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雇傭合同集合八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雇傭合同9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雇傭合同 篇1
用車單位:(甲方)
車輛所有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目前甲方因業務需要,雇傭乙方的面包車;為保證甲方生產需要,甲方雇乙方的面包車(面包車2輛及以上并必須滿足甲方生產需要,配備GPS定位設備及系統,車連保險強險必須齊全,商業險中必須有車上人員責任險),保證甲方工作需求。
為確保雙方責任明確及利益保障,雙方根據“平等、自愿、協商”原則,特制訂此協議,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車輛必須具備完整的車輛相關手續,如:駕駛證、車輛保險、證照年檢、維護保養等各項手續。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相關手續進行核查、備案、存檔。
2、協議期內乙方必須服從甲方使用安排,保證每天24小時隨叫隨到(24小時服務)。
3、協議期間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車輛違約行為進行處罰。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履行協議期間,必須按照國家規定按時辦理相關手續、費用和保險;否則,因此導致的所有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2、協議履行期間,燃料(柴油、汽油)價格隨國際油價變動幅度在10%以內,則車輛雇用價不變;燃料價格變動幅度超過10%時,雙方可經過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重新制訂價格(以目前油價為基準,汽油價格:7.56元/公升,柴油價格:7.2元/公升)。
3、甲方在使用乙方車輛時,因乙方的責任導致甲方員工受到傷害或影響甲方工作的,由乙方賠償甲方全部損失,并承擔甲方員工因此發生的所用費用。在用車過程中發生任何事故,一切費用全部由乙方負責承擔,甲方不負任何連帶責任。
4、乙方必須以甲方事務為先,積極配合車輛調度者的安排。若乙方有事需要請假,則需提前安排好工作或安排代駕司機,保證不耽誤甲方事務,如因此乙方發生事故產生損失,與甲方無關。
5、乙方必須注意維護公司形象,注重個人衛生及禮儀禮節,對待用車人時確保自己的言行舉止不會對公司造成負面影響。
三、用車結算
1、因公使用乙方車輛時,乙方必須做好《車輛行駛記錄表》登記,以便于月底核算用車費用。
2、甲方使用乙方車輛費用按照招標價格執行: 元/公里;實際用車里程,甲方依據《派車單》及《車輛行駛記錄表》登記之記錄,計算公式為:實際行車公里數× 元/公里=實際發生費用。
3、所有用車記錄甲方每月28日統計制單審核,由乙方出具正式發票,便于及時發放用車費用。根據公司報帳程序,用車費用時間延時一個月,因特殊原因最長延時不能超過兩個月。
4、根據公司管理規定甲乙雙方簽訂合同時,乙方需向甲方交納押金5000元。
四、其他協議項
1、甲乙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得無故解除合同,若單方面解除合同,必須提前3個月通知對方。甲方無故解除合同,需補償乙方3個月單月車輛費用。乙方無故解除合同,甲方有權扣除乙方前兩個月車輛費用。
2、本協議雙方簽字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若雙方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提交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3、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協議期滿后,雙方可以友好協商繼續簽訂協議。
5、本協議有效期為: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止。
甲方: 乙方:
開戶行:
賬號:
簽章: 簽章:
簽定日期: 簽定日期:
雇傭合同 篇2
雇傭主(以下簡稱甲方):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 ,住 駕駛員(以下簡稱乙方),性別年齡份證號 ,住
甲方經營“貴F05983”號赫章至輔處縣內班線客車,聘用乙方為駕駛員。雙方經協商,簽訂本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為一年(駕駛需開一年以上),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乙方同意為甲方的“貴F05983”號車擔任駕駛員工作,在運輸途中,配合押車人員工作,維護車內秩序,保障車輛安全。
第三條:甲乙雙方約定月工資 元,由甲方于每月最后一天之前付給乙方。
第四條:權利和義務
1、甲方按時支付乙方工資。
2、乙方按時到崗,不無故遲到、停駕,如無特殊原因停駕,車停駕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并按甲方要求住輔處發班。乙方如因有特殊事情或生病,需暫停駕駛的,應協助甲方找到臨時代班駕駛員。
3、乙方應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對個人違反法律法規所產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擔(保險公司負責賠償的除外)。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內容或解除。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3、一年滿后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日告知甲方,或者幫助甲方找到符合規定的駕駛員,否則扣除當月工資,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
4、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雇傭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名稱 姓名
住所 性別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護照)
(主要負責人) 號碼
聯系人 戶籍地址
現住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4、試用期為
二、乙方的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年休假、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周工作 小時。
2、經人力資源保障(勞動)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經人力資源保障(勞動)部門批準,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四、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甲方經與乙方協商,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支付乙方的工資。
1、乙方每月正常工作時間工資 元;試用期內每月正常工作時間工資 元。
2、雙方約定以 確定乙方工資。
五、甲乙雙方按照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繳存住房公積金。
六、甲方按照勞動保護有關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保護乙方的安全和健康。乙方從事 作業,可能產生 職業危害。
七、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餐飲業簡單雇傭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鄉鎮 村
郵政編碼:
現住址:
聯系電話:
雇傭合同 篇4
聘任方(甲方):地址:法人代表:聯系方式:
受聘方(乙方):身份證號: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我國現行相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守信的原則,訂立本合同,同時作為勞動合同的補充條款,以期共同遵守,并確認為解決雙方爭議時的依據。
一、合同前提
1、乙方受聘于甲方不違反其任何約定或法定義務,并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能夠訂立本協議。
2、甲方已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規章制度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
3、乙方知曉其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規章制度、錄用條件、崗位要求以及其他相關的情況。
4、乙方保證其向甲方提供的與應聘有關的材料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并保證其執照、證件或資格在勞動合同期間的維持。如有不實,甲方可憑乙方提供虛假信息、以欺詐手段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勞動合同,依法解除甲、乙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
5、乙方應當保證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及本協議之時,與其他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不存在勞動關系,無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業務。如有隱瞞,甲方可憑乙方提供重大虛假信息、以欺詐手段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勞動合同為由,依法解除甲、乙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
二、乙方任職限制
1、依據我國《公司法》之規定,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擔任甲方的高級管理人員: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2)因貪污、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quanli,執行期滿未逾五年;
(3)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
(4)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2、乙方具有上述規定情形而隱瞞不予以說明,被甲方聘任擔任高級管理人員的,該聘任無效。甲方可依法立即解除乙方的職務,并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乙方應當返還已從甲方實際取得的全部勞動報酬、福利待遇,并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三、聘任期限
聘用期為年,即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
四、乙方的報酬
聘用期間乙方的報酬為年薪、考核報酬和獎勵報酬三部分組成。年薪為人民幣萬元,考核報酬和獎勵報酬由甲方財務部門根據甲方有關薪酬制度并結合乙方工作情況進行核算,核算后上報董事會(執行董事),由董事會(執行董事)決定同意與否
五、工作任務、工作職責
1、甲方根據公司需要,聘任乙方從事 。
2、乙方應全面協助公司總經理做好各項日常管理工作,并主持總經理交辦的生產和管理事務,對總經理負責。
3、乙方工作職責由方崗位責任制度和相關制度進行規范。乙方須充分運用其專業知識與工作經驗,保持嚴謹的工作風格和勤勉的工作態度,恰當且如實履行其工作職責。
4、乙方須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和尊重甲方企業文化,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5、乙方不得在受聘期間從事以謀取個人利益為目的經營活動;不得在別的企業或單位兼職。
6、乙方離開職后,不得從事直接有損甲方利益的職業或活動。
六、工作時間、休息及休假方面
1、甲、乙雙方約定實行標準工作制,如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的,甲方將安排乙方補休或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費用。
2、乙方享受法定假日休息的權利,根據甲方管理制度、具體工作安排以及乙方制定的工作計劃、工作目標,乙方為完成正常工作任務或自己制定的工作目標而自行加班的,不作加班處理。
七、“商業及技術秘密”保密條款
1、甲方“商業和技術秘密”包括甲方和生產、技術、銷售、財務、行政人事、對外投資等經營管理活動相關的各種信息。
2、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關于“商業及技術秘密”(及載體)的有管理制度和本合同約定的保密條款,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法律規定應披露的情形以外)向他方及公司員工披露或加以利用。不僅如此,乙方有義務采取相關措施預防及防止下屬泄露公司“商業及技術秘密”;若乙方縱容、暗示、指使屬下轉移、擅自保存、泄露“商業及技術秘密”,視同乙方違約;
3、當甲乙雙方終止本合同后,乙方須承諾遵守“商業及技術秘密”保密條款。
八、“同業競爭限制”條款
甲乙雙方解除(含實際解除)合同關系后兩年內,乙方必須遵守以下同業競爭限制行為,否則,甲方保留通過法律途徑追究乙方責任的權利:
1、乙方不得在甲方認定產生同業競爭的企業或單位任職、兼職;
2、乙方不得投資組建甲方認定產生同業競爭的企業和單位;
3、乙方不得教唆或其它方式說服甲方員工加入同行競爭的企業和單位;
4、乙方不得直接和間接對甲方客戶銷售或提供與甲方相同或類似的產品與服務;
5、甲方認定產生同業競爭的其它行為。
九、“知識產權保護”條款
1、乙方因為履行本職工作或利用甲方工作條件、資金等產生的任何技術、管理成果、作品著作權等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
2、乙方承諾保護歸甲方所擁有的知識產權及甲方被授權使用的他人所有知識產權。
十、乙方的忠實義務以及禁止義務
1、乙方作為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對甲方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并以最大誠信切實履行協議所載明的合同義務。
2、乙方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財產。乙方在對外業務中,收受的回扣、商業禮品應當在接受后三日內一律上繳甲方并說明具體情況,否則視為乙方侵占公司財物,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并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乙方收受賄賂、侵占公司財產構成犯罪的,由此引起的刑事及民事責任由乙方本人承擔。
3、乙方嚴禁從事下列行為:
(1)挪用公司資金;
(2)將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3)未經股東會(股東)或者董事會(執行董事)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4)未經股東會(股東)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5)未經股東會(股東)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于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
(6)接受他人與公司交易的傭金歸為己有;
(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8)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其他行為。乙方違反前款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甲方公司所有。
4、乙方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本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1、本合同的變更可由甲乙雙中的作何一方提出,變更采用書面形式,經雙方書面確認后生效;
2、乙方有下列情形一時,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1)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2)營私舞弊、嚴重失職,并在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3)嚴重違反甲方所訂規章制度,并在甲方范圍內造成惡劣影響的;(4)乙方甲方提供虛假簡歷、學歷證明資料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1)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如數發放工資且超過發放時間兩個月;(2)甲方脅迫乙方從事違法工作的。
4、本合同到期,或雖未到期限,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而同意解除本合同時,本合同可以解除。
十二、違約責任以及合同糾紛處理
1、合同糾紛以雙方協商解決為主,勞動仲裁或訴訟解決為輔 ;
2、違約責任及違約金: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和競爭限制條款應承擔的違約金為人民幣元(小寫: ),除承擔違約金外還應承擔由此對另一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三、其他事項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蓋章或簽字后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聘任方(蓋章): 受聘方(簽字):
雇傭合同 篇5
甲方(聘用方):_________
乙方(受聘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見習期/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試用期限
試用期限為_________天,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第四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每天工作_________小時的工作制度。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第五條 工作報酬
第六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第八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愿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九條 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見習期),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方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4.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數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資)。
5.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為的違約金給甲方。
6.乙方因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十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應先申請仲裁,如一方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雇傭合同 篇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主要負責人:
通信地址:
聯系電話:
第二條 乙方(勞動者)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地址:
現居住地址:
聯系電話: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屆滿本合同自行終止,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簽勞動合同。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
乙方在聘用駕駛員崗位期內應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和甲方制定的管理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在聘用駕駛員崗位期內,由于乙方不遵守交通規則而發
乙方在工作期間每天對車輛進行保養、擦洗;每天對車輛進行檢查,保持車輛狀況良好再行駛。絕不帶病上道。
乙方不得將車用于甲方工作之外的任何目的,不得未經甲方領導允許隨意將車借給其他人員駕駛或使用。
乙方每日下班前須將車輛開回甲方公司院內,未經允許不得將車停放于其他地方,如違反規定而導致車輛受損或遺失,責任由乙方負責。
乙方車輛燃油損耗應控制在甲方要求的標準范圍內( 升/百公里),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工作時間:
實行一周五天工作制,國家法定休息日如需加班,補助按第六條規定執行。
第六條 工作報酬及福利待遇
甲方于每月隨單位工作人員發放工資,以現金或打卡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其中,合同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 元。
甲乙雙方應按照國家和省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確定的工資標準中已包含單位負擔按規定繳納的社保部分,由乙方自行向屬地保險機構繳納。
國務院規定的法定休息日,因工作需要加班,甲方付給乙方適當的的工資補助(雙方協商為 元/日).
甲方為乙方提供工作餐補和免費集體宿舍.
第七條 下列費用,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合格票據另行支付:
(1)過路、過橋費(2)燃油費(3)停車費(4)汽車的保養、正常的機損維修及年審費用(5)車輛年度各項稅費、雜費
(6)司機市外出差當日在外住宿的長途出差食宿補貼
第八條 勞動紀律
1、甲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應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領導和工作安排。
3、乙方應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規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并自覺維護企業形象和聲譽。
4、乙方在工作中,應堅守崗位,嚴格履行職責。
5、乙方在合同期內如有舞弊行為(如報虛帳,弄虛作假等),甲方一旦有確鑿證據,可憑此合同向甲方索賠10000元;
6、乙方在工作時間因故請假,必須提前書面申請,待書面申請批準后方可離崗,否則視為曠工,曠工扣工資為50元/日.
第九條 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履行、變更、解除、終止本合同。
第十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乙方不服從工作安排或特殊任務調遣的;因工作時玩忽職守、違章駕駛發生重大事故的,勞動合同自動解除;
2、乙方違反甲方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教育不改或不勝任工作崗位的,甲方可隨時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主要負責人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雇傭合同 篇7
1、合同主體方面的不同
(1)用工主體的要求不同。
勞務(雇傭)合同中的用工主體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依照《勞動法》規定,勞動關系中的用工主體為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同時包括與勞動者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非法用工單位(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和勞動者發生的勞動關系也按照勞動關系處理。
由于勞動合同的用工主體不能為自然人,所以當用工主體為自然人的時候,用工主體和提供勞務者建立雇傭關系。當用工主體為單位時,就要通過其他方式進行分辨兩者之間是什么關系,區分方法后面詳述。
(2)主體地位不同。
勞務(雇傭)合同中雇傭方和受雇人兩者主體地位是平等的。它們之間是一種“勞務”與“報酬”之間的交換,受雇人可以不遵守雇傭方的內部規定,受雇人還可以同時選擇給兩家以上的雇傭方提供勞務。
勞動合同中主體雙方具有一定的隸屬、管理關系。勞動者是用人單位的內部成員,應當遵守其內部的規章制度,服從單位的領導與安排。在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只允許勞動者在其一家單位上班。
用人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獎勵懲罰措施可以約束其內部員工,但未經受雇人同意卻不得約束受雇人。受雇人只需要按照雇傭契約完成工作任務,無需接受雇傭人的其他無關指示。
2、合同的權利義務和國家干預程度不同
勞務(雇傭)合同是一種私法上的關系,強調當事人雙方的意思自治,只要當事人雙方的約定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不違反公序良俗,國家就不予干預,其權利義務的調整主要參照《民法通則》、《合同法》等民事法律規范。
勞動合同也有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的體現,但《勞動法》對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以及工作時間、最低工資、休息制度、工傷保險等均有明文規定,體現國家強制力對勞動關系的干預,一定程度約束了當事人之間的意思自治,其權利義務的調整主要參照《勞動法》。
3、爭議處理程序不同
勞務(雇傭)合同糾紛應當按照民事爭議處理,而勞動合同糾紛按照《勞動法》的相關規定處理。按照現行的勞動法律規范,發生勞動爭議必須先進行勞動仲裁,如果不服仲裁才能向法院起訴。而雇傭關系中發生糾紛,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不需要經過仲裁程序。
4、合同的形式
勞動合同的法定形式是書面的。勞務(雇傭)合同的法定形式除書面的以外,還可以口頭或其他形式加以規定。
(二)實務中的操作
在《工傷保險條例》頒布前,司法機關一般通過審查用人單位是否具有合法的主體資格來區分是勞動關系還是雇傭關系。如果用人單位具有營業執照或依法履行了登記、備案手續,則被認定為屬于勞動關系的范疇,反之被認定是雇傭關系。《工傷保險條例》實施以后,由于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和勞動者發生的勞動關系也按照勞動關系處理,不能再按照主體資格來區分勞動關系和雇傭關系。
目前實務中的操作不盡相同。有些勞動仲裁部門依然采用審查主體資格的辦法,遇到涉及未經工商部門登記的用人單位發生的勞動爭議向其申訴的案件即不予受理,于是有些法院對于不符合主體資格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爭議的案件直接以勞動爭議案件處理。一些法院受理案件以勞務(雇傭)合同糾紛為案由,在審理中卻援引《勞動法》。當事人在起訴時也有意識的選擇有利于自身利益的方式,比如有些勞動者在非法用工單位發生工傷后,本應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和《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處理,但是實踐中有些當事人為了取得精神損害撫慰金,卻更愿意選擇按照人身損害賠償起訴。
(三)總結
1、勞務(雇傭)合同的形式
勞務(雇傭)合同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
(1)幫工形式。
①家庭幫工。如家務鐘點工、保姆、家庭教師、家庭護士等。
②農村幫工。如雇請他人代為耕作等。
③工作事務幫工。如單位請人臨時搬運貨物、看門、掃地、“棒棒軍”等。
(2)承包人雇工形式。主要是在建筑工程中,承包人(自然人)與總承包人、分包人簽訂勞務分包合同后,由該承包人招聘雇工從事該勞務作業,城市中建筑工地上的農民工就大多屬于這種情況。
(3)合作型雇工形式。雇主一方面雇傭人提供勞務,一方面自己也從事該工作,比如個體出租車老板雇傭另外一名司機和自己一起合作分時間段開出租車等。
(4)返聘形式。離退休人員退休后在受聘從事一些工作,比如為企業看門的老大爺,為單位掃地的老大媽等。
(5)勞務派遣形式。勞務派遣協議涉及到三方關系,即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派遣單位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即用工單位,以及用工單位與被派遣勞
雇傭合同 篇8
甲方:xxxxxxx醫院
乙方:
xxxxx醫院(甲方)與應屆畢業生(乙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乙方必須遵守醫院和科室的各項規章制度,在業務院長及科主任的領導下工作,對病人熱情周到。
二、乙方必須堅守醫院所分配的工作崗位,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好相關工作任務。
三、乙方在沒有取得相應資格證件前不得單獨從事執業活動,必須在上級醫師指導下工作。
四、待遇:(1)月工資按( )元;
(2)可享受科室的相應績效獎勵工資。
(3)享受醫院正式職工的各項福利待遇。
五、乙方上崗后如果做出有損醫院形象行為或違犯醫院規章制度或有違法行為,產生不良影響者,甲方隨時有權將乙方
解聘,乙方若不愿意在醫院繼續工作者,必須提前三個月向甲方寫出書面辭職申請,經甲方同意并辦理醫院相關科室的手續后方可離院,終止協議。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合同簽定時間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甲方:xxxxxx(蓋章)
法人簽字:
乙方(簽字):委托人簽字: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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