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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嬰安全保障實施方案(精選10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效開展,我們需要提前開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解決一個問題或者一項工程,一個課題的詳細過程。你知道什么樣的方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母嬰安全保障實施方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母嬰安全保障實施方案 1
為進一步加強母嬰安全保障工作,降低我州孕產婦、嬰兒和五歲以下兒童死亡率,根據《怒江州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健康怒江行動的實施意見》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對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將母嬰安全保障工作作為婦幼健康工作的首要任務和重中之重,以預防和減少孕產婦和嬰幼兒死亡為核心,以提升醫療機構產兒科服務能力為抓手,以強化質量安全管理為保障,確保婦幼健康三大核心指標不升高、不反彈,到20xx年,嬰兒死亡率控制在11%以下,孕產婦死亡率下降到45/10萬以下。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摸清孕產婦底數。控制孕產婦死亡,關鍵是摸清底數,精準施策。各縣市要壓實鄉(鎮)、村、組三級責任,村“兩委”班子要分片包組包戶,每年3月底前要組織村民小組長對轄區內18—49周歲的孕齡婦女進行登記造冊,詳細登記“孕齡婦女”結婚登記(包括未登記但存在事實婚姻情況)、住址、外出流動、聯系電話等相關情況,并及時向所屬村衛生室反饋;對外出到州外時間達2個月以上的已婚“孕齡婦女”要及時報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包括村衛生室)要充分發揮兜網底優勢,結合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定期不定期排查已婚婦女孕情,確保發現孕情不漏一人,并及時跟進后續健康保障服務。
(二)提供生育全程服務。各級醫療保健機構(包括村衛生室)要按職責分工和《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要求,及時建立孕產婦保健冊(卡),規范開展生育全程醫療保健服務,涵蓋婚前、孕前、孕產、產后、兒童等5個時期,主要包括婚前保健、孕前保健、早孕建冊、產前檢查、產前篩查與診斷、住院分娩、產后訪視、預防疾病母嬰傳播、新生兒疾病篩查、兒童健康管理、兒童營養改善、預防接種、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等13項服務。指導產婦分娩后及時采取避孕措施,減少非意愿妊娠,合理控制生育間隔。
(三)實施孕產婦妊娠風險篩查、評估和管理。按照《孕產婦妊娠風險篩查及評估制度》《云南省孕產婦妊娠風險評估與管理工作實施方案(試行)》《怒江州孕產婦妊娠風險評估與管理工作實施方案(試行)》要求,各級醫療保健機構要對來院就診的孕產婦進行100%妊娠風險篩查;不具備高危妊娠風險評估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先對孕產婦進行高危妊娠風險篩查,并負責跟蹤督促其到縣域內有條件的二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進行妊娠風險評估。各鄉(鎮)要負責組織轄區內孕產婦參加高危篩查和評估,確保孕產婦高危篩查和評估100%覆蓋。對妊娠風險分級為“橙色”、“紅色”和“紫色”的孕產婦以及不主動、不配合妊娠風險篩查、評估和管理的孕產婦要嚴格實行包保責任制,由各鄉(鎮)分別明確一名鄉鎮政府人員、村“兩委”人員和醫療衛生機構專業人員、一名村醫進行包保,負責對孕產婦宣傳,動員其到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妊娠風險篩查、評估,并由評估機構進行專案管理。確保高危孕產婦100%隨訪,100%住院分娩,100%產后訪視,100%產后42天到56天健康檢查和高危新生兒隨訪,確保高危孕產婦100%規范管理。
(四)嚴格實行高危孕產婦定點助產救治。對妊娠風險分級為“橙色”、“紅色”和“紫色”的高危孕產婦實行定點醫院助產救治。對于由于定點醫院設備及技術水平所限,診療困難,需要轉至其他醫療保健機構繼續診療的高危孕產婦,原則上應先由轉入醫院組織專家進行會診后方可辦理轉院手續,并在本院醫護人員陪同下,按孕產婦妊娠風險分級進行有序轉診。對病情不穩定,估計在轉診途中有可能死亡的孕產婦,不得轉診,必要時請上級醫療保健機構的專家赴現場救治或通過電話、視頻等遠程醫療方式指導搶救。全州所有定點救治醫院都要設立高危孕產婦專科和門診,指定專人負責,開通高危孕產婦助產救治綠色通道,并嚴格實行專案管理、全程管理、動態監管。
(五)實行控制孕產婦死亡州、縣兩級現場評審制度。凡發生孕產婦死亡的`鄉鎮,在按有規定和要求提交州級評審前,縣(市)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和縣級孕產婦死亡評審專家組到該鄉鎮開展現場評審工作,對死亡的孕產婦從個人、家庭以及孕產婦系統管理等方面進行全面評審,找出孕產期保健工作薄弱環節和存在的問題,為制定控制孕產婦死亡相關管理政策提供科學依據。現場評審費用由各縣(市)自行承擔。
(六)加強專科能力建設,提高醫療救治能力。州、縣綜合性醫院要以危重孕產婦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兒救治中心建設為抓手,著力加強妊娠合并癥處置、危重孕產婦和危重新生兒多學科聯合救治和疑難重癥診療能力。各級婦幼保健機構要結合等級創建和評審工作,加強相關專科建設,豐富服務內涵,拓展服務內容,強化人才建設,促進預防保健與臨床醫療融合發展,不斷提升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產期保健、產后保健等保健專科服務能力和水平。縣(市)級醫療保健機構每年要定期或不定期派產科、兒科專家進駐鄉鎮蹲點,指導基層產科能力建設和深入農村為孕產婦、新生兒提供健康保健服務,不斷提高鄉村婦女兒童保健服務質量。同時要加強產科醫師、兒科醫師、助產士、護士等醫務人員“三基”知識、母嬰安全應知應會知識等崗位培訓。結合轄區孕產婦和新生兒死亡評審情況,確定重點技能強化培訓主題,開展專項技能培訓和快速反應團隊急救演練,提升快速反應和處置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切實加強領導。孕產婦和嬰兒死亡率是國際上公認的基礎健康指標,也是衡量經濟社會發展和人類發展的重要綜合性指標。各縣(市)和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加強母嬰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實加強母嬰安全保障工作的組織領導,通過層層壓實責任,明確工作任務,確保各項工作的有效落實。
(二)協同配合,落實行業責任。各級衛生健康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制定工作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牽頭負責對危重孕產婦和危重新生兒救治方面的協調和調度,做好各醫療保健機構的日常監督管理和督促指導,匯總分析母嬰安全工作存在的問題和困難,并及時報告當地黨委政府;完善州縣鄉村四級急救網絡建設,加快州、縣(市)級危重孕產婦和危重新生兒救治中心建設,開展督導和評估,加強助產機構產科能力建設和質量監管。醫療保障部門要負責將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危重孕產婦和危重新生兒救治等費用按有關規定納入醫保報銷范圍。財政部門要按要求落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地方配套資金,并為母嬰健康保障工作安排必要的經費支持。民政部門要負責宣傳引導準備結婚的男女自愿接受婚前醫學檢查和婚育指導,告知婚前醫學檢查的重要性,對符合社會救助政策條件的特殊困難的農村孕產婦及時給予救助。各級婦聯要積極配合衛生健康部門開展婦幼惠民項目和女性健康知識宣傳教育,大力宣傳、倡導和動員孕產婦按時接受孕期健康檢查及住院分娩,積極協調和配合相關部門落實好母嬰救治工作。人社部門要全力支持和推動醫療保健機構薪酬制度改革,調動基層醫務人員工作積極性。其他相關要配合做好職責范圍內的工作。
(三)強化督查考核,狠抓工作落實。州衛生健康委要對各縣(市)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定期不定期督查,對行動遲緩、措施不力,孕產婦死亡率超標的縣(市)要進行約談通報,并對工作嚴重失職或不作為、慢作為,造成不良影響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母嬰安全保障實施方案 2
母嬰安全是婦女兒童健康的前提和基礎。孕產婦死亡率和嬰兒死亡率是國際上公認的基礎健康指標,也是衡量經濟社會發展和人類發展的重要綜合性指標。《健康中國規劃綱要》、《健康云南行動》將孕產婦死亡率、嬰兒死亡率作為主要健康指標,提出了明確任務目標。為加強我縣婦幼衛生體系建設,提高婦幼健康服務能力,預防并逐步降低孕產婦和嬰兒死亡率,切實保障母嬰安全,推進健康墨江建設,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以預防并減少孕產婦和嬰兒死亡為核心,以落實母嬰安全保障制度為重點,以提升醫療保健機構服務能力為抓手,以強化質量安全管理為保障,建立“政府主導、部門協調、網絡健全、服務保障”的工作機制,為群眾提供安全、有效、便捷、溫馨的生育全程服務,全力維護婦女兒童健康。
二、工作目標
20xx—20xx年,全縣孕產婦死亡率控制在17/10萬以下,嬰兒死亡率控制在6%以下,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控制在9%以下,
早孕檢查率達90%,孕產婦和兒童健康管理率達90%,HIV陽性孕產婦規范治療率達90%,婚檢率達85%,產前篩查率達65%。
20xx年,全縣孕產婦死亡率下降到16/10萬以下,嬰兒死亡率下降到5%以下,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下降到7%以下,早孕檢查率達95%以上,孕產婦和兒童健康管理率達90%以上,HIV陽性孕產婦規范治療率達98%以上,婚檢率達85%以上,產前篩查率達75%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強母嬰安全管理責任落實
1、落實屬地管理責任。鄉(鎮)人民政府是母嬰安全保障工作的責任主體,要進一步強化婦幼公共衛生管理職能,建立縣、鄉、村母嬰安全保障聯系包保工作制度,將母嬰安全保障工作列入政府民生工程,納入綜合目標管理考核。〔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2、抓實母嬰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婦幼專管人員、婦聯人員、計生專干、駐村工作人員、計生宣傳員共同參與管理孕產婦孕情“聯動報告”機制。縣衛生健康局、縣婦幼保健院和各助產機構要落實云南省孕產婦首診負責制等12項核心制度,建立一年2次轄區內孕產婦拉網式篩查機制,實施孕產婦妊娠管理“綠色、黃色、橙色、紅色、紫色”五色分級標識管理,妊娠分級為“紅色”、“橙色”和“紫色”的孕產婦全部納入高危孕產婦專案管理。建立高危孕婦提前待產機制,實施“紅色”、“橙色”、邊遠山區、貧困、危重孕婦提前到醫院或醫院周邊待產措施。建立孕產婦用血保障機制和區域間急救用血調配機制,增加儲血點的血液儲存量,完善血液儲存報損費用補助機制。民政部門要牽頭加強婚姻管理,治理早婚早育,引領婚育新風工作。〔牽頭單位:縣衛生健康局、各鄉(鎮)人民政府;責任單位:縣民政局、縣婦幼保健院〕
3、強化婦幼服務監管。加強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監管,嚴格執行服務機構、人員和項目準入制度;規范執業行為,實行醫師準入制度;加強日常監管,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完善服務質量標準和服務流程,建立產科質量定期評審制度,加強婦幼衛生服務質量檢查和質量控制。〔牽頭單位:縣衛生健康局;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醫療保障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二)提高婦幼健康服務能力建設
1、鞏固提升救治中心服務能力。要加強對危重孕產婦和危重新生兒救治中心在學科、人才、設施設備建設等投入,建立完善危重孕產婦和危重新生兒救治分片包干和對口幫扶,形成“覆蓋全縣、上下協力、有效救治”的區域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網絡。到20xx年,我縣危重孕產婦和危重新生兒救治中心力爭達到國家建設標準要求。縣財政對通過省級評估驗收達到標準的危重孕產婦和危重新生兒救治中心給予適當補助。(牽頭單位:縣衛生健康局;責任單位:縣委編辦、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財政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醫療保障局)
2、強化婦幼保健機構創等達標。加大對婦幼保健機構場所、人員及設施設備建設等投入,加強縣婦幼保健院及各助產機構的內涵建設。到20xx年,墨江縣婦幼保健院達到二級甲等婦幼保健院能力標準要求,縣財政對通過二級甲等的縣婦幼保健院給予適當補助。(牽頭單位:縣衛生健康局;責任單位: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財政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醫療保障局)
3、開展婦幼保健機構中醫藥服務。發揮中醫藥在婦科、兒科的'獨特優勢,在縣婦幼保健院開展中醫藥服務,推廣應用中醫藥適宜技術和方法,開展中成藥合理使用和培訓,加強婦女兒童疾病診療中西醫臨床協作,提高疑難病、急危重癥診療水平。(牽頭單位:縣衛生健康局;責任單位: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財政局、縣醫療保障局)
4、加快婦幼信息建設。支持縣婦幼保健院基本診療、婦幼健康信息系統建設,運用電子病歷、預約診療、遠程醫療及費用及時結算,全面使用云南省婦幼健康信息系統,實現縣、鄉、村醫療保健機構網絡直報和信息共享。抓實縣婦幼保健院績效考核工作,做好信息數據的分析和利用。推進“互聯網+婦幼健康”服務。到20xx年,全縣各級醫療保健機構實現婦幼衛生健康信息互聯互通。〔牽頭單位:縣衛生健康局;責任單位: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財政局、縣醫療保障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三)提升婦女兒童疾病防治水平
1、加強婦女疾病防治。開展婦女常見病、宮頸癌和乳腺癌篩查工作,到20xx年,宮頸癌和乳腺癌篩查達到全覆蓋,對貧困、重癥患者按規定予以相應治療補助。整合婚前醫學檢查、增補葉酸預防神經管缺陷、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和地中海貧血防控工作,規范開展產前篩查和產前診斷工作,擴大產前篩查覆蓋面,增加產前篩查項目種類。推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消除認證工作,落實預防母嬰傳播綜合干預措施,對結婚登記人群嚴格實行“逢婚必檢”、對孕產婦及其配偶同步實行“逢孕必檢”。〔牽頭單位:縣衛生健康局;責任單位: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醫療保障局、縣婦聯、縣殘聯、各鄉(鎮)人民政府〕
2、加強兒童疾病防治。進一步規范兒童預防接種、兒童眼保健和視力檢查、康復治療服務。推進新生兒疾病篩查、診斷、治療以及兒童營養改善項目,降低出生缺陷發生率。制定0—6歲兒童篩查工作規范,實施先天性結構畸形和遺傳代謝病救助項目,建立新生兒及兒童致殘性疾病和出生缺陷篩查、診斷、干預一體化工作機制。完善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實施殘疾兒童康復服務。加強醫療康復設施、人才隊伍建設,健全與殘聯銜接協作機制,建立信息共享工作機制。到20xx年,將縣中醫醫院康復科建設為殘疾人康復基地,不斷提高康復保障水平。在縣人民醫院成立云南省新生兒遺傳代謝疾病篩查診斷墨江分中心。〔牽頭單位:縣衛生健康局;責任單位:縣發展和改革局、縣教育體育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醫療保障局、縣婦聯、縣殘聯、縣紅十字會、各鄉(鎮)人民政府〕
3、完善生育醫療保障制度。嚴格執行生育醫療保障待遇,完善城鄉居民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牽頭單位:縣醫療保障局;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衛生健康局)
(四)夯實婦幼衛生人才隊伍
1、加強婦幼健康服務網絡建設。建立健全以村衛生室、鄉(鎮)衛生院為基礎,縣婦幼保健院為核心,縣二級及以上公立綜合醫療機構為技術支持的婦幼健康服務網絡。各級醫療助產機構、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至少配備1名婦幼保健專管人員。〔牽頭單位:縣衛生健康局;責任單位: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財政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2、加強婦幼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合理確定縣婦幼保健院人員總數,落實編外人員財政補助政策。對業績和現實表現突出、服務基層一線的醫護人員在高級崗位聘用方面給予適當傾斜。縣衛生健康局制定婦幼衛生人才培養和培訓規劃,培養婦幼保健、婦產科、兒科醫師、助產士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加強對口幫扶工作,提高基層婦幼衛生隊伍素質;加強婦女保健、兒童保健重點專科建設,培養和引進重點學科帶頭人;開展鄉村醫生提質提能培訓。(牽頭單位:縣衛生健康局;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五)加大母嬰安全宣傳力度
1、加強婦幼健康知識宣傳。開展孕育知識、兒童保健、婦女保健、節育避孕等知識宣傳,普及婦幼健康知識,培養健康行為和生活方式。推廣婚姻登記、婚前醫學檢查和生育指導“一站式”服務。〔牽頭單位:縣衛生健康局;責任單位:縣委宣傳部、縣融媒體中心、縣民政局、縣婦聯、各鄉(鎮)人民政府〕
2、做好優生優育咨詢指導。各級助產機構要設立優生優育服務咨詢室,匯集婦科、產科、生殖、遺傳、心理、中醫等多學科力量規范提供優生優育評估、備孕指導和妊娠風險提示等服務,引導群眾正確認識高齡高危妊娠風險。加強女職工勞動保護,避免準備懷孕和孕期、哺乳期婦女接觸有毒有害物質和放射線。(牽頭單位:縣衛生健康局;責任單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婦聯)
(六)加大資金投入力度
1、縣財政嚴格按照母嬰保障工作要求,統籌安排資金,落實財政投入責任,積極爭取上級資金支持。(牽頭單位:縣財政局;責任單位:縣衛生健康局)
2、縣財政持續加大對危重孕產婦及危重兒童救助的資金投入力度,按人均不低于1元安排專項救治經費,用于支持危重救治、高危篩查、專家出診、培訓演練、血液儲存報損和高危孕婦提前待產服務經費支出。加強資金監督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牽頭單位:縣財政局;責任單位:縣衛生健康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鄉(鎮)黨委政府、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母嬰安全保障工作,進一步提高認識、強化組織領導。縣、鄉(鎮)母嬰安全保障工作專班必須履行職責,建立母嬰安全保障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包保責任制度、通報制度、調度會議制度、清單制度等相關制度,加強母嬰安全保障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強化部門協作配合,及時發現并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全力推進母嬰安全保障工作落實。
(二)強化職責分工。建立政府主導,部門各司其職、密切合作的聯動機制,各鄉(鎮)、各部門按職能職責抓好落實。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轄區內婦幼保健工作宣傳動員和育齡婦女孕情的登記、統計、管理和追蹤等工作。縣衛生健康局:負責牽頭組織實施母嬰安全保障工作,督促和指導各級醫療保健機構認真落實母嬰安全保障工作措施,完善縣、鄉(鎮)、村(社區)三級急救網絡建設,加強醫療助產機構、兒科建設和質量監管。建立質量控制、考核和評估、約談通報、獎懲、危重救治協調及專家會商等機制。縣委宣傳部:負責采取多種形式加大母嬰安全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社會氛圍。縣委編辦:負責落實《云南省促進衛生健康人才隊伍發展三十條措施》有關要求。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醫療保健機構基礎建設支持和指導。縣教育體育局:負責做好入園后兒童安全教育和青春期健康教育,配合做好入園兒童健康管理、托幼機構指導等工作。縣民政局:負責組織做好婚姻管理,治理早婚早育,引領婚育新風工作。縣財政局:負責做好母嬰安全保障工作的資金支持,加強資金使用的監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指導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做好婦幼事業單位的人才招引、崗位聘用、培訓、獎懲等人事管理工作。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醫療保健機構藥品、設施設備、準入等監管,提供相關技術支持。縣醫療保障局:負責落實城鎮職工、城鄉居民的醫療保障和相關救助。縣婦聯:負責配合做好婦女常見病和“兩癌”篩查的宣傳發動工作,開展女性健康知識宣傳教育,依法維護婦女健康權益。縣殘聯:負責對殘疾兒童進行康復救助,保障殘疾兒童合法權益。縣紅十字會:負責實施符合救助范圍的貧困、重癥患者的救助。
(三)強化考核問效。各鄉(鎮)黨委政府、各部門、各醫療保健機構要層層傳導壓力,壓實責任,建立健全母嬰安全保障工作督導、約談、問責和獎懲機制。發生危重孕產婦沒有及時報告的由縣衛生健康局主要領導約談醫療機構主要領導。發生孕產婦死亡1例及以上的,由縣母嬰安全保障工作專班領辦約談鄉(鎮)黨委政府、縣衛生健康局、醫療機構、縣婦幼保健院主要領導,視孕產婦死亡評審結論由紀檢監察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并納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綜合考核。單月嬰兒死亡率、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超標的,首次被通報的由縣人民政府分管副縣長約談鄉(鎮)黨委政府、縣衛生健康局、醫療機構、縣婦幼保健院主要領導;第二次及以上被通報的由縣母嬰安全保障工作專班領辦約談鄉(鎮)黨委政府、縣衛生健康局、醫療機構、縣婦幼保健院主要領導,視兒童死亡評審結論由紀檢監察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并納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綜合考核。對于村級發現孕情不及時,村級、鄉(鎮)相關單位履職缺失的,由鄉(鎮)黨委政府領導約談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并進行通報;情節嚴重的根據相關規定,予以問責。醫療保健機構發生可避免孕產婦死亡情況與單位績效工資掛鉤,發生可避免孕產婦死亡的醫療保健機構扣減下年度核定績效工資總量的5%。
母嬰安全保障實施方案 3
近年來,受生育政策調整及群眾生育觀念轉變等影響,高齡高危產婦比例逐年增加,導致發生妊娠高血壓、糖尿病等妊娠期疾病和胎兒早產、宮內窘迫、產后出血等不良妊娠結局風險增加,母嬰安全形勢嚴峻。為提高婦幼健康服務質量和水平,維護婦女兒童健康權益,保障母嬰安全,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印發母嬰安全行動提升計劃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深入落實母嬰安全五項制度為主線,聚焦管理提升、能力提升、服務提升和滿意度提升,實施母嬰安全提升行動,健全母嬰安全服務體系,持續強化質量安全管理,提高醫療機構服務能力,為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助力打造“浙有善育”標志性成果奠定堅實基礎。
二、行動目標
到20xx年,基本建成優質、均衡、高效的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優質醫療保健服務資源有效擴容,城鄉區域差距明顯縮小,婦女兒童健康指標持續改善,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斷增強。
1、孕產婦和嬰兒死亡率分別控制在7/10萬、5%以內,保持全國最低水平;
2、省、市、縣均建有1家標準化的婦幼保健機構,其中市級婦幼保健院達到三級水平、常住人口40萬以上縣(市)高標準建成1家二級以上婦幼保健院;
3、提供生育全程優質服務,推廣高品質、普惠性產科床位設置,孕產婦系統管理率、0—6歲兒童健康管理率鞏固在95%以上;嚴重致殘出生缺陷發生率控制在9.5%以內,保持歷史低位;
4、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體系進一步完善,省、市、縣三級危重救治中心標準化評估全覆蓋,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能力全面提升,剖宮產率控制在合理水平;
5、婦產、兒科、婦幼保健等優質醫療資源供給增強,全省創建30個婦幼保健特色專科,支持婦產、兒科、婦幼保健等衛生健康科研立項400余項。
6、“數智婦幼”升級迭代,便民服務場景應用豐富拓展,婦女兒童體驗感不斷增強。
三、重點任務
(一)實施風險防范提升行動。
1、加強妊娠風險評估。嚴格落實《妊娠風險評估與管理工作規范》要求,依托區域婦幼保健信息系統分級分類開展孕產婦妊娠風險篩查和評估,注重多學科聯合動態管理,強化產后風險評估。規范有序開展產前篩查與產前診斷,嚴格落實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綜合防控措施,及時發現和干預影響妊娠的風險因素,防范不良妊娠結局。鼓勵醫療保健機構在孕產婦建檔時確定主管責任醫師并提供全程連續的孕產期保健服務。
2、落實高危專案管理。指導轄區醫療保健機構將妊娠風險評估為“橙色”“紅色”“紫色”的孕產婦納入高危專案管理,實行專人專案、集中救治、規范轉診,做到“發現一例、登記一例、報告一例、管理一例”;對妊娠風險評估為“橙色”“紅色”的孕產婦,組織區域危重救治專家組制訂個性化診療方案,根據分級管理要求及時轉診。各級婦幼保健機構指導轄區醫療保健機構及時報送《孕產婦妊娠風險評估分級報告單》,對高危孕產婦情況落實動態跟蹤管理。
3、提高健康素養水平。以科學備孕、孕產期保健、安全分娩為重點,制定孕產婦健康教育工作計劃,編制針對性的健康教育材料,將妊娠風險教育作為孕婦學校開班第一課,三級婦幼保健院新媒體平臺每年發布不少于50篇科普作品。鼓勵醫療保健機構開設生育咨詢門診,加強婦產、生殖、遺傳、心理、中醫等多學科協作,開展婦女生育力評估和備孕指導。依托孕婦學校、生育咨詢門診、微信公眾號、微博、短視頻等平臺,普及生育健康知識,提升群眾健康素養,強化孕婦“自身健康第一責任人”意識。
(二)實施危重救治提升行動。
4、加強救治網絡建設。推進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網絡標準化,組建省級技術專家團隊,制定建設標準并全面開展標準化評估,實現省、市、縣三級均至少建有1個標準化的危重孕產婦和危重新生兒救治中心。健全上下聯動、運轉高效的轉會診機制,省、市兩級救治中心應加強對下級醫療保健機構的指導,暢通危急重癥轉診綠色通道,切實保障孕產婦和新生兒安全。加強婦幼保健機構傳染病防控制度和能力建設,落實產科病房、產房、新生兒及兒科病房等重點科室、重點環節的感染預防控制管理,做好孕產婦、新生兒等重點人群醫療服務保障。
5、完善救治協調機制。指導轄區助產機構完善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會診、轉診制度及協作機制,建立多學科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小組,原則上每半年召開1次多科室聯席會議,完善搶救流程與規范,進一步明確相關科室和人員職責任務,強化急救設備、藥品、孕產婦用血、轉運等保障機制;針對產后出血、新生兒窒息等常見危重癥,每季度開展1次專項技能培訓和快速反應團隊急救演練,努力將緊急剖宮產自決定手術至胎兒娩出時間(DDI)控制在30分鐘以內并逐步縮短。
6、落實質量改進措施。以倡導自然分娩、母乳喂養為重點,指導轄區助產機構健全產科各項工作制度和業務操作規范,控制非醫學需要剖宮產率,提供優質、高效、規范的助產技術服務;遵守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重點完善三級查房、術前討論、危急重癥患者搶救等制度,定期開展評估分析,持續落實質量改進;加強產房分娩安全核查,落實醫療質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采集、記錄和報告制度,降低產房醫療差錯及安全不良事件發生率;規范開展孕產婦危急重癥和死亡、新生兒死亡等評審,梳理各環節存在的短板漏洞,不斷完善診療方案和管理制度。
(三)實施固本強基提升行動。
7、打造專科特色品牌。全面加強婦幼保健機構標準化建設和規范化管理,突出臨床與保健結合,高水平建成一批國家級孕產期保健、新生兒保健等特色專科,做優做強中醫婦科、中醫兒科。開展孕產多學科協作診療和產科亞專科建設試點,推動分娩量較大的婦幼保健院、綜合醫院加強產科亞專科、新生兒科建設。聚焦孕產婦和新生兒危急重癥防治關鍵技術,聯合相關機構開展多中心母嬰安全科學研究,推動“產學研醫用”協同,推動在婦幼健康管理和危急重癥救治上取得突破,加快適宜技術臨床推廣應用。
8、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建立健全以行業需求為導向的人才培養體系,提質擴容產科、兒科、助產士、出生缺陷防治等緊缺專業人才隊伍。構建全周期人才教育培訓體系,搭建線上培訓平臺,保障產科、兒科醫師和助產士等每年至少參加1次針對性繼續醫學教育。加強院前急救人員產科急救技能培訓,提升危急重癥孕產婦早期識別、快速搶救能力。穩步提高配套科研經費占婦幼保健機構總經費支出比例,鼓勵有條件的三級婦幼保健院加強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等科研平臺建設,全省支持婦產、兒科、婦幼保健等衛生健康科研立項400余項。
9、推進服務機制創新。實施兒童醫療服務發展行動計劃,健全兒童醫療服務體系,推進基層兒童健康管理機制創新,建設100家“醫防護”一體的示范兒童健康管理中心。全面開展婦幼保健機構績效考核、等級評審和體制機制創新試點,鼓勵三級婦幼保健機構組建區域婦幼專科聯盟,依托國家區域婦產、兒童醫學中心,加強產科、兒科等專科協作,推進優質醫療資源精準下沉。推進出生缺陷“篩診治”一體化,深化婦女“兩癌”檢查、0—3歲兒童發育監測、生殖健康促進等服務。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孕產期保健、兒童保健等門診標準化建設,不斷提升基層婦幼保健服務質量。
(四)實施數字賦能提升行動。
10、升級數智婦幼平臺。基于“健康大腦+”體系升級智慧婦幼管理平臺,推進婦幼平臺與全員人口、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醫衛資源庫等系統平臺互通,打造全省婦幼健康數字中心。完善“管理+技術”體系,推動省、市、縣三級整體貫通、平臺接口統一規范、數據質量統一標準,實現生育全周期數據信息準確、全量歸集,加強婦幼健康核心業務指標動態監測。推進在結婚登記、出生分娩、婦幼保健等領域深化跨部門數據共享、業務協同。
11、迭代便民服務應用。圍繞懷孕、出生、兒童等生命周期,優化整合婦幼健康政策宣傳、健康指導、網上課堂、檢查預約查詢、“一件事”聯辦等模塊,提供涵蓋生育全程的“互聯網+”母子健康服務。依托“云上婦幼”建設項目,率先探索危重孕產婦、新生兒線上評估和分級轉診新模式,廣泛開展遠程醫療和遠程培訓,重點提升山區海島以及縣級婦幼保健、產科、新生兒科服務能力。拓展迭代出生“一件事”聯辦、出生缺陷一體化防治、嬰育數字化服務等場景應用,積極利用遠程胎心監護、經皮黃疸檢測等可穿戴設備為孕產婦與新生兒提供健康監測與管理。
12、提升生育服務體驗。加強高品質、普惠性產科床位設置,提供以產婦為中心的.人性化分娩服務,積極推廣單人間和雙人間普惠產科病房。優化產科診室布局和服務流程,集中產科門診、超聲檢查、胎心監護、化驗、繳費等環節,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務。全面推廣預約診療和預約住院分娩,三級婦幼保健院產科預約診療率達80%以上,三級綜合醫院和三級婦幼保健院產前檢查復診預約率達到90%以上。全面推行婦幼保健信息、檢查檢驗結果跨層級、跨機構互認,加強以產科電子病歷為核心的孕產期保健信息平臺建設,逐步實現婦幼保健信息、檢查檢驗結果電子化流轉和共享使用,并提供APP查詢、移動推送、短信提醒等檢查結果查詢服務。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保障。各地要加強組織領導,以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區標志性成果為牽引,找準突破性抓手,細化制訂具體工作方案,明確時間表、路線圖,爭取部門協同、加大經費投入、創新改革探索。要將保障母嬰安全擺在衛生健康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精心組織實施,確保各項措施全面落實到位。
(二)完善推進機制。進一步壓實工作責任,建立健全清單化管理推進機制,明確重點任務、時間截點、工作責任,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局面,實現閉環管理。建立工作專班,加大綜合集成力度,統籌系統內部及跨部門資源和力量,形成推進合力。建立重點醫院聯系制度,督促轄區醫療保健機構認真落實母嬰安全保障措施。
(三)健全考核評估。優化健康浙江考核、醫療保健機構績效考核辦法,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切實發揮考核“指揮棒”和“風向標”作用。建立互學互比機制,通過通報晾曬、指標晾曬等,形成爭先創優濃厚氛圍。各地應對轄區母嬰安全形勢定期分析評估,常態化開展危重和死亡個案評審,對重點地區開展針對性指導,對任務措施不落實、工作嚴重滑坡的地區進行約談和通報。
(四)營造良好氛圍。省級婦幼保健機構、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中心要發揮區域“龍頭”作用,帶動各級醫療保健機構落實母嬰安全提升行動。各地要深入挖掘、提煉總結,宣傳樹立一批先進典型,發揮示范引領作用,營造良好輿論氛圍。積極宣傳扎根基層、情系群眾的一線醫護人員,增強醫護人員職業榮譽感。
母嬰安全保障實施方案 4
為進一步加強母嬰安全保障工作,降低我市孕產婦、嬰兒和五歲以下兒童死亡率,根據《安徽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于印發<貧困縣退出實施方案>的通知》、《阜陽市母嬰安全行動實施方案》精神,按照我市推進健康界首建設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預防和減少孕產婦和嬰兒死亡為核心,以提升醫療機構產兒科服務能力為抓手,以強化質量安全管理為保障,為群眾提供安全、有效、便捷、溫馨的婦幼健康服務,全力維護婦女兒童健康。
二、主要目標
20XX年,全市孕產婦死亡率控制在18/10萬以下,嬰兒死亡率控制在7%以下,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控制在9%以下;努力提升群眾對婦幼健康服務的滿意度。
三、部門職責
(一)市衛生計生委
1.負責全市母嬰安全保障工作的組織管理、統籌協調;負責對危重孕產婦和危重新生兒救治方面的協調和調度。
2.制定《關于加強全市母嬰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和《界首市降低孕產婦、嬰兒、五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
3.加強各醫療機構的日常監督、管理、督導和考核,匯總分析母嬰安全工作存在的問題和困難,及時研究解決。
4.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機構管理實施細則》,監管轄區內民辦醫療機構辦醫行為。
5.制定界首市危重孕產婦和危重新生兒應急響應預警機制、高危孕產婦、高危兒、體弱兒篩查和分級管理機制,調查處理相關醫療糾紛。
6.完善市、鄉、村三級急救網絡建設,強化市人民醫院危重孕產婦和危重新生兒救治中心建設,進行督導和評估,加強醫療助產機構產科建設和產科質量監管。
7.組織開展全市危重孕產婦、孕產婦死亡、新生兒死亡評審,分析原因,提出干預措施。
(二)市財政局
做好母嬰安全救治經費保障工作。
(三)市民政局
做好城鄉醫療救助工作,對家庭困難且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對象,實施醫療救助;宣傳引導婚前醫學檢查,接受婚育指導。
(四)市婦聯
開展女性健康知識宣傳教育,大力宣傳、倡導和動員孕產婦住院分娩,推動婦女提高自我保健意識;依法維護婦女健康權益,積極協調和配合相關部門落實好母嬰救治工作。
(五)界首廣播電視臺
廣泛深入宣傳報道孕產婦健康管理、兒童健康管理政策、醫療救助政策和健康教育知識,增強孕產婦、兒童自我保健意識,積極營造保護母嬰安全的社會輿論氛圍。
(六)各鄉、鎮、街道
1.負責轄區“三率一度”的指標控制,充分發揮政府主導職能,成立母嬰安全保障工作領導小組。各鄉鎮街道行政主要負責人是轄區母嬰安全保障工作第一責任人,要明確責任,加強對轄區內母嬰安全工作的領導。
2.強化對轄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計生辦的'監管和調度,督促衛生計生專干發揮作用。
(七)市婦幼保健院
1.負責全市母嬰安全保障工作相關信息的收集、分析、上報及反饋。掌握全市孕產婦妊娠風險整體狀況,提出干預措施和建議,為上級決策提供依據。
2.開展母嬰安全保障工作相關業務培訓、督導、質控。
3.開展婚前醫學檢查、孕前優生檢查,為準備懷孕婦女發放葉酸,促進優生優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質。
4.實施婦幼衛生“三網監測”項目,開展孕產婦死亡、五歲以下兒童死亡、出生缺陷監測。
5.按照《孕產婦妊娠風險篩查與評估服務規范》要求,規范開展孕產婦妊娠風險“五色管理”,嚴禁截留高危孕產婦。
6.設立高危孕產婦獨立門診,保證至少一位中級及以上醫師坐診。對風險篩查陽性的孕產婦進行評估,落實妊娠風險管理,并將結果反饋篩查機構。評估后3日內將需要轉三級醫療機構評估的高危孕產婦上轉。在提供孕產期保健服務過程中,對孕產婦妊娠風險進行動態評估,根據病情變化及時調整妊娠風險分級和管理措施。
7.加強產兒科建設,規范服務,提高產兒科質量。
(八)市人民醫院
1.按照《孕產婦妊娠風險篩查與評估服務規范》要求,規范開展孕產婦妊娠風險“五色管理”,嚴禁截留高危孕產婦。
2.設立高危孕產婦獨立門診,保證至少一位中級及以上醫師坐診。對風險篩查陽性的孕產婦進行評估,落實妊娠風險管理,并將結果反饋篩查機構。評估后3日內將需要轉三級醫療機構評估的高危孕產婦上轉。在提供孕產期保健服務過程中,對孕產婦妊娠風險進行動態評估,根據病情變化及時調整妊娠風險分級和管理措施。
3.加強產兒科質量建設,定期組織院內危重孕產婦、危重新生兒救治培訓和急救演練。
4.承擔全市危重孕產婦和危重新生兒救治工作。完善危重孕產婦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兒救治中心建設,制定《危重孕產婦和危重新生兒應急搶救預案》,成立院內急救專家組,暢通危重孕產婦和危重新生兒救治綠色通道。
5.按照分級管理原則和對口轉診機制,適時啟動應急響應,積極與上級醫療機構對接,做好遠程會診、轉診工作。
(九)市醫保辦
按照省、市有關規定,對危重孕產婦、危重新生兒進行醫療救治費用報銷;制作發放城鄉居民醫保政策宣傳手冊,對群眾進行政策宣傳及解答,切實解決孕產婦分娩報銷的后顧之憂。
(十)市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局
組織開展各醫療衛生機構的日常監管,對醫療機構超范圍執業行為進行懲處;嚴肅查處非法開展母嬰保健技術活動行為;嚴厲打擊非法行醫、非法接生、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手術行為。
(十一)其它醫療機構
1.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1)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①加強婦保門診規范化建設,做好孕產期保健管理服務。對首次建冊的孕產婦進行妊娠風險篩查,陽性的孕產婦轉診到市人民醫院或婦幼保健院進行妊娠風險評估,并于2周內追訪評估結果。
②加強高危孕產婦管理,定期隨訪,適時追蹤高危孕產婦的轉歸及妊娠結局;確保高危孕產婦100%隨訪,100%住院分娩,100%產后訪視,100%產后42天健康檢查。
③開展產后訪視和產后42天健康檢查,落實孕產婦健康管理服務規范有關要求,再次對產婦進行風險評估,如發現陽性癥狀和體征,及時上轉分娩單位。
④加強兒保門診規范化建設,做好0—6歲兒童健康管理服務。嚴格按照《阜陽市體弱兒、高危兒分級分類管理辦法》規定,做好高危兒、體弱兒分級分類管理,及時轉診并按時隨訪,保障嬰幼兒健康。
⑤開展貧困家庭兒童營養改善項目,為貧困家庭6—24個月的兒童,免費發放兒童營養包,改善兒童營養狀況。
⑥對村級婦幼保健工作開展培訓、督導、質控,掌握轄區孕產婦和0—6歲兒童基本情況,實行動態管理。
⑦掌握轄區孕產婦和嬰兒、五歲以下兒童死亡信息,24小時內上報市婦幼保健院。
(2)村衛生室
①對轄區孕產婦和0—6歲兒童進行摸底調查,掌握詳細信息,建立分類花名冊,確保不漏一人,不錯一人,每月上報給鄉鎮衛生院。
②為準備懷孕的婦女免費發放葉酸,預防胎兒神經管缺陷。
③督促孕產婦和0—6歲兒童及時到醫療保健機構建立《母子健康手冊》,定期健康體檢。
④對轄區孕產婦和五歲以下兒童進行監測,發生孕產婦、五歲以下兒童死亡24小時內上報鄉鎮衛生院。
2.其他開展助產技術服務的醫療機構
(1)加強婦保門診規范化建設,做好孕產期保健管理服務。按照《孕產婦妊娠風險篩查與評估服務規范》要求,對首次建冊的孕產婦進行妊娠風險篩查,陽性的孕產婦轉診到市人民醫院或市婦幼保健院進行妊娠風險評估,并于2周內追訪評估結果。嚴禁截留高危孕產婦。
(2)加強產科建設,規范產科服務,提高產科質量。
(3)嚴禁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手術行為。
四、工作措施
(一)開展妊娠風險防范行動
1.提升風險防范意識。各醫療機構以科學備孕、孕產期保健、安全分娩為重點,制訂孕產婦健康教育工作計劃,開發針對性的健康教育材料。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站、微信、微博等大眾媒體,廣泛開展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普及孕育健康知識,提升群眾健康素養,使每個孕產婦成為自身健康第一責任人,積極參與配合醫療保健活動,提升自我保健和風險防范意識。
2.做好備孕咨詢指導。婦幼保健院結合婚前醫學檢查、孕前優生健康檢查項目,積極開展備孕咨詢指導服務。將妊娠風險教育作為孕婦學校開班第一課。設立生育服務咨詢室,匯集婦科、產科、心理、中醫等專業力量開展多學科協作診療,規范提供生育力評估和備孕指導,綜合評估婦女基礎健康狀況、生育能力和年齡等因素,客觀告知妊娠幾率和風險,引導群眾正確認識高齡高危妊娠風險。
3.開展妊娠風險評估。按照國家衛生計生委《妊娠風險評估與管理工作規范》(國衛辦婦幼發〔20XX〕35號)和阜陽市《關于加強全市母嬰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衛婦幼〔20XX〕87號)要求,開展孕產婦妊娠風險篩查和評估,對孕產婦進行分級分類管理。對于妊娠風險分級為“黃色(一般風險)”“橙色(較高風險)”“紅色(高風險)”和“紫色(傳染病)”的孕產婦,建議其在二級以上醫療機構接受孕產期保健服務和住院分娩。探索開展心理干預服務,減少妊娠焦慮。
4.提供孕育全程服務。使用全市統一的《母子健康手冊》,有機整合孕前保健、孕期保健、住院分娩、兒童保健等內容,提供系統、規范的優生優育全程服務,打造無縫連接“一條龍”服務鏈。規范有序開展產前篩查服務,嚴格落實預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等綜合防控措施。
(二)開展危急重癥救治行動
5.加強高危人群管理。市人民醫院和市婦幼保健院要將妊娠風險分級為“橙色”“紅色”和“紫色”的孕產婦作為重點人群納入高危孕產婦專案管理,保證專人專案、全程管理、動態監管、集中救治,確保做到“發現一例、登記一例、報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對于患有可能危及生命的疾病不宜繼續妊娠的孕婦,應當由副主任以上任職資格的醫師進行評估和確診,告知本人繼續妊娠風險,提出科學嚴謹的醫學建議,并讓孕產婦簽字。
保障精神障礙孕產婦及其新生兒的生命健康安全,精神障礙孕產婦一律轉診到上一級醫院進行集中管理救治。
加強新生兒母嬰同室查房,識別早產兒等高危新生兒常見病及危重癥,及時轉診。出院前對高危新生兒進行全面評估,做好出院指導。
6.查找救治薄弱環節。各醫療機構每半年組織業務科室和職能部門召開聯席會議,梳理在危重孕產婦和危重新生兒救治方面存在的管理和技術問題,完善診療預案和管理制度,建立孕產婦用血、轉運等保障機制。積極開展孕產婦危重癥評審。
7.執行孕產婦新生兒死亡評審制度。實施關口前移,強力推進孕產婦死亡個案評審、新生兒死亡季度評審和危重孕產婦半年評審。市衛生計生委系統分析影響孕產婦和新生兒死亡的主要危險因素,查找薄弱環節,理清工作責任,及時研究制定干預措施。實施孕產婦死亡責任倒查制度,切實保障母嬰安全,降低孕產婦和新生兒死亡率。
8.針對死因完善預案。市衛生計生委結合全市孕產婦和新生兒死亡評審情況,針對產后出血、新生兒窒息等主要死因,建立搶救流程與規范,明確相關科室和人員職責任務,確保急救設備、藥品和血液供給隨時處于功能狀態。建立完善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醫患溝通和媒體溝通機制。
9.建立救治協調機制。各醫療機構設立產科安全管理辦公室,由分管院長具體負責,協調建立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會診、轉診等機制。建立院內多學科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急救小組。完善產科、兒科協作機制,鼓勵產科與兒科共同確定分娩時機,兒科醫師按照院內會診時限要求準時到達。
10.暢通救治綠色通道。市人民醫院危重孕產婦和危重新生兒救治中心要強化機構內部多科室協作,建立救治中心和其他醫療機構之間的會診、轉診、技術指導等雙向協作關系,確保危重救治網絡覆蓋所有醫療機構,構建起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急救綠色通道。對不屬于本級管理或者病情需要轉運且具備轉運條件的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應當及時轉診至上級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中心。建立分級負責、上下聯動、應對有序、運轉高效的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急救、會診、轉診網絡。
(三)開展質量安全提升行動
11.提升婦幼健康優質服務素養。加強婦幼健康知識培訓,開展《孕產婦妊娠風險評估與管理工作規范》和《產程中難產的識別》《新生兒窒息復蘇》《產后出血的處理》《妊娠高血壓疾病處理》《新生兒疾病早期識別》《嬰幼兒常見病預防》《體弱兒、高危兒管理》等業務知識培訓,提高醫務人員識別和處理高危孕產婦及高危兒能力,切實提高理論水平和操作能力。
12.完善質量管理體系。落實《醫療質量管理辦法》,各醫療機構成立醫療質量管理專門部門,負責本機構的醫療質量管理工作。產科、兒科應成立本科室醫療質量管理工作小組,組長由科室主要負責人擔任,指定專人負責日常質量管理工作。每年開展不少于1次醫療質量安全案例警示教育。
13.加強醫療安全管理。嚴格遵守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強化產科探視管理,新生兒在院期間佩戴身份識別腕帶,完善新生兒出入管理制度和交接流程,做到身份有識別、交接有登記。規范處理醫療廢物,依法依規妥善處理胎盤和死胎(死嬰)。加強新生兒病房、臨床檢驗實驗室等重點部位醫院感染管理,嚴格執行消毒隔離、手衛生和醫院感染監測等規定。建立風險監測、預警以及多部門協同干預機制,嚴格執行醫院感染暴發報告制度,有效防范醫院感染。
14.促進質量持續改進。各醫療機構針對手術室、產房、新生兒病房等重點科室,圍繞關鍵環節和薄弱環節制定質量評價標準,建立相應的質量安全考核指標。科室質量管理小組應當每月開展自我評估與分析,制訂并落實質量持續改進措施。運用質量管理工具分析醫療質量安全信息。
15.定期報送母嬰安全信息。各醫療機構明確專人定期向市婦幼保健院報送孕產婦死亡、新生兒死亡、出生缺陷、服務資源等婦幼健康重點數據。醫療機構發生孕產婦死亡后,應在24小時之內電話通知市婦幼保健院,并于2天內將《孕產婦死亡個案報告表》報送市婦幼保健院。建立醫療質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采集、記錄和報告相關制度。
(四)開展專科能力建設行動
16.加強臨床專科建設。以各層級臨床重點專科建設為抓手,提升產科、兒科專科診療水平。界首市人民醫院要著力加強妊娠合并癥處置、危重孕產婦多學科聯合救治,重點提升疑難重癥診療能力。積極推廣中醫適宜技術和方法,開展中成藥合理使用培訓,促進孕產婦和嬰幼兒安全應用中藥。加強危急重癥中西醫臨床協作,提升診療救治能力。
17.促進保健專科發展。開展婦幼保健專科示范單位建設,豐富服務內涵,拓展服務內容,加強人才建設,促進預防保健與臨床醫療融合發展,不斷提升孕前保健、孕產期保健、產后保健、兒童眼保健、兒童聽力保健等保健專科服務能力和水平。發揮中醫治未病優勢,推廣應用中醫防病保健方法,擴大中醫藥在孕育調養、產后康復等方面的作用。
18.強化專業技能培訓。各醫療機構每季度開展不少于1次專項技能培訓和快速反應團隊急救演練,提升快速反應和處置能力,緊急剖宮產自決定手術至胎兒娩出時間(DDI)應當努力控制在30分鐘以內并逐步縮短。保障產科醫師、助產士、新生兒科醫師每年至少參加1次針對性繼續醫學教育。
(五)開展便民優質服務行動
19.優化診療資源配置。按照每千分娩量產科床位數17張,每千分娩量6名助產士,每張產科床位0.6名產科醫生的配置標準,足額配備醫護人員和設施設備,確保服務資源與服務量相匹配。在門診合理安排B超等設備,增加胎心監護等可穿戴設備,逐步縮短檢查等候時間。優化產科診室布局和服務流程,集中產科門診、超聲檢查、胎心監護、采血、尿檢、繳費等環節,努力提供“一站式”服務。完善自助服務設備,提供便民服務設施,在兒科和兒童保健門診設立母乳喂養室。
20.提供便民利民服務。通過診間結算、移動支付等方式,減少患者排隊次數,縮短掛號、繳費、取藥排隊等候時間。提供自助打印、網絡查詢、手機信息等多種形式的檢查檢驗結果查詢服務。規范落實孕前優生健康檢查、產前篩查、新生兒疾病篩查等惠民利民政策和措施。
21.倡導溫馨舒適分娩。營造溫馨、舒適的產房環境,提供以產婦為中心的人性化分娩服務。積極開展專業陪護分娩等非藥物鎮痛服務,鼓勵開展藥物分娩鎮痛服務,大力推廣無痛分娩技術;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可開展家屬陪伴分娩。
(六)加強輿論宣傳引導
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母嬰安全行動宣傳,及時介紹工作進展,宣傳典型機構、人員和事例,營造良好輿論范圍。積極宣傳扎根基層、情系群眾的一線醫護人員,增強醫護人員職業榮譽感。
(七)建立監督考核機制
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把保障母嬰安全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精心組織全面落實母嬰安全措施。市衛生計生委每季度對各單位開展母嬰安全行動情況進行考核,并將考核結果作為各鄉鎮脫貧攻堅、計劃生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衛生計生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
各醫療衛生機構要嚴格執行孕產婦妊娠風險“五色管理”,嚴禁截留高危孕產婦,嚴禁非法鑒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行為,一經查處,取消新農合定點機構資質。產生不良后果的,吊銷醫療機構母嬰保健執業許可證。
母嬰安全保障實施方案 5
按照懷衛婦幼函【20XX】1號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為進一步加強高危孕產婦管理,促進高危妊娠的早期識別和有效干預,預防和減少孕產婦死亡,切實保障母嬰安全,推進健康通道建設,特制定本方案。
一、從源頭嚴防風險,全面開展妊娠風險篩查與評估。
(一)強化首診醫療機構妊娠風險篩查責任。所有首診醫療機構應當對首次就診建檔的孕產婦進行妊娠風險篩查。首診醫療機構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應當將妊娠風險篩查為陽性的孕產婦,在《湖南省高危妊娠管理登記冊》上登記進行專案管理,督促和落實轄區高危孕婦到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婦幼保健院、中醫醫院(以下統稱醫療機構)接受妊娠風險評估。對在本機構建冊者,將篩查結果記錄在《N子健康手冊》及相應信息系統中,并在《母子健康手冊》封而做好高危孕婦標記,每月至少對高危孕婦追訪次直至分娩。首診機構為其它醫療機構的,發現孕情要做好相關信息記錄,并對孕產婦進行妊娠風險篩查,將相關信息上報縣婦幼保健院,并告知孕婦攜帶相關檢查結果到衛生院建立孕產婦保健檔案和領取《母子健康手冊》,對每位產檢的孕產婦都應核對及填寫《母子健康手冊》。
(二)強化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妊娠風險評估責任。開展產科服務的二級以上醫療機構要對妊娠風險篩查為陽性的孕產婦進行妊娠風險評估分級,發現高危情況應立即告知孕婦及家屬高危妊娠的危險性,并在《湖南省高危妊娠管理登記冊》上登記,在《母子健康手冊》上“高危管理”欄記錄,按照風險嚴重程度分別以“綠(低風險)、黃(一般風險)、橙(較高風險)、紅(高風險)、紫(傳染病)”5種顏色進行分級標識。落實分類管理。對于妊娠風險分級為“黃色”、“橙色”、“紅色”和“紫色”的孕產婦,應建議其在二級以上醫療機構接受孕產期保健服務和住院分娩。將評估分級為“黃色”、“橙色”“紅色”和“紫色”的孕產婦信息報送至轄區婦幼保健機構。
二、緊盯重點人群,嚴格進行高危專案管理。
(一)格落實高危專案管理。將好娠風險分級為“橙色”、“紅色”和“紫色”的'學產如作為重點人推納入高危孕產婦專案管理,確保做到“發現一例、登記一例、報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對妊娠風險分級為“橙色”和“紅色”的孕產婦,要及時向縣如幼保健院報送相關信息。
(二)明確高危孕婦分級管理職責。對妊娠風險分級為“黃色”的孕產婦,應當建議其在二級醫療機構接受孕產期保健和住院分娩。如有異常,應當盡快轉診到三級醫療機構。對妊娠風險分級為“橙色”的孕產婦,應當建議其在縣級及以上危重孕產婦救治中心接受孕產期保健服務。對妊娠風險分級為“紅色”的孕產婦應當建議其盡快到三級醫療機構接受評估以明確是否適宜繼續妊娠。如適宜繼續妊娠,應當建議其在縣級及以上危重孕產婦救治中心接受孕產期保健服務,原則上應當在三級醫療機構住院分娩。對妊娠風險分級為“紫色”的孕產婦,應當按照傳染病防治相關要求進行管理,并落實預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綜合千預措施。
(三)落實高危孕產婦動態管理。醫療機構在提供孕產期保健服務過程中,要對孕產婦妊娠風險進行動態評估,每次產檢復診時都應進行高危復評,根據病情變化及時調整妊娠娠風險分級和管理措施。特別應在妊娠28周、34周、37周、住院臨產各期常規復評一一次,及時發現新的高危因素。復評與初篩結論不同的應在《母子健康手冊》上將復評結論填寫完整。孕期高危情況如無變化,不必重復登記,如發現新的高危因素需在“高危管理”欄中依次填寫高危因素及發現孕周。對產時、產后出現的高危因素應及時填寫在手冊相應欄目。并及時將信息反饋至縣婦幼保健院。
三、強化職能職責,建立有序的孕產婦管理制度。
(一)指定專人對首診的孕產婦要按照國家《孕產婦妊娠風險評估表》標準進行妊娠風險篩查和評估,評估情況錄入婦幼健康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將高危孕產婦個案信,息上推送至縣婦幼保健院,做好隨訪并督促高危孕產婦遵照醫囑就診。
(二)建立高危孕產婦分級級統計報告制度。各醫療機構要結合產婦系統管理、高危孕產女管理登記冊和婦幼健康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建立高危孕產婦評估分級登記及統計報告制度。對依從性差,不配合的孕婦及時向政府部門報告,聯合政府和家庭力量,確保及時有效的干預,保障每一位孕產婦的及時有效救治。
四、嚴格責任追究。
對因孕情掌握不到位,出現高危孕婦漏篩、漏管;對不執行首診負責制、無故推諉高危孕產婦、延誤危重孕產婦搶救;對截留高危孕產婦以及轉診不規范等導致不良妊娠結局的醫療保健機構和相關工作人員要進行責任追究。
母嬰安全保障實施方案 6
為進一步提高母嬰安全保障水平,保障優化生育政策實施,維護婦女兒童健康權益,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健康常州”建設為主題,以落實母嬰安全制度為主線,聚焦服務質量提升、專科能力提升和群眾滿意度提升,強化質量安全管理,提高婦幼健康服務能力,全面維護孕產婦和新生兒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二、工作目標
促進母嬰安全高質量發展,有效控制孕產婦死亡率和嬰兒死亡率,到20xx年,全市孕產婦死亡率控制在7/10萬以下,嬰兒死亡率控制在3%以下,婦女兒童健康服務獲得感更強、安全健康更有保障、幸福感更可持續。
三、行動內容
(一)全力做好妊娠風險防范
基層服務前移。完善婦幼保健與家庭醫生聯動機制,實行建冊建檔、妊娠風險篩查與評估、高危專案管理、產后訪視的“1+1+1+1”聯動服務模式,做到“建冊一例,管理一例,服務一例,結案一例”。
優質資源前移。依托三甲綜合醫院內科、外科和重癥醫學等專(學)科優勢,建設2家市級危重孕產婦救治指導中心,按照責任區域做好對下指導和救治工作。加強救治中心、助產機構、院前急救機構、血液供應等單位分工協作,提高院前急救的效率。
信息管理前移。嚴格信息采集報送制度,醫療保健機構提供孕產期保健服務后,相關個案信息及時匯聚至省婦幼信息系統。各區加強信息質控和分析反饋,依托信息化手段做好精細化服務管理。
技術練兵前移。各助產機構每季度開展1次專項技能培訓和急救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1次包括產科、新生兒科、急診、重癥醫學科等多科室聯席會議。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每年至少組織1次區域性危急重癥救治應急演練和專題培訓,定期開展危急重癥評審。
監督管理前移。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強化定期校驗、隨機抽查和社會公示,對醫護人員配備等核心指標不達標或分娩量持續低位運行的助產機構,采取撤、停、并、轉等措施,整合優化轄區助產技術服務資源。
(二)全程落實風險控制保障
咨詢全提供。全市助產機構設立生育服務咨詢室,為育齡婦女提供備孕指導和生育力評估服務。對患有疾病可能危及生命不宜繼續妊娠的孕婦,由副主任以上任職資格的醫師進行評估和確診。規范人工終止妊娠服務,加強產后避孕服務和咨詢指導,減少非意愿妊娠風險。
診療全管理。醫療保健機構落實首診負責制,醫務人員在接診育齡婦女時,要了解月經及妊娠情況,對有異位妊娠相關癥狀和體征的育齡婦女要進行尿/血HCG篩查,做好信息登記和報送,必要時開展轉會診及救治工作。
評估全覆蓋。規范有序開展妊娠風險篩查和動態評估,嚴格落實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綜合防控措施,及時發現和干預影響妊娠的.風險因素,防范不良妊娠結局。
專案全干預。加強高危孕產婦專案管理,妊娠風險分級為“橙色”、“紅色”和“紫色”的高危孕產婦由產科高年資醫師負責管理,實行專人專案、全程管理、動態監管、集中救治、及時轉診。強化急診首診負責,不得推諉拒診高危孕產婦。加強產后風險評估和危重新生兒分級分類管理,提高產后訪視和新生兒訪視服務質量。
救治全協同。建立全市危急重癥救治協同機制,嚴格執行危急重癥孕產婦轉診制度,對本醫療機構處理確有困難的危急重癥孕產婦,在保證安全前提下有序進行轉診。接受轉診的醫療機構,立即啟動院內綠色通道和多學科聯合救治團隊,統籌、高效做好危急重癥救治工作。
(三)全面完善質量控制保障
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助產機構產科安全管理辦公室設在醫務處(科),統籌全院母嬰安全工作。明確專人負責,人員變動需及時報備。市、轄市(區)建立健全產科質控組織,定期開展飛行檢查、技能培訓、產科質控工作。
落實質量管理制度。各助產機構建立醫療質量持續改進機制,針對手術室、產房、新生兒病房等重點部門,圍繞關鍵環節和薄弱環節每月開展自我評估與分析,持續落實質量改進措施。每年開展不少于2次醫療質量安全案例警示教育。嚴格落實醫療質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采集、記錄和報告相關制度。
加強醫院感染管理。規范處理醫療廢物,依法依規妥善處理胎盤和死胎(死嬰)。嚴格落實傳染病預防控制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加強門急診、產科病房、產房、新生兒及兒科病房、檢驗、影像等重點科室、重點部位和重點環節的感染預防控制管理,嚴格執行消毒隔離、手衛生和醫院感染監測等規定。
落實培訓考核制度。組織產兒科醫務人員參加市級培訓和考核,實施母嬰安全人才進修培訓計劃,提升孕產婦和新生兒健康管理和臨床救治水平。產科和兒科醫師、助產士和護士每年至少參加1次針對性繼續醫學教育。
推行優質服務措施。助產機構開展以產婦為中心的人性化分娩服務,做好孕產婦的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促進自然分娩,降低非醫療指征及首次剖宮產率,規范開展分娩鎮痛服務。
四、努力加強宣傳教育保障
健康素養提升見實效。各區、各醫療保健機構要依托微信公眾號、微博、短視頻、孕婦學校、生育咨詢門診等線上和線下平臺,通過科普文章、圖畫、視頻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普及科學、權威、實用的孕育健康知識,提升健康素養,強化孕產婦“自身健康第一責任人”,提升自身保健和風險防范能力。
知識技能掌握見實效。助產機構要針對孕期應知應會技能,優化孕婦學校授課內容和形式,加強“孕產婦健康素養三十條”健康知識傳播,使孕產婦達到“五知五會”,提高孕產期健康水平。
個體化保健見實效。助產機構要深入開展孕期營養門診、孕期心理保健等服務,對孕產婦進行個性化“一對一”健康指導及干預。對于不宜妊娠孕婦進行有效干預,適時勸告終止妊娠,關口前移,最大限度避免危急重癥的發生。
生殖健康宣傳見實效。大力宣傳人工終止妊娠對婦女身心健康的危害,積極倡導生殖健康理念,營造全社會科學孕育的氛圍。關注未婚青少年、人工流產婦女、產后夫婦等重點人群的避孕節育,推廣流產后關愛服務,促進避孕措施落實、保護流產女性的生殖健康。
五、合力實施聯動控制保障
加強部門聯動。將孕產婦死亡率、嬰兒死亡率等核心指標納入衛生發展綜合評價指標體系,建立婦兒工委、財政、民政、醫保等相關部門協調工作機制和聯席會議制度,落實母嬰安全社會宣傳、專項經費、醫療救助等保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
加強管理聯動。切實強化衛生健康主體責任,市衛健委制定《常州市母嬰安全保障負面清單》(見附件),綜合運用評價結果,凡出現負面清單列舉情況,發現一例,約談通報一例,落實獎懲。各區衛生健康局要落實屬地管理職責,按照文件要求,制定本地實施方案,細化量化指標,形成落實臺賬。
加強基層網底聯動。各地要落實街道鄉鎮屬地管理職責,發揮村(居)委員會網底作用,及時發現孕情并協助開展婦幼健康政策宣傳等工作。
母嬰安全保障實施方案 7
為貫徹落實省衛生健康委《關于進一步加強母嬰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提高婦女兒童健康服務質量和水平,進一步保障母嬰安全,有效預防和減少孕產婦和嬰兒死亡,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加強孕產婦服務管理和臨床救治,強化優生優育全程服務,堅持以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工作方針,突出關口前移,保障母嬰安全。提升危急重癥救治能力,完善協調保障機制,構筑母嬰安全保障體系。20xx年,孕產婦死亡率降至12.5/10萬以下,嬰兒死亡率降至5%以下,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降至6%以下。
二、工作任務
(一)建立組織明確工作職責
縣衛健委建立母嬰安全保障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全縣母嬰安全保障工作組織管理、審核母嬰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和執行計劃,協調、督促有關單位落實工作職責,監督評估工作完成情況。母嬰安全保障領導小組下設母嬰安全保障工作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由縣衛健委副主任任辦公室主任。各醫療助產機構建立院內產科、兒科安全保障辦公室,由業務院長任辦公室主任,切實加強質量安全管理,專人負責日常協調、管理與信息報送工作。
相關單位工作職責:
1.縣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負責監測全縣醫療保健機構服務資源使用情況,掌握孕產婦建冊、高危孕產婦管理、危重孕產婦與新生兒救治、轉會診以及分娩信息等情況。負責全縣孕產婦及0-6歲兒童的保健管理,每月就育齡婦女死亡(包括孕產婦死亡)、5歲以下兒童死亡調查和質控與縣醫院、縣中醫醫院、計生、疾控、公安、民政核實相關信息,杜絕錯報、漏報。組織開展孕產婦死亡及5歲以下兒童死亡監測、調查、組織評審、上報;定期總結、分析、提出改進措施等工作。
2.碭山縣人民醫院。(1)負責院內產科、兒科質量管理,協調建立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轉診等機制,成立多學科急救小組,完善產科、兒科協作機制,確保每個分娩現場至少有一名經過新生兒窒息復蘇培訓的專業人員在場,實現高危孕產婦全程管理以及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的有效救治,快速會診和迅速轉運。
(2)婦產科門診:對高危孕產婦做好宣教、指導、轉診評估工作,及時將評估及孕產婦管理相關信息錄入系統,并定期上報信息報表。
(3)預防保健科:負責收集本院婦產科、兒科、急診科、120、ICU科、病案室等相關科室發生的15-49歲的育齡婦女死亡及5歲以下兒童死亡的相關信息(其中急診科、ICU科、120等重點科室發生的育齡婦女死亡、孕產婦死亡、5歲以下兒童死亡一定要在2小時內上報到本院的預防保健科,杜絕錯報、漏報,同時做好相關的信息記錄,提供相關資料參與調查與評審工作),按照宿衛婦幼〔2018〕11號文件要求及時上報縣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
3.碭山縣中醫醫院。嚴格按照宿衛婦幼〔2018〕11號文件要求將育齡婦女死亡、孕產婦死亡、5歲以下兒童死亡等相關信息及時上報縣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積極配合開展孕產婦死亡、5歲以下兒童死亡的調查與評審工作。
婦產科:將孕產婦入院待產時及時收回孕產婦保健手冊,按要求規范填寫分娩記錄,出院時交予產婦本人,回轄區進行產后訪視。
婦產科門診:及時做好全縣高危孕產婦轉診評估工作,同時做好宣教與指導,及時將評估及孕產婦管理相關信息錄入系統,并定期上報信息報表。
4.鄉鎮級工作職責。認真開展妊娠風險篩查工作,加強高危孕產婦的篩查與管理,按要求及時轉診,并做好追蹤與隨訪工作。每月召開村級保健工作例會,收集育齡婦女死亡、孕產婦死亡、5歲以下兒童死亡相關信息,并做好調查核對及時上報。對縣級反饋的相關死亡信息要及時核對死亡原因,按要求上報縣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
5.村級工作職責。村級保健員與村級計生專干加強工作協調,及時掌握本村孕產婦和5歲以下兒童的相關信息,完善村級臺賬相關登記,及時上報村級婦幼月報表,摸底早孕信息,宣傳動員到鄉鎮建立孕產婦保健手冊,進行系統管理,同時將早孕人員錄入信息系統,對發生在本村的育齡婦女死亡包括孕產婦死亡、5歲以下兒童死亡相關信息及時核實,按上報時間要求及時上報到鎮衛生院。同時積極配合協助縣、鄉鎮兩級的死亡調查工作,按要求錄入信息系統。
(二)嚴格管理規范工作流程
1.落實醫療機構首診負責制
各助產醫療機構要按照首診負責制的原則,由首診醫生按照《孕產婦妊娠風險篩查表》(附件3)對首次就診的.孕產婦進行妊娠風險篩查和評估,將篩查結果及時記錄在孕產婦保健手冊和婦幼健康信息系統,對妊娠風險篩查為陽性的孕產婦,填寫《妊娠風險篩查陽性孕產婦轉診單》(附件4),協助其轉診到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醫院和縣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等機構接受風險評估,并于2周內進行追訪并記錄評估結果。
2.落實妊娠風險評估及分級管理
(1)二級以上綜合醫院(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醫院、紅十字醫院、碭城鎮衛生院、唐寨鎮衛生院、李莊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縣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要對妊娠風險篩查為陽性的孕產婦對照《孕產婦妊娠風險評估表》(附件5)進行首次妊娠風險評估,按照風險嚴重程度分別以“綠(低風險)、黃(一般風險)、橙(較高風險)、紅(高風險)、紫(傳染病)”5種顏色進行分級,在手冊上標注評估結果和日期,并粘貼(勾選)相應顏色標識,同時在《妊娠風險篩查陽性孕產婦轉診單》(附件4)上記錄評估結果并反饋至篩查機構。醫療機構在提供孕期保健服務過程中,要對孕產婦妊娠風險進行動態評估,根據病情變化及時調整妊娠風險分級和管理措施。在妊娠16周至20周、21周至24周、28周至36周、37周至臨產前、住院臨產各期常規復評一次,及時發現新的風險因素,如發現新的妊娠風險因素,需在手冊上順序標注評估結果及評估時間,粘貼(勾選)相應顏色標識,并將評估結果錄入婦幼信息系統。
(2)各醫療機構應該根據《孕產婦妊娠風險評估與管理工作流程圖》(附件6)要求進行分類管理,及時根據病情變化調整分級和管理措施。妊娠風險分級為“黃色”(一般風險)的孕產婦,指導其在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和縣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接受孕產期保健和住院分娩,如有異常,盡快轉診到三級醫療機構。妊娠風險分級為“橙色”(較高風險)的孕產婦,指導其在縣級及以上危重孕產婦救治中心接受保健服務,有條件的原則在三級醫療機構住院分娩。對妊娠風險分級為“紅色”(高風險)的孕產婦,指導其盡快到三級醫療機構接受評估以明確是否適宜繼續妊娠,如適宜繼續妊娠,指導其在縣級以上危重孕產婦救治中心接受保健服務,在三級醫療保健機構住院分娩。對妊娠風險分級為“紫色”(患有傳染病)的孕產婦,按照傳染病防治相關要求進行管理,落實預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綜合干預等措施。
3.落實高危孕產婦專案管理
醫療保健機構要將妊娠風險分級為“橙色”、“紅色”和“紫色”的孕產婦作為重點人群納入高危孕產婦專案管理,保證專人專案、全程管理、動態監管、集中救治,確保做到“發現一例、登記一例、報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對妊娠風險級別為“橙色”和“紅色”的孕產婦,醫療機構應當及時將相關檢查信息錄入婦幼信息系統,填寫《孕產婦妊娠風險評估分級報告單》(附件7),在24小時內向縣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報送相關信息,并盡快與上級危重孕產婦救治中心共同研究制訂個性化管理方案、診療方案和應急預案。對于患有可能危及生命的疾病不宜繼續妊娠的孕婦,應當由副主任以上任職資格的醫師進行評估和確診,告知本人繼續妊娠風險,提出科學嚴謹的醫學建議。縣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要做好流動高危孕產婦信息溝通和共享,協調做好流動高危孕產婦的管理。
4.著力加強危急重癥救治
(1)縣人民醫院(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急救中心)要切實做好急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的救治與轉診工作,不斷充實完善搶救醫護力量配備和設施設備配置,暢通綠色通道,安排專人負責接診工作,確保有效銜接,確保急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急救、會診、轉診網絡應對有序、運轉高效,建立健全一支訓練有素、反應快捷的多學科會診搶救綜合專業隊伍。
(2)各醫療機構對本單位因病情需要轉診的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應當及時安排熟悉病情的醫務人員攜帶急救用品、相關病歷資料隨車護送轉診至縣人民醫院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中心。同時填寫一式兩份《碭山縣危重孕產婦轉診單》或《碭山縣危重新生兒轉診單》(附件8、附件9),一份轉出單位保留,一份隨高危孕產婦或高危新生兒至接診醫院。如孕產婦及家屬(新生兒監護人)不同意轉診或另行選擇轉診單位,需在病歷上注明拒絕轉診或自愿轉至某醫院,同時簽字確認。對不具備轉運條件的,縣人民醫院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中心應當通過電話、視頻等進行遠程指導,或派員到現場會診、指導。
(3)各醫療機構要針對產后出血、新生兒窒息等孕產婦和新生兒前10位死因,制定應急預案,完善搶救程序和規范,保障搶救設施設備齊全且處于功能良好狀態。做好崗位技能培訓,提高業務人員快速反應、處置能力和業務水平。
5.完善剖宮產手術管理制度
各醫療保健機構和各民營醫院要建立剖宮產手術報告和評審制度。除急診剖宮產手術外,非醫學指征剖宮產手術必須經科主任批準,實施科主任負責制,每季度組織一次剖宮產手術討論和評審,進行內部質量分析與整改,嚴格執行《安徽省剖宮產手術實施指征(試行)》,將控制非醫學指征剖宮產率納入醫院質量管理體系,加強產科質量控制工作。各醫療保健機構要積極開展“無痛/減痛”分娩技術服務,加強人員培訓,進一步提升產科工作人員正常與異常產程觀察判斷能力及應急處理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個案報告機制
進一步完善婦幼信息系統,建立每月調度制度,動態掌握轄區內產婦分娩、高危孕產婦、孕產婦死亡及服務資源利用情況。加強對各鄉鎮衛生院建冊、床位使用、高危孕產婦管理、危重癥孕產婦救治等情況的監測預警,堅持每天動態公布產科床位數,并根據實際情況,合理調整和配置產科資源,保障孕產期保健服務需求。對縣內妊娠風險分級為“橙色”和“紅色”的孕產婦建立專門臺賬,專人負責,全面掌握底數,指導做好高危孕產婦專案管理和集中救治。
各鄉鎮衛生院應于每季度第一月10日前將《安徽省孕產婦妊娠風險篩查與評估季報表》(附件10)報送至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聯系人:胡欣茹電子郵箱:1540214004@qq.com)。
(二)建立信息共享報送制度
村級:村醫(村保健員)負責排查本村孕婦孕情、兒童出生、外出信息。村醫(村保健員)負責收集本村孕婦、5歲以下兒童信息,在信息平臺錄入村級臺賬,定期隨訪,尤其是對病情危重放棄治療的非醫囑離院或轉院的孕產婦、5歲以下兒童要在知曉其信息后兩周內進行隨訪,并將結果錄入信息平臺,排查、核實孕產婦、5歲以下兒童死亡信息,及時上報本鄉鎮衛生院負責人。若縣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發現育齡婦女及5歲以下兒童死亡要進一步核實并通報至村醫(村保健員)。
鄉鎮衛生院:成立產科、兒科質量管理辦公室,明確專人負責死亡個案信息報送,院內發生孕產婦、5歲以下兒童死亡,要第一時間(<2小時)將死亡信息報送至轄區縣級婦幼保健機構,急診、120接診的院前死亡的孕產婦和5歲以下兒童,應做好相關數據記錄,于當日報縣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病情危重放棄治療的非醫囑離院或轉院的孕產婦、5歲以下兒童,應做好相關數據記錄,于當日通報縣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
縣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安排專人負責,必須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孕產婦死亡個案信息的收集、審核。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收集多部門活產和死亡記錄,與公安、民政核實死亡情況,進行多系統數據比對,核對死者姓名信息,核實死亡信息,防止漏報、錯報。
(1)全員人口信息平臺:提供育齡婦女死亡名單,5歲以下兒童死亡名單,每月5日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負責收集上月數據。
(2)疾控中心:提供死亡名單,每月5日婦幼保健計生中心負責收集上月數據。
(3)婦幼系統三網監測:孕產婦死亡報告、5歲以下兒童報告。
(三)完善孕產婦死亡評審工作制度
孕產婦死亡病例要及時評審,做到“發現一例,評審一例,報告一例”,對每例孕產婦死亡個案,要在接到報告10個工作日內完成縣級評審,并將評審總結報市級,縣衛健委要按照市級指導意見,及時落實改進措施。結合剖宮產手術病例評審,探索開展危重孕產婦評審工作。
四、工作任務
將母嬰安全的工作納入年終績效考核內容,與各醫療機構的基本公共衛生同考核,確保母嬰安全工作落實到位。縣衛生健康委對母嬰安全工作措施到位且成效突出的鄉鎮給予通報表揚;對任務措施不落實,剖宮產率居高不降、孕產婦死亡率呈現升高態勢的鄉鎮,醫療機構負責人進行約談和通報;對連續發生孕產婦死亡、發生產科兒科重大醫療質量安全事件或存在嚴重醫療質量安全隱患的醫療機構負責人進行約談,對造成嚴重后果的予以通報、追究責任并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母嬰安全保障實施方案 8
母嬰安全是婦女兒童健康的前提和基礎。孕產婦死亡率和嬰兒死亡率是國際上公認的基礎健康指標,也是衡量經濟社會發展和人類發展的重要綜合性指標。《“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將孕產婦死亡率、嬰兒死亡率作為主要健康指標,提出了明確目標任務,為進一步加強母嬰安全保障工作,降低我市孕產婦、嬰兒和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印發母嬰安全行動提升計劃》《祿豐市婦女發展規劃》和《祿豐市母嬰安全保障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結合祿豐市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預防孕產婦死亡和減少嬰兒死亡為核心,以落實《楚雄州孕產婦首診負責制等13項制度》為重點,以提升醫療保健機構服務能力為抓手,以強化質量安全管理為保障,建立“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網絡健全、服務保障”的工作機制,為群眾提供安全、有效、便捷、溫馨的生育全程服務,全力維護婦女兒童健康。
二、工作目的
全市孕產婦實現零死亡,嬰兒死亡率和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逐年下降,達到死亡控制指標要求。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摸排孕情,筑牢母嬰安全管理基礎
孕情的發現是母嬰安全工作的關鍵環節和基礎條件,只有早期發現孕情才能做好孕產婦的隨訪管理,才能有效落實母嬰安全保障措施。各鄉(鎮)、各單位要高度認識孕情摸排和報告的重要意義,全社會要把孕情報告當成一種責任,形成一種習慣,共同營造孕婦主動報、知情人員積極報的良好氛圍,最大限度發現孕情,不留空白。各鄉(鎮)人民政府是母嬰安全保障工作的責任主體,要根據轄區14—49周歲育齡期婦女(以下簡稱育齡婦女)基本信息,組織村委會婦聯主席、鄉村醫生、村小組組長、村小組婦女委員對轄區育齡婦女懷孕情況進行摸排,要重點關注14歲以上輟學女生、結婚登記、孕前優生健康檢查、流動已婚孕齡婦女等人群的孕情摸排,發現孕情后及時報告鄉(鎮)衛生院納入孕產婦健康管理。全市各單位各部門要高度重視職工健康生命安全,通過婦女組織和工會以關心關愛女職工的方式,安排專人對本單位女職工進行孕情摸排,發現女職工懷孕要及時將孕情報告當地衛生院,并督促懷孕職工按時進行孕期保健。各醫療衛生單位要對到醫院就診的育齡婦女進行孕情排查,有停經史、月經紊亂或出現腹痛、惡心、嘔吐等可疑妊娠臨床癥狀的育齡婦女需開展妊娠鑒別診斷;在開展婚前醫學檢查、孕前優生健康檢查等公共衛生服務時,根據月經史情況對育齡婦女進行免費尿HCG檢查,發現孕情及時報告當地衛生院納入孕產婦健康管理,確保發現孕情不漏一人。
(二)落實母嬰安全管理措施,守牢母嬰安全底線
1.提供生育全程服務。各級醫療保健機構(包括村衛生室)要按職責分工和《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第三版)》要求,對懷孕婦女及時建立《云南省孕產婦保健手冊》,規范開展生育全程醫療保健服務,涵蓋婚前、孕前、孕期、產時、產后、兒童6個時期,主要包括婚前保健、孕前保健、早孕建冊、產前檢查、產前篩查與診斷、住院分娩、產后訪視、消除“三病”(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嬰傳播、新生兒疾病篩查、兒童健康管理、兒童營養改善、預防接種、計劃生育技術等服務。指導產婦分娩后及時采取避孕措施,減少非意愿妊娠,合理控制生育間隔。
2.實施孕產婦妊娠風險篩查、評估和管理。嚴格按照《楚雄州孕產婦妊娠風險評估與管理工作實施方案(試行)》《楚雄州孕產婦首診負責制等13項工作制度》《祿豐市孕產婦妊娠風險篩查及評估制度》要求,市、鄉醫療衛生單位要對來院就診的孕產婦開展與職責和能力相適應的孕產婦妊娠風險篩查、評估與管理工作,不具備高危妊娠風險評估條件的衛生院和民營醫院先對孕產婦進行高危妊娠風險篩查后,負責跟蹤督促其到二級及以上醫療衛生單位進行妊娠風險評估。各鄉(鎮)要負責組織轄區內孕產婦參加高危篩查和評估,確保孕產婦高危篩查和評估100%覆蓋,對妊娠風險分級為“紅色”“橙色”和“紫色”的孕產婦以及不主動、不配合妊娠風險篩查、評估和管理的孕產婦要嚴格實行包保責任制,由鄉(鎮)人民政府分別明確1名分管領導、1名村“兩委”人員、1名衛生院人員和1名鄉村醫生組成包保組,負責對孕產婦進行宣教,動員其到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妊娠風險篩查、評估,評估后由市、鄉、村三級進行專案管理,確保高危孕產婦100%隨訪、100%住院分娩、100%產后訪視、100%產后42天健康檢查和高危新生兒隨訪,確保高危孕產婦和新生兒100%規范管理。
3.加強高危孕產婦“三定”管理。對妊娠風險評估為“黃色”“橙色”“紅色”和“紫色”的高危孕產婦實行“三定”管理,即定管理機構、定管理人員、定分娩機構。針對“紅色”和特殊病種的“橙色”孕產婦,市婦幼保健院要安排專人進行“一對一”管理,實時組織市級專家進行多學科聯合會診,綜合評估孕產婦病情,提出有針對性的治療和保健方案。各鄉鎮要加強孕婦隨訪管理,在定分娩機構時,不管風險級別如何都要動員孕婦到二級及以上公立綜合醫院住院分娩,嚴禁將高危孕產婦定點到民營醫院進行住院分娩。
4.規范危急孕產婦應急救治管理。要優化孕產婦救治流程和綠色通道,完善危急孕產婦救治應急預案。全市各類醫療機構在接診孕產婦時,要嚴格執行首診負責制,對危重孕產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延誤救治或讓孕產婦自行轉診的情況。醫療機構發生危重孕產婦搶救時,應第一時間向市婦幼保健院和市危重孕產婦救治中心報告,啟動危重孕產婦救治應急預案,組織多學科專家團隊快速趕赴現場進行搶救。在孕產婦發生危急情況時,原則上先由市危急孕產婦救治中心組織專家進行評估后方可辦理轉院手續,轉院必須由熟悉病情的醫生、護士攜帶搶救物品進行護送,確保孕產婦轉院途中安全。
5.加強產科兒科危急救治能力建設。市人民醫院要持續鞏固危重孕產婦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兒救治中心建設成果,不斷提升救治能力,著力加強妊娠合并癥處置、危重孕產婦和危重新生兒多學科聯合救治和疑難重癥診療能力。市緊密型醫共體每年要定期或不定期派產科、兒科專家到鄉(鎮)衛生院,指導基層產科能力建設和深入基層為孕產婦、新生兒提供健康保健服務,不斷提高鄉村婦女兒童保健服務質量。市婦幼保健院要結合孕產婦和新生兒死亡評審情況,確定重點技能強化培訓主題,開展專項技能培訓和快速反應團隊急救演練,提升快速反應和處置能力。
(三)廣泛宣傳健康保健知識,強化母嬰安全防范意識
以健康教育短板和問題為導向,重點加強邊遠山區、少數民族地區、流動孕產婦、未成年人的宣傳教育。鄉(鎮)可通過戶長會、社區健康倡導項目等方式普及孕產婦保健知識,增強孕產婦自我保健意識。市衛生健康局負責制作和撰寫孕前、孕期、產后保健知識和急救知識的短視頻及科普文章,通過融媒體、公眾號、抖音、微視頻進行廣泛宣傳,增強孕產婦的保健意識。市融媒體中心負責定期對母嬰安全、孕產婦、婦女保健知識等相關內容進行宣傳。村委會和村小組每周至少播放2次《致全市孕產婦的一封信》,讓廣大群眾充分認識母嬰安全的重要性。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保障。為加強全市母嬰安全保障工作,確保孕產婦和5歲以下兒童死亡控制工作得到有效落實,現調整充實祿豐市母嬰安全保障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負責領導開展全市母嬰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困難和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衛生健康局,由楊忠平擔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孕產婦和兒童死亡控制工作的具體組織、協調、監督、管理等,領導小組下設母嬰安全保障包保責任組和母嬰安全醫療救治保障組。
1.母嬰安全保障包保責任組
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無縫覆蓋的原則,成立四個母嬰安全保障包保責任組。
第一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第二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第三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第四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包保組負責做好高危孕產婦和高危兒童的跟蹤管理工作,落實孕產婦和5歲以下兒童死亡控制干預措施,降低死亡率。
2.母嬰安全醫療救治保障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負責指揮、組織、協調全市孕產婦、兒童危急救治工作,暢通救治渠道,保障急救搶救資源的規范配置、儲備和正常運行。母嬰安全醫療救治保障組下設辦公室在市婦幼保健院,由李春華擔任辦公室主任,姜曉楠擔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處理日常事務工作,市人民醫院危重孕產婦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兒救治中心負責協調全市醫療資源對孕產婦和兒童開展急救,并開展技術指導。
母嬰安全保障工作領導小組、包保責任組、醫療救治保障組人員若有變動,由相應職務或崗位人員自行替換,不再另行發文。
(二)強化部門職責。建立政府主導、各部門各司其職、密切合作的聯動機制,各鄉鎮、各部門按職能職責抓好落實。
1.各鄉(鎮)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為轄區母嬰安全保障工作第一責任人,要成立由鄉(鎮)人民政府、衛生院、村委會、村衛生室相關負責人組成的母嬰安全保障工作領導小組和包保責任組。對轄區內14—49周歲育齡婦女開展孕情摸排工作,對不主動、不配合妊娠風險篩查、評估和管理的孕產婦要派人參與衛生院開展動員工作,發生孕產婦危急情況時要主動參與救治工作。
2.市衛生健康局要加強統籌協調全市母嬰安全保障工作,負責對危重孕產婦和危重兒童的救治進行協調和調度;加強對各醫療機構的日常監管和考核,及時匯總研究解決分析母嬰安全保障工作存在的問題和困難;市衛生健康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祿豐市婦女發展規劃》《祿豐市兒童發展規劃》和《祿豐市母嬰安全保障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監管轄區內醫療機構,特別是民營醫療機構辦醫行為和診療規范;建立祿豐市危急重癥孕產婦和危急重癥新生兒應急響應預警機制、高危孕產婦、高危兒、體弱兒篩查和分級管理機制,督促助產機構開展危重孕產婦救治應急演練,調查處理相關醫療糾紛;完善市、鄉(鎮)、村三級急救網絡建設,加強醫療助產機構產科能力建設和產科質量監管;按季度組織開展全市危重孕產婦、孕產婦死亡、5歲以下兒童死亡評審工作,分析原因,并提出干預措施。
3.市公安局協助各鄉鎮查詢14—49周歲育齡婦女相關信息,同時協助衛健部門做好外出流動孕產婦異地追蹤管理工作,并加強兒童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引導工作。
4.市民政局協助婦幼保健院查詢50歲以下女性婚姻登記情況,并關注救助站女性精神病患者孕情,發現孕情及時報送市婦幼保健院;加強婚前醫學檢查宣傳引導,告知婚前醫學檢查的`重要性,接受婚育指導,引導其結婚登記前做好婚前醫學檢查,減少出生缺陷導致的嬰幼兒死亡。
5.市醫療保障局協助婦幼保健院進行高危因素妊娠風險排查,并協助衛生院核查孕婦妊娠高危因素。
6.市教育體育局根據《祿豐市育齡婦女孕情摸排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提供相關信息,同時關注市內在校女生生理健康狀況;教育部門要將預防意外傷害相關知識納入幼兒教育課程,提高兒童預防意外傷害的能力,并會同衛健部門開展青春期健康知識進校園活動。
7.市婦聯負責開展女性健康知識宣傳教育,大力宣傳、倡導和動員孕產婦按時接受孕期健康檢查及住院分娩,強化婦女增強自我保健意識;依法維護婦女健康權益,積極協調和配合相關部門落實好母嬰安全工作。
8.市殘聯負責摸排殘疾人婚育狀況,廣泛宣傳母嬰安全知識,重點關注殘疾婦女的孕產期保健需求并提供救助。
9.云南祿豐產業園區、市工業信息科技局、人民銀行祿豐支行分別負責督促規模以上企業、電信和移動、金融單位加強母嬰安全保障工作,安排企業對員工中的育齡婦女進行孕情摸排,發現孕情及時報當地衛生院納入孕產婦健康管理,同時維護好企業女職工的健康合法權益。
10.市級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負責本單位、本系統14—49歲育齡婦女孕情監測,發現孕情及時報告市婦幼保健院或當地鄉鎮衛生院納入孕產婦系統管理,最大限度保障母嬰安全。
(三)強化資金保障。按照“錢隨事走”的原則,對發現孕情的鄉鎮村委會婦聯主席、鄉村醫生、村小組組長和村小組婦女委員給予資金補助,每報告一例經當地衛生院婦幼專干核實為孕情發現第一人,補助發現人50元/例,如出現轄區孕情漏管情況,每例處罰鄉村醫生25元。衛生院在核實孕情發現第一人時,需認真核實孕情的真實性,同時查看云南省婦幼健康信息平臺有無檔案信息,無檔案則可以認定為孕情發現第一人。補助資金從基本公共衛生資金中列支,鄉鎮衛生院負責將孕情發現第一人情況審核后上報市婦幼保健院,經市婦幼保健院核對后,由鄉鎮衛生院按季度進行兌現。
(四)強化責任監督。各鄉鎮黨委政府、各部門、各醫療保健機構要把母嬰安全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全面落實母嬰安全措施。
1.將控制孕產婦和5歲以下兒童死亡工作納入對各鄉鎮人民政府、醫療衛生單位年度“大比拼”考核,對發生孕產婦死亡的鄉(鎮)根據評審結果,進行約談通報,并對工作嚴重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2.對醫療機構救治流程不規范、“五色”分級管理不到位,各科室協調不力等導致孕產婦、嬰幼兒死亡的,追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并依據評審結果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追責。
(五)聯系方式。市婦幼保健院聯系人:吳xx,聯系電話:xxxxxx。各鄉鎮相關信息則報所轄鄉鎮衛生院。
母嬰安全保障實施方案 9
為進一步提高我省婦幼健康服務質量和水平,鞏固強化母嬰安全,保障優化生育政策落地,切實維護婦女兒童健康權益,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母嬰安全行動提升計劃》要求,結合“健康安徽行動計劃”和“安徽省十四五衛生健康規劃”,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促進母嬰安全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落實全省母嬰安全五項制度為主線,以提升服務質量、專科能力和群眾滿意度為目標,持續強化質量安全管理,提高醫療機構服務能力和水平,有效預防和減少孕產婦及嬰兒死亡。
二、行動目標
(一)總體目標
通過實施安徽省母嬰安全提升行動,促進母嬰安全高質量發展,使全省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體系更加完善,婦幼健康服務水平持續提升。為婦女兒童提供安全、有效、便捷、溫馨的高質量婦幼健康服務,讓人民群眾獲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續,安全健康更有保障。
(二)具體目標
到20xx年底,實現以下目標:
1.孕產婦死亡率控制在13/10萬以下;
2.嬰兒死亡率、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分別控制在5%、6%以下;
3.孕產婦系統管理率穩定在90%以上;
4.婚前醫學檢查率達85%以上;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目標人群覆蓋率穩定80%以上;農村婦女免費增補葉酸服用率達90%以上;產前篩查率達75%以上;新生兒疾病篩查率達98%以上;
5.孕產婦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檢查率保持95%以上,孕期檢測率達90%以上,孕早期檢測率達到70%以上;艾滋病感染孕產婦抗病毒用藥率、所生嬰兒用藥率均達95%以上;梅毒感染孕產婦治療率、所生兒童預防性治療率均達95%以上,乙肝感染孕產婦所生新生兒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率達95%以上。
三、行動范圍
全省開展孕產期保健和助產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重點是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中醫院、婦幼保健院、婦產醫院和兒童醫院。各級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中心要全面組織實施。
四、行動內容
(一)實施妊娠風險防范水平提升行動
1.加大科普宣傳力度
結合國家實施“三孩”生育政策,針對生育服務鏈條的各環節,以科學備孕、孕產期保健、安全分娩為重點,制訂年度健康教育工作計劃,采取線下和線上教育相結合方式,依托孕婦學校、生育咨詢門診、醫院宣傳教育欄、微信公眾號、短視頻等平臺,結合各類主題宣傳日活動,廣泛開展健康教育,普及孕育健康知識。
全省三級婦幼保健院新媒體平臺每年發布不少于50篇科普作品,單篇科普作品平均閱讀量力爭達到1萬。二級及以下婦幼保健機構轄區健康教育覆蓋率逐年提高,新媒體平臺每年發布不少于30篇科普作品,作品平均閱讀量力爭達到3000。
2.強化風險防范意識
各級助產機構要加強開展生育指導,將妊娠風險教育作為孕婦學校開班第一課,強化孕產婦“自身健康第一責任人”意識,引導孕婦正確認識妊娠風險,尤其是高齡高危妊娠相關風險因素,使孕產婦知曉并掌握自我監測方法和求助通道。各市要積極推進有條件的助產機構開展多學科協作,建立健全以危重孕產婦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兒救治中心為核心的多學科會診、轉診制度,組織婦科、產科、生殖、遺傳、心理、中醫等專業力量,綜合評估婦女基礎健康狀況、生育能力、妊娠幾率和風險。
3.落實妊娠風險評估
嚴格按照《妊娠風險評估與管理工作規范》要求,規范開展孕產婦妊娠風險篩查和評估工作,注重多學科聯合動態評估和管理,強化產后風險評估。嚴格按照不同妊娠風險等級,引導孕婦及時轉診到相應級別的醫療機構接受孕產期醫療保健服務。
規范有序開展產前篩查與產前診斷,嚴格落實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綜合防控措施,及時發現和干預影響妊娠的風險因素,防范不良妊娠結局。對患有疾病可能危及生命不宜繼續妊娠的孕婦,由副主任以上任職資格的醫師進行評估和確診。
4.推進孕產信息管理
完善孕情監測網絡,建設完善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助產機構、婦幼保健機構為基礎的孕情監測網絡和協作機制。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加強與村(居)委會、基層婦聯等協作,充分發揮基層網絡優勢,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第三版)》要求,有效落實對轄區孕婦的早發現、早建卡、早管理。
加強婦幼衛生信息化建設,依托“云上婦幼”和省婦幼保健信息系統,以“皖事通”、孕產婦保健手冊(母子健康手冊)使用為載體,為群眾提供孕前保健、孕期保健、住院分娩、產后避孕、兒童保健等系統、規范的優生優育全程服務;鼓勵利用信息系統對孕產婦進行分級分類管理,建立妊娠風險追蹤體系。
5.提升應急保障能力
各地要繼續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并堅持常規和應急結合,加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等新發傳染病聚集性疫情期間以及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母嬰安全保障工作,持續完善應急工作預案,加強應急演練,持續提升突發應急事件中母嬰安全保障能力。
(二)實施危急重癥救治水平提升行動
6.嚴格高危孕產婦專案管理
各級婦幼保健機構要結合實際制定高危孕產婦管理制度與規范,規范妊娠危險因素篩查,識別高危孕產婦。對妊娠風險分級為“橙色”、“紅色”、“紫色”孕產婦嚴格實行專案管理,并明確由產科高年資醫師負責管理,引導有序集中就診,保證專人專案、全程管理、動態監管、集中救治、及時轉診、嚴密隨訪,確保做到“發現一例、登記一例、報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
對未按時產檢的高危孕產婦要責任到人、及時追訪。對失訪的孕產婦要做好記錄并告知同級婦幼保健機構協助追蹤。開展助產技術服務的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和婦幼保健機構的高危孕產婦管理率應≥95%。
7.完善院內救治協調機制
各級助產機構要分管院長具體負責,指定部門負責落實院內產科安全管理職責。
各單位要完善搶救流程與規范,明確相關科室和人員職責任務,強化急救設備、藥品、孕產婦用血、轉運等保障機制;完善院內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會診、轉診制度及協作機制,建立院內多學科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小組;完善產科、兒科協作機制,鼓勵新生兒科醫生進產房。建立完善危重孕產婦救治醫患溝通機制,救治搶救期間醫療組應當指定1名產科醫師負責與患者家屬做好溝通。
8.規范管理“兩個救治中心”
繼續加強各級危重孕產婦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兒救治中心的標準化建設和規范化管理,定期開展質量控制督導,對不達標的救治中心限期整改,實行動態管理。
在“兩個救治中心”持續提升救治能力的基礎上,嚴格劃片分區責任落實,履行協調區域間危重癥的轉會診和救治工作的職能,并加強對下級醫療機構的指導,建立上下聯動、運轉高效的會診轉診機制。
9.加強危急重癥救治網絡建設
運用省“云上婦幼”平臺,優化全省孕產婦和新生兒危急重癥救治網絡,加強區域協作管理,落實婦幼保健院、婦產醫院與綜合救治能力較強的綜合醫院轉會診協作機制,建立助產機構、急救中心和血站聯動機制,強化轉運、救治、用血等重點環節保障,暢通危重癥搶救綠色通道,切實保障孕產婦和新生兒安全,市縣衛健部門要強化事中、事后監管。
省級母嬰安全多學科專家組應加大對省內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指導,必要時直接參與救治。
10.改善救治薄弱環節
規范開展危重孕產婦、孕產婦死亡、新生兒死亡評審,從早孕建檔到產后隨訪進行全程分析,梳理各個環節存在的管理、技術問題,不斷完善診療方案和管理制度。以個案評審暴露的問題為重點,有針對性地開展業務培訓,提高對危重孕產婦的早期識別、干預和救治能力,有效減少孕產婦死亡的發生。
針對產后出血、新生兒窒息等常見危重癥,每季度至少開展1次專項技能培訓和快速反應團隊急救演練,緊急剖宮產自決定手術至胎兒娩出時間(DDI)努力控制在30分鐘以內并逐步縮短。每半年至少組織召開1次多科室聯席會議,每年在當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的領導下至少組織1次區域內危重孕產婦救治演練。
(三)實施質量安全管理水平提升行動
11.完善質量管理制度
嚴格依法依規執業,醫療機構及醫護人員實施助產技術應依法取得相應資質。落實《醫療質量管理辦法》,二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應設立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指定專(兼)職人員負責醫療質量具體管理工作。產科、兒科應成立本科室醫療質量管理工作小組,每年開展不少于2次醫療質量安全案例警示教育。嚴格遵守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重點強化三級查房制度、術前討論制度、疑難病例討論制度、危急重癥患者搶救制度等。
12.嚴格醫療安全管理
嚴格新技術準入與風險管理,嚴格落實醫師手術分級管理制度。強化產科探視管理,完善新生兒出入管理制度和交接流程。嚴格落實傳染病預防控制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建立醫院感染管理組織,加強門急診、產科病房、產房、新生兒及兒科病房、檢驗、影像等重點科室、重點部位和重點環節的感染預防控制管理,嚴格執行消毒隔離、手衛生和醫院感染監測等規定。
13.落實質量改進措施
嚴格遵守產科、新生兒科專業診療指南及技術操作規范,針對手術室、產房、新生兒病房等重點部門,圍繞關鍵環節和薄弱環節每月開展自我評估與分析,持續落實質量改進措施。全面開展產房分娩安全核查,規范填寫核查表,并作為醫療文書納入病歷管理,降低產房醫療差錯及安全不良事件發生率。到20xx年,一半以上的市級婦幼保健機構達到三級婦幼保健院標準,三分之一以上的縣級保健機構達到二級婦幼保健院標準。省衛健委依托省級產科、新生兒科等醫療質量控制中心,分工協作,加強全省圍產期保健工作質量和產科、新生兒科醫療質量控制管理工作,合力促進我省母嬰安全質量提升。
14.加強數據分析應用
市、縣婦幼保健機構要成立母嬰安全管理辦公室,收集、分析轄區信息每月組織專家進行質量控制,各醫療保健機構要成立產兒科安全管理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信息收集與報送。要每月報送住院分娩、孕產婦死亡、新生兒死亡、出生缺陷等母嬰安全相關數據,發生孕產婦死亡后第一時間報送所在地的縣級婦幼保健機構。完善院內產科質控指標體系和數據收集,通過數據分析,查找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建議。嚴格落實醫療質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采集、記錄和報告相關制度。對于可避免孕產婦死亡、新生兒死亡例數增長過快地區將納入當地衛健部門績效考核。
(四)實施婦幼專科服務能力提升行動
15.加強重點專科建設
開展孕產多學科協作診療試點和產科亞專科建設試點,提升產科臨床診療水平,推進建立省市縣三級婦幼專科聯盟。綜合性醫院著力加強妊娠合并癥處置、危重孕產婦多學科聯合救治;分娩量較大的婦幼保健院、婦產醫院著力加強產科亞專科、新生兒科建設,逐步建立產科重點專病醫療組。繼續爭創國家級孕產期保健和新生兒保健特色專科,促進預防保健與臨床醫療融合發展。加強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孕期保健能力建設,提升孕產婦健康管理能力。
16.推廣中醫藥服務
婦產科、兒科積極應用中醫藥適宜技術,充分發揮中醫藥在婦女兒童預防保健和疾病診療中的獨特作用。積極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和方法,建立中西醫協作診療制度。各級婦幼保健機構全面開展中醫藥服務,做優做強中醫婦科、中醫兒科等專科,逐步提高門診中醫藥服務占比,鼓勵有條件的婦幼保健院營養餐廳提供藥膳、營養餐等服務,三級和二級婦幼保健院開展中醫藥專科服務的比例達到90%和70%。
17.加強人才隊伍和科研能力建設
保障產科、兒科和新生兒科醫師、助產士和護士每年至少參加1次針對性繼續醫學教育。以臨床應用為導向,加強科學研究和臨床轉化,加快推進適宜技術推廣應用。婦幼保健機構要穩步提高配套科研經費占機構總經費支出的比例,鼓勵有條件的三級婦幼保健院加強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等科研平臺建設。
(五)實施群眾就診分娩滿意度提升行動
18.優化診療資源配置
科學評估機構承接能力,精準測算群眾就醫需求,按照開放床位和配置標準,足額配備醫護人員和設施設備,確保服務資源與服務量相匹配。疫情期間鼓勵適當調整延長產科、超聲等科室門診時間,有條件的機構可探索開設周末門診、假日門診、午間門診、夜間門診,減輕集中接診壓力。落實門診突發事件預警機制和處理預案,提高快速反應能力。合理設置門診候診區域,充分利用各類就診系統、叫號系統、檢查預約系統分流患者,嚴格落實“一人一診一室”,保障有序就診,逐步縮短門診患者預約后平均等待時間。
19.完善便民利民服務
優化產科診室布局和服務流程,集中產科門診、超聲檢查、胎心監護、采血、尿檢、繳費等環節,努力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務。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進全面預約診療,提供門診分時段預約。三級婦幼保健院的產科預約診療率≥70%,二級婦幼保健院產科預約診療率≥50%,三級綜合醫院和三級婦幼保健院的產前檢查復診預約率≥90%,二級婦幼保健院的產前檢查復診預約率≥60%。在保障危重孕產婦救治的前提下,推廣預約住院分娩。推進孕產期全程預約診療,引導孕產婦在助產機構建檔時確定主管責任醫師,鼓勵由1名產科醫師或1個產科醫療組為未轉診轉院的孕產婦提供全程系統保健服務。
20.促進安全舒適分娩
營造溫馨、舒適的產房環境,提供以產婦為中心的人性化分娩服務。規范開展專業陪伴分娩等非藥物鎮痛服務,鼓勵開展藥物鎮痛分娩服務,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可開展家屬陪伴分娩。加強高品質、普惠性產科床位設置,鼓勵市級婦幼保健院和有條件的醫療機構產科病房以單人間和雙人間為主,切實改善產科住院條件,提升群眾幸福感和滿意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1.各地要將保障母嬰安全擺在衛生健康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根據當地實際制訂具體工作方案,明確時間表、路線圖,精心組織實施,夯實工作責任,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局面。
2.要建立重點聯系單位制度,強化對各級醫療機構的督促指導。省衛健委重點聯系省屬助產機構和部分市級婦幼保健院,市、縣衛健委要確定轄區重點聯系單位,定期了解工作進展,督促醫療機構認真落實行動計劃。
3.要加強區域組織協調,市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建立完善母嬰安全保障協調工作機制,細化工作任務,建立助產機構、急救中心和血站聯動機制,強化轉運、救治、用血等重點環節保障。組建多學科專家組成的區域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專家組,指導參與轄區醫療救治工作。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危重孕產婦、新生兒救治中心建設及轉會診網絡運行情況的評估管理。
(二)完善系統管理
1.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婦幼保健機構,要切實履行轄區管理職責,及時掌握轄區婦女兒童健康狀況及影響因素,制定轄區相關政策、技術規范及各項規章制度,開展相關工作檢查、考核與評估,推動行動計劃的順利實施。省衛健委對母嬰安全指標波動較大的地市給予針對性指導,對任務措施不落實、工作嚴重滑坡的地市進行約談和通報,推進提升計劃取得實效。
2.加快推進省級“云上婦幼”遠程醫療服務平臺建設和應用,實施省域婦幼健康“大手拉小手”行動。省級綜合醫院、婦幼保健機構要發揮區域“龍頭”作用,督導各地規范開展業務培訓指導和會診轉診,幫助基層提升婦幼健康服務水平。
(三)做好宣傳總結
1.各地要加強母嬰安全行動提升計劃的宣傳,定期跟蹤了解母嬰安全行動提升計劃實施進展情況,總結發現好的經驗和做法并予以推廣。發揮典型示范作用,樹立和宣傳典型機構、人員和事例,營造良好輿論范圍。積極宣傳扎根基層、情系群眾的一線醫護人員,增強醫護人員職業榮譽感。
2.各醫療保健機構每半年對本機構提升計劃落實情況進行自查。各市、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每年度至少組織1次對轄區醫療保健機構落實提升計劃的監督指導。每年11月底,各市衛健委要及時將本轄區相關工作進展情況、做法經驗報送省衛生健康委婦幼處。
母嬰安全保障實施方案 10
為促進我鎮母嬰安全保障工作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有效銜接,提升孕產期保健質量,加強婦幼衛生信息統計真實性,進一步規范孕產婦健康管理,預防和降低20xx年孕產婦和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切實落實高危孕產婦分級管理,規范婦幼保健服務,保障母嬰安全,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對人民群眾健康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將母嬰安全保障及孕產婦規范管理工作為婦幼健康工作的首要任務和重中之重,以預防和減少孕產婦和嬰幼兒死亡為核心,以提升醫療機構質量安全保障。降低孕產婦死亡率、嬰兒死亡率,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做好早孕建卡,孕期保健,高危篩查及產后訪視的宣傳。
二、工作目標
積極配合市相關部門完成20xx年各項指標,全市孕產婦死亡率控制在15/10萬以下,嬰兒死亡率控制在5%以下,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控制在7%以下。早孕檢查率達95%,孕產婦和兒童健康管理率達90%。
三、項目范圍和對象
(一)項目范圍:灣水鎮17個村(居)委(以小村計算)
(二)項目對象:灣水鎮孕產婦及5歲以下兒童
四、組織領導
為切實落實母嬰安全保障及孕產婦規范管理工作,現成立水鎮母嬰安全保障及孕產婦規范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灣水鎮衛生院,吳勇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姜昌云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徐增玲、李明梅同志任項目負責人,主要負責我鎮母嬰安全保障孕產婦規范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及管理。
五、主要措施
(一)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各村(社區)是母嬰安全保障及孕產婦規范管理工作的責任主體,要進一步強化婦幼公共衛生管理職能,建立村(社區)母嬰安全保障及孕產婦規范管理聯系包保工作制度,將母嬰安全保障及孕產婦規范管理工作列入民生工程,納入綜合目標管理考核。
(二)抓實母嬰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婦聯人員、駐村工作人員、村組干部共同參與管理孕產婦“孕情聯動報告”機制。鎮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鎮衛生院機構要落實市級孕產婦首診負責制,建立轄區內育齡婦女拉網式篩查機制,嚴防孕產婦漏管、脫管現象。實施孕產婦妊娠管理“綠色、黃色、橙色、紅色、紫色”五色分級標識管理,妊娠分級為“紅色”、“橙色”和“紫色”的孕產婦全部納入高危孕產婦專案管理。建立高危孕婦提前轉診機制,實施“紅色”、“橙色”、邊遠山區、貧困、危重孕婦提前到醫院或醫院周邊待產措施。鎮人民政局牽頭加強婚姻管理,治理早婚早育,引領婚育新風工作。
(三)強化婦幼服務監管。加強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監管,嚴格執行服務機構、人員和項目準入制度;規范執業行為,實行醫師準入制度;加強日常監管,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完善服務質量標準和服務流程,建立產科質量定期評審制度,加強婦幼衛生服務質量檢查和質量控制。
六、職責與分工
(一)落實屬地責任。鎮政府主要領導、分管領導是母嬰安全保障工作的責任主體,鎮公共事務服務中心是具體負責業務部門,鎮衛生院配合指導督促各村及時建立鎮、村母嬰安全保障聯系包保工作制度,實施孕產婦及兒童家長建檔立卡,確保包保到戶到人,并將母嬰安全保障工作列入政府民生工程,納入綜合目標管理考核。強化婦幼服務監督。加強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監督,嚴格執行服務機構、人員和項目準入制度,規范執業行為,實行醫師準入制度,加強日常監管,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完善服務質量標準和服務流程,建立產科質量定期評審制度,加強婦幼衛生服務質量檢查和質量控制,加強婚姻管理,治理早婚早育,引領婚育新風,對符合救治條件的貧困、重病患者依規納入低保、特困等社會救助。(責任部門:鎮公共事務服務中心、鎮衛生院、各村(社區)“兩委”成員)
(二)抓實母嬰安全管理。組建由村組干部、婦聯人員、駐村工作隊員、村醫、計生宣傳員等年內至少開展2次轄區孕情排查、孕婦拉網式篩查,做好轄區內婦幼保健工作宣傳動員和育齡婦女孕情的登記、統計、管理和追蹤等工作,確保第一時間發現轄區育齡婦女孕情并及時提供轄區內孕產婦(包括流動人口)信息,同時對母嬰安全保障工作,開展以廣播、報刊、板報為主的全方位宣傳報道母嬰安全保障工作相關政策和健康知識宣傳。(責任部門:鎮公共事務服務中心、鎮婦聯、鎮衛生院、各村(社區)“兩委”成員)
(三)落實貴州省孕產婦首診負責制。建立轄區內孕產婦拉網式篩查機制,鎮衛生院將嚴格按照妊娠風險分級管理落實孕產婦轉診并追蹤,不得超范圍接診孕產婦住院分娩和孕期保健。實施孕產婦妊娠管理“綠色、黃色、橙色、紅色、紫色”五色分級標識管理,妊娠分級為“紅色、橙色、紫色”的孕產婦全部納入高危孕產婦專案管理進行轉診追蹤建立高危孕產婦提前待產機制;實施“紅色、橙色、紫色”、邊遠山區、貧困、危重孕婦提前到醫院或醫院周邊待產措施。(責任部門:鎮衛生院、各村(社區)“兩委”成員)
(四)加快婦幼信息建設。將孕產婦信息及時錄入貴州省婦幼健康服務信息管理平臺,嚴禁孕產婦漏管、脫管現象。(責任部門:鎮衛生院、各村(社區)“兩委”成員)
(五)加強對藥品、設施設備、準入等監管。(責任部門:鎮衛生院、各村(社區)“兩委”成員、各村(社區)衛生室)
(六)對結婚登記人群嚴格實行“逢婚必檢”。(責任部門:鎮衛生院、各村(社區)“兩委”成員)
(七)規范兒童預防接種、兒童保健和視力檢查、康復治療服務,推進新生兒及兒童致殘性疾病和出生缺陷篩查、診斷、干預一體化工作機制。(責任部門:鎮衛生院、各村(社區)“兩委”成員)
(八)完善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實施殘疾兒童康復服務,保障參加人員合法權益。(責任部門:鎮衛生院、各村(社區)“兩委”成員)
(九)村衛生室在收到分娩信息后出院1周內必須到產婦家中進行產后訪視,開展母乳喂養和新生兒護理指導,規范進行新生兒訪視。認真做好隨訪工作,負責登記上報本轄區出生新生及填報當月報表做好孕產婦登記;注意時掌握新婚夫婦的信息;負責對受檢對象進行宣傳、動員和組織發動,召集并為受檢對象宣傳,確保完成市級下達的任務指標。(責任部門:鎮衛生院、各村(社區)“兩委”成員、各村(社區)衛生室)
七、質量控制
(一)定期進行質控,規范操作流程、復核檢查結果。
(二)質控內容:首診查血常規、尿常規,肝腎功能,艾滋病,乙肝,梅毒,血型,血糖;進行孕中期(孕16-20周、21-24周各一次)進行孕晚期(孕28-26周、37-40周各一次。產后3-7天隨訪,42天產后復查。
(三)對納入高危的孕產婦進行專案管理,落實孕產婦轉診并追蹤;嚴防孕產婦漏管、脫管現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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