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擔保的合同15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擔保的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擔保的合同1
_________集團_________電信公司(以下簡稱乙方)與擔保人_________,就被擔保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使用乙方個人住宅電話(業務登記單受理編號:_________)提供擔保簽訂如下合同:
一、擔保人自愿為甲方使用乙方固定電話所承擔交費義務提供擔保,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擔保人應為乙方的固定電話機主,并無欠費記錄的_________(地區)居民。
三、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范圍為:
(一)甲方使用固定電話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違約金。
(二)乙方與甲方因割接改號、換號、移機、增加服務功能,甲方自身更名對本合同予以變更等事由,擔保人仍然依照本合同履行擔保責任。
四、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停止使用乙方服務并交納全部費用后終止。
五、若甲方使用乙方的固定電話發生欠費,乙方有權要求擔保人支付,并將欠費計入擔保人的固定電話費用中。若甲方和擔保人均不履行交費義務的,乙方有權對擔保人采取停機、撤機以及其他追繳措施。
六、在擔保期間擔保人不得擅自單方撤銷擔保;擔保人若撤銷擔保,須與甲方一同持本合同到乙方營業廳交清費用并辦理撤機手續。
七、若擔保人的固定電話發生機主變更或撤機等業務變更時,甲方應重新提供擔保人,不能提供擔保人的,乙方將對甲方按撤機處理。
八、若擔保人在擔保期間固定電話發生欠費,甲方應重新提供擔保人,不能提供擔保人的,乙方將對甲方按撤機處理。
九、擔保人承諾在本合同下面所填寫個人資料真實無誤。如資料有誤,乙方有權對甲方的電話停機。
十、本合同為前述編號的業務登記單及甲乙雙方簽訂《固定電話后付費業務服務協議》的從屬協議。
十一、本合同自擔保人、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擔保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由擔保人填寫:
擔保人資料
姓名_________
固定電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發證機關_________
發證日期_________
證件有效期_________
聯 系 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被擔保人資料
姓名_________
固定電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發證機關_________
發證日期_________
證件有效期_________
聯 系 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擔保人(蓋章或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的合同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號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的門面房出租經營權作為質押,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質押擔保,依照我國《合同法》、《擔保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 甲方陳述與保證
本人在本合同項下出質權利是完全的、有效的,本合同項下的出質權利不存在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方面的爭議。
本合同為主合同提供質押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依法可以設定權利質押;設立本合同的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第二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的種類及數額
本質押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為乙方依借款合同向甲方借出的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甲方質押權利擔保的范圍
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以及實現質權的費用和其它的應付費用。
第四條 出質權
本合同項下用于出質的權利為出質人在_________的門面房出租經營權,權利期限為:_____個月,即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條 質權的實現
主債務履行期屆滿或乙方提前收回借款時未受清償的部分,乙方有權與甲方協商,依法行使門面房出租經營權,收益用于償還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以及實現質權的費用和其它的應付費用。乙方依本合同處分權利時,甲方應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非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饋贈、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
在質權受到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甲方有義務通知并協助乙方免受侵害。
乙方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甲方應當在原質押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甲方償清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后,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以提前行使質押權,并從處得價款中優先受償。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的家庭財產總額已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依法轉讓主債權的,應及時通知甲方。
償清本合同質押擔保范圍內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乙方應將剩余部分返還給甲方。
第八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如因甲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甲方應在原抵押擔保范圍內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本合同經甲、乙協商一致,由雙方簽字確認后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以及實現質權的費用和其它的應付費用全部清償之日終止。
本合同獨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無效,甲方仍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擔保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在乙方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附則
本合同是所借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及借款合同擔保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的合同3
編號:_____________
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托人_________擬向_________(供貨人或出租人)購入(或租賃)____________,同時按照《____________擔保業務暫行辦法》向________________(受托銀行)申請出具不可撤銷的保函,資料共享平臺
為此,托人、受托銀行雙方達成本協議。
一、托人向_________購入(租賃)_________用于_________,期限_________天,貸款(租金)每月(日)按______%(‰)償付(交付),由受托銀行出具以_________為受益人,擔保金額_________元的有(或無)條件不可撤銷保函。
二、保函自受益人接受之日起生效,截止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托人按以下要求在受托銀行存入保證金,用于保函項下的專項支付資金: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存入_________元
四、受托銀行出具保函之前,托人提交由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_________(第三方擔保人)提供的.受益人為_________(受托銀行),擔保額度為_________元的擔保函。托人不能按期支付貨款(租金)由受托銀行代為支付時,_________(第三方擔保人)應在規定期限內代托人償付受托銀行所墊資金。(擔保函應于本協議生效前提供)
受托銀行出具保函之前,托人以可轉讓的自有資產____________元(其中國庫券__________元,金融債券____________元,企業債券____________元)抵押給受托銀行,托人不能按期償付受托銀行墊付的資金時,受托銀行有權將抵押財產折價或變賣,并從變賣抵押財產的價款中優先受償。
五、保函有效期內,受益人憑保函和證明其與托人債務關系的文件,有權要求受托銀行從托人存款中支付貸款(租金),受托銀行審查無誤后通知托人并從托人結算保證金存款戶劃付。保證金存款帳戶不足支付的,可從托人其他帳戶支付。
六、受托銀行代付貨款(租金)后,享有此債務追償權,托人予以承認,并承擔墊付款項的利息。托人應在接到受托銀行通知的_________日內,歸還受托行墊付款項及利息。
七、受托銀行代墊款項,按建設銀行其它貸款計收利息,超過_________日不還,按逾期貸款加收_________%利息。
八、托人與受益人之間有關經濟合同事宜如發生變更,托人應事先通知受托銀行,在得到受托銀行書面認可后方可變更。
九、托人應按保函額度的_____‰的費率按年向受托銀行支付擔保費用。共計_________元,于每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次交納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托人、受托銀行各執一份。協議任何條款的修改或變更,必須經雙方同意。
十一、本協議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雙方義務履行完畢后失效。
十二、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擔保業務暫行辦法》辦理。
托人(公章):____________ 受托銀行(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擔保的合同4
編號: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____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債務人:(以下簡稱丙方)
鑒于:
1.乙、丙雙方已簽訂《委托保證合同》,約定由乙方為丙方向(以下簡稱債權人)申請的為期_____年,金額計人民幣大寫_____萬元(小寫_____元)的貸款提供連帶保證擔保。
2.為保障乙方在代丙方向債權人清償債務后自身擔保債權的實現,經各方充分協商,甲方愿意以其擁有所有權的向乙方提供抵押反擔保,并承擔反擔保責任。
為確定各方的權利義務,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釋義
1.本合同中的乙方是指反擔保法律關系中接受甲方提供的財產抵押擔保的抵押權人,也是為丙方提供保證擔保的保證人。
2.本合同中的甲方是指反擔保法律關系中的反擔保人,即向乙方提供財產抵押擔保的抵押人。
3.本合同中的債務人是指對債權人負有債務并由乙方為該債務提供了保證擔保的被保證人。
4.本合同中的債權人是指對債務人擁有債權并接受了乙方提供的保證擔保的債權人。
第二條抵押標的
甲方以下列財產作為反擔保抵押物:
1.抵押物名稱:
2.抵押物數量:
3.機動車牌:
4.機動車登記證書編號:
5.車輛識別代號:
6.其他:機動車所有人
第三條抵押物事項
1.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系指甲方擁有并提供用于為乙方設定反擔保抵押的財產,以及該財產的孳息、附加物、和替代物等。
2.抵押物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該等價值金額僅供抵押登記之用,并不作為乙方或其他有權方依據本合同對抵押物進行處分的估價依據,也不構成對乙方行使抵押權的任何限制。
3.如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抵押物被甲方處分,則乙方抵押權自動及于甲方同類同價值的抵押物之上。
第四條抵押擔保范圍
本合同反擔保范圍為《委托保證合同》下的乙方因承擔保證責任而向貸款銀行償付的所有款項(包括但不限于實際支付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失賠償金、向貸款銀行或第三方償付的與追索該項貸款有關的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公證費、律師代理費等費用)、丙方應向乙方支付的擔保費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乙方在追償過程中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等(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公證費、律師代理費等實現債權的費用),以及乙方獲得清償前所產生的代償款利息,利率按同期人民銀行的基準貸款利率計算;相關裁判文書裁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利息的,應當依法支付,如遇基準貸款利率和加倍遲延履行利息兩種情形并存時,以金額高者為準。
第五條、甲方的承諾和保證
1.甲方保證其對抵押物享有獨立的、完整的、合法的所有權和處分權。
2.甲方保證其提供的抵押物在本合同簽訂前不存在任何現實或潛在的爭議或瑕疵,不涉及任何訴訟或仲裁。
3.甲方保證其提供的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第六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保證是該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權人。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將抵押物轉移、轉讓、出售、贈與、重復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并不得實施減少或降低抵押物價值的行為。
2.由于甲方的行為而使抵押物價值減少或降低的,由甲方承擔責任,甲方應在15日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新的'擔保物。非甲方原因而使抵押物價值減少或降低的,乙方有權在甲方得到的賠償范圍內要求提供擔保。
3.在抵押期間,甲方對設定的抵押物應須妥善占有、保管,并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有關費用(如倉儲、經營、維修、保養等)由甲方承擔。
4.甲方不得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權的任何情況。
5.本合同項下有關的登記、公證、保險、鑒定、運輸、保管以及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抵押登記手續
抵押需要辦理登記的,則甲、乙、丙三方應在本合同簽署同時共同到財產登記機關辦理本合同項下抵押的正式登記手續,并由乙方持有正式的抵押登記證明。抵押物的評估費用、保險費用、委托辦理抵押手續的費用和辦理抵押手續的費用等所有費用由丙方承擔。
主債權起始時間:年月日至年月日。該期限僅供抵押登記之用,實際借款期限以丙方和貸款銀行簽訂的授信/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期限為準。
第八條、抵押權的實現
在乙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后的15日內未受丙方清償的,乙方可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并變賣該抵押物(抵押物價值由乙方委托的評估機構評估確定),并以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變賣后所得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乙方有權就不足部分繼續向丙方追償。
在抵押、質押、保證等各種反擔保方式并存的情況下,乙方向各反擔保人的追償無順序限制。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2款約定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原狀,并要求甲方提供乙方認可的新抵押物,同時可要求甲方按抵押物價值總額的百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3款約定,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物毀損、滅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原狀并重新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2、第3款的約定,又未能按乙方要求將抵押物恢復原狀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則乙方有權要求甲丙任何一方提供其他方式的反擔保,同時有權要求甲丙雙方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以及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甲丙雙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5.甲方或丙方任何一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視為違約,乙方有權行使抵押權:
(1)甲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承諾和保證條款。
(2)甲方違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條款或義務、責任。
(3)丙方未能向債權人償還債務而使債權人向乙方主張代償的。
(4)甲方、丙方或公司被宣告關閉、解散或破產。
(5)抵押物被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構采取查封、凍結、拍賣或采取其他強制執行措施。
(6)甲方、丙方有其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行為或危害乙方正當利益足以妨礙本合同正常履行的行為。
(7)丙方擅自與貸款銀行變更借款合同。
(8)丙方擅自提前向貸款銀行還款。
(9)甲方、丙方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如出現上述違約行為或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約定的時間還款并導致乙方代為清償的,則乙方有權在任何媒體(包括但不限于報紙等紙質媒體、網絡媒體等)上披露(包括但不限于以黑名單或公告形式)甲方、丙方的違約行為及違約事實。
第十條、合同的獨立性
1.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他合同的解除或終止而當然解除或終止。
2.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各方上級單位的指令,或各方與其他單位簽訂任何協議、文件、合同而減輕或免除。
3.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各方發生合并、分立、重組、破產、解散、撤銷等事項或變更企業有關登記事項而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所列權利、義務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繼人繼續承擔反擔保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國業已公布并正在執行的法律,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簽字后生效。
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須經三方協商一致并訂立書面協議。
第十三條、合同終止
本合同在債務人歸還對債權人的全部債務或甲方的擔保債權得到全部清償后終止。
第十四條、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公證
(一)、甲、乙、丙三方共同確認: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已經對強制執行公證的含義、內容、程序、效力等完全明確了解。
1.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自愿向公證機關申請辦理本合同公證并申
請賦予其強制執行效力。公證的費用由丙方負責。
2.甲方確認:保證妥善履行本合同中所規定的反擔保義務,若丙方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不能履行債務,而導致乙方按照《委托保證合同》的規定為其發生代償,甲方保證妥善履行本合同中所規定的反擔保還款義務,否則,甲方將自愿放棄抗辯權并接受有管轄權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3.丙方確認:如丙方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不能履行債務,而導致乙方按照《委托保證合同》的規定為其發生代償,丙方自愿放棄抗辯權并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4.甲方保證:如住所、通訊地址等發生變更時,將及時通知乙方,否則,不論甲方是否收悉乙方發出的“索款通知”,在此情況下,均可視為甲方已收妥并自愿放棄對乙方所負通知義務的抗辯權。
5.丙方保證:如住所、通訊地址等發生變更時,將及時通知乙方,否則,不論丙方是否收悉乙方發出的“索款通知”,在此情況下,均可視為丙方已收妥并自愿放棄對乙方所負通知義務的抗辯權。
6.甲、乙、丙三方關于強制執行的約定優先于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條款。
(二)、執行證書的申請
根據本第十二條第一項的規定,乙方有權向公證機關申請簽發執行證書。并持有該證書向乙方所在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甲方的抵押物及丙方的財產而無須經過訴訟程序。
第十六條、文本及簽署
本合同正本壹式陸份,甲、乙、丙、公證處四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擔保有限公司簽訂。
甲方:
代表人/受權人(簽字):
乙方:________擔保有限公司
代表人/受權人(簽字):
丙方:
代表人/受權人(簽字)
擔保的合同5
《物權法》第一百七十二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本條規定首先明確了擔保合同為從合同。這意味著其產生、效力及其終止都從屬于擔保的主合同,其合同責任也具有補償性與順序性。主合同履行完畢,主合同終止,從合同也終止;只有當主合同履行遇有障礙,擔保合同才補充履行。
其次,無效擔保合同的民事責任屬締約過失責任。擔保合同被確認為無效后,擔保無效,不產生擔保責任,但并不是不產生其他任何責任。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的,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應當根據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目前在理論上對此已達成較為一致的觀點。
需要注意的是,本條規定與《擔保法》的規定相比較而言,在“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后面增加了“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也就是說,擔保合同的從屬性可以有例外,但此例外規定,僅僅由法律做出規定,其他任何規范性文件無權做出規定。
一般情況下,要是主合同無效的.話,那么擔保合同就是無效的。但對此,法律作出例外規定的話,則即使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也是有法律效力的。此時,需要注意的是,該例外規定只能由法律作出,而不能是其他文件作出。
擔保的合同6
擔保合同的含義:
所謂擔保合同,是指為促使債務人履行其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而在債權人(同時也是擔保權人)和債務人之間,或在債權人、債務人和第三人(即擔保人)之間協商形成的,當債務人不履行或無法履行債務時,以一定方式保證債權人債權得以實現的協議。擔保合同旨在明確擔保權人和擔保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擔保合同是一種重要的民事合同,盡管我國合同法并未單列一章進行規定,但這絕不意味著它不重要,而是因為擔保合同是一種從合同,其規定和其他主合同放到了一起。
擔保合同,是指為促使債務人履行其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而在債權人(同時也是擔保權人)和債務人之間,或在債權人、債務人和第三人(即擔保人)之間協商形成的,當債務人不履行或無法履行債務時,以一定方式保證債權人債權得以實現的協議。
擔保合同的期限:
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或者等于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主合同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擔保的合同7
質權人(甲方):
出質人(乙方):
住所:
鑒于:
甲方和(以下簡稱“委托人”)于年月日簽訂了編號為號的《委托擔保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根據《主合同》,委托人委托甲方向(以下簡稱“債權人”)為其于年月日與債權人簽訂的編號為的《 》項下□人民幣□ (幣種) (大寫) 元的業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質押擔保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種類為依據委托人與甲方簽訂的《主合同》的約定,由甲方為委托人向債權人提供保證擔保而對委托人享有的追索權(債權)。
前款所述的追索權(債權)的具體內容以《主合同》的約定為準。
第二條質押反擔保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或依法有權處分的財產(經評估后價值 萬 元,若登記時無需提供評估報告的,抵押物的協議價值為 萬 元,具體明細見附件“質物清單”)作為質押物,為委托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提供擔保,當委托人不能依照《主合同》的約定償還債務或出現可實現質權的其他情
本合同項下乙方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甲方根據《主合同》為委托人代償的全部款項、自代償之日起代償款項的利息(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四倍計算,法律、法規另有強制性規定的,按該規定處理),以及手續費及其他費用、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追索權及反擔保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評估費、拍賣費、鑒定費、律師費、公證費、提存費、執行費、保管費、差旅費等)。
甲方有權在占有質物的整個期間或其他質權有效期內行使質權,當事人約定的或者登記部門要求登記的擔保期間,對質權的存續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按照主合同的約定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
妥善保管質物和/或其權屬證明,在《主合同》項下的義務履行完畢后向乙方返還質物和/或配合乙方注銷質押登記。
對乙方提供的屬于保密范圍的資料保密。
第四條乙方的義務
保證對用于質押的財產依法享有所有權和/或處分權,并有權在該財產上設定質押。若質物為共有的,其處分已獲得所有的必要的同意和批準。
本合同項下質物為動產的,乙方應于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內將質物移交甲方占有。若質物存放于乙方以外的第三方處,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內向該第三方發出《出質通知》,質物自《出質通知》送達第三方時視為移交甲方占有。
本合同項下質物為權利的,乙方應于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內將權利憑證交付給甲方,并在權利憑證上做相應記載。甲方應妥善保管好權利憑證。
根據甲方的要求為質物辦理財產保險。在質權的.有效期內,甲方為保險的第一受益人,保險單交甲方保存,質物保險到期,乙方應負責續保。
質押期間,質物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的,甲方有權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優先受償,被擔保債務未到期的,可以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該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
本合同項下質物為權利憑證的(包括但不限于票據、債券、倉單、存單、提單等),如該權利憑證到期日早于被擔保債務到期日的,甲方有權于該權利憑證到期時兌現或提貨變現,并以所收回的款項提前清償被擔保債務或者提存。
第五條違約責任甲方的違約責任
遺失質物權屬證明的,應負責到有關部門補辦登記,直至補出權屬證明,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違反第款約定的保密義務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乙方的違約責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質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甲方權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擔保;乙方不提供的,甲方有權代委托人提前清償所欠債務,提前行使追索權、實現反擔保物權。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各項義務,致使甲方遭受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第六條質權的設立
本合同項下的質押需經登記才設立的,則乙方應會同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人到登記部門辦理登記手續,由登記部門出具的有關該項質押登記的他項權利證書應交由甲方執管。
與質權的設立及存續有關的評估費、登記費、保管費、維修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擔保的獨立性及擔保的競合
本合同所設立的擔保獨立于甲方為被擔保債務所取得的任何其他擔保。甲方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前無需首先執行其持有的任何其他擔保,也無需首先采取其他救濟措施。
如果委托人以自己的財產為甲方的利益設定了擔保物權,乙方在此同意和承諾,如果甲方放棄委托人提供的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擔保物權的,并不影響和免除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和擔保責任。
第八條主債權轉讓
無需事先征得乙方的同意,甲方依法將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轉讓給任何
第三人的,本合同項下的質權同時轉讓給該第三人,乙方應當為此完成相應的法定手續,乙方拒絕協助辦理變更手續的,不影響債權及質權轉讓行為的效力。
第九條爭議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內,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各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任何一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合同文本及其效力
乙方若為自然人的,本合同適用于非自然人的條款對其不具有約束力。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持份,登記機構存留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依據本合同的約定要求乙方履行反擔保義務時,若甲方雖未與委托人簽訂《委托擔保合同》,但事實上已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履行委托擔保義務(即已向債權人提交擔保文件和/或與債權人簽訂擔保合同/協議)的,乙方同意甲方依照向債權人提交的擔保文件和/或與債權人簽訂的擔保合同/協議的約定應向債權人承擔的義務或責任即為本合同約定的《主合同》義務,并承諾仍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質押擔保義務。
質權人(甲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質人(乙方):
__年___月___日:
擔保的合同8
債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債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告知:在簽訂擔保主體之前應當確定擔保合同主體是否合格,擔保合同的主體不合格將導致擔保合同無效。其中,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獨自擔保合同應認定為無效;國家禁止為保證人的單位,如未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家機關、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事業為目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者未經法人書面授權的法人分支機構、職能部門,違背國家法律規定,訂立保證合同做為保證人,應認定該擔保合同無效。
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擔保協議:
第一條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
乙方自愿為丙方(債務人)與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買賣業務中所產生的債務提供擔保。乙方擔保的債務為每批貨款到期時未付的貨款,在丙方支付甲方該批貨款后,擔保責任自動轉至下批未付貨款。
第二條擔保方式
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即丙方在購銷合同(主合同)規定的貨款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甲方可以要求丙方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乙方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三條擔保范圍
乙方應當就丙方與甲方業務中的全部債務承擔保證責任,包括逾期未付貨款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甲方為實現該債權的費用支付等。
第四條
擔保期間:甲方與丙方業務中未付貨款償還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條其它約定
1、擔保期間,如果甲方需要轉讓擔保債權或對購銷合同(主合同)進行概括轉讓(權利義務整體轉讓),應當及時通知乙方,乙方的.擔保責任不因甲方的債權轉讓或部分轉讓或購銷合同概括轉讓而解除,乙方仍需對新的債權人承擔擔保責任。
2、甲方與丙方在業務過程中,對購銷合同(主合同)數量、價款、合同履行期限(包括貨款的支付時間)等內容的變更,無論是否經過乙方同意,也不論是否減輕或加重乙方的擔保責任,乙方均應對變更后的購銷合同(主合同)產生的債權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的規定承擔全部擔保責任。
第六條爭議解決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的,雙方同意交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
2、因一方違約致使本合同的履行產生爭議,守約方為解決爭議所產生的公證費、律師費、保險公司出具保全費用、翻譯費、通訊費、差旅費、文印費等合理費用由違約方負擔。雙方相互違約,有履約先后順序的,負先履行義務一方負擔所有爭議解決費用;無履約先后順序的,爭議解決費用雙方自行承擔。
第七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之有效組成部分。
2、本合同如有涂改,雙方均應在涂改部分加蓋公章確認,否則涂改部分無效。
3、就本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的問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問題,一方作出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應以書面形式作出,加蓋本方公章,且向對方送達,對方應_______個工作日內回函,否則視為無效。
4、本合同及附件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畢之日起止。雙方簽署的相關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叁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各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的合同9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了《合同或者協議書》(合同編號為 ,下稱主合同)。按照該份主合同的約定,乙方應于 年 月 日支付給甲方款項計人民幣 萬元。
為保證上述主合同的履行,丙方自愿作為乙方的保證人。現各方達成本擔保合同:
一、丙方的擔保范圍是乙方在主合同的全部合同義務和產生的全部合同責任,以及甲方為實現上述權利而支出的差旅費、訴訟費、律師代理費等全部必要費用;
二、擔保期限至 年 月 日止;
三、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的`保證,即甲方屆時有權選擇向乙方或者丙方主張全部權利;
四、如屆時乙方或者丙方未能履行義務的,各方同意甲方在不得已之下向西湖區人民法院訴訟主張權利的;
五、各方明確,為簽署本合同,各自已經完成了議事程序和必須的授權,簽署本合同是真實自愿的。
六、本合同經各方簽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三份,各方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擔保的合同10
xxx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擔保人(以下簡稱甲方)
一、擔保人自愿為甲方使用乙方固定電話的支付義務提供擔保,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擔保人應為乙方固定電話的所有人,且為xxx(地區)居民,無欠費記錄。
三、擔保人的擔保責任范圍是:
(1)甲方使用固定電話發生的一切費用和違約金。
(2)如果乙方和甲方變更編號、變更編號、轉讓機器、增加服務功能,甲方通過變更自己的名稱變更合同,擔保人仍按本合同履行擔保責任。
四、保證人的保證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停止使用乙方服務并支付全部費用時止。
五、如甲方使用乙方固定電話欠費,乙方有權要求保證人支付,并將欠款計入保證人固定電話費用。如果甲方和擔保人都沒有履行付款義務,乙方有權對擔保人采取停工、退保等追償措施。
六、保證期間,保證人不得擅自單方面撤銷保證;如果擔保人取消擔保,必須與甲方共同持有本合同,在乙方營業廳支付費用,并辦理提款手續。
七、若擔保人固定電話業務發生變化,如業主變更或撤銷,甲方應重新提供擔保人,如無法提供擔保人,乙方將視甲方為撤銷。
八、如果保證人在保證期間欠固定電話錢,甲方應重新提供保證人。若無法提供擔保人,乙方將按退機處理甲方。
九、擔保人承諾本合同下填寫的個人資料是真實、正確的。如信息有誤,乙方有權停止甲方電話。
十、本合同為上述號碼的商業登記表及雙方簽訂的`固定電話后付費業務服務協議的附屬協議。
十一、本合同自擔保人和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擔保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擔保人應填寫以下內容:
擔保人(乙方)信息
姓氏:
家庭地址:
身份證號碼:
發證機關:
發證日期:
聯系人的聯系電話:
擔保人(蓋章或簽字):
擔保的合同11
甲方(申請人):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住所地:
郵編: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
電話:
傳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住所地:
郵編:
電話:
傳真: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開立國內信用證的前提條件
乙方為甲方開立國內信用證,須滿足下列條件:
1、本合同已生效。
2、甲方向乙方提交《開立國內信用證申請書》(受理回單);
3、甲方向乙方預留與簽署本合同有關的公司文件、單據、印鑒、相關人員名單和簽字樣本,并填妥有關憑證;
4、甲方開立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賬戶;
5、甲方辦妥敘做業務所必備的法律和行政審批手續,按乙方要求提交審批文件的副本或與原件相符的復印件;
6、本合同約定的擔保已有效設立。
第二條 國內信用證的開立
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國內信用證結算辦法》或在國內信用證開立日有效的更新版本及國家有關法規辦理國內信用證項下的一切事宜,并承擔由此產生的義務和責任。
如乙方接受甲方開立國內信用證的申請,應按照甲方提交的《開立國內信用證申請書》的內容開出國內信用證。
乙方要求甲方提交與開立國內信用證有關的單據或文件,如貿易合同等,不得解釋為乙方有義務按照此類單據或文件開立國內信用證。
《開立國內信用證申請書》中有關國內信用證的主要內容應用中文填寫。如因申請書字跡不清或詞義含混而引起歧義,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三條 國內信用證的修改
甲方如需對國內信用證進行修改,應向乙方提交《國內信用證修改申請書》。
甲方同意乙方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國內信用證結算辦法》及國家有關法規辦理該國內信用證項下的修改事宜,并承擔由此產生的義務和責任。國內信用證修改書一經發出,即對甲方產生約束力。
乙方對國內信用證修改具有獨立的判斷權,乙方有權拒絕接受甲方提交的修改申請,亦有權對修改內容提出建議。
國內信用證修改涉及金額、幣種、利率、期限等,且乙方認為加重保證人義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增加保證金,及/或要求甲方獲得保證人在《國內信用證修改申請書》上的簽字同意,或增加其他擔保方式,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請。
《國內信用證修改申請書》中有關國內信用證修改的內容應用中文填寫,如因申請書字
跡不清或詞義含混而引起歧義,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開證費用
甲方將按時向乙方支付因敘作本合同項下業務而產生的相關費用,該費用的計收依據、標準和方式等按乙方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將通過以下第 種方式支付上述費用:
1、在乙方通知后 個銀行工作日內通過 支付。
2、授權乙方直接從甲方賬戶(賬號: )中扣收。
3、其他方式:
對于提交此簽訂本合同時時不能預見、在信用證開出后發生的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包括受益人拒絕承擔的銀行費用),甲方將以與上述相同的方式向乙方支付。
第五條 備付款項
甲方將于信用證約定的付款日或乙方要求的其他日期(以日期較前者為準)前 個銀行工作日內將備付款項足額存入其在乙方開立的賬戶(賬號: ),以用于信用證項下對外付款。
第六條 國內信用證項下的對外付款
如因甲方存入的備付款項不足致使乙方對外墊付應付款項。款項一經支付,即構成甲方對乙方在本合同下的債務,甲方應及時清償。
第七條 墊款利率與計息
如果乙方在國內信用證項下墊付任何款項,該等墊付款項自墊付之日起即轉成甲方欠付乙方的逾期貸款,無需簽訂其他形式的合同和協議,甲方對該逾期貸款承擔還款義務,并須按照日利率萬分之 ____(大寫)的逾期罰息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直至逾期貸款本息全部清償為止。如甲方未能支付該等利息,乙方有權計收復利。
第八條 擔保(備注:據實作選擇性填寫,不適用條款刪除)
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擔保方式為:
1、通過以下第 種方式交納保證金:
(1)在本合同簽署后 個銀行工作日內主動通過 將本筆業務的保證金劃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證金賬戶(賬號 );
(2)授權乙方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人民幣賬戶(賬號 )/外幣賬戶(賬號 )中直接劃收本合同下的保證金;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簽字人簽署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及擔保人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有權簽字人:
有權簽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擔保的合同12
出質人: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下簡稱“甲方”)
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甲方以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a公司”)的股權作質押擔保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乙方根據_______號《貸款合同》(下簡稱“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條 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持有的a公司股權,包括但不限于該等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_______日內就本合同質押事宜征得a公司董事會決議同意,并在a公司股東名冊上辦理出質股份的登記手續,并將股權證書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依法處分質押股權,并從所得款項中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未能按照貸款合同的約定,及時歸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的.;
2.甲方被宣告解散或被提起破產申請的。
第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優先清償甲方的貸款本息。
第六條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除非雙方另行達成書面合同。
第七條 甲方未能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取得a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的決定的,乙方有權取消本合同第一條所述對甲方的貸款(或提前回收貸款本息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八條 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合同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并自辦理完畢股權質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請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并按照提起仲裁時該會有效的仲裁規則裁決,仲裁裁決對雙方具有最終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辦理股權質押登記用。
出質人: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擔保的合同13
抵押人[1]:______
抵押人[2]: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
(以下簡稱被保證人)與慶元縣 (以下簡稱受益人)簽訂編號為______ 的 (以下簡稱主合同),與債權人簽訂編號為 ______的《委托保證合同》,約定由債權人為被保證人提供保證期限為自主債務履行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屆滿之日起 ,保證金額為人民幣______ (大寫)的保證擔保。為確保主合同項下被保證人義務得到切實履行,抵押人愿意向抵押權人提供抵押反擔保。為明確當事權利、義務,依據我國《合同法》、《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當事人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抵押人陳述與聲明
1.1 抵押人是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或國家授權的經營管理者;該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方面的爭議。
1.2 完全了解主合同被保證人的權利、義務,為其提供抵押反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1.3 已對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瑕疵作出充分合理說明。
1.4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依法可以設定抵押。
1.5 設立本合同的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1.6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管。
1.7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如已部分出租或全部出租,保證將設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并將有關出租內容書面告知抵押權人。
第二條 抵押物
2.1 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附后)。
第三條 抵押反擔保范圍
3.1 抵押人抵押反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全部主債權、利息(包括復利和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被保證人應當向債權人交納的擔保費及債權人實現上述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等)。
3.2 當被保證人不履行債務時,無論被保證人或第三人是否向債權人提供其他反擔保,抵押權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在其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3.3 抵押人確認,受益人與被保證人協議變更主合同條款的,視為已征得抵押人事先同意,抵押人的保證責任不因此減免,但以下兩種情況除外:
3.4.1 延長主債務履行期;
3.4.2 增加主債權金額。
第四條 抵押權的存續期間
4.1 抵押權的存續期間至本合同擔保的債權的訴訟時效屆滿之日后兩年止。
第五條 抵押登記
5.1 依法應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抵押人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辦妥押物登記手續。抵押物有關登記文件的副本由抵押權人保存。
第六條 抵押物的占管
6.1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抵押人占有和保管,抵押人同意隨時接受抵押權人對抵押物的檢查。
6.2 抵押人應妥善保管、保養和維護好抵押物,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抵押物的安全、完整,如抵押物需要維修,抵押人應及時進行,并承擔相應費用。
6.3 抵押人應將有關抵押物所有權證書或使用權證明文件交抵押權人保管。
第七條 保險
7.1 押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應根據有關法律及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期限、投保金額辦理抵押
保險期至少應長于借款合同履行期間三個月;如保險期限屆滿,借款人未償清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的,抵押人應對保險期作相應延長。
7.2 在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償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或撤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續保或代為投保,其費用由抵押人承擔。抵押人對抵押權人因保險中斷或被撤銷而蒙受的一切損失負全部責任。
7.3 保險單正本及保險權益轉讓書應由抵押權人保管。
7.4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如發生保險事故,保險賠償金應當全額作為抵押財產。對保險賠償金,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并協助辦理有關手續。
7.1.1 清償或提前清償主債務及相關費用;
7.1.2 轉為定期存單,存單用于質押;
7.1.3 經抵押權人同意,用于修復抵押物,以恢復抵押物價值;
7.1.4 抵押人提供符合抵押權人要求的新的反擔保后,抵押人自由處分。
第八條 抵押權的實現
8.1 抵押權人在行使抵押權時,有權依據法律規定,經與抵押人協商對抵押物進行折價以抵償被保證人所欠債務或對抵押物進行拍賣、變賣以取得價款優先受償。
8.2 抵押權人依據本合同第8.1條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九條 抵押人權利和義務
9.1 抵押人出售、出租、轉移、轉讓、承包、贈予、再抵押、托管、以實物形式聯營、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置抵押物,應事先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否則,抵押人的上述行為無效。對抵押物處置所得價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有權按本合同第7.1.1、7.1.2、7.1.3、7.1.4條選擇進行處理,并協助辦理有關手續。
9.2 本合同生效后,抵押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抵押人在原抵押擔保范圍內繼續承擔擔保責任。
9.3 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停止其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有義務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9.4 抵押權存續期間,如果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人應重新提供抵押權人認可的反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損害賠償金應存入抵押權人指定的帳戶。對該損害賠償金,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有權按本合同第7.1.1、7.1.2、7.1.3、7.1.4條選擇進行處理,并協助辦理有關手續。
9.5 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財產保險費、登記、保管、過戶、公證等費用。
9.6 法人抵押人在抵押權存續期間內注冊資本減少、股東變更、抵押物權屬發生爭議、發生重大經濟糾紛、出現停產、歇業、注銷登記、被吊銷執照、經營虧損及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變更等,應提前30日通知抵押權人。
9.7 自然人抵押人在抵押權存續期間內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抵押物權屬發生爭議及住所、電話發生變更等,應提前30日通知抵押權人。
第十條 債權人權利和義務
10.1 主合同履行期間,被保證人未依主合同約定歸還全部或部分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有權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10.2 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所得,在償還本合同抵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將剩余部分退還給抵押人。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 抵押人在本合同中第一條中作虛假陳述與聲明,給抵押權人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11.2 本合同生效后,當事人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11.3 因抵押人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抵押人應在原抵押反擔保范圍內賠償抵押權人的全部損失。 11.4 如抵押人未按9.6、9.7條規定將住所、法定代表人變更情況通知抵押權人的,抵押權人按原址發送的函件視為送達。
11.5 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違反本合同第一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九條的約定,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限期糾正違約、提供相應擔保、賠償損失,并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對抵押物處分所得價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有權按本合同第7.1.1、7.1.2、7.1.4條選擇進行處理,并協助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
12.1 本合同經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自然人抵押人簽字生效)。 12.2 主合同、《委托保證合同》無效,本合同仍有效,抵押人以抵押物對于被保證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也承擔擔保責任。
12.3 本合同經雙方書面同意,可以修改、補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
12.5 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13.1 當事人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而引起糾紛的,由抵押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14.1 抵押期間抵押物發生權屬爭議,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14.2 抵押期間抵押物滅失的,抵押人須另行向抵押權人提供反擔保物。
14.3 抵押人在2人以上(含2人)的,任何一個抵押人履行12.1條手續后,本合同即在該抵押人與抵押權人間生效。且每一抵押人均以其提供抵押物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14.4
第十五條 附件
15.1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附件《資產抵押清單》
第十六條 附則
11.1 本合同一式 份,當事人、被保證人及登記機關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人[1](公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抵押人[2]簽字: 年 月 日
抵押權人(公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抵押反擔保合同5______
編號:______
抵押人: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債務人: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鑒于:
1.乙、丙雙方已簽訂《委托保證合同》,約定由乙方為丙方向(以下簡稱債權人)申請的為期年,金額計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的貸款提供連帶保證擔保。
2.為保障乙方在代丙方向債權人清償債務后自身擔保債權的實現,經各方充分協商,甲方愿意以其擁有所有權的向乙方提供抵押反擔保,并承擔反擔保責任。
為確定各方的權利義務,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釋義
1.本合同中的乙方是指反擔保法律關系中接受甲方提供的財產抵押擔保的抵押權人,也是為丙方提供保證擔保的保證人。
2.本合同中的甲方是指反擔保法律關系中的反擔保人,即向乙方提供財產抵押擔保的抵押人。
3.本合同中的債務人是指對債權人負有債務并由乙方為該債務提供了保證擔保的被保證人。
4.本合同中的債權人是指對債務人擁有債權并接受了乙方提供的保證擔保的債權人。
第二條、抵押標的
甲方以下列財產作為反擔保抵押物:
1.抵押物名稱:
2.抵押物數量:
3.抵押物所在地:
4.房屋所有權證:
第三條、抵押物事項
1.雙方商定抵押物的抵押價值為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
2.該抵押物的擔保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
第四條、抵押擔保范圍
本合同反擔保范圍為《委托保證合同》下的乙方因承擔保證責任而向貸款銀行償付的所有款項(包括但不限于實際支付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失賠償金、向貸款銀行或第三方償付的與追索該項貸款有關的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公證費、律師代理費等費用)、丙方應向乙方支付的擔保費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乙方在追償過程中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等(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公證費、律師代理費等實現債權的費用),以及乙方獲得清償前所產生的代償款利息,利率按同期人民銀行的基準貸款利率計算;相關裁判文書裁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利息的,應當依法支付,如遇基準貸款利率和加倍遲延履行利息兩種情形并存時,以金額高者為準。
第五條、甲方的承諾和保證
1.甲方保證其對抵押物享有獨立的、完整的、合法的所有權和處分權。
2.甲方保證其提供的抵押物在本合同簽訂前不存在任何現實或潛在的爭議或瑕疵,不涉及任何訴訟或仲裁。
3.甲方保證其提供的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第六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保證是該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權人。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將抵押物轉移、轉讓、出售、贈與、重復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并不得實施減少或降低抵押物價值的'行為。
2.由于甲方的行為而使抵押物價值減少或降低的,由甲方承擔責任,甲方應在15日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新的擔保物。非甲方原因而使抵押物價值減少或降低的,乙方有權在甲方得到的賠償范圍內要求提供擔保。
3.在抵押期間,甲方對設定的抵押物應須妥善占有、保管,并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有關費用(如倉儲、經營、維修、保養等)由甲方承擔。
4.甲方不得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權的任何情況。
5.本合同項下有關的登記、鑒定、保管以及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抵押登記手續
抵押需要辦理登記的,則甲、乙、丙三方應在本合同簽署同時共同到財產登記機關辦理本合同項下抵押的正式登記手續,并由乙方持有正式的抵押登記證明。委托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的費用和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的費用由丙方承擔。
第八條、抵押權的實現
在乙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后的15日內未受丙方清償的,乙方可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并變賣該抵押物(抵押物價值由乙方委托的評估機構評估確定),并以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變賣后所得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乙方有權就不足部分繼續向丙方追償。
在抵押、質押、保證等各種反擔保方式并存的情況下,乙方向各反擔保人的追償無順序限制。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2款約定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原狀,并要求甲方提供乙方認可的新抵押物,同時可要求甲方按抵押物價值總額的百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3款約定,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物毀損、滅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原狀并重新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2、第3款的約定,又未能按乙方要求將抵押物恢復原狀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則乙方有權要求甲丙任何一方提供其他方式的反擔保,同時有權要求甲丙雙方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以及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甲丙雙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5.甲方或丙方任何一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視為違約,乙方有權行使抵押權:
(1)甲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承諾和保證條款。
(2)甲方違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條款或義務、責任。
(3)丙方未能向債權人償還債務而使債權人向乙方主張代償的。
(4)甲方、丙方或公司被宣告關閉、解散或破產。
(5)抵押物被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構采取查封、凍結、拍賣或采取其他強制執行措施。
甲方、丙方有其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行為或危害乙方正當利益足以妨礙本合同正常履行的行為。
丙方擅自與貸款銀行變更借款合同。
丙方擅自提前向貸款銀行還款。
甲方、丙方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如出現上述違約行為或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約定的時間還款并導致乙方代為清償的,則乙方有權在任何媒體(包括但不限于報紙等紙質媒體、網絡媒體等)上披露(包括但不限于以黑名單或公告形式)甲方、丙方的違約行為及違約事實。
第十條、合同的獨立性
1.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他合同的解除或終止而當然解除或終止。
2.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各方上級單位的指令,或各方與其他單位簽訂任何協議、文件、合同而減輕或免除。
3.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各方發生合并、分立、重組、破產、解散、撤銷等事項或變更企業有關登記事項而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所列權利、義務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繼人繼續承擔反擔保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國業已公布并正在執行的法律,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簽字后生效。
2.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須經三方協商一致并訂立書面協議。
第十三條、合同終止
本合同在債務人歸還對債權人的全部債務或甲方的擔保債權得到全部清償后終止。
第十四條、其他
第十五條、文本及簽署
本合同正本壹式份,甲方、乙方、丙方及相關機構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簽訂。
甲方: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簽字)
丙方:______(簽字)
房地產抵押物清單
編號:______
抵押物名稱所在地______
產權人產權共有人
面積用途______
權證名稱______
及編號______
評估值抵押價值
上述抵押物可作抵押價值合計:人民幣
抵押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抵押人(簽字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擔保的合同14
甲方:_________(抵押人)
乙方:_________(抵押權人)
為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甲方自愿為_________(以下簡稱被擔保人),其有效身份證件號或單位注冊號(或編號)為_________,以自有財產向乙方領用貸記卡提供抵押擔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約。
一、定義:本合約所稱被擔保人系指貸記卡商務卡持卡單位和個人卡持卡人。
二、擔保范圍:被擔保人根據其與乙方所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__的《貸記卡領用合約》項下因貸記卡而發生的全部債務(包括信用額度內及超信用額度透支的本息、超限費、滯納金、追索費用等)和乙方實現抵押權的費用。上述債務的擔保以抵押權設立時確定的價值為限,甲方對被擔保人債務的償還順序為先償還已計息貸款,后償還未計息貸款,還款的順序均為利息、費用(超限費、滯納金等)、取現/轉賬和消費等貸款。
三、甲方提供的抵押物由本合約項下的抵押物清單載明,該清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甲方陳述與保證:
(一)甲方確認已知悉并理解《貸記卡章程》、《貸記卡領用合約》和本合約文本,并在對被擔保人的資信狀況與用卡動機充分了解的情況下,自愿為其進行擔保;
(二)甲方確認對抵押物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抵押行為真實、合法,并已履行必要的審批手續;
(三)如實說明抵押物的狀況和存在的瑕疵;
(四)負責辦理本合約項下有關的評估、公證、鑒定、登記等事宜,并承擔全部費用。
五、甲方不得將已設立抵押的抵押物作為其他債權的擔保。
六、甲方將出租的'財產抵押的,應當書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七、甲方發生抵押物權屬發生爭議或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地址)等變更情形的,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未履行該義務的,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
八、甲方轉讓抵押物的,應取得乙方的同意,并另行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擔保,否則,不得轉讓抵押物。轉讓抵押物的價值明顯低于其價值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_________日內提供相應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九、甲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乙方依法有權要求甲方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等的擔保。甲方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乙方只能在甲方因損害而得到賠償范圍內要求提供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十、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有的所擔保的債權。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甲方清償。
十一、抵押權因抵押物滅失而消滅。因滅失所得的賠償金,應當作為抵押財產。
十二、被擔保人透支期限屆滿不履行債務的,乙方可以與甲方協商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協議不成的,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抵押物折價、拍賣或者變賣后,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十三、甲方若需提前終止本合約,應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俟被擔保人另行提供了經乙方認可的擔保或被擔保人銷戶后,本合約方可解除,但甲方對合約解除以前被擔保人債務仍承擔清償責任。
十四、甲方的擔保責任不因貸記卡章程所依附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修改、章程的修改、對被擔保人收費項目或標準的變化、利率的調整、被擔保人中途換領新卡、被擔保人人數的增減、被擔保人信用額度的調整等情形而改變。
十五、本合約不因乙方與被擔保人所簽訂的《貸記卡領用合約》的無效而無效。
十六、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約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起訴訟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七、本合約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至持卡人銷戶之日終止。依法需要登記的,則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十八、甲乙雙方可以就本合約未盡事宜另行約定補充條款作為本合約附件,與本合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甲方提供抵押的抵押物清單如下:
│抵押物│││││評估│所有權│使用權│
││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
地址:_________地址:
郵編:_________郵編:
電話:_________電話: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
登記機關(蓋章):
登記編號: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的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為股份公司,乙方為私營企業,甲乙雙方與銀行(以下簡稱甲方銀行)簽訂《人民幣擔保貸款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本合同,甲方為乙方按本合同向甲方銀行貸款提供擔保。
還款期限屆滿后,乙方未履行還款義務,甲方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即甲方清償債務。甲方承擔上述擔保責任后,取得代位求償權,并可向乙方追償上述債務..為保證上述代位權的實現,甲方特此要求乙方提供反擔保。
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上述反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并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有擔保債權人的權利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是指上述《人民幣擔保貸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對甲方履行貸款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罰息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擔保義務而產生的對乙方的債權。
第二條擔保形式
乙方應根據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擔保。
第三條債務履行期限
乙方應在甲方根據上述人民幣擔保貸款合同履行對銀行的擔保義務后_____天內,將甲方為履行對銀行的擔保義務而支付的全部款項償還給甲方。
第四條抵押財產
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房產抵押(略)
第五條保證
乙方向甲方保證以下事項:
1.乙方抵押財產為《擔保法》允許抵押的財產,上述財產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合法有效;
2.除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外,乙方未就抵押財產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
3.乙方提供的有關抵押財產的所有文件、聲明和陳述均真實、完整。
第六條擔保范圍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擔保范圍包括甲方為履行上述人民幣擔保貸款合同項下的擔保義務而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含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七條抵押登記
乙方負責與相關部門辦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登記;如因乙方未能立即有效辦理抵押登記而導致本合同無法生效,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作為債權人和抵押權人,享有以下權利:
(1)甲方根據上述《人民幣擔保貸款合同》履行擔保義務后,向乙方行使代位權;
(2)履行期屆滿,甲方未能清償本合同項下債務的,甲方可向乙方行使抵押權,即與乙方協商以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協議不成的,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如因上述抵押物滅失導致本合同項下抵押權消滅,甲方有權以乙方獲得的賠償金作為抵押財產行使抵押權;
(4)因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乙方未履行債務,導致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有權自扣押之日起收取與抵押物分離的自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5)甲方有權調查了解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實際情況和使用情況,并要求乙方提供相關文件、報表和作出相關聲明;
(6)甲方有權拒絕乙方為本合同項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抵押期間,甲方有權拒絕乙方轉讓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7)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轉讓抵押物時,如果抵押物的價格明顯低于其價值,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的擔保或要求乙方以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格提前清償債務;
(8)如甲方發現乙方的行為足以降低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價值,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上述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價值或提供相當于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擔保;
(9)未經乙方同意,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項下的債權,但應依法通知乙方。
2.甲方作為債權人和抵押權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按照本合同履行還款義務時,甲方應接受乙方按照本合同履行上述債務;
(2)乙方履行還款義務后,甲方不得對乙方行使抵押權;
(3)甲方按照合同約定對乙方行使抵押權,抵押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應當返還給乙方;
(4)甲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保守在乙方調查過程中知悉的乙方商業秘密;
(5)甲方不得脫離本合同項下的債權,單獨轉讓抵押權或作為其他債權的擔保。
第九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作為債務人和抵押人,享有以下權利:
(1)甲方按照本合同行使抵押權后,乙方有權要求返還抵押物折價、拍賣或變賣后超過債權額的價款;
(2)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并通知受讓方后,可以轉讓抵押物;
2.乙方作為債務人和抵押人,承擔以下義務:
(1)乙方應保證其提供的抵押財產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合法有效,其提供的抵押財產不存在《擔保法》禁止的抵押物;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為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作為本合同項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
(3)未經甲方同意或未通知受讓方,乙方不得轉讓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
(4)如果乙方的行為足以降低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價值,乙方應立即停止上述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按甲方要求恢復抵押物價值,或提供相當于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擔保;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甲方根據本合同對乙方抵押財產的實際情況和使用情況進行善意的調查和了解,因乙方上述妨礙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6)乙方應按合同規定及時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第十條違約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違約:
1.本合同項下債務到期時,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
2.乙方未能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義務或規定;
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與抵押財產有關的任何文件、聲明和陳述,經證明在甲方認為重要的任何方面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或故意誤導;
4.乙方終止償還到期債務不能或表明其不能償還到期債務;
5.由于乙方的過錯,本抵押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解除、終止或不能執行。
上述違約事件發生后,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乙方除按本合同履行債務外,自甲方按上述《人民幣擔保貸款合同》履行擔保義務之日起,每天還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債務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甲方違反本合同的,不僅應按照本合同繼續履行該義務,還應向對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項下債務標的金額百分之_____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有效性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上述人民幣擔保貸款合同的無效或失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本合同項下的抵押在上述人民幣擔保貸款合同無效或失效后延伸乙方的法律責任;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是持續的,并在合并、重組和更名后對其接收人、受讓人和標的具有完全的約束力;如果本合同某些條款的某些條款或部分現在或將來無效,無效的條款或部分將不影響本合同和其他條款或本條款其他內容的有效性。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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