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業單位摸底排查工作的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貿易基礎統計工作,全面排查摸清批發、零售、住宿、餐飲企業個數,根據市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區批發零售業住宿餐飲業單位摸底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確定在全街道范圍開展批發零售業、住宿餐飲業單位摸底排查工作。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重要意義
全面開展限額以上批發零售業、住宿餐飲業單位摸底排查工作、摸清單位底數,是做大做強全區貿易實體經濟的需要,是執行國家統計制度的需要,也是營造公平、公開、公正市場環境的需要。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限額以上批發零售業、住宿餐飲業單位摸底排查工作的重要意義,將其納入重要工作日程,強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確保將符合條件的批發零售業、住宿餐飲業單位全部納入限額以上貿易統計,實現應統盡統。
二、工作任務
通過摸底調查,摸清轄區內主營業務收入(銷售額)全年有望達到或超過限額(批發業2000萬元、零售業500萬元、住宿和餐飲業200萬元)的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戶底數,將符合條件的單位分別按新增和成長型申報程序的要求,于今年十月份或年底納入國家直報名錄庫。
三、工作主體、排查范圍及工作方法
(一)工作主體:各管理區、各村。
(二)排查范圍:轄區內所有批發零售業、住宿餐飲業單位。包括樓宇內批發零售住宿和餐飲業單位及各類會所的摸底排查工作。
(三)工作方法:第一,對轄區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業單位進行地毯式排查,填寫批發、零售、住宿、餐飲業摸底排查匯總表。第二,與區里統一反饋的'單位名錄進行比對,找出漏登單位。第三,對遺漏的單位進行補登。第四,形成全年有望達到或超過限額的單位名錄庫。第五,做好四季度和全年批發零售、住宿餐飲業限額以上單位審報入庫材料的準備工作。
四、時間安排
(一)召開動員會議(20XX年8月16日)。召開動員會,部署批發、零售、住宿、餐飲業單位摸底排查工作。
(二)業務培訓(20XX年8月21-23日)。各單位抽調有文化、能力強的骨干參加摸底排查業務培訓。
(三)摸底排查(20XX年8月24-9月10日)。各管理區、各村、各部門按照方案和培訓要求在轄區內開展摸底排查工作并認真填寫摸底排查表,并定期向街辦領導小組上報工作進度情況。
(四)數據處理、匯總上報階段(20XX年9月10日-13日)。各管理區督促各村于9月10日前將摸底排查情況整理匯總后上報街道領導小組辦公室,9月13日由報街道領導小組辦公室整理匯總后報區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組織領導
成立街道批發零售業住宿餐飲業單位摸底排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摸底排查工作的組織領導、綜合協調和督導考核。各管理區也要落實具體人員負責各村摸底排查工作的組織督導,落實目標任務,明確職責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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