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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時間:2022-11-17 13:05:13 服務合同 我要投稿

上海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上海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上海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上海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1

  使 用 說 明

  1、本合同為示范文本,適用于住宅以及同一物業管理區域內非住宅的物業管理。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簽約之前應當仔細閱讀本示范文本的內容。

  2、經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可以對本示范文本的條款內容(包括選擇內容、填寫空格部位的內容)進行選擇、修改、增補或刪減。

  3、本示范文本所稱的甲方為物業建設單位,乙方為物業建設單位通過招投標的方式或者經房地產管理部門批準采用協議方式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

  4、本示范文本的服務期限應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可以約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滿、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的規定確定。

  5、根據《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第十八條的相關規定,本合同為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房屋銷售合同的組成部分。

  根據《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至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當月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承擔。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次月至本合同終止之日的當月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物業買受人按照房屋銷售合同約定的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標準承擔;房屋銷售合同未約定的,由甲方承擔。

  6、在簽訂合同時,合同雙方應當出示有關資質證明及簽約主體資格的證書、證明文件。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聯系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資質等級: ,證書編號:

  地 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 (物業名稱)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 區/縣 鄉/鎮 路 弄 號

  四至范圍(規劃平面圖): 總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物業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二。

  第二條 乙方為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提供下列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

  (三)公共綠化養護服務;

  (四)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

  (五)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

  (六)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

  (七)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

  (八)業主委托的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第三條 物業專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損壞時,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物業使用人承擔。

  第四條 甲方按規定向乙方提供位于路號室(建筑面積平方米)的房屋作為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間供乙方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和標準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詳見附件三

  (二)公共綠化養護服務,詳見附件四;

  (三)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詳見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詳見附件六;

  (五)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詳見附件七;

  (六)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詳見附件八;

  第六條 甲方將物業交付業主前,應會同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并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管理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乙雙方辦理物業查驗、移交手續,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采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九。

  第七條 乙方根據下述約定,按建筑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

  (一)住 宅:

  高層 元/月 平方米; 多層 元/月 平方米;

  別墅 元/月 平方米; 物業: 元/月 平方米;

  (二)辦公樓: 元/月 平方米

  (三)商業用房: 元/月 平方米

  (四)

  (五)

  (六)

  上述物業服務收費分項標準(元/月 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保養、維修費用: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費用: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

  6、

  二、非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保養、維修費用: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費用: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

  6、

  第八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當月至物業出售并交付物業買受人之日的當月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承擔;自物業交付物業買受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終止之日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和物業買受人按照物業出售合同的約定承擔。物業出售合同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甲方承擔。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以及甲方未交付給業主的物業,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

  第九條 前期物業管理期間,乙方按下述第種收費形式確定物業服務費用。

  (一)包干制。由業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盈余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條約定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下述第 種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余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1、每 (月/年)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按 %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年)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提取 元的酬金。

  (三)

  第十條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年/季/月)交納,業主應在 (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逾期交納的,違約金的支付約定如下: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并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決:

  (一) ;

  (二) 。

  第十二條 停車場收費分別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車場屬于全體共有全體業主共用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機動車車位 元/個 月、車庫機動車車位 元/個 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 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 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機動車車位 元/個 月、車庫機動車車位 元/個 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 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 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二)停車場屬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 月、車庫車位 元/個 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 元/個 月、車庫車位 元/個 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三)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 月、車庫車位 元/個 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三條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車輛停放有保管要求的,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十四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所有的會所及相關設施委托乙方經營管理,經營管理收費約定如下:

  (一)健身房:

  (二)牌室:

  (三)網球場:

  (四)游泳池:

  (五)其他:

  上述經營管理收入按下列約定分配:

  1、

  2、

  3、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甲方所有的會所及相關設施,其經營管理收費由甲方與乙方或者業主、物業使用人另行約定。

  第十五條 物業服務費屬本合同第九條第二項或者第 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中按實結算的部分年終結余或不足的處理方式:

  (一)年度結算結余部分,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轉入下年繼續使用;

  2、直接納入專項維修資金;

  3、

  (二)年度結算虧不足部分,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由業主追加補足;

  2、

  第十六條 業主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籌集、使用和管理維修資金:

  (一)業主應當按照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二)專項維修資金的帳務由物業管理企業代管;

  (三)業主在轉讓其物業時,其帳戶上的專項維修資金繼續用作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規章及相關規定使用和管理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七條 甲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在物業銷售前,應在其制定的《業主臨時公約》 中向業主明示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的標準及物業裝飾裝修管理要求等事項;甲方未盡此義務而給乙方或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督促業主、物業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的行為予以勸阻、制止;

  (三)授權乙方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的行為,依照《業主臨時公約》的約定進行勸阻、制止;

  (四)完善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配套設施和配套工程,包括物業的標識系統、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轉站、垃圾房等;

  (五)審查和批準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

  (六)

  第十八條 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崗位資格的人員履行本合同;

  (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便利獲取不當利益;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的問題;

  (四)及時向業主公告本管理區域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每 個月公布一次專項維修資金和按實結算項目的費用收支帳目;

  (五)結合本物業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和決算報告;

  (六)

  第十九條 在物業管理服務過程中發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

  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五)

  (六)

  第二十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一條 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應以違約事項涉及并收取的服務費為基數向相應業主支付

  的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業主有權要求乙方倍返還。

  第二十三條 甲方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二十四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五條 經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按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的投票權計算規定確定)2/3以上通過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應當解除合同。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時間內與甲方或其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完成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 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日內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一)

  (二)

  (三)

  (四)

  (五)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是:

  (一)業主,是指物業的所有權人。

  (二)物業使用人,是指物業的承租人和實際使用物業的其他人。

  (三)物業買受人,是指物業出售合同中確定的物業購買人。

  (四)物業交付使用,是指物業買受人收到甲方書面入住通知并已辦理相應手續。物業買受人依約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內不辦理相應手續的,視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門廳、樓梯間、水泵間、電表間、電梯間、電話分線間、電梯機房、走廊通道、傳達室、內天井、房屋承重結構、室外墻面、屋面、 、 、 等部位。

  (六)共用設施設備,是指:1、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燈具、垃圾通道、電視天線、水箱、水泵、電梯、郵政信箱、避雷裝置、消防器具 、 、 等設備;2、物業管理區域內,由業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綠地、停車場庫、照明路燈、排水管道、窨井、化糞池、垃圾箱(房) 、 、 等設施。

  (七)公共區域,是指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業管理區域內,由全體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

  (八)專有部分,是指在構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獨立性,由業主獨立使用、處分的物業部位。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條 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一份向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為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期限未滿,若業主大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本合同終止。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后月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應在此期間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代管。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物業構成(略)

  附件二:物業規劃平面圖(略)

  附件三: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保養和維修服務(略)

  附件四:公共區域綠化養護服務(略)

  附件五: 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略)

  附件六:公共區域秩序的維護服務(略)

  附件七: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略)

  附件八:綜合管理服務(略)

  附件九:物業承接驗收確認書(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聯系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資質等級: ,證書編號:

  地 址:

  聯系電話: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及其他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就乙方承接 (物業名稱)(座落位置: 區/縣 鄉/鎮 路 弄 號)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辦理物業驗收手續等事宜,共同確認如下:

  一、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查驗內容

  甲方已于 年 月 日會同乙方對物業下述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了查驗:

  1、

  2、

  3、

  4、

  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查驗結論(查驗結論在下屬中選擇)

  經乙方查驗、甲方確認,上述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完好,乙方同意承接驗收。

  經乙方查驗、甲方確認,上述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中存在的問題如下:

  1、

  2、

  3、

  4、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存在的問題確定解決辦法如下:

  1、

  2、

  3、

  4、

  三、物業資料的移交

  甲方已于 年 月 日,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了下列物業資料(具體清單另附):

  1、規劃圖、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安裝、使用說明、產品合格證明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證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上海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資質等級: ,證書編號:

  地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 (物業名稱)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所涉及的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縣________鄉/鎮路_______弄_______號

  四至范圍(規劃平面圖):總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物業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二。

  第二條乙方為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提供下列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

  (三)公共綠化養護服務;

  (四)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

  (五)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

  (六)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

  (七)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

  (八)業主委托的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第三條物業專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損壞時,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物業使用人承擔。

  第四條甲方按規定向乙方提供位于路號室(建筑面積平方米)的房屋作為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間供乙方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五條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和標準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詳見附件三

  (二)公共綠化養護服務,詳見附件四;

  (三)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詳見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詳見附件六;

  (五)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詳見附件七;

  (六)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詳見附件八;

  第六條甲方將物業交付業主前,應會同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并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管理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乙雙方辦理物業查驗、移交手續,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采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九。

  第七條乙方根據下述約定,按建筑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

  (一)住宅:

  高層________元/月平方米;多層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辦公樓:______元/月平方米

  (三)商業用房:________元/月 平方米

  上述物業服務收費分項標準(元/月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保養、維修費用: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費用: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

  二、非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保養、維修費用: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費用: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

  第八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當月至物業出售并交付物業買受人之日的當月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承擔;自物業交付物業買受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終止之日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和物業買受人按照物業出售合同的約定承擔。物業出售合同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甲方承擔。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以及甲方未交付給業主的物業,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

  第九條前期物業管理期間,乙方按下述第種收費形式確定物業服務費用。

  (一)包干制。由業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盈余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條約定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下述第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余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1、每 (月/年)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按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年)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提取________元的酬金。

  第十條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年/季/月)交納,業主應在 (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逾期交納的,違約金的支付約定如下:

  第十一條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并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決:

  第十二條停車場收費分別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車場屬于全體共有全體業主共用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機動車車位元/個 月、車庫機動車車位元/個 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元/個 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元/個 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機動車車位元/個 月、車庫機動車車位元/個 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元/個 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元/個 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二)停車場屬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元/個 月、車庫車位元/個 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元/個 月、車庫車位元/個 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三)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元/個 月、車庫車位元/個 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三條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車輛停放有保管要求的,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十四條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所有的會所及相關設施委托乙方經營管理,經營管理收費約定如下:

  (一)健身房:

  (二)棋1牌室:

  (三)網球場:

  (四)游泳池:

  (五)其他:

  上述經營管理收入按下列約定分配: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甲方所有的會所及相關設施,其經營管理收費由甲方與乙方或者業主、物業使用人另行約定。

  第十五條物業服務費屬本合同第九條第二項或者第____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中按實結算的部分年終結余或不足的處理方式:

  (一)年度結算結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轉入下年繼續使用;

  2、直接納入專項維修資金;

  (二)年度結算虧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由業主追加補足;

  第十六條業主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籌集、使用和管理維修資金:

  (一)業主應當按照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二)專項維修資金的帳務由物業管理企業代管;

  (三)業主在轉讓其物業時,其帳戶上的專項維修資金繼續用作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規章及相關規定使用和管理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七條甲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在物業銷售前,應在其制定的《業主臨時公約》 中向業主明示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的標準及物業裝飾裝修管理要求等事項;甲方未盡此義務而給乙方或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督促業主、物業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的行為予以勸阻、制止;

  (三)授權乙方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的行為,依照《業主臨時公約》的約定進行勸阻、制止;

  (四)完善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配套設施和配套工程,包括物業的標識系統、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轉站、垃圾房等;

  (五)審查和批準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

  第十八條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崗位資格的人員履行本合同;

  (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便利獲取不當利益;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的問題;

  (四)及時向業主公告本管理區域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每 個月公布一次專項維修資金和按實結算項目的費用收支帳目;

  (五)結合本物業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和決算報告;

  第十九條在物業管理服務過程中發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二十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一條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應以違約事項涉及并收取的服務費為基數向相應業主支付的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業主有權要求乙方倍返還。

  第二十三條甲方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二十四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五條經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按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的投票權計算規定確定)2/3以上通過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應當解除合同。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時間內與甲方或其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完成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日內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是:

  (一)業主,是指物業的所有權人。

  (二)物業使用人,是指物業的承租人和實際使用物業的其他人。

  (三)物業買受人,是指物業出售合同中確定的物業購買人。

  (四)物業交付使用,是指物業買受人收到甲方書面入住通知并已辦理相應手續。物業買受人依約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內不辦理相應手續的,視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門廳、樓梯間、水泵間、電表間、電梯間、電話分線間、電梯機房、走廊通道、傳達室、內天井、房屋承重結構、室外墻面、屋面、 、、 等部位。

  (六)共用設施設備,是指:

  1、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燈具、垃圾通道、電視天線、水箱、水泵、電梯、郵政信箱、避雷裝置、消防器具、、 等設備;

  2、物業管理區域內,由業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綠地、停車場庫、照明路燈、排水管道、窨井、化糞池、垃圾箱(房)、 、等設施。

  (七)公共區域,是指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業管理區域內,由全體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

  (八)專有部分,是指在構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獨立性,由業主獨立使用、處分的物業部位。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條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頁,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一份向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履行期間,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為期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期限未滿,若業主大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本合同終止。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后月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應在此期間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代管。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 月 日

  附件一:物業構成(略)

  附件二:物業規劃平面圖(略)

  附件三: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保養和維修服務(略)

  附件四:公共區域綠化養護服務(略)

  附件五: 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略)

  附件六:公共區域秩序的維護服務(略)

  附件七: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略)

  附件八:綜合管理服務(略)

  附件九:物業承接驗收確認書(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資質等級:

  證書編號:

  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及其他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就乙方承接 (物業名稱)(座落位置:_________區/縣________鄉/鎮路_______弄_______號)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辦理物業驗收手續等事宜,共同確認如下:

  一、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查驗內容

  甲方已于年 月日會同乙方對物業下述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了查驗:

  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查驗結論(查驗結論在下屬中選擇)

  經乙方查驗、甲方確認,上述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完好,乙方同意承接驗收。

  經乙方查驗、甲方確認,上述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中存在的問題如下: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存在的問題確定解決辦法如下:

  三、物業資料的移交

  甲方已于年 月日,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了下列物業資料(具體清單另附):

  1、規劃圖、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安裝、使用說明、產品合格證明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證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上海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國家《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為維護綠地集團·保稅中心四期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合法權益,促進“綠地集團·保稅中心四期”(以下簡稱本小區)的物業服務健康發展,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同意共同遵守本協議和《綠地集團·保稅中心四期臨時管理規約》,享受相關權利、承擔相應責任和義務。

  物業基本情況:綠地集團·保稅中心四期由重慶綠地申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建設。

  項目地址:位于重慶市江北區寸灘路兩江新區南部。四至:東:海爾路龍禹加油站;南:海爾路寸灘立交;西:金渝大道;北:渝懷鐵路。

  甲方同意提供、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對“綠地集團﹒保稅中心(四期)”實施物業服務。

  一、本協議對雙方權利、義務有約定的適用本協議,本協議無約定的,適用《綠地集團·保稅中心(四期)臨時管理規約》。

  二、甲方權利、義務和責任

  甲方一經簽約后即被授權進行綠地集團·保稅中心(四期)物業轄區的服務、組織和維護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事項:

  1.服務工作

  1.1根據本協議制訂綠地集團·保稅中心(四期)《業主(使用人)手冊》及其它必要的規章制度,以各種形式督促業主和用戶遵守規約。

  1.2雇傭、培訓、解雇職員并對其工作進行管理。

  1.3甲方辦公場所、工作服、工具、器具、材料或其他必要設備材料的采買和管理。

  1.4處理本協議約定工作范圍內的投訴及各項維修,業主委員會成立后,協助業主委員會調解業主或用戶之間因小區服務而引起的糾紛與爭執。

  1.5負責物業和業主等資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

  1.6適時聘請、撤換及付酬予律師、建筑師、會計師及其他專業顧問和合作單位。

  1.7與小區有關的政府職能部門、新聞媒體等相關單位的接洽工作。

  1.8按規定向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報告物業服務協議履行情況和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情況。

  1.9以物業公司名義投保,投保項目包括公眾責任等險種,乙方應對其屬下的單元內利益自行投保。

  1.10受所有權人委托,對小區配套設施如康體設施場地、停車場(庫)等場所進行管理。

  1.11對小區公共區域及開發商保留地方(受開發商委托)進行管理。

  2.公共秩序維護工作

  2.1建立預防性安全防范體系并設立應急機制,配合公安機關進行秩序監控和巡視等工作,但不包含乙方人身財產的保險、保證和保管責任。

  2.2維護小區的交通秩序。

  2.3地震、地陷、火災等突發事件的組織疏導和協助施救工作。

  2.4定期或不定期巡視、檢查小區,并可采取必要措施以防止任何人未經甲方同意或違反本協議的約定而占用、變更、損害公共服務設施、設備。

  3.工程維修與維護工作

  3.1檢查、巡視小區。

  3.2業主或使用人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規定》、《重慶市消防條例》、《重慶市城市容貌管理條例》、《重慶市戶外廣告管理條例》以及物業服務公司按照有關法規、條例等制定的裝修管理規定,完成其所屬單元的裝修工程,停車(場)庫不能進行任何形式的改裝、改造、修建構筑物、裝飾和裝修。

  3.3對乙方的裝修進行必要時的檢查。裝修期間,甲方及其授權的工作人員有權進入正在裝修的單元,以檢查并確定裝修規定是否得到遵守。如甲方發現乙方聘用的裝修單位及其工人違反裝修規定,甲方有權拒絕其進入小區,或要求其做出相應的賠償,或在認為有必要的情況下,將其請出小區或相關單元。所有直接或間接因裝修工程引起的訴訟、索賠、要求及費用完全由乙方負責。甲方有權在適當時候對裝修規定進行修改。

  3.4小區公共區域之水、電、氣、通訊、數字電視線路、機電設備、消防裝置、路燈、道路、排污、排水系統在發生損壞或故障時及時修復或積極協調相關職能、專業部門進行修復。

  3.5建筑及其設施在國家規定的保修期內協調開發商、承建商進行對乙方所有單元內發生的墻體、水、電、氣、通訊、共用天線、排污、排水系統等建筑體系保修;保修期后實施有償服務或協調專業機構或職能部門有償維護維修。

  3.6對配套系統設備進行日常維護維修。

  4.環境工作

  4.1保持小區內公共區域和停車(場)庫的清潔衛生,定時收取生活垃圾并清運至市政中轉站,保障小區清潔處于良好狀態。

  4.2業主或使用人應自行將生活垃圾袋裝或密閉后清運到物業服務公司的指定場地。

  4.3按照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對公共綠化區域予以養護,使之處于良好狀態。

  4.4甲方在交房文書確定的交房日期起對乙方私家庭院進行統一養護,按交房文書標注及現場公示標準向乙方收取特約服務費用。若乙方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取消養護,甲方在收到申請次月停止養護。

  5.社區交流組織

  5.1加強業主間的溝通和文化交流。

  5.2設立小區信息發布欄,加強與業主的聯系和消息發布。

  5.3舉辦不定期的社區文化活動,促進小區內外文化交流。

  5.4適時舉辦消防培訓與其它各類培訓。

  6.特約服務工作

  適時設立以下服務項目(并可根據需要設立新的服務項目),合理收費:房屋代租、代售;代辦電話安裝、寬帶安裝服務;室內清潔服務;室內工程維修;代養護花木以及與乙方商議其它服務內容。

  7.財務工作

  7.1定期向乙方收取物業服務費及其它相關費用。

  7.2就甲方為履行本協議規定的職責而支付的一切款項,制定明確的賬目記錄。

  7.3甲方有權指定專業金融機構進行物業服務費及其他費用等。

  8.其他工作

  甲方有權在不違背業主整體權益基礎上制定、修改管理規則,并利用小區告示欄、網站、小區內部刊物(如有)等各種信息渠道予以公布,對各業主均有約束力。

  三、乙方權利、義務和責任

  除由本小區業主大會決定外,乙方無權在甲方任期內提出解約。乙方在享有并行使下述權利和使用其所擁有的單元時,須同時承擔并履行本協議約定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遵守物業服務法律、法規、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規約。遵守物業服務制度,并配合物業服務企業的正當管理服務活動。

  2.乙方不得在本小區和停車(場)庫外墻、外立面玻璃、屋頂上安裝任何形式的廣告、字牌、橫幅、燈飾等固定設施或標識。乙方不得變更本小區停車(場)庫車位用途,在車位上建造任何形式的隔墻、停車(場)庫門等建筑物、構筑物和設施、設備。

  3.乙方對其產權所屬的單元具有法定的所有權,但所有異動(如出租、出售等)須在一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房產出售后,乙方須督促受讓人與甲方重新簽訂本協議,在協議未簽訂前,視為乙方已將本協議的權利與義務一并轉讓予受讓人。房產出租后,乙方須保證該承租人遵守并履行本協議和規約所制定的條款。房產異動后,如乙方未履行本條之義務應承擔連帶責任。

  4.建議乙方為其擁有的單元購買有關保險,并保持其連續有效性。

  5.乙方可參加業主大會行使表決權,根據本協議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并通過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行使對小區管理的決策權。

  6.根據本協議,乙方對甲方及其員工的工作有監督建議權及投訴權。

  7.乙方須按期付清相關的各種費用。

  8.乙方應于每季度第1個月的15日前繳納物業服務費,而無論該單元是否空置或被占用(由專業職能部門自行收取的除外)。特別指明:物業服務費收取起始是以交房通知文書確定的交房日期為準,乙方應按此交房時間辦理交房手續,并開始向甲方支付物業服務費等相關費用。

  9.乙方應按規定交納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并在需續籌時補足續籌部分。

  10.乙方有告知其雇員和親友在物業服務區域內,遵守小區管理規定的義務,并對他們違反本協議和規約的行為負連帶責任。

  11.乙方有協助甲方維護小區公共秩序的義務,當發現異常情況時,應及時告知甲方。

  12.乙方所屬單元需要維修的,乙方應當及時進行維修。乙方未及時維修,給甲方或其他業主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3.乙方所屬的車位和停車場公共區域道路不能以任何形式堆放或放置任何物品、貨品,嚴禁在停車(場)庫修理和清洗車輛。

  四、乙方承擔的費用及繳納方法

  1.乙方應根據本協議和《綠地集團·保稅中心(四期)業主臨時管理規約》及其附件的有關條款向甲方按時交納物業服務等費用,并承擔逾期未付的責任。

  費用構成如下:

  1.1物業服務費主要構成

  1.1.1小區公共秩序維護費;

  1.1.2小區公共區域清潔、保潔服務費;(但政府另行征收的如垃圾處置費等費用均未包含其中)

  1.1.3小區公共區域綠化養護服務費;

  1.1.4小區房屋共用部位日常維修及保養費;

  1.1.5小區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日常維護及保養費;

  1.1.6小區公共區域四害防治費用;

  1.1.7攤銷的公司管理費,甲方的辦公管理費;

  1.1.8甲方員工的薪酬、社會保險、福利、制服及相關器具、耗材等費用;

  1.1.9甲方用于為業主服務的固定資產折舊費;

  1.1.10甲方為小區公共區域所投保的公眾責任險等保險費用;

  1.1.11甲方用于上繳有關部門的各項零星費用;

  1.1.12甲方用于上繳有關部門管理費、稅費;

  1.1.13甲方的合理利潤;

  1.1.14甲方用于為業主公共利益服務而發生的其他費用。

  1.2物業專項維修資金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按政府有關規定維持在一定數額,不足部分由業主續繳,專項用于物業共有部位和共有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維修、更新、改造的資金。

  1.2.1小區房屋共用部位維修、更新或改造;

  1.2.2小區共用設施設備(如防盜監控、消防設施等)維修及更新、改造;

  1.2.3小區環境配套設施(如小區道路、康樂設施等)維修及更新、改造;

  1.2.4小區公共區域綠化(如草坪、喬灌木等)更新、改造;

  1.2.5小區公共建筑(如小區大門、單元大堂、樓層及其裝飾等)、道路的更新、改造;

  1.2.6用于小區非盈利性設施的維修及更新、改造;

  1.2.7停車(場)庫共用設備設施(如監控、車管系統、風機、水泵、消防設施等)維修及更新、改造;

  1.2.8其它不在上列內但需由物業專維修資金支付的費用,如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須由物業專維修資金支付的費用。

  1.3水、電、氣費按照政府相關標準計收。若小區采用二次供水系統供水的,水費收費標準按照能源供應部門頒布的二次供水收費標準執行。

  2.費用標準的核定

  2.1物業服務費標準(根據核算從簡原則,涉及物業服務費均含電梯使用費和公攤水電費):

  高層住宅:從本組團約定集中交付之日起,按建筑面積¥3.20元/㎡·月計收;

  社區商業:從本組團約定集中交付之日起,按建筑面積¥6.00元/㎡·月計收;

  車位:按¥80.00元/個·月計收;(如遇2.3條款不一致時,以2.3條款為準)。

  2.2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按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繳納。

  2.3停車(場)庫物業服務費須符合重慶市物價局批復文件標準并執行。

  2.4特約服務實行明碼實價、雙方自愿的原則。

  3.繳費辦法

  3.1物業服務費(含住宅、商業、車位)

  3.1.1綠地集團·保稅中心(四期)的物業服務費按建筑面積計收,在產權部門核定面積批復下達之前以銷售協議注明的建筑面積計算;批復之后,以產權部門核定的建筑面積為準。面積核定前后甲方收取的物業服務費差額不作退補。停車(場)庫車位物業服務費以個為單位計收。

  3.1.2物業服務費按季足額繳納。乙方在每季首月的15日之前將涉及費用金額繳清。逾期將按日向乙方加收應交納費用3‰的合同違約金。

  3.1.3首次物業服務費收取以交房通知文書確定的交房日期為準,交房日期在15日之前(含15日)的收取當月全月的物業服務費,交房日期在15日之后的收取當月半個月的物業服務費。乙方在交房當月需交納本季度物業服務費。

  3.2特約服務費用

  按月繳納。乙方在當月15日之前繳清上月發生的特約服務費用,逾期將按日向乙方加收應交納費用3‰的協議違約金。

  3.3物業專項維修資金

  乙方應按國家的相關規定繳納物業專項維修資金。

  3.4乙方可以現金或支票等合法方式繳納各項費用。

  4.各項費用的調整

  甲方應當就物業服務費使用制定獨立賬目管理,并可按照實際支出合理調整物業服務費,甲方提前三十天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后,乙方應按照調整后的費用支付。

  五、甲方服務期限

  綠地集團·保稅中心(四期)由甲方根據本協議內容進行服務,為期三年(自“綠地集團·保稅中心(四期)”整體合法交付之日起開始計算)。期滿后本協議自動順延至本小區業主大會選聘或續聘產生新物業公司,并由業主委員會與新物業服務企業簽訂服務協議生效時自動終止。

  六、若本協議任何條文因國家或地方法規的變更而無效、非法或不能執行時,將按照新的法律法規的要求執行,但本協議其余條文的有效性、合法性及可執行性并不因此而改變。

  七、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履行本協議時,若發生任何爭議應首先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小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簽章)委托代理人: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上海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4

  甲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

  郵編: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

  郵編: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

  證書編號:________。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________(物業名稱)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

  建筑面積________。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________;

  南至________;

  西至________;

  北至________。

  (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一,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二)。

  第二章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5、車輛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范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7、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8、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條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事項:

  1、________;

  2、________;

  3、________。

  第四條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見附件五)。

  第五條單個業主可委托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務費用

  第六條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___種方式:

  1、包干制

  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_____物業: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法定稅費;

  (10)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11)________。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并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余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

  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________。

  乙方采取以下第___種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________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按應收的物業服務資金________%的比例提取。

  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結余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

  第七條業主應于________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

  納入物業管理范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由甲方全額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________(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________(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第八條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并每年___次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決:

  1、________;

  2、________。

  第四章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九條停車場收費分別采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2、停車場屬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條乙方應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管理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一條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________(全體業主/甲方)所有。

  會所委托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標準向使用會所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費用:

  1、________;

  2、________。

  第十二條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備設施統一委托乙方經營,經營收入按下列約定分配:

  1、________;

  2、________。

  第五章物業的承接驗收

  第十三條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配合乙方對以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

  1、________;

  2、________;

  3、________。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確認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存在以下問題:

  1、________;

  2、________;

  3、________。

  甲方應承擔解決以上問題的責任,解決辦法如下:

  1、________;

  2、________;

  3、________。

  第十五條對于本合同簽訂后承接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甲乙雙方應按照前條規定進行查驗并簽訂確認書,作為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

  第十六條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________。

  第十七條甲方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規定的驗收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六章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十八條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配合。

  第十九條乙方可采取規勸、________、________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臨時公約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二十條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第二十一條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確需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征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確需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征得相關業主和甲方的同意。

  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二十二條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裝修管理服務費用等事項進行約定,并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第二十三條甲方應于________(具體時間)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

  物業管理用房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_____用房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

  第二十四條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七章專項維修資金

  第二十五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________。

  第二十六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________。

  第二十七條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________。

  第二十八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續籌________。

  第八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條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應按________的標準向甲方、業主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一條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應按________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

  第三十三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七條的約定,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四條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5、________。

  第九章其他事項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內,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期滿前__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甲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________代管。

  第三十八條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物業買受人簽訂物業買賣合同,即為對接受本合同內容的承諾。

  第三十九條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十條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第___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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