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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合同

時間:2021-07-24 13:22:23 擔保合同 我要投稿

【推薦】擔保合同六篇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擔保合同6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推薦】擔保合同六篇

擔保合同 篇1

  本借款合同書(“本合同”)由下列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日”)在________省________縣(“簽訂地”)簽署:

  出借人(抵押權人):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各方于下文中合稱為“雙方”,單獨則稱為“一方”。

  乙方因經營需要向甲方借款,乙方自愿向甲方借款提供抵押擔保,丙方自愿為乙方向甲方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為了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及法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和條件,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金額

  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元整。

  第二條借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自甲方將借款劃入乙方指定收取借款賬戶之日起計,起始日以借款轉賬憑證或收款收據為準。

  第三條借款支付方式

  1、甲方自本合同簽署后兩日內,從甲方賬戶向乙方指定的收取借款賬戶如數劃入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借款金額。

  1、甲方借出款項賬戶信息如下:

  戶名: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收取借款賬戶信息如下:

  戶名: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

  乙方確認上述賬戶為乙方在銀行開立的合法有效的賬戶。自甲方向上述賬戶劃入借款即視為乙方已經收到該筆借款。

  第四條借款利率

  本合同項下借款按年計息,借款年利率為18%,利息從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起始日起算,乙方每季度應向甲方支付一次,不足一個月的在本合同約定期限內則按實際使用日計算。

  第五條抵押擔保

  乙方自愿用自己所有的____________的設施設備作為償還甲方借款的抵押擔保,并約定如下:

  1、抵押物范圍:________________的設施設備,以甲乙雙方簽字的抵押物清單為準,抵押物清單作為本協議附件。

  2、擔保范圍:乙方應歸還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執行費、公告費等。

  3、抵押期限: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乙方全部償還借款本息為止。

  4、本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應共同配合辦理抵押登記,完成抵押登記后,甲方方能按本協議約定支付借款。

  5、甲方對乙方抵押物享有優先受償權。

  6、未辦理抵押登記之前,甲方有權不向乙方放款。

  第六條保證擔保

  1、丙方自愿為乙方向甲方借款提供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

  2、丙方完全了解乙方的借款用途,為其提供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3、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含律師費)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4、保證期間為本合同確定的借款最終到期之次日起了兩年。

  5、若甲方按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款項,則保證期間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還款日之次日起兩年。、

  6、甲方與乙方協議變更本合同,無須經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證范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7、甲方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證范圍內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8、甲方依合同約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時,甲方有權書面通知通知丙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丙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內履行保證責任。

  9、丙方保證責任作為獨立責任,不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10、本合同債務到期時,甲方有權要求丙方對乙方到期的全部債務承擔直接償還責任,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第七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三方協商一致,可解除并終止本合同。乙方應在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將借款未還本金余額及未還利息全額支付給甲方。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存在嚴重違約情形可能導致無法到期償還借款的,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違約情形后十日內仍不改正或消除違約情形,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強制提前償還借款本金及相應利息。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利息及歸還借款本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照借款余額的2‰(千分之二)支付違約金;如逾期達15日,乙方仍未能將利息、借款本金、違約金的應付金額付清的,甲方還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第九條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據其解釋。

  2、因合同履行引起的或與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任意一方有權向四川省大竹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合同生效和文本

  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三個各執壹份。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首部地址為雙方約定的通知地址。

  2、本合同借款轉賬憑證、現金收款收據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昭信守,本合同各方授權代表已認真閱讀且完全了解本合同內容,合法獲得簽署本合同的全部授權,并于文首處注明的時間和地點簽訂本合同。

  (以下為本合同的簽署部分,無正文)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擔保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年號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山西xx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乙方同意為借款人 與貸款人xx開發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營業部簽訂的借款額為 萬元整的《借款合同》(合同編號: )提供保證擔保,甲方愿向乙方提供財產抵押和連帶責任保證,作為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反擔保。現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數額

  乙方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與借款人簽訂的《委托擔保合同》(合同編號: 年號)約定的并由乙方提供信用擔保的貸款或承兌等,擔保貸款額為 萬元整。

  第二條 合同的期限

  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時間 年。如借款人未還清欠款,本合同延長至還清欠款為止。

  第三條 反擔保的方式和范圍

  3.1甲方除提供抵押反擔保外,還承擔連帶責任保證的反擔保責任。

  3.2甲方提供擔保的范圍:為乙方根據《委托擔保合同》(合同編號: 年號)的約定應貸款人要求代借款人清償的全部債務(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借款人支付給乙方的滯納金等。

  3.3乙方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咨詢費、差旅費等。

  第四條 抵押物

  4.1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

  4.2《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并不作為乙方依本合同第八條對抵押物進行處分的價值依據,也不構成乙方行使抵押權的任何限制。

  4.3抵押物的相關有效證明和資料由甲方交予乙方保管,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五條 抵押登記

  5.1法律規定或雙方約定應當辦理抵押登記的,甲、乙雙方應當在本合同簽訂后十五日內到當地有關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5.2抵押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要進行變更登記的,甲、乙雙方應在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有關抵押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3借款人按期歸還全部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后,甲、乙雙方在《借款合同》履行完畢后的十五日內向原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注銷手續,本合同即行終止。

  5.4以上各項登記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抵押物的占管

  6.1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甲方在占管期間應維護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抵押物價值產生減損。乙方有權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

  6.2 抵押物發生毀損、滅失的,甲方應及時告知乙方,并立即采用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應及時向乙方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發生毀損、滅失的原因證明。

  第七條 保險

  7.1 本合同簽訂后15日內,甲方應當在有關保險機構辦理抵押物的財產保險基本險及其他相關保險手續:保險期限不短于借款合同履行期,保險金額不低于主合同貸款本息。

  7.2 甲方應在保險單中注明,出險時乙方為第一受益人。保險單中不應有任何限制乙方權益的條款。

  7.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

  7.4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如發生保險事故,保險賠償金應當全額作為抵押財產存于乙方指定賬戶,或經乙方同意用于恢復抵押物的價值。

  第八條 抵押權的實現

  8.1乙方在行使抵押權時,有權依據法律規定,經與甲方協商對抵押物進行拍賣、變賣以取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或將甲方房產轉戶到乙方指定的個人名下,抵頂未還借款。

  8.2 乙方依據本合同8.1處分抵押物時,甲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九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9.1 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再設立任何形式的抵押或質押;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抵押物,否則轉讓行為無效;甲方出租抵押物的,應書面通知乙方;甲方以抵押物饋贈第三人時應書面通知乙方,征得同意后并向乙方提供相應價值的擔保。

  9.2 甲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停止其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有義務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抵押物價值減少部分的其他擔保。

  9.3 甲方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應當以獲賠償的范圍內向乙方提供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9.4 因國家建設需征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時,甲方應當將所獲得的征用補償金提前清償借款,解除本合同;或將所獲得的補償金收益繼續向乙方提供反擔保。

  9.5 抵押物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發生爭議或出現其他變化,甲方應在事發后15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并妥善落實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9.6 甲方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財產保險、鑒定、估價、登記、過戶、保管及訴訟的費用。

  9.7 甲方履行完《借款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后,有權要求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0.1 借款合同履行期屆滿,借款人未能依約歸還貸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且乙方依據貸款人要求代償后,有權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連帶責任保證的反擔保責任。

  10.2 乙方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清償:

  10.2.1 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10.2.2 扣除處分抵押物房產應交的各種稅費;

  10.2.3支付乙方應付的與《委托擔保合同》相關的一切費用和利息;

  10.2.4 處分抵押物所得金額不足以償還乙方代償金額、占用費及相關費用時,乙方仍有權向借款人、抵押人追索欠款。

  10.3 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所得,在償還本合同抵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將剩余部分退還甲方。

  10.4 乙方有權對抵押人進行審查,對抵押物進行例行檢查。

  10.5 乙方有權向借款人收取評審費、擔保費、保證金及其他相關費用。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1.1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實現抵押權,實現抵押權而產生的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咨詢費、差旅費等)和其他費用全部清償完畢之日終止。

  11.2 本合同獨立與《借款合同》和《委托擔保合同》,不因其無效而無效。如《借款合同》和《委托擔保合同》無效,甲方仍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擔保責任和連帶責任保證的責任。

  11.3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變更或解除時,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甲方應保證自己為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完全的、合法的所有者,甲方同時保證抵押物的共有人同意對抵押物的處分;甲方還應保證抵押物不存在任何使用權瑕疵。

  12.2 如甲方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本合同合同義務,導致乙方不能順利實現抵押權的,應向乙方承擔《借款合同》總金額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 其他

  13.1 本合同未盡事宜,應依照《擔保法》及《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13.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 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由公證處備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5 甲方保證簽訂本合同是在對《借款合同》及《委托擔保合同》充分了解并完全理解的基礎上,出于完全自愿的真實意思表示。

  13.6 甲、乙雙方執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或糾紛而引起訴訟的,由榆次區人民法院管轄。 13.7 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后,共同向公證處辦理合同公證手續,雙方同意由該公證處賦予本合同具有強制執行的法律效力;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乙方有權依法直接向榆次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公證費、執行費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四條 附件

  14.1《抵押物清單》

  14.2《財產共有人承諾書》

  甲方(簽字):乙方(公章):山西xx擔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山西xx擔保有限公司

擔保合同 篇3

  編號A:

  個人購房借款/擔保合同

  借款人:

  貸款人:

  抵押人:

  出質人:

  保證人:

  特別提示:借款人和擔保人在簽訂本合同之前,請務必仔細閱讀本合同全部條款,特別是對黑體部分予以重點關注。如有任何疑問或不明之處,請及時向貸款人及專業人士咨詢。本合同一經簽訂,即視為各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全部條款。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款條件

  第一條 貸款種類與金額

  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同意向其發放以下第種貸款,金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 )(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A、個人購置住房貸款

  B、個人購置商用房貸款

  C、個人自建房貸款

  D、其他:

  第二條 貸款用途與擔保方式

  2.1 本合同項下貸款用于購買/自建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的房屋及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的車位。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貸款人有權通過賬戶分析、憑證查驗或現場調查等各種方式監督、核查貸款的使用。本合同項下貸款為個人購置住房貸款的,所貸款項用于購買家庭第 套住房(相關認定標準按照監管規定處理)。

  2.2 本筆貸款的擔保方式為 ,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相關擔保條款。

  A、抵押

  B、質押

  C、保證

  D、其他

  第三條貸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為 ,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款憑證為準。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貸款利率

  4.1 貸款利率以貸款發放時適用的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為基準利率, (上/下)浮 %確定,據此確定的利率以借款憑證記載為準,并按下列公式換算:月利率= 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4.2 貸款發放后遇基準利率調整,貸款利率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A、貸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執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計息;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每次基準利率調整之日的次年1月1日開始,按該次調整后的基準利率(如基準利率在一個日歷年度內經兩次或兩次以上調整的,以該日歷年度內最后一次調整的基準利率為準)及上述第4.1條約定的利率浮動比例確定并執行新的利率;

  B、在貸款期限內不調整;

  C、其他:。

  4.3 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在貸款期限內采用固定利率的,各方須另行簽訂《固定利率補充協議》,該協議為本合同附件,未涉及條款按照本合同條款執行,本合同中其他內容繼續有效。

  第五條 放款

  5.1 貸款發放或繼續發放的前提條件是以下第 項:

  A、本合同項下擔保已經生效(以尚未取得產權的房屋做抵押的,已辦妥預售登記備案或預告登記手續,且房地產開發商已提供有效的連帶保證擔保或借款人已提供經貸款人認可的其他階段性擔保方式)并持續有效;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未發生任何違約情形。

  B、已辦妥抵押權預告登記或貸款人認可的其他貸款保障措施生效并持續有效,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未發生任何違約情形。

  C、其他

  5.2 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及貸款人的相關管理規定,貸款采用受托支付方式的,貸款人可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托,將貸款資金支付至借款人指定的符合本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賬戶。借款人對其提供的收款賬戶的性質與真實性負責。

  借款人要求貸款采用自主支付方式將貸款資金直接發放至借款人賬戶的,應向貸款人提出提款申請,并按照貸款人要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經貸款人同意采用自主支付方式的,借款人應定期報告或告知貸款人貸款資金支付情況。

  借款人承諾本合同項下貸款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證券市場、期貨市場和用于股本權益性投資、房地產項目開發,不用于借貸牟取非法收入,不用于其他國家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不得經營的項目。如違反上述承諾,貸款人有權宣布貸款提前到期。

  5.3 借款人授權貸款人按以下第 種方式發放貸款,貸款利息自實際放款日起計算:

  A、將貸款一次性劃入下列賬戶:

  戶名:

  賬號:

  開戶行:

  B、將貸款分次劃入借款人指定賬戶,每次放款的具體條件以貸款人與借款人另行簽訂的協議為準。

  5.4 貸款從貸款人賬戶劃出即視為貸款人的貸款義務履行完畢,劃出日即為實際放款日,因貸款資金劃付產生的費用由借款人承擔,除貸款人的過錯外,錯劃、無法劃入指定賬戶產生的法律后果均由借款人承擔,不影響其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

  5.5 本合同生效以后,貸款發放以前,抵押物因毀損、滅失等原因造成價值減少,或涉及房屋質量、權屬等糾紛,或貸款人無法聯絡借款人、擔保人,或借款人、擔保人不履行或有可能不履行本合同中約定義務的,貸款人有權免除貸款發放的義務或要求借款人提供其他擔保,且不承擔由此給合同其他方造成的任何損失。

  第六條 還款

  6.1 經協商一致,借款人按下列第 種方式償還貸款本息:

  A、按月等額本息還款法(按月計息);借款人自愿選擇每月日為還款日;如借款人未指定還款日,則還款日與貸款實際發放日相對應,無對應日的,當月最后一日為還款日。最后一期還款日為貸款到期日。借款人應從貸款發放的次月開始還款。

  每月本息還款額=

  (1+月利率)還款月數-1

  貸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還款月數

  B、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按月計息);借款人自愿選擇每月日為還款日;如借款人未指定還款日,則還款日與貸款實際發放日相對應,無對應日的,當月最后一日為還款日。最后一期還款日為貸款到期日。借款人應從貸款發放的次月開始還款。

  +(貸款本金-已歸還貸款本金)×月利率

  每月本息還款額=

  貸款期月數

  貸款本金

  C、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按日計息);借款人自愿選擇每月日為還款日;如借款人未指定還款日,則還款日與貸款實際發放日相對應,無對應日的,當月最后一日為還款日。最后一期還款日為貸款到期日。借款人應從貸款發放的次月開始還款。

  +(貸款本金-已還本金)×日利率×本期實際天數

  每月本息還款額=

  貸款期月數

  貸款本金

  D、按 (周/兩周/三周)等額本息還款法(按日計息),每期利率為每期實際天數與日利率之積;第一期還款日與實際放款日以及各相鄰期次還款日間的時間間隔為 周(還款周期),最后一期還款日為貸款到期日。

  每期本息還款額=還款期數(1+每期利率)-1 貸款本金×每期利率×(1+每期利率)還款期數

  E、按 (周/兩周/三周)等額本金還款法(按日計息),每期利率為每期實際天數與日利率之積;第一期還款日與實際放款日以及各相鄰期次還款日間的時間間隔為周(還款周期),最后一期還款日為貸款到期日。

  +(貸款本金-已還本金)×日利率×本期實際天數

  每期本息還款額=

  貸款期數

  貸款本金

  F、隨心還,借款人與貸款人約定每期最低還款額為人民幣(小寫) 元,借款人每期本息還款額不得低于最低還款額;最低還款額遇利率調整保持不變,但若借款人一直按照最低還款額償還貸款,利率調整可能會導致最后一期的還款金額與本條款約定的

擔保合同 篇4

  1:反擔保合同提到的第三方擔保人是誰?除了擔保合同的擔保人,借款人,第三方反擔保人是借款人自己嗎?

  1、并不一定是借款人自己,具備擔保能力的人都可以成為反擔保人:

  反擔保是指為債務人擔保的第三人,為了保證其追償權的實現,要求債務人提供的擔保。在債務清償期屆滿,債務人未履行債務時,由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后,第三人即成為債務人的債權人,第三人對其代債務人清償的債務,有向債務人追償的權利。當第三人行使追償權時,有可能因債務人無力償還而使追償權落空,為了保證追償權的實現,第三人在為債務人作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為其提供擔保,這種債務人反過來又為擔保人提供的擔保叫反擔保。比如,甲為債務人乙向債權人丙提供了擔保,同時可以要求乙向甲提供反擔保。在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作擔保的情況下,反擔保是保證擔保人利益不受損害的有效方式,反擔保也是擔保活動中普遍使用的方法。

  2:第三方反擔保人應以自己的哪些資產作為擔保抵押呢?比如說他擁有一份才購買到的土地,但是那已經拿那份土地去申請貸款了,那他還能拿那份土地作為反擔保嗎?如果以后他的貸款出現問題,那么他用來抵押的貸款的這塊土地在擔保抵押資產上是否有效呢?

  2、反擔保人所抵押的財產必須是跟他本人有著切人利益的資產。但是像你問的,如果購買的土地已經申請貸款了,那是不可以申請再抵押的。最好的辦法是,反擔保人提供的抵押財產經過公證處公證,這樣將來你在追償的時候才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追償成功。所以這塊地就算是在私下里寫明為抵押財產,但是并沒有法律效力。所以建議最好詢問相關律師和公證處,做一個全面協議。

  反擔保合同

  合同編號:[ ]反保字第 號

  甲方(抵押權人): 新野縣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

  乙方(借款人):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房地產就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愿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抵押物事項

  乙方提供的抵押物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

  第二條 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該抵押物賬面價值為 元,評估值為 元。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物的抵押價值總額為 元。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3.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物。抵押期間,該抵押房地產的產權證書等相關資料交由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簽訂后二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 抵押反擔保的范圍

  4.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4.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4.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5.1乙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單證由甲方代為保管。

  5.2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因其他原因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乙方不得動用。

  5.3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5.4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移、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并不得實施降低抵押物價值的任何行為。

  5.5抵押期間,乙方負責抵押物的妥善占有、保管、并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

  5.6乙方保證對抵押物享有所有權。

  5.7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5.8乙方不得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四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物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6.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物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物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6.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之日起五日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后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并、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 通知

  9.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發送,發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地址:

  郵編: 傳真:

  9.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于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9.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后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送傳真或發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發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丙方日期。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其他

  11.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1.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請乙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甲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共有人意見:

  年 月 日

  附件: 年 月 日,抵押物清單。

擔保合同 篇5

  根據借款方(丙方)與貸款方銀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簽訂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合同編號:)以及甲方與貸款方簽訂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保證合同)和甲方與丙方簽訂的《委托保證合同》(合同編號:),甲方就主合同項下的債務為丙方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經丙方要求,乙方愿意就保證合同項下的全部款項以其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的財產向甲方提供抵押,為丙方進行反擔保。甲、乙、丙三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一、乙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抵押財產評估作價________萬元。

  二、乙方抵押期限自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期屆滿后兩年止。

  三、乙方保證抵押物為其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處分權或經營管理權)的無權屬爭議的財產。

  四、乙方應負責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承擔抵押登記費用,保證抵押的合法性。乙方在本合同簽定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給甲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五、抵押反擔保范圍:擔保金額(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及利息、借款方應支付貸款方的違約金或罰息、保證人代償的本金及利息、違約金以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強制執行費、抵押物處置費等)。

  六、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主合同及保證合同,主合同及保證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因主合同及保證合同無效所產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七、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公證等費用均由乙方和丙方承擔。

  八、主合同期限屆滿,丙方未能清償債務,甲方代丙方履行還款義務后,甲方有權以法定的方式處置抵押物并從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九、抵押期間,乙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

  十、乙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并自愿將甲方作為財產保險的唯一受益人。

  十一、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范圍內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視為抵押財產,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乙方不得動用。

  十二、抵押期間,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其他損害,應由乙方獨立承擔責任。

  十三、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

  十四、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乙方不得動用。

  十五、為確保抵押物的真實性、合法性,乙方承諾: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無權屬爭議;

  2、未向他人設置抵押、典當、轉讓、贈與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處分過;

  3、抵押物無被查封、扣押、受追索的情況;

  4、抵押物無第三人主張權利或提出異議。

  十六、在抵押期間,乙方發生合并、分立、變更、撤銷、破產、法定代表人變更等情況,其合并、分立、變更后的法人或其它組織仍繼續承擔或連帶承擔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責任。

  十七、違約責任:

  (一)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若擅自處分抵押物的,其行為無效。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原狀,且乙方應按甲方為丙方提供的擔保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應按甲方為丙方提供擔保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還應進行損害賠償:

  1、抵押物存在權屬爭議;

  2、已向他人設置抵押、典當、轉讓、贈與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處置抵押物;

  3、抵押物有被查封、扣押、受追索的情況;

  4、有第三人對抵押物主張權利或提出異議;

  5、有擅自轉讓、隱匿抵押物的行為。

  十八、乙方若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

  1、法定代表人更換、改變住所或經營場所、減少注冊資金等;

  2、因承包、租賃、聯營、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對外投資及其它原因而改變經營方式或組織形式等。

  十九、乙方被其他債權人訴諸法律等情況發生時,應在情況發生后二日內將情況通知甲方。

  二十、抵押期間,乙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提前依法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

  1、乙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主合同履行期間丙方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使甲方所擔保的款項落空、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二十一、甲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抵押物的保管費用、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及甲方代丙方償還貸款所發生的費用;

  2、貸款方本息損失及甲方的代償損失;

  3、甲方收取丙方逾期

  本息5%的違約金;

  4、甲方代貸款方收取貸款方和借款方所約定的違約金;

  5、補償上述款項后,剩余部份返還乙方。

  二十三、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抵押物依法應進行抵押登記的,本合同在“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依法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二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丙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

擔保合同 篇6

  一、甲方指定的還款賬戶為:

  二、開戶銀行:農行會東縣支行

  三、賬戶名稱:

  四、賬 號:

  五、借款利息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金額計算利息,在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率為 % ,利息按年結算。借款方如果不按期還款付息,則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額的每日萬分之八加收違約金。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該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同部分貸款,并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

  七、保證條款

  1、丙方自愿為乙方的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保證期限為自乙方借款限屆滿之日起二年,保證擔保范圍包括借款本金、逾期還款的違約金或賠償金、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

  八、逾期還款的處理

  乙方如期逾期還款,除應承擔甲方實現債權之費用外,還應按如下方式賠償甲方之損失:逾期還款期限在30日以內的部分,按逾期還款金額每日千分之貳(2‰)的比例賠償甲方損失;超過30日以上部分,按照逾期還款金額每日千分之貳點伍(2.5‰)的比例賠償甲方損失。

  前款約定的損失賠償比例,系各方綜合各種因素確定。在主張該違約金時,甲方無須對其損失另行舉證,同時雙方均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的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金調整請求權。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對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出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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