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借款合同模板集錦10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借款合同10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借款合同 篇1
借款合同,是當事人約定一方將一定種類和數額的貨幣所有權移轉給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內返還同種類同數額貨幣的合同。其中,提供貨幣的一方稱貸款人,受領貨幣的一方稱借款人。
借款合同簡易版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甲乙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 元整,用途為 ,借款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計算借款利息的利率為: ,借款利息的支付方式 ,借款利息的支付時間 。
三、借款期限屆滿,甲方保證返還借款,否則愿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借款人: 出借人:
(簽字) (簽字)
見證人簽名
借款合同標準版
合同編號:
貸款方: 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貸款種類:
二、借款金額(大寫)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為月息千分之____按季收息,利隨本清。 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調整后的規定計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時間自一九__年__月__日,至一九__年__月__日止。借款實 際發放和期限以借據分憑分____次或一次發放和收回。借據應作為合同附件, 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
七、保證條款:
借款方請_______作為自己的借款保證方,經貸款 方審查,證實保證方具有擔保資格和足夠代償借款的能力。保證方有權檢查和督促 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償還借款本息的責任。 必要時,貸款方可以從保證方的存款帳戶內扣收貸款本息。
八、違約責任:
1.簽訂本合同后,貸款方應在借款方提出借據____日內(假日順延)將 貸款放出,轉入借款方帳戶。如貸款方未按期發放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 的貸款利息的20%計算向借款方償付違約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資積壓或 損失浪費,或進行非法經營,貸款方不負任何責任,并有權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或 從存款戶中扣收貸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轉移并違約使用資金,貸款方有權商請其 他開戶行代為扣款清償。
3.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需要將借款展期,應在借款到 期前五日向貸款方提出申請,有保證方的,還應由保證方簽署同意延長擔保期限, 經貸款方審查同意后辦理展期手續。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權限期追 回貸款,并按銀行規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罰息。如企業經營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 危及貸款安全時,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九、其它:
除因《借款合同條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外,任何一方當事人不 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據《借款合同條例》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 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后, 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雙方協議的附加條款。
(爭議解決方式等)
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后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____ 份,報送______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
借款方:
保證方:
簽約日期:
借款合同 篇2
出借人:(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擔保方:(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丙三方就借款事項,為明確責任,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現將人民幣 元(大寫: 圓整)借給乙方。
第二條 借款期限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按照月利率 來計算。逾期利率為每天 。
第四條 保證
乙方的借款由丙方用 作擔保,擔保期限為 ,擔保范圍為借款本息及逾期利息。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乙方若未在約定期限內歸還借款,應按約定支付逾期利息,同時擔保方丙方也應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條 爭議解決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產生的一切爭議由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 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七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
乙方(簽字蓋章):
丙方(簽字蓋章):
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簽字蓋章):
借款合同 篇3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溫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借款人和貸款人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種類:循環借款。
第二條最高額: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最高額循環借款有效限期,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該期限內發生的貸款均視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
第五條貸款的發放
5.1在最高貸款額度內和循環借款有效期限內,借款人可以在溫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對外營業場所取得貸款,并由支付行直接介入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卡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金鹿卡主帳戶內。若借款人持有的金鹿卡發生卡號變化,貸款人可將貸款介入新的金鹿卡內。
5.2借款人臨柜憑金鹿卡、身份證、輸入貸款金額和卡密碼,取得貸款。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簽署借款借據進行確認。
5.3每筆貸款的起始日、到期日、利率及金額以《借款借據》等會計憑證及金鹿卡內數據為準。
5.4在本合同約定的循環期限和最高額內,借款人可分次循環取得貸款,無須再逐筆簽訂借款合同。
第六條每筆貸款的到期日不得超過第四條規定的有效期限的到期日。
第七條貸款利率及計息還息方法
7.1月利率:__________‰.
7.2一年期以內(含一年)的短期貸款,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時,本合同利率不作調整。
7.3一年期以上的中長期貸款,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時,根據基準利率的浮動比例,于次季度首月按同比例調整本合同利率。
7.4本合同項下貸款按月結息,貸款人在每月的20日向借款人計收利息,貸款最后到期時利隨本清。
第八條借款人使用金鹿卡內的貸款時,不但要按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還應遵守貸款人制定的金鹿卡章程的有關規定。
第九條還款
9.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的還款日以《借款借據》等會計憑證的記載為準。
9.2借款人應按時足額地歸還本合同項下的每筆貸款本金并制服利息,不得逾期,但可以隨時提前歸還。提前歸還本息,合同利率不變。
9.3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從其開立的在溫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行的存款帳戶中扣劃到期貸款本息。
第十條借款人陳述和保證
10.1借款人承認和遵循貸款人的業務制度和操作管理及本合同項下的操作規程。
10.2借款人保證配合貸款人調查、審查個人經濟收入、開支、負債等情況,及時、完整、真實、準確地給貸款人提供所需的情況和相關材料。
10.3借款人人必須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1)借款人或其家庭成員的工作狀況、家庭收入發生重大變化;
(2)借款人的家庭發生重大變故;
(3)抵押物發生損毀或者價值明顯減少;
(4)質押物的權利價值明顯減少;
(5)保證人的資信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或不能歸還向金融機構的貸款;
(6)發生其他影響借款人償債能力的事件;
(7)借款人通訊地址、電話號碼變更的。
第十一條債權擔保
本合同由以下擔保人提供擔保(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1)由________________(保證人)提供保證擔保,保證合同[編號為溫銀()年高保字_______號].
(2)由________________(抵押人)提供抵押擔保,抵押合同[編號為溫銀()年高抵字_______號].
(3)由________________(質押人)提供質押擔保,質押合同[編號為溫銀()年高質字_______號].
第十二條違約事件
12.1下列任一事件均可構成本條所稱的違約事件:
(1)借款人有挪用貸款的行為;
(2)借款人有拖欠本金或利息的行為;
(3)借款人拒不接受貸款人正常的財務監督及經營監督,或者提供虛假材料;
(4)借款人涉及違法活動或涉嫌犯罪;
(5)借款人發生第10.3條所列的應通知的任何事項之一,影響借款人的償債能力的;
(6)借款人經營發生嚴重虧損或不能按時歸還金融機構的貸款本息;
(7)抵(質)押財產發生毀損,借款人未按貸款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有效擔保措施的;
(8)借款人或擔保人下落不明或無法聯系的。
12.2有違約事件發生或根據擔保合同的約定貸款人提前行使擔保權利時,貸款人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停止發放新的貸款;
(2)單方面宣布本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金全部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貸款本金并結清利息,并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3)采取法律、法規規定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救濟措施。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3.1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任一義務條款,貸款人有權按12.2條采取措施。
13.2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為,在本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之________,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利息,按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13.3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罰息利率為,在本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之________,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利息,按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13.4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人采取訴訟、仲裁等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訴訟費、仲裁費、通知費、催告費、律師費、查詢費、拆旅費等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其他條款
15.1本合同在履行中的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則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向貸款人(包括溫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2)申請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15.2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向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查詢其個人信用報告,用以審核借款人的貸款申請,并將產生的信用信息向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報送。
15.3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借據》等寬機憑證以及雙方確認的相關文件、資料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5.4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包括按指印)后生效。
15.5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副本數份備查。
15.6請借款人認真閱讀本合同,尤其是帶有符號的條款,在確認無異議后簽署本合同。
借款人(簽字)貸款人(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負責人:
簽署日期:年月日簽署日期:年月日
借款合同 篇4
受托方:
借款方:
應借款方請求,__(簡稱委托方)同意委托受托方利用委托方的自有資金向借款方發放人民幣貸款。借款方與受托方經友好協商,同意遵照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
一、借款方承認受托方代理人法律地位。
二、本貸款為委托貸款。受托方受委托方的全權委托與借款方辦理有關貸款的手續。
三、貸款用途:此項貸款只限用于____,不得挪作它用。
四、貸款金額: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向借款方提貸人民幣貸款____萬元(大寫:____)。
五、貸款利率:此項貸款按年利率__%計收利息。
六、貸款期限:此項貸款自借款方提款之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計__天。如借款方在經委托方同意之后提前歸還此項貸款時,則按實際用款天數和用款余額計收利息。
七、貸款手續費:受托方在上述貸款利率之外,向借款方收取貸款總額__%的委托貸款手續費。具體的收取方法為_______________。
八、貸款償還:本貸款的本息按期由借款方匯入委托方/受托方帳戶(開戶行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
九、保證條款:
1.本貸款由______出具以委托方/受托方為受益人的號碼為______的銀行承兌匯票;
2.本貸款由______出具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擔保函。當借款方不能履行合同時,由擔保人連帶承擔償還貸款本息(包括對逾期部分在原貸款利率基礎上加收____%的罰息)及有關費用的責任。
十、貸款管理:在合同有效期內,受托方有權檢查、監督本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等情況。借款方應及時提供有關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十一、違約責任和處理:
1.如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受托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并對違約使用部分在原貸款利率基礎上加收_____%的罰息。
2.如借款方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本息,受托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并從貸款到期日起,在原利率基礎以對逾期部分加收____%的罰息。
3.如借款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償還貸款本息,受托方有權向擔保人追索應收的貸款本息和費用。
4.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
當事人可選擇:
(1)向經濟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
1.與本協議有關的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協議、擔保函(銀行承兌匯票)和當事人雙方同意修改的貸款協議有關補充條款,均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受托方、借款方、擔保單位各執一份。副本數量不限。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全部款項償付清之日終止。
借款方:(公章) 受托方:(公章)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日 期: 日 期:
借款合同 篇5
借款單位_____根據信托貸款有關規定出具借款契約,向人民銀行信托部申請信托貸款,并約定下列條款以資信守:
第一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___萬元,用于___項目,其中土建部分____萬元,設備____萬元。
第二條 保證將貸款用于上列項目,并按計劃于____年__月__日全部完工投產,并實現預定的經濟效果:新增產值___,產量___,利潤____,稅金___。
第三條 借款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厘____毫計息,每次還款同時計收利息。
第四條 借款單位如果未經銀行同意而改變計劃,挪用貸款或物資,銀行有權進行信貸制裁。
第五條 貸款到期,借款單位主動歸還,如不按期歸還借款,除按規定加收利息外,銀行有權在借款單位的存款帳戶中扣還,借款單位和擔保單位不得提出異議。
第六條 借款單位如果停建或沒有達到經濟效果,不能按規定歸還貸款時,借款單位愿用固定資產變價收入款和固定資產折舊基金或基金存款歸還。
第七條 擔保單位保證借款單位恪守契約規定的條款、如果借款單位不能按本契約規定還清本息,愿承擔經濟責任,由擔保單位負責歸還。
第八條 本契約經借款單位,擔保單位確認無誤并加蓋公章和負責人章后生效,借款本息還清后自動生效。
借款單位:______(公章)
擔保單位:____(公章)
負責人:_______(簽章)
負責人:_____(簽章)
立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借款合同 篇6
出借方: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借款方:
責任人:
身份證號:
地址:
擔保方:
責任人:
身份證號:
地址:
經上述三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此合同。
一、借款用途
借款方XXXXXX因購臵設備需要向出借方XXXXXX公司申請借款。
二、借款金額和還款時間
1、借款方XXXXXX向出借方XXXXXX公司借款人民幣(大寫)XXXXXXXXXXX元整(小寫)XXXXXXXXXXXXX.XX元。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XXXXX(年/月/日),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四、還款方式
1、約定還款方式為(到期本息一次性歸還本息/分期歸還本息)。
2、借款方XXXXXX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一次性歸還出借方XXXXXX公司的借款壹佰萬元整(大寫)及借款利息XXX元。
3、借款方XXXXXX于XXXX年XX月XX日前,歸還出借方XXXXXX公司的借款XXXXXX元整(大寫)及借款利息XXXX. XX元。于XXXX年XX月XX日前,歸還出借方XXXXXX公司的借款XXXX元整(大寫)及借款利息XXXX. XX元。
五、借款利息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月利率為XX. XX%。借款方XXXX如果不按期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XX. XX% 。
六、權利義務
出借方XX公司有權委托公司財務部監督借款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XXXXXX的償債能力
等情況,借款方XXXXXX應該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XXXXXX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借款,出借方XXXXXX公司有權收回部分借款,并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XXXXXX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1、借款方XXXXXX自愿用XXXXXX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出借方XXXXXX公司的借款,出借方XXXXXX公司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XXXXXX到期如數歸還借款的,則抵押權自然消滅。
2、借款方XXXXXX必須按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XXXXXX必須按合同規定期限還本利息。
4、擔保方XXXXXX擔保后,擔保方XXXXXX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款方XXXXXX追償的權利,借款方XXXXXX有義務對擔保方XXXXXX進行償還。
八、強制執行條款與還款時間
1、經過三方共同確認: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已經對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經慎重考慮,三方同意本協議簽訂后,并賦予本協議的強制執行效力。
2、此筆借款的到期時間為XXXX年XX月XX日,從XXXX年XX月XX
日起開始計算訴訟時效,如果借款方XXXXXX到期不還款,出借方XXXXXX公司有權依據本合同約定向借款方XXXXXX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借款方XXXXXX應向出借方XXXXXX公司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項。借款方郭志堅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雙方各持二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本合同附件共 份,詳見附件清單。
出借方(公章):浙江省三門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簽字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
借款方:沿海工業城方力電機有限公司綜合樓、車間工程項目部 責任人(簽字蓋章):
擔保方:
責任人(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20xx年3月1日
借款合同 篇7
《合同法》第210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據此,借款合同是實踐性合同。借款合同的成立并生效,除了滿足:當事人主體適格,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內容合法等一般條件以外,還必須滿足貸款人已經實際向借款人交付貨幣的條件。也就是說:合同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后,合同雖然已經成立,但是并未生效。只有當貸款人向借款人實際交付了所借款項后,合同始生效。因此,貸款人在提供借款的同時,特別是在提供大額借款時,一定要注意收集和保全其實際提供借款的憑證;貸款人在通過訴訟方式主張債權時,也要同時向人民法院提供上述憑證,以證明借款合同已實際生效。
借款合同的利息和利率
《合同法》第211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根據以上法律規定,貸款人主張借款利息的,應當以雙方有事先約定為前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無息借款。當然,如果借款合同中明確約定了還款期限,而借款人逾期不歸還借款時,貸款人也可以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向借款人主張逾期還款期間的利息。
另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借款案件若干意見的規定》,借款的利息可適當高于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護。實踐中,貸款人以四倍銀行利率標準,向借款人主張借款期間利息的,同樣應當以當事人有明確約定為前提,并不能當然地推定適用此四倍利率的標準。
借款合同 篇8
款人:
身份證號:
住址:
出借人:
身份證號:
住址:
保證人:
身份證號:
住址:
風險提示:
借款、還款都必須注意保存好相關的書面證據。一般而言,欠條或者借條在債務人之手時,可能將被推定為該債務已經清償。原告主張債權時,如無法提供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系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持自己的主張。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各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
1.1 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風險提示:
借款數額肯定要寫的,大家也都會寫,只是要注意數額應該用大寫,并標上幣種。在大寫的旁邊再附注小寫,并寫上小數點。這樣做主要是防止數額被更改。寫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擔心數額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擔心借款人說數額被你改過。
1.2 借款用途:
1.3 借款期限為______個月,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風險提示:
借款時間是認定借款期限和訴訟時效的重要依據,也是認定借條事實的重要因素,應該在寫明年月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沒寫年份,一旦發生糾紛,難以確定具體的時間。如果你是借款人,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應當用漢字大寫:如: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1.4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為固定利率,月利率______%。
風險提示:
利息可以由雙方自行約定,但如最終引發糾紛,對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過年利率24%,人民法院會給予保護;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但如果約定的年利率為24%--36%,借款人已經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還。
第二條 借款給付方式
出借人或者出借人委托的第三人依據本合同約定將上述借款金額劃入借款人指定的賬戶
戶名:
開戶銀行:
第三條 借款人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還本付息:
3.1 實行利隨本清方式還款,到期一次性歸還借款本息。
3.2 按______(月/季)結息,到期還本。結息日為每______(月/季末月)的______日。借款人須于每一結息日支付利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償還日不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利隨本清。
第四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4.1 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4.2 按時足額還本付息。
4.3 按出借人要求如實提供與本合同項下借款有關的文件、資料和單據。
4.4 出現本合同約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時,應立即書面通知出借人,并落實出借人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第五條 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5.1 有權了解并檢查借款人基本情況、借款使用情況、保證人情況。
5.2 借款人出現本合同所指重大不利情形,出借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
5.3 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并有權要求借款人支付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保管費、處置費、過戶費等出借人實現債權和擔保權的費用。
5.4 借款人歸還的款項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應付數額的,按照實現債權(包括擔保權)的費用、違約金、復利、罰息、利息、本金的先后順序歸還,即先抵費用,后還息,再還本。
第六條 借款擔保
6.1 具體包括但不限于:
(一)保證人______為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向出借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二)抵押人______以其名下的______為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向出借人提供抵押擔保。
(三)出質人______以其所持的______為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向出借人提供質押擔保。
6.2 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保管費、處置費、過戶費等出借人實現債權和擔保權的費用。
6.3 保證擔保的期間:保證期間為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借款人與出借人達成期限變更協議的,保證人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為自期限變更協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借款本金的,出借人對逾期借款從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_________(大寫)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為止。
7.2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出借人對違約使用部分從違約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______(大寫)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為止。
7.3 對到期未付利息,出借人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作為違約損失賠償。
7.4 借款人、保證人違反本合同及從合同項下義務,出借人有權要求其限期糾正違約行為,有權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以及采取其他財產保全措施。
風險提示:
除違約金的約定外,為了保障款項的回收,還可以就借款設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動產,要到相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才能對抗第三人。
第八條 費用承擔
與本合同有關的公證、登記、評估、鑒定、見證、運輸、保管等費用由借款人、保證人承擔。
第九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風險提示:
借款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為2年。如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從借款到期次日開始計算。到期有催討的,從催討次日重新計算,但須保存催討的證據;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債權人可以隨時提出還款主張,不受兩年訴訟時效的限制,但提出還款主張后兩年內沒有繼續主張的,視為超過訴訟時效,法律不予支持。
第十條 其他事項
本合同所稱期限屆滿或者到期包括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以及出借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本合同的約定宣布本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
本合同所稱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借款人已全部或者部分喪失還款能力;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或者因其他原因導致擔保能力明顯下降。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其中借款人一份,出借人一份,擔保人各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風險提示:
為了確保簽名的真實性,應要求當事人提供身份證復印件,而且復印件上還應當讓債務人簽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為身份證也有假的,如果有蓋手印會更好。尤其是在簽名潦草的情況下更是如此。
借款人:
日期:年 月 日
出借人:
日期:年 月 日
保證人:
日期:年 月 日
借款合同 篇9
【關鍵詞】: 民間借貸逾期利息 計算
民間借貸案件逾期利息應如何計算
孫銀亮
民間借貸案件中的逾期利息是指借款人未能按照約定時間償還借款而產生的利息,借款人超過約定的還款期限未能還款,實質上已經構成了違約。因為民間借貸是在借款雙方合意的基礎上而形成的一份借款合同,借款人逾期未能償還則代表違反了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關于違約責任的規定,故筆者認為民間借貸案件中的逾期利息實質上應為違約金的一種。
在司法實踐中,關于民間借貸案件中的逾期利息支付標準還存在較大分歧,且各地處理也存在差別。筆者結合自己對這方面的學習及各地的處理意見,將民間借貸案件中可能會出現的幾種逾期利息的計算標準做出自己的分析。
一、既無約定期內利息,又無約定逾期利息的情形
關于對于逾期利息的計算標準,合同法做出了明確規定,《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該條款是法律條文對逾期利息最直接的規定,但該條文并未詳細規定按照何種標準計算逾期利息,僅規定支付標準為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但是在雙方沒有約定期內利息,也沒有約定逾期利息的前提下,逾期利息該如何支付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九條規定:“公民之間的定期無息借貸,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貸款經催告不還;出借人要求償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的利率計息。”最高院的該司法解釋對于民間借貸中沒有約定期內利息又無約定逾期利息的情況下逾期利息應該如何支付做出了明確規定,即按照銀行同類貸款的利率計息。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于20xx年發布的關于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的會議紀要規定:“既未約定借期內的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的,出借人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向借款人主張自借款逾期之日或者自權利主張之日起的利息損失的,應當予以支持!闭憬咴骸蛾P于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的指導意見》關于該種情形下對逾期利息的規定與江蘇高院的會議紀要是相同的,筆者也贊同在既未約定借期內的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的情形下,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計算逾期利息。
二、雙方約定的逾期利息過高的情形如何處理
根據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借款人未按約定償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逾期利息,但是雙方是不是可以任意約定逾期利息呢?答案是否定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六條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弊罡咴旱脑摋l款是關于對借款利息的約定的限制,即民間借貸案件中約定的利息最高不能超過銀行貸款利率的四倍。有人可能會提出來逾期利息已經不單純是利息,而是帶有違約性質的一種賠償,逾期利息的約定不應當受到最高院關于利息不得超過銀行貸款利率四倍的限制。
筆者認為,民間借貸案件中的逾期利息實質上應為違約金的一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從該條款可以得出違約金也不可約定過高,對于民間借貸逾期利息過高的標準是什么呢?或許可以從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的規定中找到答案,該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痹摋l是關于對損害賠償的標準的規定,即一方獲得的利益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筆者認為,對于違約金過高的標準可以以該條規定的損害賠償標準進行衡量,因為合同法的最終目的是為了保護(守約方)受害者,懲罰違約者,但是任何一方都不得因另一方違約而獲得額外的利益,否則就有悖于合同法的立法精神。因此,筆者認為,逾期利息的約定應當不能超過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損失。
在民間借貸案件中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損失應該指的就是雙方關于期內利息的約定,因為在民間借貸案件中只有期內的利息才是可以預見到的收益。故筆者認為最高院做出的上述司法解釋對期內利息做出限制性規定則也同樣適用于民間借貸中關于逾期利息的約定。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于20xx年發布的關于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的會議紀要規定:“借貸雙方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的四倍!笨梢,在司法實踐中,法院對于逾期利率約定是否過高也是以是否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的四倍為標準的,那么超出這個標準的,自然是不會得到法院的支持的。
三、雙方約定了期內利息,但沒有約定逾期利息的情形如何處理
既然逾期利息是一種違約金,如果期內利息約定過低,且雙方又沒有約定逾期利息的,那逾期利息又該按照何種標準呢?如果按照期內利息計算不但不能彌補出借方的損失,也不能對違約方起到懲罰措施,這顯然不符合立法的本質。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法釋[1999]第8號批復規定:“對于合同當事人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比嗣胥y行(銀發)[20xx]第251號通知第三條:“逾期貸款罰息利率由現行按日萬分之二點一計收利息,改為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
從上述司法解釋及銀行規定可以看出,逾期利息可以在期內利息的基礎上上浮30%-50%。但是筆者認為,上浮過之后的逾期利息不能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的四倍。在司法實踐中,部分地方法院也是按照上述標準審理此類案件的。如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于20xx年發布的關于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的會議紀要規定:“僅約定借期內的利率,沒有約定逾期利率的,出借人參照約定的利率或以約定利率再上浮30%-50%,向借款人主張逾期還款利息的,應予支持,但均以不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的四倍為限!
篇三:借款合同中逾期利率未約定時應如何確定
【案情】
20xx年1月15日,王某向謝某借款人民幣100萬元,約定借款時間為10個月,月利息2.4分,后王某就款項本金和利息都未歸還分文。20xx年1月1日,謝某向法院起訴要求王某歸還100萬元的本金及從20xx年1月15日起至還款日止的利息,利息按月息2.4分計。另,20xx年1月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為4.86%。
【分歧】
本案因借貸雙方對借款10個月后的逾期利息沒有約定,故在審理時對逾期利率的確定,有三種不同的意見:
第一種意見:以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理由是最高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24條規定“借款雙方因利率約定發生爭議,如果約定不明,又不能證明的,可以比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第二種意見:與借款期內利率相同計算,理由是依當然解釋方法,借款期限內尚需支付約定利息,借款逾期后更應按期限內的利率支付利息。
第三種意見:以原告要求按月息2.4分計算,理由是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從法定,逾期利息屬違約金性質,應依法擇高計算。
【評析】
筆者同意第三種意見,理由如下:
一、借款利率不能違背國家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法(民)發(1991)21號《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六條規定:民間借貸利率不能超過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超過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本案借貸關系發生時,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為4.86%,四倍利率為:
4.86%÷12×4=1.62%。即月息為1.62分,現原被告雙方約定利息為月息2.4分,超過0.78分,對超過的利息部分,法律不予保護,故本案借款期內的利息應確定為月息1.62分。
二、本案逾期利息就是逾期付款利息屬違約金性質
逾期利息,是指借款人不按照合同的約定歸還借款的超期罰息。
對于逾期借款而言,逾期借款是指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期限返還給貸款人款項的行為,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的規定,其行為是違約行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包括返還借款本金、支付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間的利息及支付借款逾期部分的利息。
逾期付款是指債務人未按照合同約定期限給付債權人款項的行為,同逾期借款一樣是違約行為,亦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逾期付款利息即是不按合同的約定給付款項的超期罰息。對借款合同來說,逾期借款與逾期付款內容系同一所指,逾期付款利息就是逾期利息。
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在答復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逾期貸款如何計算利息問題的請示》時,以法釋(1999)8號《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復》答復:“對于合同當事人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從最高人民法院“法釋[1999]第8號”批復中用詞也不難看出逾期利息屬于逾期付款違約金,逾期付款違約金已經不再單屬利息性質了,更多的是具有懲罰性質的違約金性質,20xx年12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銀發(20xx)251號文件《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人民幣貸款利率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20xx年1月1日起,罰息利率“由現行按日萬分之二點一計收利息,改為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由此通知也可以看出,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逾期還款利息的精神實
質亦是使借款人逾期還款付出的利息高于同期銀行貸款利息,明顯帶有處罰性質。
三、原告逾期利率訴訟請求合理合法
1、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釋(1999)年8號、法釋(20xx)34號和中國人民銀行銀發(20xx)251號文件,確定逾期付款違約金計算標準是:“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此計算標準也應是本案計算逾期利息的標準。
結合本案來說,原被告借款期內的利息依法應確定為月息1.62分,此利息應理解為系原被告雙方借款合同“約定”的利息,即 “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如加收50%,則月息可達2.42分,現原告訴訟請求要求被告按月息2.4分支付逾期利息,沒有違背法律的規定,故應依法予以支持。
2、最高人民法院法[20xx]336號《關于依法妥善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的通知》第六點規定:當事人僅約定借期內利率,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以借期內的利率主張逾期還款利息的,依法予以支持。
3、從所有權的角度考慮,利息是基于所有權的一種法定孳息,無論是在約定期間內還是在其之外,它都是貨幣所有者依法應享有的權利。換句話說,逾期利息是非給不可的,即使沒有約定(除非所有權人放棄)。
此外,若將原利率適用于逾期過程中,則是將逾期這種違約行為的表現視為原借款合同在同等條件下的自然延續,這等于抹去了這種行為的違法性,顯然是不妥當的。
借款合同 篇10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簡稱借款方)
貸款銀行_______________(簡稱貸款方)
保證單位_______________(簡稱保證方)
款單位開戶銀行及帳號:
保證單位開戶銀行及帳號:
借款單位為滿足一產需要向貸款銀行申請流動資金貸款,雙方依據《工交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暫行辦法》,為了明確各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貸款方按照借款方的借款申請書確定的借款金額和借款用途,貸給借款方人民幣(大寫)____萬元,用于____。
二、此項借款,期限____個月。由借款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一次或分次支用,每次支用應填制借據。借款方保證從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一次(或分次)還清全部本金。如不能按分次還款期歸還的,作逾期貸款處理。
三、貸款利息按月息____‰的利率計收(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執行);由借款方根據貸款方結息通知按期償還,不能按期償還的,作逾期貸款處理。
四、逾期貸款按逾期金額的___%加息;貸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息___%。
五、貸款到期時,借款方以__資金償付或由貸款方在借款方__帳戶中扣還。
六、借款方保證按期向貸款方提送貸款辦法第十條規定的有關資料。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生產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七、借款方保證按季(年)從___中提取___%補充自有流動資金。借款方如不按本規定執行,貸款方有權對應補未補自有資金部分占用的貸款加息___。
八、借款方違反《工交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暫行辦法》第十七條規定的,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的貸款,追回本合同已支用的貸款。
九、保證單位保證借款方及時償還貸款本息,借款方如無力償還,由保證單位在接到貸款方的通知后一個月內負責歸還。
十、借款申請書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借款本息還清之日止失效。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借款合同條例》和《工交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十三、其它。
借款單位(公章)
貸款單位(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保證單位(公章)
法人代表
合同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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