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實施河長制工作報告參考
福建省實施河長制工作報告參考
根據國務院、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精神,結合福建生態省建設要求和全省重要流域水資源保護管理的實際,在全省全面推行河長制,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一、大膽探索,創新機制抓管理
福建地處東南沿海,與臺灣隔海相望,陸域面積12.4萬平方公里,人口3805.1萬人。河流水系縱橫密布,集雨面積在50平方公里及以上的河流有749條,總長24629公里,且大多源于本省獨流入海自成體系。比較大的河流有“五江一溪”,即閩江、九龍江、敖江、晉江、汀江和木蘭溪。其中,閩江全長562公里,平均年徑流量575億立方米,流經7個市38個縣近1千萬人口,流域面積60992平方公里,約占全省面積的一半,被譽為福建的母親河。我省水資源較為豐富,多年平均降水量1677毫米,水資源總量達1180.6億立方米,年人均占有量約3446立方米,居全國第8位,這是在大自然留給福建彌足珍貴的自然、生態、經濟和社會資源。
這些年,歷屆省委、省政府都高度重視水資源的保護管理工作,采取一系列的重大舉措推動水生態和流域保護管理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尤其是我省沿海水資源比較貧乏而經濟社會又比較發達的市縣,一些河流過度的開發利用已經超出水資源的承載能力,局部地區的水體污染、河道萎縮、生態退化、咸潮上溯等問題;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的“四亂”(即亂占亂建、亂排亂倒、亂采砂、亂截流)、“五化”(即污染源頭化、河流湖庫化、河口咸潮化、點源面源污染多元化、枯水期徑流減量化)現象日益突出,進一步加強流域保護管理刻不容緩。
根據省領導的指示精神,我們大膽的提出了在全省全面實施“河長制”,并報請省政府先后出臺了《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重要流域保護管理切實保障水安全的若干意見》和《福建省“河長制”實施方案》等一系列重要政策文件。省政府文件的出臺,得到了省直相關廳局和各地市政府的響應和支持,為河長制和相關水資源保護管理政策措施的落實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二、多措并舉,不斷推進河長制
20xx年8月,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福建省“河長制”實施方案》,省政府專門召開了全省流域保護管理工作視頻動員大會,陳榮凱副省長對全省實行重要流域保護管理和落實河長制作出專題部署,進一步要求省、市、縣、鄉四級要全面建立由政府領導擔任的河長、河段長,其中閩江、九龍江、敖江等跨設區市的重要河流由省領導擔任河長,流域內市、縣(區)、鄉(鎮)政府領導擔任轄區內河段的河段長,同時明確聯系部門和責任主體。其他流域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市、縣(區)、鄉(鎮)和街道政府領導擔任河長、河段長,村和居委會設立專管員。各級河長、河段長名單由政府發文確定,并通過當地主要媒體向社會公布,截至20xx年底我省已全境落實河長制。具體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省級河長帶頭履職。我省確定閩江、九龍江、敖江三條跨流域的河長由省領導張志南常務副省長、黃琪玉副省長和洪捷序副省長分別擔任,并落實了環保、水利、住建廳作為聯系部門。三位省級河長堅持深入一線調研、親自檢查督導,每年還分別召開流域河長制現場會進行部署。
二是建立省級工作平臺。在全國率先成立了以省政府省長任主任、分管副省長任副主任、24個省直部門主要領導為成員的高規格水資源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省水利廳。根據工作需要辦公室設有綜合、業務、技術保障和宣傳四個業務小組,負責全省河長制的組織協調、制定有關制度和承擔河長制考核等項工作,指導督促各項任務落實。
三是明確河長工作職責。省級河長負責指導實施跨設區市流域保護管理和水環境綜合整治規劃,協調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開展督促檢查。市縣級河長、河段長是包干河流保護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督導下級河段長和相關部門履行職責,協調處理流域(河流)保護管理和上下游之間水事糾紛,組織開展水環境整治和水環境應急事件處置等。鄉鎮、街道、村、居委會的河段長和專管員職責由市縣政府予以明確。河長、河段長的聯系部門,主要負責協助河長、河段長履行好指導、協調和監督職責,定期開展日常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河長、河段長。
四是完善河長制有關制度。建立了共同責任、熱線聯絡、監督督查、培訓管理和考核評議等項工作制度,并正式印發全省貫徹執行。
五是強化考核評議。把各級貫徹落實河長制情況納入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和省政府績效考評內容,考核結果作為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綜合評價的依據,同時每年堅持開展河長、河段長逐級述職評議工作,對因失職造成重大事故或不良影響的,按規定予以問責。
六是抓好宣傳培訓。通過省政府*站在線訪談,及時宣傳解答河長制有關難點熱點問題;在人民網福建頻道開辟了“河長治河”專欄、福建日報開設了《八閩水利行》專欄、福建電視臺推出了《八閩江河行》系列專題報道,先后有60多家媒體宣傳報道了我省河長制經驗做法,今年8月水利部關于加強“河長制”宣傳的通知下發后,我們及時組織當地媒體進行集中宣傳報道、總結推廣了一批先進典型。同時,創辦了福建水資源網站和福建水資源簡報,對全省河長制工作進行實時跟蹤報道;與省委組織部、省委黨校聯合舉辦了河長制專題培訓班,全省有110多河長、河段長接受了履職培訓,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狠抓落實,群策群力促成效
目前,可以說一個以“河長牽頭、部門協作、分級管理、齊抓共管”的新型流域保護管理模式已在全省全面推開,并逐步實現“變九龍治水為合力治水、傳統治水為綜合治水、政府治水為全民治水”的三大轉變,各級正按照“四個一”(即一圖一冊一策一考評)的工作機制狠抓落實,其中“一圖”指建立省、市、縣、鄉各級河道分布圖;“一冊”指河長、河段長花名冊;“一策”指因地制宜、采取一河一策和一段一策進行綜合治理;“一考核”指逐級對河長、河段長進行考核評議,在我省流域保護管理中發揮較大成效和起到了不可替代作用。
在省直層面形成了部門協力、齊抓共管的氛圍。如農業部門及時采取六項措施加強生豬養殖面源污染防治;環保部門建立了重要飲用水水源地目錄,對全省718個集中式水源地開展了環境狀況評估,組織編制了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國土、住建等六個省直部門聯合出臺了關于大力發展機制砂的政策措施;水利、財政部門積極推進農村小水電轉型升級,對一些安全隱患嚴重、綜合效益差、生態影響大的老舊小水電站采取逐步退出,以改善河流生態流量;經信、環保等部門合力推進了工業污染的治理,抓好重點流域上游、飲用水水源地等敏感區域的工業污染隱患排查,督促存在環境風險和隱患的企業限期整改到位;財政部門加大了對水資源保護、水生態修復、水環境整治等方面的投入,僅近兩年就安排生態水系建設專項資金7.56億元;水利與公安、國土部門創新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僅2016年以來,全省共查處破壞水工程、涉河工程違法建設、河道非法采砂等案件352起,其中非法采砂刑事立案27起,4人被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形成極大的震懾效應。
在省直與市縣層面,形成了上下聯動、層層落實的格局。各市、縣都及時出臺了河長制實施方案,建立健全了水資源管理委員會、河長辦公室(聯絡處)等工作機構,制定相應的工作制度。如廈門市出臺了《廈門市溪流污染整治工作方案》,撥出?20多億元,對轄區內的9條河(溪)流進行流域整治;漳州市針對轄區內水質不穩定的問題,提出“三鐵治水”即鐵的決心、鐵的措施、鐵的紀律,進一步強化流域保護“一崗雙責”和水環境整治,以斷面水質倒逼流域治理,以目標考核倒逼河長責任制的落實;龍巖市要求各級河長和聯系部門定期或不定期開展河道巡查,做好書面巡查記錄和情況通報,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三明市開展“水質競賽”,每個縣(市、區)每年評出1條最美河流和1條最差河流,實行獎懲、以賽促治,改善提升流域水質;南平市建立河長和市直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及時協調處理流域保護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難與問題;大田縣在全省率先實施“河長制”,其“分級治河”、“易信曬河”主要做法得到各級新聞媒體的廣泛宣傳推廣,并在全省河長制培訓班上作經驗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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