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擔保合同(精選15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委托擔保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委托擔保合同1
委托人(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鑒于:甲方因經營需要,自愿委托乙方提供貸款擔保;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提供相應的擔保服務。雙方現就委托擔保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確認各方權利與義務。
第一條委托擔保債務
甲方委托乙方擔保的債務為:甲方擬向xx(以下稱貸款機構)申請的銀行xx貸款,金額為xx萬元整(¥ xxx元),借款使用期限xx個月,自借據確認的借款日期起算。
第二條委托擔保的方式與期間
1、甲方委托乙方擔保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2、甲方委托乙方擔保的保證期間,按貸款機構的要求執行。
第三條費用與支付
1、為簽訂本合同,乙方需就甲方提供的情況與資料進行調查與核實,為此,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調查費¥xx元。對此費用,乙方開始相關工作即有權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的簽訂即表明乙方已滿足取得此費用的條件,即便此后甲方與貸款機構之間的借款合同未能簽訂、或者乙方與貸款機構之間的擔保合同未能簽訂、或者其他原因導致甲方與貸款機構之間的借款合同未能履行,甲方均不得要求乙方退還已收調查費。
2、就本合同約定擔保服務,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后xx日內向乙方支付擔保費xx(¥ xx元)。該擔保費限于第一條所確定之擔保費務期限,若因任何原因導致上述擔保債務全部或部分償還期限延長的,甲方應向乙方追加擔保費,標準為每月¥ xx元。
3、乙方向甲方收取擔保費的條件為乙方與債權人訂立保證擔保合同,因此,自乙方與債權人訂立擔保合同之日起,甲方不得因任何原因要求乙方退還擔保費或者以擔保費沖抵其他應支付給乙方的費用。
4、本合同所提及之必要費用、因代償而發生的費用等乙方主張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服務費、鑒定費、公告費、查檔費、查檔材料復印費、閱卷材料復印費、郵寄費、國際電話費、專家論證會費、差旅費、拍賣費、評估費、執行費等。
第四條履約保證金
為確保甲方按時償還擔保債務,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xx日內向乙方交納履約保證金xx元整(¥ xx元)。對此履約保證金,在甲方按期償還擔保債務的情況下,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及時退還,不計利息;如果甲方未能按期清償擔保債務,則該履約保證金為違約金,歸乙方所有,甲方無權要求乙方退還。
第五條反擔保措施
1、就乙方擔保可能承擔的代償責任,甲方提供以下方式的反擔保:
(1)由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
(2)由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
(3)由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
(4)由提供抵押反擔保;
(5)由提供抵押反擔保;
(6)由提供抵押反擔保;
2、本條約定反擔保措施,由乙方與反擔保人另行簽訂反擔保合同,抵押或者質押反擔保合同依法需登記生效的,應依法辦理登記。
3、本合同的簽訂不具有乙方向貸款機構提供擔保的'意思表示,乙方承擔的保證責任以乙方與貸款機構簽訂的保證合同為準。
第六條代償與追償
1、甲方應嚴格遵守與貸款機構簽訂的借款合同,以避免乙方因擔保而承擔代償責任;
2、如果甲方逾期償還隊貸款機構的債務,導致貸款機構向乙方主張擔保權的,乙方可依據貸款機構的要求承擔保證責任,而無需就貸款機構主張權利的合理性進行審查。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履行代償義務后,有權立即就代償金額和因此而產生的必要費用向甲方追償。貸款機構主張權利有誤的,由甲方自行向貸款機構抗辯。
3、乙方代償后可隨時就代償金額和發生的費用向甲方追償,甲方應在乙方要求的期限內向乙方清償,并按已代償金額每日萬分之五自乙方代償之日起至清償之日止向乙方支付墊資期間利息。
第七條合同解除
乙方在收到前述全部擔保費和履約保證金后與債券人簽訂擔保合同,但由于甲方或者貸款機構的原因導致擔保合同未能簽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在此情況下,甲方可以書面申請解除本合同,乙方在收到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后退還已收擔保費及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履行擔保債務,導致貸款機構向乙方主張權利的,除本合同第四條約定外,還應另行按逾期償還金額的1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承擔代償義務后向甲方追償時,甲方逾期向乙方清償的,應按逾期額每xx日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3、乙方代償后向甲方追償,而甲方違反第六條約定逾期未向乙方清償的,如果乙方提起訴訟,則乙方為提起訴訟而支付的全部律師服務費以及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鑒定費、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查檔材料復印費、閱卷材料復印費、特快專遞費、國際電話費、專家論證會費、差旅費等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任何一方提起訴訟的,均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生效條件與文本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xx份,甲方執xx份,乙方執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簽訂于20xx年xx月xx日。
甲方:
法定/授權代表人
乙方:
法定/授權代表人:
20xx年xx月xx日
委托擔保合同2
委托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 (以下簡稱乙方)
應甲方 年 月 日提出的訴訟保全委托擔保申請,乙方同意為甲方訴 一案提供訴訟保全擔保;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現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擔保事項、保證期限:
1、甲方因與 一案,擬向 法院提起 元的訴訟財產保全申請,乙方愿就上述訴訟財產保全申請為甲方提供訴訟保全擔保。
第二條 擔保責任限度:
1、超出擔保范圍,擔保期限的任何款項,乙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2、乙方的保證責任在下列情形下解除:
2.1甲方訴 案件 終結;
2.2法院保全裁定的`撤銷;
2.3甲方撤銷訴訟;
第三條 甲方的保后監督管理權:
乙方向法院出具保證擔保函后,乙方有權根據需要,對甲方的案件進展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調查了解,并要求甲方提供相關文件資料,甲方應予以提交。
第四條 乙方的代位求償權:
如因甲方的保全申請錯誤而導致乙方向第三方履行賠償義務后,甲方應在乙方支付賠償款三日內支付乙方墊付的全部款項以及因該賠償而發生的所有費用,其中包括律師費、訴訟費、延遲支付的滯納金(滯納金的支付方式為,每日按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擔保金總額的千分之六支付給乙方。)
第五條 擔保費及支付方式
1、甲方應于簽訂本協議后乙方出具擔保函之前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標準和方式向乙方一次性足額交納按下標準計算的擔保費。
2、甲方同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保全財產金額的擔保費,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甲方應在協議生效之日起 3 天內按乙方指定的下列賬戶支付:
名 稱: 帳 號: 開戶行:
第六條 甲方承諾:
1、甲方向乙方所提供的資料均真實、準確;所提交的復印件均與原件相符;所陳述的事實無虛假。
2、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擔保費及其它費用。
3、甲方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所收擔保費不予退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擔保費,每拖延一天,按未支付擔保費金額每日千分之六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申請財產保全錯誤導致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和其他民事責任的,則甲方應當向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法院以訴訟方式解決。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蓋章或簽字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和解除等均須由雙方協商一致并訂立書面協議。
第十條:附則
本合同的附件 系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擔保合同3
保 證 人: (以下簡稱“甲方”)
貸 款 人: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確保委托乙方與 (以下簡稱“主合同債務人”)與所簽訂的編號為 的《委托貸款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切實履行,甲方愿意為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權提供保證。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特制訂本合同。
第一章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第1條 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的種類和數額為主合同項下主債權的種類和數額,其種類為委托貸款,本金數額為(大寫) 萬元,幣種為人民幣。
第二章 主合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第2條 主合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若根據主合同的規定上述約定在執行中發生變化,則上述約定根據實際情況自動變更。
第三章 保證方式
第3條 甲方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第四章
保證范圍
第4條 甲方保證的范圍為:本合同第1條約定的主債權本金及其利息、罰息、逾期利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五章 保證期間
第5條 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期間為:自主合同約定的主合同債務人履行債務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前款所述“主合同債務人履行債務期限屆滿之日”還包括主合同債務人分期清償債務的情形下,每一筆債務到期日以及根據主合同約定,乙方宣布債務提前到期之日。
第六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6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6.1 甲方保證其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而合法存在的中國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6.2 甲方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條款,自愿為主合同債務人提供保證,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6.3 甲方所提供的保證為獨立保證,如有第三人亦為主合同債務人履行主合同提供擔保,甲方仍然承擔全部保證責任。
6.4 若主合同債務人如期清償了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則甲方不再承擔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
6.5 主合同債務人與乙方協議變更主合同的,在不增加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本金數額的前提下,不必取得甲方同意,甲方不能因此變更而免除連帶保證責任;若乙方與主合同債務人對主合同履行期限作出變動,則甲方的保證期間為自變更后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6.6 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有關其資信情況的說明、財務報表或其他資料真實有效。
6.7 主合同債務人未依約清償債務(包括主合同約定的提前到期的情形),乙方要求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的,甲方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立即代為清償主合同項下債務。
6.8 對于甲方為履行本合同項下責任而向乙方支付的任何款項(包括乙方行使本合同第6.9條項下的權利所取得的款項),按下列順序清償:
(1)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之費用;
(2)損害賠償金;
(3)違約金;
(4)復利;
(5)罰息和逾期利息;
(6)利息;
(7)本金。乙方有權變更上述順序。
6.9 若甲方未按約定履行本合同項下責任時,乙方有權:
(1)直接從甲方在中國民生銀行所有營業機構開立的任何帳戶中扣收相應款項;
(2)對合法占有和管理的甲方財產或財產權利行使處分權利以用于清償債權;
(3)通過其他合法途徑向甲方繼續追償。
6.10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若甲方發生經營機制變化、注冊資本變化、股權變動等情況,須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若甲方變更地址、名稱、法定代表人,應在變更后七日內通知乙方。
6.11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果甲方再為其它第三方提供擔保的`,不得損害乙方的利益。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7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八章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第8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簽章并加蓋雙方公章后生效。
第9條 合同的效力獨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無效而無效。
第10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章 附則
第11條 在本合同中約定的通知,采用電報、傳真方式的,一經發出即為已送達;采用郵寄方式的,在投郵三日后,即視為已送達。
第12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13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四份,甲方、乙方及委托人、主債務人各執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14條 在簽署本合同時,乙方就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已向甲方進行了詳細地說明和解釋,雙方對合同的全部條款均無疑義,并對當事人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限制或免除條款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第15條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均應由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16條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甲、乙雙方在成都簽訂。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委托擔保合同4
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反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借款人(以下簡稱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丙方與甲方簽訂的 號《委托保證合同》以及甲方與 銀行 分(支行)(以下簡稱貸款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為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現乙方以其共同所有的或個別所有的、現在所有的及將來所有的全部財產為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擔保。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保證反擔保范圍
乙方愿意根據《保證合同》和《委托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向甲方進行反擔保,并履行反擔保責任:
根據《保證合同》以及《委托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在丙方未能按期履行還款義務,甲方承擔了保證責任后,乙方必須立即足額向甲方償付:丙方未清償貸款人的全部款項;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擔保費;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墊付的以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拍賣費、保險費及審計評估費等)。
第二條:反擔保保證方式
1、如乙方為多人,則乙方中多人各為獨立的保證人。
2、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具有獨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擔保合同效力的影響。
3、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乙方對反擔保范圍內債務的清償與借款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4、如對甲方的反擔保既有本保證又有物的擔保,則乙方和物的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在實現擔保權時,甲方可以請求乙方先行承擔全部擔保責任;甲方也可以請求乙方先對物的擔保范圍外的余額承擔保證責任,然后再在物的擔保變現后尚不能清償的.債權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三條:反擔保保證期間
反擔保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還清全部款項時止。
第四條:反擔保保證的有效性
1、本合同為《保證合同》的從合同,但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保證合同》有效與否的影響。即使在《保證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機構認定無效的情況下,反擔保保證行為仍然有效。
2、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義務具有連續性,不因乙方發生人身或財產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自然災害等)而受影響。
第五條:聲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
1、乙方清楚地知道丙方的經營范圍、資信情況、財務和財產狀況及本次借款的實際使用用途等情況。
2、乙方對本合同及所擔保的《保證合同》的所有條款已全部通曉、理解并接受。
3、乙方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有權簽署并履行本合同。
4、反擔保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對甲方的授權
一、乙方在反擔保債務未全部清償之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資料均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對其有關經濟狀況的監督和檢查,并給予協助和配合。
三、在保證期間出現下列任一事項時,乙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乙方在與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或單位簽訂的借款合同、擔保合同或與其他任何債權人所簽訂的授信合同項下發生任何違約事項;
2、與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負責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3、乙方出現嚴重困難和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4、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未履行完畢之前,乙方將承擔債務、或有債務或向第三人提供抵押、質押擔保;
5、乙方出現或即將出現訴訟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糾紛;
6、其他可能影響乙方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四、乙方在發生下列任一情況之前,必須書面通知甲方,并如實提交有關資料。經甲方審查并書面同意之后,乙方才能付諸實施:
1、乙方進行對外投資或資產轉讓等重大事項;
2、乙方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
3、其他需要乙方書面同意的事項。
五、在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擔保能力的擔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擔保能力的方式處置資產。
六、乙方在此授權甲方在甲方認為必要的時候,代表乙方全權處理其到期債權的追償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項優先清償乙方的反擔保債務。
第七條:違約及違約處理
乙方發生下列任一事件時,即構成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乙方不按約定履行保證責任;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或第五條的規定;
3、乙方違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條款。
二、違約處理
違約發生后,甲方有權對乙方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限期糾正違約;
2、有權從乙方的任何帳戶中扣收其所擔保的全部債務;如果帳戶中款項的貨幣幣種與借款貨幣幣種不同,則甲方有權按當日外匯牌價折算成借款幣種清償反擔保債務;
3、甲方有權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三、丙方出現擔保合同所列任一違約情形時,甲方也有權對乙方采取上述一項或者多項措施。
第八條:權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
履行期間,乙方延緩履行合同中的義務,或甲方對乙方任何違約或者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均不能損害、影響、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享有的一切權利,也不能視為甲方對任何違反本合同行為的許可或者默許,也不能視為甲方放棄對乙方現在或者將來的違約行為采取行動的權利。
第九條:通知
如乙方變更地址、電話和傳真號碼,須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上述地址對其發出通知,即視為已履行通知義務。
通知必須使用中文。
委托擔保合同5
編號:
本擔保合同于年月日由以下雙方在________簽定:
1、(以下簡稱“委托人”)住所:
2、(以下簡稱“擔保人”)住所:
簽于以下理由:
1、委托人與______(以下簡稱“貸款人”)簽定編號為______號的《綜合授信額度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
2、委托人申請擔保人為其開立上述借款合同項下以貸款人為受益人,金額不超過人民幣______元,期限為______年的編號為______的《最高額保證合同》(以下簡稱“保函”)或者申請擔保人為上述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
一、定義
1、在本擔保合同中,除非根據上下文應另作解釋外,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法律: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規、法規性文件、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地方政府規章(包括有權解釋機關對上述各項所作的解釋和說明)、條約義務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司法解釋和判例;
反擔保人:是指債務人以及債務人以外經債務人、擔保人雙方同意的其他自然人或法人等反擔保方式:是指對債務人所提供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者質押,也可以是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所提供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者質押或者保證。
2、本擔保合同中的“年”、“月”、“日”、“季度”等時間上的規定均指公歷下的該年、該月、該日和該季度。
二、合同基礎
擔保人同意為委托人向貸款人開具相關保函或者同意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
三、反擔保
在擔保人開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擔保人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之前,委托人及反擔保人必須向擔保人提供下列一項或多項反擔保方式,并簽定相應的反擔保合同。
1、經擔保人認可的,除借款人之外的第三人,完全出于自愿向擔保人提供保證擔保,并向擔保人簽發以擔保人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或者與擔保人簽定反擔保保證合同。
2、委托人以其合法擁有的、法律規定可以設定抵押權或質權的財產抵押或者質押給擔保人,以作為償還債務的反擔保方式。委托人必須在本擔保合同簽定之同時與擔保人簽定“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且委托人須按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抵押或質押登記手續,相關的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3、第三人(在委托人要求下)以其合法擁有的、法律規定可以設定抵押權或質權的財產抵押或者質押給擔保人,以作為委托人償還債務的反擔保方式。第三人必須在本擔保合同簽定之同時與擔保人簽定“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且第三人須按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抵押或質押登記手續,相關的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4、委托人需向擔保人支付貸款金額的______%,人民幣______萬元作為償還債務的履約保證金,該保證金在委托人清償借款合同項下之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本擔保合同項下的擔保費用后返還給委托人。若委托人未依約按時清償借款合同項下的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本擔保合同項下的擔保費用,則擔保人有權扣收該保證金沖抵債務,該保證金所生孽息歸擔保人所有。
5、委托人或第三人與擔保人將另行簽定下列一種或多種文件:
(1)、反擔保保證合同;
(2)、抵押合同;
(3)、質押合同;
(4)、其他財產抵押合同;
其他:
上述文件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文件的提供
在擔保人開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擔保人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之前,委托人必須向擔保人提供貸款所需的`相關資料,并保證其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擔保人負有保密義務。
五、聲明和保證
委托人聲明和保證如下:
1、委托人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注冊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司;
2、委托人有充分的和法定的權力簽署和執行本合同;
3、委托人有法定的權力與貸款人簽署合同,并且有足夠的能力履行合同;
4、委托人完全接受擔保人向貸款人開立的保函條款;
5、委托人保證不使擔保人因為委托人開具保函而蒙受任何損害和損失;
6、委托人保證履行與貸款人簽署的合同;
7、委托人有義務及時向擔保人如實通報履約情況及經營中的重大事項,如:營業地址、法人代表、產權等的變更;訴訟事項;資金借貸;經營損失等一切影響委托人的債權、債務關系的重大事項。并且委托人保證接受擔保人對擔保期間內委托人的生產經營狀況及決策等事宜進行任何形式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和評審,如果發生審計費用的,由委托人承擔,委托人對此予以積極配合。委托人保證將借款合同簽署后的第一個月的財務報表保送擔保人,以后按季度向擔保人保送財務報表;
8、為抵消擔保人向委托人追索代償后的債務,擔保人有權處分抵押物,由此產生的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擔保人聲明和保證如下:
因擔保人自身貸款條件不符合要求而導致本合同無法如約履行的,擔保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違約事件
以下各項構成違約事件:
1、委托人在本擔保合同簽定后,未按本擔保合同的規定向擔保人提供任何反擔保方式,或者委托人向擔保人提供的反擔保方式不符合本擔保合同的規定;
2、向擔保人簽發的以擔保人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的反擔保人,或者與擔保人簽署反擔保保證合同的反擔保人未經擔保人認可;
3、委托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擔保合同的規定與擔保人簽署抵押或者質押合同;
(1)、委托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擔保合同的規定向擔保人提供抵押物或者質物;
(2)、委托人或第三人雖與擔保人簽署了抵押或者質押合同,但未辦理抵押物或者質物的抵押或者質押登記手續。
當上述情形發生時,均視為委托人違約。
當上述情形發生時,以及在此之后任何時間,擔保人可:
(1)要求委托人繼續向擔保人提供經擔保人認可的反擔保保證人;
(2)及/或要求委托人或第三人按本合同的規定與擔保人簽署抵押/質押合同,繼續辦理抵押物/質物的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3)及/或要求委托人或第三人采取其他補救行為,即以其擁有的其他財產抵押/質押給擔保人,并辦理相關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七、保函項下的索賠
當貸款人按保函或保證合同的規定向擔保人索賠,且擔保人認為索賠文件、單據或證明符合保函或保證合同的規定時,擔保人被迫履行擔保義務,而或為委托人墊款向貸款人償還債務后,擔保人對委托人及其繼承人、受讓人以及參與保證的第三人有絕對的追索權,該追索權不受其他任何約束和影響。擔保人有權自墊款之日起,除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委托人收取墊款費用外,還要按日墊款金額的5%(百分之五)向委托人收取罰金。委托人必須在收到擔保人墊款后七日內,無條件的向擔保人清償全部墊款本金、利息及罰金。
八、修改
委托人要求擔保人修改保函的內容時,或者修改擔保人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時,須向擔保人提交書面修改申請和貸款人對所作修改的認可文件,在增加保函金額或保函展期的情況下,委托人還必須相應增加或延長對擔保人的保障,以及交納因增加或延長擔保金額而必須對擔保人交納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擔保費、調查費評審費等),否則擔保人不能接受委托人的修改申請。
九、相關費用
委托人在此保證,在簽署本擔保合同時,按照下列規定向擔保人支付擔保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1、擔保費:
(1)擔保金額和擔保期限的確定。根據委托人與貸款人簽定的借款合同所確定的借款金額和借款期限為擔保人的擔保金額和擔保期限;
(2)收取擔保費標準的確定。根據擔保人為委托人擔保的總金額和總期限,以及擔保費年率確定為擔保人對委托人最終的擔保費用。
(3)根據委托人和擔保人本次擔保所確定的擔保金額和擔保期限計算,委托人應在擔保人開具保函前一次性支付擔保費用為人民幣______萬元整。
2、滯納金
委托人應按時交納擔保費等費用,延遲交納有關費用未獲擔保人同意的,擔保人按延遲交納總金額每日向委托人收取5%的滯納金。
3、逾期保費:
委托人應在借款合同規定的借款到期日前清償所有貸款本金及相關費用,若逾期,則應向擔保人交納逾期擔保費用。逾期擔保費以委托人逾期未還的貸款本金、利息及罰息等總金額為基數,按年率5%每月計收,不足一月的按一月計算。延遲交納逾期擔保費未獲擔保人同意的,擔保人按逾期保費金額每日向委托人收取5%的滯納金。
4、其他費用
擔保人因開具保函而發生的超過正常情況下的其他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十、違約責任
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如違約,除承擔所有已發生的費用外,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萬元。
十一、本合同適用法律
本擔保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條例等規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糾紛,有關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擔保人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可在規定期限內向擔保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生效
本擔保合同一式______份,委托人、擔保人各執一份,經雙方當事人簽章后生效,各方義務履行完畢后失效。副本按需備制。
本合同于開首所述日期由下列雙方正式簽署。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委托擔保合同6
委 托 人:(甲方)
受 托 人:(乙方)
敬 請 注 意
為了維護您的合法權益,請您在簽署本合同前,仔細閱讀以下注意事項:
1.您已經具有簽訂本合同的法律常識。
2.您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并已知悉其含義。
3.您已確認自己有權在合同上簽字。
4.您已確知任何欺詐、違約行為將要承擔的相應法律責任。
5.您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善意簽訂并依約履行本合同。
6.請您使用黑色碳素墨水鋼筆或黑色簽字筆填寫本合同,字跡清晰,請勿涂改。
如您對本合同還有疑問之處,可向遼寧名德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咨詢。
委托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職務: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受托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職務: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甲方因向 申請
□融資授信 □人民幣貸款 □銀行承兌匯票(大寫) ,(小寫) ,特委托乙方為其融資債務提供(大寫) ,(小寫) 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乙方經審評,同意為甲方就上述融資債務提供擔保。融資金額、期限 、利率、用途以甲方與融資銀行簽定的□授信協議□借款合同□銀行承兌協議為準。擔保方式、期間和范圍以乙方與融資銀行協商后簽定的擔保合同或向融資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擔保書為準。
甲方和乙方遵循自愿、公平、平等和誠實信用等民事法律基本原則對雙方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進行磋商。經雙方意思表示一致,特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擔保費用
1.1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費用按照乙方為甲方擔保的主債務金額的 %(年費率)的擔保費率計算,擔保費總計(大寫) ;(小寫) (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
主債務金額是指□貸款本金□貸款本金扣除甲方向融資銀行交存的保證金之后的余額
□貸款本金扣除乙方向融資銀行交存的保證金之后的余額□貸款本金扣除甲、乙方雙方向融資銀行交存的保證金之后的余額□銀行承兌匯票票面金額□銀行承兌匯票票面金額扣除甲方向融資銀行交存的保證金之后的余額□銀行承兌匯票票面金額扣除甲、乙雙方向融資銀行交存的保證金之后的余額□(其它) ,即(大寫) ,(小寫) (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1.2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將擔保費交付乙方。
1.3經乙方同意,甲方也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分 期支付擔保費用:
1.3.1第一期:支付時間 年 月 日,支付金額
1.3.2第二期:支付時間 年 月 日,支付金額
1.3.3第三期:支付時間 年 月 日,支付金額
1.3.4第四期:支付時間 年 月 日,支付金額
1.4融資到期后,如甲方未向融資銀行履行償還/支付融資本息的義務,應按照萬分之十(日費率)的標準另行向乙方支付擔保費用。甲方承擔該項擔保費用的'期間為自融資到期之日起,至乙方向融資銀行承擔擔保責任之日止。
1.5因簽訂本合同和本合同項下相關合同所發生的交通費、通訊費、郵遞費、文件復印費、評估費、公證費、登記費和律師費等應由甲方承擔。
第二條合同的生效
2.1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如雙方簽字蓋章的日期不一致的,自最后一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2雙方當事人對本合同附加條件或期限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或期限界至之日起生效。
第三條相關合同的簽訂
3.1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與融資銀行簽訂擔保合同或向融資銀行出具不可撤銷擔保書,并按照融資金額 10 %的比例向融資銀行交存保證金。但此款約定應受本合同第六條第6.2款的限制。
3.2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與融資銀行簽訂□授信協議□借款合同□銀行承兌協議。在經乙方書面同意后,甲方可以適當延長本款約定的簽約時間。
3.3為保障乙方在向融資銀行承擔擔保責任后能順利實現追償權,甲方或甲方提供的第三人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與乙方簽訂□抵押□質押□保證□保證金反擔保合同,并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妥抵(質)押登記手續。
第四條甲方陳述與保證
4.1甲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注冊成立且合法存在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及相關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甲方如是企業分支機構,須具有其法人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書面授權其從事與本合同相關的民事行為的證明。
4.2甲方簽訂和履行本合同及相關合同的行為是經有權決定的機構或人員決定和授權的,是真實有效的意思表示。
4.3甲方將按照乙方要求提供財務資料、生產經營資料和簽訂相關合同所需要的各項證明文件,并保證各類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4.4甲方保證目前沒有正在進行或將要進行的足以影響甲方履行本合同及相關合同之民事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事項。
委托擔保合同7
被保證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住所:
電話: 傳真: 郵編:
乙方根據甲方的申請及所附文件資料,同意為甲方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受益人)以保證的方式提供擔保,甲、乙雙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陳述與保證
1.1甲、乙雙方依據中國法律均具備簽定本合同的主體資格。
1.2甲、乙雙方知悉并同意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意思表示真實有效。
第二條 主債務種類及數額
乙方為甲方擔保的主債務為依據甲方與受益人簽定的編號為的合同(以下稱主合同)項下的(業務品種),(幣種),金額(大寫)。
第三條 主合同履行期限
3.1主合同履行期限為個x月,自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如有變更,依主合同之約定。
第四條 保證方式
4.1乙方為甲方向受益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五條 保證范圍
5.1具體保證范圍以乙方與受益人為主合同簽訂的保證合同或保函等法律文件約定的保證范圍為準。
第六條 保證期間
6.1乙方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反擔保措施
7.1主債務由下列當事人向乙方提供反擔保:
7.1.1反擔保人:
反擔保合同名稱及編號:
7.1.2反擔保人:
反擔保合同名稱及編號:
7.1.3反擔保人:
反擔保合同名稱及編號:
7.1.4反擔保人:
反擔保合同名稱及編號: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8.1有權了解甲方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等文件資料。
8.2保證期間,受益人正式通知乙方承擔保證責任時,乙方可采用下列方式支付:
8.2.1通知甲方向受益人支付;
8.2.2通知反擔保人支付;
8.2.3乙方代償。
8.3自主債務逾期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每日按萬分之伍比例支付擔保費。
8.4乙方因履行保證責任而代償的,有權向甲方及反擔保人追償收回代償資金本息及相關費用,并自代償之日起,有權按照每日萬分之伍比例向甲方收取罰息。
8.5乙方依法享有與甲方同等的對主債務的抗辯權,乙方的此項權利不因甲方放棄對主債務的抗辯權而喪失。
8.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要求受益人提前解除主合同:
8.6.1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前,甲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債務;
8.6.2甲方的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8.6.3甲方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8.6.4甲方喪失商業信譽;
8.6.5甲方未履行主合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且足以影響其履行債務的能力;
8.6.6甲方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九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9.1甲方應按照下列要求向乙方支付費用:
甲方應當向乙方交納評審費、擔保費。
支付標準:擔保年費率為擔保金額的;評審費率為擔保金額的%,主債務履行期超過壹年的,主債務履行期內每年度交納一次評審費。
評審費人民幣。
擔保費人民幣。
評審費、擔保費的交納時間為:
9.2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延遲向乙方交納費用的,經乙方同意后,每日按遲延交納費用的金額的萬分之伍向乙方支付罰金。
9.3甲方提前清償主債務的,乙方以月作為時間計算單位,退還甲方未使用主合同項下信貸資金期間相應的擔保費。評審費不退還。
9.4必須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有關財務會計資料及生產經營狀況資料,包括但不限于每個月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并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
9.5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主合同項下的信貸資金,不得擠占、挪用。
9.6應積極配合并自覺接受乙方對生產經營、財務活動及主合同項下信貸資金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
9.7甲方及其投資者不得抽逃資金或轉移資產。
9.8在未償清主債務之前,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用主合同項下的信貸資金形成的'資產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9.9在償清主債務之前,甲方如要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可能影響其對主債務的還款能力的,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
9.10主債務的反擔保保證人出現停產、歇業、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破產、被
撤銷以及經營虧損等情況,部分或全部喪失與主債務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主債務的反擔保物價值減少、意外毀損或滅失,甲方應當及時提供乙方認可的其他反擔保。
9.11在償清主債務之前,甲方發生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經營范圍、注冊資本金變更等情形的,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
9.12在償清主債務之前,甲方如發生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兼并、分立、合并、申請停業整頓、申請破產等足以影響乙方債權實現的情形,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征得乙方同意,并按乙方要求落實債務的清償及反擔保。
9.13在償清主債務之前,甲方如發生停產、歇業、被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行為、涉及重大訴訟活動、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產狀況惡化等情形。均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落實債務的清償及反擔保。
9.14實施可能影響乙方作為保證人的利益的重大經營決策如投資、借貸、出租、出售、轉移、轉讓等行為,均應提前30日通知乙方,提前妥善落實乙方債權。
9.15甲方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反擔保有關的律師費、保險、評估、登記、保管、鑒定、公證等費用。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1.1本合同經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獨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無效,甲方仍應按本合同承擔責任。
11.3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11.4本合同項下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因任何一方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或其自身地位、財務狀況改變或任何一方與第三方簽定任何協議、合同而免除。
第十二條 保證合同的簽定或保函的出具
12.1具備下列條件后,乙方正式與受益人簽訂保證合同或出具保函:
12.1.1本合同及反擔保合同正式生效;辦理完有強制執行力的公證和抵質押登記手續。 12.1.2甲方已經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了擔保費和評審費。但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三 條爭議的解決
13.1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雙方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而引發訴訟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14.1主合同的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不完全履行或不履行還款義務的,乙方代甲方向受益人還款后,乙方有權委托受益人從甲方的銀行帳戶中扣劃資金以彌補乙方代償損失,甲方對此無異議。
14.2自主合同的債務履行期屆滿前20天起,甲方應逐步將資金調集到其在受益人處開立的帳戶上,以作好還款準備。
14.3
14.4
14.5
14.6
14.7
14.8
14.9
14.10
第十五條 附則
15.1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委托擔保合同8
甲方:
乙方:
第一條總則甲方向借款,請求乙方為其借款提供擔保,為確保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自愿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甲方向借款金額(大寫)元:元,期限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編號為,請求乙方為前述借款提供擔保,乙方同意為其借款提供擔保。
第二條權利與義務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整個借款手續辦理結束后,必須將借款合同、保證合同送交乙方一份留存。
2、甲方必須按申請用款事由使用借款,接受乙方檢查和監督。
3、甲方按借款合同所規定期限歸還借款本息。
4、在乙方為其出具借款擔保文書的同時,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保費。一: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可根據審核情況決定是否為甲方提出的借款擔保、申請提供擔保以及擔保的金額和期限。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反擔保保證,反擔保保證方式為(反擔保合同另定)。反擔保保證合同、抵(質)押合同是本合同的從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借款,從乙方代為償還之日起,乙方即有權要求甲方或反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并有權處置抵押物、質押物后優先受償,有權委托銀行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從甲方帳戶劃收款項等途徑進行追償。
4、乙方按擔保金額一次性向甲方收取保費。擔保費標準:月保費率‰,不滿一個月按一個月計收,如提前償還借款可退回相應的保費。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查詢甲方在貸款銀行的所有借款和還款情況,檢查監督甲方所借款項的'使用情況和生產經營情況。
第三條其他約定
一、甲方不能如期歸還借款,除積極籌集歸還到期的本息外,還必須提前七天書面通知乙方,并說明原因。
二、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現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本款應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
2、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事后三天內通知乙方)
3、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執照、被撤消。(事后三天內通知乙方)
4、法人代表、住所、電話發生變更。(事后三天內通知乙方)
三、甲方未按
第六條約定執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乙方相應的損失。
四、本合同在甲方清償本筆委托擔保借款本息后終止。
六、本合同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與簽訂的合同(合同號)的從合同,與主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七、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權的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生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或授權代理人(簽章)或授權代理人(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擔保合同9
甲 方: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 系 人: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 方: ______擔保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 系 人: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的申請,經審查,乙方同意為甲方的訴訟財產保全申請提供擔保。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甲、乙雙方于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在上海市虹口區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擔保事項、保證期間
2、乙方的擔保期間:法院裁定財產保全之日至甲方與 糾紛一案終結或者財產保全裁定被撤銷或解除為止。
第二條 保證責任限度
1、超出擔保范圍、擔保期間的任何款項,乙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2、乙方的擔保責任在下列情形下終止:
(1)甲方與 糾紛一案終結;
(2)財產保全被撤銷或解除。
第三條 擔保費
1、甲方應于簽訂本協議后乙方出具擔保函之前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標準和方式向乙方一次性足額交納業務受理費 元∕筆和以下標準計算的擔保費。
名 稱:______擔保有限公司
帳 號:433420xx年018102______
開戶行:______支行
3、本協議簽訂后,甲方在支付擔保費之后不再要求乙方提供擔保的,應按照擔保費總金額的百分之二十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甲方在乙方出具擔保函后要求解除合同的,擔保費不予退還,乙方在為甲方承擔責任后仍有權向甲方追償。
5、一旦法院依據甲方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的,即視為認可乙方的訴訟保全擔保,乙方履行了自己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即使最終未保全或未完全保全到財產,也不再退費。
6、一旦法院拒絕認可乙方的出具的《訴訟保全擔保函》的,乙方應在甲方歸還《訴訟保全擔保函》等相關的文件后 日內,將擔保費全額退還給甲方。若乙方未能在約定的`時間內退還擔保費的,自擔保費逾期退還之日起,乙方應按照擔保費總額的日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資金占用費。但業務受理費不予退還。
7、乙方對該案件提供財產保全擔保并不當然解除甲方對該案件財產保全最終所應承擔的責任。如因財產保全不當而給被保全財產權利人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向乙方所提供的資料均真實、準確;所提交的復印件均與原件相符;所陳述的事實無虛假。
2、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向乙方支付擔保費和案件受理費用。
3、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反擔保人出現停產、歇業、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破產、被撤銷以及經營虧損等情況,部分或全部喪失反擔保能力、或反擔保物價值減少、意外毀損或滅失,甲方應當及時提供乙方認可的其他反擔保。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甲方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向乙方支付擔保費和其他費用并辦理好反擔保相關手續后 日內,乙方應當向法院出具財產保全擔保函;如甲方對乙方出具擔保函另有要求的,乙方應與甲方協商解決,不得損害甲方的權益。
2、因申請訴訟財產保全錯誤造成乙方代為清償的,在接到乙方書面催款通知后5天內甲方清償乙方代償的全部款項。
3、乙方應對從甲方獲取的任何文件、材料等信息予以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進行披露或用作他用。否則,將承擔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甲方的保后監督管理權
乙方向法院出具《財產保全擔保函》后,乙方有權根據需要,對甲方的案件進展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調查了解,并要求甲方提供相關文件資料,甲方應按照乙方的要求予以提交,積極配合乙方工作。
第七條 乙方的代位求償權
如因甲方的保全申請錯誤而導致乙方履行擔保責任,向被保全方賠償損失后,乙方即取代被申請保全方的地位,有權要求甲方歸還乙方代為償付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乙方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若甲方不能及時償還乙方欠款,乙方有權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償。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協議第三條的約定,遲延向乙方交納擔保費的,甲方應按遲延交納費用金額的千分之五/日支付違約金。遲延30日,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2、因甲方申請財產保全錯誤,造成乙方代償的,自乙方代償之日起,按乙方代償金額的萬分之五/日向乙方支付資金占用費。
第九條 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經各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協議履行所發生的或者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可以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 附則
1、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各方協商執行;本協議的解釋,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交易習慣執行。
2、乙方給予甲方的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協議項下的相關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乙方依照本協議和相關法律的規定享有的一切權益,也不視為乙方對本協議項下相關權利的放棄。
3、乙方按照甲方在本協議文首載明的地址郵寄信函、電報,一經發出,3天后即視為送達;甲方變更地址的,應提前10天書面通知乙方,否則,視為甲方地址未變更。
4、甲方如為多個自然人或法人,各自然人及各法人應對本合同項下相關責任承擔連帶責任。
5、本協議一式兩份,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特別聲明
乙方已提請甲方注意對本協議各條款做出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甲方的要求對相應條款的含義進行了充分的說明和闡釋。
甲乙雙方確認:各方對本協議各條款的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委托擔保合同10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敬請注意為了維護您的合法權益,請您在簽署本合同前,仔細閱讀以下注意事項:
1.您已經具有簽訂本合同的法律常識。
2.您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并已知悉其含義。
3.您已確認自己有權在合同上簽字。
4.您已確知任何欺詐、違約行為將要承擔的相應法律責任。
5.您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善意簽訂并依約履行本合同。
6.請您使用黑色碳素墨水鋼筆或黑色簽字筆填寫本合同,字跡清晰,請勿涂改。
如您對本合同還有疑問之處,可向遼寧____公司咨詢。
委托人(甲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職務:注冊地址:____編碼:電話:傳真:
受托人(乙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職務:注冊地址:____編碼:電話:傳真:甲方因向申請□融資授信□人民幣貸款□銀行承兌匯票(大寫),(小寫)____,特委托乙方為其融資債務提供(大寫)______,(小寫)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乙方經審評,同意為甲方就上述融資債務提供擔保。融資金額、期限、利率、用途以甲方與____銀行簽定的□授信協議□借款合同□銀行承兌協議為準。擔保方式、期間和范圍以乙方與____銀行協商后簽定的擔保合同或向____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擔保書為準。甲方和乙方遵循自愿、公平、平等和誠實信用等民事法律基本原則對雙方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進行磋商。經雙方意思表示一致,特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擔保費用
1.1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費用按照乙方為甲方擔保的主債務金額的______%(年費率)的擔保費率計算,擔保費總計(大寫)____;(小寫)(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____。主債務金額是指□貸款本金□貸款本金扣除甲方向____銀行交存的保證金之后的余額□貸款本金扣除乙方向____銀行交存的保證金之后的余額□貸款本金扣除甲、乙方雙方向____銀行交存的保證金之后的余額□銀行承兌匯票票面金額□銀行承兌匯票票面金額扣除甲方向____銀行交存的保證金之后的余額□銀行承兌匯票票面金額扣除甲、乙雙方向____銀行交存的保證金之后的余額□(其它)____,即(大寫)___,(小寫)(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1.2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個工作日內將擔保費交付乙方。
1.3經乙方同意,甲方也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分_____期支付擔保費用:
第一期:支付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金額
第二期:支付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金額
第三期:支付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金額
第四期:支付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金額
1.4融資到期后,如甲方未向____銀行履行償還支付融資本息的義務,應按照萬分之十(日費率)的標準另行向乙方支付擔保費用。甲方承擔該項擔保費用的期間為自融資到期之日起,至乙方向____銀行承擔擔保責任之日止。
1.5因簽訂本合同和本合同項下相關合同所發生的交通費、通訊費、郵遞費、文件復印費、評估費、公證費、登記費和律師費等應由甲方承擔。
第二條合同的生效
2.1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如雙方簽字蓋章的日期不一致的,自最后一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2雙方當事人對本合同附加條件或期限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或期限界至之日起生效。
第三條相關合同的`簽訂
3.1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個工作日內與____銀行簽訂擔保合同或向____銀行出具不可撤銷擔保書,并按照融資金額10 %的比例向____銀行交存保證金。但此款約定應受本合同
第六條第6.2款的限制。
3.2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個工作日內與____銀行簽訂□授信協議□借款合同□銀行承兌協議。在經乙方書面同意后,甲方可以適當延長本款約定的簽約時間。
3.3為保障乙方在向____銀行承擔擔保責任后能順利實現追償權,甲方或甲方提供的
第三人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與乙方簽訂□抵押□質押□保證□保證金反擔保合同,并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妥抵(質)押登記手續。
第四條甲方陳述與保證
4.1甲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注冊成立且合法存在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及相關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甲方如是企業分支機構,須具有其法人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書面授權其從事與本合同相關的民事行為的證明。
4.2甲方簽訂和履行本合同及相關合同的行為是經有權決定的機構或人員決定和授權的,是真實有效的意思表示。
4.3甲方將按照乙方要求提供財務資料、生產經營資料和簽訂相關合同所需要的各項證明文件,并保證各類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4.4甲方保證目前沒有正在進行或將要進行的足以影響甲方履行本合同及相關合同之民事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事項。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委托擔保合同11
委托人(甲方):
住所:
電話: 傳真: 郵編:
受托人:(乙方)
住所:
電話: 傳真: 郵編:
乙方根據甲方的申請和委托,同意就甲方向
(以下簡稱主合同債權人)貸款事宜,為甲方提供擔保。甲、乙雙方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陳述與保證
1.1 甲、乙雙方依據中國法律均具備簽署本合同的主體資格。
1.2 甲方具有有效身份證明、固定住址且具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
1.3 甲方在其借款申請中應向乙方如實、完整地說明其個人有關信息以及借款資金的使用用途,甲方將按其申請以及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1.4 甲方應就其個人所有的和其與他人共有的以及其有權處置的全部資產(包括動產與不動產)以及甲方所承擔的負債(含或有負債)情況以及銀行賬戶情況(包括開戶行、賬號和存款余額等),向乙方作出詳細充分的說明,并提交全部文件、憑證及其他材料,甲方保證上述情況說明及材料全部是真實的、合法的、完整的和有效的,并不存在任何隱瞞、虛假、欺詐或誤導。
1.5 截至本合同簽署之日,不存在對乙方訂立或履行本合同產生或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涉及乙方的任何刑事/行政/民事訴訟程序、調解程序、仲裁程序、行政處罰程序或其他爭議。
1.6 本合同有效期內,除非事先經過乙方正式明確的書面同意,甲方不會就其任何資產或權益進行轉讓、轉移占有、出租、出借、承包、托管、設定擔保、設定信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進行處置。
1.7 對于任何損害或者可能損害乙方在本合同或本合同項下權益的事實發生或可能發生,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發生違約行為等,甲方應采取補救措施并即時通知乙方。
1.8 甲、乙雙方知悉并同意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意思表示真實有效。
第二條 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乙方為甲方擔保的主債權為甲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署的編號為
的 合同(以下稱主合同)項下的(業務品種) ,(幣種) ,金額(大寫)元。具體內容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擔保合同或擔保條款的約定為準。
第三條 主合同履行期限
主合同履行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具體期限以主合同為準。
第四條 保證方式
乙方為甲方向主合同債權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具體保證責任范圍、保證期間等以乙方出具的保函、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擔保合同或擔保條款的'約定為準。
第五條 反擔保措施
本合同訂立同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相應的反擔保。反擔保的方式和內容應以乙方的最后確認為準,并另行訂立相應的反擔保合同、條款。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6.1 甲方應按照下列要求向乙方支付費用:
甲方應當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交納擔保費、評審費,擔保年費率為主債權金額的 %,金額為 人民幣;評審費率為擔保額的 %/年,金額為 人民幣。評審費一經收取即不予以退還,非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未能獲得主合同項下融資或貸款的或者甲方提前履行完畢主合同項下債務的,乙方已收取的擔保費均不予退還。
6.2 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延遲向乙方交納費用的,每日按延遲交納費用的金額的萬分之 向乙方賠償損失。
6.3 應按主合同約定的使用用途使用主合同項下的信貸資金,不得擠占、挪用。
6.4 應積極配合并自覺接受乙方對主合同項下信貸資金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
6.5 乙方的擔保責任解除之前,甲方不得進行可能危及乙方追償權實現的資產轉移。
6.6 在償清主債務之前,甲方發生個人資產、個人信息等的變動情形的,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并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
6.7 在償清主債務之前,甲方如要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
6.8 主債務的反擔保保證人出現停產、歇業、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破產、被撤消、被起訴或仲裁、以及經營虧損等情況,部分或全部喪失與主債務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主債務的反擔保物價值減少、意外滅失、甲方應當及時提供乙方認可的其他反擔保。
6.9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落實債務的清償及反擔保。
6.9.1 包括但不僅限于住所以及聯系電話變化等;
6.9.2 受到行政處罰或發生重大經濟糾紛,包括但不僅限于仲裁、訴訟等;
6.9.3 主合同債權人提前收回債權,主合同展期,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等;
6.9.4 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反擔保財產將被處理(如轉讓、贈與等);
6.9.5 其他影響乙方利益的重大事項。
6.10 甲方在未償清主債務之前,甲方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6.11 甲方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反擔保合同有關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保險、評估、登記、鑒定、公證等費用。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7.1 有權了解甲方的個人信息、財產變化等情況,在本合同終止前,甲方須將變更情況提前三十日前書面通知乙方。
7.2 保證期間,主合同債權人正式通知乙方承擔保證責任時,乙方有權自主選擇采用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支付:
7.2.1 通知甲方向主合同債權人支付;
7.2.2 通知反擔保人支付;
7.2.3 乙方直接代償。
7.3 自主債務逾期之日起,甲方向乙方除收取擔保費以外,按被擔保金額每日萬分之 比例支付逾期擔保費。
7.4 乙方因履行保證責任而代償的,除收取逾期保費以外,還有權向甲方及反擔保人追償收回代償資金本息及相關費用,并自代償之日起,有權按照每日萬分之 的比例向甲方收取代償款的利息。
7.5 乙方依法享有與甲方同等的對主債務的抗辯權,乙方的此項權利不因甲方怠于行使或放棄對主債務的抗辯權而喪失。
7.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通知主合同債權人停止產生新的債權或提前收回已產生的債權,并有權以乙方名義直接對甲方提起訴訟,而不需在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后再向甲方提起訴訟。
7.6.1 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前,甲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債務;
7.6.2 甲方轉移財產,以逃避債務;
7.6.3 當甲方死亡、失蹤或處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狀態時(甲方的財產繼承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書面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責任,并提供相應的反擔保措施除外);
7.6.4 改變資金用途;
7.6.5 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擅自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
7.6.6 反擔保財產未投保險、或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擅自處理(轉讓)反擔保財產,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7.6.7 個人財務狀況惡化,生活發生嚴重困難;
7.6.8 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被行政處罰、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或涉及刑事訴訟等;
7.6.9 甲方未履行主合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或者違反主合同或本合同的;
7.6.10 乙方被債權人通過口頭、信件或訴訟方式要求承擔保證責任的;
7.6.11 甲方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 特別約定
8.1 甲方認可乙方向主合同債權人出具的保函和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擔保合同或擔保條款,并承擔相關的全部法律責任。
8.2 非由于乙方原因致使甲方與債權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或者無效等,乙方不再為甲方承擔保證責任時,甲方所支付的評審費用不予退還,擔保費則根據具體的擔保時間、已經履行的擔保責任和為履行相關責任產生的費用進行扣除后,剩余部分予以返還,不足部分,由甲方進行補充。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或者違反本合同任何義務事項的(包括承諾性事項),應當承當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0.1 本合同經當事人、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10.2 本合同獨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無效,甲方仍應按本合同支付擔保保費或承擔相應的責任。
10.3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合同。書面合同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一條 放款通知
11.1 具備下列條件后,乙方正式通知主合同債權人放款:
11.1.1 本合同及反擔保合同正式生效;辦理完有強制執行力的公證和抵押登記等手續;
11.1.2 甲方已經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了擔保費和評審費。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雙方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而引發訴訟的,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
13.1 主合同的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不完全履行或不履行還款義務的,乙方代甲方向主合同債權人還款后,乙方有權要求或委托主合同債權人從甲方的銀行帳戶中扣劃資金以彌補乙方代償損失,甲方對此無異議。
13.2 自主合同的債務履行期屆滿前20天起,甲方應逐步將資金調集到其在主合同債權人處開立的賬戶上,以作好還款準備,乙方有權對此進行監督。
第十四條 附則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各持一份,登記機關執一份(若需要),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委托擔保合同12
委托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溫州XX公司法定代表人:
住所:____區永中南XX紫荊3-201號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融資需要向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請借款,特請求乙方為其借款提供擔保。為明確相互的權利、義務,按照《擔保法》、《合同法》等法律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委托事務及擔保范圍和期限 乙方對甲方向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申請的,借款本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期限__________個月的借款提供__________擔保,擔保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自愿向乙方反擔保,另立反擔保合同。反擔保合同是本合同的從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貸款、從乙方代為償還之日起,乙方即有權要求甲方或反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并有權處置抵押物、質押物后取得優先受償;有權委托貸款銀行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從甲方帳戶劃收款項等途徑進行追償。
3、甲方向乙方支付貸款擔保評審費__________元,在項目立項審查時一次性付清;擔保費以擔保金額為基數,按每月__________‰計算,期限__________個月,計__________元,在開具擔保函時一次性付清。
4、在本合同簽定之日,甲方按擔保金額的__________%向乙方交納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按以下原則處理:
⑴履約保證金由甲方交納,所有權屬于甲方。
⑵甲方應依約履行合同,如逾期還貸,乙方有權沒收履約保證金。
⑶甲方按借款合同約定足額還本付息后____日內,乙方如數退還上述履約保證金。
5、乙方代為甲方償還其上述借款即視為甲方違約。乙方為甲方代償的全部款項和自代償次日起的代償資金利息(月利息按代償金額的2%計算)以及乙方為行使追償權而產生的相關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
第三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每天按本合同貸款擔保金額的1‰計算。如果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的,甲方還應支付賠償金。
2、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材料的真實、合法、有效。因甲方提供虛假、偽造、過期等文件、材料,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和其他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另立補充條款。若甲、乙在履行本同中發生爭議、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述第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溫州)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擔保合同13
甲方:
乙方:xx信用合作社聯合社。
甲乙雙方就委托貸款事宜,經過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托乙方就其委托款項,對外發放短期貸款。
二、甲方必須在乙方開立基本帳戶,委托款項存入該帳戶。
三、乙方就為委托款項可以發放下列形式貸款:
1、存單質押、貸款;
2、銀行承兌匯票貼現貸款;
3、城區房地產抵押貸款;
4、經甲方書面同意的其他貸款。
四、乙方利用甲方委托款項可直接發放存單質押、貸款和銀行承兌匯票貼現貸款;發放城區房地產抵押貸款必須甲方書面確認;甲方可直接指定借款人,書面通知乙方對其發放貸款。
五、委托貸款利率
1、委托貸款利率范圍為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1-1.5倍。
2、逾期、擠占挪用貸款,按照國家逾期、擠占挪用利率計付利息。
3、國家貸款利率調整,委托款項貸款利率作相應調整。
六、甲方按照貸款利息收入的'25%-30%向乙方支付委托貸款手續費。
七、利用委托款項發放貸款,乙方應嚴格審查借款人資格及借款資料,確保貸款發放合法。
八、對委托款項貸款,乙方應盡力清收。對借款人信用狀況變化威脅款項安全的,乙方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文書生效后,乙方應在法定期間內申請執行。
九、甲乙雙方按月對帳,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提供帳戶資金變動的對帳單等資料。
十、乙方每季扣除委托貸款手續費后,將利息剩余款項直接轉入甲方基本帳戶。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同意,不得單方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二、委托款項貸款到期,借款人申請展期的,經乙方同意,可以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超過貸款期限。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協議視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十四、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本合同期限為三年,期滿經甲乙雙方同意可以續期。
十六、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或其受權委托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別提示」乙方已提請甲方詳細閱讀本合同全部條款,并對甲方就本合同條款提出的疑問予以詳細解釋,乙方已經理解甲方對合同條款所作的解釋及對疑問的解釋,甲乙雙方就本合同全部條款及特別提示理解一致。
甲方:
乙方:xx信用合作社聯合社
受權委托人:
委托擔保合同14
保證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
委托保證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以保證的方式為乙方向的擔保提供反擔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主債務種類及數額
根據乙方與(貸款方)簽定的《擔保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主合同)約定貸款金額: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期限為一年,自20__年1月日至20__年1月日止(以《借款合同》約定的借款時間為準)。
第二條保證期間甲方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一年。
第三條保證范圍
具體保證范圍以甲方與貸款方為主合同簽訂的保證合同或保函等法律文件約定的保證范圍為準。
第四條保證責任
1、甲方保證乙方能夠按照主合同規定就甲方擔保金額和期限內款項如期償還。如乙方在主合同到期時未償還甲方擔保金額的借款本息,由甲方承擔保證責任。
2、超出甲方的擔保范圍、擔保期間的任何款項,甲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3、甲方的擔保金額隨乙方履行主合同義務或甲方代為償還或貸款方因乙方違約收回貸款等情況相應扣減,同時相應解除甲方的擔保責任。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了解乙方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等文件資料。
2、保證期間,貸款方正式通知甲方承擔保證責任時,甲方按下列順序方式支付:通知乙方向貸款方支付;通知反擔保人支付;甲方代償。
3、甲方在履行了本合同擔保義務代乙方清償債務后,即取代債權人的地位,有權要求乙方歸還甲方墊付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率以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為準)以及甲方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若乙方不履行義務,則甲方可以訴訟、仲裁等法律手段追償貸款,并由乙方承擔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出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執行費、鑒定費、估價費、登記費、過戶費、保管費)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擔保費)。
4、甲方依法享有與乙方同等的對主債務的抗辯權,甲方的此項權利不因乙方放棄對主債務的抗辯權而喪失。
5、乙方出現不利于債權清償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前,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債務;經營狀況嚴重惡化;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喪失商業信譽;未履行主合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且足以影響其履行債務的能力;(含法人及自然人股東)在貸款期間發生重大合同糾紛(為訴訟被告方的)、詐騙、非法(傳銷)集資、偷漏稅、攜款出逃、其他貸款逾期導致喪失銀行信用等違法經營情況,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甲方有權通知貸款方并與貸款方協商采取相關措施保障其債權的實現。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必須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叁天內向甲方清償甲方為乙方墊付的金額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率以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為準)、違約金以及甲方的其他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代理費等)和損失。
2、必須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財務會計資料及生產經營狀況資料,包括但不限于每個月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并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
3、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主合同項下的信貸資金,不得擠占、挪用。
4、應積極配合并自覺接受甲方對生產經營、財務活動及主合同項下信貸資金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
5、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處分已向甲方提供的反擔保抵(質)押的財產。
6、乙方及其投資者不得抽逃資金或轉移資產。
7、在未償清主債務之前,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用主合同項下的信貸資金形成的資產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8、在償清主債務之前,乙方如要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可能影響其對主債務的還款能力的,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9、主債務的反擔保保證人出現停產、歇業、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破產、被撤銷以及經營虧損等情況,部分或全部喪失與主債務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主債務的反擔保物價值減少、意外毀損或滅失,乙方應當及時提供甲方認可的其他反擔保。
10、在償清主債務之前,乙方發生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經營范圍、注冊資本金變更等情形的,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
11、在償清主債務之前,乙方如發生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兼并、分立、合并、申請停業整頓、申請破產等足以影響甲方債權實現的情形,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并按甲方要求落實債務的清償及反擔保。
12、在償清主債務之前,乙方如發生停產、歇業、被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行為、涉及重大訴訟活動、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產狀況惡化等情形,均應立即書面通知甲方,并按甲方要求落實債務的清償及反擔保。
13、實施可能影響甲方作為保證人的利益的重大經營決策如投資、借貸、出租、出售、轉移、轉讓等行為,均應提前30日通知甲方,并按甲方要求將所獲收益用于落實債務的'清償及反擔保。
14、乙方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反擔保合同有關的律師費、保險、評估、登記、保管、鑒定、公證等費用。
15、乙方應承擔因其違約而造成的甲方通過訴訟、仲裁等法律手段引起的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執行費、仲裁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第七條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1、本合同項下各方義務與責任不因任何一方的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或其他地位、財力狀況改變或任何一方與其他單位簽定任何協議、文件而免除;
2、本合同不因任何一方發生合并、分立、更名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
第八條違約責任
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甲方有權立即要求乙方按違約數額的日5‰支付違約金,若因此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第十條反擔保措施
為甲方提供之擔保,乙方同時向甲方提供如下反擔保措施: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變更和終止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在濟南簽訂,在反擔保手續完備之后與主合同、甲方同借款銀行簽訂的《保證合同》同時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等均須由雙方協商一致并訂立書面協議。
3、本合同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無效,乙方仍應按本合同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當事人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當事人如協商不成而引發訴訟的,由合同履行地的濟南市歷城區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附則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簽字) (或授權代表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簽字)
(或授權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委托擔保合同15
簽訂地點:_______
委托擔保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
擔保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
鑒于銀行支行(以下簡稱貸款人)同意向甲方辦理種類為的信貸業務,并同甲方簽訂授信(借款)合同,授信(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元整,期限___個月。
甲方茲請求乙方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乙雙方均向對方做出如下承諾:其具有訂立、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全部權利、授權并具備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其對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其對本合同項下權利的享受和/或行使亦不存在任何障礙或限制。
第二條、甲方委托乙方對其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項下所約定借款本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及利息(包括復息和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和貸款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咨詢費、律師費、訴訟費、拍賣費、保險費、審計評估費用及差旅費等)向貸款人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擔保期間為《保證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止。
第三條、甲方嚴格按照和貸款人簽訂的相關合同履行義務承擔責任。
第四條、甲方如不按相關合同約定的條款履行義務承擔責任,乙方有權通知貸款人中止對甲方辦理各類貸款業務。
第五條、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繳費通知書之日起三日內,甲方應以銀行轉帳或現金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擔保費__________。雙方同意的保費計算方法為:借款擔保額度×擔保月數×______‰。
第六條、
1、甲方保證按借款憑證所訂期限按時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甲方應該在借款到期前15天(自然天數),提出延期申請,經乙方和貸款人同意,辦理延期手續。延期期間的擔保費標準:借款擔保額×延期擔保月× 30‰。
2、甲方如不能歸還貸款人債務,由乙方代為清償后,乙方將按下列標準收取賠償金:代為賠償金額度×3‰×逾期擔保天數,直至全部歸還代為清償款額。除甲方向乙方支付前述賠償金外,乙方還可依法行使下列追償權:包括但不限于(一)、幫助甲方制定還款計劃,盡快回收債務;(二)、依法處理抵押物和質押物;(三)、依法提起訴訟;(四)、依法追究反擔保人的責任。
第七條、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一定數量具備資質的反擔保保證,在《聯保合同》或《反擔保保證合同》(二種可同時或單獨使用)簽訂后,乙方才能與貸款人簽訂《借款合同》。
第八條、公司保證人與反擔保人提供的保證是連帶責任保證,必須是對乙方與貸款人簽訂《借款借款》和本合同所產生的所有債務保證全部清償(具體內容以《聯保合同》和《反擔保合同》為準)。
第九條、履行擔保合同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1、未經乙方書面同意,貸款人與甲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內容的;
2、未經乙方書面同意,貸款人允許甲方轉讓債務;
3、未經乙方書面同意,貸款人為甲方辦理貸款展期或“借新還舊”的.。
第十條、甲方承諾:
1、同意一次性繳納擔保費。
2、同意提供相應的動產和不動產作為質(抵)押物,具體配比見附件。
3、同意采用反擔保措施。
第十一條、在委托擔保有效期內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進一步反擔保或其他的法律措施:
1、甲方在申請委托擔保時所作的陳述、保證或提供的相關資料虛假的;
2、甲方不按申請時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資金;
3、甲方經營不善,無法履行借款合同項下債務的。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違約。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協議解除本合同。
2、甲方違約延遲交付擔保費的,每延遲一日,應向乙方支付借款擔保額度3 %的違約金。
3、甲方違反第十條承諾的,甲方應向乙方承擔借款擔保額度5 %的違約金,且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有權通知貸款人解除甲、乙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保證擔保合同》。如損失超過該違約金的,甲方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4、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行使本合同約定的任何一項權利,均不得被視為其對對方違約行為的豁免和/或對該項條款的默然廢止和放棄。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若經前述協商雙方仍無法就爭議的解決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在本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反擔保人各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簽署日期為___。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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