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合同范文匯編9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抵押合同9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抵押合同 篇1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住址: 聯系方式: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營業地址: 聯系方式:
為了確保乙方債權的實現,甲方自愿向乙方提供抵押擔保。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依據《合同法》、《擔保法》、《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原則,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恪守履行。
第一條 甲方陳述與保證
1.1 甲方是抵押物的所有者或國家授權的經營管理者, 享有對抵押物的完全處分權,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所有權、使用權或經營管理權方面的爭議;
1.2 完全了解抵押人的權利與義務,在本合同項下的意思表示完
全真實;
1.3 抵押物依法可以設定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1.4 已對抵押物的瑕疵向乙方作出充分、合理的說明;
1.5 抵押物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管;
1.6 抵押物如已部分或全部出租,已將設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并將有關出租情況書面告知乙方;
1.7押物沒有為其他債權人設定抵押,或雖已設立抵押,但已經將設立抵押情況書面告知乙方;
1.8 抵押物不屬于共有財產,或雖屬于共有財產但已就抵押事項取得共有人書面同意;
1.9 甲方以仔細閱讀乙方與被擔保人合同編號為 的內容,擔保完全出于自愿。
第二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
2.1 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為乙方依據其與 (以下簡稱債務人)于 年 月 日簽定的主合同(名稱: 編號: )對債務人所享有的債權。
2.2 主債權的金額和期限依主合同之約定。
第三條 抵押擔保范圍
甲方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評估費及差旅費等)。
第四條 抵押物
4.1、抵押物為 位于 。 抵押物的價值約定為 元;
4.2、乙方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附屬物、添附物、天然及法定孳息、抵押物的代位物,以及因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征收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
4.3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發生主合同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乙方有權收取自抵押物分離的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孳息應當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
4.4 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乙方處分該抵押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乙方行使抵押權構成任何限制;
4.5抵押物的權屬證明和相關資料經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后由乙方保管,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4.6抵押權存續期間,甲方應維護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其價值產生減損。 乙方有權隨時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
4.7、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征收的,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交有關主管機關或有權部門出具的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征收的證明;
4.8 、抵押物毀損、 滅失或被征收的, 甲方所獲得的保險金、 賠償金或補償金應用于提前清償主債權, 或經乙方同意用于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存入乙方指定賬戶,以擔保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
第五條 抵押登記
本合同簽訂后 日內,甲乙雙方應到有關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甲乙雙方應 日內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六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6.1抵押期間,未經乙方的書面同意,不得行使以下行為
6.1.1轉讓和贈與抵押物及其所享有的份額;
6.1.2對本合同下的抵押物再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以及出租抵押物;
6.2抵押期間,甲方經乙方同意轉讓抵押物的,應當就轉讓所得的價款向乙方提前清償或提存。轉讓價款超過主合同債務數額的部分所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甲方補足;
6.3抵押期間,乙方將主合同的債權轉讓第三人的,甲方仍在原來抵押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責任;
6.4甲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 應立即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的,甲方應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6.5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甲方有義務通知乙方并協助避免侵害;
6.6甲方承擔訂立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費用, 包括但不限于鑒定、估價、登記、公證、提存及其他有關費用;
6.7對乙方發出的書面通知及時簽收。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7.1主債權到期(包括提前到期)債務人未予清償的;, 乙方有權處分本合同下的抵押物。
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并從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
7.2.1依合同的約定或法律規定解除主合同,主合同的債權未受清償;
7.2.2發生本合同第6.4條所述情形,甲方未恢復抵押物價值或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的;
7.2.3甲方或被擔保人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仲裁等情形足以影響其清償能力;或財產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管;
7.3被擔保人自然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蹤以及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又無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或者雖有上述人員但其拒絕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
7.4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協助以避免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7.5乙方實現抵押權時,可通過與乙方協商,將抵押物拍賣、變賣后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將抵押物折價以抵償債務人所欠債務。甲乙雙方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一致的,乙方可直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
7.6 乙方主債權存在其他擔保的,不論該擔保是由債務人提供還
是由第三人提供,乙方有權自行決定實現擔保的順序,甲方承諾不因此而提出抗辯。乙方放棄、變更或喪失主合同項下其他擔保權益,甲方的擔保責任仍持續有效,不因此而無效或減免;
7.7對于磋商、訂立、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資料、數據等信息,乙方應當予以保密;
7.8 甲方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及其它應付款項,并履行了主合同的全部條款后,抵押權終止,乙方應協助甲方到登記部門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或違背其在本合同項下所作的任何保證與承諾,即構成違約。因此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8.2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6.1條的規定,擅自處分抵押物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合同債權總額30%的違約金。
第九條 合同生效、變更和解除
9.1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9.2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不影響締約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十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爭議由__________人民法院
十一條 其它
11.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交備案機關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捺印): 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抵押物共有人:
抵押合同 篇2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茲因甲方為擔保乙方對于_______號借款合同項下所有的債權,將由甲方提供抵押物,為乙方設定抵押權,并約定條款如下:
一、所擔保的債權:包括本金______________元(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得分次循環動用,但在同一時間,其動用總額以上開金額為最高限額)及其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債務不履行致乙方蒙受損害的賠償。至于債權實際金額及各種利息違約金的計算方法以及債務的清償期,另立借據、透支約據、本票、約定書、委任保證合同為憑,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各該附件所規定事項的效力與本合同同。
二、抵押物:其名稱、數量、特別標志、說明以及占有抵押物者姓名、名稱和方式及所在地,詳見附于本合同的標的物明細表。
三、本合同所擔保的債務縱未屆清償期,乙方亦可以隨時通知甲方清償其全部或一部,甲方愿即照辦,絕無異議。
四、抵押物于登記后如有粘貼標簽或烙印的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或登記機關辦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費用,全部應由甲方負擔。
五、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實聲明:前開抵押物完全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并與任何第三人的權利無關。如日后發生任何糾葛致使乙方遭受損害時,縱其事由非可歸責于甲方及保物提供人,亦愿負連帶賠償責任。
六、本合同存續中,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證抵押物占有人對于抵押物必盡妥善保管的責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捐稅、修理、保養等一切費用,亦與乙方無涉。
七、抵押物的現狀發生變動時,不論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應及時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現狀的變動或價值的低落致不能或不足使本合同第一條開列的全部債權獲得清償時,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愿負連帶賠償責任。
八、抵押物應按乙方指定置于_______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號,甲方保證決不擅自遷移。抵押物為交通工具,經乙方同意得由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使用者,一經乙方通知,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應即負責將抵押物停放于指定處所。
九、抵押物應向乙方同意的保險公司投保乙方所指定的保險,并應以乙方為惟一受益人,保險金額及條件應商得乙方的同意,一切保險費用均由甲方負擔,所有保單及保費收據均交由乙方保管;乙方如代為墊付保費,經通知甲方限期償還,甲方未如期辦理時,乙方得將墊款徑行列入甲方借款金額,依例計金,甲方絕無異議。但乙方并無代為投保或代墊保費的義務。
十、甲方應覓具經乙方認可的保證人,以為甲方履行本合同所定一切給付責任的保證。保證人并愿以本合同為證,聲明拋棄先訴抗辯權暨民法保證各法條內有關人的一切權利。
十一、甲方愿意接受乙方對于借款用途的監督及對于甲方業務財務的稽核。乙方因行使監督稽核之權而需甲方供給任何有關資料時,甲方應即照辦,但乙方并無監督或稽核的義務。
十二、本合同所訂給付義務,以乙方營業所在地為履行地。如因本合同所訂事項而涉訟時,不論當時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營業所在地,或其國籍有無變更,均以法院為管轄法院。
十三、本合同書所載甲方、乙方、抵押物提供人、連帶保證人均包括其繼承人、法定代理人、破產管理人或遺產管理人。又甲方、抵押物提供人及連帶保證人等同意本合同乙方代表人變更時,承受其職務之人,即當然為本合同書權利義務主體的代表人,毋庸為變更的登記。
十四、除本合同所訂的條款外,凡乙方現在或將來所訂與貸款有關的各項章則以及金融業現在或將來所適用的一切有關章則,甲方均愿遵守,決無異議。
十五、本合同有效期限自抵押合同登記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止。屆期未清償時得延長期限。本合同正本共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物提供人: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連帶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連帶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合同 篇3
質 權 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電 話:
出 質 人: (以下簡稱乙方) 居住地址: 身份證號: 電 話:
甲、乙雙方于 ____ 年____ 月 ____ 日在甲方所在地簽訂了本合同。乙方愿以其合法擁有且未作其他任何債務抵押的___________ 車質押給甲方,作為借款的擔保,并支付合同所約定的利息和綜合費用。根據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則,經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遵照履行。
第一條 質物的基本狀況
第三條 質物估價與當金確定 質物的估價,由典當行評估定價為準。 根據該車輛的出場日期、新舊程度、現狀及行駛里程,商定該車的現行價為:__________ 元。
第四條 借款數額(當金)及借款期限
4.1 當金數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 整。 4.2 月利率 ___________ %。
4.3 借款期限:自______ 年______ 月 ______ 日至 _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4.3.1 借款期限在10日以內的,按10日計收利息和綜合費用,超過10天的按半月計收利息和綜合費用。
4.3.2 借款期內及借款期限屆滿后5日內,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當,屆時雙方另行簽署《續當憑證》,《續當憑證》確定的借款終止日為本合同的借款終止日。
4.3.3 鑒于機動車為特殊商品,價格波動頻繁且不易長期存放,故該車輛的最長典當期限不能超過 個月。
4.3.4 質押當物在典當期內或者續當期內發生遺失或損毀的,典當行應當按照估價金額進行賠償,如由于不可抗力造成質押物損毀的,典當行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 乙方承諾
5.1 本車作為此筆典當借款的質押擔保,在此之前未向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做過債務抵押。
5.2 超過典當期限五日,乙方既不贖當又不續當,該當物即為絕當,其質押的車輛歸典當行所有,典當行有權自行處理,無爭議,不訴訟。
第六條 本合同《當票》、《續當憑證》是質押典當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 合同生效及份數
7.1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劃押,質物入庫封存,開具當票之日起生效。 7.2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已雙方各執一份。 第八條 特別聲明 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并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質 權 人:XXXXXXXXXXXXXX 出 質 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
日 期: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 日 期:____年 _____月_____日
抵押合同 篇4
編號:
抵押權人: 代表人:
通訊地址:
電 話:
抵押人:
代表人:
通訊地址:
電話:
為確保 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抵押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抵押人的財產抵押。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概況
1.抵押物名稱:(見附件——抵押物清單)
2.抵押物總價值為(大寫) 元整,即(小寫) 元,用于本次融資的抵押擔保額為(大寫)元整,即(小寫) 元。
3.抵押期限為 。
第二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
本抵押合同擔保范圍為:主債權及利息、抵押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和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和訴訟費)。 抵押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三條 抵押物登記
抵押人授權抵押權人在本合同簽訂后 天內,執主合同、本抵押合同、抵押物的權屬證書及其它相關文件到抵押財產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并將該抵押物的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證明交存于抵押權人。抵押人應全力配合抵押權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第四條 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1.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贈予或以任何形式處置。由此引起抵押權人的任何損失,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2.抵押人對該抵押物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對該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損壞,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第五條 權利義務
(一)抵押權人的權利義務:
1.抵押權人有權檢查、監督抵押財物的保管情況,抵押人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
2.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3.抵押人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抵押權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損害而得到的賠償范圍內要求提供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二)抵押人的權利義務:
1.嚴格按照主合同規定時間主動履行債務。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抵押人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抵押權人發現抵押人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抵押權人通知抵押人當即改正或提前實現抵押權。
3.抵押人應合理使用抵押物,并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第六條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1.向抵押權人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2.準許抵押權人或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依法對抵押物進行檢查。
3.抵押人在占有該抵押物期間,應遵守管理規定,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管理費用,并保證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4.當有任何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該抵押物有不利影響時,抵押人保證在3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抵押權人。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
1.抵押人到期還清債務后,抵押物權消失。
2.在抵押人不履行主合同約定條款時,抵押權人有權依法就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處分抵押物的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和費用的,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超過應償還部分的,抵押權人應退還抵押人。
3.如果債權未受清償是因抵押權人自己的過錯造成的,則抵押權人不得再行使抵押權。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因抵押人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財產毀損,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抵押權人認可的抵押財產。
2.抵押人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抵押權人視情況要求抵押人恢復原狀,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債權,并可要求抵押人支付該債權總額 %的違約金。
3.抵押人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產權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權限等情況而給抵押權人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4.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被擔保總額 %的違約金。
第九條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首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提起仲裁或訴訟。
2.抵押人按期履行主合同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責任后,本合同即告終止。抵押權人將協助抵押人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并將抵押財產權屬證明文件及相關文件退還抵押人。
3.抵押權人提供的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份,相關登記部門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權人(蓋章): 抵押人(蓋章):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抵押合同 篇5
抵 押 人: 身份證號碼: 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碼:
為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車輛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車輛抵押。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同意就下列車輛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車輛型號及車牌號為:○1 和○2 。
第二條 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大寫) (小寫) 。
第四條 抵押車輛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車輛承擔維修、養護義務并負有保證抵押車輛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車輛不得重復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地址: 地 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合同簽定時間:
抵押合同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抵押權人):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貸款人的債權實現,抵押人自愿向貸款人提供抵押擔保。經各方平等協商,共同訂立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抵押人提供抵押物所擔保的主債權為貸款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向借款人提供的最高貸款余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小寫)________可周轉性或分期發放的貸款。
每筆貸款發放根據借款人合理需要、經營情況、資金使用情況和銀行資金供應可能等確定,貸款發放金額、期限、利率等以借款合同為準。
第二條 抵押人抵押擔保的范圍為上述的主債權及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計收的復息和加收利息)、借款人違約金、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含訴訟代理費用)。
第三條 抵押人以其所有的`或有處分權的財產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貸款人,抵押物評估價值總計萬元(詳見抵押物清單號,該清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四條 抵押人的義務:
l.保證對其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
2.抵押物清單所列的抵押物,抵押人應妥善使用保管,并負責保養、維修,保證其完好無損,其費用開支由抵押人負擔。
3.抵押人保管、使用或封存的抵押物,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變賣、轉移、租借或另行抵押。
4.貸款人有權隨時對抵押物的保管、使用、封存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抵押人應給予配合協助。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
5.抵押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下列抵押物的物權證書等文件交貸款人保管,法律上有其他規定,從規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對貸款人要求保險的抵押物,抵押人應在本合同生效之前辦妥抵押財產保險手續,在抵押期間抵押財產保險到期,抵押人應負責續保。抵押財產保險應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并把財產保險單交貸款人保存。
7.抵押人負責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評估、公證、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保險等事宜及全部費用。
8.抵押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貸款人:
(1)經營機制或經營方式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投資、與外商合資合作等:
(2)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
(3)抵押物的權利發生爭議;
(4)申請破產、歇業、解散;
(5)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
(6)法為名稱、住所、法定代表為、注冊資本發生變更。
抵押為有本項第(1)款第(4)款的情形應提前三十天通知貸款為;有本項第(2)、(3)、(5)、(6)款情形應在事后七日內通知貸款人。
第五條 在抵押期間,因抵押人過錯造成抵押物毀損、滅失或受查封的,抵押人應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期他等價的抵押物,保證抵押物價值不低于原估價金額,否則,貸款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提供相應擔保或提前收回貸款。
第六條 在抵押期間,抵押物發生保險范圍內的損失,或因第三人的待業導致內的損失,而獲得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當用于提前歸還貸款本息或存入貸款本息或應當存入貸款人指定的帳戶內,抵押期間抵押人不得動用。
抵押合同 篇7
編號:YZXD—20xx—D002
最高額抵押合同
揚州市人民政府金融辦公室
揚州市小額貸款公司行業協會
《特別提示》
為了維護您的利益,在您簽署本合同之前,請仔細閱讀如下條
款并確認有關事實:
1.您所提交的文件、材料及所作陳述是真實、合法、有效的。
2.您已經仔細閱讀本合同的所有條款,并對其含義及法律后果
有充分理解。
3.您將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自愿簽署本合同。本合同生效
后,您必須按約行使權利并承擔義務。
4.請您用鋼筆或簽字筆工整填寫需要您填寫的內容及簽字。
5.如果您對本合同及相關的交易有任何不解之處,請向我司咨
詢,如仍有疑問,請暫緩簽署本合同。
最高額抵押合同高抵字()第 號
抵押權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抵押人:(1) 住所: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電 話:抵押人:(2)住所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抵押人:(3)住所 :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電 話: 鑒于抵押人愿為抵押權人與 (下稱債務人)按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簽訂的一系列業務合同(下稱主合同)所形成的債權提供最高額抵押擔保,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當事人各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及最高額
1、抵押人自愿為抵押權人與債務人形成的下列債權提供擔保,擔保的債權最高本金
余額折合人民幣(大寫金額) 。擔保的最高債權額為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抵押擔保的范圍的全部金額。
(1)抵押權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與債務
人辦理約定的各類業務所形成的債權。該期間為最高額擔保債權的確定期間,上述業務具體包括人民幣貸款、應付款保函、擔保等。
(2)抵押權人與債務人已形成的下列主合同項下尚未受償的債權本金及其相應的利息、罰息、復利、費用等,其中利息、罰息、復利、費用等按相應的主合同約定計算至實際受償之日止:
2、本合同擔保的每筆業務的種類、金額、利率、期限等內容以相關法律文書或者憑證為準。
3、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間和最高余額內,抵押權人發放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或者提供擔保等其他信用時無須逐筆辦理擔保手續。
4、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間和最高余額內發生的業務,幣種不限,抵押人按原幣種承擔擔保責任。
第二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
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處置費、過戶費等抵押權人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一切費用。
第三條 抵押物
1、抵押人同意以 設定抵押。上述抵押物詳見抵押清單,抵押清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2、上述抵押物暫作價(人民幣大寫) ,其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為準。
第四條 抵押人承諾
1、抵押人已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要的授權。
2、抵押人對抵押物擁有充分、無爭議的所有權或者處分權。
3、抵押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者轉讓。
4、抵押物不存在被查封、扣押、監管等情況。
5、抵押人如實告知拖欠稅款、抵押物建設工程價款等款項及抵押物已設定抵押、已出租等情況。
6、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項下抵押事宜征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7、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人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1)抵押物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強制措施;
(2)抵押人改變資本結構或者經營體制,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分立、合資、資產轉讓等;
(3)抵押人被撤銷、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出現其他解散事由;
(4)抵押人申請破產、重整、和解或者被申請破產、重整。
8、抵押物不存在其他影響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的情形。
第五條 抵押權的效力
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代位物、分離物、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財產和權利。
第六條 本合同與主合同的關系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無效或被撤銷而無效或被撤銷。
第七條 抵押物的占管
1、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對抵押物負有妥善管理和合理使用的義務。抵押權人有權監督和檢查抵押物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2、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對抵押物作出贈與、轉讓、出租、再抵押或者進行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以轉讓、出租或者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所得價款應用于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提存。
3、抵押期間,抵押物毀損、滅失、被征收、被征用或者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抵押物的所有權為第三人所有等,抵押人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優先受償;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未屆滿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4、抵押期間,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抵押權人認可的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抵押合同 篇8
出借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借款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本合同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本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二條 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還款方式:
按月結息,先付利息,借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四條 出借方提前收回借款應征得借款方同意,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情形,出借方有權要求借款方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
1、借款方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抵押之目的;借款方不能提供出借方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物的;
3、其他:
第五條 借款方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方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第六條 出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的房產進行查詢和核實;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第二部分 抵押條款
第七條 為確保借款方正當履行還款義務,借款方自愿以其擁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給出借方,作為借款方歸還借款的擔保。
借款方保證,該車輛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況。
第八條 抵押期間,未經出借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抵押物出租、轉讓、抵債或賦予其它負擔。
第九條 出借方應在借款方償還全部款項后三日內歸還抵押物品。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方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出借方可要求借款方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和費用,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品的抵押權;
2、借款方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出借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的違約金,最高不超過銀行貸款利率的四倍,并承擔出借方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公證費、交通費、保全費;
第十一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雙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并承諾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
2、合同雙方簽字后生效;
3、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雙方各執 份, (部門或單位)留存 份。
出借方(簽字) 借款方(簽字)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 篇9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甲方)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一、主合同信息
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作為出借人與借款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債務人”))于簽訂的編號_________為的《______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
2、乙方經認真閱讀并對主合同充分理解,為確保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權利的實現,乙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約定為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
二、抵押物狀況
1、乙方提供的抵押財產是:
房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房產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稱“抵押物”)。
2、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從物、從權利、附著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3、乙方向甲方陳述和保證:本合同簽訂之日,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經設定抵(質)押權或被采取強制措施等的情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抵押擔保的范圍
1、乙方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下列范圍:
(1)主合同中的主債權;
(2)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
(3)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或仲裁費、律師費、差旅費、保全費、公告費、保險費、評估費、拍賣費、保管費、鑒定費等所有其他應付合理費用)。
2、乙方抵押擔保的范圍不包括:__________________
3、雙方確認:乙方抵押擔保的所有債務(無論何種名義)金額不超過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四、抵押物的登記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向房屋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并在登記手續辦妥之日起三日內將他項權利證明交抵押權人保管。如涉及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房產證交由抵押人保管。
2、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時,依法需要進行變更登記的,甲方與乙方應在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___內到有關登記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否則,乙方要對所擔保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違約金、實現債權的費用等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五、其它權利義務
1、乙方具有完全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民事責任。
2、如抵押物存在其它共有人,則乙方確認已經征得其它共有人的同意。
3、乙方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
4、在本合同抵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權按期得到清償后,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注銷抵押登記,甲方應將保管的抵押財產產權或使用權憑證和其他有效證明文件退還乙方。
5、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由乙方占有、管理和使用。乙方應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物。
6、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應有任何使抵押物價值減損或可能減損的行為;不應以轉讓、贈與、出租、設定擔保物權等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
7、乙方應配合甲方對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養狀況及權屬維持情況進行檢查。
8、保險:乙方應為抵押物購買下列保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保證條款
1、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權不成立或未生效的,乙方應對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
乙方在本合同中所作陳述與保證不真實;
因乙方的其他原因導致本合同抵押權不成立或未生效。
2、乙方基于本條承擔保證擔保的范圍,與本協議約定的抵押擔保的范圍一致。
3、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主合同中約定債務人可分期履行還款義務的,保證期間按各期還款義務分別計算,自每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至最后一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止。債權人宣布主合同項下債務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日。
七、其它
1、甲方的聯系信息如下: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聯系信息如下: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留一份,一份交抵押登記機關。
3、本協議簽訂后即生效,其中的抵押權在辦理法律規定的登記手續后生效。
本協議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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