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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鹽一小推薦市名教師及學科帶頭人實施方案范文
依據《關于評選城鹽市名教師及初等教育和中等職業教育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教壇新秀的通知》(鹽教人【2015】25號)和《關于印發城鹽市名教師名校長評選暫行辦法的通知》(鹽教人【2013】10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對今年的推薦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推薦范圍及名額
各校區在職教師,凡參與推進市區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交流的人員由現任教學校優先推薦。
根據市教育局推薦評選名額分配,我校推薦名額如下:名教師6名;學科帶頭人語文、數學學科各3—4名,其他學科各2名,幼教3—4名;教學能手語文、數學學科各4—5名,其他學科各3名,幼教4—5名;教壇新秀13名(其中小學組10名,幼兒園3名)。
二、推薦條件
所有申報人員都應忠誠黨的教育事業,熱愛教師職業,模范履行教師職責;具有崇高的職業道德和奉獻精神,教書育人,為人師表,與同志團結協作。具備《教師法》規定的合格學歷和相應的教師資格,身體健康。凡有違反教育部頒布發的《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者,實行一票否決。
(一)名教師
1.曾獲得過縣級以上綜合表彰,近五年年度考核至少一次為優秀等次。學科教學或德育工作在全市有較高知名度。
2.師德高尚,模范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在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主任、輔導員工作方面有突出的專長和豐富的經驗。
3.長期在教學工作第一線,工作量飽滿,課堂教學效果顯著,教育教學實績突出,受到同行專家公認和教育對象贊譽。學科教學質量列市、縣同類學校前茅,曾在市級以上優質課教學、基本功競賽中獲得優異成績。
4.具有所教學科系統堅實的基礎理論知識、較高的專業技能和豐富的教學經驗,教育教學思想先進,教育教學藝術精湛,個性風格鮮明,富有特色,在教育教學改革中勇于創新,積極開展教育教學科研,并在本學科教學與研究中取得較為豐碩的成果。近五年來出版過有一定學術價值的教育教學專著(與他人合著者,本人至少承擔一半以上的撰寫任務)或作為第一作者在省級及以上教育教學刊物上發表過3篇以上本學科有較高水平的學術論文。主持過市級以上教學研究課題或承擔過本學科教改實驗任務并結題。
5.具有全局意識和奉獻精神,在教育教學改革中取得創造性的成果和作出重要貢獻,在推動本地區教育教學改革和學科建設方面成效突出,在指導培養青年骨干教師方面成績顯著,在素質教育中起示范帶頭作用。近五年來,在市級以上開設過較高水平的公開課、示范課,承擔過市級專題講座或應邀作學術報告并獲得較高評價。
6.從教滿12年,具備中級及以上職稱且聘任滿3年以上,原則上在市學科帶頭人中產生,特別優秀者可越級申報。
(二)學科帶頭人
1.師德高尚,模范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在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主任、輔導員工作方面有突出的專長和豐富的經驗。近五年年度考核至少一次為優秀等次。
2.長期在教學工作第一線,工作量飽滿,課堂教學效果顯著,教育教學實績突出,受到同行專家好評和教育對象贊譽。學科教學質量列市、縣同類學校前茅,曾在縣級以上優質課教學、基本功競賽中獲得優異成績。學科教學方面在全市有一定知名度。
3.具有所教學科系統堅實的基礎理論知識、較高的專業技能和豐富的教學經驗,教育教學思想先進,在教育教學改革中勇于創新,積極開展教育教學科研。在省級以上公開刊物上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發表或獲獎(省級以上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本學科研究論文3篇以上(至少有1篇發表);積極參加校本教研,主持過(或作為核心成員)市級以上教學科研課題研究并取得明顯成效。
4.具有科學精神和改革創新意識,在推動本地區教育教學改革和學科建設方面成效突出,在素質教育中起示范帶頭作用。近五年來,在縣(市、區)及以上開設過較高水平的公開課、示范課,承擔過市級專題講座或應邀作學術報告并獲得較高評價,有組織、有計劃培養指導青年教師,被培養對象在教學方面取得明顯成績。
5.從教滿10年,具備中級及以上職稱,原則上在市教學能手或縣學科帶頭人中產生,特別優秀者可越級申報。
(三)教學能手
1.積極參與學生管理和思想教育工作,擔任班主任、輔導員等德育工作3年以上,本人或所帶班級獲得校級(不含)以上表彰。
2.完成規定的工作量,教學效果優良,學生和家長滿意度高;有較扎實的專業知識和教學基本功,能勝任所教學科的循環教學,教學成績突出,為本校公認的骨干教師。曾在縣級以上本學科優質課比賽、教學基本功競賽中和指導學生等方面獲得優異成績。
3.積極參加校本教研,能有效解決本校本學科教學中的實際問題,近三年來,在市級以上刊物公開發表過本學科的教學論文,或在市級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本學科教學論文評選中獲獎;參與縣級以上教科研課題研究并按要求完成所承擔的研究任務。
4.在學科教學中積極發揮示范表率作用,積極承擔學校教學改革任務,開設過校級以上公開課、觀摩課并獲好評。
5.具備初級及以上職稱,年齡不超過40周歲。
(四)教壇新秀
1.積極參與學生管理和思想教育工作,擔任班主任、輔導員等德育工作2年以上,本人或所帶班級獲得校級以上表彰,或本人年度考核獲優秀等次。
2.完成規定的工作量,教學效果優良,學生和家長滿意率高。教學基本功扎實,教學過程規范,能運用現代化教學手段,提高教學效率。能勝任一定年級段的循環教學,教學實績在本校名列前茅,參加過校級(不含)以上本學科教學競賽,認真做好指導學生工作。
3.認真鉆研教材,有一定的科研意識和科研能力,積極參加校本教研,教研論文在校級(不含)以上范圍內交流或發表。
4.刻苦鉆研,虛心學習,團結協作,積極參加學校和社會公益活動。
5.具備初級職稱,年齡不超過35周歲。
三、推薦程序
1.成立學校推薦工作領導小組(9月22日)
組 長:張 斌
副組長:吳紅明 祁曉霞 倉定志 李 浩 雷 燕
成 員:秦 嶺 董文歆 蔡緒穩 左海電 張愛民
肖 琦 孫世建 張新高 丁慶軍 葛國興
祁正來 吳淑婷 張 蕾
2.宣傳發動(9月25日)
3.個人申報階段(9月26—28日)
4.材料準備階段(9月30日—10月7日)
5.材料報送學校(10月10日)
6.學校初審(10月12日)
7.推薦人選公示(10月16日—10月21日)
8.民意測評與課堂教學(10月22日—10月26日)
民意測評包括學生測評、家長測評、同行測評,由各校區校長室組織。
課堂教學視頻拍攝、教學評比、教學匯報由集團教育教學協調部負責、各校區教導處、電教組協助完成,其中名教師、學科帶頭人申報對象需提供課堂教學錄像視頻1份(暴風影音播放器須能打開),播放時間為:小學40分鐘,幼兒園25分鐘。教學能手需進行課堂教學評比,并將成績隨評審材料上報。
9.材料報送市教育局(10月30日)
五、推薦辦法
名教師、學科帶頭人的推薦材料分別評審,并依據積分、學科確定推薦人選;教學能手、教壇新秀的推薦材料一起評審,并依據積分、學科確定教學能手推薦人選后,再依據積分確定教壇新秀推薦人選。
名教師小學、幼兒園一起評審,其他獨立評審。
推薦人選申報校區由集團統籌安排。
六、材料要求
第一部分:工作總結和各類證明材料。
1.工作總結:全面、客觀地反映本人五年來(教學能手、教壇新秀為三年來)的思想政治表現、專業理論水平、實際工作能力和工作業績等情況,要求重點突出,條理清楚。一般分四個部分:一是個人簡歷;二是繼續教育情況;三是主要教育教學業績;四是列出近五年(三年)來發表(交流)或獲獎的、代表本人專業最高學術水平的論文題目,要寫清楚何年何月何刊(何地)發表(交流)等。
2.單位推薦意見:主要反映申報者的專業素質和工作業績的綜合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
3.有關證書證明: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職稱證書、聘書及有關獲獎證書、榮譽證書復印件及從事班主任及其他德育工作證明。
第二部分:反映教學水平和實績的材料
1.教學工作量、循環教學及反映教學效果和實績的材料。
2.優質課競賽、教學基本功競賽、技能大賽、創新大賽等獲獎材料。
3.優秀教案、課件獲獎材料;指導學生獲獎材料。
第三部分:反映教科研情況的材料
1.課題研究材料(須提供課題立項、結題及階段性成果等相關材料)。
2.論著(譯著)。
3.論文(發表論文須提供雜志封面、目錄及作品正文原件,獲獎論文須提供獲獎證書復印件和論文內容)。
第四部分:發揮示范作用的材料
1.開設公開課、示范課證明材料和開設講座的證明、講稿。
2.指導教師材料(申報教學能手、教壇新秀人員不需提供)。
七、其他事項
1.參評材料每人一袋,設置詳細的目錄并編好頁碼裝訂成冊。參評材料中提供的復印件,須經市教育局人事處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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