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崗位工作職責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人們運用到崗位職責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定崗位職責可以最大限度地實現勞動用工的科學配置。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制定崗位職責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出納崗位工作職責,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出納崗位工作職責1
1、按財務規定及時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
2、庫存現金不得超過企業規定的限額,超過部分要及時存入銀行。不得以“白條”抵充庫存現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現金。
3、負責現金、支票、匯票、發票、收據的`保管工作。
4、支票的簽發要嚴格執行銀行支票管理制度,不得簽逾期支票、空頭支票。
5、對報銷憑證認真審核,不符合規定的有權拒付。
6、現金要日清月結,按日逐筆記錄現金日記帳,并按日核對庫存現金,做到記錄及時、準確、帳實相符。
7、要根據審批手續完整的付款單據辦理付款,未經領導批準的單據不得隨意付款。
8、按期與銀行對帳,按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隨時處理未達帳項。
9、完成財務部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出納崗位工作職責2
一、基本職責
1、公司財務部庫存現金控制在核定限額內,不得超限額存放現金。
2、嚴格執行現金盤點制度,做到日清日結,保證現金安全。現金遇有短款,應及時查明原因,報告本公司主管領導,并要追究責任者責任。
3、不準用“白條”入帳。
4、不準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現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機構提取或送存現金(限額1萬元以上)時,需由兩名人員乘坐公司汽車前往。
6、現金出納員必須嚴格和妥善保管金庫密碼和鑰匙。
7、現金出納員要妥善保管金庫內存放現金和其他有價證券;私人財物不得存放入內。
8、現金出納員必須隨時接受開戶銀行和本公司主管領導檢查監督。
9、現金收支必須有本公司主管領導審批簽字認可,
二、銀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辦理銀行基本帳戶和輔助帳戶開戶和公司各種銀行結算業務。
2、公司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等相關結算管理制度。
3、作廢銀行支票由出納員加蓋作廢戳記,妥善保存。
4、銀行結算方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采取如下幾種方式:支票(現金支票、轉帳支票)、銀行匯票、電匯、信匯、銀行承兌匯票、委托收款(僅限于水費、電費、電話費結算),除上述結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從銀行取回各種結算憑證,要及時入帳。
6、公司應按每個銀行開戶帳號建立一本銀行存款明細帳,出納員應及時將公司銀行存款明細帳與銀行對帳單逐筆進行核對。于每季度末做出銀行核對余額調節明細表。
7、銀行出納員對銀行調節明細表所記載帳項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對出現差錯通知責任人進行更正,對未達帳項要及時予以清理。造成帳帳不一致,應盡快解決。
8、空白銀行支票與預留印鑒必須實行分管。由出納員逐筆登記,記錄所簽發支票用途、使用單位、金額、支票號碼等。非出納人員不能辦理現金、銀行收付業務。庫存現金和其他有價證券每季抽查一次,現金出納員不得擔當制證工作,只能由財務部指定制單人制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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