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工復產安全工作方案范文(精選5篇)
工作方案是具有較強方向性的工作籌劃。當一個項目被提出時,提前準備多種方案,可以更好的幫助領導做決策,現在你是否對工作方案一籌莫展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復工復產安全工作方案范文(精選5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復工復產安全工作方案1
一、總體要求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嚴格按照“屬地管理”和“三個必須”的原則,進一步強化安全監管執法力度,確保全鄉企業順利復工復產。
二、檢查方式
春節前和春節劉官鄉安監站組織劉官鄉經發辦、劉官鄉衛健辦、劉官鄉派出所,對轄區內重點企業各開展一次安全生產檢查,春節前檢查企業的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對存在安全隱患要求春節前整改;春節后檢查企業對員工需要做核酸檢測的是否按要求提供核酸檢測證明,檢查生產型企業是否具備開工的安全生產條件。
三、工作內容
1、落實主體責任。企業按照法人負責和“誰用工、誰管理、誰負責”原則履行主體責任,建立勞動關系處理機制,做到按時發放員工工資。
2、制定防控方案。制定企業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和復工生產方案,包括責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應急處置、安全生產等內容,明確各項措施。
3、掌握員工信息。上崗前要對員工進行篩查,掌握員工行程,是否到過中高風險地區,是否與疫區人員接觸過。
4、建立防控機制。建立企業負責人牽頭的疫情防控領導機構,明確防控人員,防控職責落實到人。
5、準備好防控物資。購置足夠的口罩、消毒液、紅外測溫儀等疫情防控用品。
四、工作要求
1、強化員工管理。企業要督促員工佩戴口罩,每天對員工進行體溫監測,對體溫異常要及時送劉官鄉衛生院進行檢查,落實相關防控措施。
2、強化衛生防護管理。加強生產場所通風,在不影響生產和產品質量的情況下,加強對生產場所、辦公場所、食堂、衛生間的消毒。
3、強化宣傳教育。利用橫幅、宣傳標語、微信群、QQ群等開展疫情防控宣傳。
4、強化應急預案。各企業要制定針對疫情防控的應急預案,一旦發現體溫異常員工,必須立即就地隔離并報告劉官鄉衛生院,對密切接觸者按規定實施隔離。
復工復產安全工作方案2
一、指導思想
落實好疫情要防住、經濟要穩住、發展要安全的總要求,在縣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的指導下,按照“一手抓防疫一手抓生產”和“一企一策”要求,穩妥有序推進企業生產經營和項目建設,確保實現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雙贏目標。
二、工作目標
統籌常態化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加快推進企業復工復產、商家復商復市、項目開工建設,確保產業鏈供應鏈運轉,穩定經濟增長基本面,盡快恢復社會正常生活秩序。
三、組織領導
依據縣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關于進一步調整“11.17”疫情應對指揮部暨相關工作組的通知》(漢疫防指發〔2022〕30號)文件精神,漢陰縣復工復產工作組具體分工如下:
(名單見附件)
工作職責:負責全縣工業、商貿、服務業、社區工廠、建筑業、房地產業等企業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工作;指導和監督各類市場主體在復工復產期間落實各項防控措施;積極對接了解企業存在困難問題,協調幫助困難企業渡過難關,有序組織恢復生產;承辦指揮部交辦其他事項。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鎮鎮長負責牽頭協調轄區內企業及重點項目復工復產復商復市工作責任落實;經開區管委會負責經開區范圍內企業及項目復工復產復商復市工作。
四、工作安排
以堅決防反彈、防輸入、防外溢,確保疫情可控為底線,持續落實企業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實行企業行業分類管理,指導做好員工健康管理和環境消殺,落實防疫應急預案和物資儲備,有序推進復工復產。
(一)工業類企業
1.復工報備。加快推動縣內工業企業復工復產,推動各企業應復盡復。經開區內企業向經開區報備,經開區外企業向所在鎮報備,即可復工。(報備內容:疫情防控處置方案、承諾書、員工花名冊、員工核酸證明等)
2.人員管理。倡導有條件企業職工不出廠,封閉運行;不具備條件企業倡導專車接送,點對點運行。
3.常態化措施。所有職工每日落實測體溫、戴口罩、查驗健康碼、行程碼,按照所在鎮和經開區要求頻次開展核酸檢測,廠區定期開展消殺。
4.外來人員管理。企業來訪人員,須現場掃場所碼、出示行程碼和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否則不予通行。
(二)零售類企業
商超類:1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場超市每次進入人員不得超過50人;500-1000平方米的每次進入人員不得超過30人;500平方米以下的每次進入人員不得超過20人。
從業人員按要求按時做核酸,經營場所每天上班前、下班后消毒2次。每天對全體員工體溫測量不少于2次,并填寫體溫測量記錄,對體溫異常的及時采取處置措施。加強員工教育,督促員工嚴格遵守縣疫情防控指揮部各項管理規定,嚴格落實員工個人防護等措施。嚴格落實進門測體溫、掃場所碼、查驗48小時內核酸陰性證明、戴口罩等要求,不聚集、不扎堆。
(三)住宿類企業
定期組織從業人員開展核酸檢測,對經營區內進行全面消毒清理,嚴格落實進門測體溫、掃場所碼、戴口罩、環境消毒通風等防疫措施,同時做好相關疫情防控登記臺賬。被確定為隔離酒店的企業待酒店騰空后,根據防疫專家組出具的相關意見后有序復工復產。
(四)餐飲類企業
餐飲類企業禁止堂食,僅限提供送餐外供,不得集中就餐,減少人員聚集。開設外賣送餐員的取餐專區,對送餐員進行每日核酸檢測、體溫測量等健康監測,同時做好疫情防控登記臺賬。
(五)電商及快遞企業
加快復工復產,推動各電商企業、快遞站點應復盡復。落實防控管理制度和責任人,儲備防護物資,做好辦公區域、物流倉庫、物流車輛、職工生活場所的消毒消殺;做好員工風險區排查,嚴格落實現場掃場所碼、出示行程碼和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等常態化防控措施。
(六)建筑房地產企業、重點項目
加快建筑業和房地產企業、重點項目、民生工程和政府投資工程復工復產,做到防控機制建立到位、人員摸排到位、安全隱患排查到位、現場消毒到位、防疫物資到位“五個到位”,嚴控人員聚集、做好預防消殺、安全生產等常態化工作。有序開放房地產營銷場所,鼓勵房地產企業、房地產經營機構利用互聯網、電話、微信等線上平臺進行售房咨詢、中介服務和銷售。
(七)勞動密集型企業、社區工廠企業
加強對返崗人員健康檢測和管理服務,一企一策落實網格化管理,因地制宜劃分廠區、辦公區、宿舍區等場所的最小單元格,做到一企一策。根據環境密閉程度、人員密度、消殺條件等標準劃分網格風險等級,網格風險等級高的要重點管理,網格風險低的可以適當擴大網格單元。強化工位管理措施。對各工位實行定員、定崗,根據企業生產線特點,有條件的企業各工位盡可能設定同向操作,員工間距保持一米以上;因場地、生產線限制的企業工位間隔無法拉長到一米以上的,設置工位間隔斷措施,避免人員直接接觸。合理安排輪崗排班,盡可能采取“小班制”模式,減少單班在崗人數。把牢人員出入關口。進入生產區域入口的人員全部測量體溫;進出的物流車輛全面消毒,司機不允許下車,相關手續及貨物裝卸均由有關人員代辦,貨物送達后盡快駛離廠區。盡可能減少廠區進出通道,在每個出入口設置檢測口,對進出人員、車輛“二次檢查檢測”全覆蓋。
(八)服務類企業
有序放開服務業生產經營,推動服務業消費面持續恢復,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加快推動文化旅游業等受限行業復蘇。電影院、棋牌室、舞廳、酒吧、KTV、公共浴室、健身機構等場所相對密閉、人員集中、通風條件差的行業仍暫停營業,其它服務業企業營業場所必須制定疫情防控處置預案,做好測溫、登記、消殺、通風等工作,控制進場進店人員數量,避免人員聚集,在落實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復工復產。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屬地主管責任。各鎮、縣經開區加強屬地企業的疫情防控管理,成立工作專班,健全工作機制,明確一名分管領導及聯絡人,人員信息于11月25日12:00報送至縣復工復產組辦公室。督促屬地企業制定疫情防控、復工復產“一企一策方案”,經開區內企業向經開區報備疫情防控處置方案,經開區外企業向所在鎮報備疫情防控處置方案,及時向企業傳達各階段工作要求,確保企業將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
(二)落實行業部門監管責任。各行業主管部門按照縣疫情防控指揮部的部署和要求,結合全縣疫情防控總體形勢,加強行業防疫指導、管理和監督檢查,及時查找防疫風險漏洞,強化企業疫情防控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建設,建立聯合協同工作機制,加強信息互通,做到應復盡復,應開盡開。從11月25日起,專班各工作小組每日16:00時前上報各行業企業復工復產相關情況(附件1)。
(三)落實企業項目主體責任。建立健全企業疫情防控領導機制,按要求落實好疫情防控各項措施。督促本企業(項目)員工及各類人員按照要求開展健康監測,并做好異常人員的`及時發現、信息報告和配合處置。企業要加強員工新冠疫苗接種、員工體檢等工作,提高職工免疫能力,預防感染。
(四)加強督導檢查。各鎮、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嚴格執行戰時紀律,強化常態化監督檢查,嚴厲查處防控防疫措施不到位,緩報、瞞報、漏報疫情的企業,對未經審核擅自復工復產、不滿足復工復產基本條件的企業,責令其停工停產并追究其相應責任;對敷衍塞責、推諉扯皮、虛假應付、落實不力,甚至失職瀆職造成工作被動的單位和個人,依規依紀進行嚴肅追責問責。要結合“五上”企業領導干部全覆蓋包抓工作,適時聽取企業意見,了解企業困難,幫助企業解決問題和困難,確保各項防控措施落地落實、堅決打贏疫情防控攻堅戰。
復工復產安全工作方案3
一、提高認識,精心部署
復產復工復產復工時期歷來是生產安全事故的易發期、多發期,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做好復產復工的安全生產工作,切實加強領導,精心部署,確保完全具備復產復工條件,加強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確保各項安全措施莫落實到位,為今年安全生產打好頭,開好局。各單位要根據本企業的實際,制定復產復工方案,嚴格標準,明確責任,認真排查治理隱患,做到不留死角,不走過場。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堅決不能恢復生產,必須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報鄉安辦和上級主管部門備案后才能組織生產,嚴防復產期間發生安全生產事故。
二、堅持標準,嚴把復產復工條件
各單位要嚴格按照要求,對安全隱患及時采取措施,做好整改工作,要做到“六個一律”即:證照過期未辦理延期手續的企業一律不準復產復工;未制訂復工復產方案和未組織自查的企業一律不準復產復工;未達到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的危險化學品企業一律不準復產復工;未開展節后安全教育培訓的企業一律不準復產復工;各類檢查中發現的隱患未整改到位的企業一律不準復產復工;對未經過復產復工驗收擅自生產的企業一律停產整頓并予以處罰。同時嚴格堅持“誰檢查、認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做到合格一家,驗收一家,復產復工一家。
三、強化責任落實,成立組織機構
按照“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各企業必須成立以董事長或廠長、經理為組長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落實專職人員負責安全生產工作,同時要與企業員工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確保責任落到實處。
四、突出重點
加強復產復工企業的安全監管各包村干部、各村要按照屬地管轄原則,對照栗府發〔20xx〕14號文件工作安排,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已恢復生產的企業,要結合《栗子坪鄉今冬明春安全生產方案》,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要求,突出重點,對煤礦與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與煙花爆竹銷售點、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點行業領域,深入開展安全生產監管、隱患排查及整改落實工作,實現安全隱患排查、登記、上報、監控、整改、評價、銷號的全過程管理,健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完善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切實做到隱患排查全覆蓋、整改落實有實效。
復工復產安全工作方案4
一、指導思想
切實落實縣委、縣政府關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結合我縣實際,有效掌控企業復工復產節奏有序,扎實做好復工復產和疫情防控工作,確保逐步恢復正常生產經營。
二、工作原則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以及“管行業必須管疫情防控”要求,切實落實疫情防控監管責任。堅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復工復產,實現人員移動閉環管理、車輛閉環管控,做到疫情防控工作“十個到位”。認真履行報備制度,經開區企業向經開區報備,其他企業向行業主管部門報備,企業提出復工復產申請,經開區、行業主管部門同意后,在確保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復工復產,恢復正常的生產秩序。
三、具體措施
(一)主體責任落實到位。企業負責復工復產疫情防控工作的主體責任,建立企業疫情防控專班,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工作;經開區和行業主管部門負責企業復工復產疫情防控工作的監管責任,建立疫情防控工作聯系制度,加強對復產復工企業疫情防控各項工作的指導。
企業在廠區設立緩沖區,安排專人對職工登記造冊,注明家庭詳細住址、健康狀態、家庭成員、聯系方式等,將信息上報經開區或行業主管部門。對新返崗員工進行核酸檢測,在檢測結果未出前,不允許新返崗員工與其他職工共同工作、生活。對于縣域外低風險地區返回職工要及時向屬地、經開區或行業主管部門報備,三天內做2次核酸陰性后,方可返回上崗;對于中高風險地區返回職工及時向屬地、經開區或行業主管部門報備,按現行政策執行。
企業要完善生產生活視頻監控系統。在廠區車間、庫房、銷售等場所等重點部位設立視頻監控系統,設置專門監控室,安排專人進行管理,相關影像資料要保存7天以上,以備查用。對視頻監控系統無法使用的企業要求立即整改,未達到標準前絕不允許復產運行。
經開區、行業主管部門加大監督力度,對企業未采取相應的管控措施或人員排查管控工作不到位,不予批準復工復產。
(二)防控方案制定到位。復產復工的企業必須制定好詳細、切實可行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應急預案》。
《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明確領導體系、責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應急處置、安全生產等內容,落實落細各項具體舉措。同時,要嚴格執行掃碼、測溫、戴口罩、消殺、通風、兩米線等“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
《疫情防控應急預案》要根據疫情發展形勢動態更新完善應急預案,一旦出現可疑病狀,要第一時間向屬地衛健、疾控部門報告,同時通過企業負責人立即上報縣工信局;第一時間將核酸或抗原檢測陽性感染者送至指定醫療機構,按照疾控部門要求有序做好其他人員隔離、監測和專業流調工作,對廠區環境進行全面消殺。
(三)防控知識培訓到位。復工復產企業要對職工進行一次疫情防控專業知識培訓,認真學習領會《吉林省加強工業企業疫情防控有序啟動復工復產操作導則(2022年3.0版)》以及各級部門印發的復工復產疫情防控相關文件和工作要求,并就企業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出具《承諾書》。同時,企業還要充分利用宣傳欄、微信群等平臺開展多種形式的經常性的健康宣教,切實增強員工自我防控意識。
(四)員工健康服務到位。復工復產企業員工實行封閉式管理,嚴格開展職工日常防護,每月定期開展進行一輪全員核酸檢測或抗原試劑檢測(根據實際情況適時調整),人數較多的可分批做核酸檢測,即:每天可采集20%,5天完成一輪全員核酸檢測工作。要穩定好員工思想情緒,引導正面社會輿情,維護企業良好形象。
(五)全面消殺徹底到位。復工復產企業要安排專人定期對廠區、職工作業區、樓宇、物流交換等各類場所以及工具設備等消殺到位,做好消毒記錄。同時,要認真開展日常消殺,做到不留死角,并將每天消殺情況做好書面記錄,接受屬地和經開區、行業主管部門不定期檢查。
(六)防控措施細化到位。復工復產企業要做好入口檢測、錯峰上崗、分散住宿、限流等工作。要采取網格化最小單元就餐,絕不允許堂食。做好作業場地、食堂、廁所、垃圾點以及進出門口、辦公場所、電梯間、員工宿舍的地面、門把手、水龍頭等通風、消毒和衛生管理,相關制度嚴格細化到位。
(七)防疫物資準備到位。復工復產企業要做好防疫物資儲備和管理,配備抗原試劑、N95口罩、防護服、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測溫儀、消毒液、消殺酒精和檢查手套等醫療防疫物資,建立使用臺賬,按14天以上進行儲備。
(八)安全生產保障到位。企業在復工復產前做好供電、供水、空調設施和電氣電路、危化品儲存的安全檢查,做好車間、倉庫等區域機械設備、特種設備、工裝和作業環境的安全檢查,確保勞動防護到位。絕不能因搶工復工復產進行違規操作、疲勞操作,堅決防范各類安全事故發生。
(九)人員流動監管到位。復工復產企業員工在縣域內居住人員返崗,在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憑行業部門出具的出入證明進入。企業員工非必要不外出,員工實行“點對點、兩點一線”移動閉環,少接觸或不接觸外人。
(十)運輸車輛管控到位。復工復產企業對域外來鎮運輸車輛、到域外運輸返回的車輛及人員實施閉環管控,提前一天將司乘人員主動上報屬地和經開區、行業主管部門,掌握車輛行程路線。供應商車輛及司乘人員嚴格按照防疫要求進入廠區,安排固定人員進行接收、裝卸、拆封和消毒。來自低風險地區的車輛由單位負責接送,來自中高風險地區的車輛要配合好經開區、行業主管部門(屬地)全程接送,貨物和裝卸人員要做核酸檢測(人物同防),車輛閉環管控接受屬地和經開區、行業部門的監管。
四、工作流程
(一)需要復工復產的企業,做好各項前期準備后,持企業《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應急預案》向經開區或所屬行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二)經開區或所屬行業主管部門對企業復工復產硬件條件進行實地核驗、協調服務,指導企業進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應急預案》。
(三)經開區或行業主管部門對上報復工復產工作的企業進行批復,嚴格履行監管和督導責任,確保企業把復工復產工作方案落到實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督導檢查。要做好“一報三查”(報備,檢查、抽查、核查)工作,加強對日常疫情防控、生產組織、安全生產等方面的指導和監督檢查工作,動態掌握企業復工復產進程、生產組織以及存在的問題等情況,確保疫情防控各項措施真正落實到位。
報備:各包保小組成立微信工作群,企業負責人及時在群里上報外來車輛和人員情況,小組長收集信息,及時研判并上報信息員,匯總后報組織部。
檢查:經開區、行業主管部門常態化落實檢查指導工作,除實地檢查外,還要經常性保持電話溝通,以確保疫情防控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抽查:經開區、行業主管部門采取“四不兩直”方式抽查,即“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匯報、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層、直插現場”,務求抽查取得實效。
核查:經開區、行業主管部門認真核查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情況,各項預案、方案和組織架構準備。
(二)加強協調聯動。加強與屬地和縣直各相關部門的協調聯動,全力保障復工復產員工返崗、物料運輸等生產要素,精準解決復工復產中的各種矛盾和問題,確保復工復產安全生產。特別是要加強與交通運輸部門的協調,幫助復工復產企業辦理《通行證》等,確保物流運輸暢通。
(三)做好突發應急管控。在縣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確定突發事件后,根據疫情防控形勢變化,按照全縣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要求,對復工復產企業措施適時進行調整。
(四)實行“每日一報”。經開區及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將復工復產有關情況,每日報送縣工信局,縣工信局匯總后上報縣政府、上級工信部門。
六、組織領導
為有序推進復工復產工作,成立鎮賚縣工業企業復工復產工作領導小組。
(名單見附件)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工信局,辦公室主任由張仁偉兼任,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協調工作。
復工復產安全工作方案5
一、指導思想
以更加堅決的態度、更加嚴格的標準、更加有力的措施,對2022年非煤礦山復工復產企業進行嚴格的復工復產驗收,全力消除地下礦山中毒窒息、透水、墜罐跑車、采空區坍塌,露天礦山邊坡垮塌等方面的事故隱患;強化重大隱患排查治理,堅決防范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確保全旗非煤礦山2022年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我旗非煤礦山企業復工復產工作的領導,確保復工復產工作有序開展,成立前旗非煤礦山行業復工復產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高廣偉(旗應急管理局長)
副組長:劉寶華(旗應急管理綜合執法大隊長)
王保樁(旗應急管理局副局長)
成員:馬景鑫(安全生產股負責人)
田佳霖(安全生產股職員)
非煤礦山專家
三、復工復產范圍
本次復工企業主要針對處于合法基建狀態的非煤礦山企業(含金屬非金屬礦山、露天礦山、露天小型采石場),復產企業主要針對已停產且安全生產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的非煤礦山企業。
階段性停產停建,以及因經濟形勢或其他原因停產、停建,擬恢復生產、建設的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驗收活動適用本通知。
四、復工復產程序和標準
(一)驗收范圍
1、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建設項目“三同時”批復手續在有效期內的企業。
2、20xx年前后自行停產停建,以及因經濟形勢或其他原因長期停產、停建,擬恢復生產建設的露天、地下金屬非金屬礦山、尾礦庫、小型露天采石場。
(二)驗收方式
1、需要恢復生產經營或施工建設的停產停建非煤礦山,必須制定復工復產方案,自行組織檢查驗收,認為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要向旗應急管理局提交復工復產申請,并提供企業復工復產檢查驗收情況等材料。旗應急管理局聘請非煤礦山專家對企業進行復工復產執法式檢查。
2、企業對專家提出的安全隱患整改完成后,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旗應急管理局將起草并下達同意復工復產的文件;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嚴肅查處;對弄虛作假,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不得復工復產;對重大隱患限期不能整改的,移交前旗應急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和有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理。
3、停產停建準備恢復生產或者建設的礦山企業,要制定詳細的復工復產方案,明確復工復產程序、檢查內容和驗收標準并嚴格執行。地下礦山要對提升、排水、通風、供電、壓風、采礦、掘進、運輸等生產系統設備設施開展一次全面徹底的檢查,確保設備能夠正常、安全運行。進入采場和掘進前必須攜帶便攜式氣體檢測報警儀,經檢測合格后,作業人員方可進入;要嚴格執行頂板管理制度,及時清理浮石。露天礦山要對所有穿孔、鏟裝、運輸等設備和邊坡開展安全檢查,確保設備處于完好狀態,確保邊坡參數符合設計要求。要對全體員工進行復產前安全意識、安全制度、操作規程等方面的再教育、再培訓,嚴格執行上崗前安全技術交底,全員參保安全生產責任險,嚴禁盲目復工復產;新上崗職工必須按《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等有關法規標準規定的內容和學時進行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長期停產礦山恢復生產前,要對提升、排水、通風、供電、壓風等所有系統、所有設備設施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驗收,不符合標準規范要求的,要及時更換或者淘汰。停產時間超過6個月的礦山,恢復生產前必須按規定委托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安全現狀評價,結論為合格的方可恢復生產。準備恢復建設的礦山要嚴格執行礦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有關規定,外包工程必須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承擔,礦山企業要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的式樣,與施工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并切實加強對施工單位的管理,督促施工單位嚴格按照批準的安全設施設計和礦山建設的有關標準規范進行施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領導小組要充分認識抓好非煤礦山復工復產驗收的重大意義,認真履行職責,嚴格程序,嚴格標準,從嚴把關;各企業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負總責,組織開展好自查自改工作。對復工復產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審批手續不符合規定、證照不全、不按期整改重大隱患、拒不執行安全監管指令等非法違法行為要及時立案查處,確保復工復產驗收工作不走過場,保證工作質量。
(二)嚴格標準,落實責任。要以本次復工復產檢查為契機,確保淘汰落后工藝和設備工作全部到位。對于出現嚴重影響安全生產的情況或停產停建6個月以上恢復生產的地下礦山,要嚴格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加強停
產停建非謀礦山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廳管(20xx)25號)》要求,進行安全條件論證和安全評價。對于存在的隱患和問題,要一律責令限期整改,堅決做到合格一個,復工復產一個;未下達復工復產意見之前,一律不得擅自開工恢復生產和建設。對于在驗收工作中降低標準、把關不嚴、弄虛作假而發生事故的,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否決條件。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復產復工驗收實行否決制,凡是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一律不予通過驗收。
企業安全管理方面。
1.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
2.未按規定配備帶班領導;
3.未落實非煤礦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
4.未按要求對員工進行復產復工培訓;
5.接觸粉塵、噪音、化學試劑藥品的崗位未落實職業危害防護要求;
6.復工復產領導小組發現隱患未整改到位。
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方面。
1.存在圖紙造假、圖實不符等情況;
2.地下礦山未按規定設置安全出口并保持暢通;
3.未建立機械通風系統;
4.未配齊自救器和便攜式氣體檢測儀;
5.防排水系統不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水害隱思未得到有效治理;
6.提升運輸系統不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
7.供電系統不符合設計規范;
8.使用國家明令淘汰和未經檢測檢驗合格的設備、材料、工藝。
9.未委托資質單位開展摸排并建立采空區臺賬,未進行治理設計,未明確治理時限,未與施工單位簽訂采空區治理協議。
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方面。
1.邊坡各參數不符合設計要求;
2.沒有年度采剝計劃,未按設計自上而下分臺階分層開采;
3.未落實邊坡安全措施,未對高陡邊坡進行邊坡穩定性監測;
4.未嚴格實行濕式鑿巖作業、機械二次破碎和機械鏟裝作業;
5.排土場安全度為危險級。
尾礦庫方面。
1.未按設計放礦、筑壩;
2.壩體穩定性、安全超高、干灘長度、浸潤線埋深不符合設計要求;
3.排洪、排滲設施損壞或不符合設計規范;
4.未按要求建立監測監控系統并有效運行;
5.未落實定期巡查和值班值守制度。
(四)打擊非法,及時移交。復工復產工作組在非煤礦山復工復產驗收工作中,對盜采礦產資源、超層越界等不屬于本部門職責的非法違法行為的,要及時移交旗自然資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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