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5篇【通用】
當賞讀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都收獲不少,這時就有必須要寫一篇讀后感了!但是讀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讀《我要做好孩子》有感,歡迎大家分享。
讀《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
寒假里,我懷著好奇的心情讀了著名作家黃蓓佳寫的《我要做個好孩子》一書。
書中主人公金鈴是一個六年級學生,她是一個成績中等,但機敏、善良又非常正直的女孩。金鈴思維敏捷,她常常會有與眾不同的想法,讓老師們又好氣又好笑,為了做一個讓家長和老師都滿意的.“好孩子”,金鈴作了種種努力,但為了保留心中的那份天真、純潔、她又與家長和老師作了種種抗爭……
看完這本書,許多故事情節又浮現在我眼前。金鈴不僅機敏、善良、正直,而且她還敢于和壞人、壞事作斗爭。她們班上有許多好學生:胡梅、劉婭如、倪志偉……一次,他們去邢老師補課時,胡梅和劉婭如發生了矛盾,她們亂扔墊子把老師家弄臟了。第二天,老師查處這件事情時,當時在場的于胖兒為了不讓好學生把他當成“壞蛋”,就說是金鈴和尚海干的,可金鈴并沒有和尚海一樣把屈辱咽到肚子里,而是當場檢舉了胡梅和劉婭如,向老師澄清了事實。讀到這里,我明白了一個道理:好學生并不一定就是好孩子,無論成績好與壞,品德才是最重要的。如果我們都能像金鈴一樣做一個有道德的人,那我們的生活一定會更加和諧、更加美好!
讀《我要做好孩子》有感2
今天我讀了一本叫《我要做好孩子》,是黃蓓佳寫的。 我一翻開書本,才讀了幾行,漸漸地我就喜歡了這本書。大概讀了幾個小時,我就把整本書給讀完了。 讀完了這本書,我從這本書中感受到黃蓓佳寫的很具體,很真實,很明確,很仔細,很細致,很認真。 這本書的主要人物是:金鈴、金鈴的媽媽(趙卉紫)、金鈴的爸爸(金一鳴)。 具體介紹了金鈴,說金鈴很粗心,很馬虎,更重要的是,她有50公斤的身體,保準的重量級選手。 因為胖,臉、鼻子、嘴巴都是圓嘟嘟的,一看就叫人喜歡,一喜歡就忍不住要在她臉上揪一把。金鈴從小到大,臉蛋上被人揪過上千回,用她的話說,都快揪出老繭來了。也介紹了金鈴的爸爸(金一鳴),在本市以最著名的一所大學里教書,在本市以最著名的一所大學里教書,副教授已經當了5年,目前正在往教授這道門檻上跨越,因此挺忙,不怎么管家里的事。也介紹了金鈴的.媽媽(趙卉紫),不熟悉的人容易聽成“卉子”,覺得像日本名字。我覺得書本里的金鈴跟我一樣:粗心、馬虎......我希望我和書中的金鈴一起努力,好好學習,天天向上!長大找到一個好工作,找一個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好丈夫!我也希望我們一起努力,堅持到底,遇到困難,勇于站出來“挑戰”。
只有知道自己的短處才能補,要補就要向別人學習,從別人的優點中
找出自己需要的東西,用來彌補自己的不足。
我建議你們也讀一讀這本書哦!
讀《我要做好孩子》有感3
“媽媽,我要做一個好孩子!”這是小主人公金鈴對媽媽說的一句話。這句話雖短,卻體現出金鈴很有志氣。
對,每個人都想做一個好孩子,主人公金鈴也不例外,她之所以會想做一個好孩子是因為只有是一個好孩子,在學習等各個方面都能得到好處。《我要做好孩子》這本書主要寫的是六年級學生金鈴在升學考試這一年中所發生的事,真像五味瓶——酸、甜、苦、辣、咸,都是人意想不到的事。
我覺得小主人公是一個具有反抗精神的人,她善良,曾把一個從未相識的妹妹像對待自己妹妹一樣對待她,精心呵護她,培育她;她正直,敢把副班長做一切壞事都抖出來;她孝順,當老師生病的.時候,她第一個去看老師,主動幫老師做一些事情;同時她也懶惰,總想偷工減料,就是這樣一個人,需人細心揣摩。
人人都想做好孩子,可又談何容易?我們必須克服自身的缺點,發揚自己的長處,這樣才達到基本線。好孩子有好幾種:有學習上的,工作上的,生活上的……要想做所有的好孩子是不可能的,因為人是不可能十全十美的,不過我們可以其一方面做起,一點一點地做,努力做得更好,爭取做得最好。我認為做一個好孩子最重要的是要有責任心,如果什么事都是馬馬虎虎,不負責任的話,就算你學習成績再好,也成不了什么大事,如果你有責任心,做什么事都以一顆熱情心去面對,即使你現在學習成績不是班上的佼佼者,只要持之以恒,成功最終會與你握手。
我希望我能做各方面的好孩子,我會做好孩子,做班上的佼佼者,做老師的好幫手,做同學們的榜樣!
讀《我要做好孩子》有感4
國慶節假期中,我把《我要做好孩子》這本書讀完了。給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關于父母》這個小故事。《關于父母》里面講的是金鈴的爸爸(叫金亦鳴,是一個大學教授)和金鈴的媽媽(叫趙卉紫,是在編輯部送稿件的),里面有三個故事,是關于金玲的爸爸,非常的有趣。
一、金鈴小時候吃的是奶粉。有一次家里奶粉用光了,趙卉紫脫不開身,讓金亦鳴上街去買。金亦鳴倒也樂于從命。一去去了3個鐘頭。金鈴在家里餓得哇哇大哭,硬是不見金亦嗚的影子。原來他跑了十幾家商店,仔細地對比了幾十種中外奶粉包裝袋上列出的成分配方,覺得這個牌子有這個牌子的長處,那個牌子又有那個牌子的優點,權衡來權衡去,怎么也決定不下來,最后還是決定向夫人匯報了再說。他兩手空空跑同家,氣得趙卉紫翻著白眼說不出一句話。
二、金鈴快一周歲的時候,正是盛夏。一天中午,趙卉紫要去編輯部送稿件,負責讓金亦鳴帶孩子睡午覺。金亦鳴完成這個任務同樣一絲不茍。女兒睡熟了,他自己也摟著女兒睡熟了,直睡得天昏地暗人事不知。趙卉紫送完稿件趕回家一看,差點兒笑得沒背過氣:金鈴一泡尿已經把父女倆的短褲浸泡得濕漉漉的,兩個人卻是頭挨頭呼嚕成一條聲。
三、還有一次,是金鈴小學讀后感作文略大一些的`時候,她吵著要去動物園看梅花鹿,當爸爸的自告奮勇帶她去了。那天天氣不太好,剛到動物園,天就開始刮大風。照理說,這樣的天氣,帶孩子看一看梅花鹿就應該趕緊回去,金亦嗚卻認為既然來了就該認真地把動物全部看完。一看看了兩個小時,金鈴凍得小嘴發青,回家就發高燒,得了一次肺炎。
我是應該做事情認真,但是有的時候不要太認真過頭了,否則就會出大事,也有可能會死人。
讀《我要做好孩子》有感5
讀《我要做個好孩子》有感 最近,我讀了一本《我要做個好孩子》這本書。這本書的主人公叫金鈴,她是一個六年級的學生,她雖然成績中等,但她善良正直。她很熱情,一路走到學校,街上的小店主幾乎都認識她。
這本書讓我印象最深的是金鈴養了一些蠶寶寶,一天桑葉不夠了,金鈴拿了五角錢去買。可是賣桑葉的'已經不在了,她看著蠶寶寶個個仰著頭,搖頭晃腦,似乎在說:“我餓了!我餓了!”為了能喂飽蠶寶寶們,她想了各種各樣的辦法,甚至挨家挨戶地趴在人家的圍墻上看。終于讓她找到并摘了幾片桑葉,為此她還差點兒被當成小偷。反過來看看我,在二年級的時候也養過蠶寶寶,蠶寶寶吃的桑葉幾乎全是媽媽摘的。我只會在興趣來的時候喂兩片桑葉,順手抓抓它們。雖然是我要求養蠶寶寶的,可從不曾為了自己的責任而付出努力。從現在起,我也要做一個有責任心的人。
書中的金鈴學習成績中等,但是她從來沒有放棄做好孩子的努力,為了實現對媽媽的諾言,在學習上不懈地努力,上輔導班、做試卷等等。學習成績并不能衡量一個人的好壞,品德才是至關重要的。金鈴為了實現自己的諾言做出的種種努力,正體現了她言出必行的品德。我今年十歲了,是一名小男子漢了。這種持之以恒,言出必行的品德,將要作為我今后的行為目標。
讀了文章后,我想像金鈴那樣做一個活潑開朗,正直善良并自強不息的好孩子。
讀《我要做好孩子》有感6
我在暑假里讀了一本名叫《我要做好孩子》的書。這本書講述了一個善良、正直、機靈、有頭腦的六年級小女孩金鈴,她可不像她媽媽說的那樣:爛泥巴扶不上墻喲!
這本書中的金鈴最讓我感動的是:有一次,金鈴、尚海、李林和李小娟四人一組參加體育考試——五十米跑。金鈴在跑的過程中被硬邦邦的石頭絆了一下,摔倒了,不妙的是跑在最后的李林因有多動癥沒有來的`及剎車,也摔了個“大馬趴”,把膀子摔骨折了。李林家一口咬定是金鈴絆的,沒道理地向金鈴家要3000元,還在金鈴上學的路上威脅金鈴。
當時家里的錢不夠,金鈴當機立斷,決定幫助爸爸媽媽湊錢,她想了又想,最后她才決定把自己最喜歡的手表拿去換了20元錢,才把錢送了出去,平息了一場小風波。
不過,金鈴有時會做出不同尋常的行為,例如:自作主張地把沒家的小女孩領回家;用自己僅有的一塊兩毛零花錢買了一枝康乃馨送給病中的邢老師;為挨餓的蠶寶寶找桑葉而東奔西跑、翻墻越欄……揭示出她那重感情、富有同情心、純真美好的心靈。…………
讀完整本書我懂得了:光有好的品性沒有知識是脆弱的,但沒有好的品性光有知識是危險的,是對社會的潛在威脅。我一定要做一個不脆弱也不危險的人,我會從現在開始好好學習,天天向上,尊老愛幼的。
讀《我要做好孩子》有感7
“哦,原來要做好孩子需要尊重老師、幫助老人、晚輩……”我手里捧著剛讀完的《我要做好孩子》這本書鄭重地說,讀《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這本書的主要內容是:一個叫“金鈴”的胖女孩在父親金亦鳴和母親趙紫卉、老師及同學的幫助下,從一個學習中等的女孩到學習優秀、討人喜歡的女孩子。這本書告訴我的'就是:我們不是說要當好孩子就能當好孩子的。
對于此事,我也深有體會。我還記得我讀一年級的時候學習成績不好、字寫得很難看,還很重,用橡皮擦的時候,一用勁,就會擦通,嘴還很貧,害得經常被媽媽罵,但是我一心想要當好孩子。就這樣,我幾乎連續了一個月左右都在念叨:“我要做好孩子,我一定要做好孩子,我一定要做好孩子……”媽媽和爸爸已經對我說過上百次、上千次:“聰聰,要做好孩子,不是光憑嘴上說的,最重要的還是實際行動呀!”有一次中午吃完飯,媽媽就出去和鄰居聊天;而我呢,看著碗池里的那些臟碗心想:我來幫媽媽洗碗吧。想著想著,我就洗了起來,還哼著小曲呢。洗完后,媽媽回來看到后,笑得合不攏嘴,夸我長大了,還說:“聰聰,你離做個好孩子已經不遠了,加油啊!”
放假的時候,除了幫爸爸媽媽洗碗、煮飯、拖地;有時也會整理整理自己的房間之類的……
我終于明白了:要想做一個好孩子,其實也不簡單,要長期堅持不懈,學習更是如此。
讀《我要做好孩子》有感8
我懷著我也想做一個好孩子的心情和同學們一起看完了這本黃蓓佳的傾情小說——《我要做好孩子》。
這本書的主人公叫金鈴,女,11歲,身高1。55米,體重50公斤,在新華街小學讀六年級。她的成績中不溜,語文最高高不過90,最低低不過80,英語一般,數學最差,也最粗心。她最怕“四則混合運算”,她常把“+”看成“―”,把“6”看成“9”啦等等的問題。她的作文不好也不壞,如果碰上合心意的作文題,可以超水平發揮。
看完這本書后,我覺得書中的主人公金鈴很善良、老實,保護弱小,開朗、活潑。雖然文中有許多大大小小的人物,如自私自利的倪志偉,考試依賴別人的于胖兒,弱小的尚海......
文章主要講了主人公的.喜怒哀樂,對人間一切美好事物的感嘆。她每次把事情搞砸后,但又不會絞盡腦汁的要把這個結局完美結束,比如一些小文章,如《天上掉下來的小妹妹》講了主人公的鄰居去世了,他有一個孫女叫幸幸,很可愛,也很可憐。她沒有爸爸媽媽,她現在沒處去。金鈴希望把幸幸帶回家住,但又怕媽媽不同意。但是她還是把幸幸帶回去了。她媽媽說可以讓幸幸留在她家,但是金鈴一定要把數學考好。果然,金鈴考了98分,幸幸就留了下來。不過后來,幸幸被她媽媽帶走了,金鈴一直想買一個芭比娃娃送給她,便找媽媽,要當家權,以便來存錢買芭比娃娃。
文中的她,毛手毛腳;文中的她,想幫助別人,卻經常是害了別人;文中的她,雖然有諸如此類的惡習,但我還是喜歡她!雖然文中也有很多大大小小的人物,但我還是最喜歡她。因為她執著認真的做完每一件事,還有不達目的誓不罷休的精神,她希望一切都美好!
我想做一個好孩子!和金鈴一樣執著認真的做完每一件事!
讀《我要做好孩子》有感9
黃蓓佳寫的《我要做好孩子》是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書中的主人公金鈴有著一顆堅強高尚的心靈,她那樂于助人的精神深深地打動著我,使我破不及待得幾乎一口氣讀完了整本書。
金鈴的父母都是名牌大學畢業的,父母本已為女兒會繼承他們的聰明頭腦,但他們錯了,金鈴在班里語文和英語不錯,但數學頂級差,總體來說屬于中等生。這讓父母大跌眼鏡。所以金鈴發誓要做一個好孩子。金鈴成績差并不代表她沒努力過,再被同學的媽媽勒索去三千塊,她的父母才明白女兒的心里是有很多很多委屈的,多年來不被看重,不被稱贊的平淡無奇的生活,其實是深深地刺痛了孩子的.心靈,她也許真的努力過,但因年齡,性格,能力等種種原因而無法比別人做的更好。她常常用快樂把自己掩蓋起來,而實際上她心里很在乎別人的態度和看法,盼望著父母得寵愛和贊美。
也許是這個原因才讓我徹底對這本書喜愛起來,因為它可以領導家長與孩子做一對知心朋友,心連心,是好朋友,一直到永遠。“我要做好孩子”也許是天下每一位孩子的心聲,其實做好孩子并不難,只要你認認真真對待每件事情,別人總有一天會認可你,但不要埋沒孩子的天性,真實的自己才會是一個孩子的天性。
作者正是把小主人公的話“我要做好孩子”作為全書的中心話語,貫穿全文。久久回蕩在大人身邊,使大人開始理解孩子,懂孩子,做孩子的知心朋友,這也是這本書受大眾歡迎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生活中像金鈴一樣的人很多,他們承受了許多痛苦,渴望得到大人的關心和寵愛,他們也試圖努力過,但結果卻令人傷心,希望天下的父母能和孩子做一對知心朋友,不離不棄,永不分開。
讀《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0
我讀了《我要做好孩子》這本書,作者黃蓓佳。這本書描寫了一個天真可愛、活潑開朗大方的小胖女孩金玲的成長過程。這位十二歲六年級的小學生金玲的日常生活構成了全本書的故事,深深吸引我們的是她那快樂的性格與超常負荷之間的矛盾沖突,能夠強烈地引起我們這些小讀者的共鳴。通過金玲的故事,作者淋漓盡致地描述了金玲所不能承受之累,沉重的書包猶如一座大山壓著金玲稚嫩的雙肩,她日復一日地埋身于作業、考試、評比、分數之中,不能呼吸到大自然的新鮮空氣,無暇顧及自己的愛好、興趣、娛樂、游戲,在她的生活中沒有公園,沒有博物館,沒有少年宮。她那快樂的性格,不甘寂寞,常常童心大發,在放學回家的'路上,逗逗小吃攤里的小黃貓,有空的時候畫幾張賀年卡,想辦法看一會電視,但這些樂趣太少了。
讀了這本書后,我感覺自己就像金玲姐姐一樣,每天重復著家——學校兩點一線的生活。在老師布置作業多、考試多時候感覺非常累、很單調、很枯燥,在課余的時候,可以和同學們做游戲,感覺很開心、很愉快。生活中的我就是這樣的。因為我知道生活就是由酸甜苦辣組成的,每個人都是在磨練中得到了成長和進步。我也想做個好孩子!
最后我希望家長們多給我們留一些放松的時間,多給我們留一些自己空間,不要把我們的快樂剝奪了,讓我們在快樂中度過一個幸福美好的童年!
讀《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1
《我要做個好孩子》是一部長篇兒童小說,主人公是個名叫金鈴的女孩。她有點胖,體育總不及格。她丟三落四,書包就是個“垃圾袋”。她極其粗心,語文錯別字多得離奇,數學稀里糊涂10道題起碼錯6道,英語考試10分鐘不到就交卷,不是首字母沒大寫,就是音標有錯。媽媽認為金鈴不用功,得過且過,爛泥扶不上墻。金鈴說自己是個壞孩子,像個沒人喜歡的可憐的老鼠。
金鈴真的是個壞孩子嗎?我可不這么認為!
金鈴善良有愛心。她愛小動物,不忍心看到蠶寶寶被同學丟棄慘死,就把它們都帶回家去養。她把無家可歸的小妹妹幸幸帶回家,給她洗澡,陪她睡覺。就在幸幸離開金鈴家以后,金鈴還幾次去郊外看望她,并攢錢給幸幸買昂貴的`芭比娃娃。
金鈴重感情。王老師去美國以后,她悵然若失、悶悶不樂,給老師寫信,先打草稿再譽寫,特別認真。邢老師生病后,她是班上唯一一個去看望邢老師的學生。她用買橡皮的錢給邢老師買了一朵玫瑰花。當邢老師問起班上的情況時,為了不讓老師生氣,金鈴就小心翼翼揀些不那么嚴重的事情來說,添油加醋、繪聲繪色,說得老師笑瞇瞇。
金鈴能寫一手好文章。她寫的那篇《我真想為你造一片森林》,深深地打動了我的心。
金鈴正直機敏。她被同學誣陷之后,沒有忍氣吞聲,利用智慧為自己討回了公道。金鈴懂事、善解人意。凡事總為爸爸媽媽著想,不任性、不自私,沒有一點小公主的嬌氣。金鈴天真可愛,把豬八戒演得活靈活現,逗得大家哈哈大笑。
哦,我知道為什么黃蓓佳阿姨為什么給我們的主人公起名叫金鈴了,因為她有一顆像金子一樣美好可貴的心靈。
讀《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2
讀一本好書猶如品嘗一杯香醇的美酒,讀一本好書猶如欣賞一幅色彩明麗的圖畫,讀一本好書猶如置身于清新淡雅的美景之中。《我要做好孩子》就是這樣的書,這本書讓我懂得了,要保留一份童真。
這本書用樸素又不失風趣的語言,講述了一個叫金鈴的六年級學生,在小升初沖刺的最后階段,為保留心中的一份童真,于老師、家長發生的一系列讓人啼笑皆非的故事。
現在有許多人,為了利益,失去了心中那一份童真,可金鈴不同,她寧愿考不好,被老師、家長罵,也要保留心中那一份童真。有些人可能會問,童真是什么,我們為什么要保留心中的那一份童真?我會堅定地告訴那些人,童真是世界上最美的東西。保留童真,可以讓你有一顆永遠不老的心;保留童真,可以讓你每天開心快樂。既然如此,為什么不保留一份童真呢?
金鈴因為有了童真,才有一顆對世間萬物的憐憫之心;她因為有了童真,才會擁有天真無邪的笑臉;她因為有了童真,才有純潔的.心靈那我們為什么不也保留童真呢?
金鈴考試完,就要上初中了,她可以在這最后的沖刺階段,也保留一份童真,那為什么有些人不行呢?為什么有些人寧愿追求利益,也不要童真呢?
有一句話說得好,有童真的人永遠不會老。那么,就算是讓你的心永葆青春,也請你保留一份童真吧!因為有童真就有愛,因為愛世界才會更美好。
讀《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3
家是什么?是親人的懷抱,是溫暖的歸巢。
在這里父母用慈愛的傘為兒女撐起一片晴空;兒女用孝順的心給父母捧上一杯香茶。讓愛住我家,愛就是用心體會爸爸的辛苦,媽媽的`嘮叨;讓愛住我家,愛就是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讓健康,平安,快樂住下;讓愛住我家,愛就是象小蜜蜂一樣勤勞,用甜美的花蜜滋潤家人的生活;讓愛住我家,愛就是一粥一飯,來之不易。
當看到這篇文章我驚呆了。里面講了一個女孩叫卓佳,卓佳的家庭比較特殊:媽媽由于先天小兒麻痹癥,雙腳無力,行走需要借助輪椅;爸爸患矮小癥,還駝背,一家人日子過得很艱苦。因為父母身體的特殊,卓佳從小就學會做家務,幫助他們減輕負擔。卓佳每天過著辛苦但充實的生活。
讀了這篇文章我才知道什么是百善孝為先。孝敬長輩不是一句口號,一種稱呼。孝,應該從一點一滴的平凡小事做起。卓佳的孝就體現那瑣碎的日常生活中。而我呢?捫心自問,我非常慚愧。我家離學校不遠,坐公交車就兩三站路。可就因為我的膽小,害得爺爺奶奶輪流接送我。爺爺在西溪濕地種樹,有時下班要四點半,為了接我,來不及擦汗,來不及喝水,每次都匆匆忙忙。有時來晚了,我還無理地埋怨他遲到。許多時候,爺爺要加班,只好讓奶奶來接我。奶奶從幼兒園接回弟弟,帶著他一塊兒來學校接我,然后步行回家,趕著做晚飯。現在回想起來真難為情。不過,自從上了四年級,我就變得懂事了,獨自坐公交車上下學,回家還能幫大人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我想這也是孝吧。
百善孝為先。同學們,讓我們從一點一滴的平凡小事做起,做一個孝順的好孩子。
讀《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4
生機盎然的葉,顏色因植物的種類而不同,那些就是葉們自己的舞裙;400字作文今天,我讀了契柯夫的短篇小說。揭下一片花瓣看看——那是十分薄的,真不知道里面還有多少片這樣的花瓣。在我陳舊的日記本的扉頁上!他一個人爬上又爬下,又是擦又是洗的,干了不多會兒,就大汗淋漓了。
金鈴,她上小學六年級。她經歷了許多不如意的事情,一次次的考試,和我們一樣面臨著巨大的壓力,有些小朋友面對失敗就退縮,害怕了。但是金鈴卻懂得面對困難不退縮,堅信自己能行,通過自己的努力一定能夠做一個老師和家長滿意的好孩子。
在路上,金鈴看到一個頑皮的孩子,毫無憐憫之心,殘忍的'弄死了一只小鳥,在作文課上她寫了一篇《我真想為你造一片森林》,我的眼睛濕潤了,從這里可以看出金鈴擁有一顆善良的心,多么愛惜小動物啊!
平常的孩子都討厭爸爸媽媽的嘮叨,而金鈴組喜歡媽媽的一句話:“跑啊,孩子,沖刺啊!”并且把它當作前進的動力。相信金鈴會在最后一次考試中取得好成績。
讀了這個故事,我仿佛自己就是金鈴,暗暗地下了一個決心,像金鈴學習,面對挫折,不屈不饒,要做個勤快好學,奮發努力的孩子,還要做個不讓家長操心的好孩子。
讀《我要做好孩子》有感15
在我的書架上,放著我最寶貴的書,他們看上去都是那么的嶄新,唯獨一本發黃的書。
這本發黃的書,是我從小看到現在的。每一次都深深地被書里的那位胖胖的、滑稽的主人公---金玲逗樂。直到現在,我還都沒有煩倦它,那個好笑又好氣的金玲令我愛不釋手,給予了我最珍貴的啟示。
金玲和我有一點非常相似,那就是給作文取題目。我們和別的同學不一樣,不是隨隨便便就直接把題目寫下來,而是經過深思熟慮才寫出與眾不同的題目。但是,金玲告訴我一件大事,錯別字要小心!即使是一篇十分不錯的.習作如果被二十個錯別字一扣,分數也可想而知了。
主人公最大的優點就是我最大的缺點。第一:身高和體重:第二:膽子大。我愛挑食,但金玲吃的東西比我的兩倍還多。我想:要是我和金玲站在一起,準會讓別人笑掉大牙。書里的金玲跟誰都是“自來熟”,而我,就算有人主動跟我交朋友,我也會很靦腆。
古人說得好“書中自有黃金屋。”這位主人公金玲讓我知道要做機敏、善良、正直的人要做一位讓家長、老師滿意的好孩子,無論經歷多少磨難和痛苦,即使失敗,也不能放棄;即使摔倒,也要爬起來,即使成功,也不驕傲。
那本書破舊不堪,但智慧和知識早已融進了我的腦中,這本書,啟迪了我做“好孩子”的夢想,讓我難以忘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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