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運輸監管方案范文
為了加強校車安全管理,保障全區中小學生、幼兒上下學乘車安全,根據省、市校車安全管理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及工作原則
全區校車運營管理堅持以人為本,普惠學生的宗旨,切實提高全區中小學、幼兒園后勤服務保障水平,進一步提升我區綜合辦學實力,努力辦人民滿意教育。校車運營管理按照“社會化與公益性相結合,幼兒園與中小學全覆蓋”的總體思路,采取“政府主導、企業運作、財政補貼、部門監管、總體規劃、分步實施”的原則實施。
二、目標任務
規范全區校車的運營管理,全面提高中小學生、幼兒上下學乘車安全保障水平。
三、校車配置
根據調研和測算結果,提出以下分配意見:
㈠金鎖關鎮玉華教育辦配置中型校車1輛(35座),小型校車1輛(18座),主要負責接送玉華幼兒園幼兒上下學。
㈡高樓河鎮教育辦配置中型校車1輛(35座),主要負責接送鎮中心幼兒園幼兒上下學。
㈢廣陽鎮教育辦配置中型校車1輛(35座),主要負責接送鎮中心幼兒園幼兒上下學。
㈣紅土鎮教育辦配置小型校車1輛(18座),主要負責接送鎮中心幼兒園幼兒上下學。
㈤陳爐鎮教育辦配置中型校車1輛(35座),主要負責接送鎮中心幼兒園幼兒上下學。
㈥阿莊鎮教育辦配置小型校車1輛(18座),主要負責接送鎮中心幼兒園幼兒上下學。
㈦王石凹鎮教育辦配置小型校車1輛(18座),主要負責接送鎮中心幼兒園幼兒上下學。
㈧鎮教育辦配置小型校車1輛(18座),主要負責接送中心幼兒園幼兒上下學。
四、管理機制
㈠將市政府配發的9輛校車一次性調撥給市一運司,由市一運司按照區教育局指定的運營范圍和線路開展運營活動。
㈡區政府委托區教育局與市一運司簽訂《市區校車營運管理合同書》,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㈢市一運司是校車運營管理的責任主體,承擔校車運營管理過程中的全部責任。
五、經費保障
㈠校車營運期間由市一運司向乘車幼兒收取一定的費用,用于補貼校車運營,收費標準以區物價部門核定的為準。
㈡區財政20xx年列支50萬元用于補貼校車運營;從20xx年起每年列支70萬元用于補貼校車運營。
六、組織機構
根據3月6日區政府專題會議精神,對已成立的校車安全工作機構予以整合調整,成立區校車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區委常委、副區長
副組長:區政府辦副主任
區教育局局長
市交警二大隊大隊長
成員:區審計局局長
區財政局局長
區交通運輸局局長
區衛生局局長
區安監局局長
區物價局局長
區消防大隊大隊長
區教育局紀委書記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教育局,辦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同志兼任,并安排3名工作人員具體負責校車日常監管工作。
各成員單位的.工作職責如下:
區教育局:負責制定校車管理工作制度、工作人員職責;組織協調校車管理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進行校車營運期間的安全檢查,配合市一運司核準幼兒園、中小學乘車人數和營運線路;落實校車運營期間的陪護人員,為校車司機提供必要的住宿條件;指導中小學、幼兒園做好交通安全教育。
交警二大隊:負責校車運營過程中的安全監管工作。
安監局:負責督促校車管理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認真履行校車監管職責,參與校車運營期間突發事件的處理。
區財政局:負責校車運營資金的保障工作。
區衛生局:負責校車內部環境衛生和消毒狀況監督檢查,按照交警部門或校車辦的要求,督促司乘人員定期體檢。
區審計局:負責校車運營相關經費的審計工作。
區交通運輸局:負責配合市一運司做好校車站點設置工作,協助校車辦做好校車營運監督工作。
區物價局:負責核準學生乘車收費標準。
區消防大隊:負責對校車消防安全設施進行檢查,對校車司機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技能培訓。
七、工作要求
㈠加強校車運營調度。校車管理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及時研究解決校車運行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各成員單位要按照法律法規、行業規范及各自職責,切實加強對校車運營安全的監管。
㈡加強校車安全監管。區教育局、市交警二大隊與市一運司,區教育局與各鎮教育辦,鎮教育辦與幼兒園,幼兒園與陪護教師、乘車幼兒家長,市一運司與聘用司機要層層簽訂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切實落實安全監管的責任。
㈢加強司乘人員審核。由市一運司負責校車司機的登記招聘,并進行資質初審、培訓考核,初步確定用人意向,報經交警二大隊、區教育局備案審核后,簽訂正式用工合同。
㈣加強校車運營管理。校車配發至有關鎮校后,各鎮教育辦負責配合市一運司迅速落實幼兒園乘車幼兒的人數、陪護教師和線路站點設置,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做好校車的營運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