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的合同
隨著時間的推移,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解除勞動的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解除勞動的合同1
用人單位名稱: 北京匯智時代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區西三旗金燕龍大廈1010室
聯系人: 石衛燕 聯系電話: 010-82952070 勞動者姓名:
身份證號碼:
工作崗位: 聯系電話:
以下將用人單位北京匯智時代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簡稱為甲方,勞動者本人簡稱為乙方。現乙方因個人原因于 年 月 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經雙方平等自愿協商,共同就解除勞動合同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勞動者提出離職,解除勞動合同,公司批準同意。
第二條:雙方同意于 年 月 日解除勞動合同、工薪及福利同時截止。
第三條:乙方保證本協議書簽訂之日起一周之內,按照甲方的相關規定和要求辦理完畢全部的交接手續,包括但不限于:項目的移交,資產的回收、工作的匯,付清對甲方應付的款項,提供客戶信息,與此同時,雙方辦理完畢全部的離職手續。
第四條:因乙方在職期間曾擔任 職務,為保障甲方的權益,乙方保證在離職后遵守如下約定,如因違反下列內容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將賠償甲方人民幣最低20萬元整。
1.乙方不得外泄在職期間從甲方獲悉的任何商業秘密。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產品著作權,薪金制度,營銷模式以及其他公司相關的資源,上述內容均歸北京匯智時代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所有。勞動者離職后不得私自使用及將上述內容外泄透露給第三方使用。
(2)乙方在職期間所參與的項目清單詳見附件,上訴作品著作權均歸甲方所有,乙方離職后不得私自使用及將上述作品外泄透漏給第三方使用,如有違反乙方將賠償甲方人民幣 元整。
2.自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一年內,不得從事與公司主營業務相沖突的`商業活動。
3.不得以任何方式做出有損于甲方與客戶的合作關系的行為。
4.勞動者在職期間所從事的項目,在勞動者離職之后對之前所做工作內容仍有義務對交接人的不明之處進行咨詢指導。
第五條:乙方承諾將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在勞動合同終止或接觸后乙方繼續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六條:本協議書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于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單位名稱(蓋章)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解除勞動的合同2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根據甲乙雙方簽訂《勞動合同》和國家有關法律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經________方提出,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的期限為________ 年________ 月 ________日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的勞動合同。 ________方同意與________ 方解除勞動合同。
二、乙方自愿辭去公司
三、甲方已結清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有的工資、福利(養老保險)等。
四、乙方承諾:
1、乙方不再就有關勞動關系的權利義務事項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
2、乙方不得再以甲方名義對外從事業務(包括不得使用甲方單位介紹信和名片等)。
3、乙方不得從事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4、乙方在解除勞動合同后應遵守已與甲方簽署的'《保密與禁止協議》的規定,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得在任何時候以任何形式使用或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五、本協議簽訂后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乙方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及早完成未完結工作;
2、辦好工作交接手續,全面移交公司財物、資料檔案和應該移交其它事宜;
3、清理收回經手的應收款項,保障公司財產資金安全;
4、清理積欠公司的個人債務和其它應由乙方支付的費用。
5、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6、乙方應為所其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業秘密(包括本協議內容)按其在職期間簽訂的《保密與競業禁止協議》進行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按《保密與競業禁止協議》協議條款索賠。
六、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后,應認真履行有關義務,嚴格遵守約定條款,不得違約。乙方如違反上述條款,甲方有權按以上條款索賠,并可要求乙方賠償實際經濟損失和對其它債務(費用)的追索權。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 公司 乙方:________
代表: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 日________ 年________ 月________ 日
解除勞動的合同3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乙方向企業工會組織申請調解,企業工會組織甲乙雙方進行協商,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為期 年】【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經雙方充分協商,就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一致同意于 年 月 日解除勞動合同,雙方的勞動權利義務終止。
二、乙方工資結算至離職之日,支付時間為甲方正常發放工資時間。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后 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三、甲方為乙方繳納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社會保險費至 年 月 日止。
四、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元(稅前),此款于乙方辦理完畢工作移交手續后 日內一次性支付。
五、甲、乙雙方在此確認:上述補償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付的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為乙方補繳社會保險費用(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甲方補發乙方在解除勞動合同之日前的勞動報酬(含加班工資、獎金、補貼、年休假補助)等。乙方不再因為原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費用、補償或賠償。
六、乙方應在本協議簽字后 日內與甲方有關部門(原所在部門、勞資、財務、后勤等)辦理完工作交接、物品歸還、賬務交接、償還財務借款等事項。如有乙方負責辦理的對外業務沒有清算完畢,乙方應負責將往來賬目核對清楚,并將由對方蓋章、簽字確認的對賬單(或欠款證明)交甲方財務部門。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七、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在簽署本協議且完成工作交接后 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配合乙方辦理失業保險申領事宜。
八、勞動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負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包括本協議內容)的義務,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乙方在解除勞動合同之前與甲方簽訂了《保密協議》、《競業禁止協議》的,仍應遵守原協議的約定。
九、 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后,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對甲方進行詆毀、惡意中傷、及任何有損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本協議履行完畢后,雙方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之間不再存在任何權利義務。
本協議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企業工會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湖北派克密封件有限公司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業工會(蓋章)
年 月 日
解除勞動的合同4
茲有本單位職工,性別X,年齡,住址。勞動合同期限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或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因,根據《勞動法》第xxx條第xxx款第xxx項規定,本單位解除與該職工的勞動合同。特此證明。
(用人單位蓋章)
20xx年xx月xx日
解除勞動的`合同5
茲有本單位職工:xxx,性別:x,年齡:xx,身份證號碼為:xxxxxxxxx。
與我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為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現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第五項之規定,本單位解除該職工的.勞動合同。
特此證明。
xxxx有限公司(蓋章)
xxxx年xx月xx日
解除勞動的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戶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和乙方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簽署了《勞動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詳見附件).基于乙方個人生涯規劃發展原因,并經甲方和乙方協商一致,雙方同意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條款和條件提前解除該《勞動合同》.
通過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_________________
1、合同解除及責任承擔
1.1乙方向甲方提出并同意,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解除雙方已簽署的《勞動合同》.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該協議不再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一方相應免除另一方在《勞動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并放棄追索的權利.一方放棄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通過任何方式向另一方提出違約、賠償權利的要求.
1.2《勞動合同》解除后,雙方同意,任何一方均無須承擔《勞動合同》項下約定的須由該方承擔的任何義務與責任.除甲方同意給予乙方總計人民幣壹萬元的款項之外,任何一方無須向另一方支付任何錢款、費用.乙方同意,該等錢款為甲方需要向乙方支付的全部錢款,除此之外,甲方沒有對乙方負有任何其他債務.
1.3乙方確認本協議簽署后,《勞動合同》即行解除,對雙方不再具有約束力,同時放棄根據《勞動合同》向甲方提出索賠、賠償或其他請求的權利.
2、承諾與保證甲方和乙方共同承諾及保證:_________________
2.1解除《勞動合同》不會導致一方產生對另一方的任何債務負擔;
2.2解除《勞動合同》不會導致任何一方被提起訴訟、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或行政程序;不會導致任何一方存在訴訟和潛在糾紛的`可能性.
3、管轄法律:_________________仲裁
3.1本合同受中國法律管轄,并按中國法律解釋.
3.2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爭議提交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有效的仲裁規則在東莞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其他
4.1本合同自甲方蓋章、乙方簽字生效.
4.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壹)份.
4.3附件:_________________《勞動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解除勞動的合同7
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存根) 第 號 職工姓名:,工作崗位:入職日期:年 月
日,工作年限:年 月 勞動合同期限: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勞動合同終止(解除)日期:年 月 日 經辦人: 年 月 日 勞動者簽收: 年 月 日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第 號 _____年__月__崗位工作。本期勞動合同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
___年__月__日止,已于年 月 日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在本單位
工作年限為___年___月特此證明。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解除勞動合同決定書
(協商一致由勞動者提出 樣本) 員工姓名:,身份證號:,工作崗位:你自_____年__月__日到本單位工作,本期勞動合同自____年 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現因你本人提出申請,經雙方協商一致,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之規定,同意于____年__月_ _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 單位(蓋章):年月日 解除勞動合同決定書
(非勞動者意愿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 樣本) 員工姓名:,身份證號:,工作崗位:你自_____年__月__日到本單位工作,本期勞動合同自____年 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現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__款第__項之規定,現決定于___年__月__日起解除與你簽訂的勞動合同。請你
于___年__月__日前來本單位辦理有關手續。 如對本決定有異議,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某某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
仲裁。 單位(蓋章):年月日 終止勞動合同決定書
(終止合同 樣本) 員工姓名:,身份證號:,工作崗位:你自_____年__月__日到本單位工作,本期勞動合同自____年 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現因勞動合同期限已屆滿(□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__款之規定,
決定與你終止勞動合同。請你于____年__月__日前來本單位辦理有關手續。 如對本決定有異議,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某某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
仲裁。 單位(蓋章):年月日
解除勞動的`合同8
茲有本單位職工: , 性別: ,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原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_日,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公司研究決定同意從 年 月 日起與其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聘用合同)。特此證明。
企業組織機構代碼:
抄送:
單位蓋章
年月日
解除勞動的合同9
一、無離職證明能入職嗎
可以入職。
離職證明主要的目的是為了證明與其他單位不存在勞動關系,避免招用與其他單位的員工,造成糾紛。因此并不是必需的材料,可以和單位協商簽署一個承諾書,承諾與其他單位不存在或者已經解除了勞動關系,不會對受雇該公司任何的障礙。否則造成的損失后果由自己承擔,造成單位損失自己賠償。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所以,單位應當出具證明,并辦理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如果單位沒有辦理社會保險的,應當補辦。
單位拒絕辦理以上手續的,可向勞動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單位由此造成損失的,可以請求賠償。
二、不給辦理離職證明是否違法
1、用人單位有義務在勞動者離職時出具離職證明。根據規定,公司同意離職,就應該按照相關規定出具離職證明。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規定: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三、員工離職證明范本是怎樣的
XXX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任職于XXX公司,于X年X月X日正式與我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特此證明。
XXX公司(或人力資源部人事處)蓋章
X年X月X日
特別注明:
1、上述的離職證明有時候為了更加嚴謹,也可以在XXX后加上“身份證”的身份標示,一般是不需要的。
2、一般來講,如果你已離職超過6個月,是不需要提交離職證明的,或者你直接說丟失了就可以了,大公司一樣如此,沒有問題。
3、離職證明的目的是新公司用來劃清你與原公司之間界限的法律依據,主要用來保護新公司權益的。
解除勞動的合同10
甲、乙、丙、丁:
根據考勤表顯示,__公司甲(身份證號:_______)未經允許,于 年 月 日起擅自離崗至今;乙(身份證號:_______)未經允許,于 年 月 日起擅自離崗至今;丙(身份證號:_______)未經允許,于 年 月 日起擅自離崗至今;丁(身份證號:_______)未經允許,于 年 月 日起擅自離崗至今。你們的行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經研究,擬解除與你們的勞動合同。經向工會甲(身份證號:_______)未經允許,于 年 月 日起擅自離崗至今;你們的'行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經研究,擬解除與你們的勞動合同。經向工會通知擬解除與你們勞動合同的理由,工會無不同意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等法律規定,公司正式決定解除與你們的勞動合同。因與你們多次聯系,你們不來公司辦理辦理勞動合同解除手續,現依法以公告方式向你們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
特此公告!
__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解除勞動的合同11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負責人: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身份證件名稱: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
戶籍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固定電話: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
緊急聯系人: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
本單位起始工作年限: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_________
第一、(方)因原因,要求提前解除與(方)的勞動合同。經協商,雙方同意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第二、甲方在乙方妥善辦理完畢工作移交手續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工資、經濟補償金、代通知金等所有費用等共計¥元(大寫:_________人民幣)。
第三、社保、公積金繳交至年月止。
第四、乙方妥善辦理完畢工作移交手續后,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第五、乙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后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第六、乙方自愿放棄其他所有訴求。
第七、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第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解除勞動的合同12
xxx:
鑒于您在合同履行期間,自20xx年x月xx日起,已連續曠工xx個工作日/累計曠工xx個工作日,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公司經慎重考慮,現決定與您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您的最后工作日為20xx年x月x日,請您按照公司的`程序在當日辦理好工作交接手續。
您的工資將發至20xx年x月x日,公司已結算您的薪金,請您至公司領取。
如有任何問題,請與人力資源部聯系,人力資源部將隨時為您提供指引和幫助。
感謝您在公司工作期間所付出的努力,祝您在今后的工作中大展宏圖!
xxxx公司
20xx年x月x日
解除勞動的合同13
xxxxxxxxxx:
因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公司決定于xxxxx年xxxx月xxxx日解除與你xxxxx年xxxx月xxxx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公司將根據《勞動法》及有關勞動法規規章的`規定與你進行離職結算。請你于xxx年xxx月xxxx日前辦理離職手續。
特此通知。
(用人單位蓋章)XX年XX月XX日
簽收:XX年XX月XX日
解除勞動的合同14
甲方名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家庭住址(送達地址):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與甲方不再具有任何勞動關系以及實際用工關系。
二、乙方自簽署本協議起三個工作日內,應按照甲方規定,辦理完畢所有工作交接手續。
三、乙方工作交接辦理完畢后三個工作日內甲方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元,依法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個人所得稅等費用,由甲方根據法律規定從中進行代扣代繳。
四、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后,乙方應遵守與甲方簽訂的`中約定的各項保密義務。
五、甲乙雙方在此確認,甲乙雙方所有勞動報酬(包括但不限于工資、年休假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等)都已全部結清,并且甲方無需再以任何形式向乙方支付任何勞動報酬,乙方也無權再向甲方索取任何勞動報酬。
六、甲乙雙方在此確認,雙方再無其他任何爭議或糾紛。
本協議約定內容具有法定拘束力,若任何一方反悔或者向對方提
出約定之外的額外主張的,對方有權要求該方返還根據本協議取得的全部款項。
七、本協議一式 貳 份,甲、乙雙方各執 壹 份原件。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
解除勞動的合同15
連續曠工幾天才能解除勞動合同,目前沒有統一規定,這個問題是由單位規章制度規定的,但是,只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才有效,也就是要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條的規定制定企業規章制度。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且,若依據此條解除勞動合同,單位是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但是,用人單位應當注意,適用此規定有兩份個前提,一是用人單位符合法定程序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二是適用時舉證責任在于用人單位,也就是說單位應當提出員工嚴重違反規章的證據,方可得到支持。
針對上述問題,有兩種解決辦法:
1、建議你單位把曠工多少天以上定為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在員工曠工的時候適用《勞動合同法》的上述規定解除合同,這樣可以避免經濟補償的糾紛。
2、若直接規定曠工多少天算自動離職,而沒有對其定性為違規行為的話,實質上可以認為是單位與員工之間的離職約定,屬于直協商解除合同,雖然是由于員工主動提出離職(以曠工的實際行為),單位也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從方便單位管理角度來看,建議適用第一種,這樣單位可以掌握是否解除勞動合同的主動權,而第二種則是員工只要想何時走,就直接曠工,這是非常不利于用人單位的。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情形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兩種情形。
折疊第一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根據本法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只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沒有采取脅迫、欺詐、隱瞞事實等非法手段,符合法律的有關規定,就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折疊第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在法律規定的情形出現時,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就建立了一種相對穩固和長遠的勞動關系,只要不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勞動合同就不能解除。因此,法律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簽訂條件作了嚴格的規定,當事人一方并不能隨意的要求簽訂或者拒絕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根據本條規定,只要出現了本條規定的三種情形,在勞動者主動提出續訂勞動合同或者用人單位提出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同意的情況下,就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種續訂勞動合同意愿的主動權掌握在勞動者手中,無論用人單位是否同意續訂勞動合同,只要勞動者提出,用人單位就必須同意續訂,而且是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提出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有權不同意。勞動者同意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三種情形如下:
(1)勞動者已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必須在同一單位連續工作了十年以上,是這個情形的最基本的內容。具體是指勞動者與同一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的期限不間斷達到十年。如有的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五年后,離職到別的單位去工作了兩年,然后又回到了這個用人單位工作五年。雖然累計時間達到了十年,但是勞動合同期限有所間斷,不符合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條件。勞動者工作時間不足十年的,即使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也有權不接受。法律作這樣的規定,主要是為了維持勞動關系的穩定。如果一個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工作了十年,就能說明他已經能夠勝任這份工作,而用人單位的這個工作崗位也確實需要保持人員的相對穩定。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勞動者愿意,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維持較長的勞動關系。而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1條規定,除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情形外,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勞動合同的內容,雙方應當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確定;對協商不一致的內容,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八條的規定執行。
(2)合同的形式
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勞動合同制是以簽訂勞動合同的形式,明確規定用工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的權力、責任、利益,把用工與經濟責任制相結合的一種新的用工制度勞動合同制度。1986年7月,我國決定改革國營企業的勞動用工制度,自1986年10月1日起,國營企業在新招收工人中普遍推行勞動合同制。隨著勞動法合同法的施行,勞動合同制度在各類企業當中廣泛推行。國有企業改制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中期開始,在二十世紀九十年代成為國有企業改革的核心內容,企業通過改變企業形態,改變企業股權結構,改變企業的基本制度,轉變為符合自身特點的企業資產組織形式。
在推行勞動合同制度前,或是在國有企業進行改制前,用人單位的有些職工已經在本單位工作了很長時間。推行新的制度以后,很多老職工難以適應這種新型的勞動關系,一旦讓其進入市場,確實存在著競爭力弱難以適應的問題,年齡的局限又使其沒有充足的條件來提高改進,應當說這是由于歷史的原因造成的。他們擔心的不僅是能否與原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問題,還存在著雖然簽了勞動合同但期限很短,在其尚未退休前合同到期卻沒有用人單位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的問題。我們在制定法律和政策的同時,應當考慮那些給國家和企業作出過很多貢獻的老職工的利益。因此,對于已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并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勞動者,在訂立勞動合同時,允許勞動者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一個勞動者以在該用人單位滿十年,但距離法定退休年齡超過十年,則不屬于本項規定的情形。
(3)、續訂勞動合同
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1項、第2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根據這一項規定,在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下,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一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簽訂第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就意味著下一次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所以在第一次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準備訂立第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應當作出慎重考慮。
這種情形下要滿足以下條件:(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已經連續兩次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2)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3)勞動者未提出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4)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39條、40條第1項和第2項規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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