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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的招生方案三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能無誤進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計劃。方案應該怎么制定才好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招生方案3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招生方案 篇1
根據《區教育局關于做好20xx年全區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見》(揚江教〔20xx〕32號)等文件精神,為確保每一個本施教區內適齡小學畢業生以及外來本施教區創業、務工人員子女都能按時升入實驗初中學習,確保我校招生工作有序、規范。結合今年招生工作實際,現就做好20xx年我校初中招生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為依據,以大力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努力辦好人民滿意學校、積極促進教育公平為目標,堅持落實小升初免試就近入學政策,著力構建科學、合理、公正的招生工作體系,確保我校20xx年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規范地進行,確保每一個適格的小學畢業生都能按時升入實驗初中學習。
二、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楊國斌
成員:張健吳新華翁海俊周明廣 楊建華 嚴秋明 劉小平 金 中
唐寶泉 張麗娟 蔡其根 李一平 趙治清 殷曉安
下設辦公室
主任:翁海俊
三、與時間安排
(一)
今年,我校初中為:
1、具有本施教區常住戶口、父母具有永久性合法住房,年齡在15周歲以下(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應屆小學畢業生;
2.在區外就讀小學、有回本施教區內就學意愿的江都籍應屆小學畢業生;
3、本施教區各企事業單位引進的高層次專業人才和外地來本施教區投資創業、務工人員的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讀的應屆小學畢業生。
4、對年滿15周歲、已接受義務教育9年以上的小學畢業生,原則上不予錄取。對其中要求繼續升學的,由父母或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后,可作為非義務教育學生在本校試讀。
(二)報名登記要求
1.在本施教區內小學就讀的,原則上由畢業學校集體到江都鎮教育管理辦公室辦理報名登記手續。本施教區戶籍在區外就讀的應屆小學畢業生要求回本校升學的,持戶口簿、房產證、小學生素質報告書等相關材料,到仙女鎮教辦登記,領取“派位卡”后到本校驗核報名。
2. 因戶籍、住址變更而要求進入實驗初中就讀的小學畢業生,由家長持戶口簿、房產證(產權所有人須為學生的父母)、子女小學生素質報告書或小學六年級在讀證明材料,于20xx年6月20日前到仙女鎮教育辦公室(辦公地點在仙女鎮政府內4號樓,即原市政府)辦理登記、領取派位卡手續,學生憑派位卡到本校報名注冊。
3. 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外地來江都(本施教區)投資創業和務工人員子女要求在實驗初中就讀,則持戶口簿、父母在區內的居住證明、父母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合法勞動合同(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計劃生育證明、小學生素質報告書或小學六年級在讀證明等材料,于6月20日前到仙女鎮教育辦公室登記、領取派位卡,學生持派位卡到本校報名。已在施教區內小學就讀的,由所在小學對照上述要求審核后統一辦理登記、領取派位卡手續。
(三)實驗初中施教區學生條件
1、要求在實驗初中就讀的初中的應屆小學畢業生,原則上要求具有江都城區本施教區內常住戶口。具有江都城區本施教區內戶口、學生父母持有江都城區本施教區境內合法房產證(必須擁有51%以上產權)的應屆小學畢業生,方具有本施教區學生的身份資格,學生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以房產證為證明材料)是確定學生就讀學校的主要依據。商業用房(非商住)、辦公用房、未入住的期房、租住房不作為本施教區內住戶房產認定,學生就讀由區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鎮教辦統籌協調安排學校。20xx年起,當年5月31日前學生注冊江都城區常住戶口且學生父母持有本施教區境內合法房產證(必須擁有51%以上產權)的應屆小學畢業生,方具有本施教區學生的身份資格,否則,由區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鎮教辦另行安排入學。
2、確有實際困難需隨父母或監護人跨施教區至本校就讀的非本施教區應屆小學畢業生(進城務工子女),必須出具家長申請、單位證明、原施教區初中學校及要求就讀初中學校均表示同意的書面意見,經相關鎮教辦審核,報區教育局中教科辦理學籍。
3、引進高層次人才、來江都投資創業、務工人員的子女就學,應具有相關證明材料。實驗初中根據仙女鎮及中教科驗核發放的“派位卡”予以審核、登記、錄取。
(四)招生時間
根據區教育局統一安排,我校招生在江都區小學畢業考試后進行。時間為6月28日-7月10日。
四、具體進度安排
(一)驗核準備過程:
1、發放驗核預備通知:6月23日(龍川、雙語、鎮中心、實小、建樂、花園)。
2、成立驗核小組并召開小組會議。6月24日下午三時。
3、驗核房產證、戶口簿等材料后即時發放 “領取錄取通知書通知單”:6月24日——25日(6月24日驗核龍川小學;6月25日上午驗核建樂、雙語小學;下午鎮中心、附小。7月1日上午實小、花園)
5、整理編序登記檔案,確定施教區內生源數(6月27日)。
6、準備錄取通知書(6月27日—6月28日)。
(二)、正式招生錄取過程(6月28日—7月10日):
證薄合格者發放錄取通知書時序:
(1)、6月30日龍川小學
(2)、7月1日上午雙語小學、建樂小學。
(3)、7月2日上午實小、花園,下午鎮中心
(4)、有房無戶口者發放錄取通知書時間:7月3日
(5)、進城務工子女報名登記錄取時間:7月4日-6日
報名要求及材料:提供用工合同、住房協議、原施教區中學和本校校長共同簽字的同意證明并報中教科。
(6)、外來務工子女材料審核、發放通知書時間:7月7日—8日
驗核材料:外來本施教區創業、務工人員子女須帶新區有效居住證(公安部門或社區出具)、戶口簿、單位營業執照或用工合同、當地鄉鎮計生辦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子女的小學畢業證、素質報告書。
五、招生原則與實施辦法
(一)招生原則
20xx年實驗初中招生將依法規范進行。堅持實行免試、免費、按區就近入學。學校不舉行任何形式的考試或變相的選拔性測試,不以獲獎證書作為依據組織所謂“擇優錄取”,不以舉辦“實驗班”“重點班”“強化班”等各種名義進行招生,也不以各種學科競賽成績、特長評級為依據錄取新生。對復核出的`非施教區生源,退回原施教區學校就讀。
(二)新生入學編班辦法
20xx年初一新生一律實行均衡分班,每班班額約50人左右。實驗初中分班工作則由區教育局中教科負責。新生入學編班程序堅持公正合理,公開透明,保證平行班之間的學額數量、教師配備、教學條件公平均衡。嚴格控制辦學規模和班額,努力實行小班化教育。招生結束后學校將本施教區內學生和擇校生分別造冊,報區教育局中教科備案;初一新生分班名單將在8月29日在學校大廳公示并于開學后一周內報區教育局中教科備案。
揚州市江都區實驗初中
20xx年6月10日
招生方案 篇2
根據xx縣教基[20xx]122號文件《xx縣20xx年高中招生建檔錄取工作的通知》的指導精神,現就我校20xx屆畢業生建檔工作布置如下:
一、人員安排
組長:劉xx
副組長:齊xx
辦公室:朱xx 曹xx 方xx
成員:周x 陳x 王x 宋xx 王xx
二、建檔日程安排
三、建檔對象
656分——省示范高中計劃內錄取參考線(不含省示范高中定向生);585分——市示范高中計劃內招生(含省示范高中定向生、擇校生)錄取參考線;515分——一般普通高中計劃內招生(含市示范高中擇校生)錄取參考線;457分——普通高中招生(含綜合高中)建檔線。
在初中每多讀一年的應屆生,在總分中遞增10分建檔;二女結扎戶子女在總分中降低10分建檔。
凡志愿上普通高中的考生,無須建立檔案,而且只準建立一份檔案,并可在檔案的志愿表相應的志愿欄內填報職業高中(職業中專)志愿。
四、建檔內容
1、中學生學籍檔案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審查后退回,復印件入檔),電子信息采集表原件。
2、宿松縣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操作表(試行)。
3、宿松縣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登記表。
4、畢業生登記表。
5、20xx——20xx學年度第一學期期中學生素質報告單。
6、戶口證明材料(戶口簿復印件等)。
7、按規定享受政策性照顧的有關證明材料(原件驗審后退回,復印件入檔)。
8、休復、轉入、跳級有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原件驗審后退回,復印件入檔)。
9、20xx年宿松縣普通高中藝體特長班報名推薦表(報考特長班)。
10、宿松縣中等職業技術學校20xx年新生報名志愿表(報考職業高中)。
所需材料必須完整齊全,缺少一件不予收檔。
五、建檔要求
1、報考縣內職高,即縣職教中心、許嶺職高、王嶺職高、電子學校、陽光高中五所學校,考生只須填一張報考職高志愿表即可(志愿表由教育股發),此表交熊濤同志。
除上述五所職高外,凡報考市編《報考指南》上的中職、中考學校,一要填“志愿卡”,二要建中專檔,建檔材料和“志愿卡”由各學校根據所報考人數在招辦領取(考生結業證原件和復印件必須入檔)。
報考中專交檔時間與普高交檔同步進行,即7月22日(第二批8月12-15日)。交檔時到微機室讀“志愿卡”,中專檔案交招辦。
2、嚴把資格審查關,組織專人進行了嚴格的資格審查。
3、建檔學校必須按建檔要示,用鋼筆如實填寫,不得留空,字跡要清楚工整,不得潦草,不得涂改。考生姓名、學號、準考證號、家庭住扯等,必須與實際即原報名的所有表冊一致,否則視為資格有問題。考生分數欄由建檔學校統一粘貼建檔分數條。
4、報考志愿欄要求認真指導考生慎重填寫(學校不得代填),并且考生家長要簽字蓋章。志愿欄填“不服從”或該欄不填寫的視為放棄,均不能保證錄取。擇校的考生,志愿填寫要參照所填學校收費標準,充分考慮到家庭經濟承受能力。
5、按規定享受政策照顧的有關證明材料,必須在局教育股交驗原件后,再將復印件入檔,否則不予加分。
6、凡在初中就讀四年以上(含四年)的應屆生,送檔時必須將經批準的休學原件當面交驗,再將復印件入檔,否則按歷屆生論處。凡考生學號不是報名學校的,送檔時必須將經批準的轉學或有關證明原件當面交驗,復印件入檔。
7、填寫志愿時務必參考各校招生人數及全縣各分數段人數。
六、中考查分
1、 申報時間: 7月16日期7月17日,逾期不受理。
2、 各校以校為單位,申報查分分科次,按每科次3元到財務股交費,并領取查分通知單。
3、 查分通知單需填寫學校、考生姓名、座位號并注明所查學科。
4、 7月18日下午5點到教育局六樓會議室領回查分結果。
招生方案 篇3
為落實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招生政策,切實保障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合法權益,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現將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生原則
(一)堅持戶籍優先,免試就近劃片入學。
(二)小學秋季招收一年級新生的年齡須滿6周歲(即20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三)保障殘疾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
二、招生辦法
(一)城區學校
1.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及少年就讀
(1)父母(法定監護人,下同)在城區自有住房居住的,(有多處住房的,以現居住地為準),由劃片對口學校接收入學。若該住所(套)已有適齡兒童少年(一戶一生,同一法定監護人不受此限制,下同)在劃片對口學校就讀的,由市、區招生辦統籌安排入學。
(2)父母租房居住的,應是入學新生與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合法穩定住所,且連續居住滿二年,所租的住所(套)沒有適齡兒童少年在劃片對口學校就讀的由劃片對口學校接收入學。若該住房(套)已有適齡兒童少年在劃片對口學校就讀的,由市、區招生辦統籌安排入學。租房居住未滿2年的,根據所在片區學校學位空缺情況,由市、區招生辦統籌安排入學。
(3)與父母隨祖輩(直系親屬)同戶口簿同居住的,且在本市無第二處住所的,參照本條第(1)或(2)項執行。
2.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
(1)隨遷子女父母在城區購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購房居住地為準(有多處住房的,以現居住地為準,提供網格登記、水電費記錄等為參考),由劃片對口學校接收入學。若該住所(套)已有適齡兒童少年在劃片對口學校就讀的,由市、區招生辦統籌安排入學。
(2)隨遷子女父母租房居住的,應是本人與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居住滿二年,且該住所(套)沒有適齡兒童少年在劃片對口學校就讀,由劃片對口學校接收入學,若片區人數超過劃片對口學校學位數,由市、區招生辦根據劃片對口學校和周邊學校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3.入學登記所需材料
(1)本市城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登記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學新生的居民戶口簿;
②出生證(申請小學學位者提供);
③房產證(購房協議或繳款發票等有關證票)或房管部門開具的房屋租賃證(租賃證落款時間應為20xx年8月31日前);
④海口市小學生綜合素質發展報告書(申請初中學位者提供)。
(2)本市鄉鎮(指海口市主城區外圍17個鄉鎮,即永興鎮、石山鎮、東山鎮、龍橋鎮、龍泉鎮、新坡鎮、遵譚鎮、大坡鎮、甲子鎮、龍塘鎮、云龍鎮、紅旗鎮、三門坡鎮、舊州鎮、演豐鎮、大致坡鎮、三江鎮)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登記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學新生的居民戶口簿;
②出生證(申請小學學位者提供);
③房產證(購房協議或繳款發票等有關證票)或房管部門開具的房屋租賃證(租賃證落款時間應為20xx年8月31日前);
④父母一方在本市工作的勞動合同和勞動工資單或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副本等證明;參加我市從業人員各項社會保險(在我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從業人員基本養老和基本醫療兩項社會保險)連續1年以上的證明(從20xx年8月向前推算);
⑤海口市小學生綜合素質發展報告書(申請初中學位者提供)。
(3)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就學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學新生的戶口簿;
②出生證(申請小學學位者提供);
③房產證(購房協議或繳款發票等有關證票)或區房管部門開具的房屋租賃證(落款時間應為20xx年8月31日前);
④父、母及入學新生提供在本市2年以上居住證(與暫住證連續累計,從20xx年8月向前推算);
⑤父母一方在本市工作的勞動合同和勞動工資單或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副本等證明;參加我市從業人員各項社會保險(在我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從業人員基本養老和基本醫療兩項社會保險)連續1年以上的證明(從20xx年8月向前推算);
⑥海口市小學生綜合素質發展報告書(申請初中學位者提供)。
(4)港、澳、臺、海外華僑華人的適齡兒童、少年及外國籍適齡兒童、少年申請借讀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學新生的身份證(護照);
②入學新生在臨時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辦理的《境外人員住宿登記表》(合法居留簽證);
③海口市公證部門出具的本市居民承擔非本市籍入學新生就讀期間監護義務的公證書(父母未在本市居住的提供);
④監護人的書面申請;
⑤監護人的房產證(購房協議或繳款發票等有關證票)或區房管部門開具的房屋租賃證(落款時間應為20xx年8月31日前);
⑥海口市小學生綜合素質發展報告書(申請初中學位者提供)。
4.時間及工作安排
城區學校新生實行網上入學登記。
(1)新生入學登記申請學位。7月29日-8月6日。
新生上網登記各項入學信息。
(2)家長提交入學登記紙質材料。8月5日-8月13日。
所需提交材料見第二條“招生辦法”第(一)“城區學校”第3小點“入學登記所需材料”。紙質材料齊全,符合在該片區學校安排入學的,學校接收相關材料。
不符合在我市公辦學校入學條件的,材料退回,建議回原籍或選擇民辦學校就學。
(3)實地核查。8月12日-8月20日。
由片區學校組織相關人員對提供的信息、材料進行核查。經核查,符合條件的,由片區學校按規定時間公示新生名單,接受監督。學校發放入學通知書,并按管理權限報招生辦備案。
(4)復核確認。8月21日-8月23日。
市(區)招生辦對已在片區內錄取的新生情況進行復核確認新生名單,同意建立學籍。
(5)新生報名注冊。8月30日—31日。
5.有關說明
(1)以共有房產為居住地申請入學的,申請入學要依法取得全部產權人的同意,按照一戶一生管理。
(2)租房居住申請入學的,必須為唯一合法穩定住所且能提供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證。不能出具房屋租賃證的、一套多租的一概不予安排劃片入學。
(3)入學網上登記的家庭住址與全國學籍系統中的家庭住址綁定對接,學生入學后不得隨意更改。
(4)商城、商場、酒店、小作坊、小加工廠等加工、營業場所不能做為居住地申請劃片入學。
(5)對提交虛假材料申請入學的,取消入學資格,并將虛假材料報送當事人工作單位及移交公安等相關部門查處。
(6)棚戶區拆遷戶原則上以原居住地對口學校接收入學為主。如跨原學校片區居住的,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棚戶區拆遷完成滿兩年的,不再考慮在原片區學校入學,以實際居住地為準。
6.不符合入讀我市公辦學校規定條件的,回原籍或選擇民辦學校就學。
(二)鄉鎮學校
1.鄉鎮小學負責招收本轄區內的小學一年級適齡兒童(含流動人口子女)入學,招生范圍由區教育局劃定。鎮政府要落實責任,廣泛宣傳招生政策,做好招生動員,保證范圍內適齡兒童全部入學。要嚴格控制未滿六周歲兒童入學,嚴格控制鄉鎮適齡兒童少年向城區學校無序流動。
2.鄉鎮小學畢業生(含流動人口子女),堅持政府通知入學制度,由鎮政府向轄區內的適齡兒童和小學畢業生發放《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學生持《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到指定學校報名注冊入學。各鎮要做好畢業生入學跟蹤登記工作。
3.登記、報名、注冊時間:8月28日—31日。
(三)民辦學校
民辦學校自主招生,學校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小學一年級入學必須年滿6周歲,各招生學校錄取名單于9月14日前造冊報市區招生辦備案后,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建立學籍。
三、招生工作要求
(一)義務教育階段新生招生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區管理。市區兩級教育行政部門成立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的指導、統籌管理工作。各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擔任組長,其它班子成員和教導主任、工會主席為成員,負責學校的招生工作。有義務教育任務的民辦學校必須保證片區范圍內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要嚴格按照招生方案的各項要求,采取得力措施,確保招生任務順利完成。
(二)新生錄取工作遵循“學校審核錄取,招生辦備案”的原則進行。
(三)教育部門和各學校要做好招生政策的宣傳和學生的入學發動工作,通過多種形式加大宣傳力度,做到家喻戶曉,引導學生家長樹立正確的教育觀,使教育政策得到家長的理解和支持,努力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
(四)教育部門和學校要增強工作責任感,選派正派、有較強責任心和服務意識的同志負責招生工作。加大對工作人員的指導和培訓。嚴格執行省市有關規定,對申請入學的學生情況,學校要進行摸底調查,認真核實,避免發生錯漏和失誤。工作人員要熱情接待來訪群眾,熱心服務學生和家長,耐心做好政策解釋和勸導工作。
(五)教育部門和各學校要“陽光招生”,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招生政策,完善制度,規范招生行為,保證招生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嚴禁“以權擇校、以錢擇校、以分擇校”行為,切實保障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順利入學。
(六)教育部門紀檢組對各校的招生情況進行專項監督檢查。對違規招生行為,視情節輕重給予責任追究。對利用職權,干擾招生秩序,情節嚴重造成重大影響的,追究其黨紀政紀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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