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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

時間:2023-06-23 20:24:29 方案 我要投稿

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范文(精選6篇)

  工作方案需要編寫者有深思熟慮的判斷。在一項工作提出的時候,我們就要為上級準備幾份工作方案以供參考,那么我們該怎么去寫工作方案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范文(精選6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范文(精選6篇)

  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1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見》(中發〔2004〕16號)和《教育部衛生部共青團中央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見》(教社政〔2005〕1號)等文件精神,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設標準(試行)》(教思政廳〔2011〕1號)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1、指導思想:全面貫徹實施黨的教育方針,以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為目標,以提高大學生的心理素質為重點,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和健康成長。堅持育人為本,根據我校學生生理、心理發展特點和規律,運用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論和方法,優化我校學生的心理素質,促進大學生身心全面和諧發展。

  2、基本原則:

  (1)堅持心理健康教育與思想教育相結合。既要幫助大學生優化心理素質,又要幫助大學生培養積極進取的人生態度。

  (2)堅持普及教育與個別咨詢相結合。既要開展面向全體大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更要根據不同情況,開展心理輔導和咨詢工作。

  (3)堅持課堂教育與課外活動相結合。既要通過課堂教學傳授心理健康知識,又要組織大學生參加陶冶情操、磨煉意志的課外文體活動,不斷提高大學生心理健康水平。

  (4)堅持教育與自我教育相結合。既要充分發揮教師的教育引導作用,又要充分調動學生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增強大學生心理調適能力。

  (5)堅持解決心理問題與解決實際問題相結合。既要加強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又要為大學生辦實事辦好事。

  二、工作體制建設

  3、學校成立心理健康教育領導小組。學校成立由分管校領導任組長,學生工作處、宣傳部、教務處、組織人事處、財務處、保衛處、總務處、各系、社會科學教學部負責人等為成員的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制定我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規劃和相關制度,統籌領導全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4、成立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以下簡稱“中心”)。“中心”是具體組織安排全校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工作機構,隸屬于學生工作處。由學生處長任主任,設副主任1名,主管日常工作。成員為教務處教學秘書、教學督導、心理健康教育專職教師、各系“心理輔導站”負責人、團委干事。“中心”的主要職責是具體負責開展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宣傳、各類相關活動、擔任心理健康教育課程教學、提供心理咨詢服務、進行心理危機干預等工作,建立考核、獎懲機制,同時負責制定年度工作計劃,監督指導各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開展工作。

  5、各系成立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以下簡稱工作站)。各系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由系黨總支書記任站長,安排有專業背景或取得心理咨詢師資格的人員任副站長,全體輔導員為成員,工作站負責本系心理健康教育的日常管理工作,協助學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做好本系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6、各班級設立心理委員。在原有的大學生心理健康協會的基礎上,各班級推選一名心理委員,成立學校大學生心理委員聯合會,各系成立分會,心理委員聯合會、分會、班級心理委員在中心、工作站的指導下,協助輔導員、班主任開展班級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7、管理制度

  制定并完善《安徽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實施辦法》、《安徽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心理測試工作制度》、《安徽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學生心理危機預防與干預方案》。進一步完善心理健康各項規章制度,《心理咨詢室管理規定》、《學生心理檔案管理規定》、《個別(體)心理咨詢預約登記制度》、《三級網絡聯系制度》、《心理咨詢工作條例》(含人員守則、咨詢原則等)、《專兼職心理教師工作職責》等。

  三、師資隊伍建設

  8、師資配備。配備專職心理輔導教師2名,兼職教師5名,從事學生管理工作人員需掌握必備的心理健康教育知識,組成一支以專職教師為骨干,專兼結合、全員參與、相對穩定、素質較高的工作隊伍。

  9、人才選聘。從事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師必須具有相應專業背景或獲得心理咨詢師資格。心理健康教育師資隊伍建設納入學校整體教師隊伍建設工作中,加強選拔、配備、培養和管理。專職教師的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納入相應專業序列,專兼職教師開展的心理輔導和咨詢活動計入本人工作績效。

  10、人員培訓。重視專兼職工作人員的培訓與再教育,將師資培訓工作納入年度工作計劃和年度經費預算,保證專兼職教師每年接受不低于40學時的專業培訓,或參加至少2次省級以上主管部門及二級以上心理專業學術團體召開的學術會議。安排從事學生心理咨詢的教師接受專業督導,支持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師結合實際工作開展科學研究。

  11、加強對學生管理人員培訓。將心理健康教育課程納入輔導員崗前培訓,新輔導員必須通過考核,方可安排上崗。每學期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面向學生管理相關人員開展不少于1次的心理健康教育專項培訓或心理研討,強化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全員參與意識。

  四、課程體系建設

  12、課程設置。將心理健康教育納入人才培養方案,結合專業特點,開設《醫學心理學》、《美容心理學》、《護理心理學》、《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等課程,讓學生了解基本的心理健康知識,主動關注自身及他人的心理健康,在遇到心理困惑時能運用所學知識解決問題,進而提升心理健康水平。針對大二及大三學生,充分運用相關資源,邀請相關專家,開設心理講座,保證學生在校期間普遍接受心理健康課程教育。

  13、教學內容和方法。科學規范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課程的'教學內容,切實改進教學方法。制定教學大綱,教學內容設計應注重理論聯系實際,力求貼近學生。通過案例教學、體驗活動、行為訓練等多種形式提高課堂教學效果,通過教學研究和改革不斷提升教學質量。

  五、活動體系建設

  14、拓寬活動體系。以5·25“我愛我”大學生心理健康節為平臺,以新生入學為契機,以節日為亮點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動。同時依據學校實際和通過校際交流,創新心理健康教育活動形式、拓展心理健康教育途徑、積極營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圍。

  15、做好宣傳普及。通過廣播、電視、校刊、宣傳欄等多種媒介,積極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宣傳活動,重視心理健康教育網絡平臺建設,開辦專題網站,充分開發利用網上教育資源。

  16、提倡學生自我管理。指導心理委員聯合會、大學生心理協會,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動,普及心理健康知識,充分調動學生自我認識、自我教育、自我成長的積極性、主動性,充分發揮大學生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體作用。

  六、服務體系建設

  17、設立大學生心理咨詢室。學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下設心理咨詢室,為全校學生提供免費心理咨詢服務,面向全校公布心靈信箱、咨詢郵箱,逐步建立網上預約和咨詢。咨詢室每周固定開放20小時,特殊情況增加開放時間,以滿足學生的心理咨詢需求。

  18、規范心理咨詢程序。進一步完善制度建設,遵循心理咨詢的倫理規范,保證心理咨詢工作按規定有效運行。心理咨詢個案記錄與檔案管理工作,堅持保密原則,按規定嚴格管理心理咨詢記錄和有關檔案材料;定期開展心理咨詢個案的研討與督導活動。利用多種途徑開展心理咨詢服務。

  七、心理危機預防與干預體系建設

  19、明確責任。制訂《安徽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學生心理危機預防與干預實施方案》,明確工作流程及相關部門的職責,確保校園安全、穩定、和諧。

  20、預防為主。新生入校后須進行心理普查,建立新生心理檔案,對有疑似心理問題的學生電話預約回訪,通過進一步的訪談篩選出危機學生,予以重點關注,并及時加以疏導和干預。

  21、合理善后。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心理危機事件處理工作,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對危機事件當事人及其相關人員提供支持性心理輔導,最大程度地減少危機事件的負面影響。及時總結經驗教訓,提高師生對心理危機事件的認識以及應對心理危機的能力。

  22、轉介機制。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詢機構、校醫院、精神疾病醫療機構等部門之間建立科學有效的心理危機轉介機制。對有較嚴重障礙性心理問題的學生,及時指導學生到精神疾病醫療機構就診;對有嚴重心理危機的學生,及時通知其法定監護人,協助監護人做好監控工作,并及時將學生按有關規定轉介給精神疾病醫療機構進行處理。

  八、工作條件建設

  23、經費支持。學校在經費預算時要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納入其中,通盤考慮。按每學年生均不低于10元的標準列出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詢工作專項經費,用于心理專家講座、咨詢人員外出學習培訓、組織團體心理咨詢、購置設備、訂閱書刊等。

  24、辦公條件。學校為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詢工作提供必要的場地和辦公設備,有關部門要切實保證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詢機構辦公用房、個體咨詢室和團體咨詢室用房,以及相應的電腦及配套設施、電話等辦公設備。

  九、本實施方案由學校“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負責解釋。

  十、本實施方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2

  心理健康教育旨在提高大學生心理素質、促進其身心健康和諧發展,是高校人才培養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內容。為進一步提升“心理育人”質量,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設標準(試行)>的通知》(教思政廳[2011] 1號)、《中共教育部黨組關于印發<高等學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的通知》(教黨[2018]41號)、《教育部等八部門關于加快構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體系的意見》(教思政[2020]1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圍繞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思想政治教育和大學生心理發展規律,規范發展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服務,更好地適應和滿足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務需求,提高學生心理調節能力,培育學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健康心態,促進學生心理健康素質與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協調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科學性與實效性相結合。根據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和心理健康教育規律,科學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逐步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詢服務體系,切實提高學生心理健康水平,有效解決學生思想、心理和行為問題。

  堅持普遍性與特殊性相結合。堅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面向全體學生,對每個學生心理健康發展負責,關注學生個體差異,注重方式方法創新,分層分類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滿足不同學生群體心理健康服務需求。

  堅持主導性與主體性相結合。充分發揮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心理咨詢師、輔導員、班主任、研究生導師等育人主體的主導作用,強化家校育人合力。尊重學生主體地位,充分調動學生主動性、積極性,培養自主自助維護心理健康的意識和能力。

  堅持發展性與預防性相結合。加強心理健康知識的普及和傳播,充分挖掘學生心理潛能,培養積極心理品質,促進學生身心和諧發展。重視心理問題的及時疏導,加強心理危機預防干預,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嚴重心理危機個案的發生。

  三、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體制機制建設

  1、成立心理健康教育指導委員會,由校領導任主任、成員由心理健康教育專門機構、學生工作部(處)、研究生處、教務處、宣傳部、人事處、財務處、保衛處、后勤管理集團及各二級學院(部)負責人擔任。委員會負責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相關政策和制度的制訂,統籌領導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掛靠教育學院。

  2、設立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是開展心理健康和咨詢工作的專門機構,面向全體在校生(含預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組織開展學生心理危機排查和干預、心理咨詢、心理健康課程教學和心理健康教育活動等工作。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由心理健康教育指導委員會直接領導,授權教育學院代管,相對獨立地開展工作。

  3、建立健全學校、二級學院(部)、班級、學生宿舍四級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網絡,建立明確的職責分工和協調機制。各二級學院(部)要有1個黨政領導負責分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安排1名專職輔導員為心理專干,負責該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具體落實;組織學生班委會、黨團支部、心理社團等學生組織協助班主任、研究生導師、輔導員、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和心理咨詢師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4、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建設。圍繞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規范管理、心理危機預防與干預、心理咨詢工作流程、心理健康教育課程教學、心理健康教育從業者職業道德規范等內容,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提升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管理運行的規范化和專業化水平。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考核制度,由學生工作部(處)與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共同對二級學院(部)心理健康工作進行專項考核,考核結果納入二級學院(部)學生工作考核體系。

  四、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師資隊伍建設

  5、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師資隊伍建設,建設一支以專職人員為骨干、兼職人員為補充、相對穩定、素質較高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隊伍。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專職人員與全體在校生的比例不低于1:4000,可根據實際工作需求選配兼職教師。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專職人員應具有從事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相關學歷和專業資質,納入學生思想政治教育隊伍系列評聘職稱。兼職人員可根據實際需要從校內外選聘具有相關工作經驗和資歷的人員擔任。專兼職人員從事心理健康教育教學、咨詢等工作的按學校相關規定核定工作量。

  6、加強對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員的培訓和督導。保證心理健康教育專職人員每年接受不低于40學時的專業培訓,或參加至少2次省級以上主管部門及二級以上心理專業學術團體召開的學術會議。安排從事心理咨詢的教師定期接受專業督導,支持心理健康教育教師結合實際開展科學研究和社會服務、考取職業資格證書等,促進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員的身心健康和專業成長。加強對二級學院(部)心理專干的工作指導和專業培訓。

  7、強化全體教職工對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參與意識,明確其教育引導學生健康成長的重要職責。將心理健康教育相關內容納入新進教師崗前培訓課程體系。對輔導員、班主任、研究生導師及其他從事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教職工定期組織心理健康教育培訓,提升他們對學生心理危機的識別能力和開展心理健康教育的能力。對保衛處、學生宿舍管理等后勤服務人員開展相關常識培訓。

  五、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內容體系建設

  (一)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學體系建設

  8、發揮課堂教學在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開設《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32學時、2學分),作為通識必修課納入全校本科專業人才培養方案。

  9、在教育學院成立心理健康教育課程教學部,負責《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課程的管理、教學和教研工作。教師在教學過程中,要充分考慮學生的心理發展規律和特點,注重理論聯系實際,積極開展教學改革和創新,將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與思想政治教育有機融合,引導廣大學生樹立健康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提高學生心理素養。

  (二)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動體系建設

  10、面向全體學生開展豐富多彩、喜聞樂見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動,不斷創新心理健康教育活動形式,拓展心理健康教育途徑,營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圍。

  11、通過專家講座、廣播、電視、網絡、校刊、宣傳櫥窗、學生社團活動等形式積極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宣傳活動。重視心理健康健康網絡平臺(專題網站/網頁、微信公眾號等)建設,充分開發利用網絡資源、創新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機制。

  12、充分發揮學生在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主體作用,滿足學生自我成長的心理需要。二級學院(部)要調動本院(部)師生的積極性、主動性,創新開展符合本院(部)學生特點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動。重視發揮班集體建設在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學生成立心理社團,開展形式多樣的心理拓展與朋輩互助活動,調動廣大學生自我認識、自我教育、自我成長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在全體學生中培養勤于自助、善于求助、樂于助人的良好風尚。

  (三)大學生心理咨詢服務體系建設

  13、加強心理咨詢室建設,不斷完善進行心理咨詢服務的各項必備設施和設備。心理咨詢室開放的時間和接待量要能滿足學生的咨詢需求,保證每個工作日均有咨詢室對學生開放。積極創造條件,在二級學院(部)設立心理健康教育輔導室。

  14、加強心理咨詢制度建設。遵循心理咨詢的倫理規范,保證心理咨詢工作按規定有效運行。進一步建立健全心理咨詢的值班、預約、咨詢和重點反饋等制度,加強心理咨詢個案記錄與檔案管理工作,堅持保密原則,按規定嚴格管理心理咨詢記錄和有關檔案材料。定期開展心理咨詢個案的研討與督導活動,不斷提高心理咨詢的專業水平。

  15、通過多種途徑開展心理咨詢服務。針對不同學生的需求,開展個體咨詢、團體輔導等活動,提供“線上+線下”混合式心理咨詢服務,努力幫助學生解決心理問題,促進學生健康發展。通過宣傳櫥窗、微信公眾號、宣傳手冊等方式向全校師生公布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地址、咨詢預約電話和QQ號、網絡聯系方式和服務時間等信息。

  (四)大學生心理危機預防與干預體系建設

  16、堅持以預防為主的原則。充分發揮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四級網絡的作用,通過學生心理健康狀況普查和心理危機定期排查、重要節點排查、日常排查等方式,及時發現學生中存在的心理危機情況。重視心理健康知識的宣傳普及,提高全體師生員工對學生心理危機、精神疾病的識別能力。二級學院(部)與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應對有較嚴重心理障礙的'學生進行重點關注,將其納入學校重點關注對象庫,根據其心理狀況及時加以疏導和干預。應加強對患精神疾病學生康復及康復后的關注跟蹤。

  17、不斷完善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預案,明確工作流程及相關部門職責。在學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二級學院(部)、精神疾病醫療機構間建立科學有效的心理危機轉介機制。對有較嚴重障礙性心理問題的學生,及時指導學生到精神疾病醫療機構就診;對有嚴重心理危機的學生,由其所在二級學院(部)及時通知法定監護人到校處理,協助監護人做好監控工作,并及時將學生按有關規定轉介給精神疾病醫療機構進行處理。轉介過程應詳細記錄,交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存檔。

  18、若發生學生心理危機事件,應按照有關規定做好善后工作。重視對危機事件當事人和相關人員提供支持性心理輔導,最大程度減少危機的負面影響。采取有效措施對全校范圍內的危機易感人群進行排查和干預,預防惡性的事件的傳染效應。事后應及時總結經驗教訓,提高師生對心理危機事件的認識以及應對心理危機的能力。

  六、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條件建設

  19、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經費投入。將心理健康教育專項經費列入學校一級經費預算,按相關規定足額撥付心理健康教育專項經費,專款專用、確保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需要。

  20、進一步加強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場地和設備建設。加強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場地、設施設備的管理和維護,做好心理圖書資料、心理測量工具、心理治療類設施設備的更新和升級,滿足學生接受教育和咨詢的需求、以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發展需要。

  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3

  為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工作會議、《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見》(中發〔2004〕16號)和《教育部 衛生部 共青團中央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見》(教社政〔2005〕1號)等文件精神,依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設標準(試行)》(教思政廳〔2011〕1號)、《湖北省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設標準實施意見》(鄂教思政廳〔2011〕8號)及《湖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標準化建設工作總體方案》(鄂教思政廳〔2012〕13號)等文件,結合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遵循思想政治教育與青年學生心理發展規律,把心理健康教育與德育工作緊密相結合,把握學生的思想脈搏和身心發展特點,培養學生良好的心理素質和優良品格,增強學生心理調節、承受各種心理壓力和處理心理危機的能力,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促進學生科學文化素質、思想道德素質和身心素質全面協調發展。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我校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分管校領導任組長,學工部(處)團委、研究生工作處、教務處、馬克思主義學院、人文社會科學學院、宣傳部、人事處、財務處、保衛處、后勤處、工會及各二級學院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負責研究制定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規劃和相關制度,統籌領導全校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學工部(處),負責制定心理健康教育計劃和工作規劃并具體組織實施。

  三、基本原則

  堅持心理健康教育與思想教育相結合;堅持普及教育與個別咨詢相結合;堅持咨詢與自助、互助相結合;堅持教育與自我教育相結合;堅持知識學習與能力培養相結合;堅持解決心理問題與解決實際問題相結合;堅持咨詢與干預相結合;堅持工作實踐與理論研究相結合。既要幫助學生0優化心理素質,又要幫助他們培養積極進取的人生態度。既要充分發揮心理健康教育宣傳、心理健康活動等主渠道、主陣地的作用,幫助學生解決成長過程中共性的、普遍存在的心理問題,又要加強個別心理指導與咨詢,有針對性地教育和引導學生解決成長過程中遇到的心理困惑和心理問題。

  四、目標和任務

  (一)目標:培養學生良好的心理品質和自尊、自愛、自律、自強的優良品格,使之具備較強的心理調適能力;促進學生的心理素質與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專業素質和身體素質的協調發展,從而提高大學生適應社會生活的能力。

  (二)任務:根據青年學生心理特點,通過心理學的各種手段和方式,有針對性地為學生提供及時、有效、高質量的心理咨詢與輔導服務,緩解心理困擾和心理壓力,普及心理健康知識,傳授心理調適方法,幫助學生樹立心理保健意識,調動學生自我發展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提高學生的社會適應能力、心理自助能力和自我調適能力,預防和減少心理問題、心理障礙以及由此引發的危機事件,維護學生身心健康。在全校范圍內努力營造關注心理健康、提高心理素質的良好氛圍,促進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向科學化、規范化、專業化方向發展。

  五、途徑和方法

  (一)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四級網絡體系,加強體制機制建設。

  1、進一步加強領導,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形成學校統籌、分級管理、專業引領、行政保證的心理健康教育領導體制。

  2、探索形成由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具體實施,以學院為重點、以班級為基礎,思路清晰、目標明確、制度規范、措施得當、覆蓋全面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機制。

  3、進一步發揮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領導小組職能。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能是:定期召開會議研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解決實際問題;根據工作需要制定心理健康教育的相關文件,提供政策保障;協調各部門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詢及危機干預工作;定期聽取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學生心理健康狀況匯報;為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詢及危機干預提供人員、物質、經費保障等。

  4、健全學校—學院—班級—學生宿舍四級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網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負責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的計劃與組織、宣傳與推廣、指導與咨詢等事務。各學院負責組織和落實本學院的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及相關工作;充分發揮學生骨干、心理委員、宿舍心情聯絡員等基層力量的作用。

  5、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堅持“以學院為主體,以學校為主導”的方針。建立“學校—學院—班級—學生宿舍”四元一體和“專業心理咨詢師+學院心理健康負責人”一體兩翼的心理健康教育模式。

  6、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監督、考核,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考評體系,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實施情況納入學生工作目標考核體系,推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向更加規范化、科學化、專業化的方向發展。

  (二)開設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課程,加強教學體系建設。

  7、充分發揮課堂教學在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的主渠道、主陣地作用。在馬克思主義學院、人文社會科學學院設立“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開設《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課程,覆蓋全體本科生,同時開設《社交心理學》、《管理心理學》、《社會心理學》等選修課程,保證學生在畢業前累計獲得2個及以上心理健康教育課學分。

  8、在課程內容上,授課教師充分考慮學生的心理發展規律和特點,注重理論聯系實際,培養學生實際應用能力;在教學方法上,采用理論與體驗相結合、講授與訓練相結合的教學方法,如課堂講授、案例分析、小組討論、心理測試、團體訓練、情境表演、角色扮演、體驗活動等;在師資隊伍上,構建一支以專業心理學教師為主體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師隊伍,定期研究心理健康教育教學以及可能影響大學生心理波動的熱點問題,確保教學質量。

  (三)認真開展心理咨詢和輔導工作,加強咨詢服務體系建設。

  9、建立一支具有一定心理學專業知識的教師組成的專兼職心理咨詢工作隊伍,堅持發展性咨詢為主、障礙性咨詢為輔的方針,根據不同情況有針對性地開展學生的個別咨詢和團體輔導。專門設置心理咨詢與團體輔導室,負責為學生提供個別及團體的心理咨詢服務,學校心理咨詢室保證每個工作日對學生開放,不斷滿足我校學生心理咨詢的需求。

  10、重點加強心理咨詢制度建設,遵循心理咨詢的倫理規范,保證心理咨詢工作有效運行。建立健全心理咨詢的.預約、值班、咨詢、反饋、督導、檔案管理等制度。堅持保密原則,按規定嚴格管理心理咨詢記錄和有關檔案材料。定期開展心理咨詢個案的研討與督導活動,不斷提高心理咨詢的專業水平。

  11、加大咨詢力度。通過個別面詢、團體輔導、電話咨詢、網絡咨詢等多種形式,有針對性地向學生提供經常、及時、有效的心理健康指導與服務。

  12、加強宣傳,提高知曉率。利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網站、宣傳手冊、課表等方式,向全校學生公布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服務信息。

  (四)積極開展心理健康宣傳教育活動,加強活動體系建設。

  13、充分利用“大學生心理文化節”、“3·25”、“5·25”、“9·25”、“12·5”主題宣傳月平臺,不斷創新活動載體,全程設置,縱橫覆蓋,多渠道、多形式、多媒介地開展貼近學生需求,在學生中有較大影響力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動。

  14、學院(研究生工作處)要充分調動學生的積極性、創造性,開展符合學生特點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動,通過心理情景劇、心理沙龍、知識競賽、論文征集等形式,營造積極、健康、高雅的校園文化氛圍。

  15、支持學生組織開展具有自身特色的活動,提高學生的心理自助及助人能力。

  (五)認真做好新生心理普測工作,加強心理危機預防與干預體系建設。

  16、普測追蹤,摸底建檔。新生(本科生、研究生)入學后,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統一規劃、組織新生心理健康普測。以心理普查為基礎,建立篩查、干預、追蹤、監控一體化的防御體系;定期對在校學生進行心理篩查,建立“心理危機干預學生信息庫”,對心理危機學生檔案的管理以名冊、檔案、案例分析等形式為主進行,并做好特殊個案研究。心理普查及心理咨詢結果及時統計、及時反饋,對可能形成嚴重心理問題的學生主動約請,并做好跟蹤、回訪工作。

  17、完善學生心理危機預防與干預體系,積極開展預防性心理健康教育。充分考慮學生個體、原生家庭、學院和社會各種因素,從危機評估、危機即時干預、危機后干預的全程角度,建構多層次、全方位的生態化的心理危機預防與干預體系。完善宿舍、班級、學院、學校四級心理防護網絡,形成早預防、早發現、早評估、早干預的大學生心理危機干預體系。

  18、健全并執行好心理危機預防與干預各項機制。完善心理委員和宿舍心情聯絡員制度、心理危機學生月報制度、心理異常學生及時報告制度、重點關注學生定期談話制度等,完善從學生骨干、輔導員、班主任到學院、部門、學校的快速危機反應機制,完善從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到校醫院、專業精神衛生機構的快速危機干預通道,加強對精神疾病學生康復及康復后的關注跟蹤。

  19、建立宿舍、班級、學院(研究生工作處)、學校心理危機四級預警系統。學生發生異常情況后,宿舍心情聯絡員、班級心理委員等各級學生骨干應及時向輔導員、學院(研究生工作處)報告并尋求支持。學院(研究生工作處)領導、學生政工干部及廣大教師要密切關注學生異常心理、行為;出現危機情況時要按照《湖北醫藥學院學生心理危機預防與干預方案》立即向學校心理健康教育領導小組和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報告,并在專家指導下及時對學生進行快捷、有序地干預。學校心理咨詢人員要牢固樹立心理危機干預預警意識,如發現處于危機狀態需要立即干預的學生,要及時采取相應的干預措施。

  20、各學院(研究生工作處)要嚴格執行《湖北醫藥學院學生心理危機預防與干預方案》、《湖北醫藥學院學生心理疾病預防與干預方案》等文件要求。對有較嚴重心理障礙的學生要予以重點關注,并根據心理狀況及時加以疏導和干預。對有嚴重心理危機的學生,輔導員要及時通知其法定監護人,協助監護人做好監控工作,并及時按有關規定將學生轉介給精神疾病醫療機構進行處理。轉介過程應詳細記錄,做到有據可查。各學院對于心理障礙學生的休學、退學、復學情況詳細記錄并報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1、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聯合各學院(研究生工作處),負責心理危機事件的善后工作。重視對危機事件當事人及其相關人員提供支持性心理輔導,最大程度地減少危機事件的負面影響。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師資隊伍建設。

  22、精心配置,專兼結合。以3000—5000︰1的比例配備從事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具有心理學專業背景的專職人員3名,積極組建一支兼職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師隊伍,同時聘任具有任職資格和條件的教師,通過專、兼、聘等多種方式,建設一支以精干專職教師為骨干,專兼結合、專業互補、水平較高、相對穩定的師資隊伍。

  23、加強培訓,注重研究。重視專兼職教師的培訓與再教育,確保每一名專職教師一年內至少參加二次省級部門組織的培訓與督導,定期組織心理健康教育兼職教師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專題培訓。

  24、強化心理健康教育的全員參與意識。學校將心理健康教育內容納入新進教師崗前培訓課程體系。學校定期組織學生輔導員、班主任、學生干部、全體教師(含碩士生導師)、機關行政干部、校醫院、保衛處及其他后勤服務人員進行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專題培訓。

  25、重視心理健康教育專職教師的職業發展。專職教師可選擇參與專業技術崗位的職稱評聘和職務晉升,心理健康教育專兼職教師從事心理健康教育活動(心理講座、心理培訓、新生心理測評、團體輔導等)、心理咨詢計算工作量,并給予相應報酬。

  26、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隊伍的專業化。全體學生管理行政人員、輔導員和班主任是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隊伍的骨干力量,有組織、有計劃地對他們進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培訓,鼓勵并支持其報考國家心理咨詢師;重點培養學院心理健康教育負責人,有計劃地安排他們參加各類心理健康教育業務培訓;加大投入,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員在工作、教學、科研等方面的進一步發展提供平臺和必要的物質經費保障。

  (二)發揮研究生導師在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中的重要職責。

  27、研究生導師要有加強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明確意識,能夠了解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理念,在完成各項具體的教學以及管理任務的同時,也能自覺地關注研究生的心理健康。

  28、研究生導師應了解學生當前的生活狀況和生活中的重大變故,協助引導其身心發展。

  29、研究生導師應協助學生規劃專業學習和生涯發展,關注在課業上不及格的學生、不能按時參加答辯的學生和答辯未獲通過的學生。

  30、定期舉行導師(或導師組)的見面和談話,以增進師生之間的相互了解與關注。

  31、若導師發現學生言行、情緒或精神異常;或發現有可能發生自我傷害或傷害他人的行為時,應迅速通報。

  (三)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條件。

  32、按生均不低于15元標準落實全日制學生(本學生、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專項經費,并列入學校一級預算。使用上尊重本專業特性,確保專款專用。

  33、保障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用房和場地,打造功能齊全、服務規范、運作高效的咨詢服務場所。

  34、扎實推動二級學院心理健康輔導站建設。分批建設心理健康輔導站,實現每個輔導站都有獨立的場地、設施設備、人員等;制定標準化建設方案,推動輔導站規范化運作。

  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4

  心理健康教育是提高大學生心理素質、促進其身心健康和諧發展的教育,是高校人才培養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內容。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全國、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會議精神,有效促進我校思想政治工作體系建設,不斷提升心理育人質量,根據《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見》(中發〔2016〕31號)、《關于加強心理健康服務的指導意見》(國衛疾控發〔2016〕77號)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質量提升工程實施綱要》(教黨〔2017〕62號)、《中共教育部黨組關于印發<高等學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的通知》(教黨〔2018〕41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把立德樹人成效作為檢驗學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標準,著力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堅持育心與育德相統一,加強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規范發展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服務,更好地適應和滿足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務需求,引導學生正確認識義和利、群和己、成和敗、得和失,培育學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健康心態,促進學生“成長、成人、成才”,實現學生心理健康素質與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協調發展。

  二、總體目標

  構建教育教學、實踐活動、咨詢服務、預防干預“四位一體”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格局;完善由學校、學生、社會機構共同參與,依托學校、學院、班級、學生宿舍四級平臺實施開展“三維四級”工作體系;促進教育實踐與工作研究共同提升,心理健康教育的覆蓋面、受益面不斷擴大,學生心理健康意識明顯增強,心理健康素質普遍提升;不斷提高常見精神障礙和心理行為問題預防、識別、干預能力和水平;學生心理健康問題關注及時、措施得當、效果明顯,心理疾病發生率明顯下降。

  三、基本原則

  (一)科學性與實效性相結合

  根據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和心理健康教育規律,結合工作實踐開展科學研究,切實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規范化、科學化,提高有效解決學生思想、心理和行為問題的能力,不斷探索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發展路徑。

  (二)普遍性與特殊性相結合

  堅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既要面向全體學生開展,又要分層分類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滿足不同學生群體需求;既要促進學生個體全面發展,又要關注學生個體發展差異,針對性地開展教育與服務工作。

  (三)主導性與主體性相結合

  充分發揮學校作為育人主體的主導作用,注重全員育人,家校合力,強化與社會專業機構的共建合作;尊重學生主體地位,完善各級心理健康教育學生組織,充分調動學生自覺性、主動性、積極性,培養自主自助維護心理健康的意識和能力。

  (四)發展性與預防性相結合

  創新開展心理健康教育第一、第二課堂建設,普及心理健康知識,充分挖掘學生心理潛能,培養積極心理品質,促進學生身心和諧發展;完善“心理篩查、重點關注、心理預警、危機干預”的工作體系建設,實現動態管理,及時、科學、有效地開展心理危機預防與干預工作,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嚴重心理危機個案的發生。

  四、組織機構

  (一)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領導小組

  學校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學生工作的校領導擔任組長,學生工作處(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與研究中心)、黨委宣傳部、團委、就業指導處、教務處、人事處、財務處、黨委教師工作部、黨委保衛部、校醫院負責人及各學院負責學生工作黨委副書記為成員。

  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制定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規劃和相關制度,統籌領導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學生工作處(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與研究中心),負責日常工作開展。

  (二)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專家委員會

  學校設立心理健康教育專家委員會,其中主任委員1人(由校外特聘專家擔任),副主任委員2—3人,委員若干。

  專家委員會負責校級心理健康教育相關文件、制度、工作規劃、申報材料、課程設置、課題研究等工作的專業指導和評審;負責校級(含)以上心理健康教育相關課題的學術審核和指導工作;負責校級心理健康教育督導工作。

  (三)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與研究中心

  學校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與研究中心(以下簡稱“中心”),作為全校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專職機構。中心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以下簡稱“教育中心”)、應用心理學研究中心(以下簡稱“研究中心”)組成,面向全校師生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學和研究工作。

  中心設主任2人,其中行政主任1人(學生工作處處長兼任)、專業主任1人(校心理健康教育專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兼任)、常務副主任1人(學生工作處分管副處長兼任)、根據工作需要可從校內外聘任專業副主任2人;教育中心設主任1人,副主任2人;研究中心設主任1人、副主任2人、專職秘書1人。

  (四)學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小組

  各學院成立由黨委書記任組長,分管學生工作的黨委副書記任副組長,輔導員為成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小組。小組負責研究制定學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規劃和各項制度,統籌開展學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工作小組確定一名輔導員負責日常工作。

  五、主要任務

  (一)健全心理健康教育課程體系

  把心理健康教育課程納入學校整體教學計劃,規范課程設置,對新生開設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課(2個學分、32—36個學時),面向全體學生開設心理健康教育選修和輔修課程,實現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全員、全過程覆蓋。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教材體系,組織編寫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教材,科學規范教學內容。開設《大學生心理健康》在線課程,豐富教育教學形式。創新心理健康教育教學手段,有效改進教學方法,通過線下線上、案例教學、體驗活動、行為訓練、心理情景劇等多種形式,激發大學生學習興趣,提高課堂教學效果,不斷提升教學質量。

  (二)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實踐活動

  1、發揮學生主體作用。成立校院兩級心理健康教育學生社團,加強學生心理健康社團、班級心理健康委員、宿舍朋輩心理健康服務志愿者等專業素養培訓,鼓勵學生社團和各級學生組織積極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動,提升學生心理健康自助互助能力;深入開展心理健康教育進班會、進社團活動,提高基層班級凝聚力,發揮學生骨干在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示范和引領作用。

  2、強化家校育人合力。引導家長樹立正確教育觀念,以健康和諧的家庭環境影響學生,有效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實效。

  3、創新教育活動載體。加強宣傳引導,不斷提高“5·25”大學生心理健康節等主題教育活動的參與度;打造具有較強吸引力、感染力,有益于大學生身心健康的文體娛樂活動和心理素質拓展活動品牌。

  4、豐富傳播媒介渠道。充分利用廣播、電視、書刊、影視、動漫等傳播形式,組織創作、展示心理健康宣傳教育精品和公益廣告,傳播自尊自信、樂觀向上的現代文明理念和心理健康意識。

  5、拓展宣傳方式途徑。主動占領網絡心理健康教育新陣地,建設好融思想性、知識性、趣味性、服務性于一體的心理健康教育網站、網頁和新媒體平臺,廣泛運用門戶網站、微信、微博、手機客戶端等媒介,宣傳心理健康知識,倡導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心理保健能力。

  (三)提升心理咨詢服務水平

  1、優化服務平臺。在主校區建設功能完善、設施齊備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專業場所,加強各校區心理咨詢與服務場地建設和設備配置,推進學院心理輔導室建設。開展校、院兩級心理健康教育學生實踐活動和教師沙龍活動。積極構建教育與指導、咨詢與自助、自助與他助、科研與實踐緊密結合的`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服務體系。

  2、完善體制機制。健全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的值班、預約、轉介、重點反饋等制度,通過個體咨詢、團體輔導、電話咨詢、網絡咨詢等多種形式,向學生提供經常、及時、有效的心理健康指導與咨詢服務。

  3、實施分類引導。針對不同年級、不同專業學生,精準施策,因材施教,把解決思想問題、心理問題與解決實際問題結合起來,在關心呵護和暖心幫扶中開展教育引導。

  4、遵循保密原則。建立心理健康數據安全保護機制,保護學生隱私,杜絕信息泄露。

  (四)加強預防干預體系建設

  1、強化四級工作網絡建設。進一步加強學校、學院、班級、宿舍四級工作隊伍建設、平臺建設和制度建設,建立科學有效的四級工作機制。

  2、提升心理監測與危機干預工作能力。不斷完善由新生篩查、定期測評、檔案管理、數據分析、動態關注、心理預警、科學干預、轉介診療等組成的心理監測與干預工作系統,制定科學有效的心理危機干預工作預案。提高工作的專業性、針對性、規范性、有效性,最大限度減少心理危機事件發生。

  3、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科學化。不斷提高專兼職教師心理工作實踐與科學研究能力,不斷深化與專業機構的共建合作,設立專項課題,積極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學、心理測量分析、心理健康影響因素、心理發展特征、工作體系建設等方面的科學研究,推進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學化發展。

  六、隊伍建設

  將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師資隊伍的聘用、培養、管理與崗位評聘等納入學校整體教師隊伍建設工作中。建立一支以專職教師為骨干、以兼職教師為補充,專兼結合、專業互補、相對穩定、素質良好的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師資隊伍。

  (一)專職教師

  1、任職要求:心理健康教育專職教師是指校心理健康教育與研究中心的專職人員,需具有心理學、教育學、醫學、社會學與心理健康教育相關專業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2、崗位設置:專職教師崗位按照不低于師生比1:4000的數量設置。其中教育中心專職教師崗位類別為思政教師,其職務、職稱評聘參照專職輔導員相關管理規定執行;研究中心專職教師崗位類別為專業教師,其職稱評聘參照學校實體科研機構專職教師相關管理規定執行。

  (二)兼職教師

  1、任職要求:心理健康教育兼職教師指具有與心理健康教育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具有相關專業資質,經校心理健康與研究中心審核認定,兼職從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人員(包括中心兼職心理咨詢師、學院心理健康輔導員、學院心理輔導教師)。

  2、崗位設置:中心兼職心理咨詢教師崗位數量根據工作需要每學年進行調整,學年末面向全校公開選拔增選下一學年兼職心理咨詢教師,經中心審核批準后,參與由中心統一組織的心理咨詢與服務工作。學院心理健康輔導員、學院心理輔導教師,由各學院確定人選后,報中心備案,負責學院日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開展。

  (三)師資培訓

  將專兼職教師培訓工作納入年度工作計劃和年度經費預算,支持專兼職教師參加專業能力培訓,支持學生工作干部考取心理咨詢相關資格證書。專職教師每年接受不低于40學時的專業培訓,或參加至少2次省級(含)以上主管部門及二級(含)以上心理專業學術團體召開的學術會議,每年接受不低于20學時的專業督導;中心兼職心理咨詢師,每年接受不低于20學時的校級培訓以及不低于10學時的專業督導;學院心理健康輔導員,每年接受不低于10學時的專業培訓以及不低于20學時的校級培訓;學院心理輔導教師每年接受不低于20學時的校級培訓。

  (四)科學研究

  積極組織開展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專項研究,支持專兼職教師開展與工作相關的科學研究或與其他高校、研究機構、專業機構合作開展課題研究、實踐活動、社會服務;積極引導、組織專兼職教師參與省級及以上課題申報、論文評選等活動;定期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沙龍,交流學習心得、工作體會、研究前沿等。不斷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隊伍的理論素養和實踐能力,提高工作實效,為實現工作創新奠定基礎。

  (五)全員育人

  全校教職員工都負有教育引導學生健康成長的責任,著力構建和諧、良好的師生關系,強化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全員參與意識。將心理健康教育內容納入新進教師崗前培訓與在職教師教學能力提升課程體系。定期對學生公寓物業管理等服務崗位教職工開展心理健康知識培訓。

  七、保障措施

  (一)經費保障

  學校設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專項經費,根據在校生人數,按照不低于20元/年·人的標準安排經費預算。

  (二)條件保障

  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詢條件建設。建立和完善預約接待室、個體咨詢室、心理發展輔導室、心理測評室、積極心理體驗中心、團體活動室、綜合素質訓練室、心理實驗室;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學化、數字化、智能化水平;支持各學院設立心理輔導室。

  (三)制度保障

  進一步完善心理健康教育與研究工作制度建設,規范工作流程,確立工作標準,完善工作考核與人員考核機制;建立校、院兩級管理機制,完善管理制度。

  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5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見》(中發〔2016〕31號)、《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質量提升工程實施綱要》(教黨〔2017〕62號)、《高等學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教黨〔2018〕41號)和《安徽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安徽省教育廳等21個部門<關于加強心理健康服務的實施意見>》(皖衛疾控〔2018〕2號)等文件精神,為切實加強和改進我校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我校大學生心理素質,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高素質人才,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把立德樹人的成效作為檢驗學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標準,著力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堅持育心與育德相統一,加強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規范發展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服務,更好地適應和滿足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務需求,引導學生正確認識義和利、群和己、成和敗、得和失,培育學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健康心態,促進學生心理健康素質與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協調發展。

  二、目標和任務

  (一)目標

  基本形成教育教學、實踐活動、咨詢服務、預防干預“四位一體”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格局。心理健康教育的覆蓋面、受益面不斷擴大,學生心理健康意識明顯增強,心理健康素質普遍提升。常見精神障礙和心理行為問題預防、識別、干預能力和水平不斷提高。學生心理健康問題關注及時、措施得當、效果明顯,心理疾病發生率下降。

  (二)任務

  推進知識教育,普及心理健康知識,實現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全覆蓋;開展宣傳活動,傳播自尊自信、樂觀向上的現代文明理念和心理健康意識;強化咨詢服務,向學生提供經常、及時、有效的心理健康指導與咨詢服務;加強預防干預,健全心理危機預防和快速反應機制,建立學校、二級學院、班級、宿舍“四級”預警防控體系,完善心理危機干預工作預案,建立心理危機轉介診療機制。

  三、途徑和方法

  (一)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四級網絡體系。

  建立學校、二級學院、班級、宿舍“四級”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網絡體系。

  1、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咨詢中心。在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制定學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規劃,制定心理健康教育相關制度,起草制定學年和學期工作計劃,具體組織協調開展全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包括開展學生心理咨詢和輔導,建立學生心理健康檔案,主辦和指導各二級學院舉辦心理健康主題教育活動,宣傳和普及心理健康知識等。

  2、二級學院。二級學院成立由二級學院黨委(黨總支)書記任組長、副書記任副組長,學工辦公室主任、團總支書記、專兼職輔導員、班主任為成員的二級學院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學院開展心理健康教育主題教育活動;指導本學院各班級開展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主題活動;二級學院設立心理輔導員,負責本學院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條件的二級學院開設談心室。

  3、班級。開展班級心理健康教育主題教育活動,積極做好大學生心理健康知識的普及和宣傳工作。班級設立心理委員,積極宣傳心理健康知識,組織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動,及時做好班級心理健康信息的監測工作。

  4、宿舍。宿舍長積極關注本宿舍同學的心理健康,帶領宿舍同學養成積極健康的生活習慣,營造溫馨、和諧的宿舍氛圍。發現心理異常和需要幫助的同學,及時向輔導員匯報。

  (二)推進知識教育,開設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課,加強教學體系建設。

  為充分發揮課堂教學在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使學生獲取更為系統的心理健康知識和基本技能。把心理健康教育課程納入學校整體教學計劃,規范課程設置,對新生開設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課,實現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全覆蓋。公共必修課程原則上設置2個學分、32—36個學時。規范教學內容,選用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核認定的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教材,開發建設《大學生心理健康》等在線課程,豐富教育教學形式。創新心理健康教育教學手段,有效改進教學方法,通過線下線上、案例教學、體驗活動、行為訓練、心理情景劇等多種形式,激發大學生學習興趣,提高課堂教學效果,不斷提升教學質量。

  (三)開展宣傳活動,傳播自尊自信、樂觀向上的現代文明理念和心理健康意識,提高心理保健能力。

  舉辦心理健康教育月、“5·25”大學生心理健康節等形式多樣的主題教育活動,組織開展各種有益于大學生身心健康的文體娛樂活動和心理素質拓展活動,不斷增強心理健康教育吸引力和感染力。主動占領網絡心理健康教育新陣地,建設好融思想性、知識性、趣味性、服務性于一體的心理健康教育網站和心理健康微信公眾號,宣傳心理健康知識,倡導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心理保健能力。發揮學生主體作用,指導心理健康教育社團組織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動,增長心理健康知識,提升心理調適能力,積極進行心理健康自助互助。強化家校育人合力,引導家長樹立正確教育觀念,以健康和諧的家庭環境影響學生,有效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實效。

  (四)強化咨詢服務,優化心理咨詢服務平臺,完善體制機制,提高心理咨詢、心理輔導和心理支持服務能力。

  優化心理咨詢服務平臺,加強硬件設施建設,完善個體心理咨詢室、團體輔導室、情緒宣泄放松室的建設。積極構建教育與指導、咨詢與自助、自助與他助緊密結合的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服務體系。完善體制機制,健全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的值班、預約、轉介、重點反饋等制度。通過個體咨詢、團體輔導、電話咨詢、網絡咨詢等多種形式,向學生提供經常、及時、有效的心理健康指導與咨詢服務。實施分類引導,針對不同學段、不同專業學生,精準施策,因材施教,把解決思想問題、心理問題與解決實際問題結合起來,在關心呵護和暖心幫扶中開展教育引導。遵循保密原則,建立心理健康數據安全保護機制,保護學生隱私,杜絕信息泄露。

  (五)加強預防干預,完善學生心理危機預防與干預工作工作機制,提高學生心理危機事件預防與干預的科學性和有效性。

  通過新生心理健康狀況普查、心理危機定期排查等途徑和方式,及時發現學生中存在的心理危機情況。健全心理危機預防和快速反應機制,完善《淮南師范學院學生心理危機預防與干預工作實施方案》,建立學校、二級學院、班級、宿舍“四級”預警防控體系,完善心理危機干預工作預案,做好對心理危機學生的跟蹤服務,注重做好特殊時期、不同季節的`心理危機預防與干預工作,定期開展案例督導和個案研討,不斷提高心理危機預防干預專業水平。與淮南第四人民醫院等精神衛生專業機構合作,建立心理危機轉介診療機制,暢通從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咨詢中心到精神衛生專業機構的心理危機轉介綠色通道,及時轉介疑似患有嚴重心理或精神疾病的學生到專業機構接受診斷和治療。

  (六)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考評,推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穩步發展。

  將二級學院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納入學生工作考評指標體系,制定《淮南師范學院二級學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考評辦法》,按年度對二級學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進行考評,評選“淮南師范學院心理健康教育工先進集體”和“淮南師范學院心理健康教育工先進個人”,按學校的相關規定對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進行表彰獎勵。

  四、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

  學校成立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分管學生工作的校領導任組長,心理健康教育咨詢中心、教務處、宣傳部、教育學院、團委、人事處、財務處、保衛處、后勤集團、關工委、二級學院黨委(黨總支)分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副書記崗位空缺的由書記擔任)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負責研究制定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規劃和相關制度,統籌領導全校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領導及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楊正清

  成員(按姓氏筆畫排序):匡熠 朱其永 劉道富 孫緒凱李家勝 楊緒武 楊智軍 吳兆文 吳海波 張傳武 陳金勇 歐陽儒陽 龐秀艷 單杰 施申軍 夏維奇 徐博 唐亮 黃也亮 常明善 笪良國 程業紅 解萍 廖軍和 霍圣年 穆千榮

  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心理健康教育咨詢中心。

  辦公室主任:楊緒武,副主任:程業紅。

  (二)人員保障

  按照德才兼備、專兼聘多種形式相結合的組建原則,加強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師資隊伍建設。按1:4000師生比配備專職心理咨詢教師,并納入思想政治教育教師隊伍序列或心理學專業序列;兼職心理咨詢教師主要由教育學院心理學專業教師和校內外有心理咨詢資質的相關人員擔任。教育學院加強《大學生心理健康》課程教學團隊建設,為提高《大學生心理健康》課程教學質量提供師資保障。

  學校加強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專兼職教師的專業培訓工作,專兼職心理咨詢師每年接受不低于40學時的專業培訓或參加至少2次國家級、省級以上主管部門及二級以上心理專業學術團體召開的學術會議或技能培訓,不斷掌握適應工作需要的新知識和新技能。二級學院心理輔導員每年接受不低于16學時的專業培訓。支持心理健康教育專兼職教師結合學校學生實際開展科學研究。

  學校所有教職員工都負有教育引導學生健康成長的責任,著力構建和諧、良好的師生關系,強化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全員參與意識。學校將心理健康教育內容納入新進教師崗前培訓課程體系。學生輔導員、班主任是從事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骨干隊伍,每年為他們至少組織一次心理健康教育專題培訓。

  (三)經費保障

  學校每年按規定落實心理健康教育專項工作經費,確保工作順利開展。經費主要用于心理咨詢、輔導設施建設;心理普測及心理健康檔案建設費用;心理咨詢、輔導活動勞務酬金;人員培訓、學術交流、工作交流學習考察活動費用;講座酬金、主題教育活動經費和辦公用品費用等。

  (四)制度保障

  修訂、完善心理健康教育相關制度。學校進一步修訂完善《淮南師范學院學生心理危機預防與干預工作實施方案》、《淮南師范學院二級學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考評辦法》、《淮南師范學院心理健康教育咨詢中心工作職責》、《淮南師范學院心理健康教育咨詢中心心理咨詢師工作職責》、《淮南師范學院心理輔導員工作職責》、《淮南師范學院班級心理委員工作職責》、《淮南師范學院心理咨詢工作流程》、《淮南師范學院心理健康教育咨詢中心心理咨詢轉介制度》、《淮南師范學院心理健康教育咨詢中心心理咨詢室值班制度》、《淮南師范學院心理健康教育課程教學大綱》、《淮南師范學院心理健康教育課程考試大綱》等制度。

  五、相關說明

  (一)本方案由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二)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原《淮南師范學院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實施方案(試行)》(校學生〔2018〕15號)自動廢止。

  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6

  為貫徹落實《浙江省高等學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設標準(修訂版)》(浙教宣〔2019〕51號)、中共教育部黨組關于印發《高等學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的通知(教黨〔2018〕41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學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廳函〔2021〕10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遵循思想政治教育與青年學生心理發展規律,把心理健康教育與德育工作緊密相結合,把握學生的思想脈搏和身心發展特點,培養學生良好的心理素質和優良品格,增強學生心理調節、承受各種心理壓力和處理心理危機的能力,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促進學生科學文化素質、思想道德素質和身心素質全面協調發展。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我校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組織領導,學校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學校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由湖州學院分管學生工作副書記任組長,學生處分管處長、教務處分管課程處長任副組長,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專職教師任組員,聯合學校人事處、財務處、公共管理處單位負責人,湖州市第三人民醫院、湖州市心理咨詢師協會等相關專家任顧問,負責研究制定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規劃和相關制度,宏觀開展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學生處,學生處下設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辦公室設在明知樓302,統籌負責全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各二級學院成立本學院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組,具體負責和實施本學院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由學院黨總支書記或副書記為主要負責人,成員由學工辦主任、心理輔導員、公寓輔導員、班主任、醫務人員、班級心理委員、寢室心理互助員等組成。

  三、基本原則

  堅持心理健康教育與思想教育相結合;堅持普及教育與個別咨詢相結合;堅持咨詢與自助、互助相結合;堅持教育與自我教育相結合;堅持知識學習與能力培養相結合;堅持解決心理問題與解決實際問題相結合;堅持咨詢與干預相結合;堅持工作實踐與理論研究相結合。既要幫助學生優化心理素質,又要幫助他們培養積極進取的人生態度。既要充分發揮心理健康教育宣傳、心理健康活動等主渠道、主陣地的作用,幫助學生解決成長過程中共性的、普遍存在的心理問題,又要加強個別心理指導與咨詢,有針對性地教育和引導學生解決成長過程中遇到的心理困惑和心理問題。

  四、目標和任務

  (一)目標:培養學生良好的心理品質和自尊、自愛、自律、自強的優良品格,使之具備較強的心理調適能力;促進學生的心理素質與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專業素質和身體素質的協調發展,從而提高大學生適應社會生活的能力。

  (二)任務:根據青年學生心理特點,通過心理學的各種手段和方式,有針對性地為學生提供及時、有效、高質量的心理咨詢與輔導服務,緩解心理困擾和心理壓力,普及心理健康知識,傳授心理調適方法,幫助學生樹立心理保健意識,調動學生自我發展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提高學生的社會適應能力、心理自助能力和自我調適能力,預防和減少心理問題、心理障礙以及由此引發的危機事件,維護學生身心健康。在全院范圍內努力營造關注心理健康、提高心理素質的良好氛圍,促進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向科學化、規范化、專業化方向發展。

  五、途徑和方法

  (一)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四級網絡體系,加強體制機制建設。

  1、進一步加強領導,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形成學校統籌、二級學院分級管理、專業引領、行政保證的心理健康教育領導體制。

  2、探索形成由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具體實施,以各學院為重點、以班級為基礎,思路清晰、目標明確、制度規范、措施得當、覆蓋全面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機制。

  3、進一步發揮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職能。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能是:定期召開會議研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解決實際問題;根據工作需要制定心理健康教育的相關文件,提供政策保障;協調各部門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詢及危機干預工作;定期聽取各學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學生心理健康狀況匯報;為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詢及危機干預提供人員、物質、經費保障等。

  4、健全“學校—學院—班級—寢室”四級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網絡。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統籌負責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計劃與組織、宣傳與推廣、指導與咨詢等事務。各學院負責組織和落實本學院的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及相關工作,同時充分發揮學生骨干、心理委員、寢室心理互助員等基層力量的作用。

  5、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監督、考核,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考評體系,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實施情況納入二級學院學生工作目標考核體系,推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向更加規范化、科學化、專業化的方向發展。

  (二)開設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課程,加強教學體系建設。

  1、充分發揮課堂教學在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的主渠道、主陣地作用。成立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開設《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課程,并有針對性地組織開設選修、輔修課程,覆蓋全體學生,實現心理健康教育全覆蓋。應有專門的教學大綱或教學基本要求,有專門的教材,教師不斷豐富教學內容,創新教學模式。開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媒介的心理健康宣傳教育活動和心理健康知識普及活動。充分發揮學生干部和學生心理社團的作用,積極推進朋輩心理互助。完善學工網心理健康教育板塊建設,內容更新及時,貼近學生需求,在學生中有較大影響力。

  2、在課程內容上,授課教師充分考慮學生的心理發展規律和特點,注重理論聯系實際,培養學生實際應用能力;在教學方法上,采用理論與體驗相結合、講授與訓練相結合的教學方法,如課堂講授、案例分析、小組討論、心理測試、團體訓練、情境表演、角色扮演、體驗活動等;在師資隊伍上,構建一支以專業心理學教師為主體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師隊伍,定期研究心理健康教育教學以及可能影響大學生心理波動的熱點問題,確保教學質量。

  (三)認真開展心理咨詢和輔導工作,加強咨詢服務體系建設。

  1、學校專門設置心理咨詢與團體輔導室,負責為學生提供個別及團體的心理咨詢服務,學校心理咨詢室對學生開放,不斷滿足我校學生心理咨詢的需求。各學院成立自己的心理輔導室,處理學生心理狀態管理和輔導工作。

  2、建立一支具有一定心理學專業知識的教師組成的專兼職心理咨詢工作隊伍,堅持發展性咨詢為主、障礙性咨詢為輔的方針,根據不同情況有針對性地開展學生的個別咨詢和團體輔導。

  3、重點加強心理咨詢制度建設,遵循心理咨詢的倫理規范,保證心理咨詢工作有效運行。建立健全心理咨詢的預約、值班、咨詢、檔案管理等制度。堅持保密原則,按規定嚴格管理心理咨詢記錄和有關檔案材料。定期開展心理咨詢個案的研討與督導活動,不斷提高心理咨詢的專業水平。

  4、加大咨詢力度。通過個別面詢、團體輔導、電話咨詢、網絡咨詢等多種形式,有針對性地向學生提供經常、及時、有效的心理健康指導與服務。

  5、加強宣傳,提高知曉率。利用新媒體推送、網站宣傳、發放宣傳品、課堂教學等方式,向全校學生公布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服務信息。

  (四)積極開展心理健康宣傳教育活動,加強活動體系建設。

  1、充分利用“大學生心理文化節”、“5·25”等主題宣傳平臺,不斷創新活動載體,全程設置,縱橫覆蓋,多渠道、多形式、多媒介地開展貼近學生需求,在學生中有較大影響力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動。

  2、各學院要充分調動學生的積極性、創造性,開展符合學生特點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動,通過心理情景劇、心理沙龍、知識競賽、論文征集、心理游園會等形式,營造積極、健康、高雅的校園文化氛圍。

  3、支持學生組織開展具有自身特色的活動,提高學生的心理自助及助人能力。

  (五)認真做好新生心理普測工作,加強心理危機預防與干預體系建設。

  1、普測追蹤,摸底建檔。新生入學后,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統一規劃、組織新生心理健康普測。以心理普查為基礎,建立篩查、干預、追蹤、監控一體化的防御體系;定期對在校學生進行心理篩查,建立在校學生心理檔案,建立“心理危機干預學生信息庫”,對心理危機學生檔案的管理以名冊、檔案、案例分析等形式為主進行,并做好特殊個案研究。心理普查及心理咨詢結果及時統計、及時反饋,對可能形成嚴重心理問題的學生主動約請,并做好跟蹤、回訪工作。

  2、完善學生心理危機預防與干預體系,積極開展預防性心理健康教育。充分考慮學生個體、原生家庭、學院和社會各種因素,從危機評估、危機即時干預、危機后干預的全程角度,建構多層次、全方位的生態化的心理危機預防與干預體系。完善宿舍、班級、二級學院、學校四級心理防護網絡,形成早預防、早發現、早評估、早干預的大學生心理危機干預體系。

  3、健全并執行好心理危機預防與干預各項機制。完善心理委員和寢室心理互助員培訓和工作制度、心理危機學生月報制度、心理異常學生及時報告制度、重點關注學生定期談話制度等,完善從學生骨干、輔導員、班主任到二級學院、相關部門的快速危機反應機制,完善從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到專業精神衛生機構的快速危機干預通道,加強對精神疾病學生康復及康復后的關注跟蹤。

  4、建立宿舍、班級、學院、學校心理危機四級預警系統。學生發生異常情況后,寢室心理互助員、班級心理委員等各級學生骨干應及時向輔導員、二級學院報告并尋求支持。學院領導、學生工作干部及廣大教師要密切關注學生異常心理、行為;出現危機情況時要按照《湖州學院突發事件信息上報表》立即向心理健康教育領導小組和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報告,并在專家指導下及時對學生進行快捷、有序地干預。各學院心理健康負責人、心理咨詢人員要牢固樹立心理危機干預預警意識,如發現處于危機狀態需要立即干預的學生,要及時采取相應的干預措施。

  5、各學院要嚴格落實痕跡化管理。對有較嚴重心理障礙的學生要予以重點關注,并根據心理狀況及時加以疏導和干預。對有嚴重心理危機的學生,輔導員要及時通知其法定監護人,協助監護人做好監控工作,并及時按有關規定將學生轉介給精神疾病醫療機構進行處理。轉介過程應詳細記錄,做到有據可查。各學院對于心理障礙學生的休學、退學、復學情況詳細記錄并報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由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進行心理評估。

  6、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聯合各學院,負責心理危機事件的善后工作。重視對危機事件當事人及其相關人員提供支持性心理輔導,最大程度地減少危機事件的負面影響。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師資隊伍建設。

  1、精心配置,專兼結合。以4000︰1的比例配備專職教師從事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積極組建一支兼職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師隊伍,同時聘任具有任職資格和條件的教師,通過專、兼、聘等多種方式,建設一支以精干專職教師為骨干,專兼結合、專業互補、水平較高、相對穩定的師資隊伍。

  2、加強培訓,注重研究。重視專兼職教師的培訓與再教育,確保每一名專職教師一年內至少參加二次省級部門組織的培訓與督導,定期組織心理健康教育兼職教師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專題培訓。

  3、強化心理健康教育的全員參與意識。學校將心理健康教育內容納入新進教師崗前培訓課程體系。定期組織學生輔導員、班主任、學生干部、全體教師、機關行政干部及其他后勤服務人員進行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專題培訓。

  4、重視心理健康教育專職教師的職業發展。專職教師可選擇參與專業技術崗位的職稱評聘和職務晉升,心理健康教育專兼職教師從事心理健康教育活動(心理講座、心理培訓、新生心理測評、團體輔導等)、心理咨詢計算工作量,并給予相應報酬。

  5、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隊伍的專業化。全體學生管理行政人員、輔導員和班主任是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隊伍的骨干力量,有組織、有計劃地對他們進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培訓,鼓勵并支持其報考國家心理咨詢師、社會工作師;重點培養學院心理健康教育負責人,有計劃地安排他們參加各類心理健康教育業務培訓;加大投入,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員在工作、教學、科研等方面的進一步發展提供平臺和必要的物質經費保障。

  (二)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條件。

  1、按生均不低于10元標準落實全日制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專項經費,并列入各學院一級預算。使用上尊重本專業特性,確保專款專用。

  2、保障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用房和場地,打造功能齊全、服務規范、運作高效的咨詢服務場所。

  3、扎實推動二級學院心理健康輔導站建設。分批建設二級學院心理健康輔導站,實現每個輔導站都有獨立的場地、設施設備、人員等;制定標準化建設方案,推動輔導站規范化運作。

  4、加大培訓力度。對新入職輔導員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基本知識和技能全覆蓋培訓,對既有心理輔導員每3年至少開展1次心理健康教育專題培訓。

  七、本實施意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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