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的基因》的讀后感(精選18篇)
讀完一本書以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是時候抽出時間寫寫讀后感了。但是讀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自私的基因》的讀后感(精選18篇),歡迎大家分享。
《自私的基因》的讀后感 1
這是嚴琦推薦的一本書,生物學方面的書,據說是進化論方面的經典著作。不過全文通俗易懂,中間稍微擺弄了一點淺顯的博弈論知識,完全不妨礙外行人如我來閱讀。
針對動物進化問題,作者道金斯認為自然選擇的基本單位不是個體或種群,而是基因,自私的基因。并把我們人類及其他所有動物都描述成是我們的基因創造的機器。所有的行為都可以歸結為基因的自私行為,即為了更好的復制,傳播。所有的利他行為,也僅僅是自私目的下的有限利他行為。
還好作者強調了,“不涉及到意識的動機”,要不然真的有點像嚴琦說的那樣有點“反人類了”。正因為這樣,在看書的時候,我時刻提醒自己,這是在講沒有意識的動物,這是在講沒有意識的動物。作為一個人類,我還是希望世界能美好一點的,雖然,基因可以這樣的自私。慶幸的是,作者提到了意識的非一般的作用。特別是在講到意識的`產生的時候,“把意識視為一個進化趨向的終點”,生存機器最終從主宰它們的基因手中解放出來,變成有能力,甚至是有拒不服從能力的決策者,比如說拒絕生育。
雖然要知道這本書寫的不是基于人類的行為,但作為一個外行人的收獲,也許更多的是將人類納入這些“準則”中去思考,反思發生在自己身邊的自私行為和利他行為。當然,最好是同時懷著一顆積極的心。
《自私的基因》的讀后感 2
這段時間有機會品味過《自私的基因》這本對當今社會有著巨大影響的巨作,真是思緒萬千。在我看來這就好比對達爾文的《進化論》有著相輔相成的作用,它得意更好的向人們展示基因傳承之間的重要聯系和本質所在,我想基因是沒有錯的這只是他單純的本能而已。
其實從本質上來說生物所謂的行為其實都是由本身的基因來操作控制的,打個比方父母會對自己的后代盡心盡力會盡自己最大的能力去保護自己的后代,人人都知道因為父母是愛我們的。然而通過書中的觀點來看根源可能并不是那么的正確,因為一切都會歸根于基因的內在的自私行為,也就是基因想要傳承下去那么就會給予父母一種要保護自己的孩子的本源意識以此來達到讓自己的基因后代生存下去的目的。聽上去是殘酷的,但其實從基因的角度來說這就是為了生存下去而必須存在的手段。想來這聽上去是十分殘酷的,也會有人去質疑此觀點的正確與否,其實不管它是不是徹底遵循規律的,但這無疑就值得我們去細細品味。
本書的作者公開表明自己是無神論者,所以此作品也是其用來闡述自己觀點的重要著作之一。當我們讀過此書之后我們不得不去深思,人的根源就是基因內部的潛意識,基因的生存意識也是天生的。就像有的人做的是自私的事情,有的人卻喜歡無私的奉獻。其實這無非是“利己行為”和“利他行為”的差別,在我看來本質上都是為了能夠是自己過得更好。也就是說這里的自私的基因并不是我們所想像的那種只會為了私欲而進行無休止的行為的貪婪的人,其實是在某一種情況下我們為了是自己能夠更好地保全下來我們不得不去選擇明面上對我們有利的一方面,因為從基因的角度來說我們必須要在能夠保全自己的情況下才會去選擇適當的進行無私行為。打個比方,當一個父親在和他很好的朋友進行合作一起打拼開公司時,自己的孩子這時需要進入大學進修,老父母也已經年邁,正是最需要經濟支持的時刻,若是繼續進行這種不穩定的賺錢方式無疑是具有很大的風險因此就算是對方覺得不理解覺得是你對不起他,但是為了自己的家庭我想大部分人都會選擇這個時候去向對你拋出橄欖枝的穩定企業奔去。就此而言我們仔細想想這到底能不能夠稱為自私呢?這就是之前提到過的所謂不論是利己還是利他都是為了讓自己過得更好。就像有的人認為一直幫助別人就是自己的樂趣,自己就能夠過得很快樂這從另一方面來說就是為了能夠讓自己得到快樂而做出的無私行為。所以從根本上還是沒有改變基因自私的本質。
基因最大的`樂趣與根本目的所在就是擴大領地,傳承后代。然而雌雄之間的結合也在基因的思考范圍之內,計劃生育對于基因來說是必要的。然而不同的物種也決定雌雄利益的不同。在人類之間雌雄結合就好比開了一家公司而后代就好比經營盈利,在整個公司的經營之中雌性一般付出資源的較多,因此雌性會十分慎重的選擇。這也是基因的本能自私主義所在,同時基因為了能夠更好的生存也就是利己就會選擇幫助他人比如大魚需要小魚去對他的口腔進行清潔,就會吞入一些小魚,然而在這同時小魚也要生存也是為了自己能夠更好的生存下去就會吃一些大魚體內的營養物質,這也無法說出到底是誰不厚道,這就是基因為了能夠更好的成長,為了能夠傳承的更久遠因此將自己與他人就行合作,這也就是為了能夠強大自己。
縱觀整部書籍得知我們平時所理解的自私與無私與基因的自私并不是一回事我們行為上的利己行為和利他行為不過是基因為了更好的發展自己從而變化而出的不一樣的行為,自私的基因就是如此,本書觀點深刻到需要我們去反復斟酌。
《自私的基因》的讀后感 3
我們的基因從何而來?不朽的雙螺旋——這只是《自私的基因》第三章的小標題,卻是道出了基因的最基本特點,從遠古而來。
我們人類是復雜而高級的物種,有思想、有技術,能控制地球上的資源、對其他物種有生殺予奪的權力,是地球的主宰。而作者理查德·道金斯卻認為基因控制了人類以及其他一切物種:地球上千姿百態的物種都只是生存機器。是誰的生存機器?是基因的!我們都是同一種復制基因,即雙螺旋DNA分子的生存機器,根據道金斯的理論,在我身上存在的雙螺旋,一個來自父親、一個來自母親,這二條DNA的基因組上溯至唐宋元明清三國秦漢春秋戰國到三皇五帝,基因組一脈相傳,我相信在近3000年的時間里,我的DNA沒有大的突變,我和我的祖先在作為人類這個物種上也沒有多大的改變,一代又一代的祖先同時也包括我,我們的軀體作為保護基因的載體,為基因的正常運作提供了穩定環境的“皮囊”。而基因所做的只是復制、遺傳。
幾乎要把自己作為宇宙中心的人類來說,作者的這個觀點有點讓人難以接受,我們作為基因的載體,也只承擔了一個短暫的瞬間而已,我們所作的一切努力,都是為了我們的基因能在更長時間、更多空間里長久的遺傳下去。我們以及其他一切動物都是各自的基因所創造的機器,以供基因源源不斷的復制生存下去——這就是本書的論點。
道金斯在本書中向我們闡述了這樣的觀點,自私是生命的最基本特征。成功的基因一個突出特性就是其無情的自私性,這種基因的自私性通常會導致個性行為的自私性;同時基因為了達到其自私的目的,在某些特殊的情況下,會滋長一種有限的利他主義。但這種利他主義的出發點也是為了自己的利益。我們所認同的無私的母愛,作者的觀點確是:母愛不過是自私的維護自己的下一代,希望自己后代得以延續并優化的體現。雖然這個觀點太過無情,卻也讓人無法辯駁。
剛才說過我們的基因和幾千年前祖先傳給我們的那條DNA沒啥大的差別,但大不同的是我們所處的環境、幾千年文化科技知識的積累,社會總體氛圍等等,這一切的發展可以說更有利于生存機器的生存。作者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時說道:“我們具備足夠的力量去抗拒那些與生俱來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時,我們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輸到我們腦子里的自私母體。”我們作為基因的載體而被創造,但我們有足夠強大的力量去反對我們的締造者。
人類社會發展至今,基因也以另一種溫和的方式來體現自私的一面,比如這幾千年間形成的社會道德體系、法律法規等,人類社會發展到今天,基因的個體自私行為要適應群體發展的需要,就如上面提到的有限的利他主義。基因想要綿綿不絕的延續,他的載體就需要一個穩定的生存環境、很好的社會氛圍,于是人類這個物種基因,為了更好的繁衍生息,保護著其他低等物種,保護著地球這個人類賴以生存的地盤。
基因在客觀上是自私的,和諧發展始終是這個社會必不可少的元素。比如目前肆虐全球的新冠病毒基因,一上來就想滅殺宿主人類,終將會被人類滅殺,如果其基因變異到能和人類共存,那將是長久的勝利。獨樂樂,體現的是基因個體的自私,眾樂樂,體現了基因既利他更利己的自私,說明基因已經開啟了更高級的自私行為。
《自私的基因》的讀后感 4
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僅僅多了一個變數。怕是再細微的謬誤,在時間長河不斷積累下,都會被無限放大。也正是這些細微的謬誤,成就了你我,成就了這個美麗的世界。
因此,謬誤再不是貶義。錯也成了無限可能的一種。我們總是做著各種各樣的嘗試,每種嘗試在某個角度總有一種有利于某一個個體或集體,現實或虛擬的解釋。便是這種解釋,讓我們在嘗試的過程中獲取著不同體驗。再由自然法則大刀闊斧的挑剔著嘗試的結果。
成功是一種結果,失敗是一種結果,堅持是一種結果,放棄也是一種結果。每種結果都將在新的世界生根發芽,以各種形式將結果的信息傳遞給其他人。再由其他人根據自身生長環境對于這種信息作出相應的反映,或接受,或排斥,都成了信息的映射。
書中描述一個蠻有意思的角度,肉體是基因開的車,每個基因都希望可以穩定的長久的盡可能多的傳播出去。基于這個假設,基因會根據道路的變化調整車的軌跡,改變車的外貌,甚至改變車的功能。
似乎與前些日子的一些感悟相佐——信息的`表征是傳播。如果把基因也看成一個個信息包,所有表現出來的,無非是如何保障讓自己的信息可以完整的傳播出去。
這里又有一個很有意思的現象,信息的傳播是需要載體的,這些載體除了攜帶信息本身,還攜帶了更多東西。這些附加的東西最初可能并不重要,但是隨著傳播次數的增加,附屬的東西可能會反向影響信息本身。
比如人們對黑暗,對高頻噪聲的恐懼。很可能就是直接被寫在了基因里,源自百萬年間人們受到的來自黑暗來自發出高頻噪聲的物體的侵害。在病毒中可能更容易找到這樣的例子,比如對抗生素免疫的變異體。變異的病毒分類出的個體同樣具有免疫的特性。
如此,會反思生不帶來死不帶走,歸塵歸土的說法。其實我們世間往來一遭是為了留下些什么的。比如后代在某種程度上是50%的我們自己,又比如著書立說,工作生活的過程中,我們也把自己對世間萬物的態度與感悟輻射了出去。不管愿意不愿意,與我們接觸的人與物都會因為我們而發生或多或少的改變。而這些改變有極大的可能會有部分通過遺傳或者其他形式再次輻射出去。
換而言之,只要我們活著,我們就在不斷的成為他人的或者他物的一部分。直到百年之后,或火葬,或土葬。不過是將一點殘留重新劃回萬物運轉。
再聊個小類比,一個朋友公司為了業務發展,將營銷團隊獨立開來成為若干產品代理商,自負盈虧。若將企業看成一個智慧生命向外表征意識的話,在這個階段,就相當于原來依附于智慧生命的組件突然也有了意識。而這些意識相當一部分是有原公司繼承下來的。但是新的意識受限于原有的智慧生命。當業務發生重新調整的時候,獨立開來的銷售團隊可能會重回組織,獨立意識也將被收回。相當于人類個體的誕生于消失。
當然也有極個別發展的很好的可以脫離智慧生命的控制,獨立開來另行開辟新的市場。換而為人怕是為圣,修仙之道了,也就是傳說中的置身三界外,不在五行中。但是并不是每個智慧生命都希望以獨立自由的方式生活……這個也很有意思。
最近的感悟總是覺得一切組織都是相近的。無論是菌落,蜂群,蟻群,還是像人一樣的細胞集合,亦或家庭,企業,國家。同樣是遵守著類似的基本規則。總有方法可以解釋歸類。越是這樣以為,便約覺得有個冥冥在看著我們,在寫好的條條框框里快樂或者不快樂的玩耍著,愛著,恨著,悠閑著,忙碌著……
縱然基因寫了許多相近,但是我們仍是彼此不同的,人間一遭,還是要留下些什么,哪怕只是給那個冥冥看呢……
《自私的基因》的讀后感 5
讀罷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我陷入了沉思,《自私的基因》中充滿想象力。我開始體會到任何生物,包括我們自己,都只是求生的機器。我們知道基因不會思想,但由這些基因所創造的我們不僅可以理解我們自身,同時也獲得了前所未有的機遇擺脫它們無聲無息的控制。正如作者所言:“讓我們設法通過教育把慷慨大度和利他主義灌輸到人們頭腦中去吧!因為我們生來是自私的。讓我們懂得我們自私的基因居心何在。因為這樣我們至少可以有機會去打亂它們的計劃,而這是其他物種從來未能希望做到的。
這本書是實實在在的認知科學。用自達爾文以來所創建的進化的生命觀,揭示出生命世界里那使人無法認知的秘密,使我們能夠穿越千變萬化的具體生命形式而直指秘密的核心。他顛覆了我們對自然界的看法,也開啟了另一道完全不同于先前認識得自然界之門。現代生物學告訴我們,就算是我們的子孫后代,事實上也無法真正延續我們自己。我們的身體只是一群彼此協同也勾心斗角的基因暫時構建以延續它們生命的機器。
《自私的基因》描述了大自然中復制、變異和淘汰簡單的三種機制可以演變出所有大千世界生命現象里的林林總總。 本文語言簡明通俗,妙趣橫生使人一讀就懂,妙趣橫生。結構安排的也非常合理,邏輯性很強,不會那么繁雜讓人云里來,霧里去的。文章中提出的.:我們生來是自私的。人類窺見了社會關系中基本的對稱性和邏輯性,在我們有了更充分的理解之后,我們的政治見解當會重新獲得活力,并對心理學的科學研究提供理論上的支柱。在這一過程中,我們也必將對我們受苦受難的許多根源有一個更深刻的理解。這一觀點,對于我們了解和認知自然界是相當重要的。
讀完這本書給我留下的沉思就如書中所說:我們從哪里來,又將到哪里去。生命有何意義,我們該如何認知自己?
《自私的基因》的讀后感 6
以前我很討厭自私的人,看了《自私的基因》,也慢慢放下了偏見與狹隘。從古至今,大家都在說:“自私是不好的。”在我們接受到的教育中,自私的人也是不會有好報的。但是看了本書,我的認知也開始顛覆了。
老實說,讀《自私的基因》,干巴巴的,我有些看不下去,感覺仿佛在說廢話,立足的某些基點我也并不認可,當然,這只是我個人淺見。
我想是洞察了些什么,明悟到深層的一些人性邏輯、動物性邏輯,將體會成書,本意想闡述基因的自私原理,人類要培養利他思維,只是寫成了論文,有些枯燥。
“人之初,性本善。”這句話老祖宗念了幾千年,近幾十年來才有人提出“人性本惡”的觀點。矛盾嗎?我以為不矛盾。怎么說呢?按佛學中的解釋,人本是高層生命,因一步步變得不好,最后落到了底層,成了人類。
人最初的那個生命根源,既然是高層生命,必然是符合那層的法理的.,是好的、善的。
在漫長的生命長河中,由于一些因素增加了私心,變得不那么好了,就一層層往下掉。
每次看到這個說法,就覺得人類像個垃圾站似的,扯遠了。既然是私心越來越大,落得越來越低,成了人,人性本惡也當屬正常了吧。
我理解的,有的問題,沒必要爭論,說的就不是一回事兒,爭什么?不是咸吃蘿卜淡操心嘛!
很喜歡稻盛和夫說的:人生是一次靈魂的修煉,不管你有多么富有,多么有權勢,當生命結束之時,所有的一切都只能留在世界上,唯有靈魂跟著你走下一段旅程。人生不是一場物質的盛宴,而是一次靈魂的修煉,使他在謝幕之時比開幕之初更為高尚。人生不需要給別人交代,理由再多,是說給別人聽的,你需要交代的只有你自己,過的是自己心里那道關。當你回首一生歷程,你的靈魂層次提升了,你在某方面就戰勝了那個自私的基因,或者說自私的人性,你的這一番回爐再造就有所提升。
這就是我對自私的基因的領悟。
《自私的基因》的讀后感 7
最近看了《自私的基因》這本書,總的來說:五味雜陳!
道金斯在書中對人性透徹的分析,在前半段我幾乎是看不下去了,因為我無法像作者一樣不帶任何感情的去看待里面的每一個文字,我帶著世俗的眼光去看我們千百億億年來,祖先殘忍的進化,用自利、私心去傷害其他的個體,不管是陌生人還是自己的兄弟姐妹;然后再用欺騙、蠱惑的手段去取得養育者的關注同情和愛。做這些事情的所有終極目標就是為了活下來!
不管過程都多么不堪!
作者一直在強調這些全都是基因在無意識的狀態下,經過自然選擇而促成的結果。但是,作為一個有意識的經過教化的人類,我真的無法做到不去評價優劣。何況書中所列出的理論與現實世界的很多事例那么吻合。將這些理論與事實相結合。我差一點點將人類的本性判了死刑。我帶著悲壯的心情繼續讀下去,幾乎絕望。然而道金斯在文章過半的時候,突然筆鋒一轉。談到了另一種基因的形成與進化,作者對這種在科學界還沒有定論的“基因”做了一個預言似的闡述:我們的文化正在一個“基因”形成的過程中,就像最初的“基因”在“原始湯”中漂浮的那個階段,作為一種比最“原始”的基因生命力和傳播能力更強的`基因。它的發展將會比原始的基因更有穿透力,這些東西已經存在我們生活的每時每刻:語言、書籍、音樂、道德約束......
而這些東西都是與原始的“基因“不一樣的性質,并且是原始基因的更高表現階段!
我似乎看到了曙光!不管作者是不是出于對讀者的安撫,才會將未來描繪額那么美好。但是,他的這樣描述帶來了憧憬和正能量!
我們在基因的控制下顯得無情與自私,但是,我們并沒有放棄努力。我們在不遺余力的去和這種天性對抗。
戰爭還在繼續,前途充滿希望!
《自私的基因》的讀后感 8
《自私的基因》創作于道金斯之手,于1976年問世,關于“基因”與“生物學”,道金斯幾乎是為了外行人所寫,但卻逐漸獲得了學術界極高的關注和評價。書中顛覆了讀者的基本觀念與常識,同時也引發了我對“人生的意義”的思考。
例如,在人們眼中最親近的父母和子女,兄弟姐妹和夫妻之間,基因也是一樣的自私。小時候玩的一個游戲叫老鷹抓小雞,母雞保護小雞看似親密無間,濃情滿滿,實際是基因為了自己的拷貝不會斷絕。在海洋中,大魚吞下小魚為自己疏通牙齒,小魚借此每餐一頓,海葵附在海龜身上為其防御,而海葵借海龜的游行技術走遍四方,躲避天敵。這種互利共生現象并不是出于什么道德考慮,只是單純的基因自私行為發出的指令。
但是道金斯卻發現人類具有特殊性,雖然人類也是基因生存的工具,但是卻能夠通過一種文化的形式來束縛自己自私的天性,做出一種純粹的利他行為,所以文化的傳播就像遺傳一樣,他也能導致某種形式上的進化。基于以上觀點,道金斯提出一種名為彌母的新型復制因子正在推動進化的演變。飛快的發展速度使他迅速擴張,讓基因都無可企及。雖然這種因子并未得到科學證實,但是我相信,它一定是人類靈魂底蘊的深處善良的一面。
特別喜歡道金斯在文中這樣的一段話,“由于文化的出現,我們的人生終極任務,將不只是繁殖,還有文化的.創造與傳承,我們必須把利他主義的美德灌輸到我們子女的頭腦中去,因為我們不能指望他們的本性里有利他主義的成分。”人類從遠古的猿猴進化而來,沉淀了上千年的文化,一步步走向今天。利他行為在社會中運轉,而這毫無疑問地會成為文明發展的樞紐。
也許可以認為,在自私的基因下,人生來是丑惡且自私的,這張丑陋的面具已經扣在我們臉上許久,它正在逐漸脫落,追溯那張面具自私的嘴臉已然不重要,放眼當下,我們真正該做的是去挖掘面具之下善良本性的巨大力量。
《自私的基因》的讀后感 9
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中向我們闡述了這樣的觀點,自私是生命的最基本特征,生物的大部分行為和性狀,都是為了提升自身的適合度,或者說是提升某個控制這種性狀基因的適合度。連生物的利他行為,其出發點也是為了自身的利益,即:幫助別人是為了別人能幫助我。
整本書所闡述的觀點很有說服力,語言也比較通俗易懂,其理論亦是“達爾文”的理論,只是以一種達爾文并未選擇的方式來表達,文中將“基因”擬人化,亦表達出一種冷酷無情的信息,有點過于純粹,但我們也許可以用新的視角去窺探很多不曾被注意的東西。
閱讀《自私的基因》,大多只能被作者的.思想牢牢鎖住,找不到反駁的機會,只能理解他、認同他。我們說“母愛”是世間最偉大的情感,但道金斯的思想卻讓你看到,母愛只不過是自私地維護自身的下一代,希望自身后代得以延續并得以優化的體現。
很多人曾對道金斯的自私基因論明確提出質疑,他們認為人是有意識的動物,不可能輕易淪為基因的奴隸。其實,這恰恰是道金斯基因自私的真正意義所在。
論道金斯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時說道:“我們具備足夠的力量去抗拒那些與生俱來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時,我們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輸到我們腦子里的自私母體。”我們作為基因的載體而被創造,但我們有足夠強大的力量去反對我們的締造者。
可以說,人生來自私或者人性本惡,但卻并不丑惡,在自私的基因之下,不論我做事是利己還是順便利他,很多事情其最終的結局還是有益的。因此我們不用糾結于人最原始的善惡,他們并不能代表什么,我們真正該去做去發掘的是人性善良之面的巨大能量。
《自私的基因》的讀后感 10
今晚終于有空,靜下心來讀這本書。讀這樣的書籍,遠不如讀上一本簡.愛來的從容而輕松。仿佛又回到學生時代去再學一遍生物課。什么是基因,什么是有絲分裂,什么是基因重組?等等這些離我們的日常生活仿佛很遙遠的詞匯。我們已忘卻了自己正是一個個基因生存機器的存在。
我不由自主想起了我們高中的生物老師。他身材不高,很瘦,姓氏少見,我們一下就記住了他,而他的課上的也好,課堂上,他不茍言笑,雖然他的年齡并不比我們大多少。他認為很重要的章節和難懂難理解的內容,會反復的給我們講,給同學提問若還答不上來,他手里捏著粉筆,默不作聲,那個情境盡顯老師的威嚴。而有一次在課外勞動中,不知何事竟看到這位老師露出孩子般的笑,讓我一愣:喲!這老師還會笑呢!哈哈!更讓我刮目相看的事情,是一個星期天學校賣桔子,那時候學校都有自己的`柑橘園,有自己的經濟收入。原本談好的商販變卦不要了。而學校已讓我們留校的學生把柑桔采摘下來并用車拖來了。可能是商販沒料到桔子有這么多,一再壓價,幾次交涉未果,幾個五大三粗的商販看到只有這么一個身材瘦小,說話聲音又不大的人和他們談判,沒放在眼里。后來根本不理老師的了。我們在一旁也干著急。老師騎上自行車扭頭就走了,不一會兒,唰啦啦,學校留校的男生全來了!幾十人!還來了幾個老師。老師們對商販說:今天這桔子按我們當初說好的一定得賣!同學們,把桔子稱重,上筐!所有的同學齊心協力,把那幾個商販唬得站在那里,你望著我,我望著你,哎,裝車吧!賣完桔子,大家有說有笑的回學校去,談論著商販的表情,樂不可支。這瘦小的老師真有兩下子啊!那天晚自習,每個班都分到了幾大筐桔子,每個同學都有份兒。教室里的空氣中都彌漫著桔子的味道,以至于漂亮的女地理老師來上課,掩鼻開窗,作難過模樣!被同學們笑了好長時間!
慚愧!那時所學差不多已悉數奉還。而今再次看到這些詞匯,也只是意會而不能詳細明白的講述。翻閱此書,仿佛把那時的時光重新拾起!
《自私的基因》的讀后感 11
理查德·道金斯的書,之前閱讀過一本他的《基因之河》,《自私的基因》是他的成名著作。
應該有很多人會好奇,人是怎么來的?通常我們會回答:是猿猴進化而來。如果有意去深入思考這個問題,更大的疑問是:生命是怎么來的?
這個問題,我腦子里一直沒有答案,我不知道是之前有學過,忘記了,還是說真的沒有接觸過。在這本書里遇見了這個答案,我也不知對錯,我就信了。
讀了一系列書籍下來,“人性”一直是我感興趣的話題,若能追尋基因的由來,若能知道一些它的本性,對“人性”的理解,卻是能更深一步。
這本書讀下來挺費腦子的,雖然作者盡量在用我們能理解的語言來表達,但畢竟作者如此專業,他想傳達的觀點也如此專業。
還是直接摘抄吧,句子中自帶觀點。如下:
“自私基因的理論也是達爾文的理論,只是以一種達爾文并未選擇的方式來表達。”
“基因的非隨機性的分化生殖就是自然選擇。”
“我的目的是研究自私行為和利他行為在生物學上的意義。”
“本書的論點是,我們以及其他一切動物都是各自的基因所創造的機器。”“我將要論證,成功基因的一個突出特性就是其無情的自私性。這種基因的自私性通常會導致個體行為的自私性。然而我們也會看到,基因為了更有效地達到其自私的目的,在某些特殊情況下,也會滋長一種有限的利他主義。”
“宇宙為穩定的物質所占據。所謂穩定的物質,是指原子的聚合體,它因具有足夠的穩定性或普遍性而被賦予這個名稱。”
“自然選擇的最初形式不過是選擇穩定的模式并拋棄不穩定的模式罷了,這里面并沒有什么難以理解的地方,事物的發展只能是這樣。”
“生物學家和化學家認為‘原始湯’就是大約30億到40億年前的海洋。有機物質在某些地方積聚起來,也許在岸邊逐漸干燥的浮垢上,或者在懸浮的微小水珠中。在受到如太陽紫外線之類的能量的`進一步影響后,它們就結合成大一些的分子。”
“到了某一時刻,一個非凡的分子偶然形成——我們稱之為復制因子。它并不見得是那些分子當中最大或最復雜的,但它具有一種特殊的性質——能夠復制自己。”
“如果你在兩個不同的時間分別從湯中取樣,后一次的樣品一定含有更大比例的壽命長或生命力強或復制精確性高的品種。生物學家談到生物的進化時,他所謂的進化實質上就是這個意思,而進化的機制是一樣的——自然選擇。”(三種穩定性發展的進化趨勢:壽命、復制的速度、復制的準確性)
“不管我們把原始的復制因子稱為有生命的還是無生命的,它們的確是生命的祖先,是我們的締造者。”
“論點的第二個重要環節是競爭。”“當復制因子變得越來越多時,構件因消耗量大增而供不應求,成為珍貴的資源。不同品種或品系的復制因子必然為了爭奪它們而互相搏斗。”
“今天,我們稱它們為基因,而我們就是它們的生存機器。”
“基因是一個長久生存的復制因子,它以許多重復拷貝的形式存在著。他并非無限地生存下去。嚴格地說,甚至鉆石也不是永恒的,順反子甚至也能被交換一分為二。”“到底多長才算‘足夠長的時間’呢?這并沒有嚴格的規定,取決于自然選擇的‘壓力’達到多大的嚴峻程度。”
“基因是自私行為的基本單位。”“DNA的真正‘目的’僅僅是為了生存。”
“生存機器最初是作為基因的貯藏器而存在的。它們的作用是消極的——僅僅是作為保護壁使基因得以抵御其敵手所發動的化學戰以及意外的分子攻擊。”“它們的一大分支,即現在人們所說的植物,開始利用陽光直接把簡單分子組件成復雜分子,并以快得多的速度重新進行過去發生在原始湯里的合成過程。另外一個分支,即現在人們所說的動物,‘發現了’如何利用植物通過化學作用取得的勞動果實:動物要么將植物吃掉,要么將其他的動物吃掉。”
“為了應對這一切競爭和斗爭,在共有的軀體內存在一個中央協調的系統必然比無政府狀態有利得多。”
“所謂進化就是指基因庫中的某些基因變得多了,而另一些變得少了的過程。”
“肌肉就是引擎,它像蒸汽機或內燃機一樣,以其貯藏的化學燃料為能量產生機械運動。不同之處在于:肌肉以張力的形式產生直接的機械力。”“在人體內,杠桿就是骨骼,繩索就是肌腱,鉸鏈就是關節。”
“生存機器的行為有一個最突出的特征,這就是明顯的目的性。”
“基因是主要的策略制定者,大腦則是執行者。”
“甚至在人類這一具有天賦的自覺預見能力的物種中,以最高的長遠利益為基礎的盟約或集團,由于出現內部的叛逆而搖搖欲墜。經常有土崩瓦解的可能。在野生動物中,由于它們為競爭的基因所控制,群體利益或集團策略能夠得以發展的情形就更少見。我們所能見到的情況必然是:進化穩定策略無處不在。”
“一個自私基因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它的目的就是試圖在基因庫中擴大自己的隊伍。”
“動物之所以要聚居在一起,肯定是因為它們的基因從群居生活的交往中得到的好處多,而為之付出的代價少。”
“我們人類的獨特之處可以歸結為一個詞——文化。”“文化的傳播有一點和遺傳相類似,即它能導致某種形式的進化,盡管從根本上來說,這種傳播是有節制的。”
“如果你繼續思考,你更會發現,從人類到動植物,生活中充滿了‘囚徒困境’的重復博弈。”
“博弈理論家將博弈分為‘零和’與‘非零和’兩種。”“一個看似‘零和博弈’的爭議也許只要加入少許善意,便可以轉化為雙方互利的‘非零和博弈’。”
“兔子跑得比狐貍快,因為狐貍奔跑是為了晚餐,而兔子奔跑是為了活命。”——生命與晚餐的原則。
“當我們說一樣事物決定另一樣事物時,到底意味著什么?哲學家更多考慮的是因果關系,可能還會給出證明。但是對于專業的生物學家而言,因果關系只不過是簡單的統計學概念而已。從實踐上來講,我們永遠不可能證明一個特定的觀察到的事件C導致了一個特定的結果R,盡管我們常常會認為這是極有可能發生的。生物學家在工作中往往會從統計角度來證明:R類事件總是接著C類事件發生。”
“理論上來講,基因的原因和環境的原因是彼此沒有差別的,兩者造成的某些影響都是很難逆轉的,而另一些影響很容易逆轉。”(基因和環境兩因素)
“回過頭來看(進化論),令我印象極其深刻的是化學逐步讓位于電子系統的方式。”
“就像一條河流,自然選擇沿著遭遇最小阻礙的立即可選的連續路線來盲目地改善它向下流的路徑。”“可以想象,由此得到的動物不是最完美的設計,甚至只是勉強度日而已。它是一系列歷史改變的產物,每一次改變最多也就是代表著當時恰好是更好的那一個可選項。”
至此。
書中內容很豐富,有些是我不能理解的,有些似我撿到的寶一樣,想要珍藏。一是彌補了一些生物學知識,更重要的是從更基礎的角度來認識事物。
《自私的基因》的讀后感 12
老實說,讀這本書,干巴巴的,我有些看不下去,感覺作者仿佛在說廢話,立足的某些基點我也并不認可,當然,這只是我個人淺見。
我想作者是洞察了些什么,明悟到深層的一些人性邏輯、動物性邏輯,將體會整理成書,本意想闡述基因的自私原理,人類要培養利他思維,只是寫成了論文,有些枯燥。
“人之初,性本善。”這句話老祖宗念了幾千年,近幾十年來才有人明確提出“人性本惡”的觀點。矛盾嗎?我以為不矛盾。
怎么說呢?按佛學中的解釋,人本是高層生命,因一步步變得不好,最后落到了底層,成了人類。
人最初的那個生命本源,既然是高層生命,必然是符合那層的法理的,是好的、善的。
在漫長的生命長河中,由于一些因素增多了私心,變得不那好了,就一層層往下掉。
每次看到這個說法,就覺得人類像個垃圾站似的,扯遠了。
既然是私心越來越大,落得越來越低,成了人,人性本惡也當屬正常了吧。
我就是這樣理解的,有的問題,沒必要爭論,說的就不是一回事兒,爭什么?不是咸吃蘿卜淡操心嘛!
很喜歡稻盛和夫說的:人生是一次靈魂的修煉,不論你有多么富有,多么有權勢,當生命結束之時,所有的.一切都只能留在世界上,唯有靈魂跟著你走下一段旅程。人生不是一場物質的盛宴,而是一次靈魂的修煉,使他在謝幕之時比開幕之初更為高尚。
人生不需要給別人交代,理由再多,是說給別人聽的,你需要交代的只有你自身,過的是自身心里那道關。
當你回首一生歷程,你的靈魂層次提升了,你在某方面就戰勝了那個自私的基因,或者說自私的人性,你的這一番回爐再造就有所提升。
這就是我對自私的基因的領悟。
基因什么的,每個人都一樣,但活成什么模樣,卻是各有各的不同。是基因決定的嗎?是每個人自身決定的,是你對這個世界的看法,對人性的領悟,對人生的追求決定的。
基因確切的說只是趨利避害的本能,如果你沒有思想,那它的邏輯就會主導你,如果你有了自身的思想,那它也只能從屬于你。你可能做的比它還過分,也有可能超越于它的層次,向上提升。
就像雌螳螂交尾時,為了后代,會咬死雄螳螂,這是基因的本能,而我們人類不這樣,不會為了孩子去犧牲父親。但為了自家孩子犧牲別人家孩子,是可能的,人性的自私將自家人和外人區分得很清楚,因為人的心不大,顧好自家,才有精力顧及別人。圣人畢竟鳳毛麟角。
人性的自私我以為并不是基因的自私所能涵蓋完的,它更加復雜多變,基因只是其中一項。
有句話老話說,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我發現,同理,自私的基因不可怕,就怕生命有想法。
當生命有了更多自身的想法,有了思想,衍生出來的東西,復雜透頂。人性在關關隘隘處的每一個閃念,其實細思極恐。
若你私心不大、心懷坦蕩還好說,生命向著大道飛馳;若你私心大、心思陰沉,難免營營茍茍,在人性的私欲中浮浮沉沉。
但,有想法總比沒想法好,自身的人生就要活個清楚明白。
別糾結,很多事情糾結出不來結果。去做事吧,在做的過程中,不管是我們的心思,還是周遭環境,都會明朗開來。這時,選擇人性中的陰暗還是陽光,就看你了。
無論怎樣的選擇,成就的都是我們自身的人生,開心與否,后悔與否,時光的車輪都不會后退半分,一路向前。但你駛向的是光明還是黑暗,由你說了算。
《自私的基因》的讀后感 13
小時候我就想過,身體的構造真好,一些東西不用腦子控制就自然做了,腦子只需要思考,現在想來,這完全是反過來了,應該是無意識的根底還在,意識能力的開展對基因有了更好的保護看看人類在地球上的統治力就知道了,同時也可以觀察到有些人類不想發生的身體變化,還是會發生,放權的程度缺乏以讓意識完全控制自己這個生存機器)。
目前來說,人的意識的自主度還是相當高的,很多情況下人不必像一個機器,可以更像一個人。
道金斯的目的,是研究自私行為和利他行為在生物學上的意義。在這里,他嘗試解釋了一下他本人的立場,并舉出一些有爭論的學說。
他指出,目前主要有兩大理論體系:“群體選擇”理論和“個體選擇”理論。
群體選擇理論認為:一個群體,如一個物種或一個物種中的一個群體,如果它的`個體成員為了本群體的利益準備犧牲自己,這樣的一個群體要比喻之競爭的另一個群體,如果它的個體成員把自己的自私利益放在首位,滅絕的可能性要小。因此,世界多半要為那些具有自我犧牲精神的個體所組成的群體所占據。
個體選擇理論認為:即使在利他主義者的群體中,幾乎可以肯定也有少數持不同意見者,拒絕做出任何犧牲。假設有一個自私的叛逆者準備利用其他成員的利他主義,那么它比其他成員更可能生存下來并繁殖后代。這些后代都有繼承其自私特性的傾向。這樣的自然選擇,經過幾代之后,“利他性的群體”將會被自私的個體所淹沒。一個群體是否會滅絕,可能受該群體中個體行為。最后,他擺出自己的信念:選擇的根本單位,因此也是自我利益的根本單位,既不是物種,也不是群體,嚴格說來,甚至也不是個體,而是遺位基因。
這一章,他給了我頭腦冷靜、脈絡清晰,有公正而嚴謹的求學態度的最初印象,我很欣賞這個態度。
至此,答復了在第一章中并沒有答案的疑問:為什么會有人呢?
那么,為什么會有人呢?他指出,人是保存基因而存在的終極理由,是基因的生存機器。
他首先用極為通俗的語言展示血紅蛋白模型,然后,在有了一個具象為根底的前提上,闡述基因的形成、競爭的出現,以及進化過程。
簡單地說,基因自我拷貝,集結起著構件作用的分子組成穩定的鏈,當這樣的鏈越來越多,周圍存在的構件分子日漸稀缺時,不同品種或品系的基因必然為了爭奪它們而互相搏斗,而“在任何導致產生更高一級穩定性的錯誤,或以新方法削弱對手的穩定性的錯誤,都會自動地得以延續下來并成倍地增長”,由此導致“生存斗爭隨之逐漸激化,生存機器的體積越來越大,其結構也漸臻復雜。這是一個積累和漸進的過程”,人,就是這個過程積累和漸進至今的產物之一。
本章的要義是:基因是自然選擇的根本單位。
我發現,道金斯對他所闡述的理論底氣似乎并缺乏,或者說,以他的才華,仍無法在宏觀上找到一個適宜的具有說服力的比喻,來證明基因如何進行自我拷貝,又如何服從自然選擇等。同時我注意到,他屢次用“碰巧”、“理所當然”這些詞,這是我不樂見的,這些詞是在不夠嚴謹。
挖苦的是,“碰巧”、“理所當然”、“運氣好”是達爾文主義者慣用的手段,如果他們不致于蠢到變節轉而服從拉馬克學說的話。
當然,盡管這樣,我仍然十分佩服他的表達能力,他解釋了基因之成為自然選擇根本單位的原因。這是一家之言,但非常有說服力。
基因通過拷貝形式的存在幾乎是永恒的,為爭取生存,犧牲等為基因增加自己生存的時機。基因是自私行為的根本單位,可以肯定地說,能夠生存下去的基因,必然是帶有自私特性的。
這一章很長,它顯示了道金斯是一個多么傳統又地道的達爾文主義者。
我并不想省略很多有趣的例子,不過它們太多了。我贊同他提出的:一個(實體)同另一個之間的差異,可以很容易地在環境或者基因方面追溯到一個或幾個先前的差異,就是這些差異才真正關系到生存競爭和斗爭,就進化而言,起作用的是受遺傳控制的差異。
《自私的基因》的讀后感 14
還是上學的時候,教我生物進化論的老教授在講有關生命起源的時強力介紹我們去讀《自私的基因》。正好在前一陣子,遠方的老友捎來了這本書,有意思封面一下就吸引了我。一口氣把它看完了,看了很久才結束,很多看不懂的,但還是蠻有感慨的,下面就來談談我對這本書的了解。
生命的起源和演化是在本書的前四章介紹的,介紹基因如何通過自我復制以致最后演變成現在的物種。第五章到第九章介紹基因生存機器之間的爭斗行為中表現出來的自私性。第十章論述群居行為中的自私性。第十一章立足于人類社會,以基因復制類比文化傳播,論述人類社會文化傳承現象,以說明雖然人類起源于生物界,但人類行為還是有其一定的獨特之處。
基因和進化論放在一起,完全可以詮釋生命的來龍去脈。這是一個大體上自洽的體系,雖然很多細節還可以不斷完善。Dawkins其實說,只要是碰巧的一些分子組合有自我復制能力,就可以說是生命,不一定需要DNA。復制、變異和淘汰簡單的三種機制可以演變出所有大千世界生命現象里的林林總總。
常人直覺上覺得進化論有問題的地方,是因為人類對復雜體系才剛開始懂些皮毛,并不一定是支持復雜體系的簡單機制有問題。比如,博弈論里的動態平衡,可能幫助進化論解釋很多費解的東西,比如為什么雌性要雄性追,即使心意已定,為什么人群里自私的人和無私的人比例是穩定的。
說到自私,對“自私的基因”最普遍的誤解是,把“基因自私”和“生物個體自私”混為一談。按照Dawkins的說法,所有基因都自私而盲目地追求在基因池里最大化,但只有很少的基因決定生物體本身是自私的。比如,確實有“無私”和“向善”的基因,包括人類的同情心。這些無私的基因也會自私地追求自身的最大化。它們沒有滅絕,是因為它們和”損人利己“的基因在進化的博弈過程里達成了動態平衡。沒有惡,就沒有善,反之亦然。
這本書的開始就說此書的前提是不提倡以進化論為基礎的道德觀,討論的只是事物是如何進化的,而不是講人類應該怎樣做才符合道德規范和準則。雖然我不太明白什么叫“以進化論為基礎的道德觀”,但這句話的意思應該是告訴我們所謂的“自私”只是行為意義上的,而非主觀意義上的。之后作者提出了這樣一個觀點:我們只不過是基因制造出來的生存機器而已。世間的生物只不過是各種不同形式的生存機器,大家存在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幫助基因繁衍下去。我們的存在,完全是自然選擇和不斷淘汰的產物,我們活著就是為了保存和延續基因的存在。我們的饑餓、痛苦、快樂、滿足感等……這些感受只是基因“設計”的“程序”,讓我們在這些情緒的驅動下不斷回避痛苦和追求享樂,以確保基因有更多的生存機會,這對于自以為是萬物之靈的我們來說無疑是一個打擊。
就內容而言,這本書只是揭露了了一個露骨的事實,令我對基因有了重新的認識,它不再只是我之前所了解的那個單純可復制的、具有雙螺旋結構的生物大分子,基因乃是生命傳遞的最本質的東西,而由基因所控制的軀體則只是一個基因用來庇護自己和繁衍的工具。生物所進化出的各種行為本質上是基因自然選擇后的結果。而基因的本質是自私的,而由它控制的生命體必然也是自私的,生命體表象的利他主義和合作主義,其本質也是自私的。
生物生命的核心是基因,生命生存的單位是基因,由基因主導生命,生命不過是基因的寄生者而已,這是作者的觀點,在閱讀這本書的時候,我總是把動物行為拿來與人作為比較,這中比較其實是比較危險,因為它會導向你提出一個問題,即人生存的意義是什么?難道僅僅是傳遞基因?如果我們把時間拉長,宇宙誕生40多億年,人類誕生才區區數百萬年,近代文明也才幾百年而已,再想想人的一生,數十年而已,真的很短暫,把人類的行為放在整個宇宙來看,人的行為幾乎是沒有意義的,這就是我所說的危險性,想想自己生存的意義是什么,作者并沒有給出答案。
轉而一想,事實上并沒有這么嚴重。對于生命的起源,是海洋某處一些有機物質偶然在環境能量的作用下形成具有自我復制能力的基因。隨著競爭的加劇,基因的自我保護能力和攫取資源的能力也在不斷提高,它們也在不斷的改善著自身的`運載工具,經過數十億年的積累,這些運載工具越來越復雜,以致演變成了今天的千種百樣的物種。人類和其他動植物和微生物一樣,只不過是復制基因創造的“生存機器”而已。作者強調:“不能把基因看作是自覺的、有目的的行為者。可是,盲目的自然選擇使它們的行為好像帶有目的性。因此,用帶有目的性的語言來描繪基因的活動,正如使用速記一樣有其方便之處。”但是,我們又并不是純粹的機器,而是理性動物,我們有著意識,會學習會探索,能夠發現基因的存在,能夠不斷認識自我。用書中的話說:“我們是作為基因機器而被建造的……但我們具備足夠的力量去反對我們的締造者。在這個世界上,只有我們,我們人類,能夠反抗自私的復制基因的暴政。”從生物學角度來說,也許生命本身并沒有什么意義,但我們的意識賦予生命以目的和意義。我們是理性動物,我們有意識,我們雖然無法擺脫基因的“控制”,但我們可以把生命個體看作一個有意義的個體,我們以個體為目的,而無需考慮基因的“目的”。如果說生存機器存在的“目的”是為了保證基因自身的延續,那么,社會存在的目的,就是為了保障每個人的生存、自由與財產,每個人的相關權利都必須得到應有的保障。這應該是人與動物最大的區別。
在人類社會中,代代相傳的更重要的東西是文化傳統和觀念,這也就是作者在書中提到的“擬子”。當我們離開這世界以后,能留下來的事有兩種——擬子和基因。按照有性生殖的模式,我們的子代事實上只能繼承我們基因組的一半,數代的傳遞之后,我們同子孫之間的親緣關系同任何一個陌生人之間可能就已經相差無幾。但是你對這個世界的文化有貢獻,例如你有個好想法,寫出一首旋律、發明一只火花塞,寫出一首小詩,這些貢獻可能會在你所有的基因都消失于浩大的基因庫之后,還能存留很久。
那么,人類的行為究竟多大程度上體現了我們的本能?從生物的角度來看,人類的一切行為歸結到底即為繁衍二字,生物的一切行為都是為了更好的繁衍。換個角度,人類很幸運,從這樣無休止的繁衍從承認基因的自私性到承認人的自私性,是實事求是的態度,只有我們真正認識自己,了解自己,才會知道怎樣約束自己的行為。正如作者說:“如果你也和我一樣希望為了共同的利益,建立一個人與人之間慷慨大度,相互無私合作的社會,那你就不能指望從生物的本性獲得什么助益。讓我們設法通過教育把慷慨大度和利他主義灌輸到人們頭腦中去吧!因為我們生來是自私的。讓我們懂得我們自私的基因居心何在。因為這樣我們至少可以有機會去打亂它們的計劃,而這是其他物種從來未能希望做到的。”
我們有自己的靈魂和思想,我們并不是受基因控制,自私的基因,創造了自私的人類,但最終自私的人類造就了文化的傳承。
《自私的基因》的讀后感 15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習相遠。”識字之初,這句話被奉為真理存于腦海。這句話說人生來都是善良的,之所以會出現好人和壞人之分,是受到后天不同的成長環境所致。直到現在我對此仍然深信不疑,所以始終讓自己保持一顆善良的心,做一個好人。但是,隨著社會中越來越多的關于人性的令人發指的不良事件走進我們的生活,我想不只是我,許多人都開始懷疑這句已流傳千百余年的“人性本善”的真理。若人性本善,為什么有那么多人會泯滅良知;若人性本善,為什么有那么多人即使進過牢獄仍然死性不改?
如果說我們不在相信人性本善,那么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無疑是最有力的說教武器。道金斯說人具有與生俱來的自私基因,最簡單的例子就是,人與黑猩猩的進化史有99.5%的共同之處,但古往今來人類都習慣性把自己看做是萬物之主。古時候“人定勝天”的征服萬物的思想是最好的體現;現代社會,雖然人們已漸漸學會與萬物和諧共處,但我們仍然認為人是最高級的動物。然而,對于一個進化論者來說,這樣的認識卻是錯誤的。認為某一物種比另一物種高尚都毫無根據,因為任何物種都經過十幾億年的自然選擇而來,在這個縱向的發展過程中,橫向優劣比較顯得沒有意義。
道金斯試圖用很多自然界的實例來向我們說明人的自私與生俱來,即人性本惡。他的思想足以顛覆我們所信仰的一切偉大之事,其論據的完美性和邏輯性也讓你無從反駁。閱讀《自私的基因》你只能被作者的思想牢牢鎖住,找不到反駁的機會,只能夠理解他、認同他。我們說“母愛”是世間最偉大的情感,但道金斯的思想卻讓你看到,母愛只不過是自私地維護自己的下一代,希望自己后代得以延續并得以優化的體現。不錯,這是道金斯想要告訴我們的,但這樣冷血的世界也不是道金斯最終想要。單單沉于本性乃惡的哀悼,未免有失道金斯思想的深度。
有很多人曾對道金斯的自私基因論提出質疑,他們認為人是有意識的動物,不可能輕易淪為基因的奴隸。其實,這恰恰是道金斯基因自私的真正意義所在。論道金斯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時說道:“我們具備足夠的力量去抗拒那些與生俱來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時,我們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輸到我們腦子里的自私母體。”我們作為基因的載體而被創造,但我們有足夠強大的力量去反對我們的締造者,反對自私的基因復制暴政。
道金斯也曾說過,他打算在《自私的基因》一書之后補寫第二卷,對人類作一些論述,然而他發現《美德的起源》正合最初的構想。這也說明作者并沒有因為人永恒的自私基因而否認了人性的美。
可以說,人生來自私或者人性本惡,但卻并不丑惡,在自私的基因之下,不論我做事是利己還是順便利他,很多事情其最終的結局還是有益的。所以我們不用糾結于人最原始的善惡,他們并不能代表什么,我們真正該去做去發掘的人性善良之面的巨大能量。
《自私的基因》的讀后感 16
自私的基因和當下的力量,這兩本書是非常難啃的大部頭,嗯,沒什么趣味性和可讀性讀起來也非常的累,吸收的呢也很有限,社科類和修靈類的書是比較生澀,難懂一些,自私的`基因有七百多頁,生物DNA的遺傳選擇優勝劣汰,因為記憶的自私性選擇,于是來丑的基因不易被遺傳一代更比一代強在選擇伴侶的時候需要多方面的智商長相身高來進行選擇,雖然這些父母都不可能遺傳基因給子女一切。
一、一切都需要后天努力去獲得,不論父輩獲得了多少的聰明才智,也絕不會通過DNA能讓子女一勞永逸心的依賴都是從零開始,人體只不過是基因保持自己,不變的一個皮囊罷了。
二,DNA做的兩件事情是復制自身的復制,第二是監督制造了不同種類的分子蛋白質,長壽的復制基因往往是會越來越興旺,同時,勤奮善良的基因也會在基因庫中慢慢地興旺起來。
三從遺傳學的觀點來看,一個成年個體在關心自己父母雙亡的幼弟時,應和關心自己的子女是一樣重視的,在親子關系上是同等重要的,這讓獨生子女的我無法理解兄弟之間的感情,現在我懂得了,兄弟之情血溶于水的重要。
《自私的基因》的讀后感 17
細胞,最早可以追溯到遠古時代的單細胞生物。早在遠古時代人類還未出現,就已經存在。關于細胞的來源,眾說紛紜,但是有些觀點卻很有趣,比如“原始湯”傳說。這個傳說把細胞的來源,解釋成在45億年前,在當時原始地球海洋里,有很多有機分子的原始湯。這些有機分子受到大氣層中一些雷電和原始大氣層中那些甲烷,氮氣,氨氣的化學作用而形成碳元素的轉移。而碳元素是構成生命的基本元素之一。
細胞祖先最早的目的,可能是為了擴大族群,因為在最早期的地球上——原始地球,那是一個炙熱著充滿著巖漿的火球,大氣層中多是甲烷,氨氣,二氧化碳,氮氣等氣體,但是后來隨著地球地表溫度的下降,第一批生物的出現,這些生物的活動使大氣中,二氧化碳的濃度開始下降,氧氣量急劇上升,從而出現第一批需氧的動物。
當然還有一種觀點認為,可能在早期大氣中或者海洋中,就已經存在一些能夠穩定的,以原子或者分子為主要成分的穩定粒子。這些成分大量穩定存在于地球上。隨后某一天,可能是某些因素的突然改變,在這些穩定的粒子中,出現了一種奇特的分子,這個分子能夠進行自復制,這種分子叫復制者。
然而復制者,在復制的過程中勢必會出現復制失誤或錯誤,當出現錯誤的時候,就會影響或者改變這個原來分子的屬性。這個改變的`屬性結果,可能會讓這個分子更加長壽,或者多產,甚至能夠精確無誤的保持自我遺傳信息,那么這個分子里的信息密碼就能夠被傳遞下去了。
而如果這種分子在短時間內就死亡。可能這種類型的分子就會在眾多競爭中被淘汰,當然這個假說的前提是資源是足夠多,多到取之不盡,用之不竭。
而資源總會枯竭,當有了一定基礎的分子以后。分子間有了競爭,逐漸的,強競爭優勢的分子就被保存下來了。但是當強競爭分子數量巨大的時候,分子間開始競爭彼此有限的資源,復制者開始出現幾個流派,殺戮復制者和進取復制者為首的主要兩大陣營。
殺戮復制者通過入侵另外一些復制者的內部資源,來獲取創造自身的原材料。但是復制者為了保持自我,久而久之,出現了進取復制者,它們想出了一個絕秒的辦法,通過一層蛋白質來保護自己。也正因為如此,可以解釋細胞核設立在細胞的中心最深處,是為了更好的保護自我,細胞核的以外的世界,有很多的骨架纖維和蛋白質都是為了更好服務于細胞核。
生物的法則,不是被天然設計出來的,而是在進化和改革的過程中形成的,這能使細胞在面對,多種模式的環境和不確定的情況下,應對自如。在細胞的進化的基因中,囤積了大量的所謂的“垃圾基因”,在這些錯誤中進化不斷前進,得以壯大細胞的族群,由一變二,由二變四。
人類試圖想要讓遺傳與智能化的技術連接在一起,試圖把遺傳寫進編程,變成一堆數據,但是細胞不是簡單的機器,細胞中的各項設計,都是在隨著時間流逝,慢慢進化而成的,細胞的生命力強大到無法想象。
《自私的基因》的讀后感 18
《自私的基因》也是一本拖了很久才看完的書,在最開始看的時候,更多的關注的是自私,其次就是基因。同時對于比較感興趣的原因就是是達爾文進化論的支持者,且反對上帝。因此想要看看是如何論述的。
“那么,自然選擇是否像我在這里強調的那樣,在基因間進行選擇呢?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便不會驚訝于個體生物“為了基因的利益”,表現出諸如喂養與保護親屬等利他行為,因為親屬更有可能與其共享相同的基因。這種親屬利他行為只是基因自私性在個體利他主義上的一種表現形式。
怎么說呢?的世界觀還是蠻宏大的,從動物世界到人類世界都有所涉及,但是作為一個行為生態學家,更多的還是把重心放在動物行為的論述上,同時大多采用比喻的手法來對一些深奧的內容來進行論述。
在引言中說,本文的自私用的并不是很好,不應該用自私,但是又找不到特別好的.替代詞匯,因此還是選用了自私。
在書的前一段,還是能看到自私的一點影子的,比方說基因的存在更多的是為了他的更多的遺傳,而人類或者動物其實都是一種生存機器,最終死亡的都是基因本身。
的DNA因子如羚羊般靈活,他們奔放的隨世代相傳,在一次性的生物容器中臨時組合,而不朽的雙螺旋那么不停改組演替,在形成終將腐朽的肉體時磨煉,最終走向各自的永恒。
如果用科幻電影來進行比喻基因的作用的話,更多的是像電影情節中那些通過遠程在地球建立基站的外星人,但是他們無法直接去占領或者控制地球,而是通過預先在電腦中的指令來控制,更類似于一種根植于深處的控制指令,乍一看好似對我們的生活并沒有直接,但是實際上卻是在最深處控制著我們的選擇與生活。
但是對于基因而言,一個個體其實并不能指望通過生育將自己的基因永久的流傳下去,所以從這個角度來人的傳宗接代其實是蠻可笑的,因為你所希望遺傳下去的基因組合其實是僅僅存在于你一個人身上而已,下一代已經是不同的基因組合,基因是永存的,基因組合卻只是短暫而臨時的。
任何一個個體基因組合(bination)的生存時間可能是短暫的,但基因本身卻能夠生存很久。它們的道路相互交叉再交叉,在延續不斷的世代中一個基因可以被視為一個單位,它通過一系列個體的延續生存下去。
不過從基因遺傳的角度來看,中國古代的一夫多妻與偏好兒子還是很有道理的。首先,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條件下,男子娶很多的妻子,將自己的50%的基因通過傳給自己的后代,如果孩子越多,那么有越多的人擁有他的基因。雖然男孩與女孩其實繼承了一樣多的父母的各50%的基因,但是在一夫多妻制的存在,使得男孩可以比女孩可以有更多的后代,從而可以將自己的基因更多更久的一代代傳下去。但是也僅僅是基因而已,就個人的基因組合是無法遺傳下去的。因此,期望通過生孩子、生男孩可以將自己的生命或者家族一直延續下去,本就是無稽之談。但是,雖然基因組合是臨時的,但是人類社會的基因—文化卻是不朽的,因此作為基因生存機器的人類確實無法通過基因獲得不朽的,但是確實可以通過人類自己建造的“基因庫”——文化,獲得永垂不朽的,正所謂人或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輕于鴻毛。不過對于大局部人而言,最終其實都是歸于無而已。
那么進一步聯想到現在的社交媒體,所謂自媒體其實就是為我們留下我們來過的印記提供了便利,比方說之前聽過的一個段子,如果我死了,請不要關閉我的Facebook,麻煩繼續幫我推送。社交媒體的開展某種意義上,也是為了人類傳播文化在起作用,每個人都有可能通過這種SNS建立起自己的社交王國,成為主宰,被記住,從而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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