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勞動合同模板匯編10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勞動合同10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性質
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年齡 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事勞動局制
簽約需知
1、甲方招用乙方時應查驗乙方與任何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系的憑證,方可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乙方與原用人單位未解除勞動關系的,以及甲方聘用的退休人員,不能簽訂勞動合同。
2、按照國家就業準入制度的規定,甲方招用從事技術復雜以及涉及到公民生命安全和消費者利益工種的從業人員,必須從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中錄用。
3、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
4、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書。
5、甲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無需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6、社會保險由國家規定,雙方不能協商約定。
7、雙方應當仔細閱讀文本,以明確其權利、義務。
8、乙方委托甲方進行勞動合同鑒證。
9、勞動合同的效力,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確認。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一 種方式確定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日起,到 年 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年 月日起;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并以 為工作任務完成的標志。
(二)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1、甲方聘用乙方從事工作崗位。
2、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乙方應當按照崗位職責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l、甲方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的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保障乙方的安全與健康;
2、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工時制度,因生產經營需要加班的,甲方應當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以及禾成年工,甲方按國家規定為其提供勞動保護。
四、勞動報酬
1、試用期內,乙方的月工資報酬為元;
2、試用期滿,乙方的月工資報酬為元;
3、乙方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后,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核發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津補貼。
五、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有義務遵守;
2、乙方應當遵守甲方的工作操作規程;
六、勞動合同變更的條件
1、雙方協商一致的;
2、甲方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3、甲方不能安排乙方工作崗位,雙方繼續保留勞動關系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法律法規已修改,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5、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了不可抗拒、不可預見的情況,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七、勞動合同的終止
l、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者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2、雙方同意,可以續簽勞動合同;一方不同意續簽,另一方不得強迫。
3、勞動合同期滿后,由于甲方的原因未辦理終止或續簽勞動合同手續而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視為續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及時與乙方協商合同期限,辦理續訂手續。
八、勞動合同解除的條件
(一)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即行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勞動教養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
l、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甲方調整乙方工作崗位,雙方不能就崗位調整達成一致意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l、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乙方應征入伍的;
5、國家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工資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乙方因履行國家法定義務,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
5、經勞動保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職業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賠償經濟損失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l、甲方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
2、由于甲方制定的勞動合同條款無效的;
3、甲方未給乙方辦理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手續的;
4、違反《勞動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乙方違反《勞動法》規定的條件或者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 篇2
一、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可以選定以下一項作為本合同的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學徒期 個 月,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到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學徒期 個月,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
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為: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具體工作為:
二、生產(工作)任務及條件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工作,為 崗位(工種)。具體生產(工作)任務為: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具體內容如下:
三、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按照崗位責任組織生產,檢查考核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的情況;
2、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單位有關規定,決定對乙方勞動報酬的分配形式,并對乙方實施獎勵或處分;
3、根據生產(工作)或調整勞動組織的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后
變更乙方生產(工作)崗位;
4、當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時,有權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
5、雙方約定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按照有關勞動安全、勞動保護、職業安全衛生的規定,向乙方提供必需的生產(工作)條件;
2、創造條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質和業務技術水平;
3、根據有關規定及本合同有關條款,按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并提供保險福利待遇;
4、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5、雙方約定的其他義務:
(三)乙方的權利
1、享有參加業務(技術)學習(培訓)、參加工會、參與民主管理和提出合理化建議、評選和被評選為先進職工(生產者)等權利;
2、按照規定領取勞動報酬和享受勞動保險福利待遇;
3、享有休息、休假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對違章指揮、
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4、按照有關規定及本合同的有關條款,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5、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時,乙方有權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申訴;
6、雙方約定的其他權利:
(四)乙方的義務:
1、服從甲方的生產組織管理,盡職盡責,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保守國家秘密、甲方商業秘密,愛護甲方財物;
3、遵守廠紀廠規和勞動紀律,執行生產操作規程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講究職業道德;
4、努力學習政治文化知識,刻苦鉆研技術,不斷提高專業技術水平,積極參加必要的
社會活動;從事技術工種或崗位的,上崗前必須接受培訓;
5、雙方約定的其他義務:
四、工作時間與勞動報酬
(一)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單位生產(工作)實際,實行 工作制。甲方對乙方實行每日工作時間 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 小時的工時制度。甲方確需乙方加班加點時,在征得工會和乙方同意后,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6小時,并按有關規定支付加班費或調休。
(二)勞動報酬
1、乙方完成本合同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每 (月、周、日)按 元支付給乙方工資,支付時間為 ;
2、甲方除按本條第1款規定之標準支付乙方工資外,另每月支付給乙方:
3、加班工資,按不低于本條第1款協商確定的工資標準和《勞動法》的規定計發,具體標準如下:
4、因生產經營發展,或本合同商定的其他條款變化,本條協商確定的各項勞動報酬標準需要調整時,應經甲、乙方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
5、雙方商定的其他報酬: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按所在地規定的一定比例按月為乙方交納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費,乙方個人負擔的部分,由甲方代乙方在其工資中扣繳,具體繳納辦法及標準為:
(二)乙方退休養老金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在甲方投保的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機構領取。
(三)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病、負傷、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以及生育,其有關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和省現行規定執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死亡,其死亡待遇和遺屬津貼按國家和省現行規定執行。
(五)乙方其他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省以及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續訂、解除及終止
(一)下列情況,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甲方轉產或調整生產任務的;
2、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并且不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的;
3、由于不可抗拒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
(二)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違反或不履行勞動合同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泄漏甲方商業秘密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9、經有關部門確認,甲方歇業或合營、合資期滿關閉,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依照第6、7、8、9條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支付經濟補償金。
10、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
(三)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上款解除合同條件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傷殘并被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
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探親假期間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7、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
(四)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國家、省和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保險福利待遇的;
4、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
5、甲方有侵害乙方合法權益行為的;
6、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費離職學習和培訓的;
7、乙方參軍、入學或出境定居的:
8、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
(五)在下列情況下,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由甲方出資培訓(包括送大、中專院校或技工學校學習),培訓后為甲方服務未滿 年的;
2、屬于技術骨干,承擔某項重點工程的建設、改造任務或科研項目而任務未結束的;
3、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雙方約定):
2、乙方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雙方約定):
八、其他有關事項
(一)甲方違反或解除勞動合同,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支付給乙方經濟補償金,具體標準為: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時,乙方應交回: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甲、乙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后,應在十五日內將勞動合同送勞動行政部門鑒證。
十一、本合同的簽訂、變更、續訂、解除、終止及履行要接受勞動行政部門監督檢查。
十二、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任何一方在法定期限內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法人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合 同 鑒 證
( )鑒字第 號
經審查,本合同符合勞動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予以鑒證。
鑒證機關(簽章)
鑒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3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
年______月____日
甲方(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
姓 名__________
性 別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實際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
社會保險個人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生效。
二、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或從事以下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的工作時間為每天不超過四小時,自__________時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時止 ,每周不超過二十四小時。
五、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后,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標準為每小時________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甲方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的時間為每月上半月_________日,下半月_____________日。
六、甲乙雙方約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辦法:
七、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和職業培訓,并為乙方提供以下勞動保護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因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有職業危害可能,在甲方的監督下,乙方須采取以下防護措施:。
九、甲乙雙方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勞動合同。
十、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支付的小時工資低于蘇州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
十一、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省和市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
或負責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簽名日期:_______________
簽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乙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1、根據有關規定, 經協商甲、乙雙方共同簽訂本協議, 共同執行。
2、本協議期限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工作任務:
3。1 甲方安排乙方在 崗位,從事該崗位職責范圍內的工作;
3。2 乙方的崗位、職責及工作質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3。3 乙方應完成工作任務,執行安全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3。4 因甲方生產(工作)情況發生變化或乙方不能勝任崗位時,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調配。
4 勞動報酬:
按計件生產,多勞多得,少勞少得,無固定工資;其它各種福利、津貼均含在當月的勞動報酬中而不再另行計發。
5 勞動紀律:
5。1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規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規范、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中寫明的各項規定和要求。同時,愛護甲方財物,保守甲方機密,維護甲方利益,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教育。
5。2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 甲方可對其進行批評教育, 直至按有關規定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或解聘。
6 協議的終止、變更、續簽和解除:
6。1 本協議期限屆滿時即終止, 由于生產工作需要, 在雙方同意條件下, 可續簽協議, 并應提前1個月辦理續簽協議手續。
6。2 經雙方協商同意, 可以變更協議有關內容并辦理協議變更手續。
6。3 甲方可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生產經營狀況解除本協議。
6。4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 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6。4。1 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 生產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身體健康, 企業又不加以改善的;
6。4。2 甲方違反勞動協議或法律、行政法規, 侵害乙方合法合同范本權益的。
6。5 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協議, 均應提前 30天通知對方。
7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 給對方成經濟損失, 應視其后果和責任大小按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8 協議如有未盡事宜, 凡屬國家有規定的, 按有關規定執行;凡屬國家沒有規定的, 甲、乙雙方可協商修訂、補充;如不能解決,可以由三都縣中和鎮法院進行仲裁。
9 本協議雙方簽字即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性質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 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電話號碼
勞動合同編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勞動合同期限為下列第 款。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為 月。
試用期 個月,其中試崗7 天。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為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工作完成之日為止。
二、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工作或崗位),乙方同意甲方的安排。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工種或崗位。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二)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三)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規定,對女職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四、工作時間與勞動報酬
(一)甲方確定乙方每日工作 小時、每周工作 小時,并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經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工種或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標準,但《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不受此限制。
(三)甲方對乙方實行 工資制,并保證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月工資確定為 元(實行計件、計天工資的,月工資按計件、計天單價結算)。
(四)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加班加點工資報酬的支付,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
(六)乙方在試崗期間,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培訓費用,同時也不支付工資報酬。待試崗期滿后,從乙方上班之日統一進行結算。
五、社會保險與福利待遇
(一)乙方在簽訂合同后,由于甲方的工作性質導致人員流動較大,故在第一年內應由甲方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在給員工發放工資時,一并發放在工資中,由乙方自行辦理,從第二年起,雙方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的病、傷殘(因工或非因工)等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以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一)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各項規章制度。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并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1、本勞動合同訂閱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的;
2、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勞動合同 篇6
合同編號: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現聘用 (以下簡稱乙方)為甲方勞動合同制職工,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 年,從年月 日至年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從年月 日至年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工作。
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準,乙方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乙方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
第三條 工作條件的勞動保護 甲方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照甲方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四條
教育培訓
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訓練。
第五條
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每周工作五天,四十小時,每天8小時工作制。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甲方確因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時,按照上海市和甲方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或相應時間的補休。
第六條
勞動報酬
按甲方現行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月基本工資為 元。其余各類津貼、獎金等發放按公司規定及經營狀況確定。
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甲方規定予以調整。
甲方發薪日期為每月 日,實行先工作后付薪。
第七條
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乙方因生、老、病、傷,殘、死,甲方按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規定處理。
甲方按照國家和上海市的有關規定按期為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公積金等社會保障。
甲方在生產經營狀況良好的情況下,為乙方購買的商業保險,在保險期內,甲方有權變更或撤消險種。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需治療的,按照《上海市勞動合同規定》之規定,給予相應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間的工資待遇、醫療費用等按照國家和上海市及甲方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八條
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規定等制度。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主的規章制度,甲方可按獎懲規定給予批評、教 育、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條勞動合同的解除與不得解除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4)乙方因其它情況需要辭職,需在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1)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按《上海市勞動合同規定》執行。 對于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因個人情況辭職或離職,在培訓期內的按培訓費的100%賠償,并退還任職最后三個月薪金;在培訓結束后的,將酌情減免培訓費的賠償金額。
第十條
雙方需約定的其他事項
乙方若因病不能上班時,可憑醫院出具的有關證明,享受甲方規定的一年七個工作日的有薪病假。
當有薪病假日累計超過七天后,甲方將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扣除相應金額。
第十一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依據國定的上海市的有關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雙方約定的事項,承擔一定的經濟補償。
第十二條
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辭退、除名、開除乙方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可由爭議的一方向企業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從仲裁裁決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即日
起十五天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三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兩份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勞動法》、《上海市勞動合同規定》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甲方(蓋章):
公司(蓋章)年月日
乙方(簽字):代表人(簽字)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文化程度: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杭州勞動合同范本。
第一條 勞動合同類型及期限
一、勞動合同類型及期限按下列第 項確定。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終止。
二、本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要求
乙方從事 工作,工作地點在 。
乙方工作應達到以下標準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作地點。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按下列第 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休息兩天。
2、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不定時工作制。
3、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結算周期:按 結算。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勞動報酬為 元。
二、試用期滿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月勞動報酬為 元,或根據甲方確定的薪酬制度確定為 。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四、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第五條 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有職業危害的工種應在合同約定中告知,甲方應為乙方的生產工作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七條 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合同范本《杭州勞動合同范本》。
三、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或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或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意見,裁減人員方案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勞動合同期滿,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乙方具有本條第九款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六款第七款的約定解除本勞動合同。
第八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方違法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向乙方支付賠償金;乙方違法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后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相抵觸時,按國家新的法律法規執行。
4、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名: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編輯
勞動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第三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本人自愿加入XX空港國際中心項目部,并同意服從、遵守項目部各項管理規定。
一、合同期限
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 日止。合同期限如需變動,需及時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二、工作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在__ ____ 從事 工作。乙方應按勞動合同約定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采用不定時工作制,具體按照甲方安排,每日以考勤表的形式確定。
四、勞動報酬
每月工資報酬總額按考勤統計以工日形式計算,每工單價: 元/工日,具體以工資單結算為準。
五、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施工規范、安全及項目各項規章制度。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有關的規章制度,甲方可給予批評、教育、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六、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應支付違約金800元,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按法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非因雙方原因造成違約除外。
七、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當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當事人應向_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天內,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它約定
乙方加入項目期間所發生的因自身原因所致的傷殘、死亡以及因違反國家法律受到公安機關的處罰和所承擔的法律責任均由當事人自行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為乙方介紹進入甲方的第三方要為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確保乙方履行上述條款并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 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合同連附件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存一份,甲方公示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省(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街道(鄉鎮)
二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____年___月___日開始。
三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
第七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_________工作標準。
四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__。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
五 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 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七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 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
十 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勞動合同 篇10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名稱_________ 姓名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 _________
(主要負責人)_________ 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年____月 ____日起至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完成工作任務的標志是____________。
(二)試用期為 (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________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____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____________。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每月工資 元(其中試用期每月工資 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執行。
(三)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它約定____________。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 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________________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 作業,可能產生 職業危害,甲方應采取 防護措施,并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____次。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在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經濟補償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六)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七)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經濟補償的發放標準應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應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十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抵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主要負責人) 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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