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方案范文(通用5篇)
工作方案是具有較強方向性的工作籌劃。當一項工作被提出的時候,為了領導更好的決策,我們需要準備多份工作方案,那么工作方案有什么格式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方案范文(通用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方案1
一、采取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保障。我區解決企業工資拖欠聯席會議第一時間安排部署了根治欠薪專項行動,結合我區實際制定了有針對性的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明確任務,突出重點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各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能職責,實施“三查兩清零”,確保政府工程項目無欠薪,防止欠薪隱患累積到年底。
(一)對排查發現和投訴舉報的欠薪案件,發現一起,登記一起,解決一起;(二)對建設領域工程項目發生欠薪的實行“一案雙查”,既要查處欠薪把欠薪問題及時解決好,還要對治欠保支各項制度落實情況進行全面檢查;(三)對已辦結的欠薪案件開展“回頭看”,認真復核,確保被拖欠工資確實發放到每個農民工本人手中,做到案了事了;(四)在工程建設領域,實行農民工工資與其他工程款分賬管理制度,推動農民工工資與工程材料款等相分離。(五)在工程建設領域全面推行工資保證金制度,根據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實行差異化繳存,推行銀行保函等第三方擔保制度,規范工資保證金收繳、使用、退還辦法,實現及時收繳,按時退回。(六)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查明違法事實,依法移送公安機關;對符合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列入條件的,特別是移送公安機關的欠薪案件,一個不落,全部列入“黑名單”,向社會公布,并按時推送,實施聯合懲戒,達到問責一人警示一批,震懾一片的社會效果。
二、工作開展情況
(一)排查全覆蓋,不留死角。結合農民工工資支付季度排查工作,對全區所有在建工程項目農民工支付完情況進行全面清查,重點對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國有企業作為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的工程項目,有欠薪記錄的在建工程項目進行檢查。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我區對X個在建工程項目進行了檢查,其中政府投資項目X個,其他項目X個。經檢查,未發現欠薪情況,也未發生重大違法案件或因欠薪被列入“黑名單”的情況。
(二)施工企業在銀行建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專門用于發放農民工工資,到X年底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制度覆蓋了X%以上在建工程項目。
(三)規范執法程序,健全巡查機制。為規范巡查工作,突出專項行動效果,此次行動在原有的日常巡查機制下,健全了前期摸排梳理、中期現場巡查、后期督促整改機制。建立健全了工作臺賬,按照治欠保支工作規定,采取現場詢問、資料核實、臺賬核查等多種方式進行全面檢查,針對檢查中發現的花名冊更新不及時,臺賬內容不完善、勞動合同簽訂不規范等問題,立即要求各項目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檢查人員認真填寫檢查登記表詳細記錄各項目存在的問題,由聯席辦、行業主管部門、項目業主單位明確整改內容,整改時效,優化整改方案,確保整改效果發現有涉嫌欠薪的行為立即啟動執法辦案程序,依法快查快處,確保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四)落實按月足額支付工資規定,鼓勵實行分包企業農民工工資委托施工總承包企業直接代發工資的辦法,到X年底,實現按月足額支付工資規定的工程項目達到了X%。
(五)推動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健全勞動用工和工資支付記錄,明確用人單位對農民工的工資支付責任,到X年底,實名制管理覆蓋了X%以上在建工程項目。
(六)加大宣傳力度,暢通維權渠道。以根治欠薪行動為契機,廣泛宣傳了《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現場處理了欠薪案件X余起,解答咨詢群眾X余人次,增強了用人單位依法用工意識,提高了農民工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營造了關心關愛農民工的良好社會氛圍。進一步暢通勞動者舉報投訴渠道,勞動監察安排專人負責接待舉報投訴事宜,設立投訴電話,及時受理、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全區所有在建工程項目健全農民工維權公示牌制度,切實發揮舉報投訴案件聯動處理機制。
三、存在問題
(一)建筑工程項目實名制管理不夠規范,農民工維權意識淡薄。部分工程項目農民工實名制管理資料不夠完善、用工不規范。部分農民工維權意識差,平時不注意收集相關證據,發生欠薪投訴甚至不能提供相關工程、業主和施工單位名稱。
(二)工資結算問題。部分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結算方式為計量計價,工資發放時,因工程質量驗收等問題無法及時核定工作量和實際工資金額。
(三)墊資修建問題。部分工程承包合同約定按工程進度撥款,工程未達到要求進度,建設單位不撥付工程款;工程達到工程款撥付時間節點,但建設單位久拖不結,此期間的所有費用均由施工單位墊付,有不能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的風險。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健全制度,完善農民工工資保障工作機制。各部門根據各自職責抓好工程項目審批、資金撥付、施工過程結算等監管,抓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總承包企業直接發放工資、按月足額實名實人發放工資、政府工程項目零欠薪、實名制管理、勞動合同簽訂等核心措施的落地落實。運用行業監管手段,促進工程款和工資及時結算發放。
(二)加大宣傳力度。加強農民工思想和法制教育,引導和規范農民工自覺遵守單位規章制度和法律法規,完善工程項目宏觀治理基礎環境;加大項目管理人員業務指導力度,提升項目勞資管理整體水平。
(三)完善欠薪預警處理機制和部門應急聯動機制。完善欠薪預警處理機制,按月排查掌握項目和企業工資支付情況,強化分析研判,發現欠薪隱患線索要及時預警并做好案件、事件防范工作;要建立和完善應急聯動機制,進一步加強我區應急聯動辦案機制建設,核實涉及人數,查明真實訴求對確屬欠薪的,要依法從速妥善處理;對不屬于欠薪的,要依法做好引導、溫控工作,確保相關問題早發現、早通氣、早核實、早處置。
涉及欠薪事件信息的上報或通過信息化手段登錄、傳送、報送等,要按照人社部門核實口徑,據實上報或登錄、傳送、報送加大執法巡查力度,嚴厲查處拖欠工資違法行為,持續推進信用懲戒體系建設,使失信企業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方案2
一、基本情況
我局與市委宣傳部聯合下發《xx年全市法制宣傳工作要點》,突出宣傳農民工權益維護、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土地管理、農民工勞動就業、農民工工資保障等法律法規,最大限度地發揮法制宣傳教育在維護農民工權益、增強農民工法律素養中的重要基礎和推進作用。大力開展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截止10月底,全市法律援助機構共辦理農民工維權案件128件,受援農民工1297人。
二、主要做法
1.將農民工法律法規宣傳納入全市法制宣傳工作計劃
3月10日,市委宣傳部、市司法局聯合下發《xx年全市法制宣傳工作要點》,明確要求全市各級各單位,緊緊圍繞市委、政府中心工作開展法制宣傳工作,把農民工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突出宣傳好權益維護、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土地管理、農民工勞動就業、農民工工資保障等法律法規。
2.深入宣傳農民工相關法律法規
xx年5月起,我局派30余名干部先后100余人次赴清浦區、洪澤縣34個村擔任平安與法治建設指導員,對廣大農民工及家屬開展法制宣傳70余場次,受教育群眾1萬余人次。我們開展了20余次法律服務進社區、走進直播室等活動,大力宣傳涉農法律知識,增加農民工的維權意識。我們通過制作法制宣傳欄、發調查表等形式提醒農民工在平時工作中和外出務工時要提高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注意簽訂勞動用工合同,收集保存相關權益受侵害的證據。
3.將農民工法制宣傳貫穿四級干部學法競賽全過程
今年我們組織了全市四級干部學法競賽,我們將土地法、土地承包法、勞動法、森林法、水法等與農民、農村問題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納入村居干部、鄉鎮干部復習和考試范圍,通過考試促進學習,通過考試促進基層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4.打造全天候“12348”法律服務平臺
進一步健全和完善“12348”法律服務工作職責、“12348”法律服務專用電話值班制度、“12348”工作人員職責和工作要求。保證“12348”法律服務熱線24小時為農民工開通。
5.舉辦法援工作人員涉農法律業務知識培訓
更好地為農民工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我們專門抽調農民工案件較為典型縣區的法律援助機構負責人參加省司法廳農民工涉法事務的專項培訓,組織編寫發放涉及農民工案件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書刊和涉及農民工案件的辦案手冊。
6.加強協同配合,提高農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協調力度
我們聯合共青團淮安市委調整了淮安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的組成人員,加強對留守兒童的維權服務,盡量為外出務工的農民工解除后顧之憂。
7.辦理了一批有影響的涉及農民工的法律援助案件
今年以來,我是法律援助機構辦理了一批有影響的農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盱眙縣法律援助中心辦理的290名農民工被拖欠28萬元的勞動報酬仲裁案,楚州區法律援助中心辦理的110名農民工被拖欠32萬元的工資款等案件,均取得了圓滿的結果。這些案件的成功辦理,消除了社會負面影響,解了政府之憂,解了廣大農民工兄弟之急,取得很好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強化組織,加強領導。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關于農民工工作相關文件,健全農民工工作組織機構,進一步加大對全市農民工法制宣傳、法律援助工作的監督和指導。
2.加強培訓,狠抓落實。對辦理農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援助人員加強業務培訓,舉辦涉及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講座,提高農民工法律援助案件辦理質量。進一步放寬農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門檻,做好全面覆蓋、應援盡援。
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方案3
一、高度重視,主要領導掛帥確保行動順利開展
成立了由鄉黨委書記任組長,鄉長、紀委書記任副組長的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組織協調專項行動開展。鄉綜治維穩辦、社保辦、財政所、信訪辦,各村黨支部密切配合,確保打擊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順利開展。
二、提高認識,做好企業拉網式排查整治工作
自1月5日活動開展以來,我鄉對轄區內茶業公司、頤養中心、果蔬基地、公司、村飛機場建設工程、新村建設等項目進行了拉網式排查,排查出3家企業共拖欠151名農民工工資共計48萬元。其中村園招商引資項目拖欠52名農民工工資11萬元;新村建設項目拖欠32名農民工工資21萬元;茶業公司拖欠63名農民工工資16萬元。由于涉及工人眾多、金額巨大,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立即采取措施,制定方案,要求這三家責任單位在期限內自籌資金,在年前完成拖欠工資支付。并督促各企業務必建立健全“四項制度”,確保農民工工資按時發放。
三、周密布置,上下聯動做好農民工穩控工作
對拖欠工資的企業明確穩控責任單位及責任人,采集催討工資的農民工動態并及時上報鄉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積極采取穩控措施,盡量將涉穩人員穩控在村一級。鄉信訪辦、綜治維穩辦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一旦有不穩定因素發生,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四、下一步工作計劃
我鄉將以此次行動為契機,全面做好企業用工及工資支付的管理監管工作,采取相應措施,督促各用工單位定期自查工資發放情況,對拖欠工資農民工要進行安撫并制定籌資計劃,確保農民工能夠盡快拿到工資。鄉社保辦切實起好農民工權益維護的堅強后盾作用,24小時開通投訴電話,受理各類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的投訴舉報,積極提供法律指導,確保農民工順利拿到工資。
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方案4
一、落實建設資金到位制度,杜絕墊資施工
墊資施工工程從一開始就埋下了拖欠工程款和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隱患。要從源頭上堵住拖欠工資現象,必須杜絕墊資工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8條規定,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8個條件,其中之一就是“建設資金落實”。要嚴格項目管理程序,對建設資金不到位的工程項目,一律不予頒發施工許可證。但目前墊資施工的現象普遍存在,建設單位利用自己的優勢往往對施工單位提出墊資施工的要求,施工單位為了攬到工程也甘愿如此,這都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的`有關規定。但問題是,墊資施工行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沒有直接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17條只是籠統地規定,沒有具體的界定。在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的修改不能立即進行的情況下,可考慮以法規、規章或司法解釋的形式對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的墊資行為進行規避并制定相應的處罰制度,使墊資施工的行為從源頭得到遏止。
二、落實月薪制,杜絕年薪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50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這里的勞動者沒有任何身份和地域的差別,也就是說,對農民工同樣必須按月足額支付工資。而欠薪現象的發生與沒有對農民工實行“月薪制”有一定的關系。如果能采取堅決有效的措施,確保農民工按月足額領取工資,年終討薪大行動將不復存在。要做到這一點,有必要建立工資保證金制度,譬如,
1、可從工程項目中劃撥一部分資金進入專門賬戶,作為農民工的預備工資,農民工按約定時間到銀行領取,減小了包工頭拖欠農民工工資和攜款出逃的可能。
2、還可運用市場機制預防新增欠款,按照國際通行做法,逐步在所有工程項目推行業主支付擔保和承包商履約擔保制度,一旦業主或承包商不按合同約定履行支付工程款義務,將由為業主或者承包商提供擔保的保證人代為履約或賠償,以確保工程款能得到支付,避免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現象。
現在一些施工單位給農民工每月支付的是生活費,具體工資到年底一次性支付,這給拖欠農民工工資留下了很大的隱患。作為政府的各級主管部門要依法整頓年薪制,保障農民工按月足額領取工資,這是從源頭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重要手段。
三、落實勞動合同制度,規制用人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16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有相當一部分農民工與用人單位之間沒有簽訂合同。由于目前的勞動力市場是買方市場,農民工找工作較難,如果把不簽訂勞動合同歸咎于農民工法律意識淡薄,恐怕是極不公平的。雖然進城務工的農民工們不愿因一紙合同而舍棄眼前的掙錢機會,但根本原因在于企業不愿與農民工簽定勞動合同而受其約束。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利益,法律有必要規定強制企業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農民工簽定勞動合同,對拒絕簽定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要予以應有的處罰。要加強對農民工勞動合同的管理,在行政機關檢查勞動合同的執行情況時,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對合同條款逐條進行審查,對那些不合法的霸王條款依法予以取締并責令進行改正,使農民工的合法權利得到保障。
四、增設拖欠工資罪,打擊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
對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的打擊力度不夠,與法律缺少相應的規定有著一定的關系。《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對惡意拖欠工資的單位僅規定了“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卻沒有對嚴重的欠薪行為可以給予刑事制裁的措施。不少用人單位正是利用了這個法律漏洞肆意欠薪,因此通過修改法律條款,按照拖欠的時間、數額、涉及的農民工的數量、拖欠造成的后果對欠薪者加大處罰力度是很有必要的。在香港,依照相關法規,雇主不按時支付工資給雇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0萬港元及監禁一年。內地有必要在相關法律中采用一些刑法要素,達到震懾此類違法行為的目的。建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增設“拖欠工資罪”,對拖欠工資嚴重者予以刑事懲罰。
五、簡化勞資雙方解決糾紛程序,為農民工建立維權綠色通道
從理論上講,拿不到工錢,可以去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可以去法院起訴。可是諸多的代理費、仲裁費、訴訟費,漫長的審理時限、期間在城里的生活花費等等,還有“裁決容易執行難”的尷尬,使多少本來想依靠法律維權的人退避三舍!農民工不愿去仲裁打官司,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不找仲裁司法部門,是因為農民工們沒有時間沒有錢去仲裁打官司。農民工索要工錢的時間性很強,他們一般是在家里夏收和春節時開始索要工錢,由于回家時間緊,因而耗時耗力、程序煩瑣的“法律途徑”對他們來講并不現實。為快速處理農民工欠薪案件,有關仲裁司法部門應為農民工建立一條“維權綠色通道”,快立案、緩費用、速審理、快執行。讓法律真正成為農民工維護自身權利的工具。
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方案5
為做好我區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我辦根據區政府就真抓實干典型經驗對照通知要求,現結合目前我區根治欠薪工作將情況匯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截止8月,我辦共立案72起,結案68起,辦結率達到95%,對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落實到位,,國家根治欠薪線索反映平臺為154余名勞動者追回被拖欠工資179.08余萬元,群眾滿意度高。
(二)工程建設領域制度落實情況。目前我區行業主管部門推送至省農民工工資支付監控預警平臺項目6個,均為住建項目。除永州市輕機廠六分廠棚戶區改造項目為新開工項目,其他5個項目用工信息均上傳到省農民工工資支付監控預警平臺,但實名制通道打卡率不高,與實際考勤、工資發放關聯度較低;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實現全覆蓋,6個項目均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三)欠薪案件辦理情況。2021年以來,國家根治欠薪線索反映平臺線索110起(工程建設領域48起,涉及金額132.03萬元,非工程建設領域62起,涉及金額47.05萬元,總金額為179.08萬元)。目前已處理110起,辦結率100%,雖經處理后,以不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向上級回復,但可能暴露我區根治欠薪工作存在未批先建、政府資金落實不到位、學校建設欠薪等問題。特別是8月多名農民工反映才子學校改擴建項目、十二中學校建設項目拖欠200多名農民工工資的欠薪問題且金額巨大,可能會對我區工作造成不良影響。
(四)農民工滿意度。目前為止,我領導小組辦公室展開了關于真抓實干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農民工滿意度調查。共針對20名農民工進行電話訪問,滿意度雖為100%,但仍有1名農民工表示工資未按月通過銀行代發,2名農民工表示存在欠薪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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