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借款合同合集10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借款合同10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借款合同 篇1
債權人(下稱甲方):
姓名(名稱):
住所地:
電話:
債務人(下稱乙方):
姓名(名稱):
住所地:
電話: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乙方申請,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最高額授信借款是指甲方授予乙方在一定期限內最高借款額的借款業務。在授信期限及額度內,乙方在滿足甲方條件的前提下,可根據自己的資金需求情況,隨用隨借,隨借隨還。
第二條 授信內容
1、甲方向乙方授信的最高借款額度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大小寫不一致,以大寫為準,下同)。
2、授信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借款利率:本合同項下發生的單筆借款利率為本合同授信期限相對應的甲方確定的期限檔次利率,以《借據》為準。
4、利息支付:本合同項下單筆借款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的,借款到期,利隨本清;期限在一個月以上(不含)的,按月結息,結息日為每月20日,付息日自每月
21日至當月底。
5、本合同項下單筆借款業務的起始日、到期日、金額、利率、費率,以甲乙雙方簽署的單筆借款業務《借據》為準。
第三條 最高額授信借款額度的使用
1、乙方需要使用本合同項下借款額度時,須逐筆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有權根據自身資金情況、甲方的借款用途等因素進行審核。甲方審核同意的,雙方另行簽訂單筆借款業務《借據》。
2、在本合同約定的授信期限和最高借款額度內,乙方按以下第 項方式使用借款額度:
2.1、以 個月為周期,以 萬元為單筆借款額度循環使用,最后一次循環借款的到期日不超過本合同項下授信期限的到期日;
2.2、按需使用,隨用隨借,隨借隨還,單筆借款的到期日不超過本合同項下授信期限的到期日。
3、授信期限屆滿,尚未使用的信用額度自動取消,乙方不能再申請使用。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l、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申請使用最高額授信借款額度。
2、向甲方按 (月/季/年)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報告及所有開戶行名稱、賬號、存借款余額等相關資料、信息或個人財產信息,并積極配合甲方的檢查監督。
3、嚴格遵守本合同的約定,嚴格按照單筆《借據》約定的期限和利率按時足額還本付息。
4、發生以下事項時,應于事項發生前書面通知甲方并落實甲方認可的債務清償或補救措施:
(1)隸屬關系變更、高層人事變動、公司章程修改以及組織結構調整等。
(2)財務狀況惡化、生產經營發生困難或發生訴訟、仲裁事件。
(3)變更名稱、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聯系方式等事項。
(4)對甲方債權實現有重大不利影響的其他事項。
5、實施下列行為,應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并落實甲方認可的債務清償措施:
(1)實施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兼并、分立、合資、資產轉讓、減少注冊資金,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申請破產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項下之債權債務關系變化或影響甲方債權實現的行為。
(2)為他人債務提供保證或以其主要財產向第三人抵押、質押,可能影響本合同項下償債能力的。
6、不與任何第三方簽署有損于甲方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合同。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及時受理并審核乙方使用借款的申請。
2、有權要求乙方按期提供會計報告等文件、資料和信息,或個人財產情況,有權了解乙方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物資庫存和借款的使用等情況。
3、乙方未履行還款義務,甲方可以就乙方的違約行為對外進行公開披露。
4、對乙方提供的有關其財債務、財產、生產經營等方面的資料及信息保密,但本合同另有約定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六條 最高額授信借款額度、期限的調整及違約責任
1、如發生以下事件即構成乙方違約:
(1)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而取得借款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按時足額還款及其他義務;
(3)乙方未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4)與乙方經營相關的市場發生重大不利變化;
(5)乙方經營狀況發生重大困難(包括但不限于停產、歇業、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被申請破產)或財務狀況發生重大不利變化;
(6)乙方卷入重大或即將卷入重大訴訟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糾紛,影響其償債能力;,乙方、抵押人與他方簽訂有損債權人權益的合同;
(7)保證人違反保證合同或喪失承擔連帶責任能力,抵押物、質押物意外毀損,不足以清償借款本息,而債務人未按債權人要求落實新的保證人或提供新的抵押物的;
(8)乙方喪失商業信譽;
(9) 乙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其不按本合同或單項業務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
(10)乙方主要負責人涉嫌刑事犯罪,或乙方財產被查封或扣押;
(11)乙方有轉移財產、抽逃資金、逃避債務及其他損害甲方權益的行為;
(12)乙方沒有充分履行本合同或與甲方簽訂的其他有關合同或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或沒有完全遵守其中任意規定;
(13)乙方未履行合同第八條中所規定的義務;
(14)乙方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的事件。
2、違約事件發生后,甲方有權調整、減少或終止本授信額度及授信期間,并有權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本息,并有權依法處分抵押物或要求保證人履行責任;
(2)要求乙方承擔甲方因實現債權而發生的各項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律師代理費、財產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費等);
(3)要求乙方提供或追加擔保;
(4)采取維護甲方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符合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第八條 擔保
本合同項下所產生債權的擔保方式為 ,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第九條:合同變更及通知等
本合同所約定的雙方的權利,只能以書面形式表示放棄或變更。債權人遲延或未能行使本合同項下以及準許債務人遲延付款均不構成債權人放棄或改變其權利,同時也不影響、減損或限制損害債權人行使權利。
本合同的修改或變更必須以書面形式作出。
本合同所有通知應當以專遞信函或電話的方式以向另一方在本合同首頁所述的地址、電話或之后以書面方式提供的地址、電話發送。如以專遞信函方式發送,專遞信函發送后的第5個工作日,不論債務人是否實際收到均視為已經送達。如以電話方式發送,視為立即送達。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訴訟。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仲裁。提交 (仲裁機構全稱)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一條 其他事項
1、乙方及任何第三方向甲方出具的與本合同項下債權相關的承諾書、擔保函等文書,以及乙方使用本合同項下借款額度時與甲方所簽訂的《借據》、清單、申請書、承諾書等文書均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其他補充事項: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當事人各一份,效力相同。
乙方聲明:甲方已依法向我方提示了相關條款,應我方要求對相關條款的概念、內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說明,我方已經知悉并理解上述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 篇2
(流動資金貸款類:____貸款)
借款單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貸款銀行: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立合同單位:借款單位(簡稱甲方)
貸款銀行(簡稱乙方)
甲方為適應生產發展需要,依據____,特向乙方申請貸款,經乙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萬元,規定用于
2.借款期限約定為____年___個月,即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乙方保證按計劃和下達的貸款指標額度供應資金,甲方保證按規定的用途用款。預計分次用款計劃為:
____年__月_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_萬元。
3.貸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以支用額按月息___‰計算,按季(或月)結息。甲方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挪用部門罰收利息___%;超儲、積壓設備、材料占用的貸款,加收利息__%。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調整后的貸款利率計(結)算貸款利息,同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4.甲方保證按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金。還款計劃為:
____年__月_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_萬元;
____年__月_____萬元;____年__月_____萬元。
甲方保證按下述方式按時付息:
甲方不能按時付息的,乙方有權從甲方帳戶中扣收或暫時停止支付貸款。
5.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由擔保單位代為償還。擔保單位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個月后仍未歸還,乙方有權從甲方(或擔保方)的各項投資和存款戶中扣收,或變賣甲方抵押的財產歸還其借款。
6.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了解甲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甲方保證按季提供有關統計、會計、財務等方面的報表和資料。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實行承包、租賃、兼并等而變更經營方式的,必須通知乙方參與清產核資和承包、租賃、兼并合同(協議)的研究、簽訂的全過程,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債務、債權關系。
8.需要變更合同條款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應簽訂借款合同補充文本。
9.甲方需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請書,并對償還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證的方式提供擔保,并簽訂抵押、擔保協議書。甲方填送的申請書和各方簽訂的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0.(甲方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
1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后失效。
12.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副本__份,送乙方財會部門和有關部門。
借款單位:(公章) 貸款銀行:(公章)
法定代表:(簽字)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
或負責人:(簽字)____
擔保單位:(公章)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
借款合同 篇3
申請貸款單位: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為承包_________國(地區)_________工程項目所需人民幣周轉資金,經乙方審查,同意在建設銀行總行_________號文件核定的貸款指標范圍對內發放貸款.雙方除遵守《中國人民建設銀行關于中央級對外承包工程公司貸款辦法》(以下簡稱《貸款辦法》)的規定外,協商同意下列各項內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同意根據批準的貸款申請書,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
二、乙方憑甲方提送的詳細用款計劃和具體用途清單,作為付款時審核依據,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提供的貸款,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甲方保證從簽訂合同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還清全部本息。并附分次還款具體計劃做為本合同的附件(略)。
四、貸款利息在合同規定還款期內,按年息百分之_________計算。超過還款期限,逾期部分加收百分之二十利息。貸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收百分之五十利息。貸款利息每季計收一次。
五、乙方提供貸款的項目,如果甲方中止對外施工合同,應即通知乙方并還清貸款本息。
六、甲方應按期歸還貸款。到期不能如數歸還時,應由甲方的擔保單位負責從_________(單位)_________資金中清償。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和甲方擔保單位三方簽章后生效,至全部貸款本息還清后失效。合同一式三份,上述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的擔保單位(蓋章):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 篇4
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方(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根據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合同法》規定立此合同,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簽訂本質押合同以作擔保,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甲方將自己名下(有處分權)的,牌照號_____,發動機號_____大架號______。向乙方作質押。
第二條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______(大寫)。
第三條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借款月利息____%,月綜合費用____%。
第五條借款期限_________月,即由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_日止。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和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的來源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保證條款
1、甲方到期不能償還乙方的借款,乙方有權對質押物進行處理,甲方到期如數償還了乙方的借款及利息,綜合費用時,乙方將質押物退還給甲方。
2、甲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的規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用于非法活動。
3、甲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綜合費用。
第八條雙方自愿通過公證處對借款合同進行公證。(公證費由甲方(借款方)承擔。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借款期內,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償還借款本息和綜合費用,逾期3天以內的,按5日收利息和綜合費用。逾期十日不還借款,按照本合同月利息及綜合費用乘2,承擔違約責任。
2、借款合同到期后,沒有按時償還乙方的借款,也沒有提前和乙方協商續簽借款合同和續交下月的利息和綜合費用,乙方可憑本合同和公證書對質押物進行處分(銷售)以償還借款,利息和綜合費用。或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甲方不的提出異議并承擔乙方因借款合同引起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起訴費,執行費,交通費等費用。
3、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它條款,應經雙方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叢臺區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強制執行。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 篇5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
用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乙方還款保證人____________,為確保本契約的履行,愿與乙方負連帶返還借款本息的責任。
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區人民法院(選擇性條款不得違反地域管轄和級別管轄,可選擇原告、被告、標的物、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
七、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 篇6
一、企業間直接借款合同的效力分析
企業間借款合同是指不具備中國人民銀行依法批準從事金融活動資格的企業法人之間訂立的由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企業間借款合同從一律無效到20xx年6月27日最高院發布判例認定并非當然無效,其效力始終在法律實務中摸索探求,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企業間借貸合同的效力如何。而法院在對其效力的判定中援引的法律、法規、規章不論在效力上還是邏輯上都值得推敲。
首先,在判定企業借款合同無效中,法院援引最多的當屬《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四項和《合同法》司法解釋(二)。無疑這通常作為審查合同效力的標準,表明企業在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效力性強制性規定時訂立的合同無效。但法院具體對企業間借款合同違反何種法律、法規的適用又有不同。
有些法院認為企業間借款合同因違反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貸款通則》第二十一條和第六十一條認定無效。但是《貸款通則》是部門規章,在效力上并不符合要求。因此,另一些法院則援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十九條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十一條。這兩條規定均將企業之間的借貸定義為企業在從事金融機構或是商業銀行業務。然而金融機構從事的信貸業務與企業間的借貸行為實際上并不完全相符。發放貸款對金融機構而言,是其重要的業務組成部分和收入來源。并且這種信貸服務是經常性的向不特定的群體提供。而企業之間訂立借款合同,貸款人則不一定是以發放貸款收取利息為業,提供資金支持也具有偶發性且對象大多局限在有業務來往或其他因素的特定企業上。即使兩者在某些情況中有交集,他們也不能完全等同。換個角度,合法的民間借貸受法律保護,既然不以從事信貸活動為業的自然人同企業訂立的借款合同被認定有效,為何同樣是不以資金融通為常業的企業法人簽訂的借款合同卻被扣上從事金融機構業務的帽子而確認無效?司法實踐中,當事人名為以自然人身份借款給企業實為企業間借貸而被認定有效的案件時有發生。這顯然不合邏輯。
其次,基于上述裁判依據都缺乏嚴密的邏輯和明確有效的法律根據,法院在認定企業間借款合同的效力問題時會以《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四款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為由認定該借款合同無效。何為社會公共利益?觀察角度不同,結論就可能不一致。從活躍市場經濟,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角度來看,企業間的借款合同有助于拓寬企業融資渠道、緩解企業發展過程中資金短缺的壓力,維護債權人合法權益。從穩定金融市場秩序,利于國家經濟調控的角度而言,企業間的借款合同則加大了國家對金融貿易市場的監管難度,由于其隱蔽性,很可能發展成非法轉貸、集資詐騙等經濟犯罪。如果沒有具體案件具體分析,對貸款人的性質沒有準確合理地把握,一味地將所有企業間借款合同以此條款認定無效的話,不符合合同法保障當事人締約自由的初衷。
最后,理論上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企業間借款合同無效,相反,從法律的邏輯上還能推知企業間借款合同有效。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條第三項可以推知《公司法》認可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經過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后,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這里對他人并沒有限定在自然人中。并且從所得收入應當由公司所有,說明該借款合同可以約定利息。
綜上,在認定企業間借款合同無效中,存在法律上和邏輯上的漏洞。企業間借款合同應該以無效為例外,以有效為常態,綜合考慮企業間借貸的動因和貸款人性質,如果貸款人不具備金融機構資格,卻以營利為目的,經常性的貸款給其他企業,則認定該借款合同無效。如果是為生產經營所進行的臨時性資金拆借行為,當屬有效。
二、企業間變相借款合同的效力分析
實踐中,企業間借貸并不是單純直接以借款合同的形式來體現。各種形式的變相借款合同層出不窮,對他們效力的認定,法院適用的裁判規則更加混亂。既然最高院對直接的企業間借款合同效力的認定做了區分,那么類型化的變相借款合同又該如何裁判?筆者將從最常見的幾種變相借款合同入手,從實踐和理論兩個層面進行分析。
(一)名為聯營實為借貸合同,即企業之間簽訂聯營合同,卻約定出資方不參與實質性管理,且定期收取本利。《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聯營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中指出,對此類合同,按明為聯營,實為借貸,違反了有關金融法規,應當確認合同無效。除本金可以返還外,對出資方已經取得或者約定取得的利息應予收繳,對另一方則應處以相當于銀行利息的罰款。實踐中,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約定提供資金的當事人不承擔經營風險,只收取固定數額貨幣的,被認定為借款合同。
(二)企業之間簽訂投資協議。
(三)名為融資租賃合同實為借貸合同。根據20xx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中第一條,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的規定,結合標的物的性質、價值、租金的構成以及當事人的合同權利和義務,對是否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系作出認定。對名為融資租賃合同,但實際不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系的,人民法院應按照其實際構成的法律關系處理。如何判斷售后回租合同被認定為“名為融資租賃,實為借貸融資”?最高人民法院給出的解釋是:“實際并無租賃物,或者租賃物低值高估,以融資租賃之名,行借款、貸款之實,人民法院仍應按照其實際構成的借款合同關系處理。” (四)名為委托理財實為借貸關系,即甲方將資金交由乙方投資管理,乙方保證甲方獲得固定收益,到期收回本金,甲方不承擔投資風險。最高人民法院認為雙方當事人以進行委托資產管理的形式掩蓋其私下借貸的非法目的,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關于“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無效”規定,雙方所簽訂的合同無效。
上述企業間變相借款合同都有一個共同的特征,就是企業訂立出各種名目的合同,實際上并沒有履行相關類型合同的權利義務,也沒有承擔經營或者投資的風險,而是約定了較為固定的收益,實際上相當于本金和利息的償付,因此屬于企業間變相借款合同。法院通常援引《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四項和《合同法》司法解釋(二)或者《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來認定該合同無效。上文中已對前者進行了評析,在此不再贅述。關于“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適用,顯然是法院在審查企業間變相借款合同效力的過程中,默認企業間借款合同一律無效,以此為基礎進行判決。但前文已經論證了企業間借款合同并非當然無效,這一基礎顯然不成立。再者,當事人起訴的法律關系與實際爭訟的法律關系不一致時,人民法院結案時應當根據法庭查明的當事人之間實際存在的法律關系的性質,相應變更案件的案由。因此,企業間變相借款合同的案由基本上都變更為企業借貸糾紛。案由變更后法院理應根據企業間的實際法律關系進行裁判。也就是說認定該變相借款合同是否有效時,還是應該根據貸款人的資質,以及貸款人是否以資金融通為常業來判斷,而不是武斷的認定其變相借款合同無效。如系企業用于生產經營而進行臨時性的資金拆借行為,即使采用了不同的方式,也應認定借款合同的效力。當然,企業間變相借款合同形式多樣,其復雜程度高于直接借款合同,牽扯的利害關系也較多。因此,如果該虛偽表示侵害到了第三人的利益,法院可以援引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二)項規定“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無效。”確認該合同無效。
三、結語
現實中,很多中小企業在生產經營中資金短缺,向金融機構貸款往往因為資質或者審批手續繁雜而困難重重。另一些企業又有大量的閑散資金,二者之間的落差使得企業間借貸行為十分常見。因此,結合現實需要,確認企業間借款合同有效已經大勢所趨。在筆者搜集的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20日全國各地各級別的法院對企業間借款合同的裁判文書的25份中僅有在8個案例中企業間的借款合同被認定無效。盡管在這部分案件中法院不認可企業借款合同的效力,但在責任承擔方面,法院卻對約定的利息既不進行追繳,也不處罰,而是以合同無效后,借款人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來判決。甚至對于因借款給貸款人造成的利息損失的返還要求,參照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也予以支持。涉及擔保合同問題時,因主合同無效,而導致擔保合同亦無效,但因擔保人存在過錯,要承擔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三分之一。實際上保護了債權人的利益。在這些判決中,對利息的保護各有標準。有些法院對利息不予肯定。有些法院則只保護銀行同期利息部分。還有些法院對不高于銀行同期利率四倍的部分都予以支持。對于貸款人出借資金的來源也有不同要求,實務中基本偏向于以企業自由資金出借才有效。但最高人民法院卻在20xx年的裁判中,即使貸款人的資金是銀行資金,約定利息高于銀行同期利率仍認定該借款合同有效。說明最高院對于企業之間借款合同的資金來源并沒有一刀切。
綜合前文的分析,筆者認為對于企業間直接借款合同的效力應區別對待,企業間變相借款合同應該按照實際法律關系進行判斷。即按照直接借款合同的效力判斷標準而定,對損害第三人的變相借款合同應認定無效。
對企業間借款合同的資金來源也不宜僅限定在自有資金,如果該貸款人不是以營利為目的,而是出于互相幫助的角度以銀行貸款資金出借,且信譽良好,已經償還銀行貸款時,也應認定該借款合同有效。借款合同中包含本金和利息。在借款合同約定的利息,應按照不超過同期銀行利率的四倍都認定有效來裁判。資本具有逐利性,資金占用的時間價值應當在企業間借貸中加以考慮。
企業間借貸不同于民間借貸,法律之所以保障民間借貸,主要是因為民間借貸較為分散,資金規模有限,利大于弊。但企業間借貸風險會大大提高,因此,在確認企業間借款合同效力的同時,為了利于監管、降低風險,相關部門應該建立起完備的登記備案制度,提高出借方準入門檻,對其資本充足率、信譽度、出借資金頻率等做出相關規定。對企業間借貸可能產生的高利轉貸、非法集資、逃避稅務等違法犯罪行為加以打擊。
借款合同 篇7
出借人: (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系電話: 電話號碼: 傳真:
乙方因經營需要向甲方申請借款,甲方經審查同意借款給乙方。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金額
人民幣(大寫):
(小寫):
第二條:借款期限
壹年,自 年日起,至年月利息共計人民幣元(大寫)。
第三條:還款方法
到期一次性歸還本金。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有權了解乙方的生產經營、財務狀況等情況,要求乙方按期提供財務報表等文件、資料和信息,監督并檢查借款的使用情況。
(二) 甲方有權參與乙方大額融資、資產出售以及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破產清算等活動,維護甲方債權。
(三) 乙方未履行還款義務,甲方可以就乙方的違約行文進行公開披露。 乙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歸還借款。 對熟悉的乙方債務、財務、生產經營等情況保密,但甲方合理使用、企業征信使用或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按本合同規定用途借款,并保證借款用途合法。
(二) 乙方發生可能引起本合同債權債務關系發生變化的事件、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威脅或對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不利影響的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停產、關閉、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 整頓、被吊銷或注銷生產銷售許可證和營業執照、乙方涉嫌違法行為被查處、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活動,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財務狀況惡化、涉及重大訴訟活動、生產經營出現嚴重款南等可能嚴重影響或喪失償債能力,均應立即書面通知甲方,并落實甲方認可的還款措施。
(三)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人發生部分貨全部喪失與本借款相應的擔保能力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停產、歇業、注銷登記、破產、涉及訴訟仲裁、被處以行政處罰以及經營虧損等情形;或者作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押物及質押權利減少,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并另行提供甲方認可的其他擔保。
(四) 借款期間乙方經營機制發生任何變化包括但不限于名稱、注冊資金、法定代表人、住所、電話、經營范圍、股權結構變更等事項,應當提前書面通知甲方。
(五) 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相關經營資料、財務資料和其他簽訂合同所需要的證明文件等,并對全部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第六條:合同變更
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變更、解除的,必須經雙發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二)乙方如逾期不還借款,甲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0.05%每天加收罰息。
(三)甲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乙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四)甲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乙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乙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進行協商;如協商不成的,乙方同意在甲方指定的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第九條:其他事項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條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條例》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后,乙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產生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合同文本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貸款方、借款方各執一份。
出借人(甲方):(簽字) 借款人(乙方):(蓋章)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借款合同 篇8
借款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經_________批準,開發_________,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工作量_________元,因資金不足,經向乙方申請,同意給予貸款。現經雙方商定,根據《城鎮土地開發和商品房貸款辦法》(以下簡稱《貸款辦法》的規定,特簽訂借款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大寫)_________元,用作開發_________的周轉金。附用款計劃。
二、借款期限為_________,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借款利率定為月息_________‰,每季結算一次。貸款利息按實際支用數計息,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利息時,計算復利。
四、逾期貸款,加計利息_________%,挪用貸款加罰利息_________%。
五、甲方以_________和其它資金作為還款來源,在貸款到期前還清貸款本息(附還款計劃)。
六、甲方用_________人為借款的保證。全部貸款到期,貸款方發出逾期通知三個月后,仍未歸還,貸款方可以直接從借款方或擔保方的各項投資和存款中扣收。
七、甲方應用自有財產或開發產品作為貸款的抵押。借款企業無力償還本息時,乙方有權依照法律程序處理作為貸款保證的財產或開發產品。
八、甲方出現《貸款辦法》中第十七條所述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權從借款方或擔保方的各項投資和存款中扣收部分或全部貸款。
九、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影響甲方用款時,按照《貸款辦法》第十二條的規定,付給甲方違約金。
十、其他事項,按照《貸款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及擔保單位簽章后生效,貸款全部還清后失效。本合同正本簽章方各執一份,副本報各自主管上級一份。
十二、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國家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擔保單位(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借款合同 篇9
借款單位:(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銀行:(簡稱乙方)中國人民建設銀行___________行
甲方為適應生產發展需要,依據_______________,特向乙方申請_______________借款,經乙方審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規定用于_____________.
二、借款期約定為_______年_______個月,即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乙方保證按計劃和下達的貸款指標額度供應資金,甲方保證按規定的用途用款。預計分次用款計劃為:
三、貸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以支用額按月息_______‰計算,按季(或月)結息。甲方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挪用部分罰收利息_______%;超儲、積壓設備、材料占用的貸款,加收利息_______%.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調整后的貸款利率計(結)算貸款利息,同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四、甲方保證按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金。還款計劃為:
甲方保證按下述方式按時付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不能按時付息的,乙方有權從甲方帳戶中扣收或暫時停止支付貸款。
五、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由擔保單位代為償還。擔保單位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個月后仍未歸還,乙方有權從甲方(或擔保方)的各項投資和存款戶中扣收,或變賣甲方抵押的財產歸還其借款。
六、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了解甲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甲方保證按季提供有關統計、會計、財務等方面的報表和資料。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實行承包、租賃,兼并等而變更經營方式的,必須通知乙方參與清產核資和承包、租賃、兼并合同(協議)的研究、簽訂的全過程,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債務、債權關系。
八、需要變更合同條款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應簽訂借款合同補充文本。
九、甲方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請書,并對償還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證的方式提供擔保,并簽訂抵押擔保協議書。甲方填送的申請書和各方簽訂的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_份,送乙方財會部門和有關部門。
借款單位:(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銀行:(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
擔保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 篇10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各方當事人(詳見本合同簽章處)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
1.1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1.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放款途徑:按本合同約定方式發放至借款人設在出借方的帳戶(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或付現金。
1.4借款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 _____日 .
1.5借款的放款、還款、金額、期限、利率、利息計算等具體事項,以相關業務檔案、憑證記載為準。涉及計算機業務系統或各類自助渠道交易的,出借方業務系統或相關設備中形成的交易記錄、電子數據等具有同等證據效力。各方確認出借方業務系統或相關設備所產生電子數據的有效性。
第二條 借款利率
2.1本合同項下,每筆借款的利率在借款發放日以借款借據確定。
2.2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按借款實際使用天數計算利息。
第三條 還款
3.1 1年期以內(含)的,采用按季結息,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如本金償還日不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利隨本清。
第四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4.1出借方有權了解檢查借款使用詳細狀況,以及借款人或擔保人的相關情況,借款人或擔保人有義務配合。
4.2借款人或擔保人的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系電話、工作單位等情況發生變動時,借款人或擔保人應在5日內通知出借方。借款人、擔保人或擔保物出現本合同8.2約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時,借款人、擔保人應立即通知出借方。出借方可以根據不利情形的影響程度,采取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本息,并終止本合同。
4.3出借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息、費用或其他應收款項時,均可直接從借款人在出借方各分支機構開立的賬戶中劃收。擔保人未履行保證責任的,出借方有權直接從擔保人在出借方各分支機構開立的賬戶中劃收。出借方行使上述抵銷權時,所抵銷的債務及抵充順序,由出借方指定。
4.4借款人賬戶內資金不足以清償當期借款本息的,出借方有權決定是否劃收。出借方不劃收的,該期全部借款本金作逾期處理:出借方劃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處理。
4.5借款人歸還的款項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應歸還數額的、擔保人支付的款項或者處分擔保物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所擔保的債權的,出借方可以選擇將該款項用于歸還本金、利息、復利或者費用。借款人與出借方之間存在數筆不相同的債務,且借款人、擔保人單次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單次給付所清償的債務及清償順序。由出借方指定。
4.6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或擔保人未履行擔保責任的,出借方可就違約行為進行公開披露。
4.7借款人或擔保人為他人債務提供保證或以其主要財產向第三人抵押、質押的,應提前通知并征得出借方同意。
4.8借款抵押/質押擔保的有關登記、交付、保險等法律手續未辦妥或擔保物權、保險未能持續有效的,出借方有權拒絕發放借款。
第五條 借款擔保
5.1擔保方式
5.1.1 一般方式借款采用_________________方式(保證/抵押/質押)提供擔保。
5.1.2 采用抵押擔保的,擔保物為_____________________,詳見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清單》。擔保物暫作價見清單。其最終價值以實際處理所得價款為準。該清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擔保范圍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保管費、處置費、過戶費等出借方實現債權和擔保的費用。
5.3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借方有權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1)本合同項下任一筆借款的期限屆滿出借方未足額清償;(2)擔保人被撤銷、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出現其他解散事由;(3)擔保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或者裁定和解;(4)借款人或擔保人死亡、被宣告失蹤或者被宣告死亡;(5)擔保物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強制措施;(6)擔保物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征用;(7)借款人或擔保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8)其他嚴重危害出借方權利的情形。
5.4債權確定期間屆滿或發生《物權法》等法律規定的債權確定的其他情形時,最高額擔保的債權確定。債權確定期間屆滿包括債權確定期間(即1.4約定的額度有效期)屆滿,以及出借方依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宣布債權確定期間提前屆滿的情形,借款人或擔保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出借方有權宣布債權確定期間提前屆滿。
5.5關于保證和最高額保證的約定
5.5.1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有多個擔保人的,各擔保人共同承擔連帶責任。
5.5.2保證期間為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達成期限變更協議的、擔保人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自變更后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債務被出借方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自出借方確定的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5.5.3本合同借款既有借款人提供物的擔保又有保證擔保的,出借方有權要求擔保人先于借款人所提供物的擔保承擔保證責任。
5.5.4多戶聯保的,聯保小組自成員在本合同《聯保小組成員簽名表》內簽字或摁指印起成立。(小組成員與出借方簽定多份信貸業務合同的,小組自首次簽約之日起成立)全體成員承諾遵守以下約定:
(1)自愿為小組成員向出借方借款提供保證擔保。小組成立后,任一成員不再參加其他聯保小組。未經出借方書面同意,任何成員及其家庭成員不再向小組以外的單位或個人提供債務擔保。聯保小組組長負責協調成員內部關系,全體成員負有督促其他成員履行合同、協助出借方清收債務的義務。
(2)小組任一成員可能或者已經出現本合同4.2和8.2約定情形之一的,該成員或其他知悉的成員將及時通知出借方,并積極配合出借方了解相關情況。
(3)小組成員不以任何方式將借款轉讓、轉借他人(含小組內成員),不以任何名義集中使用成員借款:發現其他成員有轉讓、轉借、集中使用借款,或者改變用途等行為時,將立即通知出借方。
(4)在小組各成員的債務全部清償完畢前,未經出借方同意,小組不得解散,成員不得退出。經同意解散或退出的,依據本合同承擔的保證責任并不解除。出借方同意小組解散或成員退出時,仍有權對小組部份成員采取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要求承擔保證責任。
(5)經出借方同意,聯保小組可增加新的成員。新加入成員對加入前出借方與小組其他成員已簽訂的借貸業務合同項下債務承擔保證責任。
(6)小組任一成員違反其與出借方簽訂的由聯保小組擔保的借貸業務合同的約定,或者出現可能降低或喪失償債能力的情形時,出借方有權對部分或全體成員采取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要求承擔保證責任。
5.6關于抵質押擔保(含普通擔保和最高額擔保)的約定
5.6.1擔保物權的效力及于擔保物的從物、從權利、附合物、混合物、分離物、代位物、加工物、孳息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財產或者權利。
5.6.2抵押人/出質人聲明和保證擔保物無任何權屬爭議或影響擔保物權實現的情形。出質人保證出質權利在質權存續期間持續有效。
5.6.3擔保人應按出借方要求辦理擔保物保險,并指定出借方為第一受益人,保險單據原件交出借方保管。擔保人應嚴格履行保險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應立即通知保險人及出借方,并負責索賠事宜。怠于通知或者索賠,給出借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5.6.4需要登記的,抵押人/出質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到有關登記機構辦理登記手續,登記證書和相關文件由出借方持有。出質人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將質物或需交付的權利憑證及出借方要求的相關資料交由出借方保管。
5.6.5抵押物由抵押人暫管。抵押人對抵押物負有妥善管理和合理使用的義務。出借方有權監督和檢查抵押物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5.6.6未經出借方書面同意,擔保人不得贈與、轉讓、出租、再抵押、許可使用或者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擔保物。經出借方同意處分擔保物的,所得價款應用于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提存。
5.6.7借款同時存在借款人和其他擔保人提供的物的擔保的,出借方有權選擇行使擔保物權的先后順序。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在借款人、擔保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因出借方原因未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的,出借方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但因出借方自助借款渠道業務平臺產生設備或通訊故障,停電或因自助銀行設備內現金不足等原因造成的除外。
6.2借款人未按約定期限歸還借款本金的,出借方對逾期款從逾期之日起在借款執行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________ (大寫)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為止,并支付給出借方違約金__________元。借款人未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出借方對違約使用部分從違約之日起在借款執行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_______(大寫)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為止。并支付給出借方違約金__________元。對應付未付利息,出借方依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計收復利。
6.3借款人、任一擔保人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或未按時還本付息的,因借款人違約導致訴訟的借款人、擔保人應承擔償還借款本息、罰款、違約金、復利、損害賠償及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交通費、保管費等出借方實現債權和擔保的費用。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本息:有權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有權宣布借款人與出借方簽訂的其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立即到期,或者采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6.4擔保人因下列行為之一給出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全額賠償。
(1)未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權;(2)未如實告知拖欠稅款、抵押物建設工程款及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已經設立抵押、已出租或者被查封、凍結、扣押、監管等情況;(3)末按合同約定辦理登記、變更登記、保險手續,未移交質物、權利憑證;(4)未按出借方要求恢復擔保物價值或者提供相應擔保;(5)未經出借方書面同意擅自處分擔保物;(6)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或者影響出借方實現擔保權的行為。
第七條 爭議解決
發生爭議的,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以訴訟方式解決,由出借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以仲裁方式解決的,由各方在8.4另行約定。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八條 其他事項
8.1本合同所稱期限屆滿或者到期包括本合同項下任一債務的履行期限屆滿,以及出借方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本合同的約定宣布本合同項下任一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
8.2本合同所稱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借款人生產經營狀況惡化或發生嚴重困難;借款人已全部或者部分喪失還款能力;擔保人財務狀況惡化或者因其他原因導致擔保能力明顯下降;借款人、擔保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涉入犯罪或重大糾紛;借款人或擔保人失蹤、死亡、被宣告失蹤或宣告死亡;擔保物價值減少、毀損、滅失、被征用、被征收以及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擔保物所有權歸屬第三人或者出現權屬爭議等情形影響出借方實現擔保物權。
8.3擔保人應主動了解借款人生產經營狀況及本合同項下各筆借款的發生、履行情況。每筆借款對應的憑證或電子記錄等相關資料出借方不再送達擔保人。
8.4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自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份,其中出借方壹份,借款人壹 份,擔保人各壹 份(由聯保小組擔保的,借款人和全體擔保人共持壹份合同,指定借款人保管),各份效力相同。
第十條 借款人和擔保人聲明
10.1借款人聲明:本人已在出借方提示下知悉本合同1.5所述自助借款渠道的開通情況、使用區域和使用方式等信息,以及特定商戶范圍、專用子賬戶使用注意事項:本人已清楚知悉妥善保管電子卡、密碼及本人相關信息的重要性,自行承擔未妥善保管的不利后果。
10.2借款人/擔保人聲明:出借方已提請本人/本單位對本合同各條款,特別是字體加粗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本人/本單位的要求進行相應說明,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本人借款/擔保行為已經過配偶及其他家庭成員的同意和授權。由此產生的債務為家庭共同債務。家庭全體成員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本單位擔保行為已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取得提供擔保和簽署本合同的授權。
10.3擔保人聲明:本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出借方在辦理業務及相關風險管理中,可根據需要向全國個人征信系統或其他數據信息系統查詢、打印和保存本人的個人信息和信用報告,出借方可按照有關規定向全國個人征信系統或其他數據信息系統提供本人基本信息和銀行業務信息。
甲方(出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借款人) (指模)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家庭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手 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 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借款人) (指模)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家庭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手 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 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丙方(擔保人) (指模)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家庭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手 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 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丙方(擔保人) (指模)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家庭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手 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 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丙方(擔保人) (指模)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家庭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手 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 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丙方(擔保人) (指模)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家庭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手 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 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丙方(擔保人) (指模)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家庭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手 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 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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