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的勞動合同15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員工的勞動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員工的勞動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
教育: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自愿簽訂本合同,并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___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以__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第三條甲方應安排乙方實行定期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天工作8小時(不含用餐時間),每周工作40小時。
第四條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未經相關領導同意,乙方不得加班。
第五條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工具,建立健全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標準。
第六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勞動安全衛生及相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甲方的工資分配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雙方同意乙方的勞動報酬分為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和崗位工資三部分。
第八條甲方實行降薪制度,每月5日以現金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共計人民幣元(包括①基本工資為人民幣元;②崗位工資為人民幣元;③崗位工資_ _ _ _ _ _ _ _ _元)。
第九條乙方的勞動報酬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甲方在支付乙方工資時代扣代繳。
第十條甲方根據公司的效益和乙方的貢獻,獨立向乙方頒發年度效益獎或特別貢獻獎..該獎勵的應稅部分由乙方承擔..
五、保險福利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養老、失業、大病等費用。乙方支付的,甲方在支付工資時代扣代繳。
甲方為乙方填寫《員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和終止合同后,應按有關規定移交《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工作午餐和年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工作規范;愛護甲方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提高思想意識和職業技能的培訓。
第十六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的,甲方可根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十七條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發生變化的,本合同的相關內容也應隨之變化。
第十八條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扣發崗位工資,要求乙方給予經濟補償,直至追究司法責任。
1.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構成玩忽職守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崗位調整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根據本合同第十八條,雙方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
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的規定終止或解除本合同。
4.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內患病或者因工負傷;
5.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第二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乙方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勞動合同不按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規定解除。
第二十四條乙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
2.安排乙方在勞動部門認定的未完全保護的場所工作或法律不允許的工作;
3.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福利待遇的'。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和補償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應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1.甲方無故克扣或拖欠乙方工資,拒絕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外,還應支付相當于工資25%的額外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甲方補足低于部分,并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按乙方工作年限,每年向乙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終止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高應納稅額由乙方承擔..
1.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后解除本合同;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崗位調整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終止本合同。
第二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按乙方工作年限支付相當于上一年度單位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或者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解除本合同;
2.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3.甲方瀕臨破產,正在進行法定整頓或者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時,需要裁減人員。
在上述三種情況下,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月工資高于上一年度的平均月工資,則按照乙方的平均月工資計算支付..
第三十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除支付全部經濟補償金外,還應支付50%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因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按照勞動部頒發的《違反勞動合同有關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三十二條乙方違反本合同解除勞動合同或保守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照《違反相關勞動合同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三十三條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向甲方支付由甲方出資培訓人員的培訓費..其標準是:
一般人員:培訓費÷合同期限/月×未完成合同時間/月
業務骨干:指部門經理、支付經理和專業性較強的技術人員
服務不滿一年(含一年)的:賠償全部培訓費;
服務不滿兩年(含兩年)的:賠償培訓費的80%;
服務不滿三年(含三年)的:補償培訓費60%(類比每年減少20%)。
第三十四條乙方自行解除本合同,甲方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九、勞動爭議的處理
第三十五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單位申請調解;調解不成,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北京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人
第三十六條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七條乙方應按甲方的規定將檔案移交給甲方設立的管理機構。檔案未在北京登記或未移交的,本合同第十三條不執行。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以及今后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以有關規定為準。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員工的勞動合同2
甲方(用人單位或受委托的項目部):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照國家和本省勞動法律法規建立勞動關系,履行相應的權利和義務,并對有關問題作以下約定:
一、勞動合同期限
1、不足___個月時間的用工:從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不設試用期)。
2、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的.用工:以工程完成之日(最長不超過___個月)為本合同的終止期限。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
從事(工種):_______________
數(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
三、勞動報酬
1、工資計算方式:
(1)計時(每天或每月工資標準)
(2)計量(件)(單價數量)
2、工資支付方式: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月支付資的,每月人民幣___元;按工作進度支付工資的預付___‰,計人民幣___元,余款待任務完成后全部付給甲方,應制作工資發放花名冊,并由乙方本人簽字或書面委托他人代簽,領取工資。
四、勞動保護和工傷保險
甲方依法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或工傷保險,其中每月繳納的工傷保險費計___元。
五、其他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員工的勞動合同3
甲方:__國際英皇娛樂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年齡:______ 籍貫:________
******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時間:______ 年 _____月 _____日至______ 年 ____月 _____日
從事 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凡簽訂本合同之員工須遵紀守法,無犯罪前科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 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天。最長不超過法律規定的試用期限。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從事 崗位
(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履行崗位職責,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本合同期限內,不得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任何勞動關系。
第四條 乙方應當服從甲方因工作需要的臨時性派遣和調整。
三、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第四條 合同期滿后,員工可續簽合同,不簽合同視為原合同的延續。合同期滿后要求解除合同者應提前一個月通知酒店,否則視為違約。
第五條 凡經考核不適應本崗位工作者,酒店有權終止其合同。離店時,可結清工資。
第六條 工作期間,屢次違反酒店規章制度,造成惡劣影響者將給予開除處理并終止
合同;工作押金、工資獎金一并扣除。
四、雙方需要約定的事項
第七條 保守商業秘密的約定:
1、乙方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義務和責任,同時需要遵守甲方相關規章制度。商業秘密主要包括:客戶信息、管理信息(財務信息、人事信息、營銷信息等)、創新信息以及甲方規章制度中規定需要保密的內容等。
2、乙方因違約而侵犯了甲方商業秘密,造成甲方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賠償。
第八條 其他事項的約定:
1、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聲譽和企業利益,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各項規范;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2、乙方提出離職申請,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定;
3、乙方入職時,不得隱瞞個人實際情況(如:身體健康狀況、各種病史、工作經歷、學歷、證件真偽及家庭狀況等),有隱瞞個人實情的應承擔法律責任。
五、勞動爭議
第九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或不愿意調解的,應當依法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 他
第十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有關修改勞動合同的文件,雙方訂立的工作協議、保密、競業限制協議,甲方的現行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安全規范、行為準則等)以及后續依法補充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其他相關附件,均是《員工勞動合同書》的組成部分,其效力與本合同條款相同。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另行約定的,從其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本合同簽字或蓋章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蓋章): 簽訂日期
乙 方: 簽訂日期
酒店勞動合同優秀樣本
甲方: 乙方:
性別:
法定代表人: 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或委托代理人: ******號碼:
******地址:
通訊住址:
甲方地址: 郵政編碼:
所屬街道: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來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 年 / 月 /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本合同簽署時,乙方在 部門擔任 工作,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從事工作。乙方應根據崗位、職務和職級所確定的責任,按甲方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質按量完成規定的任務。
第三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遵循合理原則,及乙方的能力(專業、技能、體力、業績等)和工作態度,甲方可對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和職務作必要調整,調整要雙方協商一致,書面同意。調整包括將乙方派往甲方分公司(本市及外省市)或甲方的關聯企業(甲方參股投資的公司)相應的崗位和職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工作時間
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確定乙方執行以下第 種方式的工時工作**。
1.標準工時**:乙方每日工作時間、每周總工作時間不超過國家標準,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不含用膳和工作間歇時間)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乙方的工作時間,甲方依據《勞動法》及本市相關規定并根據經營需要總體安排,在核定的工作計算周期內,員工總的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不含用膳和工作間歇時間)
3.不定時工作**:乙方的工作時間,甲方可依據《勞動法》及本市相關規定并根據乙方工作性質和職責,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由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因經營需要,并經雙方簽訂變更合同后,調整乙方工作崗位的,乙方的工作崗位發生調整的,相應的工作時間也將發生調整。
第五條 休息休假。
1.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節日假、婚喪假、產假和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方按《勞動法》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給予同等時間的補休。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按甲方現行的工資制度,乙方工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補貼組成,其中基本工資為,崗位工資為 / 元,補貼為 / 元,試用期每月基本工資為,崗位工資為 / 元,補貼為 / 元。員工加班和請假的計算基數按照基本工資予以核算。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與員工協商一致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第七條 甲方實行下發薪制。每月十日以法定貨幣形式按規定支付乙方上月工資。(如有更改,提前下發通知)
乙方依法應當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在發薪時依法代扣代繳。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國家規定標準的工作環境和勞動工具,配發必要的安全、適用、有效的勞動保護用品,保證乙方在人身安全及人體健康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第九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六、保險福利
第十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扣代繳。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因工傷或患職業病、實行計劃生育以及女職工孕期、產假、哺乳期等有關費用和相關待遇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醫療期、醫療費用及病休待遇等按國家和本市以及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乙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員工守則》、等,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維護甲方利益。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處理或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四條 本合同訂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畢之前,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對本合同內容作部分修改、補充、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應無條件接受):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根據甲方所作出的試用期評估結果確定);;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工作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甲方以支付乙方相當于一個月工資替代其義務的: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執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達成協議的;
4、甲方因經營狀況不善等經濟性原因,確需依法裁減人員的,按照有關規定的程序,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依法裁減人員,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方可按解除勞動合同辦理離職手續,合同即告終止。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離職將按曠工處理,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錄用乙方的工作單位給予經濟賠償。
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出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條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或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或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且不再續訂或約定的工作任務已完成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條 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后,乙方應按照規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應當在國家規定的期限內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相關手續。
九、競業限制
第二十三條 若乙方經崗位評估,被確定為涉密崗位的,甲乙雙方應另行簽定《競業限制協議》、經濟補償及相關的違約責任等,該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培訓和服務期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內,若由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甲方可與乙方另行簽定《勞動合同補充協議》,具體內容以《勞動合同補充協議》為準,該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條款時,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具體金額按照雙方的協議約定確定。同時甲方保留追究乙方因違約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七條 乙方在約定的服務期內,因個人原因解除或因嚴重違紀被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按協議的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公司規定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約定,對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具體金額以實際造成的損失為準。
第二十九條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條 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當事人可向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甲方經營所在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不經過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而直接申請仲裁。不服勞動仲裁裁決的一方,可在接到仲裁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甲方經營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三、其 它
第三十一條 甲方以上述協議及現行制定、今后制定的規章制度、員工手冊等,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第三十二條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變更時,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兩份,乙雙方持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第三十六條 合同期滿時,如果雙方沒有書面意向終止勞動合同,則自然延續一個合同期;如果符合法律規定的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則自動轉成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乙方承諾,簽訂本合同時,本人已詳細閱看,并對本合同內容予以全面理解,同時閱看、理解了公司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職務說明書》等公司相關規定,并保證予以遵守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員工的勞動合同4
合同編號:
上海(以下簡稱甲方),現聘用 為甲方勞動合同制職工。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上海市勞動合同》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
2、在試用期內,乙方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支付乙方當月的工資(不滿半個月的按半個月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1、甲方安排乙方在 部門擔任 崗位工作。乙方根據甲方 公司規定及規章制度履行工作職責,甲方據此對乙方進行實績考核;
2、甲方根據公司的經營活動和工作需要,以及根據乙方的實際工作能力和表現可對乙方的工作做出調整;
3、乙方根據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和要求,按照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工作任務;
4、甲方實行每周40小時,每天工作8小時工作制;
5、甲方需要乙方加班時,按國家法律規定及甲方有關規定支付相應報酬;
6、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法定的節假日。
第三條、 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1、 乙方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按本公司有關規定支付乙方 元的勞動報酬,并根據當月的經營狀況支付相應的獎金。乙方的工作崗位發生變化時,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資待遇予以調整;
2、 甲方按國家規定為乙方辦理有關養老保險、失業、醫療保險的福利;
3、 乙方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享受婚假、產假。適齡婚姻享受3天假期,晚婚享受10天假期,產假享受90天假期。假期中的工資報酬及福利待遇等事項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第四條、 勞動紀律
1、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在合同期內應嚴格遵守執行;
2、乙方能模范遵守公司規章制度,能及時完成各項指標并有重大貢獻的,甲方將按公司有關規定給予獎勵;乙方違反規章制度或不能按時完成指標或任務的`,甲方將按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3、本勞動協議簽訂之后乙方應主動了解甲方相關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本合同條款變更時,提出一方要提前通知對方,取得一致意見后,可變更本合同。取得一致意見之前,原合同繼續履行;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 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4) 乙方在外兼職和有任何損害公司聲譽或影響公司正常工作的;
5)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
1) 乙方患病,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時,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5、 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反勞動法有關規定及本合同有關條款,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但必須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上海市勞動合同》為依據,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
第六條、 違反合同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須承擔違約責任,具體賠償辦法本合同有規定的或事先雙方有約定的,按規定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沒有明確規定的,按我國和上海市有關規定及甲方制定的有關規定辦理;
2、由于乙方原因而解除合同、或辭職、或自行離職的,受過甲方出資培訓的未滿甲方規定服務年限的,乙方應對甲方進行賠償;
3、在合同期內乙方不能完成甲方下達的指標或違反公司有關規定的,甲方有權減少勞動報酬或調動工作崗位或終止合同。
第七條、 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發生勞動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按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規定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或提起訴訟。
第八條、 其他
1、由于乙方原因未及時將本人的社保關系轉入甲方的,后果由乙方自負;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上海市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4、本合同及附件的修訂解釋權歸公司。
甲方:
乙方:
時間:
時間:
員工的勞動合同5
1. 直接送達。
根據員工的戶籍地址和現住址直接去員工家中,但需要注意的是必須要有兩人以上一同前往,一人為人事人員,一人可以是工會或其他部門員工,送達員工并要求簽收。萬一員工本人不在家,也可以請員工同住的成人直系親屬簽收有效,這個辦法適用于員工住址較近的情況。
2. 郵寄送達。
通過郵政寄送掛號信,在掛號信的封面或存根欄必須寫上送達的內容是什么,不然今后收信人會以不知道信中是什么內容沒看或扔掉等理由造成不必要的糾紛。另外,在掛號信寄出一段時間后,還需要到郵局去確認信件是否送達,郵局會給予正式的反饋,如果地址有誤退回,再做其他辦法。
3. 留置送達。
第1點談到如果直接送達沒有人接收,家中無人,可以請所在社區的工作人員,或轄區派出所民警陪同一起到員工家門口,將信件內容塞入員工家中,并請社區、民警簽字佐證以送達。
4. 公告送達。
如果找不到員工本人,可以采取登報的方式。其實,采用這種方法是有一個很重要的前提的,那就是只有在前述幾種方法無法送達的情況才能采用公告送達的方式。而不能一開始就采取登報公告處理,因為你在此之前沒有充分履行告知義務,而只是廣而告之。公告送達要注意選擇的媒體,要選取在國內公開發行的.報刊上刊登。
5.請公證處的人公正送達。
這種方法代價太高了,把公證處的人請來作證,證明我們已經將文書送達員工。
員工的勞動合同6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年齡____程度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建立勞動關系,明確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錄用
一、甲方依照合同條款聘用乙方為員工,乙方的工作是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工作安全、衛生條件
一、甲方必須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與衛生的法規標準,采取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建立安全工作規章制度,保證員工安全工作。
第三條 勞動報酬及保險福利
一、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必須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每月支付一次,時間為每月15號,如遇節假日則甲方有權選擇提前或延后在臨近的工作日發放。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公司經營狀況實行本公司的等級工資制度,并根據乙方所擔負的職務和其他條件確定其相應的工資標準。注:以上工資的調整和最終解釋權屬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不得違背當地政府的最低工資標準規定。
工資為: 加上績效 加上夜班補助
三、除了法律、法規、規章明確提出的要求補助外,甲方將不再有義務向乙方提供其它補助津貼。
四、甲乙雙方共同為乙方購買社會保險。
第四條甲方有權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合理安排和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務。
第五條 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本合同到期即終止。
第六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合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有關條款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視后果和責任大小,由違約方承擔違約金或賠償金。
第七條普通職工因個人原因離職,需提前一個月向總經理上報辭呈,管理人員因個人原因離職,需提前兩個月向總經理上報辭呈。經總經理簽字同意并辦理工作移交手續后,方可在出納處結算工資,如未經總經理簽字同意擅自離職者,則視為自動離職,不予結算工資。
第八條 勞動紀律。甲方根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及規章制度(試行版)),乙方必須自覺遵守甲方生產(工作)操作規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年,于 年_____月____日到期。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涂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員工的勞動合同7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
職工(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臨時招用工作人員,乙方申請應聘。經研究,甲方同意招聘乙方為臨時工,并自愿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并服從甲方的工作需求,在食堂崗位承擔工作。
二、勞動紀律甲方應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制定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內,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各項勞動紀律、法規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積極完成工作。
三、勞動的時間與勞動報酬
1、甲方保證乙方在工作期間實行五天工作制。原則上不安排乙方加班,如確因工作需要,經與勞動者協商后,適當加班。
2、在假期若教師上課需用膳,食堂人員也需上班,且發基本工資,不發考核獎。
3、甲方每月30日前如期發放工資,由學校統一發放。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切實做好乙方工作期間中的安全與健康。
2、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發放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3、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可以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終止解釋勞動合同條件
1、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用人單位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學校規章制度的;
3)無理取鬧,打架斗毆者;
4)不履行合同,不按質量要求完成工作或年度考核不稱職的.;
5)學校因教學、管理、技術條件等客觀情況發生變化,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或崗位編制調整需裁減人員;
6)嚴重失職,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在合同期內,下列情況之一者,本人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1)用人單位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用人單位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臨時工合法權益的;
3、任何一方需要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一方。
六、違反合同責任
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按有關政策予以適當賠償。
七、本合同期限滿自行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員工的勞動合同8
甲方(雇主):乙方(雇員):
姓名: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經濟類型:
郵寄地址:郵寄地址:
聯系人:電話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從(日期)到(日期)。
(2)試用期
雙方約定試用期確定如下(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
試用期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工作內容:。
(2)乙方工作內容確定為:管理和專業技術/工人。
(3)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工作內容的,應協商同意變更本合同,并在本合同后附雙方簽字或蓋章的協議或依法變更的通知。
(4)乙方工作地點:。
(5)除臨時工作或短期學習培訓外,甲方需要乙方在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地方或單位工作、學習和培訓的,按本合同第七條辦理。
第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綜合計算工時,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后,乙方的崗位以:綜合工時制度,按年、半年度、季度或定期計算。
第四,勞動報酬
(1)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計算加班工資基數)按以下形式執行,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和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
1、小時工資:元/月;
(2)乙方試用期工資為人民幣/月。
(3)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應當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4)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或其他有價證券代替貨幣支付。
(5)甲乙雙方可根據本單位的經營狀況和物價指數,通過雙方協商或集體協商,依法確定正常工資增長的具體措施。
(6)甲方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為:每月日(或周)支付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社會保險
(1)甲乙雙方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2)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因工死亡的,甲方按國家、省、市工傷保險法律法規辦理。
勞動保護、工作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應根據國家、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工作場所,以有效保護乙方的生產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期間可能發生職業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并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2)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每年(年/季/月)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3)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工作。
(4)如甲方違章指揮或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人身安全,乙方有權拒絕,并可隨時解除本勞動合同。對于甲方及其管理人員無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糾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或者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也可以終止定期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
(2)除乙方不能勝任工作外,甲方可依法適當調整工作內容,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簽訂《勞動合同變更協議》。
(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勞動合同終止。
八、解決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
如乙方認為甲方侵犯其合法權益,可先向甲方提出或向甲方工會報告,尋求解決辦法。不能解決的,可以向就近的勞動行政部門投訴。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在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省、市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不一致,以新的法律、法規、規章為準。
十、其他需要雙方約定的事項
噴嘴方同意的事項:
(1)甲方要求乙方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及相關管理制度、如有違反,按甲方相關條款進行處罰,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或開除,或由相關法律部門要求反賠償。
(2)乙方工作滿半年后,甲方應為乙方購買社會保險。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且不給予任何補償:
(一)雇主和雇員經協商同意;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嚴重影響本單位完成工作任務,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違反真實意思表示的;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勞動者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的;
(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工作調整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十)訂立勞動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后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的規定進行重組;
(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有嚴重困難的;
(十三)勞動合同變更后,企業發生生產變動、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十四)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其他重大變化,導致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甲方(蓋章)和乙方(簽字)
代表(簽名)
員工的勞動合同9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 年,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派遣至 (下稱:用工單位)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具體的崗位職責、工作要求和任職標準等,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說明書及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乙方同意甲方和用工單位可以根據工作需要或本企業規章制度對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甲方和用工單位可以根據本企業的規章制度對乙方的工作地點進行調整。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乙方在工作期間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用工單位可以根據本企業的規章制度調整乙方執行的工時制度。
第四條 乙方享有在法定假期和用工單位規定的假期休息的權利。因特殊情況和緊急任務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加班的,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并給予相應的報酬或安排補休,具體按照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執行。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五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遵守與其崗位有關的勞動安全規定和操作規范,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第八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和用工單位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和用工單位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按月按時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具體標準按照用工單位的薪酬制度執行。甲方可以根據用工單位的業績、規章制度、乙方的工作表現和能力,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甲、乙雙方對勞動報酬另有約定的.,通過專項協議明確。
第十條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為稅前工資,個人所得稅由乙方承擔,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均按照國家、甲方和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六、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乙方同意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七、規章制度約定
第十三條 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及當地政府的法律、法規和甲方及用工單位各項規章制度,甲方和用工單位有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本企業規章制度給予乙方獎勵或懲處。
第十四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和用工單位可以依法根據國家、上級主管單位有關規定和甲方管理的需要制定新的規章制度,也可以對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進行修訂。
八、保密責任
第十五條 乙方承諾嚴格遵守甲方和用工單位有關保守企業秘密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保守甲方和用工單位重大經營管理事項、重要業務統計指標、核心技術和客戶信息等商業秘密,在合同期內及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后,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甲方和用工單位的商業秘密。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乙方同意在合同期內,在其他公司或單位從事、參與、兼職的工作事先書面告知甲方。
第十七條 本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簽按及相應的法律責任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十八條 乙方參加由甲方和用工單位提供的專項培訓費用的專業技術培訓,應與甲方簽訂培訓服務期協議,約定服務期。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九條 任何與雙方勞動關系有關的文件,甲方在不能當面送達的情況下,依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寫的地址寄出,均視為履行了書面通知義務,當乙方住址變更后,應當在七日內將新地址書面通知甲方。因乙方未書面通知甲方,造成甲方的通知無法送達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二十條 本合同訂立后,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的各類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協議,如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協議內容為準。各類協議包括但不局限以下內容:崗位說明書、保守公司商業秘密協議書、培訓服務期協議書、轉崗通知書和績效協議等。
第二十一條 乙方同意在解除或終止合同時的最后工作日之前,應按照用工單位要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并按照甲方有關規定辦理完畢離職手續。
甲方在乙方辦理完畢離職手續后,提供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按照規定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手續。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沒有規定的,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合同期內,所有條款與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不符的,雙方按新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乙方和用工單位各執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由雙方簽字或蓋章后,并于實際用工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委托人簽名: (簽名)
(公章) (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員工的勞動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中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種)上崗證號碼為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當天對乙方進行入場三級,并組織對乙方學習成果的書面考試,考試結果甲方應保存在施工現場備查,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在現場施工。
甲方應當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第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 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待遇
第六條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日_________元,試用期滿后日工資為_________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于_________市最低工資標準。
甲方應在每月_________日前計發乙方的工資,并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后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甲方應為乙方辦理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手續,并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費用。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八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斗毆、偷竊、賭博、擅自停工等違紀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五)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_____日(不超過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
六、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一條 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
第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工地所在的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甲方的規章制度及_________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外一份留在乙方務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備查。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員工的勞動合同11
甲方名稱: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雙方應當依法遵守本勞動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作,擔任職務。工作地點位于。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甲方實行每天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標準工時制度,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的,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同意后,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或不定時工作制。因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期。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_____元月。
第五條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標準_____元月。
第六條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七條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
第八條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五、社會保險
第九條甲方應按國家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應從乙方工資中代代。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和職業危害防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勞動工具,督促乙方遵守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勞動安全和職業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十一條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乙方,不得隱瞞或者欺騙。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乙方在離崗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乙方。
第十二條乙方有權拒絕執行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十三條乙方應當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發現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報告甲方。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終止
第十四條本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終止按照《民法典》
第三章和
第四章的規定執行。
八、其他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均完全理解并同意本合同上述所有條款。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訂日期: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訂日期:年____月____日
員工的勞動合同12
甲方(用人單位): 注冊地址:
乙方(勞 動 者):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續簽原勞動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并簽訂本勞動合同續訂書。
一、 原簽訂的勞動合同于 期滿,本次續訂勞動合同的期限為第 種形式。
① 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② 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出現時止。 ③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止。
二、 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時間、休息制度、勞動報酬和勞動紀律等按照原簽訂的勞動合同規定執行。
三、 雙方協商變更或約定的其他事項:
四、 除本勞動合同續訂書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約定外,其他內容與原勞動合同的.內容一致并持續有效,甲乙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各自約定的義務。若原勞動合同約定內容與現行的相關勞動法律、法規不一致的,按現行的法律規定執行。
五、 本勞動合同續訂書私自涂改無效,若要變更需雙方協商一致,并簽訂書面變更協議。
六、 本勞動合同(續訂書)一式叁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交乙方檔案存檔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員工的勞動合同13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求職者)
為確立雙方的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其它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并訂立下列條款:
第一條 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日止,共___個月。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法定終止情形出現時即行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共 個月。
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到崗。
注:《勞動合同法》調整了《勞動法》關于勞動合同終止的規定內容。取消了勞動合同的約定終止,規定勞動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現而終止。也就是說,勞動合同當事人不得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即使約定了,該約定也無效。
規定到崗時間的理由在于:《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關系的建立日為用工之日(一般情況以到崗為準),勞動者簽訂合同后一直不到崗,企業不能隨便解除合同,法律風險和成本很高,應約定到崗時間,以便后面約定本合同的自動失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從事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注: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對于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愿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再寫入合同。原因在于:調整工作崗位屬于變更合同行為,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變更需采用書面形式,因此,此約定涉嫌剝奪勞動者的合同協商變更權,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無效。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
1、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3、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二)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婚假、喪假、產假。
注: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四)甲方應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女職工禁忌勞動范圍的規定》和《未成年工勞動保護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注: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 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本條(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 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為準。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25 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本合同應注明勞動者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績效工資由業績考核確定。“甲方指定的單位”解決的是勞動合同所在單位和工資支付單位分離的情況,即“外派用工”的情形。“25日”比正常發薪時間延后5日,規避有時合理期間晚發工資的情況。
第六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一)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并公示。
(二)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保守甲方商業秘密。
(三)甲方有權根據乙方的表現或行為,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乙方適當的獎懲和處理。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注:人力資源部門應保留招聘資料,以保留錄用條件的證據。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修訂。對員工欺詐的情形,也可依據第39條第5項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擬訂,無變化。
(四)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等進行經濟性裁員的,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解除本合同。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1條擬訂。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六)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1條修訂。
(六)乙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擬訂。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1款擬訂。
(八)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2款擬訂。
(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雙方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4條擬訂。
(十一)甲乙雙方應提前 30 天協商勞動合同續訂事宜,協商一致的,續訂勞動合同。
(十二)本合同期滿后,雙方仍存在勞動關系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簽或續訂勞動合同。
注:實際工作要嚴禁合同期滿后仍存在勞動關系而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出現,以避免形成事實勞動關系。
(十三)甲方應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乙方應在甲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勞動合同的證明后10日內辦理工作交接(包括書面文件、物品、證件、電子文檔、欠(罰)款、工資的辦結等),若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時間進行交接或者交接手續不齊備,甲方有權不予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亦有權拒絕支付經濟補償金。
注:根據《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擬定。
第九條 勞動合同的無(失)效
(一)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了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系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并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并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二)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后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注:本條(一)主要針對招聘中員工欺詐(包括假學歷、雙重勞動關系等)的問題做出約定。可考慮在后面損害賠償條款約定欺詐員工對應的賠償責任。本條(二)主要針對先簽勞動合同后到崗用工的情形,若勞動者不以約到崗,簽訂的勞動合同如何處置的問題做出約定。
第十條 解除、終止和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甲方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給乙方造成損害的;
2、由于甲方的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一)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除賠償本條(二)中約定的項目外,還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工資的 %的部分(或規定:按照與同崗位員工工資標準的下一等級的差額部分。);
(四)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二)約定,應按照本條(二)中約定的第1項目中的招收錄用費用和第2項。
注:對本條(二)(三)(四)而言,在于約束勞動者的責任,以保證公司人力資源公司的順利開展和應對各種情況的法律后果。
(五)如果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或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本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津貼、補貼等(不限于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但該扣除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十一條 勞動爭議的處理
甲方與乙方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
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就勞動合同未盡事項進行約定,但所約定內容不得與現行國家勞動法律法規相抵觸。
(二)乙方實際工作單位(地點)和勞動關系所在單位(地點)不一致時(視為后者外派到前者進行工作),乙方同時適用實際工作單位(地點)和勞動關系所在單位(地點)的規章制度和決定,兩者有沖突的,優先適用前者。
注:本條款解決的是異地工作人員(“外派”人員)規章制度適用的問題。
(二)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三)雙方簽訂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沖突的業務。
(四)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秘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并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來自:)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后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雙方另行簽訂《商業秘密和競業禁止合同》以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五)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注:商業秘密和競業限制、專項培訓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則約定,另行簽訂協議處理。
第十三條 其它事項
(一)勞動合同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勞動合同涂改的部分、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勞動合同為解決雙方勞動爭議的依據。
(三)本合同共有___份附件。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沖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為準。
(四)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五)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員工的勞動合同14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支付經濟補償。法條條文表述雖簡單,但該條文蘊藏的含義卻非常深厚。
首先,對于勞動合同不續簽支付經濟補償的前提條件,應當是因用人單位原因不續簽勞動合同或用人單位降低續簽條件導致勞動者不愿續簽。在此類勞動仲裁訴訟中,應當由用人單位舉證單位已經盡到了維持或提高約定條件,勞動者不愿意續簽的證明,即不續簽的證明責任在于用人單位。
其次,對于用人單位不續簽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年限問題,《勞動合同法》頒布實施以后,勞動合同到期終止,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續簽合同的,應根據勞動者的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但需要注意的是工作起始年限早于20xx年1月1日的,工作年限只從20xx年1月1日起算,而20xx年1月1日以前的'工作年限不計入經濟補償的年限。這是根據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則。
再次,很多員工一般認為,用人單位無論是否續簽勞動合同,都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勞動者本人,否則就應當支付一個月工資的代通金。其實這種觀點有一定生存空間,如《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就要求在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天將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經協商辦理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手續。而上海地區則沒有相應的規定,換句話說,上海的企業在勞動合同到期終止前,沒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的義務。
最后,勞動合同到期前未及時續簽書面合同,而勞動者繼續在單位工作的,雙方之間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用人單位不能任意或隨意終止,如果處理不慎或未規范操作續簽或終止,往往產生違法解除、支付雙倍工資差額的風險。因此,在這里也建議用人單位應在合同到期前及時磋商續簽,向勞動者發出續簽通知,如果勞動者明確表示不續簽,應及時辦理終止手續。如用人單位不愿意續簽,也應適當及時提前一定時間通知勞動者到期終止合同,避免造成事實勞動關系。
看完上文的內容后,我們知道員工要是不愿意續簽勞動合同的話,會有哪些方面的后果。此時如果是因為單位提高了勞動合同約定條件,而員工不愿意續簽的,單位需要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員工的勞動合同15
訂立合同書人:甲方:
乙方:姓名
甲方聘用乙方為正式員工,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彼此同意約定下述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考勤與管理悉按甲方有關人事管理制度辦理。
第二條 乙方的職務或工種為:
第三條 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間,應根據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場所履行職責
(一)甲方公司總部;
(二)甲方在全資公司或參股的合資公司;
(三)甲方在內地省份機構及境外機構;
(四)應出差服務的場所。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職責、事項由甲方依乙方的職務或工種,并視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進行分派。
第五條 乙方的正常工作時間每日為7小時,每周5個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員工手冊辦理。
第六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應予配合,有關加班事宜,依員工手冊辦理。
第七條 甲方按國家規定實行社會保險制度,并為乙方投保。
第八條 甲方按國家規定實行勞動保健制度,乙方可以享受有關勞保待遇。
第九條 乙方的工作報酬:
(一)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報酬,乙方的'工資待遇定為 等,并可享受公司規定的津貼福利和獎勵。
(二)甲方可參考下列事項調整乙方職等
1.乙方每月工作考核記錄;
2.乙方工作職務(或工種)變換情況;
3.甲方盈利狀況;
4.勞務市場供需狀況及社會經濟發展一般水平。
第十條 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于次月5日發放。若工資發放日適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數日發放。
第十一條 甲方因業務萎縮時有權終止本合同,并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合同終止時,甲方增發乙方一個月的工資,且乙方不必補償培訓費。
第十二條 乙方主動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調離時,乙方須按員工手冊辦理有關手續,且甲方不予增發一個月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業已獲得員工手冊,并知悉全文,愿意遵守各項規定。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后于 年 月 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為長期合同,甲、乙雙方若不特別聲明,本合同保持持續有效。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所發生一切爭執,同意以勞動局為第一審理機關。 訂立合同書人
甲方:簽約代表人: (簽字) 職稱:
乙方(姓名): (簽字)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地址: 聯絡方式: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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