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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熱公司經營運行方案(精選14篇)
為確保事情或工作高質量高水平開展,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方案,方案指的是為某一次行動所制定的計劃類文書。方案應該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供熱公司經營運行方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供熱公司經營運行方案 1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全區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的緊急通知》(內政辦發電〔20xx〕11號)以及《清水河縣農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方案》要求,為確保全鎮農民溫暖過冬,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保供農戶范圍
(一)平價煤供應保障農戶是指在本村連續居住半年以上或冬季取暖期連續居住1個月以上的農村住戶;
(二)生活在村已婚且獨立居住、起灶、取暖的'在籍農戶,即使與父母仍在一個戶籍登記尚未分戶的也應分別計戶;子女未婚且不單獨居住、起灶、取暖的,即使與父母戶籍登記分立,也應只認定為一戶;
(三)家庭成員中有財政供養的公職人員(未分戶的)、集中供暖或未采取燃煤取暖的,均不在提供之列;
(四)有縣籍戶口在縣內異地鄉鎮居住的,只能享受實際居住地或者戶籍所在地一方組織安排的平價煤。
二、保供煤價格
(一)坑口保供煤價。農民取暖用煤5500大卡煤炭價格在20xx年10月底坑口價基礎上,考慮成本上升等因素,可適當上浮,但最高價格不超過460元/噸。其他煤種按照熱值測算,最終價格按照全市統一安排執行。
(二)農戶實際支付煤價。農戶實際支付保供煤價為坑口保供煤價+運費+稱重和裝車費用。
三、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農民冬季取暖用煤組織供應保障工作,喇嘛灣鎮人民政府決定成立喇嘛灣鎮農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黨政綜合辦,辦公室主任由喬瑞東兼任。辦公室聯系人:袁文慧,電話:。
四、方法步驟
(一)排摸登記公示確認。各村委接到通知后立即對本村范圍內農民冬季取暖用煤具體情況進行調查摸底、公示,將《喇嘛灣鎮常住農戶20xx年冬季取暖用煤摸底表》報送鎮政府,摸底表由村委會負責人簽字確認。
(二)科學確定分發場地,有序分發到戶。確定煤炭分發地點后,認真做好煤炭發放工作。
(三)總結上報。保供煤分發完成后,各村委及時總結上報農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開展情況。
五、工作要求
(一)確保農民溫暖過冬是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的具體體現,各村委、有關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實把此項工作作為當前最大的民生工程抓好抓實,各村要明確一名工作人員具體負責此項工作,并抓好此項工作的落實。
(二)各村委要加強管理,嚴禁工作中出現亂收費和優親厚友等違規行為,對出現不實不公問題的,嚴肅追責問責。
(三)各有關部門要打擊倒買倒賣、擾亂市場秩序等違法行為。
供熱公司經營運行方案 2
一、出臺背景
按照烏蘭察布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做好全市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的通知》,為切實保障好全縣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現結合我縣實際出臺本方案。
二、主要內容
一是建立由縣委常委、政府常務副縣長為組長,政府二級調研員為副組長,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工作專班,為農牧民冬季取暖做好組織保障。專班下設3個工作小組:資金保障小組、運輸保障小組、銷售保障小組。各小組高效配合,共同推進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圓滿完成。
二是嚴厲打擊各種違規囤積、倒買倒賣、哄抬煤價等擾亂市場秩序行為,嚴防限價煤供應中出現的優親厚友、變調走形等現象。
三是為確保農牧民冬季取暖運煤采購、運輸、配送等環節工作規范有序開展,縣政府委托內蒙古慶澤商貿有限公司、內蒙古移海煤炭經銷有限責任公對煤炭質量、噸數等進行確認、拉運等工作。同時為杜絕中途掉包、倒買倒賣、擾亂市場秩序等情況發生,安排各鄉鎮、市場監管局指派專人全天候、全流程盯辦盯牢,確保運煤各流程規范、圓滿完成。
三、實施意義
冬季取暖用煤,事關群眾切身利益,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也是社會關注、群眾關心的熱點。我縣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著力做好我縣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采購、運輸、銷售等環節,確保農牧民冬季取暖有煤燒、買得起,讓農牧民溫暖過冬。
供熱公司經營運行方案 3
為保證師生身體健康和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確保我校冬季取暖安全,根據本校實際,特制定冬季取暖應急預案如下:
一、成立組織機構,加強領導,認真做好冬季防寒取暖應急工作成立冬季取暖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各班班主任、各科任教師
明確職責,嚴格落實冬季防寒取暖安全工作的各項要求,組長負責全面工作,副組長負責工作的協調和反饋,成員負責工作的具體實施。
二、基本情況
取暖方式:鍋爐房采用電子速熱裝置取暖,各室為暖氣片供暖。取暖時間:周一至周五的`上午6:00至下午4:00取暖范圍:全校幼兒園及小學的教室和專業室、功能室。
三、事故預防及報告程序
1、取暖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必須每天對鍋爐,各室內外等進行巡查,并記錄在冊,指定專人(我校為任桂林)整理記錄定期上報,學校要將相關記錄留檔備查。
2、事故報告
鍋爐房及室外、地下管道設備等有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向廠家應急人員報告,請專業人員前來處理,學校做好記錄工作。
各室內暖氣設備出現漏水、不熱等故障時,應及時向校長報告,應積極采取應急措施,讓學生做好緊急避險工作,以防發生燙傷、凍傷、感冒等事件
四、應急預案
當出現如停電或其他安全事故時,學校安全取暖領導小組轉為安全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要立刻撥打電話求助,向上級報告突發事件情況,并組織應急救援工作。
事件發生后,做好學生安撫工作,及時查請事件發生起因,做好事件的發展分析、預測,開展救援工作宣傳,配合其他部門做好相關工作,確保師生減少或不受傷害。
五、工作措施
1、學校應對師生進行安全防火、防燙、防觸電等安全教育,讓學生拿握安全預防的`基本知識和方法,提高學生的安全防范意識和應急處置事故能力。
2、加強對相關安全預防知識的宣傳,讓師生們時刻注意安全。
3、加強安全課教育,定期開展安全知識講座。
4、切實進行安全預警演練,提高師生預防自救自能力
六、廠家應急聯系方式:
略。
供熱公司經營運行方案 4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組織和調動全辦各方面力量,做好全鎮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山東省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山東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濱州市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應急處理調查處理規定》和《沾化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標準、規范。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下列生產安全事故的應對工作:
1、農村清潔取暖安全事故的先期處置工作。
2、超出鎮應急處理能力,或者跨區域、跨領域的事故。
3、涉及傷亡人數多,社會影響較大,鎮政府事故災難應急領導小組認為有必響應的事故。
(四)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清潔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充分發揮專業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眾的基礎作用。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鎮政府統一領導下,各小組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清潔取暖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3、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加強以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制度,充分動員和發揮小組和村安全員隊伍的作用,依靠公眾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4、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采用先進技術,充分發揮專家作用,科學決策。采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增強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二、組織體系職責
(一)鎮政府設立特大、重大、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總指揮由鎮長李坤曉擔任,成員由黨政辦、信息室、安監辦、派出所、環保所、經委、總工會、民政所、人保所、衛生院等相關部門及事故發生地的村委會負責人組成。
特大、重大、較大生產清潔取暖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監辦,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履行以下職責:
1、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救援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進行人員和物資的疏散工作;
3、緊急調用本行政區域內事故搶險救援工作有關物資、設備、人員和場地;
4、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5、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和當地政府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6、適時發布事故公告;
7、辦理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鎮政府根據根據實際情況設立10個應急小組,每個應急小組負責6—7個村,每村20名取暖戶配備一名安全員,負責街道清潔取暖工作應急處理,具體涵蓋到每一個村,每一個取暖戶。
三、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通訊聯絡
辦公室值班電話:
安監辦值班電話:
(二)事故報告
涉及清潔取暖事故發生后,各小組必須做到:
1、立即將所發生事故的情況,報告黨政辦公室、安監辦和歸口管理部門,并由其迅速分別轉報區府辦、區安監局和上級歸口管理部門。
2、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
(4)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5)已經采取的措施;
(6)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三)辦公室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向鎮長報告,同時通知派出所迅速趕赴事故現場,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和證據收集工作。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安監辦)接報后,應立即前往事故現場,了解掌握事故情況,組織協調事故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等事宜。
(四)特大、重大、較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的`有關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四、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應急救援
(一)事故發生后,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實施相應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隨時將事故搶險情況報縣政府及縣有關部門。
(二)交通、供水、供電、通訊等公用設施管理部門應當盡快恢復被損壞的道路、水電、通信等有關設施,確保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開展。
(三)公安部門應當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采取監控措施,防止逃匿。
(四)衛生部門應當立即組織急救隊伍,利用各種醫療設施,搶救傷員。其他相關部門應做好搶救配合工作。
(五)經貿、交通部門應當保證搶險救災物資的供應和運輸。
(六)在搶險救災過程中緊急調用的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阻攔或拒絕。
(七)事故發生初期,事故單位或現場人員應積極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連鎖反應和損失擴大。
(八)事故發生后,由牽頭部門負責組織搜尋工作,事故發生地群眾要積極配合搜尋。
五、生產安全事故專項應急救援預案
(一)專項應急救援預案,由鎮政府有關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責范圍制定。其中:
1、道路交通事故由派出所負責制定;
2、水上交通事故由農機水利站負責制定;
3、火災事故由派出所負責制定,其中林業火災事故由林業站負責制定;
4、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事故由安監辦負責制定;
5、工程建設事故由城建辦負責制定;
6、急性中毒事故由衛生院負責制定;
7、學校、幼兒園事故由教委負責制定;
8、其他事故按照其職責范圍由有關部門制定。
(二)專項應急救援預案的主要內容:
(1)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機構;
(2)應急救援預案的指揮機構和日常協調機構;
(3)相關部門在應急救援中的職責和分工;
(4)危險目標的確定和危險性評估;
(5)應急救援組織狀況和人員、裝備情況;
(6)應急救援組織的訓練和演習;
(7)緊急處置措施、人員疏散措施、工程搶險措施、現場醫療急救措施;
(8)社會支持和援助;
(9)應急救援的經費保障;
(10)應急救援預案的其他內容。
各專項應急救援預案是本預案的有機組成部分,與本預案共同構成濱州市沾化區特大、重大、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體系。
六、宣傳、培訓和演練
(一)宣傳
各有關業務口和應當小組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工作,鎮信息室應當提供相應的支持。
(二)培訓
各有關部門應當組織應急管理部門、企業及兼職救援人員經常開展應急救援和應急處置方法、處置程序等陪訓,以提高應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
(三)演練
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和相關業務口要定期開展生產事故應急演練工作。每年取暖季前必須組織一次事故應急演練。各小組應當根據自身工作,經常性村級安全員應急演練。
七、附則
(一)本預案是涉及清潔取暖事故發生后,鎮政府及有關部門實施搶救工作并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意見。事故的調查處理按《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和國家其它有關規定進行。
(二)任何組織和公民都有參加特大、重大、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災的義務。
(三)應急救援經費由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單位墊支,不足部分由辦事處財政預支,事故救援結束后,按有關規定辦理。
(四)對救援組織不力,造成事故擴大的,按有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五)各村居委會、各有關部門及各生產經營單位應結合本地、本部門、本單位實際,制定本地、本部門、本單位的特大、重大、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八、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供熱公司經營運行方案 5
一、總則
(一)制定目的
為了有效防范、處置因災害性災害、極端天氣帶來的各種自然災害,最大限度地減少各類損失,切實保障施工現場人員和財產的安全,維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秩序的穩定,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精神要求,結合本工程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工程施工現場氣象災害的預防和處置。
(三)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我工程施工現場人員的生命安全放在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的
首位,把氣象災害的預防放在突出環節,密切監視災害性極端天氣,認真做好各項防范工作。
2、快速反應,果斷處置。一旦發生險情,應迅速響應,及時啟動我工程施工現場氣象災害極端天氣應急預案,并在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組織力量全力搶險救災。
二、應急救援指揮組織及職責
(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結構:
組長:汪希誠
副組長:崔洪杰
成員:任慶福、吳圣永、賈志強、崔國慶、韓邦志
下設極端天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崔洪杰任辦公室主任
(二)主要職責
1、災害、極端天氣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組織制定完善本工程防災預案,組織開展工程的防災檢查,督促各部門班組及時處理影響防災安全的有關問題;貫徹執行上級防災指示精神,遇重大災情時統一下達停工、人員轉移命令,指導工程搶險自救和災后處置工作;組織開展工程災情調查統計工作,并向上級部門報告;指導并開展工程災后救助,決定應急救援工作中的`各項決策和措施,確保應急救援工作有序高效地進行。
2、災害、極端天氣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處理日常防災的指導協調聯系等工作;負責防災期間會議召開,文件、傳真的擬定和轉發、通知;督促檢查施工現場防災工作,做好值班工作,包括預警和信息記錄,與防汛氣象部門保持密切聯系,做好防災信息通報、宣傳、總結等工作;制定切合本工程的防御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分工明確,責任到人,準備必要工具和材料密切注意氣象部門的災害性天氣預報,加強對施工現場各種人員防災知識的宣傳,通過組織學習、宣傳欄、黑板報等形式,把防災基本知識宣傳到每位施工人員;在災害性天氣來臨時,提醒大家無論在哪里都要注意
安全,提高大家防范災害的意識和能力;加強檢查和做好防范工作,經常保持施工現場道路排水系統暢通,對施工現場所有設施每天進行全面安全巡視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及時整改,對出現的險情及時報告。
三、災害分級和預警機制及應急響應
(一)氣象災害是指暴雨、高溫、寒潮、大霧、雷雨大風、大風、冰雹、雪災、道路積冰等災害性天氣,按照氣象災害的影響范圍和嚴重程度分為特別重大災害(Ⅰ級紅色),重大災害(Ⅱ級橙色),較大災害(Ⅲ級黃色),一般災害(Ⅳ級藍色),氣象災害等級根據防汛和氣象部門的預報為準。
(二)預防和預警機制
1、應當確定預警員落實預警職責
本工程由崔國慶擔任預警員
2、防災工作領導小組應當在災害性天氣來臨前組織開展防災檢查發現有安全問題的及時處理和整改
3、可能受降雨雪災等惡劣氣候影響的地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應加強值班,與氣象水利等部門保持密切聯系,了解災害情況,針對可能出現的災害研究防御對策,明確防御重點,及時向施工現場施工人員發布信息,加強對災害隱患部位的巡查,必要時采取預警、轉移人員和財產等措施
(三)應急響應
1、一般氣象災害(Ⅳ級藍色)
接到災情消息時,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對災情的觀察,專門進行有關預防知識教育,提高施工人員的自我保護能力,并做好應急抗災準備。
2、較大氣象災害(Ⅲ級黃色)
接到災情警報時,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部署防災工作,明確防御目標和重點,組織指揮施工現場搶險救災工作,加強值班,及時了解天氣變化,并向各施工人員傳達預報預警信息,根據預案做好危險地方人員轉移的準備工作,組織人力、物力做好搶險救災準備,及時將防災情況上報防災領導部門。
3、重特大氣象災害(Ⅰ、Ⅱ級紅色、橙色)
(1)接到緊急警報時,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啟動相應的等級響應,根據上級要求動員部署防災工作,施工現場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及時向各部門傳達災害的預報預警,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方人員,組織人力、物力搶險救災,及時將防災情況上報防災領導部門。
(2)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要堅守崗位,檢查落實防災預案的各項準備工作,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的手機及其他部門負責人的手機全天候開機,確保通信暢通,若有異常情況,應及時向相關部門匯報,出現重大災情時,立即將災情上報當地政府、防災指揮部,請求支援,施工工地立即停工,加固工地的腳手架、建筑模板,確保施工工地安全,并積極與有關部門人員配合,避免建材水泡受潮,減少損失,組織搶險小組待命搶險救災,做好工地停工人員轉移貴重物品轉移安置等工作,以確保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
四、應急保障
(一)通信與信息保障
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值班,主要負責人和值班人員的手機全天候開機,保障防災現場通訊暢通,確保防災信息的獲取和傳遞。
(二)應急隊伍保障
組織足夠力量的應急搶險隊伍,落實工地搶險救災工作的人力保障。
(三)治安保障
加強與當地公安部門的聯系,做好工地的治安工作。
(四)醫療衛生保障
加強與衛生部門的聯系,做好工地的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預防疾病流行,做好工人疾病免疫和工地現場消毒工作。
(五)加強防御氣象災害避險知識宣傳,提高工人的防災減災能力。
五、善后工作
(一)密切注意災情動向,災情解除后,及早向上級部門和當地政府報告災情損失情況,一方面及時派人到工地各處檢查了解受災情況,另一方面將在第一時間匯總整理整個工地的災情,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二)各部門抓緊組織人員對災后的工地進行大清理,對被淹的工地及時請防疫部門進行防疫消毒處理,對重大疫情病情采取緊急措施,防止疫情的傳播和蔓延,對受損較嚴重的房屋門窗、屋面以及圍墻、宣傳欄、自行車棚等及時提出整改方案上報,并抓緊落實維修工作,盡快恢復正常的生產秩序。
(三)抗災救災后,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及各部門針對防災工作的各個方面和環節,及時進行定性和定量的總結分析和評估,總結經驗,查清災情損失的原因,找出問題,吸取教訓,修改預案,并為以后抗災工作做好各項準備。
六、附則
(一)預案制定與完善
本預案由翡翠城災害、極端天氣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制定,視具體情況變化會作出相應修改。
(二)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防災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翡翠城災害、極端天氣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給予表彰,對抗災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供熱公司經營運行方案 6
1總則
1.1現狀及風險分析
我縣主城區共有集中供熱企業4家,集中供熱熱源4個,總供熱能力700萬㎡。熱電聯產熱源1個,是涿鹿華達熱力有限公司。區域鍋爐房熱源三個,分別是張家口榮慶熱力股份有限公司、涿鹿縣軒轅城市供熱有限公司、涿鹿縣金鴻燃氣有限公司。截至目前,集中供熱面積達到650萬㎡,集中供熱普及率達到98%以上,覆蓋居民5.2萬戶。
目前,主城區集中供熱由張家口榮慶熱力股份有限公司、涿鹿縣軒轅城市供熱有限公司、涿鹿華達熱力有限公司、涿鹿縣金鴻燃氣有限公司4家企業共同承擔。
1.2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在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下,在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具體指揮下,各相關部門積極開展供熱突發事件的隱患排查、應急處置、善后恢復等。
(2)屬地管理。各鄉(鎮)政府組織制定本級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負責轄區內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及對受影響區域內熱用戶的政策宣傳、解釋和安撫工作。
(3)分工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以主管部門為主,各部門、各單位依據職責積極配合,確保快速反應,迅速開展應急處置、緊急救援、善后處理工作。
(4)資源共享。供熱突發事件搶險救援工作需要調動搶險隊伍、材料、車輛、工器具等相關物資和人員時,縣政府和相關部門可以按照程序調用供熱應急搶險隊伍、相關物資設備和人員。
1.3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河北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張家口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河北省供熱用熱辦法》及《河北省供熱行業重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冬季供熱生產、運行實際,編制本預案。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縣因供熱設備、供熱管網及附件故障,水電供應中斷影響供熱生產運行、供熱棄供棄管以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對供熱生產運行造成影響,對城市居民生活用熱和生命財產造成危害等供熱事件的應急處置。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涿鹿縣冬季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由縣政府縣長李建富擔任,常務副組長由縣政府常務副縣長趙小寶擔任。
2.2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按照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部署,指揮、處置冬季發生的供熱突發事件;對發生的較大以上供熱突發事件,及時決策、下達應急指令,指揮、調用社會資源,責成各部門及時開展供熱應急處置工作;督促、指導成員單位和供熱管理部門及供熱單位做好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主持、指導供熱主管部門和供熱單位開展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演練工作;協調相關單位,做好駐軍及武警部隊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3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下設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第一辦公室設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主任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擔任;第二辦公室設在縣發展和改革局,辦公室主任由縣發展和改革局局長擔任。供熱管理辦公室負責供熱應急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日常管理工作,協調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分工開展供熱應急的準備工作;檢查各供熱單位對供熱應急預案的制定和落實情況;具體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4成員單位及職責
辦公室成員單位包括縣住建局、縣發改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縣財政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應急管理局、縣生態環境局、縣供電公司和供熱企業等有關部門。
縣住建局:負責《涿鹿縣冬季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工作;具體組織、指揮及事后分析、總結全縣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開展全縣供熱應急演練、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對農村清潔取暖的供熱應急突發事件進行綜合協調。
縣發改局:負責協調本縣供熱燃料應急調運,農村清潔煤的保供、配送及政策落實、會議組織、信息處理、應急處置和綜合協調等日常工作。
縣公安局:負責組織處理因發生供熱突發事件而引發的社會治安問題。交警部門負責搶修搶險車輛的通行保障以及處置供熱突發事件時的交通維護、疏導工作。
縣民政局:負責做好城市低保戶的應急求助工作。
縣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做好重點優撫對象的應急求助工作。
縣財政局:今年煤價、氣價均高于歷史同期價格,供熱企業資金缺口大,財政部門負責本采暖季供熱資金保障工作,確保供熱能夠平穩運行。
縣市場管理局:負責協調檢驗檢測機構對供熱突發事件中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進行鑒定。
縣應急管理局:對供熱企業生產安全及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縣交運局:負責協調供熱燃料運輸車輛交通保障工作。
縣生態環境局:負責協助解決因煤改清潔能源及供熱鍋爐拆除所引發的供熱問題,監管供熱鍋爐按時完成深度治理,并監管供熱企業供熱過程中污染物達標排放。
縣供電公司:負責供熱電力保障,協助處置因供熱用電引發的供熱問題及電力供應的實物救助。
各鄉(鎮)政府:負責督導本轄區正常供熱;協調解決供、用熱糾紛;制定本轄區相應的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進行供熱突發事件的先期處理、應急救助和善后處理。
2.5供熱單位職責
各供熱單位應在保障正常供熱基礎上,結合本企業供熱能力和區域供熱需求等實際情況,建立應急供熱燃料儲備,制定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專業的應急搶修搶險隊伍,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器材;對供熱突發事件做到及時報告、快速搶修、盡早恢復。
3監測預警
3.1監測和風險分析
3.1.1信息監測
縣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牽頭,各有關部門配合,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建立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監測預測體系,通過日常巡查、基層單位上報、社會公眾投訴等多種渠道收集供熱信息。供熱主管部門要與各供熱企業保持聯絡暢通,隨時了解掌握供熱情況和動態。
3.1.2風險分析
出現下列情況時,供熱企業(單位)應立即分析判斷影響正常供熱的可能性,并決定是否需要上報。如需上報,要立即將發生事件時間、地點、性質、可能影響的程度、影響時間以及應對措施報縣供熱應急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和應急處置辦公室。
(1)因供熱設施、設備發生故障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2)因供熱燃料出現短缺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3)因供電、供水系統發生故障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4)因天氣持續低溫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5)因其它自然災害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4信息報告
發生供熱突發事件后,供熱企業、知情單位和個人有責任和義務將供熱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和影響范圍等信息即時向供熱管理部門或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報送。
5應急響應
5.1響應程序
5.1.1發生供熱突發事件后,供熱單位及事發地鄉(鎮)政府負責人,應在最短時間內趕到現場了解情況、調解矛盾、控制局面,及時向縣政府和相關部門報告有關情況,同時向有關采暖用戶通報供熱突發事件情況。
5.1.2鄉(鎮)政府及相關單位應根據供熱突發事件現場情況,啟動本區域、本系統的應急預案,指揮協調本區域、本系統的搶修搶險隊伍實施搶修搶險和應急救助,盡快恢復供熱。
5.1.3現場指揮部及時掌握事件進展情況及時向上級報告。受報單位或部門進行果斷處置,需調動有關人員和縣級搶修搶險隊伍參與處置時,應立即調動。
5.1.4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根據發生供熱突發事件的具體情況,對特殊群體居住相對集中、欠費嚴重、供熱單位無法保障正常供熱、確需實施應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熱的,實施必要的供熱應急救助。
5.2應急結束
供熱突發事件處置完畢,供熱恢復,次生、衍生災害和事件影響基本消除后,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
特別重大和重大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后,經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批準后,由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宣布應急結束。較大和一般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后,由縣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宣布應急結束。
6善后處理與調查評估
6.1善后處置
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后,組織開展供熱事故損害核定工作,對事故情況、人員補償、緊急救助做出評估,制定補償標準和事后恢復計劃,并盡快實施。
6.2事件調查
由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牽頭組成供熱突發事件調查小組,對處置工作進行全面客觀的調查,總結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
6.3評估和總結
及時組織對事件處置工作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分析查找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形成處置評估報告。冬季供熱期結束后,對采暖季供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并報縣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
7保障措施
7.1兩級聯動協調保障
建立縣、鄉(鎮)兩級聯動協調機制,對供熱隱患進行排查并協調相關工作,確保正常供熱。
7.2搶修搶險隊伍、物資、器材保障
各供熱單位必須組建供熱突發事件搶修搶險隊伍,建立并完善相關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搶險機動車、安全防護用品、各類搶修設備、監測儀器、移動電源、警示標志以及各種規格的管材、閥門和水暖件等搶修搶險物資器材,具備一定的供熱事故自救能力。
7.3應急供熱燃料保障、農村潔凈煤保供及農村氣代煤工程的安全運行與氣源保障
建立應急供熱燃料政府儲備。各供熱單位建立供熱燃料應急儲備。其中供熱煤炭應急儲備不少于15天用量;遇有惡劣或極端天氣預警時,應提前加大應急儲備量;加快天然氣應急儲備能力建設,逐步提高調峰和應急能力。
抓好潔凈煤托底政策的落實,增強潔凈煤保供能力,是推進農村地區冬季清潔取暖的重要組成部分。為確保全縣農戶能安全溫暖清潔過冬,保障潔凈煤穩定供應,及時應對上游煤源單位因自然災害、人為破壞、供應調度及其他不可預見的原因導致出現緊急情況,出現對全縣供煤計劃不能滿足正常實際需求,且已超出縣鄉儲備調節范圍的緊急情況。特制定以下應急措施:
7.3.1縣發改局積極協調、多方聯系潔凈煤生產企業,拓寬潔凈煤煤源供應渠道。
7.3.2縣財政局籌備應急資金,應對極端氣候需求量增加、市場價格非正常上漲等情況。
7.3.3動員社會各方力量,積極配合政府做好向農戶供應蘭炭、型煤等潔凈煤工作。
7.3.4啟動生物質燃料替代清潔煤供應,保障應急需求。
7.3.5考慮電力資源、電網支撐能力等因素,在部分區域應急發放液化氣取暖器、電取暖器等分散式采暖器具。
農村氣代煤工作要建立三個責任主體,一是中燃公司要全面承擔燃氣經營過程的安全主體責任;二是鄉鎮、村兩級要承擔原地管理的主體責任;三是縣住建部門要承擔行業督查指導的監管主體責任,以確保用戶在安全的前提下溫暖過冬。由于氣源、氣價的市場波動較大,縣住建局要協調中燃公司進行氣源保障,縣財政部門要重新核定政府預算,保障補貼資金。各鄉鎮要成立農村氣代煤安全管理工作專班,加強宣傳,保證用戶安全使用意識,防范各類問題發生,公安部門要對惡意損害燃氣管網行為進行罰戒,應急、消防、公安部門要針對農村氣代煤進行安全監督,并制定相應的應急措施。
7.4應急救助保障
縣政府建立供熱應急救助保障體系,對特殊群體居住相對集中、欠費嚴重、供熱單位無法保障正常供熱,確需實施應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熱的,實施必要的供熱應急救助。
7.5通信聯絡保障
供熱期內,供熱單位、縣政府及其供熱管理部門、縣供熱應急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和各成員單位必須保證供熱應急體系中有關人員的通信聯絡暢通。
7.6緊急接管保障
供熱單位因客觀原因停供棄供的,經協調無效,縣政府須對供熱單位采取緊急接管措施,以保證正常供熱。
7.7供熱應急資金保障
縣級財政應安排供熱突發事件應急準備資金,明確應急救助政策,確保本縣供熱應急措施順利實施,保障全縣正常供熱,緩解供、用熱矛盾,確保社會穩定。
8宣教培訓和演練
8.1宣教培訓
各級政府有關部門應利用新聞媒體、網絡、報刊、舉辦專題培訓班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供熱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培訓和教育活動。
8.2應急演練
縣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負責制訂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圍繞情景模擬有針對性地編制演練方案、演練腳本,因地制宜組織開展桌面推演、實戰演練。供熱企業每年至少組織1次應急處置流程演練,提高并保持各崗位工作人員的應急搶險能力。
9附則
9.1預案制定
本預案由涿鹿縣人民政府負責制定,縣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根據本預案,各鄉(鎮)政府及相關部門和單位應制定各自的應急預案。
9.2預案更新
根據情況變化和發現的問題,及時修訂完善應急預案。原則上每三年修訂一次。
9.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供熱公司經營運行方案 7
一、冬季供暖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做好冬季供暖工作,需要參照本年度工作計劃在供暖前進行多項準備工作,以便為冬季供暖工作提供強有力的各種保障。
1、人員保障:
首先要調配好供暖設備運行人員的數量和質量,保證冬季供暖運行人員具備合格的上崗證,自身狀況、精神面貌應無任何妨礙熱力運行方面的疾病;人員配備數量、運行時間嚴格按照國家或行業規定去做。
2、制度保障:
建立健全涉及冬季供暖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其中包括:熱力運行崗位值班制度、熱力運行崗位交接班制度、熱力運行崗位巡視制度、門禁制度,要求值班人員認真遵守并嚴格執行,定期進行考核。
3、物資保障:
冬季供暖前應徹底檢查、核實冬季所需物資情況,準備好冬季供暖期間所需要的材料及相關零部件,以避免因購買材料耽誤維修時間,其中包括熱力板換所需配件、熱水循環泵備件、新風機組備件以及作為供暖設備電氣控制部分所需的應急處理備件。
4、設備保障:
(1)應將管道進行保溫處理,防止管道凍壞。
(2)檢查樓頂機房、水箱間、電梯機房、風機房等部位的供暖、保溫情況,保證該部位供暖設施完好,防止出現凍壞含水管道、設備。
(3)對于冬季供暖系統設備進行徹底檢修:其中包括對熱力板換、熱水循環泵、新風機組、分布在各部位暖氣以及作為供暖設備電氣控制部分的檢查、維修、保養,確保供暖設備完好。
5、技術保障:
(1)檢查、核實樓宇自控操作站設備、設施是否完好,特別是涉及冬季供暖的各種顯示功能應完備、準確,報警裝置應完好。
(2)各傳感器、執行器、溫度控制器應完好。
(3)對采暖水系統進行清洗預膜,保證系統水質合格,防止管道出現腐蝕現象;定期檢查采暖水系統水質,合理調整水質結構,確保合格。
6、安全保障:
(1)熱力供暖運行前,部門內要召集全體熱力運行人員召開安全會,進行供暖安全教育;落實各項安全責任制,保證設備及人員安全。
(2)制定或完善熱力站應急處理預案;組織運行人員學習、演練,一旦出現問題能夠做到及時發現、及時處理、及時聯系。
(3)應在熱力站明顯位置懸掛逃生路線圖;緊急出口標識應準確清晰;逃生通道不得鎖門;逃生通道附近應無任何障礙。
(4)熱力站一次水供水管道、設施防燙標識應清晰、齊備;管道閥門及保溫應完好無損,避免出現運行人員燙傷以及熱量流失現象。
(5)按照檢測計劃,供暖前對系統壓力表、溫度表檢測,確保完好。
(6)熱力站內通道區域嚴禁私拉亂拽懸掛在半空中的各種管、線。
(7)熱力站內地漏、泄水溝及排水系統應定期檢查,確保完好可用。
(8)熱力站以及附近周邊地區明顯位置應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
(9)熱力站運行人員應確保電話、對講機以及手機通訊工具完好。
(10)一次管線閥門應完好,并在供暖前進行開關試驗,以便一旦出現異常情況能夠及時關閉。
(11)熱力公司應急處理聯絡人員名單電話齊全、有效,異常情況下,對熱力公司應急處理的引導路線要清晰,暢通,確保應急處理工作能夠順利進行。
7、服務保障:
努力為客戶提供精細、熱情、周到的物業服務是衡量物業管理服務水平的重要標志之一,為了保證小區供暖設備設施安全,使客戶直接參與到物業管理服務過程中,供暖前采取給重要客戶發通知或張貼告示的方式提示客戶,一方面提示業主上班(長時間外出)時將門窗和用電設施關閉;另一方面又要提醒客戶不要關閉末端閥門,使之能夠正常運行,以防止出現末端設備和管道凍裂現象,另外,對于供暖系統出現的問題能夠做到及時發現及時解決,避免出現安全責任事故。
8、維修保障:
(1)物業人員應對業主空置房、公共區域以及公共區域的玻璃門窗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關閉、及時報修。
(2)工程人員應對公共區域門窗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修復,對于暫時沒有配件的情況,要求在冬季來臨之前徹底解決。
(3)保安人員冬季應注意加強對公共區域樓宇設施、門窗玻璃以及樓內通道門的.巡查力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及時匯報。
二、供暖期間的各項工作
為了做好冬季供暖工作,熱力運行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按照國家或行業的有關規定去做,主要應做好以下幾個方面:
1、熱力站設立24小時值班崗位,要求值班人員嚴格執行有關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檢查供暖系統技術參數,并認真作好記錄。
2、供暖第一天:熱力站值班員首先要進行試水試壓,隨時觀察系統外網壓力狀況,系統給水時應逐步緩慢開閥門,防止系統壓力突變。
3、日常運行期間,運行人員應隨時注意熱力系統溫度、壓力狀況,根據實際需要及時進行熱力系統排氣,并及時做好補水工作。
4、每月切換熱水循環泵,確保每臺熱水循環泵狀態完好。
5、按照計劃每月對供暖設備進行一次檢查,及時清洗更換過濾網。
6、每日在樓宇自控操作站和現場檢查公共區域溫度,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7、掌握每個房間的用途,對易被凍壞的樓宇設施如無人房間的風機盤管、暖氣、車庫內噴淋頭、車庫出入口噴淋設施應加以保護。
8、倡導星級服務理念,增強物業服務的主動性。加強與客戶的溝通與交流,每日抽測公共區域溫度,隨時掌握冬季供暖工作狀態。
9、冬季供暖期間節能工作:根據天氣變化,在樓宇自控操作站或設備設施現場,合理調配熱水循環泵、新風機組、公共區域照明、各種排風機的運行時間和運行方式。
三、冬季供暖結束后的工作:
1、針對冬季供暖工作存在的問題,制定合理、有效的解決方案,及時進行消缺、完善處理,保證供暖系統設備、設施完好。
2、做好供暖、供冷共用一套系統管道閥門的運行模式切換工作;做好供暖系統排水以及系統設備的檢查、保養、封存工作。
3、對本年度冬季供暖期間設備設施運行狀況進行總結:統計匯總本年度供暖期間設備設施維修情況、更換零部件情況以及各種費用使用情況,為下一年做好供暖工作打好基礎。
供熱公司經營運行方案 8
根據《山東省供熱條例》及我市《關于規范供熱建設管理提高供熱服務質量的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為進一步做好今冬我市城區供熱工作,提高供熱服務質量,保障社會和諧穩定,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任務目標
1、規范供熱企業服務行為,確保供熱質量穩定,群眾滿意度提升,居民投訴率明顯下降,社會和諧穩定;
2、燃煤儲備充足,供熱保障能力強;
3、穩妥推進熱源企業直供到戶,集中供熱普及率顯著提升;
4、凡是安裝熱計量表并具備運行條件的小區,全部實施供熱計量并按計量收費;
5、逐步推行取暖費由銀行代收代繳制度;
6、各供熱企業繳納供熱質量保證金,并實行末位淘汰制。
7、各供熱企業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進一步提升,供熱企業運行事故率控制在2‰以下,故障報修處理及時率100%。供熱效果能夠滿足居民需求,居民投訴率力爭控制在3%以內,用戶投訴處結率100%。
二、工作要求
(一)及早謀劃,做好供熱前的準備工作。
1、貫徹落實好《山東省供熱條例》及我市《關于規范供熱建設管理提高供熱服務質量的暫行辦法》。各供熱企業要組織好對《山東省供熱條例》、《關于規范供熱建設管理提高供熱服務質量的暫行辦法》的深入學習,使相關人員全面掌握《條例》、《辦法》的精神實質和主要內容,切實落實執行《條例》、《辦法》的相關要求。
2、做好供熱工作的全面檢查、檢修等工作。各供熱企業必須在10月31日前將供熱設備保養維護情況以及安全、消防狀況進行全面檢查;對上個采暖期的低溫區、故障頻發區以及群眾投訴較多的換熱站、老舊小區集中供熱管道銹蝕、滲漏等問題,有針對性的進行回訪和檢查,進行徹底排查整改,消除故障,以進一步提高供熱質量;對人員到崗、值班安排、通訊聯絡、運行記錄、安全防范等工作進行再檢查;要通過召開冬季供熱動員會議、簽訂工作目標責任書、開展服務承諾等方式,進行供熱工作全面動員,營造一切為了冬季供熱的濃厚氛圍,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要落實供熱值班制度,嚴格崗位紀律,確保安全、穩定供熱。
3、做好燃料儲備工作。各熱源企業要盡早動手,統籌安排資金,盡早落實煤源,合理制定購儲煤計劃,做好燃煤儲備工作,確保煤炭儲備量不得少于30天的日最大耗煤量,并及時填報《全省城市供熱用煤購儲情況調度表》。各供熱企業要按照上個采暖期月最大用汽量,預付蒸汽費,以保障煤炭儲備。
4、健全完善應急機制和預警機制。各熱源企業、供熱企業要制訂切實可行的故障處置應急預案,成立應急搶險隊伍并組織演練,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物資,做到反應迅速、處理及時;要認真制定和落實應對極端性天氣的供熱應急預案,出現極端寒冷天氣,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要建立協調聯動機制,統一調度技術力量、物資儲備等,提高整體保障能力;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把安全生產責任層層分解,落實到人,杜絕各種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完善服務措施,提高服務質量。
1、健全完善供熱日報制度。正式供熱一周內,各供熱企業要將所管轄小區每小時的蒸汽或熱水流量、壓力、溫度、已供小區、未供小區等信息于每天9時和17時,報市政局供熱管理辦公室。對供熱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協調處理。遇有重要事件和突發情況,要按規定及時上報。要組織好維修人員和供熱人員及時、高效解決發生的供熱問題,處理好群眾投訴,盡快穩定所轄小區的供熱秩序,同時注意適當提高居民室內溫度,使供熱有一個好的開端。
2、各供熱企業要與用戶簽訂《供用熱合同書》,保證供熱溫度達標,并嚴格信諾踐行。要強化服務意識,完善管理制度,不斷提高服務質量;供熱企業應當實行標準化管理和規范化服務,向社會公式服務內容、服務標準和辦事程序,公開收費標準和服務電話;要堅持24小時值班服務,主動接受用戶和社會監督,接到用戶訴求后2小時內必須到達現場處置,工作人員上門服務時,應佩戴統一標志,文明服務;要繼續落實用戶投訴專人辦理制,居民投訴按時處結率要達到100%;要加強用熱知識宣傳,引導用戶科學合理用熱,增強節約意識;要切實增強責任意識,提高服務質量,按照“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及時化解排除涉熱矛盾糾紛,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層,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若供熱小區發生群體上訪事件,供熱單位主要負責人必須及時到達現場,確保問題快速解決,對處置涉熱問題不力、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企業、單位,將按照《山東省供熱條例》和諸城市《關于規范供熱建設管理提高供熱服務質量的暫行辦法》規定,做出嚴肅處理。
(三)多措并舉,強化對供熱企業的監管
1、實行取暖費統一收繳。取暖費的繳納由銀行代收,專戶存儲。所有供暖企業需到諸城農商銀行開設取暖費收繳專用賬戶,居民就近到諸城農商行各分支營業網點繳納取暖費,各供熱企業不得私自收取用戶的取暖費。若發現熱力公司未給用戶出具統一憑證或有住戶反映熱力公司私自收取居民取暖費,將視情節給予相應處理。
2、繳納供熱服務質量保證金。供熱企業于11月xx日前,將收取的取暖費按總額10%的比例交納供熱服務質量保證金。未足額交納供熱服務質量保證金的供熱企業,熱源企業不予開閘。供熱服務質量保證金在財政部門專戶存儲,分戶立賬,市政與財政部門共同管理,主要用于供熱質量監管、居戶室內溫度不達標退費等事宜,采暖期結束后xx日內將剩余資金退還供熱企業。
(四)全力推進供熱計量工作。
具備供熱計量條件的'居住小區必須實現按用熱量收費。各供熱企業做好供熱計量設施的檢修、維護工作,做好供熱期間熱計量設施巡查、檢查工作,在11月xx日及3月16日各抄表一次,在采暖期內每周抄表一次,并將抄表記錄按規定報市政局供熱管理辦公室。今冬繼續實行局領導班子包靠,科室人員分片包干,確保供熱計量工作穩步推進。對分戶計量的用戶未按照用熱量收費的,供熱企業要按本年度城區平均退費額的1.1倍對熱用戶進行退費;對拒不實行熱計量的供熱企業,將按《山東省供熱條例》規定予以吊銷供熱經營許可證。
三、保障措施
(一)嚴格落實供熱工作責任制。將冬季集中供熱確定為“一把手”工程,局里成立由局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的領導小組,調度協調相關工作。局領導班子成員和科室人員包靠熱力公司,并對該包靠范圍供熱負責到底;各供熱公司經理要全力靠上,并將工作任務層層分解,落實到每個崗位、每個人,做到任務具體,責任明確。
(二)做好工作人員的崗前培訓。凡供熱設備設施操作人員,必須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崗前培訓,無合格職業資格及培訓不合格人員嚴禁上崗操作;各換熱站點要按操作規范要求配足配齊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從人員素質上保障服務質量和水平。要對全體員工進行服務意識、服務觀念、服務態度等方面的教育,不斷提高服務水平。
(三)加強監管考核,建立供熱企業末位淘汰機制。供熱辦不定期開展供暖檢查,密切監控城區內的供熱運行情況,及時發現、處理存在的供熱安全隱患,確保供熱安全運行。嚴格按照《諸城市供熱企業監管考核辦法》對各供熱企業進行考核量化,考核結果通過媒體定期向社會公布;實行供熱企業末位淘汰,依據規定取消其供熱經營許可,清除出供熱市場;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確保我市供暖事業的有序、良性健康發展。
供熱公司經營運行方案 9
隨著新區的快速發展,熱負荷特別是工業熱負荷持續、快速增長。同時,受國家嚴格控制燃煤電源項目建設規模的影響,新區與新區熱電廠項目難以同步建設,造成新區熱力供需矛盾日益加劇,為有效解決新區熱力供應短缺問題,促進新區加快發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集中供熱范圍
北環路以北、京廣鐵路以東、石武客運專線以西、縣新城區北邊界以南。
二、供熱現狀與熱負荷測算
(一)供熱現狀
熱源現狀。新區集中供熱范圍內現有熱源為宏偉熱力公司,該公司現有3×75噸/小時循環流化床鍋爐+1×7.5兆瓦+1×6兆瓦背壓機組,理論最大供熱能力215噸/小時。宏偉熱力公司現有熱用戶實際熱負荷130—150噸/小時,在不考慮備用容量的情況下,理論上尚有富余供熱能力65—85噸/小時。但是,由于工業生產的不可中斷性,為保證可靠的熱源供應,該公司一般采用2開1備運行方式,因此該公司現有產能已基本飽和。另外,受蒸汽供熱半徑的制約,天健熱電有限公司和能信熱力有限公司蒸汽末端參數無法滿足該區域工業企業工藝用熱要求。熱力管網現狀。自年以來,新區范圍內已累計建成以蒸汽為主的配套熱網15千米,供熱管網已覆蓋北外環以北、京廣鐵路以東、昌盛路以南、文峰路以西區域。
(二)熱負荷測算
初步測算,年前,新區集中供熱范圍內新增熱負荷為150噸/小時,其中卷煙廠50噸/小時。
三、熱源建設方案
年底前,擴建1×75噸/小時循環流化床鍋爐A6兆瓦背壓機組;;年底前,擴建1×75噸/小時循環流化床鍋爐工A6兆瓦背壓機組;中遠期(年后)依據《市熱電聯產規劃》實施。
四、熱力管網建設方案
年底前,以宏偉熱力公司為熱源,完成尚集產業集聚區工業蒸汽網建設;年底前,以宏偉熱力公司為熱源,完成縣新城區民用采暖高溫水網建設。同時,根據中原電氣谷用熱需求,同步建設工業蒸汽網和采暖高溫水網。
五、投資估算
熱源擴建工程總投資5000萬元(2×75噸/小時循環流化床鍋爐+2×6兆瓦背壓機組及輸煤、化水、除塵、脫硫等公用設施擴建工程);熱力管網建設工程總投資5000萬元。
六、具體措施
(一)給予熱源和熱力管網建設單位財政貼息支持。由于煤炭和鋼材價格持續上漲,熱力價格保持相對穩定,造成熱源和熱網企業經營困難。為提高企業的積極性,由市金融辦牽頭,協調相關金融機構對新區熱源和熱力管網建設項目予以融資支持,新區給予3至5年的貼息支持。
(二)民用采暖比照市區補貼機制給予財政補貼。由于居民采暖用熱價格倒掛,新區居民供熱比照市區補貼機制,在核定居民采暖價格的基礎上,由新區給予供熱企業相應的財政補貼。
(三)營造良好的項目施工環境。新區在進行市政設施規劃時要預留熱力網的.敷設位置,并在拆遷補償等方面給予支持,為熱源和熱力管網項目建設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四)妥善處理新區熱電廠與宏偉熱力公司的關系。新區熱電廠建成后,如占用宏偉熱力公司已有的熱力市場資源,應對宏偉熱力公司予以補償(或重組),并妥善安置其從業人員。
(五)妥善處理近遠期熱力網的銜接問題。由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協調能信熱力有限公司盡快研究、制定宏偉熱力公司與市區熱網聯網運行方案,提高市區北部的供熱可靠性;中遠期規劃建設要按照《市熱電聯產規劃》,搞好與新區熱電廠的銜接與配套。
供熱公司經營運行方案 10
一年一度的冬季取暖即將開始,全國各地每年因取暖發生一氧化碳中毒的事件屢有發生,為確保我校在冬季取暖期不發生中毒事故或一旦發生中毒事件有章可循,特制定本預案:
一、學校成立防冬季取暖中毒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加強管理,預防為主
1、每天早上提前把火爐點著,待煙放凈后學生方可進入教室。
2、領導、教師要加大檢查力度,要經常檢查各室,如果發現爐子、地炕有漏煙的現象,馬上安排人員進行修理。
3、教室要經常通風,確保室內氧氣充足,謹防窒息。
三、一旦發生取暖中毒事件,具體職責分工:
1、于 (校長)負總責。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搶救,負責接待家長和各級領導以及新聞媒體的相關同志,負責事件的調查處理。
2、杜 (副校長)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負責組織開窗和門通風、緊急救護,負責事件的調查和處理。
3、王 (政教主任)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負責組織將中毒師生救出現場,維護現場的`秩序,負責事件的調查處理。
4、小魚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負責疏散未中毒或比較輕的學生,將他們帶到安全溫暖的地帶,負責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
5、小海(后勤主任)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負責將中毒的師生送往附近醫院,負責需轉院治療的師生的用車。
6、小靜負責到現場臨時處理,負責到醫院護理。
7、小梅負責信息的收集整理,負責每隔1--2小時向當地政府和教育局報告一次,匯報事件的發展和得到處理的情況。
8、小志負責維護校內的正常教學秩序,組織班主任對學生進行安慰,消除其恐懼心理,安心在學校學習和生活。總之,一旦出現取暖中毒事故,要全員行動,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將損失和社會影響降到最低點。調查后對責任人按相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供熱公司經營運行方案 11
為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文件精神要求,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遏制事故的發生.我公司決定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進一步落實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安全生產檢查
(一)安排部署:根據本公司結合實際,研究制定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具體行動方案,并督促各部門認真落實。
(二)各部門自查自改:各部門,深刻吸取本公司和其他公司以往發生的事故教訓,結合實際制訂具體方案,認真開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隱患,一時難以治理的要列入計劃,落實資金和責任,限期整改,并制訂應急預案,加強監控.各部門要將排查治理情況按照監管關系及時上報安全監管部門。
(三)檢查督查:公司負責人牽頭組織各部門參加,對本公司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進行督促檢查。主要內容包括:一是查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二是查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況、存在的問題和應急措施制訂情況;三是查安全生產投入和隱患治理資金落實情況;四是查已發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情況;五是查員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情況。
(四)再檢查階段:為鞏固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成果,確保取得實效,在第四季度組織開展“回頭看”再檢查。主要對排查出的重大隱患是否治理到位,隱患排查監管機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二、隱患排查的重點內容
(一)自查自改的共同內容
1. 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各職能機構、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
2.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和落實情況。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情況;技術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作業規程建立、執行情況;隱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險源監控、作業現場安全監督檢查情況;外來施工隊伍(承包商)安全監管情況等。
3. 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風險抵押金繳納、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等情況;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依法履行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情況。
4. 安全培訓教育情況。建立健全安全培訓教育制度、保證經費情況;全員(包括農民工)培訓教育及考核情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5. 應急管理情況。建立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或與相關應急救援隊伍簽訂協議情況;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配備及維護情況;應急救援預案制訂及演練情況。
6. 事故處理和責任追究情況。事故報告制度建立情況;已發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要求,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對有關人的責任追究和落實整改情況。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監管。各部門要認真組織學習有關文件精神,提高對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重要意義的認識,全面貫徹上級提出的安全生產“落實年”、“攻堅年”要求,把此次專項行動作為重點工作、基礎工作來抓。切實把隱患排查治理專項工作抓緊、抓細、抓實、抓好,確保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二)制訂方案,精心組織。本次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由公司統一領導,各部門抓好具體落實。并做好相互間的工作銜接,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突出重點,明確責任,狠抓落實。對各生產系統、每一個崗位、重點部位、生產環節進行深入全面的隱患排查,不留死角,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三)突出重點,強化督導。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要突出重點,加快安全技術改造,淘汰落后生產能力,提高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增強事故防范能力。結合實際落實隱患排查治理具體措施,發動全體人員,認真開展自查自改,全面整治隱患
(四)廣泛發動,群防群治。要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發動廣大職工參與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緊緊依靠技術管理人員和職工,發揮他們對安全生產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組織職工全面細致地查找各種事故隱患,積極主動地參加隱患治理。對舉報的事故隱患要認真進行核查,督促落實整改,并對隱患舉報人進行獎勵。
(五)建章立制,標本兼治。各部門通過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掌握重大危險源以及重大隱患的具體數量、分布情況和發展態勢,實行跟蹤監管、動態監管,督促落實監控防范責任,完善監測監控措施,并制訂應急預案。要以這次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為契機,推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開展,既要切實消除當前嚴重威脅安全生產的突出隱患,又要做到標本兼治,落實治本之策,加強制度建設,建立重大危險源管理、監控和重大隱患排查治理長效工作機制。
供熱公司經營運行方案 1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集中供熱管理,維護供熱企業和熱用戶的合法權益,促進城市集中供熱事業的發展,根據《河北省城市建設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在市城市規劃區內從事城市集中供熱工作和使用城市集中供熱的單位和個人,均應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市城市集中供熱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市的城市集中供熱工作。峰峰礦區城市集中供熱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集中供熱工作。規劃、物價、環保、房產、供電等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權范圍,共同做好城市集中供熱工作。
第四條 城市人民政府應當將發展城市集中供熱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城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城市集中供熱基礎設施建設及科技開發,鼓勵采用新技術,提高城市集中供熱普及率,改善城市環境。
按照市場經濟要求,在國家政策指導下,城市人民政府鼓勵多元投資建設城市集中供熱。
第二章 供熱設施建設與管理
第五條 城市集中供熱規劃應納入城市總體規劃。由城市人民政府組織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和城市集中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編制,并由城市集中供熱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城市集中供熱發展應遵循統一規劃,配套建設,因地制宜,合理利用能源,建設和管理并重的原則。
第六條 在城市集中供熱覆蓋范圍內,禁止新建采暖鍋爐房。現有的燃煤鍋爐供熱應逐步并入城市集中供熱。
第七條 城市集中供熱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項目,應按照城市集中供熱規劃及近期建設計劃,經城市集中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并報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城市集中供熱工程的設計與施工必須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并按國家有關規范及技術標準執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或妨礙集中供熱工程正常施工。
城市集中供熱工程項目竣工后,建設單位應向城市集中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報送竣工圖和有關資料,由城市集中供熱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核驗后方可投入運行。
第八條 城市集中供熱設施按照下列產權歸屬實施維修、改造和管理。無維修能力的用戶可委托供熱企業有償代管代修:
熱源廠區的供熱設施由熱源單位負責;熱源廠出墻一米至熱力站出站一米供熱設施由供熱企業負責;用戶庭院管線和室內供熱設施歸熱用戶或產權單位負責。
第九條 熱用戶按規劃要求投資建設的分支管線和熱力站,竣工驗收合格后應移交供熱企業管理。 供熱企業在保證熱用戶正常用熱的情況下,根據規劃要求,可以在熱用戶庭院管線上發展新用戶。
第十條 凡新建工程室內采暖系統一律采用按戶分環進行設計,安裝溫控閥和熱計量表。對原有熱用戶的采暖系統逐步實施改造。
第十一條 建設工程影響城市集中供熱設施正常運行或維護的,建設單位應提前與供熱企業聯系,報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和城市集中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并采取相應的措施后,方可施工。
第十二條 禁止私自拆改、移動室內供熱管道和散熱設備,室內裝修不得妨礙正常供熱檢修、維護保養。
第十三條 在城市集中供熱設施的安全保護范圍內,禁止挖坑、取土、爆破、排放雨水和污水、傾倒垃圾和各種廢棄物、修建建筑物或者構筑物及其他危害城市集中供熱設施安全的行為。
禁止破壞、盜竊和擅自拆除、改裝、遷移、占壓城市集中供熱設施。
第十四條 在城市集中供熱管道及其附屬設施的上下或者兩側埋設其它地下管線的,應當遵守管線工程規劃和施工管理的有關規定。 禁止依托架空供熱管道、加壓站、換熱站搭設建(構)筑物及進行牽拉承重作業。
第三章 集中供熱管理
第十五條 在市城市規劃區內,從事城市集中供熱的企業應具備相應資質,經城市集中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并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后,方可從事經營活動。
第十六條 城市集中供熱期為當年的十一月十五日至次年的三月十五日。具體采暖時間可根據實際氣溫的狀況,適當變更。
第十七條 供熱企業應與熱用戶簽訂供用熱合同,明確供、停熱時間,室內溫度,收費標準和違約責任等雙方權利和義務,并保證合同的履行。
熱用戶增加、減少供熱面積或停止用熱等與供熱企業簽訂的合同內容發生變化時,應當事先向供熱企業申請或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八條 供熱企業對其供熱設施要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保證供熱設施正常運行。供熱企業因供熱設施出現故障不能正常供熱時,應及時通知熱用戶并組織搶修,同時報告城市集中供熱行政主管部門。
第十九條 因以下情況之一,熱用戶室內采暖溫度達不到規定標準的,供熱企業均不承擔責任,應全額交納熱費:
(一)熱用戶內部采暖系統結構不合理,供熱企業提出改正意見但未進行糾正的;
(二)熱用戶保溫及建筑圍護結構不合理的;
(三)熱用戶室內裝修影響散熱的;
(四)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采暖設施的;
(五)私自擴大供熱面積、改變供熱方式的;
(六)屬于臨時故障,經24小時處理達到供熱要求的。 第二十條 供熱期間熱用戶住宅室內合格溫度應不低于16℃。
熱用戶發現室溫低于16℃時,向供熱企業提出申請,供熱企業應派人現場核實。供用熱雙方要共同分析原因,責任明確后,由責任方負責處理。屬于供熱企業原因的,應按下列標準減免熱費:
平均室溫每低于合格溫度1℃按不合格面積及時間減收熱費10%。平均室溫在10℃以下的按不合格面積及時間免收熱費。平均室溫連續20天或累計30天不合格的免收全部熱費。
第二十一條 供熱企業應制訂服務規范和標準,完善供熱計量、監測手段,加強科學管理,保證均衡穩定供熱,切實提高服務質量。
供熱企業工作人員應遵守職業道德,盡職盡責,秉公辦事,搞好服務,接受監督。
第四章 用熱管理
第二十二條 使用城市集中供熱的熱用戶在供熱前應對其庭院管線及內部系統進行檢修、清洗、試壓,經供熱企業驗收合格后方可供熱。
第二十三條 供熱企業應在供熱前與熱源廠簽訂供熱協議。熱源廠應在設計能力范圍內保證民用采暖用熱。供熱企業應根據年度熱源和負荷狀況,制定并落實熱網運行方案及供熱計劃,保證供熱效果。
第二十四條 城市集中供熱計量應當采用符合國家計量標準的供熱計量裝置,并按規定進行檢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中斷熱力站計量儀表電源,移動或損壞計量儀表、閥門開關和鉛封。
第二十五條 熱用戶應禁止下列行為:
(一)擅自在室內采暖設施上安裝水龍頭、排氣閥、加裝散熱器;
(二)取用供熱管道內的循環水;
(三)擅自接熱和擴大用熱面積;
(四)擅自改變用熱性質;
(五)增加或減少供熱設備。
第二十六條 城市集中供熱實行交費用熱的.原則。供熱價格及相關取費的確定和調整由城市集中供熱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經市物價部門審核并上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熱用戶必須按期交納熱費,逾期不交者按日加收5‰滯納金。
第二十七條 因不可抗拒或不可預見因素造成減少或停止供熱的,供熱企業應及時通知熱用戶,并采取措施恢復供熱,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熱用戶與供熱企業共同承擔。因人為原因造成的減少或停熱事故,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八條 熱用戶變更或用熱性質改變,須到供熱企業辦理變更手續。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 熱源廠、供熱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城市集中供熱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熱用戶造成損失的,應給予賠償;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其所在單位或上級機關可以給予行政處分:
(一)熱源廠供熱流量、壓力、溫度不符合設計標準的;
(二)供熱企業未按照規定對城市集中供熱設施進行檢修、維護、保養的,或者在城市集中供熱設施發生故障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組織搶修的;
(三)供熱企業沒有嚴格履行供用熱合同,造成熱用戶連續20天或累計30天不能正常用熱的。
第三十條 城市集中供熱設計、施工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城市集中供熱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停止設計、施工,限期改正,并可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已經取得設計、施工資質證書,情節嚴重的,提請原發證機關吊銷其設計、施工資質證書:
(一)未取得設計、施工資質或者未按照資質等級承擔城市集中供熱工程的設計、施工任務的;
(二)未按照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設計、施工的。
第三十一條 未經城市集中供熱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擅自從事城市集中供熱經營活動的,由城市集中供熱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并可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二條 在城市集中供熱設施的安全保護范圍內進行危害集中供熱設施安全活動,損壞、擅自拆除、改裝、遷移、占壓、動用集中供熱設施的,應立即停止并恢復原狀,除賠償損失外,可處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三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條規定的,由城市集中供熱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賠償損失,并可處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四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經城市集中供熱行政主管部門批準,供熱企業可不予供熱或停止供熱:
(一)長期拖欠或拒付熱費的;
(二)不辦理入網手續或不履行供用熱合同的;
(三)嚴重影響城市集中供熱正常運行的。
第三十五條 當事人對行政機關做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請復議或提起訴訟。
第三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七條 城市集中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供熱公司經營運行方案 13
一、實施目的
為落實公司四精理念,提高供熱服務滿意度,明確各崗位員工職責,規范員工的工作行為,結合公司管理制度,特制定此方案。
二、各供熱站崗位設置及人員安排
1、本年度供熱崗位人員繼續實行定員定崗和崗位人員招聘制。
2、本年度采暖期繼續實行管理人員駐站值班制和各級管理層層考核制。
4、本年度采暖期各崗位操作人員實行統一調整配備,供熱站長提議管理小組綜合考慮分配。
(一)xx年度供熱期共運行各類鍋爐8臺套,(不含蒸汽爐)。
1、文化街供熱站:兩臺10T熱水鍋爐,一臺鏈條爐,另一臺往復爐(一用一備)。
2、xx供熱站:兩臺6T鏈條熱水鍋爐(一用一備),
3、清和南街供熱站:有兩臺熱水鍋爐,一臺為20T鏈條熱水鍋爐(主用),另一臺為10T鏈條熱水鍋爐(備用),蒸汽爐代部分地暖。
4、東門口供熱站:一臺6T往復熱水鍋爐,
5、上前城供熱站一臺4T立式茶浴爐,
(二)各供熱站維修工、司爐工崗位人員安排
1、各供熱站共計劃安排維修崗位人員11人。
①供熱站長2名(南站:高玉偉;文化街:王占海)
②清和南街供熱站6人,供熱站長1名,維修人員5名。(盛xx、馬紅彥、王學增、馬孝林、楊峰)。
③文化街供熱站5人,供熱站長1名,維修人員4名。(劉正東、譚建云、馬軍、馬xx)。
2、司爐工17人
吉廣生、宋林、徐小軍、王振江、陳學兵、王杰、鄧學武、白友祝、張學祥、張永生。(外聘7人)
3、設置維修電工2人(李伏貴、王隨柱)。
4、設置水處理化驗員2名(田輝亞、何瑞紅)。
5、各站夜間維修值班人員由維修人員輪流擔任。
三、供熱各崗位人員勞動時間及待遇標準。
(一)司爐、推煤人員工作時間安排:
1、清和南街、東門口、文化街、xx供熱站工作時間實行三班兩倒輪休制。
2、清和南街供熱站每班2個司爐工,蒸汽爐司爐工為本班次帶班長、文化街、xx供熱站每班安排1個司爐工,兩個推煤工;東門口供熱站每班安排1名司爐工,一名推煤工,每班次司爐工為帶班長。
3、上前城鍋爐房實行包干責任制。司爐2人(馬虎夫婦)。
(二)維修人員(維修電工)原則上實行正常工作時間制,保證供熱設備的.正常運行。搶修任務時隨叫隨到,維修人員必須保證24小時聯絡暢通。
(三)外聘供熱崗位操作人員工資及勞保待遇發放標準。
1、外聘供熱崗位操作人員實行崗位工資制。
冬季招聘司爐工2300元,推煤工2100元。
2、勞保用品發放執行公司標準供熱崗位操作人員,每人工作服一套。中途離崗和辭退人員由當月工資扣除。每人手套一副/月,洗衣粉一包/月,毛巾一條/采暖期。
四、填寫各類記錄的檢查和分工,由供熱站長,經理助理、副經理負責檢查監督考核,由部門經理、主管領導抽查考核。
1、鍋爐運行記錄,巡回檢查記錄,交接班記錄由司爐工和維修電工共同填寫。
2、熱用戶投訴處理單和熱用戶回訪單由站長和維修工填寫。
供熱公司經營運行方案 14
第一條為加強城市燃氣和集中供熱(以下簡稱供熱)企業資質管理,保障向城市安全、可靠、持續穩定地供氣、供熱,促進城市燃氣和供熱行業的發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凡在城市中從事供氣、供熱經營活動的企業,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城市燃氣和供熱企業,系指以自有設施向用戶專門供氣、供熱的企業,包括氣源廠、熱源廠、燃氣廠和供熱輸配企業。
第四條本規定所稱城市燃氣和供熱企業資質,系指燃氣和供熱企業的設施水平、供氣和供熱能力、企業人員素質和經營管理水平等。
第五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城市燃氣和供熱企業的資質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燃氣和供熱企業的資質管理工作。
第六條城市燃氣和供熱企業資質按供氣、供熱能力實行分級審批。
供氣能力在20萬戶以上(含20萬戶)的燃氣企業和供熱能力在500萬平方米以上(含500萬平方米)的供熱企業,其資質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預審并提出審查意見,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也可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托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準發證。
供氣能力在20萬戶以下的燃氣企業和供熱能力在500萬平方米以下的供熱企業,其資質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七條城市燃氣和供熱企業資質審查,按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城市燃氣企業資質標準》和《城市集中供熱企業資質標準》進行。
第八條申請資質審查的城市燃氣和供熱企業,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城市燃氣和供熱企業資質申報表;
(二)企業法定代表人職務證明,安全技術負責人職務、職稱證明;
(三)項目批準文件、施工圖或者施工及安裝竣工驗收資料、工藝圖、設備配置明細表、壓力容器合格證、安全及消防設施資料等;
(四)氣源及熱源情況。外購氣源和熱源的企業應當提交供需協議書;
(五)其他有關文件。
第九條新建城市燃氣和供熱企業資質審查分初審和正式審查兩個階段。經初審合格的企業,由資質審批部門發給《城市燃氣企業試運行證書》或者《城市集中供熱企業試運行證書》(以下統一簡稱《試運行證書》)。企業取得《試運行證書》后到工商行政主管部門辦理開業登記。
企業試運行一年后,可向資質審批部門申請資質審查,經審查合格后,發給《城市燃氣企業資質證書》或者《城市集中供熱企業資質證書》(以下統一簡稱《資質證書》)。審查不合格的,責令其限期整頓。
第十條《試運行證書》、《資質證書》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印制。《試運行證書》、《資質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涂改、出租、借用、轉讓和出賣《試運行證書》或者《資質證書》。
第十二條城市燃氣和供熱企業分立或者合并,應當在三十日內到原資質審批部門申請辦理注銷登記,原《試運行證書》或者《資質證書》作廢。分立或者合并后的城市燃氣和供熱企業應當重新申請資質審查。
第十三條城市燃氣和供熱企業變更法定代表人或者安全技術負責人,應當在變更后三十日內,向原資質審批部門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四條《資質證書》有效期為五年。在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城市燃氣和集中供熱企業應當向原資質審批部門申請復審。經復審合格的,換發《資質證書》;復審不合格的,責令其限期整頓后重新申請資質審查。
第十五條本規定頒發前已取得城市燃氣或者城市集中供熱企業資質證書的,按本規定第十四條規定辦理。
第十六條城市燃氣和供熱企業應當做好設施的維修、巡檢,確保安全、可靠、持續穩定的供氣、供熱,提高服務質量。資質管理部門應當對燃氣、供熱企業進行演期監督檢查,對檢查不符合資質標準的,責令其限期整頓。
第十七條違反本規定第九條、第十四條、第十六條規定,責令限期整頓后仍不合格的企業,由資質審批部門報請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責令停止運營,同時可處以10000元以下罰款。因限期整頓或者停止運營所造成的損失,由企業自行負擔。
第十八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資質審批部門處以警告、并可處以10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報請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責令停止運營:
(一)違反本規定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規定的;
(二)申請資質審查時隱瞞情況,弄虛作假的。
第十九條資質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嚴重失職、索賄受賄或者侵害企業合法權益的,由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規定,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規定自一九九六年八月一日起施行。以前發布的有關規定與本規定相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附件:1、城市燃氣企業資質標準
2、城市集中供熱企業資質標準附件1:
城市燃氣企業資質標準
1.為了規定城市中從事燃氣經營活動單位必須具備的條件,根據《城市燃氣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特制定本標準。
2.燃氣氣源及質量:
2.1城市燃氣包括以煤和重油、石腦油為原料制取的人工煤氣、液化石油氣、天然氣和礦井瓦斯等。
2.2氣源廠生產的燃氣質量應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要求:gb13621.92《人工煤氣》、gb9052.1《油氣田液化石油氣》和gb11174《液化石油氣》、sy7514《天然氣》、gb/t13611.92《城市燃氣分類》等。
2.3城市燃氣應具有可察覺的臭味,應符合gb50028.93《城鎮燃氣設計規范》的規定要求。
2.4從事液化石油氣經營活動的企業,要有穩定氣源(指有儲備設施或與有儲備設施單位簽訂的代營合同),保障持續穩定地供應液化石油氣。
2.5從事液化石油氣經營活動的企業,凡液化石油氣含有殘液組份的,必須設有殘液回收裝置,回收殘液。
2.6對于人工煤氣的低發熱值、雜質允許含量(包括焦油、硫化氫、氨、萘、一氧化碳等)每日每班要進行檢測;對于天然氣、液化石油氣要定期進行成分分析檢驗。
2.7對于上述要求進行的各種檢驗或檢測,燃氣企業必須設有檢測或檢驗裝置,保證燃氣質量。
3.燃氣壓力
從事燃氣供應的企業,凡由管道輸送的燃氣,應根據其氣源,對用戶室內燃氣管道的最高壓力與用氣設備燃燒器額定壓力,符合gb50028.93的'規定要求。
4.燃氣生產工藝
4.1以煤和重油為原料的人工煤氣制氣工藝、凈化處理工藝、管網輸配系統、儲配站、調壓站等,必須符合gb50028.93《城鎮燃氣設計規范》的要求。
4.2天然氣及礦井瓦斯等燃氣的貯存設施、集輸站場、處理廠、集輸管線、管網輸配系統等,必須符合gb50028.93《城鎮燃氣設計規范》和石油化工部、煤炭部門的有關規定要求。
4.3從事液化石油氣經營活動的燃氣企業,必須具備包括由運輸、接卸、儲存、灌裝等完整生產工藝的液化石油氣貯配站,方能在城市內設立液化石油氣供應站,經營液化石油氣,液化石油氣貯配站必須符合gb50028.93《城鎮燃氣設計規范》的規定要求。
任何沒有上述完整生產工藝液化石油氣貯配站的單位和個人、或利用液化石油氣汽車槽車進行臨時灌裝的,不得從事液化石油氣經營活動。
4.4人工煤氣、液化石油氣、天然氣及礦井瓦斯的生產、儲存及輸配等所有的設備,必須滿足生產工藝的要求;儲罐及所有的壓力容器(包括液化氣鋼瓶)必須符合勞動部門關于壓力容器的規定要求。
4.5液化石油氣鐵路槽車和汽車槽車應符合(82)勞鍋字22號、(82)化調字第316號《液化氣體鐵路槽車安全管理規定》和(81)勞鍋字1號《液化石油氣汽車槽車安全管理規定》的規定。
5.安全生產
5.1燃氣企業的人工煤氣廠、液化石油氣貯配站場、天然氣及礦井瓦斯集輸站場的建設、生產和經營,必須嚴格執行gbj16《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28.93《城鎮燃氣設計規范》;建設部、勞動部、公安部第10號令《城市燃氣安全管理規定》等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規定要求。
5.2燃氣企業的人工煤氣廠、液化石油氣貯配站場、天然氣及礦井瓦斯集輸站場的防火及消防設施和器材的配備,應符合gbj16《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要求,防爆等級應符合gb50058《爆炸和火災危險場所電力裝置設計規范》的規定要求。
5.3按照《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的規定,燃氣企業要對儲罐、液化氣火車槽車及汽車槽車、鋼瓶等壓力容器,定期進行檢驗。
有條件的企業,應配備檢驗液化石油氣汽車槽車、鋼瓶、儲罐及壓力容器的設施和專職檢驗人員。
5.4必須具有設備、設施運行及人身安全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及相關的安全制度,并認真組織實施。
5.5生產崗位運行人員,必須按規定全部經過考核持證上崗。
5.6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組織,企業要由負責生產的主管領導分管安全生產工作,設立安全管理機構;生產車間要由車間主任主管安全生產工作,并設專職安全員。
6.人員及其他
6.1燃氣企業生產工人、管理與工程技術人員和服務人員定員的標準要按建設部《城市建設各行業編制定員標準》〔(85)城勞字第5號〕的規定配備。
6.2燃氣企業的專業性和安全性很強,必須配備專業工程技術人員。小型企業配備專業技術員,中型企業要有專業工程師,大型企業配備專業高級工程師。
6.3企業全部人員必須定期進行廠規廠法、安全生產、生產管理基本知識的基礎教育。
6.4企業要建立包括基建、生產運行、技術設備、物資、安全生產等完整的統計資料和檔案,并設專人管理。
6.5企業要有營業章程和服務規范。附件2:
城市集中供熱企業資質標準
1.為了規定城市中從事集中供熱(以下簡稱供熱)經營活動單位必須具備的條件,根據《城市集中供熱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特制定本標準。
2.熱源
2.1熱源包括熱電聯產、區域鍋爐房、工業余熱、地熱、核能等多種方式。
2.2向市區供熱的熱電廠必須符合城市供熱規劃的要求,凡屬不按城市供熱規劃建設的熱電廠不得向城市供熱;在合理的供熱半徑內(蒸汽網的供熱半徑宜控制在5公里以內,熱水網的供熱半徑宜控制在10公里以內)只能建一個熱電廠。
2.3區域鍋爐房供熱規模:特大城市鍋爐單臺容量在20噸/時以上,民用建筑供熱面積應在25萬平方米以上;大、中城市鍋爐單臺容量在10噸/時以上,民用建筑供熱面積應在10萬平方米以上;小城市鍋爐單臺容量在4噸/時以上,民用建筑供熱面積應在4萬平方米以上。
2.4工業余熱要按照城市供熱規劃的要求,就近向市區供熱。工業供熱鍋爐單臺容量不得小于10噸/時。
3.供熱質量
3.1熱電聯產供熱,熱力網供水溫度一般控制在110~120℃以上,回水溫度60~70℃;其供回水溫差,直接連接不小于20℃,間接連接不小于35℃。
區域鍋爐房供熱,供熱規模較小時,可采用95~70℃的水溫;供熱規模較大時,應采用較高的供水溫度。
用戶室內采暖溫度應為18℃±2℃,不低于16℃。
3.2熱力網供水流量要按cjj34.90《城市熱力網設計規范》規定進行計算。
3.3熱力網供、回水壓力要符合cjj34.90《城市熱力網設計規范》的規定要求,要保證熱力網末端供、回水壓差能滿足用戶系統所需的作用壓頭要求。
3.4熱力網供回水溫度、壓力、流量等參數要在供熱協議中明確規定,并要按供熱協議要求實施,保證用戶采暖效果。
3.5熱力網補給水的水質要符合國家《民用鍋爐水質標準》和《城市熱力網設計規范》的要求。
3.6熱力站必須配置檢測和調節供回水溫度、壓力、流量等運行參數的設施,實時檢測與調節,保證良好的水力工況。
3.7要選擇熱力網中間及末端部位有代表性的住宅,分別取頂、中、低層不同朝向的房間,檢測用戶室溫;每月檢測戶數(每戶按50平方米計算)為:供熱面積在100萬平方米內按3%;101~500萬平方米按2%;501~1000萬平方米以上按0.5%進行檢測。用戶室溫合格率應不低于98%。
4.供熱生產工藝
4.1熱電聯產單機容量在12mw以上的熱電廠,必須符合國家《大、中型火力發電廠設計規范》的要求;單機容量在12mw以下(含12mw)的熱電廠和中低壓凝汽式電廠改造為熱電廠,必須符合國家《小型火力發電廠設計規范》的要求。
4.2區域供熱鍋爐房系統,必須符合國家勞動與機械部門的有關規定要求。
4.3熱力網系統,包括熱力管道的布置、敷設和防腐保溫、熱力站、閥門、補償器等附件與輔助設施,必須符合cjj34.90《城市熱力網設計規范》的要求。
4.4熱力網必須配置檢測、調節與控制等設備,滿足熱力網運行的要求。
5.安全生產
5.1必須具有設備、設施、運行人員及人身安全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及相關的安全制度,并認真組織實施。
5.2生產崗位運行人員,必須按規定全部經過考核持證上崗。
5.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組織,企業要由負責生產的總工程師分管安全生產工作,設立安全管理機構;生產車間要由車間主任主管安全生產工作,并設專職安全員。
5.4要保證供熱設備、設施的完好,配備專門維修、搶修人員與專用設備,保證熱力網可靠運行。
6.人員及其他
6.1供熱企業生產人員、管理與工程技術人員和服務人員定員標準要按建設部《城市建設各行業編制定員標準》〔(85)城勞字第5號〕的規定配備。
6.2供熱企業技術與專業性很強,必須配備專業工程技術人員。小型企業配備專業技術員;中型企業要有專業工程師;大型企業配備專業高級工程師。
6.3企業全部人員必須定期進行廠規、廠法、安全生產、生產管理基本知識的基礎教育。
6.4企業要建立包括基建、生產運行、設備與設施、安全生產、物資消耗等完整的統計資料和檔案,并設專人管理。
6.5企業要有營業章程和服務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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