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救助的項目計劃
慈善救助的項目計劃
根據《**縣慈善總會章程》和《**縣慈善總會資金管理辦法》、《**縣慈善總會救助辦法》的規定,制定本項目計劃。
一、救助原則
扶貧濟困、量入為出、精準救助。
二、救助重點對象
1、享受政府救助后,仍有特殊困難的家庭和個人;
2、因突發變故造成臨時困難的家庭和個人;
3、政策性救助難以解決的個別困難家庭和個人。
三、救助方式
從幫助困難群眾解決最直接、最現實、最緊迫的問題入手,在扶貧濟困、為困難群眾救急解難等領域開展慈善幫扶、與政府社會救助形成合力,有效發揮慈善救助重要補充作用。今年重點在“急難救援行動”慈善項目和“**縣貧困家庭兒童大病救助”項目上,與社會救助有效銜接和功能互補。
四、救助項目
**年縣慈善總會重點開展“助困、助學、助醫、助老、助孤、助殘”等慈善活動,主要救助項目有:
1、開展“慈善情暖萬家—慈善助困”活動,對全縣低保戶、五保戶、低保邊緣戶、精準扶貧戶和孤老、孤兒、殘疾人等各類特困家庭中,享受政府困難救助后,生活仍有較大困難的家庭,在春節前提供款物資助,計劃資助100人,每人300-500元,預計支出5萬元。
2、開展“急難救援行動”項目。對我縣遭受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它特殊原因導致生活陷入困境,獲得政府臨時救助后仍有特殊困難的家庭和個人給予資助。按每人2000-5000元標準救助,救助50名,預計支出20萬元。
3、開展“愛心成就夢想—貧困大學生圓夢救助”慈善助學活動。對全縣低保、精準扶貧戶等特困家庭中,以優異成績考入大學的應屆職中畢業生(不含到縣外就讀畢業生),由縣慈善總會給予一次性入學資助,每人資助2000元,計劃資助20名,預計支出4萬元。
4、開展“陽光伴你成長—關愛困難家庭留守兒童行動”活動。對我縣低保、低保邊緣戶、精準扶貧戶和遭受臨時變故等生活困難家庭的留守兒童,由縣慈善總會給予資助。計劃資助100名,每人資助300元,預計支出3萬元。
5、開展“貧困學生技能救助項目”。為幫助農村困難家庭子女順利接受和完成職業教育,使其能自食其力,實現真正意義上的農村家庭脫貧,由縣慈善總會給予資助,計劃資助20名在校高中困難學生,按每名學生1000元標準,預計支出2萬元。
6、開展“免費午餐項目”。協同愛心人士朱鐵、縣教育局積極爭取中國社會福利基金會實施的“免費午餐”項目,計劃資助5所學校1642位師生,按每人4元標準,預計6.6萬元。
7、開展“點亮生命計劃—**縣貧困家庭兒童大病慈善救助項目”。對全縣低保戶、扶貧戶和民政部門認定的特困家庭中患有先心病(手術)、白血病、尿毒癥(腎衰竭)、骨髓器官移植、再生障礙性貧血、腦癱、惡性腫瘤等重特大疾病的16周歲以下兒童給于救助。計劃資助50名,每人資助3000-5000元,預計25萬元。
8、開展“九九重陽—助老救老”活動。對在我縣居住的80周歲以上特困老人實施救助,計劃救助100人,每人救助500元,預計救助5萬元。
9、開展“愛心助飛夢想”慈善助殘活動,為生活困難的肢體殘疾人員或因突發變故造成肢體殘疾導致家庭生活臨時困難的人員與縣殘聯合作,免費配備輪椅、安裝假肢或康復器材。
五、資金來源
社會捐贈。
六、辦理流程
一是初審。申請救助者,持申請書、相關證件材料至鄉鎮民政辦或縣直有關部門進行初審(審核),符合救助條件的填寫《**縣慈善總會慈善救助申報審批表》,填寫鄉鎮民政辦或縣直有關部門初審(審核)意見、加蓋公章,與相關證件材料一并報縣慈善總會辦公室。二是核查。縣慈善總會辦公室收到申請人的申報表及相關證件材料后,對申請人的情況安排人員進行核查。核實方法包括電話訪談、上門調查、委托第三方調查等。核查過程中,應與居民所在村委會、社區、單位和慈善志愿者展開合作。核查人員要在申報表上填寫調查核實情況,提出意見報縣慈善總會秘書處研究提出救助意見。三是審批。根據縣慈善總會秘書處研究的意見,經縣慈善總會會長辦公會研究審批。四是發放。縣慈善總會財務部根據會長辦公會研究意見準備善款,通知申請者本人到鄉鎮民政辦、縣直有關部門或縣慈善總會財務部領取。民政辦和縣直有關部門工作人員或總會財務人員核對其身份信息無誤后,按照審批金額向申請人簽領發放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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