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車輛管控方案(通用7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開展,就需要我們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計劃中內容最為復雜的一種。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小區車輛管控方案(通用7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小區車輛管控方案1
一、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小區的道路、公用設施,不亂停放車輛。外來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駛入。
二、小區內車輛行駛停放要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后左右車輛安全,在規定位置停放。
三、非業主車輛不得在停放在小區過夜,若臨時滯留必須停放在車棚內指定位置。
四、非機動車輛必須按規定的位置停放,嚴禁在消防通道及樓宇內隨意停放。
五、凡因不遵守車輛停放規定而造成車輛損傷或遺失,后果自負。
六、內部車輛出入小區要出示出入證,外部車輛出入小區時,司機需要自覺出示行駛證,由值班員履行登記手續。
七、車輛進入小區,司機必須減速行駛,禁止鳴喇叭,注意往來車輛及行人安全。
八、機動車輛要本區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摩托車時速不得超過10公里,嚴禁超車。
九、停放好車輛后,必須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警備狀態,車內貴重物品須隨身帶走。
十、進入車輛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及各種腐蝕性物品。
十一、不準在小區內任何場所試車,修車、練車。
十二、不準碾壓綠化土地,不準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不準損壞路面及公用設施。
十三、不準在人行道上、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機動和臨時車輛只能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機動車輛必須放在自己的停車場)。
十四、出租車接送小區住戶,上下客后必須馬上駛離,不得在小區內招攬客人。出租車司機屬來訪客人,必須正常辦理探訪手續。
十五、車輛帶貨駛離小區,必須有相應證明,屬貴重、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須由住戶到管理處辦理有關物資放行手續,方可放行。
十六、除執行任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救護車)外,其它車輛一律按本制度實行。
小區車輛管控方案2
為做好香格里拉小區車輛管理工作,為廣大居民營造一個安全、文明、舒適的生活環境,為了做好車位安排工作,在廣泛征求業主意見的基礎上,經馮莊社區、香格里拉小區業主委員會、麗嘉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商議,確定香格里拉小區車輛管理方案如下:
一、車位確定的方法
1)地面車位不對外開放,已報名業主經物業公司審核,業主委員會監督方可參加搖號,東區27個車位,西區42個車位進行搖號,西區預留3個做為臨時停車位,供來訪車輛使用。
2)公開透明操作,社區指導、業主委員會監督、物業公司執行。
3)車位申請登記時,需提供房產證或承租合同、業主身份證復印件及車輛行駛證復印件。
4)車位按搖號前后順序安排車位,按戶為計算單位,選定后,車主需要繳納一年的停車服務費,欠繳物業費的業主請結清費用并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停車服務協議后方可取得使用權。
二、車輛日常管理
1、取得車位使用權的業主車輛進出一律刷卡通行,外來車輛進入小區,須經門崗登記,接受秩序維護員的指揮和安排。并按市物價局、市房管局相關文件規定繳納臨時停車費,營運車輛進入小區必須經門崗登記和同意,并不得在小區內滯留。
2、進入小區的車輛,應服從秩序維護員的指揮和安排,不得在小區支干道、車行道、消防通道隨意停放車輛,不得跨騎路牙輾壓綠化草地、損壞路牌、各類標識及其他公用設備,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造成嚴重事故的,將追究其經濟和法律責任。
3、車輛進入小區禁止鳴笛,應減速慢行,避免發生意外
4、車輛停放后,車主應隨身攜帶好貴重物品,鎖好車輛車門,設置好防盜系統。
5、車輛帶貨出門,必須有相應證明,屬貴重物品,大件物品或搬家時必須由業主到管理處填寫物品出門單,領取放行條,經門崗查驗后方可離區。
三、附則
1、對于違章停放的車輛,物管處有權聯系相關職能部門協助處理,清理費用由車主承擔。
2、本規定只適用于車輛進入小區后行駛、停放的秩序維護,不承擔車輛等其他義務,如發生意外由公安部門處理。
3、當地面臨時停車位飽和時,其余車輛不得進入小區,自行在小區外尋找停車位。
小區車輛管控方案3
為規范小區車輛管理、創造良好的公共秩序,保障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結合小區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規定:
第一條所有出入小區的車輛,必須遵守《古井豐水源車輛管理規定》。停車需按規定繳納相應的費用,服從物業工作人員的管理,愛護綠地及其他公共設施。(費用繳納按照物價部門的核定標準收取)
第二條物業管理處與車主之間是車位有償使用關系,所收取費用為車輛泊位費(地下車庫除外)。
第三條車輛停放人可以與停車管理者訂立停車管理服務合同,可以約定車輛基本情況、雙方的權利義務、收費價格、管理責任、管理期限以及違約責任等內容。
車輛停放人對停放的車輛有保管要求的,另行簽訂保管合同。
第四條所有車主必須到物業管理處登記詳細信息,以便可能發生車窗沒關、車門沒鎖、車輛擦碰及其他情況時能夠及時通知到車主。
第五條為杜絕外來車輛在小區內穿行、停放,所有車主均需到物業管理處辦理通行證,非本小區業主車輛進出小區必須到物業管理處登記并辦理小區臨時通行證,收取押金200元,交還小區臨時通行證后退還押金,憑證進出小區。小區內車輛限速5公里/小時,禁止鳴笛,夜晚應關閉遠光燈。
第六條為了您和他人的方便及節約車位,車輛請有序靠近停放,輕開車門,以免碰傷其他車輛。離開前確認已帶走貴重物品、開啟駐車制動、鎖好車門、車窗。
第七條車輛停放時嚴禁阻礙其他車輛通行、碾壓綠地、占用小區消防通道等。
第八條車輛停放為業主自用小型車輛,禁止載重兩噸以上貨車和17座以上客車停放。
第九條小區內嚴禁學車、修車、試剎車及無證駕駛。
第十條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物品及無商業保險的車輛進入小區。第十一條嚴格按規定路線行駛,支路車讓干路車先行,拐彎車輛讓直行車先行。第十二條為了小區的美觀和管理規范,請將自行車、電瓶車、摩托車停放在指定的地下車庫,禁止停放在樓道內、單元門口、道路上,對因未執行本規定造成的損壞或丟失,物業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為維護高層住戶本單元其他業主的公共利益,嚴禁通過電梯上下電瓶車、摩托車,物業公司有權對通過電梯上下電瓶車、摩托車的行為進行制止。
第十四條為維護廣大業主利益,對不按規定停車、不合理使用車位車輛,物業有權禁止其車輛停放,根據車輛登記聯系車主,并要求其按照規定停放車輛,無法聯系或者不聽從物業要求的,物業有權將違規車輛拖離現場,有關費用由違規車主承擔。
良好的公共秩序和優美的環境要靠廣大業主和物業企業共同創造,為保障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請車主理解、支持物業管理人員的工作,并認真遵守《古井豐水源車輛管理規定》。
小區車輛管控方案4
為更好履行本公司物業服務責任,切實維護交通秩序,規范車輛停放管理,維護相關業主權益,解決本小區車輛日益增多、車難管和停車矛盾日趨加劇的問題,確保小區安全、有序、整潔,營造更加宜人的居住環境,根據本小區實際情況需要,特制定如下各項管理規定:
1、本小區車輛管理實行“一車一卡”方式,由本小區業主攜帶有效駕駛證、行車證、保險證等相關證件到物業服務中心辦理車輛出入登記手續,并辦理車輛出入小區通行卡,為控制外來車輛進入小區停放,只對本小區業主辦理。
2、原則上禁止大貨車、大客車進入小區停放。對強烈要求進入小區停放車輛,經物業服務中心許可后,按物業服務中心指定,停放在小區相對偏僻位置停放。
3、對運送裝修材料及搬運家具(家電)的貨車經許可方能進入。外來車輛(訪客)進入小區必須領取小區臨時通行卡,領卡時付10元押金,出小區時按物價部門核定收費標準對車主實行多退少補;執行任務或其他特種車輛除外;
4、車輛進入小區后,請按物業服務中心規定有序停放。減速慢行,禁鳴喇叭;禁止裝有易燃、易爆、劇毒或污染性物品車輛進入小區;出租車進入小區經門崗許可后才能進入,但必須領取小區臨時通行卡并付卡片押金;
5、本小區地面車位車輛停放不設專用固定車位。禁止車輛停放在消防登高平臺,占用消防通道。由于占用通道所引起的一切責任及后果由當事人全部承擔;
6、安全駕駛,文明停車。禁止車輛在小區亂停亂放、越線停車或占用通道及出口影響別人通行,一經發現后,將采取勸告、拖走、報警等相關措施,由此帶來的費用全部由肇事車主承擔;
7、車輛停放時,請按規定有序停放,關好門窗,拿走車內貴重物品;禁止將小區車輛通行卡轉讓他人;
8、地面停車位及地下停車場對業主申請進入停放的,先到物業服務中心繳納停車服務費用(按縣物價部門審批的標準執行)、簽訂《停車服務協議》。停車服務費服務內容包含:維護、維修和更新停車位必要的設施,維持停車位的公共秩序、衛生和公共照明,相應管理人員的工資、稅費等。不包含:車輛被盜搶、玻璃破碎、車身劃痕、其他部位損壞等財產損失費用。如業主需本公司承擔此項費用的,請事先聲明,簽訂書面協議,費用另計,并辦理相關險種。
9、車輛在小區出現意外后,請業主在第一時間內報警或請物業服務中心代為報警,通知公安機關介入調查解決。物業配合公安機關調閱監控,提供線索。
10、小區車輛進出不受時間限制,進入小區車輛車主要愛護停車位(停車場)的消防、供水、供電、通訊、路沿石等一切公共設施,不慎損壞照價賠償,造成嚴重事故的將追究法律責任;
11、進入小區停車位(場)停放車輛業主,停車時請注意場地衛生,禁止將車內垃圾、飲料瓶(罐)隨手扔在停車位(場)邊上;禁止將故障車(僵尸車)長時間停放在停車位(場)上。經物業服務中心查實后,將聯系交警部門對該車強制拖走,物業不承擔任何責任;
12、購買架空層車位及地下停車場專用車位的業主,請遵守購車位時與開發公司(物業公司)簽訂的購買協議或合同,禁止業主私自在架空層(地下停車場)中間隔墻、加設圍欄、改變用途;如業主不遵守約定需改變車位(車庫)用途的,房產開發公司(物業公司)有權利采取制止、勸告、拆除措施,并由此引發的相關費用由當事人全部承擔。
13、如有因不交納相關費用或其他糾紛故意損壞道閘、歐打管理人員、封堵小區出入口等惡劣行為者,本公司將報告有關部門依法追究肇事者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
小區車輛管控方案5
為維護小區交通秩序,保障車輛、行人安全,確保居民正常的生活秩序,特制定本規定:
一、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小區的道路、公用設施,不亂停放車輛,外來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駛入。
二、內部車輛出入小區要出示出入證,外部車輛(含機動車、家用車、板車、小貨車)不得隨意出入小區,特殊情況需進入,司機應配合門崗填寫臨時出入證。
三、嚴禁在小區主干道、消防通道(門崗至辦公樓、辦公樓至明志小學西門)停放車輛。
四、車輛進入小區,司機必須減速慢行,機動車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摩托車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禁止鳴喇叭,注意往來車輛及行人安全,嚴禁超車。
五、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及各種腐蝕性等物品的車輛進入小區。
六、出租車不得駛入小區,遇有乘載老、弱、病、殘及攜帶過重物品,視情況放行,但必須及時離開。
七、車輛載貨駛防離小區,必須有相應證明,屬貴重物品,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須由住戶到值班室辦理手續,方可放行。
八、除執行任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救護車)外,其他車輛一律按本制度執行。
小區車輛管控方案6
一、《規定》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遼寧省城市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機動車停放管理。以下三種情況不適用該《規定》:
1、非住宅用途,如寫字樓、商場等地下及周邊范圍內機動車停放;
2、沒有物業公司管理服務的區域;
3、非機動車輛的管理,如自行車、電動自行車等。
二、為小區業主提供停車位成為有關單位的義務
《物權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但隨著小區私家車不斷增多,規劃用于停車的車位逐漸不能滿足小區業主的需要,停車難困擾著業主和物業管理服務企業。為解決這一難題,《規定》第三、四明確了公安機關有協助指導業主大會和物業服務企業在住宅區周邊為小區業主設立臨時、夜間機動車車輛停車位的`義務,由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管理。
三、《住宅區機動車停放管理規約》是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管理的依據。
該《管理規約》不同于物業服務合同,是由建設單位或業主大會依據《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制定的,委托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管理,委托費用由需要停車位的業主承擔。
四、受委托的物業服務企業有如下義務:
1、安排一定數量的車輛管理員。車輛管理員應盡職盡責,做好巡視記錄和交接班記錄,嚴禁擅自離崗;文明執勤、熱情服務,及時指揮車輛停放,維持車輛停放秩序。
2、畫明專用停車位的停車線,保持道路通暢,場地清潔衛生。指揮專用停車位的機動車輛在指定的車位停放。
3、指揮無專用停車位的業主及外來人員在臨時停車位停放車輛。
4、指揮車輛在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停放,不得對其他車輛的進出和其他車位的使用造成障礙。
5、嚴禁指揮將車輛停放在消防通道上。
6、在日常巡視過程中發現業主有亂停亂放行為時,物業服務企業及管理員要及時勸阻。對勸阻無效的,要立即向業主委員會、社區委員會、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五、小區車主義務
物業管理區域內車主有要愛護停車位內的消防、供水、供電、通訊等一切專用設備和公用設施的義務。不慎損壞時需按價賠償,若造成嚴重事故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小區車輛管控方案7
一、車輛管理規定
車輛停放是精神文明的重要體現,xxx物業服務處應向業主、使用人做好宣傳工作,共同勸阻、制止亂停放現象的發生。自覺到指定停車泊位停車。
1.對xxx項目的業主、使用人和單位的車輛進行詳細的登記,并建立車輛檔案(車輛型號、車牌號碼、顏色等),對已登記備案的車輛發給xxx項目出入通行證。
2.為業主臨時停車提供方便,xxx項目設有地面停車場,并采取按次收費辦法。
3.長期使用停車泊位的業主、使用人和單位,可到xxx物業服務處辦理停車泊位租賃手續。
4.對業主、使用人已租賃的泊位,xxx負責做出相應控制,確保停車方便。
5.各種車輛不得在xxx項目道路上隨意停放,臨時進入xxx項目的機動車應在指定地點停放,嚴禁車輛在道路交叉口停放。
6.停放在停車場的所有車輛,車主必須關好車門、車窗,帶走貴重物品。車場管理人員如發現車輛門窗未關好等情況,應及時通知車主,防止車內物品丟失。
7.停車場只提供場地、車位有償使用,不負責車輛的保管,如車輛丟失或損壞,停車場不負責賠償。
8.車輛進入xxx項目應減速慢行,最高時速不得超過xxx項目限速標志的規定,進出車場時遇對面行來車輛,應做到先出后進。
9.xxx項目停車場不準學習駕駛機動車,嚴禁試車和隨意鳴喇叭。
10.對進入xxx項目的出租車同樣實行計次卡出入,夜間22:00以后,謝絕出租車進入xxx項目。對外來人員乘坐的出租車應謝絕入內。
11.對進入xxx項目的車輛應維持一定的清潔度,保證不污染道路;5噸以上大型機動車未經xxx物業服務處許可,不得進入xxx項目。車輛停放必須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后、左右車輛的安全,不得停放在綠化帶和人行通道上。
12.裝載裝修材料的車輛進入xxx項目,應停在規定場地裝卸材料,不得影響xxx項目交通,裝載裝修材料的車輛駛離xxx項目還需出示業主的書面證明,方可駛離。
13.對所有進出xxx項目的車輛都應實行憑車輛出入卡進出,門崗需在卡上寫清車輛進出的時間、車牌號碼及門崗保安的姓名或工號,并在值班記錄上做好外來車輛的登記工作。
14.應妥善保管好在使用中的車輛出入卡,必須保證有具可查,不能有流失現象發生。
二、停車場守則
為規范停車場的使用及管理,營造規范的購物環境,制定本守則。
1、月租車的車主應于每月月底前繳交各種費用;停車卡專車專用,不得轉借他人。
2、臨時停放車輛先收費,出場時驗發票后放行。
3、月租車的車主只可將車輛停在其所屬月租車位范圍內。臨時停放車輛必須按車場保安員指定地點停放。
4、停車場只能作為停車之用,不能用作維修車輛、儲存貨物或其它用途。
5、車場內嚴禁吸煙,嚴禁在車場內加油。
6、載有易燃、易爆,或有毒、危險品的車輛不得在車場停放。
7、在車場內必須按限速行駛和按車場指定路線行車。
8、在車場內行車必須注意安全,以免損壞停車場設施和其它車輛,如有損壞,xxx物業服務處有權向損壞者索賠。
9、車主如遺失停車卡,應馬上通知xxx物業服務處,xxx物業服務處會于收取一定的手續費后補發新的停車卡。
10、本處不負責保管隨車物品。
11、車主如違反車場守則,xxx物業服務處有權拒絕其車輛停放;此外,xxx物業服務處可隨時修訂此《停車場守則》。
三、xxx物業服務處裝卸貨物管理規定
裝卸區域的位置:
1、1/F東面裝卸區設在1/F東門入口外;
2、-1/F北面裝卸區設在1/F西北面的位置;
裝卸區的使用范圍:
1、1/F東面裝卸區是提供給“xx家居”的貨物裝卸使用;
2、-1/F西北面裝卸區是提供給“xx超市”及其商場等貨物的裝卸使用;
裝卸區的`管理:
1、商場裝卸貨物時,必須在指定的裝卸區內進行裝卸貨物,不得阻塞通道;
2、所有裝卸的進出車輛必須服從商場的統一管理,不得亂停亂放;
3、不得在商場的入口處,樓梯、平臺或任何通道或電梯內留置任何貨物、物品、箱柜等將上述地方阻塞。
4、一切貨物、物品只能在xxx物業服務處指定的時間,及在特設的貨物裝卸臺,通道及電梯裝卸和運送。
5、商鋪內的家具,設備及裝置等搬離該商鋪前,須事先取得xxx物業服務處的書面同意,憑xxx物業服務處發出的放行條從指定的出口搬出。
6、使用電梯運送貨物時:
①、不得超載超長或運送危險物品。
②、運送液體貨物需用容器裝好以防泄漏。
③、粉狀貨物需用密封袋裝好以防外泄。
④、貨物若為尖銳物品應墊好,避免刮花電梯。
7、當裝卸貨物高峰期,貨物和車輛較多時,必須遵守商場貨物裝卸區管理人員的現場指揮,進出車輛必須掃次序排隊進出。
四、車輛管理工作標準
1.道路線型、斷面與整個建筑群體布置相協調;
2.車行道通暢,出、入口標志明顯;
3.外來車輛未經許可,不可進入;
4.進入停車場內的車輛,均服從物業公司管理;
5.凡裝有易燃、易爆、劇毒品或有污染物品車輛或2.5噸以上貨車,一律不準駛入;
6.駛入停車場的車輛均需減速,時速不超過15公里,無鳴笛現象發生(救護車、警車、救火車除外);
7.停車場內的所有車輛均納入物業公司管理范圍,作到車證齊全,見證/票放車;
8.車輛管理人員禮貌待人、熱情周到;
9.車輛管理員熟知車主姓名、車型、車牌號、鋪號、車位;
10.車輛管理人員隨時巡查車輛停放情況及車輛的車況,遇有門未鎖、燈未關、漏油、漏水等現象發生時,10分鐘內通知車主;
11.停車場內無貨物堆積、道路阻塞現象;
12.停車場內地面無水、無油、無污、無紙屑、無煙頭等雜物;
13.停車場道路平整無坑、無尖銳物、無金屬釘狀物;
14.停車場內有明顯禁煙標牌,且消防器械及設施均配備齊全,使用功能完好率100%;
15.轄區內交通事故年發生率不超過2%,丟失事故發生率為0%;
16.地下停車場光線明亮,能見度高,目測距離50米以上;
17.臨時停放車輛收費率100%;
18.每車位文字檔案齊全、資料準確率100%;
19.外來進出車輛有登記,完成率100%,準確率100%。
五、停車場班長職責
1、接受主管的直接領導。
2、領導下屬詳細記錄車輛進出情況,認真檢查,有效阻止危險品進入停車場。
3、熟悉停車場的建筑設施及固定車位的情況。
4、熟悉停車場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安全應急方案。
5、迅速、妥善處理好社會性事件、事故、并及時向上級匯報。
6、組織、指導下屬參加各項培訓。
7、在工作中要運用禮貌用語文明服務,積極為顧客解決各種困難,提供方便。
8、主持每日的班前、班后會議,認真做好工作日記和記錄,做好交接班工作。
9、完成上司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
六、停車場值班員職責
1、積極指引車輛安全駛入車位停車。檢查并提示車主鎖好車門窗,并詳細記錄車輛進出時間,車況及車牌號。
2、做好對機動車的監護及車場的安全巡邏工作。
3、按規定對地面停車場收取車輛管理費,并做好票款的交接、保管工作。
4、提示司機嚴格遵守停車場的安全管理規定和使用規定。
5、嚴格杜絕停車場內有明火作業的情況發生。
6、認真檢查停車場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保持正常使用狀態。
7、對車場周圍的施工情況進行管理,避免因施工影響到xxx項目的正常停車秩序。
8、阻止未經許可或未辦理停車位的機動車輛使用車庫。
9、阻止裝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車輛駛入停車場,發現問題應立即向班長或主管報告。
10、阻止無關人員,閑散人員(包括非工作需要的員工)穿行車庫、逗留。
11、對停放一天以上的車輛要記錄,并報告班長和主管。
12、嚴格禁止在停車場內停放非機動車和存放貨物。
13、認真做好當班各種記錄,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14、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
七、交通意外事故的處理預案
保安員在發現交通意外事故或接到交通意外事故報告求助時:
1、應立即用通訊設備報告保安主管發生交通意外事故現場的具體位置;
2、留在現場或迅速趕赴現場維護交通秩序和保護現場,搶救傷者;
3、對重大的交通意外事故須請示保安主管進行支援。
4、保安主管接到報告后立即報告保安部經理,并迅速趕赴現場參加搶救;
5、調遣指揮門崗保安員維護現場秩序、交通秩序;
6、送重傷者到醫院搶救;
7、報交警大隊事故組(電話120):
——事故發生的時間及地點;
——事故造成的傷亡及損失情況;
——已送搶救情況。
8、保安部經理接報后立即趕赴現場,根據事故的需要,調派車輛進行搶救,并報交警事故組和公司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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