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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物業通信服務協議
在現實社會中,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協議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寫協議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小區物業通信服務協議,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小區物業通信服務協議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系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系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為保護乙方的通信權利,維護甲方合法的通信經營權,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達成協議如下:
一、協議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依法使用電信的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
2.有權自主選擇使用甲方依法開辦的固定電話通信業務。
3.有對甲方執行的收費項目和資費標準的知曉權。
4.應當在約定的時限內(全月)繳納電信費用。
5.登記辦理固定電話業務須提供真實、無誤的乙方資料,并對乙方資料的準確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6.乙方名稱、結算方式發生變更時,應在一周內辦理變更確認手續,因未按時辦理變更手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7.使用的用戶終端設備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并取得進網許可證。
8.使用電信網絡傳輸的信息內容及其后果由乙方負責。
9.配合甲方實施固定電話服務變更。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規定的標準收取各項費用。
2.按照國家規定的服務標準向乙方提供固定電話服務。并在營業場所公布收費項目和資費標準,并為乙方繳費提供方便。
3.甲方免費向乙方提供______(119)、匪警(110)、醫療急救(120)、交通事故報警(122)等緊急電話的接入服務。
4.甲方免費向乙方提供長途話費詳細清單查詢,并為乙方保留話費信息半年。
5.根據國家關于電話交換設備的技術規范書以及工信部對電信計費的有關規定,固定網本地電話不提供詳細話單。
6.乙方對繳納的電信費用有異議的,甲方有義務采取必要措施協助查找原因。
7.乙方逾期不繳納電信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補交電信費用,并按照所欠費用每日加收 %的違約金;對超過收費約定期限 日仍不繳納電信費用的,甲方可以暫停向其提供服務,并依法追繳欠費和違約金。
8.乙方因欠費暫停服務 日內仍未補繳電信費用和違約金的,甲方可以終止提供服務,原電話號線不再保留,并依法追繳欠費和違約金。
9.因電信業務發展需要更改用戶電話號碼的,應當至少提前 日告知用戶改號時間和更改后的電話號碼,號碼更改后,至少應在 日內連續播放改號提示音。
10.乙方因欠費停機的,在結清欠費和違約金后,24小時內恢復通話。
11.為建立與乙方溝通渠道,改善服務工作,甲方可以使用本協議提供的乙方資料。
12.因甲方原因造成通話阻斷,甲方應相應減免乙方在通話阻斷期間的基本月租費,減免月租費計算方法為:月租費×中斷服務時間(天)/30(天),阻斷時間以甲方接到乙方投訴或甲方查出阻斷的時間起至恢復通話時止。
13.因甲方原因逾期未能裝機開通的,甲方應當每日按照收取的安裝費、移裝費或者其他費用數額 %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協議的終止與解除
(一)乙方在結清所有電信費用后方可辦理拆機或過戶手續,本服務協議相應終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暫停向乙方提供本協議規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務:
1.乙方提供的資料被發現為不真實的;
2.乙方私自移機(室內移機除外)、轉讓電話租用權或擅自改變電話使用性質的;
3.超過收費約定期限 日以上 日以內未繳納電信費用的;
4.乙方登記使用 部及 部以上固定電話,其中1部電話的通信費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繳納,甲方將暫停或終止向其提供的所有服務。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拆機并解除本協議,并依法追繳各項電信費用和違約金:
1.利用固定電話進行非法電信業務經營的;
2.逾期 日以上未繳納電信費用的;
3.以保證金、擔保人、抵押金等方式取得租賃權或使用權的乙方,違反保證條款或擔保人撤銷保證的;
4.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 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四、附則
(一)同意本協議后,雙方經協商簽訂的其他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與其他任何組織或個人簽訂的涉及固定電話租用權的協議,對甲方概不發生效力。
(三)如國家或甲方上級企業發布新規定,導致本協議內容變更的,雙方均同意按照變更后的規定履行本協議。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以下無正文,轉合同簽章頁)
(本頁無正文,為合同簽章頁)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
簽訂地點: 乙方代表簽名:
簽訂地點: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小區物業通信服務協議2
甲方: 建設單位
乙方: 物業服務企業
為確保_ 小區物業在保修期內完好和正常使用,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共識,本物業保修工作由甲方自行負責保修,并就有關事宜協議如下:
一、保修項目和期限:
按國家、省和東莞市《商品住宅使用說明書》及《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等規定,保修項目和期限為:
1、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在合理使用壽命年限內承擔保修;
2、正常使用情況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內容與保修期: 屋面防水5年;
3、墻面、廚房和衛生間地面、地下室、管道滲漏5年;
4、墻面、頂棚抹灰層脫落1年;
5、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砂1年;
6、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1年;
7、管道堵塞2個月;
8、供熱、供冷系統和設備1個采暖期或供冷期;
9、衛生潔具1年;
10、燈具、電器開關6個月;
說明:
1、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
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2、報修時間在國家規定的保修期內,但直到保修期滿后一直都未徹底維修
好,建設單位不得以已過保修期為由而拒絕繼續維修,必須徹底維修好。
二、甲方責任:
1.根據有關文件規定,甲方負責保修:
消防設施設備故障處理______小時到達現場,______日內修復;
水電系統_____小時內到達現場,_______日內修復;
智能化系統______小時內到達現場,____日內修復;
其他需明確的事項。
3.負責有關物業保修范圍內的投訴處理,不得將保修范圍內的問題推卸給乙方。
4.重視保修質量,避免反復維修,給業主造成生活和工作上的影響。
三、乙方責任:
1.及時將業主反映的`保修項目、內容等提供甲方實施保修工作。
2.督促甲方適時作好保修工作,并協助業主一同作好保修質量的檢查、驗收。
3.對甲方不按協議履行保修責任的,根據相關業主的反映,報修項目及所需經費,向業主委員會報告,協商解決處理有關事宜。
四、對甲方不按協議履行責任______次以上,或造成業主集體投訴的,由業主委員會協助乙方出面解決,協商不成的報請良平社區或寮步鎮房管所或東莞市房管局處理。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存在沖突的,以本協議為準。
六、協議期限未滿,如乙方退出物業服務,本協議書自然由新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履行到期滿。
七、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報請轄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協調解決。
八、本協議一式伍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業主委員會一份,送轄區房管所一份、市房管局備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 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 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