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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確權實施方案

時間:2022-05-19 14:31:11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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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確權實施方案(精選5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能無誤進行,往往需要預先進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方面進行安排的書面計劃。那么你有了解過方案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農村宅基地確權實施方案(精選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農村宅基地確權實施方案(精選5篇)

  農村宅基地確權實施方案1

  為指導、規范、促進以農村宅基地換城鎮住房和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換城市社會保障工作(以下簡稱農村“兩換”工作),根據中共xx市委辦公廳、xx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促進規模經營的意見》(x市辦發〔20xx〕1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統籌城鄉發展為出發點,以加快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為目的,以改善農民生產生活條件為目標,以保障群眾利益為根本,進一步促進我縣農業農村經濟更好更快發展。

  二、基本原則

  1、要合乎情理,不違背基本法律。即在實施農村“兩換”工作的過程中,既要合乎群眾日常生產生活情理,更要維護有關法律法規的威嚴,不能與相關法律法規條文相抵觸。

  2、要群眾滿意,確保農村社會穩定。即實施農村“兩換”工作,要建立在群眾滿意的基礎上,不要違背群眾意愿,埋下安全隱患,影響農村社會和諧穩定。

  3、要不謀私利,促進城鄉統籌發展。即實施農村“兩換”工作,要充分體現公開、公平、公正原則,不為私利所誘惑,一心放在推動城鄉統籌發展工作上。

  4、要抓點示范,發揮示范帶動效應。即實施農村“兩換”工作,要先把工作重心放在縣城和鄉鎮政府所在地周邊以及公路沿線宜工宜商地區,本著邊試點邊總結邊推廣的原則穩步推進。

  5、要集中連片,走整居整段推進路子。即實施農村“兩換”工作,要以集中連片為前提,便于整體開發和適合農業機械化耕作,拓展農村宅基地的增值空間和提高農村土地的產出效益。

  6、要找準人群,減少工作推進阻礙。即實施農村“兩換”工作,不僅選準試點地是關鍵,而且選準試點人群同樣非常重要。實際操作中,要著重選擇外出經商、務工人員多,人均收入水平高,平均年齡小的村落開展工作試點。

  三、優惠政策

  1、對農民原有房屋區分建筑結構、建筑年限、建筑面積、建筑用途、地理位置等給予相應的拆遷補償。

  2、拿出原農村宅基地面積的20~30%來集中興建新型農村社區,用以安置自愿放棄農村宅基地使用權且符合規定的農民,也允許這部分農民進入城鎮優惠購買經濟適用房。騰出70~80%的原農村宅基地置換成城市建設用地,增加的土地出讓金收益用來補貼農民購買新房,補貼標準在新建住房成本價的基礎上每平方米下浮300元。

  3、農民進入城鎮后,在戶籍管理、子女入學、就業扶持、養老保險、醫療保險(按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醫療保險或繼續參加國家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享受與城鎮人口同樣的待遇。

  4、進城農民留下來的承包土地用以集中流轉給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土地合作社、農業大戶以及耕種能手經營,流轉土地收益用來幫助土地流出農民解決城市社會保障問題。

  5、鼓勵農村“兩換”工作試點范圍外的農民特別是外出務工農民在自愿的基礎上將承包地的剩余承包期一次性流轉出去,允許這部分農民同試點地的農民一樣進入城鎮優惠購買經濟適用房,優惠價款由縣財政統籌解決。同時享受與城鎮人口同樣的戶籍管理、子女入學、就業扶持以及其它各項社會保障制度。如不想進城購房,可按每年每畝200元的標準給予貨幣補助,解決外出務工農民的后顧之憂。

  四、工作步驟

  1、試點準備階段(5月1日至6月30日)。這個階段主要抓好三個方面的工作:一是搞好摸底調查,認真分析實情,各項優惠政策涉及的業務部門據此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優惠條款、規定、辦法、標準等,各鄉鎮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制定出可操作性強的實施細則;二是選好試點地方。原則上要求小鄉鎮選擇1個試點地、大鄉鎮選擇2~3個試點地。選擇試點地要以地理位置好、村民生活水平較高、人際關系融洽、便于開展工作等作為衡量標準;三是做好宣傳發動工作,促進農民自覺加入到農村“兩換”工作行列,增強農民一次性流轉承包地剩余承包期的主觀愿望,掀起我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高潮。

  2、試點實施階段(7月1日至10月31日)。這個階段主要做好五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堅持原則不放松;二是工作做細不松動;三是善于總結會創新;四是流轉有序出效益;五是群眾贊同喜氣洋。

  3、總結提高階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這個階段的工作重點主要有兩個:一是總結試點工作的成功經驗,正確看待試點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出下步工作打算;二是針對試點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進一步完善和修正相關優惠政策,使之更有利于推動農村“兩換”工作,推進和加快我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五、工作要求

  1、切實加強農村“兩換”工作的組織領導。歷史證明任何成功的改革舉措都是走“摸著石頭過河”的路子,在實踐中不斷豐富、完善、創新。農村“兩換”工作作為統籌城鄉發展的綜合配套改革試點,要逐步變農民為市民,改革難度很大,牽涉利益甚多,有些問題甚至較難解決。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務必高度重視,將這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改革試點成功。

  2、多留實

  惠給農民,避免出現“上樓致窮”現象。在農村“兩換”工作的實踐過程中,要將農村宅基地置換成城市建設用地后的土地增值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收益以各種方式全部返還給農民;要對農民宅基地和拆除的房產給予合理的安置補償;要允許農民安置房在不補繳土地出讓金的前提下可直接上市交易;要優先安排進城農民就業,其子女入學問題與城市人同樣對待;要確保進城農民與城市人一樣享受到各項社會保障制度;要讓這項改革舉措不辦成瓜分農民利益的盛宴,避免進城農民出現“上樓致窮”現象。

  農村宅基地確權實施方案2

  農村宅基地審批工作實施方案為貫徹落實中央1號文件精神,認真做好審批農村宅基地試點工作,推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根據國土資源部《關于進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結合實際情況,按照新區管委會下發的《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暫行辦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審批原則

  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統籌規劃,嚴格按照《土地管理法》、《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暫行辦法》中確定的一戶一宅和用地規模進行審批。在審批過程中既要解決農民住房現在存在的緊迫需求,又必須規范農村宅基地建設行為,這兩個方面要同時兼顧。

  二、審批目標

  通過有計劃的安排農村宅基地審批,有序合理的解決農民對宅基地的需求,推進農村城鎮化建設,同時有效的遏制宅基地亂搭亂建的現象。根據各鄉鎮目前情況,20xx年全年擬審批農村宅基地約300戶,需建設用地面積99000平方米,將依據各鄉鎮申請比例大小,合理分配農村宅基地建設用地指標。今后年度依據建設實際合理確定審批規模。

  三、審批范圍

  這次啟動的具體范圍為新區城市規劃所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以外的行政村,且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新區城鄉統籌規劃,并已完成編制經審查批準公布了村莊建設規劃的村社。(見附表)

  四、審批條件

  1、農村宅基地審批范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統籌規劃所確定保留的行政村,并已做出完善的新農村建設規劃,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使用宅基地:

  (一)農村村民因結婚等原因(包括男到女家落戶),原有宅基地一戶一宅,不能解決住房確需分戶的;復員軍人經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回原籍落戶定居,農村確無住房的;

  (二)實施村鎮規劃或舊村鎮改造,需要調整搬遷的;

  (三)因國家、集體建設項目占用原宅基地需要搬遷的;

  (四)市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準宅基地:

  (一)不符合以上規定所規定條件的;

  (二)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統籌規劃和村鎮建設規劃的;

  (三)符合以上規定,但原有宅基地面積超過標準宅基地面積0.8倍以上能夠解決分戶需要的;

  (四)出賣、轉讓、出租原有住房或改變原住房用途,再申請宅基地的;

  (五)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其他不宜批準的情形。

  2、農村宅基地審批程序

  (1)前期準備。由規劃國土局負責總體牽頭,各鄉鎮具體負責,公安局、綜合執法局配合摸清可審批宅基地行政村的戶籍、宅基地現狀使用情況,由建設局負責督促各鄉鎮編制村莊建設規劃。

  (2)村民申請。村民向所在村民小組提出申請,經村委會或者村民小組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由村民委員會填寫公示內容連同個人申請一并在所在村組張榜公示7天,無異議后由村民小組或村委會分別簽署意見并加蓋村委會公章,統一上報各鄉鎮人民政府并提交申請人的身份證、戶籍薄。

  (3)受理審核。鄉鎮人民政府依據村(社)上報的資料,進行審核(申請人的身份證、戶籍薄原件),確認符合宅基地審批條件的農戶,由鄉鎮國土所組織人員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新村規劃進行選址并現場踏勘核實,落實清用地權屬,鄉鎮人民政府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退還各村社,對符合條件的簽署意見并加蓋鄉(鎮)人民政府公章報規劃和國土資源局。

  (4)審核審批。規劃和國土資源局對鄉(鎮)上報的農村宅基地申請審核同意后,按批次上報管委會審批。經新區管委會審批同意后,由鄉(鎮)國土所組織人員依據新村規劃按上報時確定的選址范圍進行現場定界放線,批準的農戶按照城鄉建設管理局提供的標準圖集進行建設。由新區建設局會同鎮政府對村民住宅建設實施建設管理,鄉(鎮)人民政府對選址落實情況、建設質量進行跟蹤管理。

  (5)組織驗收。新批宅基地竣工后由國土所安排相關工作人員進行現場驗收,農戶按照地籍管理程序申請辦理《集體土地使用證》。

  五、責任單位

  1、公安局負責盡快界定各審批村村民戶籍。

  2、各鄉鎮負責盡快摸清各審批村村民的超占、多占宅基地的情況,并對已審批的農村宅基地嚴格控制范圍和用地面積,嚴禁超占、多占。

  3、新區城鄉建設局負責村民住宅的建設管理并協助、督促各鄉鎮盡快完成村新村建設規劃,并制定農村宅基地建設標準圖集。對建設區內各行政村,盡快編制住房申請配套方案,以便解決村民的住房需求。

  4、綜合執法局負責監督各行政村宅基地建設情況,對未審批宅基地的行政村,加大檢查力度,有效制止亂搭亂建行為。

  5、規劃和國土局負責對各鄉鎮所上報宅基地申請進行復核,將復核通過的宅基地申請按批次上報管委會予以審批,將批準情況送執法局、建設局等相關部門,并對鄉鎮政府監管情況進行檢查。

  農村宅基地確權實施方案3

  為加快推進我縣房地一體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完善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切實維護農民合法權益,促進農村社會秩序和諧穩定,根據《國土資源部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農業部國家林業局關于進一步加快推進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xx〕101號)、《關于進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發證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xx〕191號)、《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局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村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的通知》(自然資登記函〔20xx〕6號)、《安徽省自然資源廳財政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農業廳關于進一步加快推進全省房地一體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資〔20xx〕21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任務

  以登記發證為主線,在開展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調查的同時,因地制宜,采用符合實際的調查方法,將農房等集體建設用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確權登記發證納入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范圍,依照不動產統一登記要求,實現統一調查、統一確權、統一登記發證。力爭20xx年底完成全縣房地一體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

  (一)開展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調查。以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成果為基礎,按照《地籍調查規程》要求,調查農村范圍內的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的權屬狀況(含每一宗地的權屬、界址、面積和用途等信息),并形成完整的地籍調查成果。

  (二)同步開展農村房屋調查。在開展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調查的同時,全面查清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每一宗土地范圍內建筑物、構筑物的位置、面積、權屬等基本情況,并在各村進行確權登記信息“公示—反饋—再公示”程序,實現農村房、地調查的同步開展和調查成果的統一管理,為不動產統一登記奠定基礎。

  (三)進行農村房地一體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按照《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要求,嚴格規范確認宅基地使用權主體及其登記發證面積,本著“尊重歷史、注重現實”的原則,對農村公益事業、公共設施及其他集體建設用地依法進行確權登記發證。

  (四)建設農村房地一體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數據庫。建立集圖形、屬性、電子檔案為一體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宅基地使用權、房屋調查數據庫,并與縣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相關聯,實現登記發證成果的數字化管理和信息化應用。

  二、工作原則

  (一)統籌兼顧,穩步推進。按照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建設和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要求,統籌兼顧,穩步推進農村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以及農房等集體建設用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并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工作計劃,科學審慎選擇符合實際的調查方法。

  (二)尊重歷史,結合實際。房地一體的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既要根據當時的歷史條件和政策,又要充分考慮當前使用的實際情況。

  (三)規范調查,依法登記。以“權屬合法、界址清楚、面積準確”為原則,依據相關技術規定的要求,查清農村每一宗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以及宗地上房屋的權屬、界址、面積和用途等,形成完善的地籍和房屋調查成果,建成房地一體的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發證數據庫,嚴格按照不動產登記規定的內容、程序和要求,依法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四)便民利民,維護穩定。在權屬調查和糾紛處理工作中,應盡可能考慮各方利益,化解矛盾,解決爭議。充分發揮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作用,建立健全農村土地權屬糾紛調處工作機制,切實保護群眾合法利益,維護農村社會穩定。

  (五)不重不漏,全部覆蓋。房地一體的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要覆蓋全縣,不重不漏。

  三、工作步驟

  (一)前期準備階段(20xx年1月)

  完成項目招投標,組織人員培訓,進行宣傳動員,為我縣全面推進房地一體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奠定基礎。

  (二)全面實施階段(20xx年5月至20xx年11月)

  20xx年5月全面開展房地一體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到20xx年8月底,完成總任務量的50%;20xx年11月底力爭全面完成。

  (三)檢查驗收階段(20xx年12月)

  1.20xx年12月初完成縣級初檢;

  2.20xx年12月底完成市級復查及省級驗收;

  四、工作方法

  (一)明確農村宅基地確權登記面積標準。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應嚴格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規定的面積標準依法確認給本村農民集體成員。依據《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第四十三條第(二)項規定,全縣農村宅基地確權登記面積依法不得超過220平方米。

  (二)先行調查,糾紛后處。

  為了加快權籍調查速度,減少障礙,權調工作在遇到矛盾糾紛時,對不能及時處理的,把當事人有關問題記錄清楚,糾紛地塊宗地圖進行整體測繪,在宗地圖上把糾紛地塊位置標注清楚,糾紛暫時不作處理,待全村調查結束后,由村協調小組根據記錄進行協調處理,或由當事人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根據處理結果進行確權登記發證。處理無果又不向法院起訴的,在調查表和宗地圖上記錄糾紛原因,暫不予確權登記。

  (三)嚴把三關,確保質量。

  一是把好現場指界關:在權屬調查、外業測繪階段,各村民小組應成立由村民組長、老黨員、群眾組成的協助小組,幫助找人,收集相關資料等,確保指界工作扎實有序推進。

  二是把好簽字確認關:每一戶宅基地必須由戶主簽字或被委托人簽字,委托簽字的必須有委托書,委托書注明代簽人姓名,確保簽字有效。

  三是把好公示審核關:權屬調查和外業測繪結束后,對每一戶不動產情況進行公示,對公示有異議的進行現場復核,確保權屬清楚、界址清晰、面積準確。

  (四)依法依規登記發證。

  按照不動產登記相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農村房地一體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需收集以下申請材料:

  1.權利人身份證明資料

  (1)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

  (2)戶主戶口簿復印件(前兩頁);

  2.權籍調查資料

  (1)指界資料:“指界通知書”、“指界委托書”等;

  (2)地籍調查表;

  (3)房屋調查表;

  (4)界址點成果表、宗地圖、房屋平面圖、現場照片等資料。

  3.土地權屬來源證明資料

  (1)土地征撥文件;

  (2)原土地使用證書;

  (3)其他資料。包括鄉(鎮)人民政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處理決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的調解書;人民法院生效的判決、裁定或者調解書;當事人之間依法達成的協議等。

  (4)從未確權登記的'宅基地。符合“一戶一宅”和相關規劃的,由戶主提出申請,村委會證明,公告15個工作日無異議,經鎮人民政府審批,依法予以確權登記,核發不動產權證書。

  4.宅基地界址調查方法

  (1)“房地一體”宅基地以宗地為基本單位進行調查登記。宗地是指土地權屬界線封閉的地塊或空間。可以設定共有宗地,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2)農村居民使用的“房地一體”宅基地宗地范圍,按居民實際建造房屋的現狀范圍測量,不含護墻地、滴水等墻外土地,宗地范圍外的生產生活附屬設施占地不得確定為宅基地使用權。

  (3)有圍墻和房屋主體,界線明確,權屬無爭議的宅基地可以測量確權登記發證。空閑或房屋坍塌、拆除兩年以上未恢復使用的宅基地,只調查登記,不予發證。

  5.審批流程

  (1)農戶提出申請,村委會提出初審意見,重點審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實有效、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莊規劃、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鄰權利人意見等;

  (2)鎮農業農村部門審批,重點審查申請人是否符合申請條件、用地建房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要求和面積標準、宅基地和建房是否經過村組審核公示等,提出審批建議;

  (3)鎮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審批,重點審查用地建房是否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用途管制要求等;

  (4)鎮政府綜合各部門審批意見,批準同意;

  (5)縣不動產登記中心核發不動產權證書。

  (五)分情況確認宅基地面積。

  1.證載面積大于等于現狀(實測)面積的,根據群眾意愿,按照現狀面積換發不動產權證;

  2.證載面積小于現狀(實測)面積,若現狀(實測)面積小于220平方米,根據群眾意愿,按照現狀(實測)面積換發不動產權證書;若現狀(實測)面積大于220平方米,按照220平方米換發不動產權證書;

  3.有宅基地批復文件的,按照批準面積確權登記;

  4.從未確權登記的宅基地及農房,1987年前修建的,至今未擴大,按實測面積確權登記;1987年以后修建的,按照宅基地面積標準確權登記,有合法土地權屬來源資料的除外。

  (六)超面積宅基地的確權登記發證。

  1.按照宅基地實際確權登記發證面積填寫地籍調查表“使用權面積”欄,在不動產登記簿和不動產權證書附記欄內注明:“超過標準的面積,待以后分戶建房或現有房屋拆遷、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實施規劃重新建設時,按有關規定作出處理后,按照宅基地面積標準重新確權登記”;

  2.宗地圖按宅基地實際測繪范圍繪制。

  (七)“一戶多宅”宅基地的確權登記發證。

  宅基地使用權按照“一戶一宅”要求,原則上確權登記到“戶”。農村家庭戶以權利人所持戶口簿登記為準。

  1.本村集體成員,戶已分開,未分開居住的,原則按照共用宗地登記,其實際使用的宅基地沒有超過分戶后建房用地合計面積標準的,依法按照實際使用面積予以登記。若兩戶之間有明確界線,可分戶進行登記,分戶面積不得超過宅基地面積標準;

  2.本村集體成員,符合分戶建房條件未分戶,且未分開居住的,其實際使用的宅基地沒有超過分戶后建房用地合計面積標準的,依法按照實際使用面積予以確權登記;

  3.本村集體成員,符合分戶建房條件未分戶,但未經批準另行建房分開居住的,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關規劃,由戶主提出申請,村委會證明,公告15個工作日無異議,經鎮人民政府審批,依法予以確權登記,核發不動產權證書。

  (八)非本集體成員合法取得宅基地的確權登記發證。

  1.非本村集體成員原在農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產權沒有變化的,由權利人提出申請,村委會證明,公告15個工作日無異議,經鎮人民政府審批,依法予以確權登記,核發不動產權證書。在不動產權證書上注記“該權利人非本農民集體成員”;

  2.非本村集體成員,因繼承房屋占用農村宅基地的,由繼承人提出申請,村委會證明,公告15個工作日無異議,經鎮人民政府審批,依法予以確權登記,核發不動產權證書。在不動產權證書上注記“該權利人為本村農民集體原成員住宅的合法繼承人”。

  3.非本農民集體成員因扶貧搬遷、地質災害防治、新農村建設、移民安置等按照政府統一規劃,批準使用新建宅基地的,依法確權登記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使用權,核發不動產權證書。

  (九)集中安置點宅基地的確權登記發證。

  因扶貧搬遷、地質災害防治、新農村建設、危房改造等按照政府統一規劃建設的集中安置點,依據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土地征撥文件,由鄉(鎮)政府根據規劃,出具農宅使用權人花名冊、面積等材料,公告15個工作日無異議,同時提交集中安置點項目驗收材料,統一辦理不動產權證書。農宅規劃面積大于220平方米的,按照220平方米確權登記,核發不動產權證書。

  (十)移民搬遷戶宅基地的確權登記發證。

  按照國家移民搬遷政策,整體搬遷農戶,依據縣級以上政府移民搬遷文件依法進行確權登記。農民自發搬遷到外地生活居住的,戶籍未注銷,且宅基地完好可進行居住的,經戶主申請,村委會出具證明,公告15個工作日無異議,予以確權登記,核發不動產權證書。農房已塌毀、宅基地荒廢無法進行居住的,只調查登記,不發證。

  (十一)縣城及鎮政府(園區)規劃區內宅基地的確權登記發證。

  縣城棚戶改造區,由縣棚改辦出具證明,在棚改拆遷范圍內的農村宅基地,暫不進行確權登記;

  2.宅基地審批手續合法,符合縣城及鄉鎮規劃的,予以確權登記,核發不動產權證書;

  3.縣城及鄉(鎮)政府規劃區內,公路沿線,符合相關規劃,未經批準改變土地用途的農房(含上宅下店、前店后宅),土地按宅基地,房屋按實際用途進行調查確權登記,核發不動產權證書。

  (十二)妥善處理農村違法宅基地。

  對于違法宅基地,應當由相關職能部門查明土地歷史使用情況和現狀,依法依規處理后,方可按程序申請登記。

  (十三)不予確權登記發證的情形。

  1.土地權屬爭議尚未解決的;

  2.土地違法違規行為尚未處理或正在處理的;

  3.以興辦“鄉鎮企業”、“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為名,非法占用(租用)農民集體土地進行非農業建設的;

  4.“以租代征”使用農民集體土地進行非農業建設的;明確定性為“小產權房”的;

  5.除繼承外,農村村民一戶申請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的;

  6.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和建造住宅,申請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的;

  7.土地管理政策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為加強本次工作的組織領導、溝通協調和服務保障等相關工作,成立由分管副縣長任組長,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財縣政局、縣住建局、縣農水局等相關部門和各鎮(園區)政府(管委會)為成員單位的濉溪縣“房地一體”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具體負責本次工作的實施推進(領導小組名單附后)。各鎮(園區)政府(管委會)也應參照成立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本轄區內“房地一體”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領導。

  (二)加強宣傳引導。結合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的要求,縣直有關部門和各鎮(園區)政府(管委會)充分利用各類相關媒介,大力宣傳“房地一體”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重要意義、工作目標和政策法規,爭取干部群眾的理解支持,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和工作氛圍。

  (三)明確職責。各有關部門和各鎮(園區)政府(管委會)要高度重視“房地一體”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認真履職盡責,密切溝通協調,按照相關部署和要求,選派業務精、能力強的同志參與“房地一體”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主要工作部門和各鎮(園區)政府(管委會)職責如下:

  1.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負責制定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房屋的調查方法,擬定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實施方案,測算工作經費,組織招標選擇作業隊伍,做好人員培訓,指導開展“房地一體”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

  2.縣財政局:負責此項工作所需經費的保障落實。

  3.縣農業農村水利局:根據本部門職責積極配合做好“房地一體”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

  4.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根據本部門職責積極配合做好“房地一體”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

  5.各鎮(園區)政府(管委會):切實履行好屬地責任,組織好入戶調查指界簽字以及權屬糾紛調處等相關工作,完善相關配套措施,并抽調專人全程參與“房地一體”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

  農村宅基地確權實施方案4

  為切實維護農村村民及集體組織的合法權益,大力推進我鎮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工作,根據《自然資源部關于加快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工作的通知》(自然資發〔20xx〕84號)、《省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領導小組關于抓緊完成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工作的通知》、《鎮遠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鎮遠縣農村“房地一體”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的規定(試行)〉的通知》(鎮府發〔20xx〕1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鎮遠縣農村宅基地審批和農民住房規劃建設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鎮府辦發〔20xx〕11號)文件精神,科學準確、有條不紊地穩步推進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工作(農村“房地一體”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并如期完成成果入庫匯交,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工作的組織領導并落實監督到位,特成立蕉溪鎮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自然資源所,姜秀鵬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楊勝平為辦公室工作人員,具體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工作目標

  (一)全面完成全鎮范圍內合法合規滿足確權登記條件的農村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其房屋所有權的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按照不動產統一登記要求,辦理房地一體不動產登記。對已經頒發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的有辦理房地一體不動產登記需求的辦理不動產權登記。

  (二)全面完成已有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及房屋登記資料的清理整合入庫,將原有相關紙質資料進行數字化處理,并通過技術手段實地確定坐標位置和繪制矢量化地籍圖,同時將登記信息的圖形數據和屬性數據進行關聯以完善其數據庫。

  (三)20xx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不動產登記成果匯交。

  三、工作任務

  (一)全面完成全鎮范圍內合法合規滿足確權登記條件的農村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調查。以集體土地所有權成果為基礎,按照《地籍調查規程》要求,調查農村范圍內的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的權屬狀況,獲取每一宗地的權屬、界址、面積和用途等信息,形成完整的地籍調查成果,為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提供依據。

  (二)同步完成農村房屋調查。依據《不動產權籍調查技術方案》(國土資發〔20xx〕41號),在開展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調查的同時,全面查清我鎮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和宅基地上每一宗土地范圍內建筑物、構筑物的位置、面積、權屬等基本情況,實現農村房地調查的'同步開展和調查成果的統一管理,為實現不動產統一登記奠定基礎。

  (三)完成房地一體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范確認宅基地使用權主體及其登記發證面積。本著尊重歷史、注重現實的原則,對農村公益事業、公共設施及其他集體建設用地依法進行確權登記發證。

  (四)農村地籍調查數據庫及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在農村地籍調查登記發證數據庫的基礎上,依據《地籍調查規程》和《城鎮地籍數據庫標準》,繼續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登記信息化數據庫建設,建立圖形、屬性、電子檔案為一體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宅基地使用權、房屋調查數據庫和管理系統,實現確權登記發證成果的信息化管理。并與不動產統一登記信息化建設相銜接,實現登記發證成果的數字化管理和信息化管理。同時上傳相關權屬信息和登記資料信息形成不動產登記數據成果完成匯交。

  四、實施步驟

  (一)前期準備階段(20xx年6月1日—7月30日)

  1.資料收集。收集全鎮范圍內土地、房產現有調查、登記資料,村莊布局規劃資料以及戶籍人口相關信息。

  2.選擇專業調查隊伍。通過縣政府采購方式確定專業調查隊伍。

  3.人員培訓。對調查工作人員進行培訓,統一調查規范和政策口徑,明確相關工作紀律。

  (二)實施推進階段(20xx年8月1日—11月30日)

  1.外業調查。以專業調查隊伍人員為主體,在村組干部的配合下,完成村(居)內的房地測繪、權屬確認和相關數據資料收集等外業調查任務,形成房地一體的農村地籍調查成果。

  2.內業建庫。充分利用已有的軟、硬件平臺,參照城鎮地籍房產信息系統建設的相關技術規范,建設農村地籍調查數據庫,實現對農村地籍調查成果涉及的圖形、屬性、檔案等信息進行一體化存儲、管理與應用,并與不動產統一登記信息化建設相銜接。

  (三)總結上報階段(20xx年12月1日—12月31日)

  1.成果驗收上報。接受專家對調查成果進行核驗,完成成果入庫匯交。

  2.政策研究。根據外業調查成果,對照現行宅基地、農房審批確認相關規定,梳理統一發證需解決的政策性問題,研究解決辦法報政府批準后實施。

  3.證書發放。根據農民意愿,對通過驗收符合條件的農戶依申請辦理房地一體的不動產登記證書。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工作是黨中央部署的一項重要任務,是維護農村村民及集體組織的合法權益重要舉措,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務必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安排部署和協調相關工作,層層壓實責任,確保工作穩步推進。

  (二)加強宣傳引導。按照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建設的要求,大力宣傳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農房等集體建設用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重要意義、工作目標和政策法規,爭取干部群眾的理解支持,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和工作氛圍。要以村(居)為單位分別召開村組干部、黨員、護林員等參加的動員大會,充分發動群眾。

  (三)明確職責要求。各村(居)和各鎮屬部門要高度重視“房地一體登記”發證工作,認真履職盡責,密切溝通協調,按照相關部署和要求,選派責任心強的同志參與農村集體土地農房調查確權登記發證工作。主要工作部門和各村(居)職責如下:

  1.鎮自然資源所:牽頭負責宅基地、房屋基礎資料收集、外業調查組織、登記發證等工作,制定和完善宅基地、房屋確權登記發證相關規定,負責提供相關房產登記的資料。

  2.鎮農業服務中心:審查好村民宅基地申請是否符合申請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要求和面積標準,宅基地和建房申請是否完善村組層面的有關規定,并綜合有關部門意見提出審批建議。

  3.鎮村建中心:做好村民建房的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的監督檢查,檢查房屋竣工后的位置、面積、工程質量和建筑風格是否符合規定。

  4.鎮財政所:負責保障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工作經費。

  5.鎮派出所:負責提供戶籍資料,及時處理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中發生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

  6.各村(居):召開村民大會,集中宣傳確權登記的重要意義,組織本村權利相關人提供有關資料、參與現場指界、確權、配合丈量測繪等工作;同時協助政府解決本村內群眾之間的權屬糾紛調處和歷史遺留問題處理等工作,組織本村權籍調查成果的張榜公示。

  7.作業單位:在鎮、村有關人員的帶領下依據《地籍調查規程》開展權屬調查、掃描相關權屬檔案,進行地籍測繪并建立權籍調查數據庫,繼續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登記信息化數據庫建設,建立圖形、屬性、電子檔案為一體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宅基地使用權、房屋調查數據庫和管理系統,實現確權登記發證成果的信息化管理,并與不動產統一登記信息化建設相銜接,實現登記發證成果的數字化管理和信息化管理。同時上傳相關權屬信息和登記資料信息形成不動產登記數據成果完成匯交。

  (四)強化監督指導。鎮自然資源所對各村(居)的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和指導并每周通報一次全鎮的工作推進情況。對存在工作不重視、進度緩慢、數據失實的村(居),由領導小組督促整改并由紀委在全鎮通報。

  (五)明確完成時限。20xx年底全面完成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工作并完成成果入庫匯交。

  農村宅基地確權實施方案5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抓好“三農”領域重點工作確保如期實現全面小康的意見》(中發〔20xx〕1號)、《自然資源部關于加快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工作的通知》(自然資發〔20xx〕84號)文件要求及《省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領導小組關于抓緊完成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為高質量完成我市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房地一體確權登記工作(以下簡稱確權登記),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確權登記工作目的和意義

  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工作是黨中央、國務院的重大工作部署,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的重要體現,是維護農民合法權益,促進農村社會秩序和諧穩定的重要舉措,是深化農村改革,促進城鄉統籌發展的產權基礎。將農房等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確權登記頒證納入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范圍,是推進不動產統一登記、建設房地一體的不動產登記體系的必然趨勢,是提高不動產產權保護和管理水平,建立現代不動產管理制度的客觀要求。

  二、工作原則

  (一)政府主導,部門協作。全市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由市人民政府主導,市自然資源局牽頭,鄉(鎮、街道)具體負責,市法院、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信訪局等部門配合實施。

  (二)規范調查,依法登記。以“權屬合法、界址清楚、面積準確”為原則,依據相關技術規定的要求,查清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上的每一宗土地的權屬、界址、面積和用途等。并在此基礎上嚴格按照不動產登記規定的內容、程序和要求,依法辦理相關登記。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沒有手續的必須依法補辦用地批準手續后,再進行登記。

  (三)提高效率,便民利民。采用土地、房屋同步調查的方法,組織技術單位進村入戶調查。通過建立和完善配套服務平臺和辦事流程,提高效率,減少重復調查和資金浪費。在權屬調查和糾紛處理工作中,要充分發揮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作用,切實保護群眾合法利益,維護農村社會穩定。

  三、工作目標和任務

  按照國家和省、貴陽市工作部署,依據國家、省有關技術規定,在原有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調查及農村房屋確權登記的基礎上,全面查清我市農村范圍內每一宗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的權屬、面積、界址、用途及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的基本情況,以登記發證為工作目標,在開展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調查的同時,因地制宜,采用符合實際及兼顧發展準確可靠的調查方法予以實施,依照不動產統一登記和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要求,堅持“全面查清、房地一體、規范確權、依法登記”的原則,實現統一調查、統一確權、統一登記發證。建立“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數據庫,實現與不動產登記信息系統的對接,推動數據成果互通共享,確保我市在20xx年3月15日前完成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全面排查工作,20xx年上半年完成全市農房“房地一體”調查任務的60%以上,20xx年底前通過信息系統完成登記成果匯交國家,基本建成農村不動產登記基礎數據庫,實現不動產登記城鄉全覆蓋。為逐步建立產權明晰、權能明確、權益保障、流轉順暢、分配合理、嚴格規范的農村集體土地產權制度和深化農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提供依據,為加強農村房屋管理打下基礎。

  (一)開展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地籍調查。按照國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以未登記頒證的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調查為重點,涵蓋國有農場、林場等參照農村宅基地管理的住宅。調查農村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的權屬狀況、位置、界址、用途和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的位置、房屋的權利人、產權來源、建筑結構、建成年份、批準用途與實際用途、批準面積等信息,丈量地上房屋邊長,量算房屋面積,填寫地籍調查表,制作宗地圖和房屋平面圖,形成農村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權籍調查成果。

  (二)依法依規辦理確權登記。嚴格按照《土地管理法》《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國土資源部關于進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發證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xx〕191號)、《自然資源部關于加快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工作的通知》(自然資發〔20xx〕84號)要求,依法確權,規范登記,嚴禁通過不動產登記將農村違法用地合法化,對亂占耕地建房、違反生態保護紅線管控要求建房、城鎮居民非法取得的宅基地、小產權房等,不得辦理登記。

  (三)建立農村不動產權籍調查數據庫。加強農村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頒證成果信息化建設,將確權登記頒證資料數字化處理,按照有關標準規范建立圖形、屬性、電子檔案為一體的農村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調查數據庫,實現確權登記頒證成果的信息化管理,并與不動產統一登記信息平臺相銜接,實現登記頒證成果的數字化管理和信息化管理。

  四、工作專班

  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市司法局、市自然資源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農業農村局、市住建局、市信訪局等部門和鄉(鎮、街道)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工作專班,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專班下設辦公室在市自然資源局,由楊溢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施春旭和劉光武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制定方案和考評辦法,以及業務指導、督促檢查、成果匯總和上報等工作。各鄉(鎮、街道)要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制定工作方案,細化工作目標、任務和措施,明確專人負責,認真做好宣傳發動、入戶調查以及權屬糾紛調處等相關工作。

  五、工作職責

  (一)市自然資源局

  1.根據上級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全面統籌全市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相關工作;

  2.組織制定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及房屋確權登記辦法和指導意見;

  3.研究和制定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工作技術方案和標準;

  4.開展相應詢價、經費預算及采購工作;

  5.根據不動產登記相關要求,規范制定農村“房地一體”的調查標準,組織開展確權登記成果匯交國家;

  6.指導鄉(鎮、街道)依法依規完善房屋相關規劃手續。

  (二)市農房辦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配合市自然資源局制定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及房屋確權辦法。

  (三)市住建局

  1.根據相關法規配合市農房辦制定房屋確權辦法;

  2.參與房屋確權面積的認定。

  (四)市農業農村局

  1.根據法律法規制定各區域宅基地使用權面積標準;

  2.研究制定分戶的認定標準。

  (五)市公安局

  負責提供調查戶籍數底數。

  市信訪局

  負責牽頭做好涉及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工作中出現的信訪事項,配合相關職能部門做好解釋疏導和宣傳教育工作。

  (七)市財政局

  負責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工作的經費保障。

  (八)市司法局

  負責對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工作中涉及的確權程序、辦法及相關文件合法性審查。

  (九)鄉(鎮、街道)

  負責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工作的摸排、歷史登記檔案的收集和整理,對摸排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梳理、總結、匯報,提出確權辦法制定的意見和建議;根據市確權辦法組織開展好農村“房地一體”確權工作;做好屬地群眾信訪維穩工作;負責對已確權的宅基地,組織完善宅基地上房屋的規劃手續辦理工作;負責化解工作中產生的矛盾糾紛,加強現有農房的'管控,嚴控新增違法建房。

  六、工作步驟及時間安排

  全市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前期準備階段(20xx年12月底前)

  1.成立工作機構

  成立市級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發證領導小組和辦公室,組建確權登記工作小組。各鄉(鎮、街道)要成立主要領導為組長的確權登記工作領導小組,從相關站、所抽調得力人員組建專門的辦公室,報市確權發證辦公室。

  牽頭單位: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農業農村局、市住建局、市信訪局、各鄉(鎮、街道)

  2.調查摸底

  以村組為單位,以公安部門的戶籍數為基礎,全面摸清本轄區內農戶數、宅基地及集體建設用地總宗地數。并查找歷來的檔案資料,對已有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登記資料進行全面梳理,摸清本轄區內已登記存量和未登記增量數,厘清存在的問題,認真組織填寫《清鎮市宅基地摸底登記表》和《集體建設用地登記表》。通過摸底調查,弄清四個方面的情況,并收集體相關狀況第一手資料:一是摸清本轄區內農戶數;二是摸清本轄區內宅基地與集體建設用地總宗地數;三是全面排查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登記檔案和臺賬,確定已登記發證的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宗地數;四是分析查找開展確權登記中可能存在的問題。為后續的地籍調查,“房地一體”的確權登記工作打下基礎。

  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3.經費預算及保障

  根據鄉(鎮、街道)排查我市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情況,結合第七次人口普查的人口及房屋相關數據,概算我市“房地一體”工作經費,經市財政局審核后報市政府;市財政局負責提供經費保障。

  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財政局

  4.確定調查實施單位

  采取公開招投標的方式,選擇技術能力強、信譽高、業績突出的技術單位開展技術服務工作;原則上選擇具備測繪資質,具有開展農村房地一體調查工作經驗的單位。

  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

  5.制定調查方案

  在充分考慮我市社會經濟條件和地理條件的情況下,組織調查實施單位,按照上級確定的測繪及地籍調查等調查規程技術路線要求,結合房地一體不動產登記及系統必須采集的信息編制切實可行的調查方案。

  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局

  責任單位:調查隊伍

  6.開展業務培訓

  組織鄉(鎮、街道)、國土所、村建所、農業服務中心、村居有關工作人員,對土地權屬調查、房屋調查相關專業知識和調查方法等工作進行溝通培訓。

  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各鄉(鎮、街道)

  7.制定確權登記辦法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國家、省下發的指導意見,結合我市農房確權實際情況,制定確權登記辦法。

  牽頭單位:市農房辦

  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農業農村局、市住建局、市司法局、市信訪局、各鄉(鎮、街道)

  (二)組織實施階段(20xx年1月—20xx年12月底)

  1.全面完成外業調查任務,同步完成資料整理歸檔與數據建庫

  鄉(鎮、街道):負責組織各村(居)成立由村(居)支部書記任組長的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化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協調小組,村干部實行分片包干制,負責協助調查實施單位開展調查工作,組織動員村民積極配合確權登記,收集農戶的確權登記資料,協助房地權屬糾紛調處、外業調查、測量,逐戶逐棟明確權屬界址,對長期在外的農戶提前通知聯系到位,對確實不能回家辦理的,可采用電話、微信等方式委托辦理,并將調查結果開展集中公示,確保所調查的農村房屋界址清晰、產權明確。

  調查隊伍:嚴格按照《地籍調查規程》《農村不動產權籍調查工作指南》等要求,全面查清每一宗地的權屬、界址、位置、面積、用途等情況,并及時填寫地籍調查相關表。形成滿足“房地一體”確權登記發證要求的地籍調查成果。

  工作時限: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

  2.調查結果公示

  鄉(鎮、街道)將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權籍調查結果在本村村委員公示欄內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0天。公示無異議的,進行建庫歸檔。

  工作時限: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

  3.逐級開展確權審批

  鄉(鎮、街道)將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權籍調查結果進行公示后,按照調查成果分類處置,確需進行確權審批的依法開展確權審批工作。

  工作時限: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

  4.審查登記發證資料

  鄉(鎮、街道)對外業調查中收集資料和歷來宅基地和建設用地的檔案等相關資料進行收集整理。以“權屬合法、界址清楚、面積準確”為原則,嚴格按照不動產登記規定的內容、程序和要求,組織相關部門開展初審,經初審符合確權登記發證條件的,組織權利人填寫《不動產登記申請審批表》,鄉鎮簽署審意見后,由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負責登記。

  工作時限: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

  5.登記發證

  市不動產登記機構對鄉(鎮、街道)提交申請登記發證資料進行審核,符合不動產登記條件的,在房屋所在地村委會公示欄內進行公示15天,公示期無異議后,將相關信息在不動產登記系統進行登記,并將登記資料整理歸檔。農房產權人需要辦理《不動產權證書》的,到不動產登記中心申請登記。

  工作時限:錄入登記系統時限為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發證時間根據農房產權人確定。

  (三)檢查驗收階段(20xx年11月—20xx年12月)

  按照上級部門要求完成對確權登記成果的驗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鄉(鎮、街道)要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制定工作方案,細化工作目標、任務和措施,明確專人負責,認真做好宣傳發動、入戶調查以及權屬糾紛調處、組織村居積極配合調查確權等相關工作。

  (二)完善制度建設

  一是建立領導小組聯絡員制度,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通力協作、密切配合,明確聯絡員,不定期召開聯絡員工作會議,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二是建立工作調度和進度通報制度。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工作調度,不定期開展工作督查,對工作進度緩慢、組織不力、配合不夠的要進行通報并扣減年終考核分數;三是建立權屬爭議調處制度。各鄉(鎮、街道)要成立土地權屬爭議調處辦公室,專門負責本區域內的農村集體土地權屬爭議的調處工作,確保工作有序、穩妥推進。

  (三)強化經費保障

  市財政要將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調查登記發證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切實保障工作開展。

  (四)依法依規,嚴肅紀律

  寧要數據真實性,不要數據虛假前后一致性。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涉及廣大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各鄉(鎮、街道)參與確權登記的有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一定要按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事,嚴肅紀律,決不允許利用職權為親友或個人在此次確權登記中謀取私利。

  (五)加大宣傳培訓力度

  為切實抓好這項工作,各鄉(鎮、街道)要及時組織村組召開動員大會。強調此項工作的目的及意義,明確工作任務、時間安排及各自職責分工。積極組織相關工作人員進行技術培訓,使其熟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同時結合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建設的要求,通過報紙、電視、網絡、宣傳標語等媒介和渠道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充分調動鄉、村、組干部工作的積極性和農民參與的主動性,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和工作氛圍。

  (六)加強督導,保證質量

  各鄉(鎮、街道)在確權登記發證整個環節過程中要做到精心指揮、細心操作,把工作做細、做全、做好。做到抓點促面,先易后難,有序推進,不走過場,在總的時間控制的前提下,進度服從質量,確保不留隱患。

  (七)加強檔案管理

  頒發的《不動產權證書》是權利人的合法憑證。檔案管理是確權發證成果的重要體現,也是確權發證的歷史依據。因此,不動產登記機構對在確權發證中所有的材料要落實專人負責,建立完整的檔案進行整理、歸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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