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事崗位職責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需要使用崗位職責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定崗位職責可以最大限度地實現勞動用工的科學配置。你所接觸過的崗位職責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監事崗位職責,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監事崗位職責1
檢查公司的業務、財務狀況,查閱賬簿和其它會計資料,并有權要求執行公司業務的董事和總經理報告公司的業務情況;
對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對違反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當董事和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
核對董事會擬提交股東大會的會計報告、營業報告和利潤分配方案等財務資料,發現疑問可以以公司名義委托注冊會計師、執行審計師幫助復審;
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代表公司與董事交涉或對董事起訴;
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監事會主席或監事代表列席董事會會議;
監事不得兼任董事、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職務;
負責對公司重大事項及方案的檢查、監督。
本基金會設監事1名。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期滿可連任。 理事、理事的近親屬和基金會財會人員不得任監事;
監事依照章程規定的程序檢查基金會財務和會計資料,監督理事會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況;
監事列席理事會會議,有權向理事會提出質詢和建議,并應當向江蘇省民政廳、江蘇省教育廳以及稅務、會計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監事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會章程,忠實履行職責。
監事崗位職責2
一、召集并主持監事會;
二、檢查監事會決議實施狀況,并向監事會報告;
三、向合作社員工調查、了解經營狀況;
四、在監事會閉會期間,代行監事會的職權;
五、以各種方式保持與監事們的聯系,聽取看法和建議;
六、做好監事會會議打算工作,定期召集會議
監事崗位職責3
1、按照公司監事會議事規則組織、協調相關事宜,跟蹤落實監事會會議決議;
2、按照監事會要求編制年度工作計劃,并分解至月度;
3、負責監事體系建設,人員培訓計劃提報,參與制度、流程的討論、修改和完善;
4、組織實施計劃,特別是重大財務事項的`檢查和高管勤勉盡責的評估;
5、編制底稿、初核報告及決定;
6、就發現的問題與相關單位相關負責人進行溝通,提出建議及決定;
7、對于重大發現及時上報監事會,并根據上級指示開展后續工作;
8、歸納整理工作底稿,督促公司完成報告提出的改進意見,追蹤整改落實情況。
監事崗位職責4
1、召集并主持監事會;
2、檢查監事會決議實施狀況,并向監事會報告;
3、就有關問題聽取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報告;
4、向公司員工調查、了解經營狀況;
5、在監事會閉會期間,代行監事會的職權。
監事崗位職責5
1、協助檢查公司的業務、財務狀況,查閱賬簿和其它會計資料;
2、核對董事會擬提交股東大會的'會計報告、營業報告和利潤分配方案等財務資料,發現疑問可以以公司名義委托注冊會計師、執行審計師幫助復審;
3、協助撰寫監事會工作相關文件;
4、協助監事會主席或監事代表列席董事會會議;
5、協助對公司重大事項及方案的檢查、監督;
6、擬定監事會工作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7、負責監事會監督檢查報告的審核報送和綜合匯總工作,跟蹤監事會監督檢查成果的落實運用;
8、負責監事會監督檢查業務建設信息化建設和宣傳工作;
9、協調監事會與委內外有關部門和單位的工作聯系。
監事崗位職責6
統籌負責公司印章管理工作,具體負責總部及分支機構所有公章、電子章的統一保管及使用,妥善管理、嚴格按照印章的用途及審批程序使用印章,保障各項業務的`正常進行;
負責用印流程流轉、用印復核登記、用印材料打印及用印相關咨詢工作;
負責公司總部公章刻制、外借及銷毀、盤點等工作;
負責公司證照日常管理工作,具體負責總部證照的登記、歸檔、外借、見證、盤點等工作;
部門負責人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監事崗位職責7
負責協助部門負責人落實公司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日常工作,包括會議籌備、文件起草、會議組織與服務、會議記錄、紀要整理、檔案保管和執行督辦等工作;
負責監事會辦公室相關工作;
負責協助公司監事會開展檢查和調研等工作;
負責協助部門負責人落實公司治理其他相關事宜;
負責協助部門負責人起草相關規章制度、工作規劃、總結和報告等文件;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監事崗位職責8
1、監督理事會對社員(代表)大會決議和本社章程的執行情況。
2、監督檢查本社的`生產經營業務情況,負責本社財務審核監察工作。
3、監督理事會成員和本社職員履行職責情況。
4、向社員(代表)大會提出監察報告。
5、向理事會提出工作質詢和改進工作的建議。
6、提議召開臨時社員(代表)大會。
7、監事長列席理事會會議。
8、履行社員(代表)大會授予的其它職責。
監事崗位職責9
為了明確公司各崗位職責權利,理順工作流程,提高質量、效率,強化崗位職責。根據分工合理、指揮靈活、協作有力、權責明確的原則,特制定公司各崗位崗位職責。
一、總經理崗位職責
總經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領導核心,是經營管理的最高決策人,對公司股東會負責。
職能
1、擔任公司的法人代表,負責對外簽署各類合同。
2、負責召集或主持股東會。根據公司股東會決議,組織制訂公司經營方針、經營目標、經營計劃,分解到各部門并組織實施。
3、負責制訂并落實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改革方案、改革措施。
4、提出公司組織機構設置方案。
5、提出公司經營理念,主導企業文化建設的基本方向,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生活環境,培養員工歸屬感,提升企業的向心力、凝聚力、戰斗力。
6、負責處理部門相互之間事務矛盾和問題。
7、負責公司對外投資項目選定。
8、負責審核公司經營費用支出。
9、決定公司各部門人員的聘用任免。對產業的經濟效益負責,擁有經營指揮權和各種資源分配權。
1 10、其它事關公司全局的工作。
權力
1、有權根據公司股東會批準的公司經營目標、經營方針、制訂經營計劃;制訂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
2、有權根據公司董事會原則性要求制訂實施公司改革方案、改革措施,制訂公司制度。
3、有權任免部門經理和決定中層管理人員人選。
4、有權提出公司機構設置建議。
5、有權聘用或解聘公司各部門經理、主管、職員,并決定其薪酬待遇,對副總、助理、財務主管有聘用和薪酬建議權。 6、有權要求相關部門進行工作配合。 7、有權審核公司經營費用支出與報銷。 8、有權對公司員工作出獎懲決定
責任
1、對簽署的各類合同負責。
2、對公司經營目標、經營方針、經營計劃未達標負責。
3、對公司制度改革方案、改革措施全面實施負責。
4、對公司出現重大經營失誤負責。
5、對公司出現重大管理失誤負責。
6、對公司費用支出不合理負責。
7、對團隊建設未達預期效果負責。
二、執行董事崗位職責
職責
1、負責召集或主持股東會,檢查股東會會議的落實情況,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決議;
3、提出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5、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6、主抓公司的財務工作。有對財務主管的.薪酬建議權,有對財務主管的解聘權。
責任
1、對公司的財務管理付全面責任。
2、負責提出季度、年度財務報表。
3、負責提出公司融資分紅方案。
三、監事崗位職責
1、負責監督執行董事、總經理等管理人員有無違反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及股東大會決議的行為;
2、負責檢查公司業務,財務狀況和查閱帳簿及其他會計資料;
3、負責核對董事會擬提交股東大會的會計報告、營業報告和利潤分配等財務資料,發現疑問可以公司名義委托注冊會計師、執行審計師幫助復審;
4、有權建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5、有權要求執行公司業務的董事和經理報告公司的業務情況;
6、負責對各級人員進行監督、檢查、考核;
7、負責對各部門管理的工作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8、負責對各駐外機構管理進行檢查、監督;
9、有權對公司的管理提出建議和意見;
10、有權對公司發生的問題提出質疑;
11、負責股東會決議交辦其他重要工作;
12、對所承擔的工作全面負責。
監事崗位職責10
1.負責對各級人員進行監督、檢查、考核。
2.負責對各部門管理的`工作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3.負責對各駐外機構管理進行檢查、監督。
4.有權對公司的管理提出建議和意見。
5.有權對公司發生的問題提出質疑。
監事崗位職責11
一、召集并主持監事會;
二、檢查監事會決議實施情況,并向監事會報告;
三、向合作社員工調查、了解經營情況;
四、在監事會閉會期間,代行監事會的職權;
五、以各種方式保持與監事們的聯系,聽取意見和建議;
六、做好監事會會議準備工作,定期召集會議
監事崗位職責12
對所監督單位領導干部和核心崗位人員廉潔誠信盡責履職情況進行監督;
對企業重大經營決策進行監督和評價;
對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有效性、恰當性進行獨立的檢查、驗證、評估和報告;
開展常規舉報投訴調查;
對經營單位負責人的任期經濟責任的審查和評價;
對所負責單位經營數據與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的審查和確認;
對所負責單位的重要資產安全性進行監督。
監事崗位職責13
一、理事會職責
1、組織召開成員大會或成員代表大會,并向成員大會或成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其他需要成員大會或成員代表大會討論、審議、通過的事項。
2、在成員大會或成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負責執行成員大會或成員代表大會的決議和決策。
3、制定本社的生產經營計劃、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內部管理制度。
4、設立內部管理機構,聘用或解聘合作社經理和部門負責人及工作人員,并制定獎懲辦法和報酬標準。
5、代表本社對外簽訂協議、合同和契約。
6、組織成員參加培訓和開展各種互助協作活動。
7、組織編制年度業務報告、盈余分配方案、虧損處理方案以及財務會計報告。
8、接受監事會對本社生產、經營、分配、財務狀況等進行監督,并對監事會提出的監督意見,在規定時間內做出答復。
9、討論本社成員的加入、退出、除名、繼承等事項。
10、履行本社章程和成員大會或成員代表大會授予的其它職權。
二、理事長職責
1、主持理事會的全面工作,組織召開理事會、成員大會或成員代表大會。
2、制定合作社的生產經營計劃,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內部管理制度。
3、主管合作社財務部工作,按照費用開支制度審批合作社的費用開支。
4、代表合作社承擔政府及有關部門關于產業發展的科技推廣應用,全面負責合作社的生產、加工和營銷,并代表合作社簽訂營銷及收購協議、合同和契約。
5、維護成員的合法權益,反映成員的.意愿和要求,充分發揮合作社在生產、加工、營銷的橋梁和紐帶作用,搞好各種優惠政策的落實,做好協調服務。
三、監事會職責
1、監督理事長或者理事會對成員大會或成員代表大會決議和本社章程的執行情況。
2、監督檢查本社的生產經營和財務收支及盈余分配情況,負責對本社的財務進行內部審計并向成員大會或成員代表大會報告審計結果。
3、監督檢查理事會和其他工作人員的工作情況。
4、向成員大會或成員代表大會提交監事會工作報告和各項決議執行情況的審查報告。
5、列席理事會會議,向理事會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
6、建議召開臨時理事會、成員大會或成員代表大會。
7、履行成員大會或成員代表大會授予的其它職權。
四、執行監事職責
1、主持監事會的全面工作,組織召開監事會。
2、向成員大會或成員代表大會作監事會工作報告。
3、監督理事會及管理工作人員的職責履行、制度執行情況。
4、監督檢查合作社生產計劃、營銷計劃的完成情況,資金積累及盈余分配情況。
5、監督檢查合作社資金運轉、費用開支和社務公開情況。
6、代表監事會建議召開臨時理事會、成員大會或成員代表大會。
7、履行成員大會或成員代表大會、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五、技術部工作職責
技術部按照章程規定和理事長或者理事會授權,實行部門經理負責制,其主要工作職責為:
1、負責按年度生產計劃組織本社產品生產。
2、負責組織推廣優良品種。
3、負責組織種子(種苗、樹苗、仔豬、雞苗、鴨苗、魚苗魚種)及生產資料的供應,擬定并執行本社產品的生產或原材料采購成本定額標準。
4、負責生產技術指導、培訓和技術咨詢,開發和建設本社產品生產基地。
5、負責制定、實施本部門工作人員的工作崗位責任制。
6、未經理事會批準超過規定成本標準采購產品造成的損失,由技術服務部主任及其責任人承擔一定的經濟賠償責任;對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財產物資損失和發生的安全事故等,負經濟和法律責任。
六、營銷部工作職責
營銷部按照章程規定和理事長或者理事會授權,實行部門經理負責制,其主要工作職責為:
1、負責按理事會制定的年度生產計劃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及時掌握市場動態,謀劃營銷策略,實施營銷宣傳,拓展銷售渠道;
2、制定本社產品收購價格和銷售價格,并報理事會批準;
3、對內與合作社成員簽訂本社產品收購合同,對外與銷售商簽訂本社產品銷售合同;
4、按合同約定搞好合同的履行兌現;
5、負責對經濟合同糾紛的訴訟工作;
6、負責本社產品的加工,創優本社產品品牌;
7、制定本部門管理制度和本部門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
七、財務部工作職責
財務部按照章程規定和理事長或者理事會授權,實行部門經理負責制,其主要工作職責是:
1、搞好會計核算,按照《會計法》《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和國家有關政策建立賬目,確保會計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實性;
2、負責管理好貨幣資金,督促管理好財產物資、產品,確保資產安全完整;
3、負責制定、實施財務管理制度,包括會計員、出納員崗位責任制、資金管理及費用開支制度、社務公開制度、檔案管理制度等相關制度;
4、管理好各種檔案資料,包括文書檔案和會計檔案等資料;
5、負責制定、實施本部門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
八、會計員崗位職責
1、負責保管合作社《財務專用章》,按規定使用印章;對不按規定使用合作社《財務專用章》而造成的損失,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
2、負責按《會計法》《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和國家有關政策建立賬目,進行會計核算,確保會計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實性。 3、負責編制合作社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財務狀況說明書和盈余分配表,按月定期提供會計信息。
4、負責財務檔案的整理、裝訂、分類立卷歸檔,并確保財務檔案的安全和完整。
5、負責定期核查賬表及賬目明細,盤查合作社物資、貨幣資金等,確保賬證、賬表、賬賬、賬款和賬實“五相符”。
6、負責擬定合作社成本控制標準,進行成本核算及合作社的其他財務工作。
7、負責為每個成員設立成員賬戶,準確記錄該成員的出資額、量化為該成員的公積金份額和該成員與本社的交易量(額)。
8、嚴格執行財會制度,對不符合制度規定的開支有權拒絕入賬,有權反映財務上存在的問題。
9、為本社民主理財小組對賬目的審計提供便利,并負責解答提出的問題。
10、根據合作社財務公開的要求,做好本社財務公開,及時填寫公開內容。
九、出納員崗位職責
1、認真執行《會計法》《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財經制度,忠于職守,堅持原則。
2、嚴格公私分明,嚴禁公款私存,不得貪污、侵占和挪用合作社資金。杜絕因私借款。白條抵庫、庫存現金發生短缺,由出納員自負。因公借款或臨時經手集體現金收付的人員,應在辦完公事后五天內結清賬目,前賬不清,后賬拒付。
3、認真審核原始憑證,堅決抵制亂開支行為,對不符合財務制度規定和沒有事由、經手人、證明人、審批人的開支拒絕支付。對超越審批權限的開支票據,要退回去補辦手續。
4、及時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做到賬款相符。日清月結,收付款憑證不跨月保管,賬款核對無誤后向會計員結賬并填報出現金存款結報單。
5、堅持庫存現金限額制,及時把收到的資金和超庫存限額的現金存入銀行,保證資金的安全。
6、積極主動催收各類應收款項,保證合作社資金及時回收。
7、按財務制度規定范圍,使用好收款收據,使用完后,及時向會計員結報交還存根,入檔保管,做到領交手續齊全。
8、做好營銷統計、合同管理等工作。
監事崗位職責14
第一條根據《北京江蘇企業商會淮安分會章程》本會設立監事會。
第二條監事會由3至5名監事組成。監事會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向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三條監事會設監事長和副監事長。監事長、副監事長由監事會選舉產生,任期四年,可連選連任。監事長連任不超過兩屆。監事會會議每年召開一次,必要時可由監事長決定召開監事會臨時會議。
第四條監事會成員可出席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議。
第五條監事會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監督本會及領導成員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二)督促本會及領導成員依照本會章程和內部管理制度開展活動;
(三)對本會會員違反本會紀律,損害本會聲譽的行為進行監督;
(四)對本會的'財務狀況進行監審;
(五)對本會機構和會員的違紀違法行為進行調查并提出處理意見;
(六)對會員資格進行審查;
(七)對商會舉辦的各項活動進行指導、監督。
監事崗位職責15
1、監事在監事會會議上充分發表意見,對表決事項行使表決權。
2、監事有權對提交會議的文件、材料提出質疑,要求說明。
3、監事有向監事長提出召開臨時會議或特別會議的建議權。
4、為了查詢或調查監事會的.專項工作,監事有權調閱公司檔案、文件或約見公司經理人員了解情況。
5、監事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律、財經政策和有關規定。
【監事崗位職責】相關文章:
監事會崗位職責06-23
監事會個人的崗位職責01-01
監事會監事述職報告(精選5篇)12-30
監事會監事述職報告范文(精選6篇)01-02
監事崗位的職責06-13
監事工作報告10-17
監事辭職報告10-10
監事辭職信11-09
職工監事述職報告03-18
監事會公告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