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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廢物處理工作方案

時間:2024-12-30 09:45:03 賽賽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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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廢物處理工作方案范文(精選12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順利進行,就需要我們事先制定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工作重點、實施步驟、政策措施、具體要求等項目。那么方案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醫療廢物處理工作方案范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醫療廢物處理工作方案范文(精選12篇)

  醫療廢物處理工作方案 1

  以防止疾病傳播,保護環境,保障廣大農牧民群眾身體健康為目的,以建立全過程管理機制為保障,堅持“抓源頭,抓處置,抓監督,抓宣傳”為保障,改善全縣生態環境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衛生部《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加強全縣醫療廢物安全管理,提高醫療廢物的管理水平,杜絕醫療廢物隨意丟棄、非法買賣等違法行為,完善醫療廢物長效管理機制,實現醫療廢物的產生、貯存、運輸和處置的全過程跟蹤管理,防止疾病傳播,保護環境和人體健康。

  二、醫療廢物處置的基本要求

  (一)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建立健全醫療廢物管理責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分管后勤工作的領導具體負責。臨床科室、醫院感染管理、總務后勤等相關部門具體管理、分工協作。

  (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轉讓、買賣醫療廢物。醫療衛生機構對使用后的一次性醫療器具和容器易致人損傷的醫療廢物,應當消毒并作毀形處理,處置方式按照本處置方案執行。

  (三)由于我縣各鄉鎮離縣城距離較遠,且所有鄉鎮都不在一條服務線上,醫廢處理公司不愿下鄉到各鄉鎮轉運。故不能集中轉運處置鄉鎮衛生院和個體診所的醫療廢物,必須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和《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要求自行處置,并保證處置無害化,不得污染環境和危害周圍居民的身體健康。

  《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不具備集中處置醫療廢物條件的農村,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按照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自行就地處置其產生的醫療廢物。自行處置醫療廢物的,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使用后的.一次性醫療器具和容易致人損傷的醫療廢物,應當消毒并作毀形處理;

  2.能夠焚燒的,應當及時焚燒;

  3.不能焚燒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四)醫療衛生機構內直接從事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危險廢物工作人員和管理人員必須接受培訓,取得合格證書后方能上崗。

  (五)各醫療單位要規范設置醫療廢物處置暫存間,不得露天存放醫療廢物,建立的醫療廢物暫時貯存設施、設備應當達到以下要求:

  1.要遠離醫療區、食品加工區、人員活動區和生活垃圾存放場所,方便醫療廢物運送人員及運送工具、車輛的出入;

  2.要有嚴密的封閉措施,設專(兼)職人員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員接觸醫療廢物;

  3.要有防鼠、防蚊蠅、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4.要防止滲漏和雨水沖刷;

  5.要易于清潔和消毒;

  6.要避免陽光直射;

  7.要設有明顯的醫療廢物警示標識和“禁止吸煙、飲食”警示標識;

  8.要保障醫療廢物暫時貯存時間不得超過2天。醫療廢物轉交出去后,應當對暫時貯存地點、設施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處理;

  9.在暫時貯存病理性廢物時,具備低溫貯存或者防腐條件。

  三、醫療廢物范圍

  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在醫療、預防、保健以及其他相關活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物;醫療衛生機構收治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生活垃圾,按照醫療廢物進行管理和處置;醫療廢物分類目錄,按照衛生部、國家環保總局制定下發的《醫療廢物分類目錄》(衛醫發〔20xx〕287號)規定執行。

  四、醫療廢物處置任務

  (一)醫療廢物收集與運送

  1.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要設置醫療廢物處置、環境保潔監控專門機構,配備專(兼)職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實行定人、定點、定時操作與管理,確保各項制度、措施落到實處。實行醫療廢物每日登記,登記內容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處置方法、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縣城區醫療單位、診所醫療廢物,交由茂縣垃圾王集中處置,簽訂協議各縣城區醫療衛生機構在與茂縣垃圾王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交接轉運醫療廢物時,均要共同填寫《醫療廢物運送登記卡》,所有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

  2.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按照有關規定,對醫療廢物實施分類管理,專場存放,專人管理,不能與一般醫療廢物和生活垃圾混放、混裝。

  3.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隔離傳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產生的具有傳染性醫療廢物必須由專人管理,按照國家規定嚴格消毒、隔離,按傳染性廢物收集處理。

  4.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應建立醫療廢物的暫時貯存設施設備,不得露天存放醫療廢物;要建立封閉式的垃圾處理場所,保證各項設備運轉正常。醫療廢物暫時貯存時間不得超過2天,且須有危險廢物識別標志并按要求做好申報登記工作。

  5.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生活垃圾處理要做到日產日清,不得積存污物;生活垃圾中不得混雜醫療垃圾;生活垃圾清理后,要做好垃圾堆放地點的清潔與消毒。運載途中不得隨意傾倒、堆放,應當遵守環保和城市環衛部門的規定放置,防止污染環境。

  (二)縣城區內醫療廢物轉運處置單位職責(茂縣垃圾王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茂縣垃圾王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需按照與縣城區內醫療衛生機構簽訂的《醫療廢物收運及處置協議》,按時按點將縣城區內醫療衛生單位所產生的醫療廢物全部規范收運處置;執行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轉運聯單管理制度,每月根據《醫療廢物運送登記卡》五聯單匯總每次交接的醫療廢物數據,形成月度統計報表,按規定將月度統計表和《醫療廢物運送登記卡》聯單每月向縣衛生健康局、阿壩州阿壩生態環境局備案。

  (三)醫療廢物處置方法

  1.傳染性或感染性病人的生活垃圾處置:可用0.5%過氧乙酸或有效氯20xxmgL的含氯消毒劑溶液噴酒,作用30分鐘以上再用雙層黑色垃圾袋裝載,集中放置到暫時貯存場所。

  2.感染性(非銳器)醫療廢物處置:鄉鎮衛生院廢物產生地應當用規定專用垃圾袋盛裝,垃圾袋外備有“焚燒”標志,集中焚化處置。縣城區內醫療廢物由茂縣垃圾王集中收置處理。

  3.一次性使用醫療廢物處置:鄉鎮衛生院此類廢棄物須經初步消毒、毀形處理,再用雙層黃色垃圾袋包扎送焚化處置,也可妥善貯存于防滲透的容器內,待集中回收處置。縣城區內醫療廢物由茂縣垃圾王集中收置處理。

  4.銳器廢物:鄉鎮衛生院要求在廢物產生地配置適合的毀形裝置并立即毀形處理再焚化。縣城區內醫療廢物由茂縣垃圾王集中收置處理。

  5.藥理性和化學性廢物等:鄉鎮衛生院此類廢物可交還原生產單位銷毀,也可焚燒或深埋、縣城區內醫療廢物由茂縣垃圾王集中收置處理。

  (四)醫療衛生機構的污水處理和排放監測

  1.縣人民醫院、藏醫院、若爾蓋博愛醫院。要完善污水處理設施,增強污水處理能力,確保醫療污水不成為環境污染源(20張病床以上門診部、保健站等二級以上醫療機構),現已具備醫療廢水處理能力的要確保醫療廢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外排廢水污染物要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要求;對沒有醫療廢水處理設施或廢水處理效果與處理規模達不到要求的農村醫療衛生單位和個體診所,要積極建設和完善污水處理設施,盡可能實現達標排放,醫療污水必須采取加氯、加過氧乙酸等臨時消毒殺菌措施。

  2.醫療廢水的監督性監測必測項目。PH、余氯、C0D、B0D懸浮物、揮發酚、油類、總磷、汞、砷、糞大腸菌群、細菌總數監督性監測頻次為每半年1次。醫療機構自我監測的項為PH、余氯、COD可按廢水處理的周期確定監測頻次,一般每班次至少1次

  3.有處理能力的加強對污水的處理。為加強對醫院廢水排放的監測工作,醫院廢水排放應按照國家環保總局《醫院排放污水余氯自動監測系統建設技術要求》規定,安裝污水余氯自動監測系統。

  (五)自行處置醫療廢物管理辦法

  茂縣垃圾王公司不能集中轉運處置鄉鎮衛生院按照規定自行在自建焚燒爐處置其產生的醫療廢物。處置前,焚燒、填埋地點必須報經縣環保部門同意方可處置。自行處置醫療廢物時,必須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茂縣垃圾王公司不能集中轉運處置鄉鎮衛生院使用后的一次性醫療器具和容易致人損傷的醫療廢物,必須先用有效氯漫泡液消毒1小時,并毀型后再用專用包裝物或容器封裝;能夠焚燒的應當及時焚燒;對不能焚燒的消毒后進行集中填埋,填埋深度應距離地面1米以上;醫療廢物填埋地點應當距離居民村莊住區500米、水源保護區50米、交通干道及工廠企業等工作場所100米以上。

  (六)醫療廢物轉運處置費用

  茂縣垃圾王公司轉運費和處置費由縣財政支付10萬元,剩余費用由集中轉運單位自行支付。

  五、保障措施

  (一)明確責任,落實任務

  各職能部門要高度重視醫療廢物集中轉運處置工作,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認真執行處置方案,認真履行傳染病防治和環境保護職責。縣衛生健康局負責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活動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對醫療衛生機構從事醫療廢物處置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和工作人員的衛生防護情況定期進行監督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與醫療廢物處置有關的監督管理工作。

  (二)加強監管,規范管理

  若爾蓋生態環境局等部門要加強對醫療廢物全過程跟蹤檢查,取締各類轉讓、買賣廢棄一次性醫療器具的活動,取締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從事醫療危險廢物處置的活動。阿壩州阿壩生態環境局、縣衛生健康綜合執法中隊依法嚴肅查處在醫療危險廢物處置活動中的違法行為和運送過程中丟棄醫療廢物,以及在非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或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的違法行為。

  (三)加強宣傳,提高公眾意識

  一是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引導作用,大力開展醫療廢物識別、防護知識和處置原則的宣傳教育活動,提高人民群眾的自我保護意識,增強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的自覺性。二是加大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的曝光力度,動員全社會參與,震懾醫療廢物管理中的違法違規行為。三是加強社會監督,鼓勵廣大群眾舉報、投訴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的違規行為,形成自覺遵守、人人監督的良好氛圍。

  醫療廢物處理工作方案 2

  為了加強醫療廢物的安全管理,有效預防和控制診所內感染,確保醫療安全,防止因醫療廢物導致傳染病傳播和環境污染事故發生,保障人體健康。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以及《醫院消毒技術規范》,特制定本診所醫療廢物處理方案

  一、建立醫療廢物管理組織,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成立了醫療廢物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專職人:xxx

  負責醫療廢物的處理工作。日常醫療廢物回收處理的檢查監督,進行醫療廢物回收。

  二、加強醫療廢物回收處理貯存設施的配備和保障

  配備收集醫療廢物和生活垃圾帶蓋暫存箱,并有相適應的廢物回收袋,醫療廢物裝黃色垃圾袋,生活垃圾裝黑色袋。并標有明顯的醫療廢物警示標識,回收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設施,并進行了防護培訓。

  三、對醫療廢物進行分類分袋收集處理

  3.1感染性醫療廢物

  ①一次性輸液器、注射器使用后把針頭分離放置于損傷性廢物內;

  ②使用后的棉簽、棉球、紗布及其他各種敷料,使用后的其他一次性醫療用品、器械等;

  ③各種廢棄的血標本;

  3.2損傷性廢物

  使用后的針頭、頭皮針、玻璃安瓿等收集在特制的銳器盒內。

  3.3藥物性廢物

  過期、變質被污染的廢棄的藥品及廢棄的疫苗等。

  四、回收及焚燒管理

  4.1在回收醫療廢物時做好個人防護是極為重要的,必須穿工作服、戴帽子、口子罩、橡膠手套,在回收傳染性廢物時,戴雙層手套、防護鏡,防護用品用后不能存放在生活區,要及時消毒清洗。收集時,防止刺傷、擦傷,保證安全。

  4.2醫療廢物的焚燒。做到日產、日清、日焚,時間最長不超過48小時。同時做好登記。

  醫療廢物處理工作方案 3

  醫療機構廢棄物管理是醫療機構管理和公共衛生管理的重要方面,也是全社會開展垃圾分類和處理的重要內容。為加強醫療機構廢棄物綜合治理,實現廢棄物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針對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借鑒國際經驗,特制定本方案。

  一、做好醫療機構內部廢棄物分類和管理

  (一)加強源頭管理。醫療機構廢棄物分為醫療廢物、生活垃圾和輸液瓶(袋)。通過規范分類和清晰流程,各醫療機構內形成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貯存、分類交接、分類轉運的廢棄物管理系統。充分利用電子標簽、二維碼等信息化技術手段,對藥品和醫用耗材購入、使用和處置等環節進行精細化全程跟蹤管理,鼓勵醫療機構使用具有追溯功能的醫療用品、具有計數功能的可復用容器,確保醫療機構廢棄物應分盡分和可追溯。(國家衛生健康委牽頭,生態環境部參與)

  (二)夯實各方責任。醫療機構法定代表人是醫療機構廢棄物分類和管理的`第一責任人,產生廢棄物的具體科室和操作人員是直接責任人。鼓勵由牽頭醫療機構負責指導實行一體化管理的醫聯體內醫療機構廢棄物分類和管理。實行后勤服務社會化的醫療機構要落實主體責任,加強對提供后勤服務組織的培訓、指導和管理。適時將廢棄物處置情況納入公立醫療機構績效考核。(國家衛生健康委負責)

  二、做好醫療廢物處置

  (一)加強集中處置設施建設。各省份全面摸查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情況,要在20xx年底前實現每個地級以上城市至少建成1個符合運行要求的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到20xx年6月底前,綜合考慮地理位置分布、服務人口等因素設置區域性收集、中轉或處置醫療廢物設施,實現每個縣(市)都建成醫療廢物收集轉運處置體系。鼓勵發展醫療廢物移動處置設施和預處理設施,為偏遠基層提供就地處置服務。通過引進新技術、更新設備設施等措施,優化處置方式,補齊短板,大幅度提升現有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的處置能力,對各類醫療廢物進行規范處置。探索建立醫療廢物跨區域集中處置的協作機制和利益補償機制。(省級人民政府負責)

  (二)進一步明確處置要求。醫療機構按照《醫療廢物分類目錄》等要求制定具體的分類收集清單。嚴格落實危險廢物申報登記和管理計劃備案要求,依法向生態環境部門申報醫療廢物的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和處置等情況。嚴禁混合醫療廢物、生活垃圾和輸液瓶(袋),嚴禁混放各類醫療廢物。規范醫療廢物貯存場所(設施)管理,不得露天存放。及時告知并將醫療廢物交由持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集中處置單位,執行轉移聯單并做好交接登記,資料保存不少于3年。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要配備數量充足的收集、轉運周轉設施和具備相關資質的車輛,至少每2天到醫療機構收集、轉運一次醫療廢物。要按照《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技術規范(試行)》轉運處置醫療廢物,防止丟失、泄漏,探索醫療廢物收集、貯存、交接、運輸、處置全過程智能化管理。對于不具備上門收取條件的農村地區,當地政府可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由第三方機構收集基層醫療機構的醫療廢物,并在規定時間內交由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確不具備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條件的地區,醫療機構應當使用符合條件的設施自行處置。(國家衛生健康委、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做好生活垃圾管理

  醫療機構要嚴格落實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有關政策,將非傳染病患者或家屬在就診過程中產生的生活垃圾,以及醫療機構職工非醫療活動產生的生活垃圾,與醫療活動中產生的醫療廢物、輸液瓶(袋)等區別管理。做好醫療機構生活垃圾的接收、運輸和處理工作。(國家衛生健康委、住房城鄉建設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做好輸液瓶(袋)回收利用

  按照“閉環管理、定點定向、全程追溯”的原則,明確醫療機構處理以及企業回收和利用的工作流程、技術規范和要求,用好用足現有標準,必要時做好標準制修訂工作。明確醫療機構、回收企業、利用企業的責任和有關部門的'監管職責。在產生環節,醫療機構要按照標準做好輸液瓶(袋)的收集,并集中移交回收企業。國家衛生健康委要指導地方加強日常監管。在回收和利用環節,由地方出臺政策措施,確保轄區內分別至少有1家回收和利用企業或1家回收利用一體化企業,確保轄區內醫療機構輸液瓶(袋)回收和利用全覆蓋。充分利用第三方等平臺,鼓勵回收和利用企業一體化運作,連鎖化、集團化、規模化經營。回收利用的輸液瓶(袋)不得用于原用途,不得用于制造餐飲容器以及玩具等兒童用品,不得危害人體健康。商務部要指導地方做好回收企業確定工作。工業和信息化部要指導廢塑料綜合利用行業組織完善處理工藝,引導行業規范健康發展,培育跨區域骨干企業。(國家衛生健康委、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市場監管總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開展醫療機構廢棄物專項整治

  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為期半年的醫療機構廢棄物專項整治行動,重點整治醫療機構不規范分類和存貯、不規范登記和交接廢棄物、虛報瞞報醫療廢物產生量、非法倒賣醫療廢物,醫療機構外醫療廢物處置脫離閉環管理、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以及有關企業違法違規回收和利用醫療機構廢棄物等行為。國家衛生健康委、生態環境部會同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部門職責分工。市場監管總局、公安部加強與國家衛生健康委、生態環境部的溝通聯系,強化信息共享,依法履行職責。各相關部門在執法檢查和日常管理中發現有涉嫌犯罪行為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并積極為公安機關辦案提供必要支持。公開曝光違法醫療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國家衛生健康委、生態環境部牽頭,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市場監管總局、公安部參與,20xx年底前完成集中整治)

  六、落實各項保障措施

  (一)完善信息交流和工作協同機制。建立醫療廢物信息化管理平臺,覆蓋醫療機構、醫療廢物集中貯存點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實現信息互通共享。衛生健康部門要及時向生態環境部門通報醫療機構醫療廢物產生、轉移或自行處置情況。生態環境部門要及時向衛生健康部門通報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行政審批情況,面向社會公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名單、處置種類和聯系方式等。住房城鄉建設(環衛)部門要及時提供生活垃圾專業處置單位名單及聯系方式。商務、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要共享有能力回收和利用輸液瓶(袋)等可回收物的企業名單、處置種類和聯系方式,并及時向衛生健康部門通報和定期向社會公布。醫療機構要促進與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回收企業相關信息的共享聯動,促進醫療機構產生的各類廢棄物得到及時處置。建立健全醫療機構廢棄物監督執法結果定期通報、監管資源信息共享、聯合監督執法機制,相關部門既要履行職責,也要積極溝通,全面提升醫療機構廢棄物的規范管理水平。(國家衛生健康委、生態環境部牽頭,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市場監管總局、公安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參與)

  (二)落實醫療機構廢棄物處置政策。綜合考慮區域內醫療機構總量和結構、醫療廢物實際產生量及處理成本等因素,鼓勵采取按床位和按重量相結合的計費方式,合理核定醫療廢物處置收費標準,促進醫療廢物減量化。將醫療機構輸液瓶(袋)回收和利用所得列入合規收入項目。符合條件的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和輸液瓶(袋)回收、利用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環境保護稅等相關稅收優惠政策。醫療機構按照規定支付的醫療廢物處置費用作為醫療成本,在調整醫療服務價格時予以合理補償。(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家醫保局、國家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做好宣傳引導

  統籌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和無廢城市宣傳工作,充分發揮中央主要媒體、各領域專業媒體和新媒體作用,開展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輸液瓶(袋)回收和利用企業向公眾開放等形式多樣的活動,大力宣傳醫療機構廢棄物科學分類、規范處理的意義和有關知識,引導行業、機構和公眾增強對醫療機構廢棄物處置的正確認知,重點引導其對輸液瓶(袋)回收利用的價值、安全性有更加科學、客觀和充分的認識。制修訂相關標準規范時,要公開聽取各方面意見,既廣泛凝聚社會共識,也做好知識普及。加大對涉醫療機構廢棄物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形成對不法分子和機構的強力震懾,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國家衛生健康委、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按職責分工負責,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公安部參與)

  八、開展總結評估

  相關牽頭部門要于20xx年底前組織對各牽頭工作進行階段性評估,20xx年底前完成全面評估,對任務未完成、職責不履行的地方和有關部門進行通報,存在嚴重問題的,按程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根據評估情況,適時啟動《醫療廢物管理條例》修訂工作。(國家衛生健康委、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司法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醫療廢物處理工作方案 4

  一、工作目標

  全面摸清本轄區內醫療衛生單位底數和醫療廢物產生情況,加強醫療廢物源頭管理,提高醫療廢物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醫療廢物收集體系,完善醫療廢物長效管理機制,實現醫療廢物的收集、貯存、轉運和處置的全過程規范管理,防止疾病傳播和環境污染。

  二、工作內容

  (一)建設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收集體系

  為解決基層醫療機構(19張及以下病床)布局分散、產廢收集困難的問題,加快建設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收集體系建設,科學合理設置基層醫療機構醫療廢物收集(貯存)場所。以五個鄉鎮衛生院、疾控中心現有醫療廢物貯存場所為依托,負責收集和暫存轄區范圍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村衛生室、診所、門診部等)的醫療廢物;周轉站(點)建設應符合《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要求,高標準建設,規范管理。確保實現轄區城鄉所有醫療廢物收集全覆蓋。

  (二)完善全縣醫療廢物收集處置體系

  實現縣、鄉、村三級醫療機構醫療廢物集中收集、處置全覆蓋。縣級醫療機構應設立各自醫廢暫存點,基層診所、衛生室等產生的醫廢由管轄鄉鎮衛生院、疾控中心設立的暫存點負責收集、貯存。全縣范圍內產生的醫廢必須由取得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簽訂合同,進行統一收集處置。

  (三)加強基層醫療機構醫療廢物收集貯存的管理

  1.分類收集要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按照下列要求,及時分類收集醫療廢物:配置符合《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的標準和警示標識的規定》要求的醫療廢物貯存箱或周轉箱;按照醫療廢物的類別對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分類予以收集,裝入貯存箱或周轉箱內;損傷性醫療廢物不得混入感染性廢物,針頭等銳器損傷性醫療廢物應全部剪除并納入利器盒;確保醫療廢物包裝物和容器無破損、滲漏和其他缺陷;對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醫療廢物進行消毒處理后使用雙層專用包裝袋盛裝醫療廢物,采用鵝頸結式封口,分層封扎,確保封口嚴密;醫療廢物貯存箱或周轉箱外表面,必須有警示標識并有中文標簽,中文標簽須標明醫療衛生機構、產生日期和醫療廢物類別及其他需要特別說明的事項等內容。

  2.移交運送的管理。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到鄉鎮衛生院、疾控中心暫存點之間的運輸問題,采取因地制宜、選取多種方式進行管理,包括:采用小型專用收集車上門收集;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移交;委托第三方機構收集和轉運。收集、送交、轉運時間不超過48小時。小型專用車輛應具備防雨、防曬、防遺灑等措施,并設置明顯的醫療廢物警示標識和定期消毒,此類車輛僅限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醫療廢物暫存點之間的醫療廢物轉運,不得用于暫存點與醫療廢物處置單位之間的運輸。

  3.暫時貯存場所管理。各醫廢暫存點要按照《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建設完善醫療廢物貯存場所,懸掛(張貼)醫療廢物管理制度、分類收集的示意圖或者文字說明;配置符合要求的醫療廢物貯存容器和設施,張貼專用標識,設置警示標志,配置能儲存一個月數據的電子秤,消毒設施等。明確專人管理,對本單位產生和其他基層醫療機構送交的醫療廢物,分類收集盛裝貯存容器,并分別做好醫療廢物收集和轉運登記記錄;醫療廢物移交后立即對貯存地點、貯存容器和設施進行消毒和清潔;病理性醫療廢物應當在低溫或者防腐條件下暫時貯存;醫療廢物暫時貯存時間不得超過48小時;不得露天存放醫療廢物。

  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在收集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過程中雙方必須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制度,填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醫療廢物專用),標明種類、重量、數量、交接時間、地點及經辦人等,各種登記資料保存期限為3年。

  4.醫療廢物運輸的管理。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在接收醫療廢物時,應當檢查集中處置的醫療廢物的包裝物、容器和標識是否符合規定要求并盛裝于周轉箱內,但不得打開包裝取出醫療廢物;對不符合包裝和標識要求或者未盛裝于周轉箱內的醫療廢物,應當要求醫療衛生機構重新包裝、標識并盛裝于周轉箱內;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按照相關規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使包裝、標識和盛裝達到規定要求。

  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因集中處置的醫療廢物的包裝、標識和盛裝發生爭議時,應當首先采取有效措施保證醫療廢物的`安全,并及時報告XX縣衛生健康局和XX市生態環境局XX縣分局作出處理決定。

  三、工作要求

  (一)建全長效機制。

  XX縣衛生健康局、XX市生態環境局XX縣分局要高度重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掌握轄區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的實際情況,著力解決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分類收集、轉運和處置困難的問題,逐步建立符合我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際的醫療廢物處置工作長效機制,因地制宜推進農村、鄉鎮和偏遠地區醫療廢物安全處置。同時,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人員培訓,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能力。

  (二)建立工作機制。

  建立政府主導、部門分工負責的工作機制,加強醫療廢物收集、處置工作的組織和協調。適時召開多部門聯席工作會議,加大宣傳和執法力度,有針對性、有重點地開展醫療廢物專項或聯合監督檢查,發現涉及醫療廢物收集、貯存、運輸和處置等安全隱患的,及時通報,依法查處,需移送公安部門的要及時移送。

  醫療廢物處理工作方案 5

  一、前言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我院的相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二、目的

  確保一旦發生醫療廢物意外事故時,及時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將意外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圍內,防止意外事故對人體傷害或環境污染擴大,盡最大努力減輕其危害程度。

  三、預案啟動條件

  凡在我院范圍內發生醫療廢物意外事故,即啟動本預案。

  四、醫療廢物意外事故是指:

  醫療廢物未按《醫院醫療廢物管理辦法》要求處理而發生的流失、泄漏、擴散和人體傷害。

  五、對策與措施

  (一)組織領導,部門配合

  當發生醫療廢物意外事故時,事故發生科室應及時報告科室領導及醫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辦公室,辦公室及時報告院領導,由院領導統一部署應急處理工作,協調臨床科室、醫教科、控感辦、后勤總務科、保衛科等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與分工,做好各項應急處理工作。醫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辦公室負責具體實施以及應急措施的落實情況和處置效果評價,各部門應服從命令,積極配合。

  (二)報告

  事故發生科室應于第一時間報告醫院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辦公室及控感辦,并及時報告院領導,由院方按照衛生部《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第七條和第八條要求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意外事故情況和調查處理結果。

  (三)收治暴露人員

  當有人暴露于泄漏或擴散的醫療廢物時,及時采取隔離措施,將病人收治于相關業務科室,接受科室應積極治療、控制病情。

  (四)各部門職責

  當發生意外事故時,事故發生科室應于第一事件按程序進行報告,并爭取時間積極采取相應的'消毒隔離措施處理事故現場,控制事故擴大化。總務后勤務負責提供人力物力和醫療廢物技術支持,處理事故現場,配合事故發生科室追回流失的醫療廢物;控感辦負責提供現場消毒隔離及個人防護技術支持;感染科、皮膚科等臨床科室應做好急救準備;其他部門和科室應服從醫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辦公室的指揮調度。

  (五)消毒隔離防護要求

  發生醫療廢物泄漏、擴散時,根據醫療廢物性質及時對被污染的環境進行空氣、物品和人員隔離,對隔離區域進行空氣、物品及物品表面消毒;發生人體污染時應及時進行清洗和消毒后在考慮收住相關業務科室;在應急處理現場時,各類人員應采取呼吸道、血液和皮膚粘膜的保護措施。

  (六)宣傳教育

  發生意外事故時,在有效范圍內進行正面的應對防治知識宣傳教育,穩定公眾情緒,保障正常的醫療秩序。

  六、痕跡管理

  各參與意外事故處置的部門科室,應對其所履行職責和工作進行認真記

  各醫療科室對醫療廢物應嚴格安全管理,一旦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時,應當按照以下要求及時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1、確定流失、泄漏、擴散的醫療廢物的類別、數量、發生時間、影響范圍及嚴重程度;

  2、醫療廢物管理小組應組織有關科室人員盡快按照應急方案,對發生醫療廢物泄漏、擴散的現場進行處理;

  3、對被醫療廢物污染的區域進行處理時,應盡可能減少對病人、醫務人員、其它現場人員及環境的影響;

  4、采取適當的安全處置措施,對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區域、物品進行消毒或者其他無害化處置,必要時封瑣污染區域,以防擴大污染;

  5、對感染性醫療廢物污染區域進行消毒時,消毒工作從污染最輕區域向污染最嚴重區域進行,對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過的工具也應當進行消毒;

  6、參加處理的工作人員應當做好衛生安全防護后進行工作。

  7、處理工作結束后,醫務科和有關科室應當對事件的起因進行調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預防類似事件發生。

  醫療廢物處理工作方案 6

  一、工作目標

  加強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及污水處理規范化管理,防止醫療廢物流失、泄露、擴散,以及醫療廢水污染防治設施運轉不正常和不合理排放等意外事故發生,有效地預防和控制醫療廢物及廢水對環境和人體健康產生危害。

  二、組織領導

  為強化衛生計生系統環境網格化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市衛計委網格化環境監管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名單附后)。

  三、網格劃分及職責

  將全市33家醫療衛生機構,按地域分為33個網格,建立并完善三級醫療廢物及廢水監督管理網格。一級網格:市衛計委醫療廢物及廢水網格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二級網格:市衛計委有關科室;三級網格:全市33家醫療衛生機構。

  (一)一級環境監管網格

  市衛計委醫療廢物及廢水監管網格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醫療廢物及廢水監督管理網格化工作的指導、培訓和稽查;制定并實施有利于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及污水處理規范化管理的政策、措施;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和環境綜合整治;當醫療廢物及醫療污水意外事件發生,環境受到嚴重污染時,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減輕危害;處理環境污染事故,建立健全醫療廢物及廢水應急機制,提高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對保護和改善環境有顯著成績的醫療衛生機構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二)二級環境監管網格

  衛計委基婦科、疾控科、監督科、醫政科按照職責分工,協調配合、各負其責,制定醫療廢物及廢水監管網格管理工作方案,負責指導各醫療衛生機構三級醫療廢物及廢水監管網格的建立和運行,負責全市各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廢物及醫療廢水處置的'監督檢查,認真調查處理上級網格交辦的醫療廢物及廢水環境污染案件,全面履行本級網格監管職責,及時填報網格化環保監管相關信息。

  (三)三級環境監管網格

  33家醫療衛生機構要按照環境保護分級管理的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醫療廢物及廢水監管網絡工作方案。12個鎮衛生院和4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加強對轄區內的村衛生室、社區服務站、個體診所醫療廢物及醫療廢水的處置進行日常監督管理,督促其規范處置醫療廢物及醫療廢水,排查環境事故隱患,制止環境保護違法行為。

  四、有關要求

  (一)建立、健全醫療廢物管理責任制。醫療衛生機構要建立、健全醫療廢物管理責任制,明確崗位職責,確保責任到人、工作到位。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建立和完善醫療廢物管理后勤部門負責制,臨床科室、后勤科等相關部門具體管理、分工協作。醫療衛生機構各科室主任、護士長為科室的第一責任人。單位感染管理科負責督導檢查。

  (二)明確醫療廢物處置專職管理部門。醫療衛生機構要明確醫療廢物處置專職管理部門,配備專(兼)職人員,具體負責醫療廢物的檢查、評估、監管及規范管理工作。

  (三)完善醫療廢物處置相關管理制度。醫療衛生機構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醫療廢物管理相關的規章制度、工作方案、工作流程、工作職責及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露、擴散和意外事故的應急方案。

  (四)明確醫療廢物處置工作流程。醫療衛生機構要明確醫療廢物處置工作流程,按有關規定要嚴格執行醫療廢物的分類、收集、暫存、運送和處置,采取集中回收制度,統一交給醫療廢物集中處置中心集中處置。對沒有實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的醫療衛生機構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焚燒、深埋等措施處置。

  (五)建立醫療廢物處置工作臺賬。醫療衛生機構要建立健全醫療廢物管理臺賬,將醫療廢物的分類、收集、包裝、暫存情況納入單位日常管理。

  (六)完善醫療廢物處置監管措施。醫療衛生機構感染管理科制定關于醫療廢物處置工作具體監管措施,具體負責醫療廢物處置的督導、檢查、規范管理工作,防止醫療廢物不良事件的發生。

  醫療廢物處理工作方案 7

  為進一步落實國家衛生健康委等十部委《關于印發醫療機構廢棄物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衛醫發〔20xx〕3號),按照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阜陽市協調聯絡組要求,我委決定在全市開展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棄物專項整治工作,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進一步提高醫療衛生機構內部廢棄物的規范化管理水平,完善長效管理機制,實現廢棄物的分類收集、轉運、貯存、交接等過程痕跡管理,防止疾病傳播,保護環境和人體健康。

  本方案中的醫療廢棄物指醫療廢物、輸液瓶(袋)。

  二、檢查對象

  全市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

  三、夯實各方責任

  醫療衛生機構承擔醫療廢棄物疾病防治和環境污染防治主體責任,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是廢棄物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棄物內部處置流程所涉及部門(廢棄物產生科室、醫務科、護理部、總務科等)的負責人是廢棄物管理的`部門負責人。

  醫療衛生機構負責廢棄物分類、收集、轉運、暫存、交接等工作的醫務人員及專(兼)職工作人員是直接責任人。

  二級以上醫療機構應當指定醫療廢棄物管理監控部門,承擔本單位廢棄物的監控職責;其他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指定專(兼)職人員承擔監控職責。

  四、加強源頭管理

  醫療衛生機構要規范分類,明確流程,形成院內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貯存、分類交接、分類轉運的管理體系。利用電子標簽、二維碼、視頻等信息化技術手段,全程跟蹤醫療廢棄物的產生、交接、暫存、處置等過程。

  按照“閉環管理、定點定向、全程追溯”的原則,醫療衛生機構要明確處理輸液瓶(袋)的工作流程,嚴格按照材質分類收集、存放,集中后移交有資質的回收企業,并做好交接登記工作。

  五、創新監管模式

  推動阜陽市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棄物智慧監管平臺建設,利用電子標簽、二維碼、視頻等信息化技術手段,對廢棄物的種類、產生地點、產生量、交接人員、交接時間、流向、貯存、處置等實時監管,實現醫療廢棄物院內全程閉環監管,提升對醫療廢棄物處置監管的水平和效能,有效防止醫療廢棄物流失。

  六、時間安排

  此次專項整治時間為20xx年4月30日至20xx年11月30日,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自查階段(20xx年4月30日至5月31日)

  全市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安徽省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實施細則》及國家、省、市文件要求,對院內醫療廢棄物處置情況進行全面自查自糾,列出問題清單,責任到人,限期整改。

  醫療衛生機構依法依規做好與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輸液瓶(袋)回收企業廢棄物交接工作;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輸液瓶(袋)回收企業將交接過程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反饋至醫療衛生機構監控部門(人員)和轄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相關人員及時處置改正違法違規行為,避免造成人體健康損害和環境污染。

  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督促醫療衛生機構自查自糾,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處理。

  (二)監督檢查階段(20xx年6月1日至9月30日)

  市衛生健康綜合執法支隊負責市直醫療衛生機構、各縣市區人民醫院、安徽醫科大學附屬阜陽醫院、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輸液瓶(袋)回收企業監督檢查,各縣市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負責轄區內其他醫療衛生機構的監督檢查。

  (三)督查階段(20xx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市衛生健康委組織人員對各地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主要查看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工作部署情況、信息化監管情況、發現問題清單、督促整改情況、處罰情況、約談醫療衛生機構人員情況、下一步工作計劃等,同時現場查看醫療衛生機構廢棄物處置情況(附件)。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各有關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結合當前中央環保督察、省環保督察,充分認識此次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專項整治工作列入當前重點工作來抓,加強組織領導,制訂工作方案,明確工作職責,周密部署安排,不斷提升醫療廢棄物管理水平。

  (二)加大執法力度,查處違法行為

  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認真落實責任,履行職責,把醫療廢棄物管理工作納入醫療衛生機構日常監管的重要內容,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立案查處并責令改正。對拒不整改、敷衍整改、整改不及時、不徹底的單位,要約談相關責任人。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門追究相關責任人刑事責任。

  (三)認真分析匯總,按時報送資料

  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結合當地實際,于20xx年5月15日前將專項整治具體工作方案報市衛生健康委,同時報送前期省環保督察反饋鄉鎮衛生院醫療廢物暫存間不規范、醫療廢物未分類存放的整改情況(20xx年以來檢查情況、處罰情況、整改落實情況、仍存在問題的情況、下一步工作計劃等)。

  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定期分析匯總轄區內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以問題為導向,責任到人,限時銷號,于20xx年10月31日前將轄區內開展專項整治的具體做法、整治成效、整治中發現的問題以及有關工作建議等形成書面總結報送至市衛生健康委。

  市衛生健康委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通報,并把通報結果納入20xx年度衛生健康工作年終考核。

  醫療廢物處理工作方案 8

  為進一步規范我區醫療廢物管理,防止醫療廢物流失、泄露、擴散,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健康權益,確保醫療廢物處置工作達到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復核要求,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決定在今年上半年專項整治的基礎上,繼續在全區范圍內開展一輪醫療廢物管理專項檢查,具體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進一步加強醫療廢物源頭管理,完善醫療廢物長效管理機制,提高醫療廢物的管理水平,實現醫療廢物的收集、運送、貯存、處置全程跟蹤管理,進一步提高醫療廢物規范化管理水平。

  二、檢查范圍和內容

  (一)檢查范圍

  全區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

  (二)主要內容

  醫療廢物管理組織、制度、專人負責、應急方案的建立和落實情況;從事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工作人員的職業衛生安全防護和培訓情況;醫療廢物分類收集、轉運、登記的`情況;醫療廢物暫存地的情況;醫療廢物處置情況;醫療廢水處理設施及運轉、消毒排放記錄等。

  三、任務分工

  區衛生局醫政科聯合區衛生監督所對轄區內疾控中心、血站、醫院進行拉網式檢查;各鎮衛生所對轄區內個體診所、廠校醫務室、社區衛生服務站進行拉網式檢查。

  四、時間安排

  1、20xx年11月18日前,各鎮衛生所完成對轄區個體診所、廠校醫務室、社區衛生服務站的檢查;

  2、區衛生監督所會同局醫政科于20xx年11月12日—18日對轄區內疾控中心、血站、醫院進行全面檢查,檢查結束后抽查部分個體診所、廠校醫務室、社區衛生服務站;

  3、區衛生監督所各職能科室、各鎮衛生所將檢查表于20xx年11月20日前交區衛生監督所衛生監督三科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醫療廢物的管理和安全處置直接關系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社會安全。區衛生監督所、各鎮衛生所要認真組織實施此次專項整治行動,責任落實到崗到人,切實做好檢查記錄,并對存在問題提出針對性整改意見,本次檢查將進行結果通報。

  (二)落實責任,嚴格執法

  各醫療衛生機構必須落實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制度,確保醫療廢物處置、醫院廢水處理工作的管理。醫務、護理、后勤、感控、臨床等職能部門及醫務人員切實履行相應職責,查缺補漏,不留死角。區衛生監督所、各鎮衛生所對檢查發現的不嚴格執行分類收集規定、不認真落實集中暫存設施管理制度、不規范處置醫療廢物、不正常使用廢水處理設施等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立案查處。尤其是將醫療廢物混入生活垃圾,倒賣醫療廢物,醫療廢水不處理直接排放的違法行為要從嚴從重處罰。

  (三)加強督查,迅速整改

  區衛生監督所、各鎮衛生所要結合檢查督促各醫療機構依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要求,積極落實專人負責對存在問題整改,并組織對重點單位進行整改情況回頭看,確保11月底前全面做好環境模范城市迎查準備工作。

  醫療廢物處理工作方案 9

  一、指導思想

  以防止疾病傳播、減少環境污染、保障人體健康和環境安全為目的,以醫療廢物集中處置為重點,進一步健全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夯實工作措施,強化監督檢查,加強全市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工作,逐步實現全市醫療廢物統一規范化管理,集中無害化處理,杜絕醫療廢物違法違規亂倒、亂埋及醫源性的二次污染,實現我市醫療廢物的安全貯存和集中處置,有效保障人民身體健康和環境安全,為建設循環發展、富民強市的新做出積極貢獻。

  二、目標任務

  按照分階段、有步驟、保重點的原則,自x年7月起至12月底前,從中心城區開始,逐步過渡到十縣區縣級醫療衛生機構、計生服務機構等所產生的醫療廢物全部實行無害化集中處置。具體時間為:

  1、20xx年7月至9月,中心城區及周邊鎮辦所有醫療衛生機構、血站、單采血漿站、計生服務機構產生的醫療廢物實行集中統一處置;

  2、20xx年11月底前,十縣區縣城內所有醫療衛生機構、計劃生育服務機構所產生的醫療廢物進行集中處置;

  3、20xx年12月底前,根據市醫療廢物處置中心運轉處置能力,逐步實現全市有條件的鄉鎮衛生院產生的醫療廢物實行集中處置。

  三、集中處置范圍和醫療廢物名錄

  (一)集中處置范圍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血站、單采血漿站、計劃生育服務機構及其它產生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醫療廢物分類目錄》中的醫療廢物產生單位(以下稱“產生單位”),均應參加集中處置。

  (二)醫療廢物名錄

  醫療廢物是指醫療衛生機構在醫療、預防、保健以及其他相關活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物。納入全市集中處置的醫療廢物名錄主要有:

  1、感染性廢物(指攜帶病原微生物具有引發感染性疾病傳播危險的廢物),包括被病人血液、體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隔離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生活垃圾,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各種廢棄的醫學標本,廢棄的血清、血液,使用后的一次性醫療用品、醫療器械視為感染性廢物;

  2、損傷性廢物(指能夠扎傷或者割傷人體的廢棄的醫用銳器),包括醫用針頭、縫合針,各類醫用銳器,載玻片、玻璃試管、玻璃安瓿等;

  3、藥物性廢物(指過期、淘汰、變質或者污染的廢棄的藥品),包括廢棄的一般性藥品,廢棄的細胞毒性藥物和遺傳毒性藥物,廢棄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4、病理性廢物(指診療過程中產生的人體廢棄物和醫學實驗動物尸體等),包括手術及其他診療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的人體組織、器官等,醫學實驗動物的組織、尸體,病理切片后廢棄的.人體組織、病理臘塊等;

  5、化學性廢物(指具有毒性、腐蝕性、易燃易爆性的廢棄的化學物品),包括醫學影像室、實驗室廢棄的化學試劑,廢棄的過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學消毒劑,廢棄的汞血壓計、汞溫度計。

  四、集中處置的原則及要求

  (一)醫療廢物產生單位應遵循的原則及要求

  1、各產生單位應當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及其相關規定,對醫療廢物實施嚴格的分類管理,建立醫療廢物暫時中轉貯存設施、設備,并按規范進行收集、貯存管理。

  2、各產生單位應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及時將本單位產生的醫療廢物交由處置中心處理,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通過非正常渠道買賣、回收醫療廢物;禁止在非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或者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

  3、各產生單位和處置中心應當簽訂醫療廢物處置協議或合同,明確雙方在醫療廢物收集、貯存、運輸、處置、費用承擔等方面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并報當地環保、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4、產生單位應當對醫療廢物進行分類登記,登記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保存5年。

  5、不具備集中處置醫療廢物條件的農村地區,產生單位應當按照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自行就地規范處置其產生的醫療廢物。

  (二)市醫療廢物處置中心工作職責及要求

  1、市醫療廢物處置中心屬社會公益性事業單位,不以營利為目的,負責全市醫療廢物的統一集中處置工作。

  2、處置中心的工藝流程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環境保護、衛生標準和規范要求,持有環境保護主管部門頒發的經營許可證以及經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檢查合格后方可運營。內部管理制度健全,崗位職責明確,管理規范,運轉高效。

  3、醫療廢物處置中心目前只負責感染、損傷、藥物性三類醫療廢物的集中處置,要加大病理性廢物和化學性廢物處置項目建設力度,完善設備,盡早實現全市集中統一處置。

  4、處置中心應掌握全市醫療廢物產生單位基本情況,根據醫療廢物產生量配備足夠數量的運送專用車輛,制定科學的運輸方法,保證運輸工作需要。醫療廢物專用車輛應當達到防滲漏、防遺撒以及其他環境保護和衛生要求,有明顯標識。

  5、處置中心應制定科學、規范、合理的應急處置措施和應急預案,在設備停運或檢修期間,必須保證醫療廢物的收集、運輸、貯存的安全,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6、產生單位交由處置的醫療廢物采用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產生單位和處置中心交接醫療廢物時應填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專用)由處置中心醫療廢物轉運人員和產生單位醫療廢物管理人員交接時共同填寫,產生單位和處置單位分別保存,保存時間為5年。

  7、處置中心應當至少每2天到醫療廢物產生單位收集、運送一次醫療廢物。當醫療廢物運至處置中心時,處置中心接收人員確認《危險廢物轉移聯單》上填寫的醫療廢物數量真實、準確后簽收。

  8、醫療廢物運送專用車每次運送完畢,應在處置中心內及時清洗消毒,保持車輛整潔。禁止在社會車輛清洗場所清洗醫療廢物運送車輛。

  9、處置中心應當填報醫療廢物處置月報表,每月報市環保、衛生主管部門備案。

  五、收費標準

  醫療廢物處置收費標準嚴格按照市物價局、環保局、衛生局關于醫療廢物處置費收費標準執行。

  六、工作措施

  1、加強領導。實現醫療廢物無害化集中處理,是防止疾病傳播,減少環境污染,保護群眾身體健康的重要舉措,是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園林城市的重要內容,是改善投資環境,實現循環可持續性發展的重要保障,各縣區人民政府和各級衛生、環保等部門要高度重視,按照市上統一安排和工作方案要求,迅速部署,健全機制,落實責任,抓好落實,確保全市醫療廢物統一集中處置工作順利實施。

  2、密切配合。各級衛生、計生、環保等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轄區醫療機構產生的醫療廢物分類收集、消毒、貯存以及集中處置工作中的傳染病、環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物價部門負責對醫療廢物處置收費標準的監督檢查;公安、交通、藥品監督、工商、農業等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共同做好醫療廢物的監督管理工作。

  醫療廢物處理工作方案 10

  各村衛生室、衛生院各科室:

  為加強醫療廢物管理,防止醫療廢物產生、收集、運送、處置等環節的壞境污染,保障人民群眾和環境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和《醫療廢物管理行政處罰辦法》等規定,制定本實施方案,請各村衛生室或各科室認真遵照執行。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

  醫療廢物屬于危險廢物,具有感染性、毒性及其他危害性,若不重視,管理不到位、處置不當,流行社會及環境,不僅會造成環境危害,而且會成為疾病傳播的重要傳染源。為進一步加強我鎮醫療廢物的收集、轉運、處置等環節的管理,經鄉衛生院會議研究決定,成立大灣鄉衛生院醫療廢物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建立健醫療廢物管理各項規章制度、應急預案、工作流程,人員管理,負責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的'上報工作,負責醫療廢物分類收集、轉運、暫存及處置過程中的職業衛生個人安全防護、技術指導、業務培訓以及監督檢查工作。

  二、落實責任,規范管理

  (一)綜合管理

  各村衛生室及各科室要嚴格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等有關要求,建立健全各項管理規章制度,明確專(兼)職人員負責醫療廢物收集、暫存、轉運等管理工作,建立管理臺賬,做好臺帳、轉移聯單、運送等記錄與交接,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臺帳、轉移聯單等所有資料必須至少保存三年。

  (二)醫療廢物分類收集與暫存管理

  各村衛生室及各科室嚴格按照感染性、損傷性、藥物性、化學性、病理性五類醫療廢物分類收集,購置和修建使用符合相關要求的醫療廢物專用包裝袋、容器、內部轉運工具、暫存場所(暫存間、暫存柜或周轉箱)等。暫存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1周。

  (三)醫療廢物安全轉運與處置管理

  各村衛生室及各科室產生的醫療廢物均由我院與簽約的固原市惠眾廢棄物綜合處理公司轉運處置,不得私自處置。衛生院負責接收各村衛生室及各科室所產生的醫療廢物,集中交由惠眾廢棄物處理公司;衛生院各科室產生的醫療廢物轉運至暫存間暫存;各村衛生室產生的醫療廢物安全轉運至衛生院。各醫療機構轉運原則上1周/次,各轉運環節均須做好交接及相關記錄。

  (四)醫療廢物處置人員的技能及職業防護

  1、專業技能

  認真履行崗位的職責,掌握醫療廢物有關衛生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了解醫療廢物對環境和健康的危害性,熟悉醫療廢物分類包裝標識、裝卸、搬運醫療廢物容器(包裝袋、利器盒等)、周轉箱(桶)的正確操作程序,一旦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并及時報告。

  2、職業防護

  在醫療廢物處置(收集、轉運等)過程中,堅持使用個人衛生防護用品,如:防護手套、口罩、工作服、靴等。堅持崗前、離崗體檢,在崗期間體檢2年/次,必要時進行預防性免疫接種。

  三、醫療廢物處置登記及報表

  1、各村衛生室及各科室應當對醫療廢物進行登記,即:填寫《醫療廢物管理臺帳》,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數量(重量)、交接時間、處置方法、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衛生院接收轄區內村衛生室醫療廢物應單獨建立《醫療廢物管理臺帳》。

  2、衛生院對本單位及接收的醫療廢物交由惠眾廢棄物處理公司上門收運車輛時,如實填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醫療廢物專用)、《醫療廢物運送記錄卡》。

  四、嚴格管理,加強監督

  醫療廢物管理領導小組定期或不定期對各醫療機構或科室進行醫療廢物管理檢查與指導,每年不少于2次。對于不按規定進行分類收集、暫存、轉運、處置醫療廢物的違法行為,將依法嚴處。

  附件:1、大灣鄉衛生院醫療廢棄物管理制度

  2、大灣鄉衛生院污水處理制度

  3、大灣鄉衛生院鍋爐房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醫療廢物處理工作方案 11

  市醫療廢物處置基本實現了規范化管理,但部分醫療衛生機構在管理環節中仍存在不少問題亟待解決。特別是在醫療廢物收集、轉運、貯存、處置過程中存在不規范操作現象,存有污染隱患。為防止有害醫療廢物對環境造成污染,確保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醫療廢物管理條例》、《消毒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全市醫療衛生工作實際,按照市衛生局《關于加強基層醫療機構醫療廢物處置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市衛生局決定對全市醫療衛生單位的醫療廢物處置情況進行全面監督檢查,具體工作實施方案如下:

  一、檢查范圍

  市轄區范圍內的鄉鎮衛生院、一級廠企醫院、二級醫院、社區服務中心(站)、疾控中心、婦幼保健院、結核病、皮膚病防治所、各民營醫院、個體診所、廠企醫務室、衛生所、保健站。

  二、檢查內容

  1、是否有健全的本單位醫療廢物處置管理機構,具體的責任人員和明確的崗位責任制,是否簽訂《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協議書》等相關資料。

  2、是否有完善的醫療廢物處置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是否按規定執行。

  3、是否設有符合要求的醫療廢物暫時存儲場所,是否有專人負責收集、運送和保存,是否用合格的.專用包裝物分類收集醫療廢物。

  4、是否按《醫療衛生機構消毒技術規范》等衛生法律、法規和各項技術規范對醫療垃圾、廢棄物等進行嚴格處理并完善醫療廢物登記。

  三、檢查時間、形式

  20XX年3月15日至4月底,對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進行實地檢查,此次檢查活動將與今年的醫療機構校驗現場檢查工作相結合檢查院工作相結合,按照《醫療機構醫療廢物處置監督檢查評估表》(附件1)的標準,檢查的結果將作為本年度醫療機構校驗的評審標準之一。

  四、工作要求

  (一)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要充分認識到加強醫療廢物管理是醫療衛生機構的法定義務和義不容辭的職責,做好這項工作對于確保醫療質量,防止疾病傳播,保護環境安全,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意義重大,要從思想和行動上高度重視醫療廢物管理工作,增強做好這項工作的主動性、自覺性。

  (二)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加強醫療廢物管理的培訓教育工作。采取各種形式,以《傳染病防治法》、《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培訓為重點,實施全員培訓,使每一個崗位的每一位工作人員都能夠熟悉、掌握醫療廢物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規范的規定,都能夠明確各自的崗位職責,增強依法管理醫療廢物的意識,增強自我保護的意識,增強社會安全意識,切實履行好各自的職責。

  (三)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認真進行疏理,盡快把醫療廢物管理的各項制度健全好、落實好。要按照《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技術規范(試行)》(附件2)的規定,規范地開展醫療廢物的分類、收集和集中處置工作,做到不留空間和死角。要建立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要求,落實好各部門、各崗位的職責,加強監控部門或專(兼)職人員職能建設,加強監督檢查,科學實施考核,及時查糾問題,堅持獎懲分明,確保醫療廢物管理各項措施落在實處。

  (四)各二級醫療機構和已納入集中處置的鄉鎮衛生院、廠企醫院等一級醫療機構有責任幫助其他中小醫療機構開展醫療廢物集中回收處置工作,不得推諉或拒收。各個體診所、門診部、醫務室、衛生所等小型醫療機構應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與就近的已納入集中處置管理的醫療機構簽訂委托處置協議書。

  (五)各單位要設立專項工作管理領導小組,加強領導,提高認識,明確職責,落實到人,切實抓出實效。市衛生局將加強對轄區內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幫助、指導其完善制度、明確責任、落實措施,促進醫療廢物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時向社會公布醫療廢物管理舉報、投訴電話,進一步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按照衛生部《醫療廢物管理行政處罰辦法》的規定,及時查處醫療衛生機構在醫療廢物管理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對責任單位或責任人依法進行嚴肅處理。

  醫療廢物處理工作方案 12

  為加強醫療廢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傳播、保障人體健康和環境安全,根據國務院《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80號)、《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衛生部令第36號)、關于印發《長沙市望城區醫療機構醫療廢物處置方案》的通知(望衛政發〔20xx〕12號)文件精神,特制訂望城區精神病醫院醫療廢物處置方案:

  一、 建立健全制度、職責及管理組織:

  1、依據相關規定及文件制定《醫療廢物管理制度》、《醫療廢物收集、運送、交接制度》、《醫療機構醫療廢物暫時儲存制度》、《醫療廢物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

  2、醫療廢物管理由院長為主要責任人,護理部負責監控,由護士長譚芳同志負責具體落實執行醫療廢物管理工作。各科室護士長及科室 負責人負責本科室醫療廢物分類、收集、暫存、處置管理工作。

  二、明確分類醫療廢物:

  醫療廢物污染環境、傳播疾病、威脅健康,危害很大,是《國家危險廢物名錄》49類危險廢物中的首要廢物。主要包括:

  1、感染性廢物(指攜帶病原微生物具有引發感染性疾病傳播危險的廢物),包括被病人血液、體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隔離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生活垃圾,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各種廢棄的醫學標本,廢棄的疫苗、血清、血液及血制品,使用后的一次性醫療器械視為感染性廢物。

  2、病理性廢物(指人體切除物和醫學實驗動物尸體等),包括手術及其他診療過程中直接切除下來的人體組織、臟器、胚胎、殘肢,醫學動物實驗的組織、尸體,病理室切片后用的人體組織、病理臘塊等。

  3、損傷性廢物(指能夠扎傷或者割傷人體的廢棄的銳器),包括所有的針頭、縫合針,各類刀、鋸,載玻片、玻璃試管、玻璃安瓿等。

  4、藥物性廢物(指過期、淘汰、變質或者污染的廢棄的藥品),包括廢棄的.一般性藥品,廢棄的細胞毒性藥物和遺傳毒性藥物等。

  三、醫療垃圾收集、轉運、暫存管理:

  1、建立醫療廢物暫存處,并且方便醫療廢物裝卸及運送車輛的出入,嚴禁露天存放。

  2、各臨床科室、門診部、輔助科室、藥房等科室產生的醫療廢物每日匯總運送至倉庫貯存,并做好臺賬、記錄備查。嚴禁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中,同時嚴禁將生活垃圾和其他廢物(如輸液瓶、輸液袋、小藥瓶等)混入醫療廢物中。

  3、各科室應按要求對醫療廢物進行分類收集、包裝在貯存箱內,貼好標識,并貯存在倉庫內,不得隨意堆放。對包裝破損、包裝外表污染、有液體滲漏的醫療廢物,各部門有義務重新包裝、標識。

  4、各科室應當使用防滲漏、防遺撒的專用運送工具,每天由運送人員從醫療廢物產生地點將分類包裝的醫療廢物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路線運送至內部指定的暫時貯存地點。專用運送工具定期在指定地點清潔消毒。

  5、醫療廢物主要負責人與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制度。醫療廢物暫時貯存的時間不得超過2天。

  6、各科室負責人應于每月3日前將上月醫療廢物處置報表交護士長譚芳同志,統計月醫療廢物量總報表。

  四、醫療廢物暫存處要求:

  1、醫院設立醫療廢物暫存處,貯存設施、設備,應當遠離醫療區、食品加工區和人員活動區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場所。

  2、暫存處設置明顯的警示標識和防滲漏、防鼠、防蚊蠅、防蟑螂、防盜以及預防兒童接觸等安全措施。

  3、地面有良好的排水性能,易于清潔和消毒。

  4、暫存處應配備水龍頭、通風設施,配有消毒用藥水及消毒后清潔用品,有1米高的墻裙防滲處理,有污水處理措施,

  5、暫存處要做到非轉運時間保持常封閉狀態。

  6、醫療廢物的暫時貯存設施、設備應當定期消毒和清潔。

  五、 應急處置:

  一旦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時,立即向護理部及院辦公室報告,并按照《醫療廢物突發事故應急預案》進行緊急處理及上報,將危害減少的最小程度。

  六、培訓學習:

  定期組織相關醫務人員學習《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及醫院醫療廢物管理相關制度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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