲方可從其月應發工資中扣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各項費用或經濟賠償。

  第五章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且乙方應在貳星期內辦理完相關手續,乙方逾期辦理導致的后果及增加甲方的成本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工傷待遇以及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等各項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七條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勞動衛生安全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九條 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聽從甲方管理人員的指揮,不得違章操作、冒險作業。

  第二十條 乙方有權對甲方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和危害生命安全、身體健康的行為拒絕執行,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二十一條 乙方因身體等原因,不適合從事某些工作崗位或項目,乙方應在上崗前以正式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否則因乙方隱瞞,甲方在乙方工作后獲知此情況,甲方有權隨時終止與乙方的勞動合同且不須向乙方提供任何經濟補償。

  第七章 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二條 甲方制定的與員工利益相關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在公司內公示。乙方應主動認真學習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十三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及各項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愛護甲方財產,維護甲方形象。

  第二十四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未經甲方允許不得在任何第三方兼職,若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須向甲方予以賠償。

  第二十五條 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乙方相應的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八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合同的變更:

  (一)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發生變化,本合同的相關內容相應進行變更。

  (二) 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

  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三)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系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在本合同期滿前1個月向雙方表示續訂或不續訂意見。乙方接到甲方續訂通知后五個工作日內未做書面答復,視為乙方提出不再與甲方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甲方

  要求乙方不能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合同,乙方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詐、脅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勞

  動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1個月工資后解除勞動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

  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

  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上述第二十九條情形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

  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喪失部分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

  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 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的,提前3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乙方須按照甲方規定辦理及所有技術、經營、生產等資料和信息載體的移交手續。

  第三十三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文化程度: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勞動合同類型及期限

  一、勞動合同類型及期限按下列第 項確定。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終止。

  二、本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要求

  乙方從事 工作,工作地點在

  乙方工作應達到以下標準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作地點。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按下列第 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不定時工作制。

  3、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結算周期:按 結算。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勞動報酬為 元。

  二、試用期滿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月勞動報酬為 元,或根據甲方確定的薪酬制度確定為 。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四、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第五條 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有職業危害的工種應在合同約定中告知,甲方應為乙方的生產工作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七條 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 篇4

  甲 方:住 所:

  性 質: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 方: 住 所:

  戶籍所在地:

  居民身份證號碼:

  為充分發揮乙方在專業技術領域知識淵博、臨床經驗豐富的優勢,以更好地服務于社會、患者、醫院,鑒于乙方已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并已享受退休待遇,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聘請乙方擔任特聘專家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乙方的專業優勢和實際情況,聘請乙方擔任

  2、履行聘請崗位的職責,完成崗位工作任務,執行甲方績效考核制度。

  三、 工作時間

  乙方工作時間安排如下:

  四、 工作報酬

  乙方基本工資按同類退休人員標準執行,其余待遇按同類在職人員標準執行,即津貼和

  獎金實行同工同酬。

  甲方于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作報酬。

  五、 社會保險

  鑒于乙方已享受退休待遇,甲方不再為乙方交納社保。

  六、 合同解除和終止

  1、甲、乙方提前十五天通知對方,均可單方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擔任何補償或賠償責任;

  2、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的;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3)乙方由于身體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的。

  七、 違反合同的法律責任

  甲乙雙方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八、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乙方承諾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履行保密義務等。

  合同期間,乙方非因工作原因發生人身損害或疾病,乙方應自行負責,甲方依法不承擔

  賠償或補償責任,同時,在醫療期內甲方不支付工作報酬。

  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依照國家規定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本合同于: 年日簽訂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乙方:

  負責人電話:

  乙方經多方聯絡、考察、洽談,確定位于廈門市湖里區宸鴻科技(廈門)有限公司作為暑期工工作地點。乙方已向甲方說明工作地點、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工作期間、工作待遇、工作要求等,甲方經了解、詢問,系自愿參加本次務工。本著平等、公平、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現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如下:

  一、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按約履行完相關手續后有權要求乙方為其安排暑期工作。

  2.甲方有權按照勞動獲取基本工資、加班報酬及其他在廠期間享有的其他福利。(為900(基薪)+100(滿勤獎金)+100元(夜班津貼)+100元(無塵津貼))+150元(績效獎金)(總金額=2200-2400元/月)工資按月結算。

  3.甲方應年滿18歲(要求有身份證,并以身份證的年齡為準),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即沒有智力障礙、精神疾病等,能清醒地認識自己的行為并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且已購買人身保險。進廠后會另購保險。

  4.甲方應為身體健康的工作者。如有不宜參加勞動的先天性或易急性發作的心腦類疾病病史或征兆則不宜參加本次務工。如有隱瞞情況,造成不利后果責任自負。

  5.甲方應遵守法律法規及工廠里的規章制度、生產技術要求、操作規程等,如有違反,應承擔相應的責任。甲方若在非上班時間私自外出、打架斗毆、犯罪等責任自負。

  6.甲方應負擔自己的車費、公司規定需辦理的體檢等及按月給乙方收入20%的聯絡管理費用。(此費用主要用于新手低效和做廢產品的成本,乙方為獲取該信息的信息費,聯絡通訊費、交通費、食宿費,多名駐廠管理員工資以及由于)

  7.工作期間為 201 年7 月 4 日 至201 年 8 月 底。甲方服務時間內,不得擅自離職,如有特殊事情,須提前半個月申請,經甲方同意后方可離廠。

  在此約定期間未滿擅自離廠或辭工,按違約計算,賠償乙方500元(RMB)違約金。(如果是由于不可抗力等特別原因等則除外)

  二、 乙方的權利義務

  1 乙方應按照約定為甲方提供工作崗位及保證各項待遇及時發放。

  2 乙方確保甲方的工作環境安全、工作內容適當、工作保障到位。

  3 乙方有權獲取一定的聯絡管理費用。

  4 乙方有權隨時解除與違反本協議的甲方的合同。

  5 乙方可以追究甲方因違約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的責任。

  6 乙方應保證甲方知情自己的每月工資待遇情況,并不得在已說明的扣款項外亂扣款項。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勞動合同 篇6

  甲 方: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 方

  文化程度

  性 別

  法定代表人 出生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或委托代理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參加本單位工作時間

  ____年____月____日

  郵政編碼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

  本合同___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排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為____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____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五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服務(工作)每滿一年按培訓費和招接收費總額的20%遞減;服務(工作)滿五年不再償付。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九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四十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___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 章) 乙方(簽 章)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員(簽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鑒證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使用說明

  第一條1款從“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中選擇一項。

  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是規定了具體明確的起始日期和終止日期和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沒有規定具體明確的有效時間的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以完成一項工作和工程確定為合同起始和終止的期限。

  第一條2款的生效日期可以遲于本合同簽訂日期或與其相同。試用期含在合同期內,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第一條3款填寫內容和1款對應:固定期限合同填寫合同“終止日期”;無固定期限合同填寫本合同“在規定終止合同條件出現時,勞動合同”終止;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填寫該項工作完成標準。

  第二條填寫乙方擔任的“崗位或工種名稱”。

  第三條甲方對乙方的崗位要求應使用書面形式說明或簽訂崗位協議書。

  第四條4款從“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不定時”中選擇一種。

  定時工作制是指對于職責范圍可以用固定工作時數限制的乙方實行的工作時間制度;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是指對于職責范圍不能受工作時數限制的乙方實行的工作時間制度。

  第九條1款中“每月____日”填寫甲方發放工資日期。

  第十二條中的社會保險在本市實行統籌的有養老、失業保險和大病醫療,其他社會保險按國家和本市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填寫規定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有關待遇文件的名稱。

  第十五條乙方的福利待遇是指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

  第十九條中的“客觀情況”指發生不可抗力或出現勞動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無法履行的其他情況。

  第二十一條2款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可根據《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和《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等有關法規認定。3款的“重大損害”由企業內部規章制度來規定。4款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指(1)被人民檢察院免于起訴的;(2)被人民法院判處刑罰的;(3)被人民法院依據刑法第三十二條免于刑事處分的。

  第二十二條2款的“不能勝任工作”指不能按要求完成本合同中約定的任務或者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

  第二十三條中的“法定整頓期間”指依據《破產法》和《民事訴訟法》的破產程序進入整頓期間。“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根據北京市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認定。

  第二十五條填寫適用的文件名稱。

  第三十五條填寫受理勞動爭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名稱。

  第四十條填寫乙方應遵守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等文件的名稱。

  其他注意事項:

  1.當事人對本合同所列的條款需要補充完善的和當事人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可在相應條款后寫明。

  2.本合同范本僅供用人單位制訂勞動合同書時參考;

  3.勞動合同應使用鋼筆或毛筆填寫,不得隨意涂改。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名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共同簽訂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 工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點:本公司或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地點。

  三、工作時間

  1、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2、甲方在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每月以貨幣或轉賬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 元人民幣,于次月10日發放。

  2、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雙方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的規定為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六、規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并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2、乙方服從甲方工作管理,并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七、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2、雙方若有一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甲方應在滿三十日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在此期間乙方應堅守崗位。

  八、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1、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人事代理機構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人代表: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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