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秀教師績效考核方案(精選8篇)
為了確保我們的努力取得實效,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方案,方案屬于計劃類文書的一種。那么你有了解過方案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優秀教師績效考核方案(精選8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優秀教師績效考核方案1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管理,強化學校領導班子成員和教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調動廣大教職工的積極性,促進學校工作持續穩步發展,根據《海南省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實施意見》、《海南省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教師績效工資實施辦法》及《海南省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績效考評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中小學校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通過定量和定性等多個評價主體,全面、客觀、公正評價中小學校的績效,建立健全激勵機制,促進我縣基礎教育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考評范圍
全縣公立各級各類學校(含幼兒園)。
三、考評內容
學校績效考評內容包括:辦學方向、內部管理、師資隊伍建設、德育工作、教育教學質量效益等。
四、考評時間
每年6—7月份進行。
五、考評工作領導小組
為切實加強全縣中小學校績效考評工作的領導,縣政府決定成立屯昌縣中小學校績效考評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孫成銀(縣政府副縣長)
成員:蒙運毅(縣委組織部副部長)
陳俊潔(縣政府辦副主任)
吳公寶(縣教育局局長)
盧曉莉(縣人勞保局副局長)
王蓮(縣財政局副局長)
曾令親(縣監察局執法工作室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考評專門工作小組,吳公寶兼任辦公室主任。考評專門工作小組由吳公寶任組長,教育局副局長卓榮、劉宏暉、王雄富任副組長,成員從縣委組織部、教育局、人勞局、財政局、監察局抽調有關人員組成,具體負責全縣各中小學校績效考評工作。
六、考評程序
(一)考評準備。各學校要進行全面動員,對照考評項目認真開展自查自評工作,并撰寫學年度工作報告。
(二)述職和民主測評。學校校長在全體教職工會議上對學校年度工作進行述職(時間控制在20分鐘內),然后全校教職工對學校領導班子進行民主測評。校長在述職后自評打分,()對照《校長自評分數表》逐項說明自評分數情況。
(三)社會測評。充分發揚民主,擴大群眾參與范圍,更好地接受群眾監督,組織社區領導、社區代表和學生家長代表12名,聽取學校工作述職,結合平時對學校工作的了解進行考評。
(四)查驗。考評組在認真“聽”述職的基礎上,集中時間,采取“看”、“查”、“問”等方式,深入接觸有關人員,對被考評學校做出實事求是的評價,既要充分肯定成績,又要指出存在問題,提出努力方向,做到評議準確、保證質量,達到發揚成績、改進工作的目的。
(五)評分并定等次。考評滿分為100分,其中考評組滿分為80分,民主測評滿分為10分,社會測評滿分為10分,三個考評綜合之和即為學校的考評得分。全縣各學校按中學和小學分三個等次,一等占25%,二等占50%,三等占25%,按各學校考評得分從高分到低分定出等次。
(六)撰寫考評報告。由考評組撰寫考評材料,內容包括該校及領導班子的基本情況,本年度取得的主要成績和存在的主要問題,以及考評等次等。考評報告經考評組初審后報縣考評工作領導小組,由縣考評工作領導小組審查確定學校考評等次。
七、考評結果的使用
考評結果作為分配學校績效工資和對學校領導使用、調整和晉升的依據。
八、工作要求:
(一)考評小組應由若干正直、原則性強,辦事公正、了解國家教育方針政策及教育教學規律、熟悉教育教學業務的人員組成。
(二)公正、公平、客觀實施考評工作。
(三)引導學校教職工正確對待考評,以考評促進學校發展。
優秀教師績效考核方案2
為切實加強我校師資隊伍建設,規范教學質量管理,健全激勵、競爭機制,促進教育教學質量的全面提高,同時為選拔優秀教師提供依據,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考核原則:堅持民主、公開、公正、客觀性原則;堅持重實績、講實效原則;堅持定性、定量相結合原則。
第二條考核內容:對教師教學業務工作的全過程進行考核,著重于教學實績、教學態度和教學水平。
第三條考核依據:《教師法》、《職業教育法》以及省、市、縣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文件規定。
第四條考核方法:分項考核,量化積分、定性評價。
(一)出勤率(5分)
內容:是否遵守《壽縣一職高出勤管理條例》。
考核方法:查閱簽到記錄和請假記錄
得分:出滿勤5分;出勤率達80%得3分;出勤率達60%得2分;出勤率50-10%得1分;出勤率在10%以下得0分;履行請假手續的不計入出勤率;沒有履行手續的每天扣0.5分。曠課每節扣0.5分;遲到、早退、正課看自習累積三次扣0.5分;
(二)工作量(5分)
內容:全校課時量的平均數為教師基本工作量。
得分:滿工作量、半工作量、半工作量以下及無課時計分分別為5、3、2、0;超課時加1分;教研組長加0.5分;班主任加1分,教師兼其它社會工作的加0.5分。總計分不超過5分。
(三)師德(5分)
內容:履行崗位職責態度是否認真,執行工作紀律是否嚴肅,是否嚴格履行請假手續,是否有無故曠課、曠崗或經常性遲到、早退現象,是否有私自停課、調課現象,是否由違規違紀行為,是否顧全大局,是否積極參加政治學習,是否違反《六安市中小學教師行為管理暫行規定》,主要時間和精力是否用于工作。
考核方法:結合平時表現、查閱相關記載。
得分:
(1)很好5分,良好3分,一般2分,較差1-0分。
(2)政治學習每缺1次扣0.5分;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扣0.5分;學期內受黨紀政紀處分和治安處罰的扣2分;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扣2分;因工作不當引發家長告狀至主管部門的扣1分;亂收費、亂訂資料扣1分;教師穿著儀表、舉止不文明的發現一次扣0.5分;不服從領導工作安排,影響正常工作開展的扣1分;參加封建迷信、酗酒、賭博、非法組織的扣1分;強調個人原因,拒不履行職責或造成工作阻力的扣0.5分;嚴重違反《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的扣2分。
(3)見義勇為、有奉獻精神,不計名利,不計得失、積極為學校發展獻計獻策的每項加0.5分,被評為縣級以上師德標兵的加2分。
(四)教學考評(共55分)
1、常規工作(30分)
(1)、教學常規工作質量方面(5分)
內容:教學計劃、教學總結、備課質量是否符合學校規定;教學目的要求、重點、難點、作業布置是否明確;教案是否規范;書寫是否工整。是否積極參加組內、校內教研活動;聽課的節數是否達標;評課是否講究實效;是否積極主動地開展校內外實習實訓,是否完成校本培訓任務;是否積極主動地接受學校安排的外出培訓或進修。
考核方法:查備課筆記、聽課記錄、教研活動記錄、公開課教案、評課記錄、教學月查記錄及學校教師培訓、進修、轉崗計劃執行情況。
得分:①很好5分,良好3分,一般2分,無0分。
②各項記錄每缺1項扣2分。
(2)、完成教學任務完成情況(10分)
內容:完成情況是否良好,教學基本目標是否達成;是否存在早退遲到、私自調課現象,是否存在曠課現象;講課內容是否正確;課堂結構是否合理;重難點是否突出;教學方法是否體現課改新精神;是否講究師生互動;是否按規定完成公開課、觀摩課、制卷、閱卷、考試分析報告等教學任務;教學是否富于藝術性;學生滿意程度如何;課堂教學效果如何。
考核方法:統計實際完成課時量、結合學生考試成績及實驗實習記錄、學生民主測評、抽查教學進度、隨堂聽課、召開學生座談會、值班人員的查堂記錄;
得分:很好10分,良好6-5分,一般3-2分,較差1-0分。
(3)、作業(5分)
內容:作業量是否符合學校規定要求;是否按時批改;是否按時到班輔導;是否面向全體學生做好培優補差工作;是否及時送教務處檢查。
考核方法:查閱學生作業和教務處月查記錄。
得分:很好5分,良好3分,一般1分,無0分。
(4)、制卷閱卷(5分)
內容:是否及時、認真地完成教務處安排的命題出卷、監考、閱卷任務,監考有無失職現象;閱卷是否及時;分數能否及時上報;評講是否認真及時,學生學分報表是否及時交送。
考核方法:查看所出試卷;抽查監考情況及監考記錄;抽查所閱試卷;召開學生座談會;查閱分數記錄。
得分:很好5分,良好3分,一般1分,較差0分。
(5)、輔導(5分)
內容:是否按時輔導、是否不遲到不早退、是否不調課、是否空堂,是否自覺維護課堂秩序。
考核方法:查查堂記錄、召開學生代表座談會、班務記錄。
得分:很好5分,良好3分,一般1分,較差0分。遲到早退3次扣1分,曠堂1次扣0.5分。
2.教育教學實績方面(25分)
內容:擔任文化類課程考試科目的教師其教學實績的考核主要依據其所教學科的期中、期末考試及上級部門統一組織的成績的名次差,確定本學期該科成績進步綜合名次,并給予相應考核分。
考試:擔任文化類課程考查科目或技能類課程的老師,其教學實績依據該科學期考查成績的合格率、達標率、優秀率及技能證書通過率,實習任務的完成率確定其該科該項綜合考核分。
考核方法:
(1)查閱各科考試成績表和學分統計表。
(2)統計文化課期中、期末或統考的平均分、合格率、優秀率。
考試:
(3)考查科、技能科根據其學期成績合格率、優秀率、實驗實習完成率和學生的滿意率,最后確定綜合名次。
(4)原則上同年級任課教師進行比較。
(5)各種比賽、競賽情況。
得分:
(1)(綜合名次):第1名5分;第2名4分;第3名3分;第4名2分;第5名1分;
(2)凡積極參加教學觀摩、公開課活動或課件比賽或積極指導學生、輔導學生參加校內、外各種競賽或發表論文者,依據公開課級別或輔導競賽成績所居名次的獎級、刊載學生和個人論文刊物級別質量論文給以適當加分。加分分值為:國家級5分;省級4分;市級3分;縣級2分;校級1分。
(3)指導興趣小組:有計劃、有活動記錄和教案。堅持經常,并取得有效成果,加2分。
(4)有如下情況加分:
①、規程落實好,創造性開展各種形式的德育活動,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活動,并取得名次的班級,每次每項給班主任加0.5分。
②、學生被評為縣級以上三好生、優秀隊員、班干或受到上級表彰,給班主任加0.5分。
③、學生在社會上表現優秀,給校集體爭光,給班主任加0.5分。
④、學生遵守行為規范好,學期無任何違法、違紀及傷害事故的班級給班主任加0.5分。
(5)教研成果(加分不減分,滿分5分)
①、評為優質課、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和教壇新星等加分。校、縣、市、省各為1、2、3、5分,省級以上加10分。
②、被評為優秀教研組組長,加1分。
③、承擔公開課、實踐課、實驗課、觀摩課等教學任務的教師每次加0.2分。
④、有課題報告并取得成果的教師按等級加分。(同本條①項)
(6)、先進個人表彰(只加分,滿分10分)個人因工作突出受到校級以上表彰的按下面標準加分:受到縣、市、省、國家表彰的:部門表彰分別加0.5、1、2、3、5分;政府表彰的分別加1、3、5、10分。
(7)其它加分:招生工作成績突出,圓滿或超額完招生任務的教師,加2分。
(8)有下列情形扣分:
①、學校檢查評比、班級量化考核不達標,給班主任扣2分,任課教師扣1分。
②、班內發生重大責任事故的班主任,每次扣1分,累積計算。
③、輟學率超過5%的班級扣班主任2分,任課教師1分。
④、拒不參加學校舉辦各種活動的班級,每次每項扣班主任0.5分。
⑤、不能按學校要求完成工作任務和拒不接受工作安排的扣1分;
⑥、學生出勤率達不到95%以上的,每周扣班主任0.2分,累積計算;
(五)學生評教(20分)
考評項目:教學態度、教學水平、備課、上課、作業批改與輔導、、實習實訓等方面的工作質量。考試考核方法:由教務處組織全體學生對學科科任老師進行民主測評。
得分:將學生評教百分制分數乘以20%,折算成綜合考評分。
(六)教研組(同行)考評(10分)
考評項目:備課、上課、作業批改與輔導、及教研活動等方面。
考試:
考核方法:由教研組長負責組織實施,根據教研組平時教研活動記錄及成員表現,在組內同行測評的基礎上進行考評。
得分:將教研組考評(同行)百分制分數乘以10%,折算成綜合考評分。
第五條考核等級與結果處理:教師績效考核每學期按考核分確定等級為優秀、良好、合格、差。加權平均成績大于或等于90分可評為優秀;介于70-89分之間為良好;介于60-69分之間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
考核為優秀等級者,學校給予精神與物質獎勵;考核倒數5名者,列入末尾淘汰備選。對連續兩學期考核倒數5名者,實行轉崗待聘,因不適應職業教育,建議個人申請調離。
第六條組織領導:教師績效考核在學校黨總支、校長室領導下,由各部門分項負責。相關考核工作人員要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不得弄虛作假,如違紀違規,要從嚴處理。
第七條本考核辦法解釋權屬于校長室。
優秀教師績效考核方案3
為推進我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順利實施,進一步調動廣大教師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學校各項工作又好又快發展,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1.堅持有利于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有利于保持教職工隊伍穩定的原則。
2. 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定崗定酬、優績優酬的原則。獎勵性績效工資以工作業績考核結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公開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切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4.堅持科學合理原則。學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考核工作分配方案力求科學合理,適當拉開檔次,適當向一線工作量大的教職工、教學業績突出的教職工和骨干教職工傾斜。
二、實施范圍和時間
實施范圍:當年在職在編的教職工。
實施時間:從20xx年2月25日起實施。
三、考核內容及分值
1.教師績效考核基礎分為100分。其中,考勤10分、工作量20分、教育教學過程20分、教學業績50分。
2.非教學人員績效考核基礎分為100分。以職業道德、考勤、考評組及服務對象評議、考核工作效果及工作量為考核內容。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
財政下撥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即教職工績效工資的30%部分)。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計算辦法
1.高考科目教師以年級為單位,教師個人績效工資=年級學期績效工資總額/年級教師總得分×教師個人得分;
2.非高考科目教師以非高考科目組為單位,教師個人績效工資=學期績效工資總額/教師總得分×教師個人得分;
3.非教學人員以非教學組為單位,非教學人員績效工資=學期績效工資總額/非教學人員總得分×非教學人員個人得分。
六、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形式
1.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學期考核,每學期末依據考核結果造冊,直接劃撥到個人工資賬戶。
2.計分辦法
教學人員績效考核總分=考勤得分+工作量得分+教育教學過程得分+教學業績得分。非教學人員績效考核總分=職業道德得分+考勤得分+考評組及服務對象評議得分+工作業績得分。
3.教學人員的考勤由校務辦負責,考程、考績、考量由教務處、教研處和各年級組共同負責;非教學人員各考核項目由校務辦和總務處、教務處負責。各部門應每月把考核結果公示,并把定稿后的紙質稿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報校務辦匯總,同時發一份電子稿到hczxddb@163.com郵箱。
七、績效工資考核內容
——教學人員考核內容
(一)考勤(10分)
每位教師應該服從領導、服從分配、自覺遵守紀律,按時上下班,不溜崗,出滿勤得10分,若出現下列情況則要扣考核分,此項扣分不保底。
1.正課曠課每節扣1分,遲到、早退每節扣0.5分;早晚自習曠課每節扣0.5分、早退每節扣0.2分,遲到每節扣0.2分。
2.教職工大會每缺席一次扣1分,遲到、早退每次扣0.5分。
3.所有教師必須做好學校組織的各項考務工作,認真監考、閱卷、評分、錄分,若出現下列情況則要扣考核分:
(1)每缺席一次扣1分,每遲到一次扣考核分0.5分。
(2)教師在監考過程中被巡考人員發現場內有舞弊、夾帶等違紀行為的,每次扣0.5分。
(3)教師在收卷過程中發生試卷遺失或閱卷時營私舞弊,每次扣1分,。
(4)教師在監考時看書、看報、帶小孩、玩手機等;收卷時出現反放、倒序的,每發現一次扣0.5分。
4.不參加教研、備課組活動,經教研處認定,每缺席1次扣1分。
5.病假(不包括大病,住院病假):全學期累計病假3天以下不扣考核分,3天(含3天)以上每天扣考核分0.5分。
6.事假(不包括婚、喪、產假)每學期事假1-5節每節扣0.2分,6-10節每節扣0.5分,10節以上部分每節扣1分。
7.學校組織的公開課,按規定必須參加的,無故缺席一次扣0.5分,請假扣0.2分;發現弄虛作假者,加倍處罰。任何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其他任課教師聽課,否則,上課教師扣0.5分。
8.學校組織的相關活動,要求教師必須參加的,每缺席一次扣1分。
(二)工作量(20分)
1. 教師月標準基本工作量=全校周正常正課總節數(總班級×周課時)×4/全校專任教師數。
2.教師個人月工作量=教師正常周課時數×4。
3.計分辦法
(1)在績效考核中教師工作量按月計算,達到教師月標準基本工作量的記20分,超過或少于教師月標準基本工作量的每1個課時加(減)0.2分,包括教師事假請假沒上的課時數也相應核減。此項得分不封頂、不保底。
(2)教師學期工作量得分=工作量月得分總和/學期月數和。
(三)教育教學過程(20分)
主要考核教職工在日常工作中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考核項目包括教學常規10分、能5分、學生評教5分。
1. 教學常規(10分)
采用我校《高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非高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中的此項得分。
2.能(5分)
(1)不按時上交材料每次扣0.5分,已交但不符合要求且未及時整改的每次扣0.2分。
(2)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的,在平時的行政檢查或分管部門檢查,發現一次扣1分;如因工作失職或拖沓,對學校聲譽造成重大影響的,經校長辦公會認定扣3分。
(3)每學期按學校要求完成江西基礎教育資源網上傳資源審核通過數2篇和下載5篇論文的工作任務,每少一篇扣0.2分。已上傳但一直未審核,則每篇扣0.1分。
(4)嚴禁不備課上課,教案跟不上課堂的,少一課時扣0.5分。
3.學生評教(5分)
采用我校《高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非高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中的此項得分。
(四)教學業績(50分)
由年級組負責考核。教師此項得分采用《高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非高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中的得分,按年級、組別第一名折合為滿分50分,其余教師得分為K×年級、組別教師個人得分,K =50/年級、組別最高得分。
——非教學人員考核內容
(一)德(10分)-----由各處室和年級組提供數據考評小組認定
1.不服從工作安排,有臨時任務(本職工作)拒不完成的一次扣3分。
2.工作不認真、馬虎了事,不按時保質完成工作的一次扣3分。
3.破壞學校形象的,視情節輕重一次扣1-5分。
4.在同事間破壞團結,挑撥離間、搬弄是非的一次扣2分。
5.故意破壞學校財產的,視情節輕重一次扣1-5分。
6.教職工亂停放車輛,一次扣0.1分。
(二)勤(基礎分50分)-----由校務辦、總務處負責
每位職工應該服從領導、服從分配、自覺遵守紀律,按時上下班,不溜崗,出滿勤得50分,若出現下列情況則要扣考核分,此項扣分不保底
1.教職工大會及集體活動每缺席一次扣1分,遲到、早退每次扣0.5分。
2.病假(不包括大病,住院病假):全學期累計病假5天(雙休日、節假日除外)以下不扣分,6天(含6天)以上的部分(雙休日、節假日除外)每天扣0.2分。
3.事假(不包括婚、喪、產假,女職工人流和直系親屬大病的護理假;教職工新居喬遷喜慶及送子女上大學的請假;教職工參加函授或對口專業培訓、考試和職稱培訓的請假以及學校規定的其他公假):每學期事假5天(雙休日、節假日除外)以下每天扣0.2分;6-8天部分每天扣0.4分;9天以上部分每天扣1分。
4.非教學人員上、下班實行簽到或打卡,缺勤一次扣2分,遲到一次扣0.5分。
5.涉及考勤方面扣分的部分,男滿50周歲、女滿45周歲減半扣分。
6.中途考勤查崗,發現不在崗的,經核實脫崗一次扣1分,中途查崗情況由各處室負責人負責提供,交由校務辦統計。
(三)評(20分)-------由校務辦和教務處組織
采用我校《非教學人員考核方案》中的此項得分。
(四)績(20分)-------由教務辦、總務處負責
1.考核內容分為:工作量10分,工作能力5分,工作成績5分。
(1)由綜合評定小組在每學期中期根據各崗位的工作強度實行定崗定量,按10、9、8、7、6分五檔評定等級分,并及時予以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確定每位非教學人員的工作量得分。
(2)采用組內互評和綜合評定相結合的方式。非教學人員組內互評分占40%,考核小組綜合評定分占60%,為體現公平,所評分不能低于6分,低于6分無效。
(3) 計分辦法: 非教學人員績得分=工作量評定分+組內互評分×40%+綜合評定小組評議分×60%。
(4)組織實施:業績考核綜合評定小組成員由校領導、教務處、總務處正、副主任及有直管處室(校務辦、綜治辦、電教處、教研處等)的正職組成。對其中的工作量,各項評議在每學期末由校務辦和教務處負責。
八、有關問題的處理
1.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享受相關時段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1)本學期未承擔任何教育教學工作和其它工作任務的(縣委組織部下文明確的退二線的校領導除外);
(2)因違反《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等有關法律法規,學期內受到行政處分的;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相關時段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下列規定執行。
(1)無故連續曠工5天或累計曠工7天的,扣發該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
(2)一個月內事假累計超過10天的,扣發當月績效工資,累計事假超過2個月的,停發學期績效工資;
(3)因病不能堅持正常工作,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按請假審批權限經批準后方可休假(急癥及住院者,可先治療并及時補辦請假手續),一學期請病假3天以內的不扣考核分,3天以上7天以內的,按規定扣考核分發放績效工資。7天以上15天以內的的從第8天起每天扣考核分并從學期績效工資總額中按每天20元扣發,超過15天的扣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累計病假超過三個月(含三個月)的停發學期績效工資;
(4)因違反《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等有關法律法規,學期內受到全縣通報批評的,其享受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在該學期內不得超過本校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額的50%,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員按不超過本人50%績效工資發放;
(5)教職工婚喪假、產假在國家有關規定的時間之內的,其獎勵性績效工資不受影響,超過國家規定的時間一律按事假對待;
(6)身患惡性腫瘤等嚴重疾病,經縣教育局批準辦理請假手續住院治療的,治療期間績效工資財政下撥部分全額發放,住院結束后繼續請假休息的,發放績效工資的70%;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相關時段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財政下撥到個人部分全額發放:
(1)根據工作需要,由組織派出學習,進行長期培訓的人員;
(2)教職工寒暑假期間。寒假按一個月計算,暑假按二個月計算;
(3)退居二線人員。
4.正校級領導的績效工資按全校教師的前10名的平均數發放,副校級領導的績效工資按所在年級、考核類別據實考核,若低于全校教師前15名的平均數,則按全校教師前15名的平均數發放。
5.該考核結果僅是教師個人績效工資發放的重要依據。
九、組織與監督
1.為認真做好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學校成立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崔年紅;副組長:劉炎基、曾憲環;成員:其他校領導、各處室正職、若干教職工代表。
2.根據教育局指導意見制定出考評方案,考評方案必須在教職工代表大會上討論通過。如果運行時發現方案有明顯漏洞或顯示公允,則修正案仍然要通過上述過程通過。
3.實施考核的全過程要公開透明,隨時接受教職工的監督和質詢。考核量化分數揭曉后,要在本校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對有意見的及時核實,考核有誤的,重新確定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將考核結果及時反饋本人,并告知可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復核。
4.本實施方案由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報教育局審核后下發實施。在實施績效工資考核過程中,如出現本方案中未涉及的情況,由我校針對具體情況提出具體的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和分配方案報領導小組討論通過執行。
5.若原定各類考核方案與本方案相沖突的,則原定方案作相應修改。
6.本實施方案解釋權屬會昌中學校長辦公會。
優秀教師績效考核方案4
一、指導思想:
1、加強學校管理,加大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建立充滿活力的校內管理機制。
2、有利于激發全體教職工愛校、愛崗、敬業、奉獻的精神,有利于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有利于引導教職工集中精力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環境育人。
3、進一步體現獎勤罰懶,多勞多得,優質優酬,向關鍵崗位傾斜,向一線教師傾斜,向效率高、成果顯著傾斜。
4、本考核方案的考核結果,將作為年度《目標管理獎發放辦法》的配套考核方案。
二、考核內容與分值:
考核基本分為100分,加分不封頂,扣分最多為100分。
1、教學常規(基本為20分)。
(1)按時參加學科組活動。無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請假者每次扣1分(因公、當天病、事假除外,必須有書面請假條)。(由教研組長考核)
(2)教師備課筆記由教務部門組織檢查,評價結果按好、中、差三等每次分別計加2分、0分、扣2分(一學期評比一次)。
(3)作業布置、批改由業務校長組織檢查,評價結果按好、中、差三等分別計加2分、0分、扣2分(每學期評比一次)。
(4)聽課節數達到規定要求,并有評課意見加2分,每少聽一節扣1分,每缺一節評課意見的扣0.5分。弄虛作假者,查實一節扣2分。
(5)未經學校同意私自調課,每次扣2分,曠課一節每次扣5分。
(6)無故不監考一次扣10分,監考遲到一次扣5分,私自調監考一次扣2分。監考不認真扣5分,造成不良后果者扣10分。
(7)閱卷不服從學校安排一次扣5分,無故缺席者一次扣5分,閱卷不認真或弄虛作假造成成績不真實,一次扣10分。
(8)各種成績及質量分析不及時上交者一次扣2分。
(9)不服從學校課務安排一次扣10分,不接受學校安排的臨時性工作每次扣5分。(校長室考核)
(10)上課時,坐著上課的、接聽手機的、發短信的發現一次扣5分,手機鈴聲響扣2分。
(11)早讀課、技能課遲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無故缺席一次扣1分。
(12)未經校長室同意私自為學生訂閱資料的,責任人每次扣10分,并追究其相應責任。(校長室考核)
以上扣完基本分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2、教學工作成績及其它(基本分60分)。
(1)實開公開課和示范課超過規定標準的并及時上交教案、評課表的教師每人加2分;面向市以上上公開課的教師加4分,面向區以上開出公開課的教師加3分。學期應開公開課或匯報課而未開的,未開課教師扣5分。(三年未達標教師開課要求以考核要求為準,其他教師每學年必須在校內上公開課一節)。
(2)任教學科理論考試及格率在80%以上的,加2分;60%以下扣3分。
(3)教師任教學科參加考級考證通過率在規定標準以上的加2分-5分。
(4)輔導學生學科競賽獲獎,校級競賽獲一等獎輔導教師加2分;區級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3、2、1分;市級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4、3、2分;省級以上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6、5、3分(超過3人獲獎的,按3個最高級別累加,國家級另加)。
(5)有計劃開展興趣小組或第二課堂,并有活動記錄、教案,輔導教師加3分。
(6)學生、家長來電、來信、來訪意見較大,經查實確有責任的一次扣5分。
(7)教師參與黃、賭、毒,經查實,視情節扣10-30分。(校長室考核)
(8)教師有體罰或變相體罰,向家長索要錢物的,視情節扣10-20分,工作期間上網游戲的一次扣2分。(工會、校辦等部門考核)
(9)上級主管部門的調研性聽課,評為好課加2分,評為差課扣2分。
(10)學校領導巡課,發現教師教學不認真,課堂秩序混亂的扣5分。
(11)學生滿意率超過85%加2分,70%——84%加1分,低于60%的扣2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為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扣分的得基本分。
3、出勤(基本分20分)。
(1)每遲到或早退1次扣0.5分。(校辦考核)
(2)請假半天以上要填寫請假單,由校長批準。一學期累計事假超過三天以上,有一天扣1分,病假不扣分,但必須出具醫院診斷證明 ,否則以事假考核。(校辦考核)
(3)未經批準不參加教職工會、政治學習,業務學習,每次扣1分。(校辦考核)
(4)行政人員隨機查崗,無故不在崗一次扣3分。
(5)凡請婚假、產假應學校工作需要提前上班的教師,每提前一天加1分。
(注:要及時辦理銷假手續,以銷假時日為準)(校辦考核)
(6)曠工一天扣10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為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三、考核結果與目標管理獎掛鉤
1、教師績效考核每學期統計一次,每年考核計分。考核分前10%的教師為優秀,考核分不滿70分的教師為基本合格,其余教師為合格。
2、在《目標管理獎發放辦法》中,增設績效考核系數,凡考核為優秀的,增加系數0.1,考核為基本合格的,在總系數中扣去0.1系數。
四、說明
1、此《方案》教代會通過后,自20xx-20xx學年第一學期起實施,考核期間為學制年度,即每年7月1日-次年6月30日(資料提供期),統計時間為每學期末,每學年第二學期末計分評定等第。
2、《教師績效考核方案》的考核對象為全校任課教師,其中考核結果與目標管理獎掛鉤的對象為高級以下普通教師(行政干部與高級職稱教師、職員、職工除外)。
3、高級職稱及獲得區教學新秀稱號的骨干教師其績效考核結果是骨干教師考核的依據之一。
4、本辦法解釋權屬校長室。
四
根據(仙桃市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指導意見(試行))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如下績效考核分解辦法:
1. 師德考評:學校全體教師績效工資總額的5%用于師德考評,考評辦法見學校教師師德考評細則。
2. 教學業績考評:學校全體教師績效工資總額的15%用于業績考評,考評辦法見學校教師教學業績考評細則。
3. 教學行為考評(備、教、改、導、輔):學校全體教師績效工資總額的10%用于行為考評,考評辦法見學校教師教學行為考評細則。
4. 考勤考評:學校全體教師績效工資總額的15%用于考勤考評,考評辦法見學校教師考勤考評細則。
5. 控流考評:學校全體教師績效工資總額的10%用于控流考評,考評辦法見學校教師控流考評細則。
6. 課時考評:學校全體教師績效工資總額的10%用于課時考評,總課時除以總教學人數為人平課時,高于人平課時的部分為超課時,辦法是:
總額10%
————×教師超課時=教師超課時津貼,若平均一節超課時津貼小于現行標準
總超課時
(8元/節),按8元計算。
7. 成果獎考核:學校全體教師績效工資總額的10%用于成果獎考評,考評辦法見學校教師成果獎勵細則。
8. 學校領導、班主任考評:學校全體教師績效工資總額的15%用于領導、班主任工作考評,考評辦法見班主任考評細則,領導靠蹲點年級班主任的平均數。
9. 機動:學校全體教師績效工資總額的10%用于以上8項考評費用的機動費用,若以上某項費用不足可在機動費用中開銷,若以上考評有余額,則將余額平均分解到每個教師。
優秀教師績效考核方案5
一、指導思想:
為了充分調動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提高辦學效益,按照多勞多得、優勞優酬、獎勤罰懶、獎優罰劣的分配原則,根據市(連教政[20xx]80號)、縣(灌教[20xx]9號)文件,結合我鎮小學實際,在上年度績效試行分配方案的基礎上進行完善,制定本細則。
二、考核對象:
本鎮小學在編在崗教師
三、考核原則
(一)尊重規律,執行政策
(二)注重量績,優績優酬
(三)激勵先進,優化管理
(四)客觀公正,便于操作
四、實施方法:
教師考勤、教學常規扣款所得均攤給本校教師;教學業務獎、教學質量獎、活動競賽教研獎和班主任費等累計總額從全鎮教師的績效獎勵部分中均攤提取,獎給取得成績、作出貢獻的教師。獲獎的相關證件時間從20xx年9月1日開執行。在核算獎金時以學校為單位提供證書的原件與復印件,無證書類的要提供分管領導簽字的證明材料。
五、考核內容分為六部分:
教師出勤、教學常規業務、教學效果、活動競賽、班級管理、突出貢獻。
(一)教師出勤(由各校考核,通過之日起執行):
1、每學期遲到或早退的次數不得超過兩次,超過的每一次扣10元。
2、病事假須履行好請假手續(先經校長批準,再自行安排好課務,最后到教導處備案),病假需出據縣級以上醫院證明,都要履行相關批假權限手續;無論病事假一天扣50元。
3、曠工一天扣100元。
4、重大活動、各種會議、值日等不能準時出勤的,每次扣30元(若因值日期間工作不得力,學生出現安全事故,一切后果自負)。
5、特殊的事假由各校研究決定。
(二)教學常規業務(由各校考核。以各校的平時檢查、周查、月查等為主,鎮小教組織的視導及隨機抽查情況反饋至各校并納入考核):
1、教學常規:
(1)課堂無人上課扣50元(若課堂上因無人上課出現教學事故,一切后果自負)。
(2)私自調課不按課表上課每次扣20元(調課必須經校長或教導主任批準,持“調課”通知單上課)。
(3)違反其他教學常規每次扣20元(無教案進教室、坐著上課、課中擅離教室、接打手機、體罰學生等,若因體罰學生或擅離教室等違規情況而出現教學事故,一切后果自負)。
(4)語、數、英要定期對學生進行單元過關檢測,并要附有相應的“學生成績分析與教師的教學反思”,無檢測成績的每單元扣20元,無分析與反思的每次扣20元。
(5)不按時完成規定的其它業務,如組織學生書法考級、金鑰匙競賽等,每次扣50元。
2、教學業務:(每位教師的年度底分為200分,按兩學期的量化積分情況,年底按15%比例評出教學業務獎,獲獎者每人獎200元)
按照教學進度表的進程,做到業務一天一結。教案確保提前一天按要求備好(提倡提前一周備課),教案少一教時扣5分。上完的課要按要求及時寫好教學反思,漏寫一次扣2分。杜絕過度超前備課現象,在提前一周的基礎上,超一周扣5分(提倡提前鉆研教材,不作復備式的書寫)。語、數、英作業按進度少做一次扣2分,并要求當天改完(包括本校所規定的教輔用書中必做必改內容),漏改一次作業扣2分。大作文少做一次扣5分,中作少做一次扣3分。作業批改的等第及符號要規范,作業中的錯誤要讓學生訂正,嚴禁套改。杜絕紅錯,盡量消除黑錯,紅錯每一處扣2分,黑錯每一處扣0.5分。各科作業的本數少于班級生數的,少一本扣0.5分,突破90%底限后,有一本扣5分。
(三)教學質量獎
1、普通教師(由小教統一考核)
(1)鎮舉行的學科質量調研:每年度對80%以上的班科統一組織質量調研,對教學效果較好的(班科數的前三分之一)給予不低于200元的獎勵。如9班則獎第一至第三名200、150、120元。
教學效果較差的且和第一名平均成績落差超過10分的給予適當扣款,超過部分以每分20元給予扣款。
鎮舉行的學科質量調研后要及時組織相關學科教師召開試卷分析會,通報成績,介紹經驗做法,分析差的原因,提出改進措施。
(2)縣局教研室組織的調研檢測,班科成績進入全縣班級數的前1/4,獎該科任課教師500元。如果片上調研檢測,獎勵第一名、第二名500、300元,取得第四名及以下成級且和第三名落差超過10分給予200元罰款。
2、專職教師(由中心校負責考核)主要以參加各級各類的競賽活動的情況及結果為考核依據。
(1)教師自身的業務培訓及競賽。凡是縣局下發的通知,無論哪一級的培訓或競賽必須參加,因個人原因未參加的,每次扣相關教師50元;競賽活動的獲獎情況考核同普通教師。
(2)輔導學生類。凡是縣局發出的通知,涉及到學生團體或個人的競賽活動都必須參加,無故放棄每次懲相關專職教師100元。活動的獲獎情況考核同普通教師。參加的競賽活動都要有獎項,如果是零獎項的將懲相關專職教師100元(一年中未舉行活動除外)。
(3)每位專職教師每學期末要對自已輔導的興趣小組進行一次成果展示或匯報,并得到校領導與教師的肯定與認可。
(四)活動競賽教研獎(由小教統一考核)
1、教師業務競賽
在鎮舉行的教師基本功比賽、優質課評比、優秀教案評比、會卷比賽等業務競賽中,獲一、二、三等獎的教師分別獎40元、20、10元;在縣舉行的教師基本功比賽、優質課評比中,獲一、二、三等獎的教師分別獎100元、60元、40元;參加市、省此類業務競賽,分別增加60元、120元。在全縣組織的教師業務考試中,成績進入同學科前1/4的教師獎60元。
2、輔導學生參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競賽
(1)團體類:(以校、班、組為整體)參加鎮組織的競賽活動獲一、二等獎的輔導教師分別獎60元、40元;參加縣、市級競賽獎額分別是鎮級的3倍、4倍(高一級的三等獎作為低一級的二等獎計算)。
(2)個人類:學生個人參加鎮組織的競賽活動獲一、二等獎的輔導教師分別獎20元、10元;參加縣、市、省、國家級競賽獎額分別在鎮級的基礎上增加20元、30元、40元、50元(高一級的三等獎作為低一級的二等獎計算,獎金按學生獲獎的個數統計)。
(3)學生寫字閱讀類:省市級的此類通知(書法展示賽、經典誦讀等)由縣級組織,按縣級標準獎勵。
3、教科研獎
(1)課題在省、市、縣級立項后并能認真按程序開展研究,在規定時間內結題,分別獎課題主持人300、200、100元。
(2)論文在省級以上(含本省級)正規主流教育刊物,如《江蘇教育》等刊物上公開發表的,獎第一作者600元;在本市級刊物(<連云港教育>)上發表,獎第一作者300元(外省刊物是本省獎金的三分之一,發表的文章均要提供國家新聞出版總署認證材料,認證權屬小教)。
(3)論文參加省級評比:如在“教海探航”、“師陶杯”等論文評比中獲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第一作者500、300、100元;在市級教育部門組織的論文、教學案例評比中獲一、二、三獎的分別獎100、60、40元.在縣級論文、優秀教案、教學案例、會卷評比中獲一二三等獎,分別獎40、30、20元。
(4)教研活動:承擔鎮、網片、縣級教學研討觀摩課的執教老師,獎20、30、50元。
4、新聞報道:灌云教育信息網教育報道每篇獎作者20元,連云港市教育信息網每篇40元。在黨報黨刊上發表的按省市縣分別獎500、300、100元。
5、表彰獲得鎮中心小學表彰的(按簡報及獎狀),獎100元每次。
(五)班務管理:(由各校考核)
1、津貼通過工作量及工作實績的考核進行重新分配。
(1)津貼的二分之一(每月60元)根據班主任工作量發放,工作量的考核主要以所任班級的學生數為主(學生數為期初清點核定為準,班額數的量化津貼由小教提供)。具體劃檔如下:
A、25人以下:每月30元;B、26—39人:每月50元;
C、40—49人:每月60元;D、50—60人:每月70元;
E、61人以上:每月80元。
(2)津貼的另二分之一(每月60元)根據各校考核班主任工作實績發放,具體的考核細則由各校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可圍繞安全、常規管理、班隊活動、陽光體育活動、學額鞏固,參加縣、鎮、校各種活動及競賽等方面定出細則,與津貼直接掛鉤。
2、在管理期間由于工作不得力,出現安全事故的扣除相應的班主任津貼;如出現重大安全事故,一切后果自負。
3、教干津貼參照執行。教干兼任班主任的只得較高類津貼。
(六)突出貢獻:(由小教考核)
在各類創建及重大活動中,為集體爭得榮譽或取得較好成績的,獎勵參與創建或負責群體1000、500、200元。
優秀教師績效考核方案6
一、績效考核的目的
1、通過考核而使每位教師發現自身工作與目標要求之間的差距,從而懂得如何改進自己的工作,促使教師專業素質的不斷提升
2、為浮動工資及獎金的發放提供依據。通過考核準確衡量員工工作的“質”和“量”,借以確定浮動工資和獎金的發放標準。
3、通過考核,獎優罰劣,對員工起到鞭策、促進作用。
二、績效考核的原則
績效考核標準的制訂要本著“規范化、程序化、標準化”原則。
三、績效考核周期
學期考核:每學期末進行考核
四、考核內容
從工作量、工作表現、工作成效方面考核
五、考核方法
360度績效考評法
360°績效反饋是一種較為全面的績效考評方法,它是指幫助一個組織的員工(主要是管理人員)從與自己發生工作關系的所有主體那里獲得關于本人績效信息反饋的過程。
我們利用多渠道收集信息的方式,全方位、多角度的反饋我們教師的工作。(可插圖。就是首先,自我評價的過程也是一個自我分析、自我提高的過程。其次,系主任熟悉教師的崗位職責,他提出的意見常常具有建設性和指導意義。第三,學生與教師保持著最經常、最直接的接觸,他們的具體建議和意見有助于教師改進教學態度、組織管理等具體環節。第四,同行具有和評價對象相同或相近的知識和背景,從事相同或者相近的教學和科研活動,他們能夠提出中肯的意見。
六、考核基本程序
1教師個人自評
2組織民主測評 3考核小組考核 4公示考核結果
七、具體實施:教師工作實績考核量表
2.平級互評
3. 學生評價
部門: 參評職工姓名: 職位: 日期:
八.分數計算方法及考核等級確定
1.自我評價、上級評定、平級互評與學生打分的權重分別為20%,30%,20%,30%
2.將考核結果分為優秀(90分以上)、良好(80-90分)、基本合格(70-80分)、合格(60-70分)、不合格(低于60分)五個等次。
九.考核結果的使用
1.在全校范圍內公布每年度本科教學業績考核成績優秀的教師名單。 2.凡申報學校教學科研崗位、專職教學崗位聘任的教師,聘前考核期本科教學業績須達到有關崗位聘任要求。
3.凡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教師,其教學業績成績須達到學校有關要求。破格晉升職稱者,近三年教學業績考核必須有一年為A,對于科研成果、社會貢獻特別突出者,教學工作業績考核也須連續為B以上;近五年來教學工作業績考核累計三年為A者,優先晉升高一級職稱;在最近三年中,其中二年教師教學工作業績考核為D者,或最近一年教師教學業績考核為E者,不得申報高一級職稱。教授、副教授教學業績考核為E者,降低一級聘用,直至合格為止。
4.在省級各類針對教師開展的評先、評優項目中,在項目實施周期內教學業績考核成績必須有一年為A。
5.教學業績考核成績為D者,由學院與學校職能部門共同向教師本人發出通知,提出改進要求。
6.對教學業績考核結果連續兩年為E者,停止其教師資格,不得聘為教師。
優秀教師績效考核方案7
一、考核對象:
團西二小現任具體學科教學崗位的專業任課教師。
二、考核時間范圍:
每年的春學期開始至當年的秋學期結束。
三、考核細則:
(一)業務素質(10%)
本科學歷記6分,專科記4分,中師記2分;完成指定教科研任務(課題和論文)的“學科帶頭人”省、市、縣級分別記5分、4分、3分,完成指定教科研任務的“教學能手”省、市、縣級分別記4分、3分、2分,未完成指定教科研任務的的減半記分。當年新增各級“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名教師”、“名校長”稱號的另加1分,總分不超過10分。
(二)計劃的制訂與總結(5%)
每學期計劃總結各記2 .5分,各類學科計劃、小結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0.1分/份,按學期分別計算,對應學期計劃或總結分數扣完為止。
(三)備課20%
集體備課計8分,每學期4分。材料不符合學校統一要求的-0.1分/次,未按時上傳學校網站的-0.1分/次,對應學期的分數扣完為止。
個案備課計12分,每學期6分。檢查或抽查中發現備課材料質量較差被點名通報的-0.4分/次,備課節次不足的-0.2分/課時,對應學期的分數扣完為止。
(四)上課25%
為他人代崗但實際未到崗的-0.5分/次,代崗而未按時到崗、上課不備課或備課與上課明顯不符造成課堂紀律混亂的、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0.4分/例,未經教導處同意私自調課或不按教導處課表上課的-0.2分/例,上課遲到、拒絕學生聽課、因教師責任造成的學生上課不全且無嚴重后果的(有嚴重后果的另外處罰)、中途離開課堂、課堂上接聽電話-0.1分/例。教學工作檢查或抽查聽課被評為差課的-0.5分/次,總扣分不超過10分
(五)作業與輔導20%
作業輔導每學期各記10分,布置學生書面完成的作業有連續未批閱或錯批的-0.1分/例,教學工作檢查或抽查中發現作業質量較差或批閱不符合學校要求的-0.2分/次,對應學期的分數扣完為止。
(六)考查與評價4%
每學期考查各記2分,未按學校要求完成期末學情調研或考查任務的-0.5分/科,未按要求完成質量分析報告的、統一閱卷中積分錯誤或錯批的-0.1分/例,考核學期內分數扣完為止。
(七)學習教研16%
教師參與集中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各記0.1分/周,學習無詳實記錄的減半記分;參與教研組集中活動記0.2分/周,學習無記錄的減半記分,不參加活動不得分。
四、考核辦法
積分從高到低排名,前十名為優秀級,后十名為合格級,其余為良好級。每級獎金相差250元。
優秀教師績效考核方案8
推行教師季度目標管理,量化考核是深化教師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有利于促進學校管理的民主化、科學化,有利于激發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形成有效的激勵機制。為進一步全面客觀評估每一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在學校內部營造一個“激勵先進、優勝劣汰”的工作氛圍,特制定本方案。
一、師德表現(權數10分+獎勵分)(無限制名額數)
1、優秀(10分):遵守《師德規范》,表現積極,業績突出,能起模范帶頭作用。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師德表現方面不能定為優秀:
①有明顯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現象;
②有有償家教、有償補習現象;
③有搞第二職業、影響本職工作的現象;
④工作態度消極應付,接受任務推三托四;
⑤同事關系、家校關系緊張,經調查屬實者。
⑥謊稱病情、小病大養,影響不良者。
2、合格(8分):遵守《師德規范》,表現一般,業績較好,能完成擔任的任務。
3、不合格,不得分:表現較差,業績低劣,不能承擔分配的任務。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師德表現方面定為不合格:
⑴ 嚴重違法亂紀,損壞師德形象被查處者;
⑵同期違反計生政策,被查處者;
⑶體罰、變相體罰學生,性質嚴重的;
⑷嚴重失職,釀成重大責任事故的;
⑸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教育不改的;
⑹擅離職守,較長期不在崗的;
⑺搞第二職業,嚴重影響本職工作的;
4、獎勵分:對響應上級號召,積極參加無償獻血者當季度可獎勵1分,當季度幫扶貧困生、捐資助學50元以上者獎勵1--3分。(幫扶貧困生、捐資助學50元—99元得1分,100元—199元得2分,200元以上得3分)
二、出勤情況 (權數10分)
學校設置考勤登記表,由值日導師或值班行政負責考勤登記并及時匯總封存。教師請假1—2天須由校長批準,3天及其以上須由教育辦批準,1周以上須送市教育局批準,并按有關規定扣發獎金。
1、有下列情況者分別給予扣分。
①病假:當季度累計5天以上扣1分,長假(病假)不得分。
②事假;(不包括國家規定的婚、喪、產假及單位公假):當季度累計請假3天以上扣1分,當季度累計一周以上不得分。
③曠課每節扣1分;
④無原因遲到、早退(包括護導)、私自調課每節課扣0.5分;
⑤學校會議、學校升旗儀式、學校組織的集體活動及各級會議,應參加的教師又沒有請假者每缺1次扣0.5分;
⑥沒有考勤登記的按60%計算,以下參照計算。
三、教學常規 (權數10分)
每季度對教師的教學計劃、教學總結、教案、作業布置與批改、聽課記錄、考試(期中、期末)質量分析等,按照教學常規管理要求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1、以下各項要求,每次每缺一項扣1分:
① 期初制定教學計劃、并按時送交學校;
② 期末寫好總結并按時送交學校;
③ 認真編寫教案(如發現無教案上課者,每次加扣1分);
④ 按時認真批改學生作業;
⑤ 單元測驗按時考查、批改、講評;
⑥ 批改作業工作量以每班40人為基準,每增加10人可獎勵0.5分(班生數以四舍五入法計算;跨班語數老師獎勵分不受限制;專職技能科老師獎勵最多不超過3分);
2、嚴格執行“減負”規定,學生在校時間不擅自延長,節假日不組織集體補課。違反規定者從教學常規基本分中每次扣1分。
3、不擅自征訂、使用非教育主管部門確定的教材、輔導材料、試卷。違反規定者每發現一次扣1分。
4、專職技能科教師應有一定量的培優、課外興趣小組輔導活動,計劃、興趣小組名單、出勤登記、成績記載表、活動總結每缺一種從教學常規基本分中扣1分。
四、班主任工作 (權數10分)
1、以下要求每缺一項扣1分:
①、按時完成班級工作計劃、工作總結;
②、按時完成學籍卡、素質評估手冊;
③、按時完成義教卡、健康卡;
④、按時準確完成班級變動生花名冊、學生花名冊、文化戶口冊的填寫及滾動工作;
⑤、每季度開展1次班隊主題會(并附書面記錄,年段或校內開放,班隊各一次);
⑥、每季度家訪或開家長會1次(并填寫家訪記錄簿,家長參與率達到90以上),本款包括中隊輔導員;
⑦、班級黑板報、學習園地每月1次(交底稿);
⑧、班級設有圖書角(生均2冊以上)、衛生角、綠化角;
⑨、每學期學校組織的“三評”(學生禮儀、衛生、紀律),(按原始記錄匯總評定優、良、合格三個等級,評為“優、良”的班級得1分,評為“合格”的班級該項不得分,優、良比例不多于85%)。
2、班集體獲省、泉州市、晉江市、鎮等表彰,班主任得2分,中隊輔導員得1分。
3、中隊輔導員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加7分。
五、行政工作
1、校長、副校長、教導、總務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補貼職務分10分。
2、總輔導員8分、報帳員補貼職務分7分,在搞好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全學期總分不少于教師平均分。
3、年段長、統計員、技能科教研組長、語、數教研組長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獎勵2分、5分、3分、5分。
4、積極參加、協助完成中心工作和開展重大活動的負責人、協助組織人員由行政酬情按工作量情況加分(當季度不超過3分)。
5、學校在街道級、晉江市級、泉州市級、省級素質教育評估、等級達標驗收、先進集體中選,當季度全體教師各得1、3、4、5分,獲獎單位正職領導另加2分,副職與中層干部另加1分。(單項獲獎如少先隊、安全、課改、體育、信息、綠色、收費、廉潔等組織得獎,單位正職指該項的負責人;校長、教導在教師【相同項的教師】得分的基礎上可加1分,教師得分按教師數的30%計算)
6、專職技能科教師組織匯演、競賽等活動,每次獎勵1至2分,其他相關老師每次獎勵0.5分。)
7、教師參與信息工作,向市級及以上教育網站投稿并錄用,每篇信息獎勵1分,最高獎勵5分。
六、教師獲獎 (均為當季度為準,最高得分15分)
1、教師參加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技能(包括現場論文、案例評獎)素質競賽、課堂教學競賽,獲街道級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獎者分別得3、2、1、0.5分;獲晉江市級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獎者分別得5、4、3、1分;獲泉州市級及以上一、二、三等獎、優秀獎者分別得7、6、5、3分,錄像課評選折半計算,逐級選送只計算最高級別一次,指導教師按1/3計算。
2、開研究、示范課、講座,按相應級別二等獎計算得分。
3、公開課的指導教師,核實后按參賽者的80%得分。(多人指導的共同攤分)
4、評優評先按相應級別二等獎得分。(作為獎勵分,非教育部門降至晉江市級,晉江市級以下降至街道級。)
七、指導學生(最高分15分)
1、指導學生臨場競賽得獎分:
獲街道級一、二、三等獎指導老師分別得3、2.5、2分;獲晉江市級一、二、三等獎指導老師分別得4、3.5、3分;獲泉州市級及其以上一、二、三等獎指導老師分別得6、5、4分;逐級選送只計算最高級別一次,同校同次比賽只取最高獎一人計分,多人指導共同攤分。
2、送書面、實物作品參賽,按臨場競賽獎分1/2計算;指導學生發表《周報》《隊報》《作文選》《經濟報》文章按1/4計算。
注:非教育部門組織降到晉江市級計算的按1/4計算。(適用于1、2點)
3、若競賽取名次不評等次,列前2名者按一等獎計算;列第3、4名者按二等獎計算;其余名次按三等獎計算。
4、團體獎按5人次獲獎計算。
5、組織課外興趣小組,有計劃、興趣小組名單、出席記錄、成績記載、活動總結,專職技能科教師擔任的興趣小組,指導教師得5分;班科任教師擔任的興趣小組,指導教師得2分。
6、組織并參加學生社會實踐活動,有計劃、記錄、總結得2分。
7、獲得教育辦體育田徑運動會團體獎第一名得12分,第二名得10分,第三名8分,其他沒獲獎的田徑各取2個單項目最高一名得分(教練)。道德風尚獎按三等獎獎給領隊和教練;市級獲獎加給教練,第七名第八名算三等獎。
8、校級比賽項目必須由各組的教研組上報行政處,經由討論,審批方可進行比賽。
比賽方案要在教研組內討論確定后,方可舉行。原則上:各類單項比賽一等獎:一名;二等獎:二名;三等獎:五名(送作品折半、原則上比賽按低、中、高年級進行)(獎勵分分別是:1.5分、1分、0.5分)。
八、教研活動(權數15分)
1、確定課題組,有計劃、有過程、有總結,課題組長得3分,協助組長得2.5分,課題組其他教師得2分。(教育辦備案為依據)
2、在教研會議上積極參與發言校級得1分,最高得2分。
3、按規定參加聽課、寫好記錄、參加評課發言,每季度不少于5次,得2分;該參加而不參加每次扣1分。
4、撰寫經驗總結、教育教學論文(必須是教育辦選送)收入匯編或發表于相應級別刊物者(合作者共同攤分),學區級得1分、片級得2分,晉江市級得3分,泉州市級得4分,省級和CN級得5分。若一稿多投或逐級選送只計算最高級別一次。論文或經驗總結出版在報紙按相應級別50%計,其他案例、論文獲獎歸論文,現場論文獲獎歸教師技能。
5、參加各種“論壇”發言者每次得2分,同時匯編者只取一項。
6、獎勵分:教育辦學科教研組成員在正常參加活動的基礎上,每人獎勵2分。
九、教學效果(權數20分)
1、學期有統一普查測試的學科,到考率達100%者,得3分;優秀率、合格率達到學區平均線或分別達到40%(《晉江市小學實施素質教育等級達標評估細則》指標)、93%(“雙高普九”指標)的,各得3分;沒統一普查的學科,教師在完成過程性考核的基礎上,取學校教師平均分。
2、優秀學生評選:
每評得1名街道級、晉江市級、泉州市級、省級以上優秀學生,班主任分別得1、2、3、4分,中隊輔導員得分是班主任的50%。(少先隊員、少先隊干部得分相反)
十、附則
1、校長的績效工資也可取全校公辦教師平均值加10%計算。
2、因行政人員的工作量大、壓力大,在工作沒有重大過失的情況下,行政人員的績效工資評級每年應確保有一次優秀(考核辦法可采用先評行政再評教師)。
3、師德表現不合格,該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等次。
4、本《暫行規定》實行按季度考評登記,兌現獎懲。
5、本《暫行規定》由曉聰中心小學行政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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