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擔保合同(15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委托擔保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委托擔保合同1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向乙方申請貸款擔保,貸款額度______元,期限______年。雙方經平等協商,將甲方所有的價值______元的`______向乙方做抵押反擔保,并已經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備案。現甲方再次向乙方申請貸款擔保,貸款額度為______元,期限______年。雙方經過平等協商,依法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1、反擔保抵押合同中的擔保額為______元,現將其增至______元,抵押財產價值不變。
2、原擔保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現延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擔保到期后,甲方不得將抵押財產再次抵押給他人,以保障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貸款按時償還。
3、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貸款到期后,乙方要求變更機器設備抵押登記,甲方應予以協助,不得推諉。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另行提供等值擔保。
4、本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5、本補充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6、本補充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擔保合同2
抵押人:
抵押人:
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被保證人)與慶元縣 (以下簡稱受益人)簽訂編號為 的 (以下簡稱主合同),與債權人簽訂編號為 的《委托保證合同》,約定由債權人為被保證人提供保證期限為自主債務履行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屆滿之日起 ,保證金額為人民幣 (大寫) 元整的保證擔保。
為確保主合同項下被保證人義務得到切實履行,抵押人愿意向抵押權人提供抵押反擔保。
為明確當事權利、義務,依據我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當事人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抵押人陳述與聲明
抵押人是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或國家授權的經營管理者;
該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方面的爭議。
完全了解主合同被保證人的權利、義務,為其提供抵押反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已對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瑕疵作出充分合理說明。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依法可以設定抵押。
設立本合同的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管。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如已部分出租或全部出租,保證將設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并將有關出租內容書面告知抵押權人。
第二條 抵押物
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附后)。
第三條 抵押反擔保范圍
抵押人抵押反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全部主債權、利息(包括復利和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被保證人應當向債權人交納的擔保費及債權人實現上述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等)。
當被保證人不履行債務時,無論被保證人或第三人是否向債權人提供其他反擔保,抵押權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在其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抵押人確認,受益人與被保證人協議變更主合同條款的,視為已征得抵押人事先同意,抵押人的保證責任不因此減免,但以下兩種情況除外:
延長主債務履行期;
增加主債權金額。
第四條 抵押權的存續期間
抵押權的存續期間至本合同擔保的債權的訴訟時效屆滿之日后兩年止。
第五條 抵押登記
依法應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抵押人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辦妥押物登記手續。
抵押物有關登記文件的副本由抵押權人保存。
第六條 抵押物的占管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抵押人占有和保管,抵押人同意隨時接受抵押權人對抵押物的檢查。
抵押人應妥善保管、保養和維護好抵押物,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抵押物的安全、完整,如抵押物需要維修,抵押人應及時進行,并承擔相應費用。
抵押人應將有關抵押物所有權證書或使用權證明文件交抵押權人保管。
第七條 保險
押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應根據有關法律及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期限、投保金額辦理抵押物的財產保險,并以抵押權人為第一受益人;
如抵押物已保險,應將第一受益人批注或變更為抵押權人。
保險期至少應長于借款合同履行期間三個月;
如保險期限屆滿,借款人未償清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的,抵押人應對保險期作相應延長。
在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償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或撤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續保或代為投保,其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抵押人對抵押權人因保險中斷或被撤銷而蒙受的一切損失負全部責任。
保險單正本及保險權益轉讓書應由抵押權人保管。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如發生保險事故,保險賠償金應當全額作為抵押財產。
對保險賠償金,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并協助辦理有關手續。
清償或提前清償主債務及相關費用;
轉為定期存單,存單用于質押;
經抵押權人同意,用于修復抵押物,以恢復抵押物價值;
抵押人提供符合抵押權人要求的新的反擔保后,抵押人自由處分。
第八條 抵押權的實現
抵押權人在行使抵押權時,有權依據法律規定,經與抵押人協商對抵押物進行折價以抵償被保證人所欠債務或對抵押物進行拍賣、變賣以取得價款優先受償。
抵押權人依據本合同第條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九條 抵押人權利和義務
抵押人出售、出租、轉移、轉讓、承包、贈予、再抵押、托管、以實物形式聯營、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置抵押物,應事先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
否則,抵押人的上述行為無效。
對抵押物處置所得價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有權按本合同第___條選擇進行處理,并協助辦理有關手續。
本合同生效后,抵押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抵押人在原抵押擔保范圍內繼續承擔擔保責任。
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停止其行為;
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有義務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抵押權存續期間,如果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人應重新提供抵押權人認可的反擔保。
抵押物價值未減少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損害賠償金應存入抵押權人指定的帳戶。
對該損害賠償金,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有權按本合同第___條選擇進行處理,并協助辦理有關手續。
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財產保險費、登記、保管、過戶、公證等費用。
法人抵押人在抵押權存續期間內注冊資本減少、股東變更、抵押物權屬發生爭議、發生重大經濟糾紛、出現停產、歇業、注銷登記、被吊銷執照、經營虧損及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變更等,應提前30日通知抵押權人。
自然人抵押人在抵押權存續期間內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抵押物權屬發生爭議及住所、電話發生變更等,應提前30日通知抵押權人。
第十條 債權人權利和義務
主合同履行期間,被保證人未依主合同約定歸還全部或部分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有權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所得,在償還本合同抵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將剩余部分退還給抵押人。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抵押人在本合同中第一條中作虛假陳述與聲明,給抵押權人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本合同生效后,當事人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因抵押人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抵押人應在原抵押反擔保范圍內賠償抵押權人的'全部損失。
如抵押人未按、條規定將住所、法定代表人變更情況通知抵押權人的,抵押權人按原址發送的函件視為送達。
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違反本合同第一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九條的約定,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限期糾正違約、提供相應擔保、賠償損失,并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對抵押物處分所得價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有權按本合同第、、條選擇進行處理,并協助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
本合同經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自然人抵押人簽字生效)。
主合同、《委托保證合同》無效,本合同仍有效,抵押人以抵押物對于被保證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也承擔擔保責任。
本合同經雙方書面同意,可以修改、補充或解除;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當事人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協商解決;
如協商不成而引起糾紛的,由抵押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抵押期間抵押物發生權屬爭議,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抵押期間抵押物滅失的,抵押人須另行向抵押權人提供反擔保物。
抵押人在2人以上(含2人)的,任何一個抵押人履行條手續后,本合同即在該抵押人與抵押權人間生效。
且每一抵押人均以其提供抵押物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五條 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附件《資產抵押清單》
第十六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 份,當事人、被保證人及登記機關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抵押人簽字: 年 月 日
抵押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委托擔保合同3
委托人(甲方):
住所:
電話: 傳真: 郵編:
受托人:(乙方)
住所:
電話: 傳真: 郵編:
乙方根據甲方的申請和委托,同意就甲方向
(以下簡稱主合同債權人)貸款事宜,為甲方提供擔保。甲、乙雙方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陳述與保證
1.1 甲、乙雙方依據中國法律均具備簽署本合同的主體資格。
1.2 甲方具有有效身份證明、固定住址且具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
1.3 甲方在其借款申請中應向乙方如實、完整地說明其個人有關信息以及借款資金的使用用途,甲方將按其申請以及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1.4 甲方應就其個人所有的和其與他人共有的以及其有權處置的全部資產(包括動產與不動產)以及甲方所承擔的負債(含或有負債)情況以及銀行賬戶情況(包括開戶行、賬號和存款余額等),向乙方作出詳細充分的說明,并提交全部文件、憑證及其他材料,甲方保證上述情況說明及材料全部是真實的、合法的、完整的和有效的,并不存在任何隱瞞、虛假、欺詐或誤導。
1.5 截至本合同簽署之日,不存在對乙方訂立或履行本合同產生或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涉及乙方的任何刑事/行政/民事訴訟程序、調解程序、仲裁程序、行政處罰程序或其他爭議。
1.6 本合同有效期內,除非事先經過乙方正式明確的書面同意,甲方不會就其任何資產或權益進行轉讓、轉移占有、出租、出借、承包、托管、設定擔保、設定信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進行處置。
1.7 對于任何損害或者可能損害乙方在本合同或本合同項下權益的事實發生或可能發生,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發生違約行為等,甲方應采取補救措施并即時通知乙方。
1.8 甲、乙雙方知悉并同意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意思表示真實有效。
第二條 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乙方為甲方擔保的主債權為甲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署的編號為
的 合同(以下稱主合同)項下的(業務品種) ,(幣種) ,金額(大寫)元。具體內容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擔保合同或擔保條款的約定為準。
第三條 主合同履行期限
主合同履行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具體期限以主合同為準。
第四條 保證方式
乙方為甲方向主合同債權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具體保證責任范圍、保證期間等以乙方出具的保函、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擔保合同或擔保條款的約定為準。
第五條 反擔保措施
本合同訂立同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相應的反擔保。反擔保的方式和內容應以乙方的最后確認為準,并另行訂立相應的反擔保合同、條款。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6.1 甲方應按照下列要求向乙方支付費用:
甲方應當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交納擔保費、評審費,擔保年費率為主債權金額的 %,金額為 人民幣;評審費率為擔保額的 %/年,金額為 人民幣。評審費一經收取即不予以退還,非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未能獲得主合同項下融資或貸款的或者甲方提前履行完畢主合同項下債務的,乙方已收取的擔保費均不予退還。
6.2 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延遲向乙方交納費用的,每日按延遲交納費用的金額的萬分之 向乙方賠償損失。
6.3 應按主合同約定的使用用途使用主合同項下的信貸資金,不得擠占、挪用。
6.4 應積極配合并自覺接受乙方對主合同項下信貸資金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
6.5 乙方的擔保責任解除之前,甲方不得進行可能危及乙方追償權實現的資產轉移。
6.6 在償清主債務之前,甲方發生個人資產、個人信息等的變動情形的,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并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
6.7 在償清主債務之前,甲方如要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
6.8 主債務的反擔保保證人出現停產、歇業、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破產、被撤消、被起訴或仲裁、以及經營虧損等情況,部分或全部喪失與主債務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主債務的反擔保物價值減少、意外滅失、甲方應當及時提供乙方認可的其他反擔保。
6.9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落實債務的清償及反擔保。
6.9.1 包括但不僅限于住所以及聯系電話變化等;
6.9.2 受到行政處罰或發生重大經濟糾紛,包括但不僅限于仲裁、訴訟等;
6.9.3 主合同債權人提前收回債權,主合同展期,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等;
6.9.4 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反擔保財產將被處理(如轉讓、贈與等);
6.9.5 其他影響乙方利益的重大事項。
6.10 甲方在未償清主債務之前,甲方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6.11 甲方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反擔保合同有關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保險、評估、登記、鑒定、公證等費用。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7.1 有權了解甲方的個人信息、財產變化等情況,在本合同終止前,甲方須將變更情況提前三十日前書面通知乙方。
7.2 保證期間,主合同債權人正式通知乙方承擔保證責任時,乙方有權自主選擇采用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支付:
7.2.1 通知甲方向主合同債權人支付;
7.2.2 通知反擔保人支付;
7.2.3 乙方直接代償。
7.3 自主債務逾期之日起,甲方向乙方除收取擔保費以外,按被擔保金額每日萬分之 比例支付逾期擔保費。
7.4 乙方因履行保證責任而代償的,除收取逾期保費以外,還有權向甲方及反擔保人追償收回代償資金本息及相關費用,并自代償之日起,有權按照每日萬分之 的比例向甲方收取代償款的利息。
7.5 乙方依法享有與甲方同等的對主債務的`抗辯權,乙方的此項權利不因甲方怠于行使或放棄對主債務的抗辯權而喪失。
7.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通知主合同債權人停止產生新的債權或提前收回已產生的債權,并有權以乙方名義直接對甲方提起訴訟,而不需在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后再向甲方提起訴訟。
7.6.1 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前,甲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債務;
7.6.2 甲方轉移財產,以逃避債務;
7.6.3 當甲方死亡、失蹤或處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狀態時(甲方的財產繼承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書面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責任,并提供相應的反擔保措施除外);
7.6.4 改變資金用途;
7.6.5 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擅自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
7.6.6 反擔保財產未投保險、或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擅自處理(轉讓)反擔保財產,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7.6.7 個人財務狀況惡化,生活發生嚴重困難;
7.6.8 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被行政處罰、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或涉及刑事訴訟等;
7.6.9 甲方未履行主合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或者違反主合同或本合同的;
7.6.10 乙方被債權人通過口頭、信件或訴訟方式要求承擔保證責任的;
7.6.11 甲方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 特別約定
8.1 甲方認可乙方向主合同債權人出具的保函和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擔保合同或擔保條款,并承擔相關的全部法律責任。
8.2 非由于乙方原因致使甲方與債權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或者無效等,乙方不再為甲方承擔保證責任時,甲方所支付的評審費用不予退還,擔保費則根據具體的擔保時間、已經履行的擔保責任和為履行相關責任產生的費用進行扣除后,剩余部分予以返還,不足部分,由甲方進行補充。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或者違反本合同任何義務事項的(包括承諾性事項),應當承當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0.1 本合同經當事人、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10.2 本合同獨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無效,甲方仍應按本合同支付擔保保費或承擔相應的責任。
10.3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合同。書面合同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一條 放款通知
11.1 具備下列條件后,乙方正式通知主合同債權人放款:
11.1.1 本合同及反擔保合同正式生效;辦理完有強制執行力的公證和抵押登記等手續;
11.1.2 甲方已經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了擔保費和評審費。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雙方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而引發訴訟的,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
13.1 主合同的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不完全履行或不履行還款義務的,乙方代甲方向主合同債權人還款后,乙方有權要求或委托主合同債權人從甲方的銀行帳戶中扣劃資金以彌補乙方代償損失,甲方對此無異議。
13.2 自主合同的債務履行期屆滿前20天起,甲方應逐步將資金調集到其在主合同債權人處開立的賬戶上,以作好還款準備,乙方有權對此進行監督。
第十四條 附則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各持一份,登記機關執一份(若需要),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委托擔保合同4
甲方:
乙方:xx信用合作社聯合社。
甲乙雙方就委托貸款事宜,經過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托乙方就其委托款項,對外發放短期貸款。
二、甲方必須在乙方開立基本帳戶,委托款項存入該帳戶。
三、乙方就為委托款項可以發放下列形式貸款:
1、存單質押、貸款;
2、銀行承兌匯票貼現貸款;
3、城區房地產抵押貸款;
4、經甲方書面同意的其他貸款。
四、乙方利用甲方委托款項可直接發放存單質押、貸款和銀行承兌匯票貼現貸款;發放城區房地產抵押貸款必須甲方書面確認;甲方可直接指定借款人,書面通知乙方對其發放貸款。
五、委托貸款利率
1、委托貸款利率范圍為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1-1.5倍。
2、逾期、擠占挪用貸款,按照國家逾期、擠占挪用利率計付利息。
3、國家貸款利率調整,委托款項貸款利率作相應調整。
六、甲方按照貸款利息收入的25%-30%向乙方支付委托貸款手續費。
七、利用委托款項發放貸款,乙方應嚴格審查借款人資格及借款資料,確保貸款發放合法。
八、對委托款項貸款,乙方應盡力清收。對借款人信用狀況變化威脅款項安全的,乙方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文書生效后,乙方應在法定期間內申請執行。
九、甲乙雙方按月對帳,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提供帳戶資金變動的對帳單等資料。
十、乙方每季扣除委托貸款手續費后,將利息剩余款項直接轉入甲方基本帳戶。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同意,不得單方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二、委托款項貸款到期,借款人申請展期的,經乙方同意,可以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超過貸款期限。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協議視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十四、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本合同期限為三年,期滿經甲乙雙方同意可以續期。
十六、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或其受權委托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別提示」乙方已提請甲方詳細閱讀本合同全部條款,并對甲方就本合同條款提出的疑問予以詳細解釋,乙方已經理解甲方對合同條款所作的`解釋及對疑問的解釋,甲乙雙方就本合同全部條款及特別提示理解一致。
甲方:
乙方:xx信用合作社聯合社
受權委托人:
委托擔保合同5
編號: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鑒于下列第項原因,甲方委托乙方向債權人(具體情況見本協議第一條)提供信用擔保。
1、申請銀行貸款
2、申請銀行信用證
3、申請銀行承兌匯票
4、申請銀行綜合授信
5、工程招投標
6、工程履約
鑒于乙方是一家取得銀行授信的專業擔保機構,乙方同意在甲方滿足本協議書要求的前提下,為甲方提供擔保。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委托(擔保)事項
1.1本協議項下的擔保種類為:
1.2本協議項下的擔保債權人(名稱全稱及詳細地址):
1.3甲方向債權人申請的事項獲得債權人審核通過后,甲方與債權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或授信合同或其它名稱的合同/協議作為乙方擔保的主合同。
1.4乙方擔保的主合同項下主債務的本金金額為(幣種)(大寫)萬元(小寫)萬元。
1.5乙方所擔保的范圍: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全部債務,具體的范圍以乙方與債權人之間簽訂的保證合同或保函或其它擔保文件之規定為準。
1.6乙方擔保的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期限為(年/月)。
1.7其它主要條款:
1.8甲方委托乙方為其向債權人提供擔保,期間所發生的公證費、評估費、鑒定費、保險費、抵押/質押登記費、見證費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1.9甲、乙雙方同意,如主合同、最終乙方向債權人出具的保證合同或保函或其他擔保文件與本條所述之條款不一致,以該具體的主合同、保證合同或保函或其他擔保文件之內容為準。
第二條擔保費
擔保費以擔保金額為基數,并根據乙方所擔保的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期限和擔保費率計收。
2.1本協議項下擔保費率為擔保金額的%,按年(年/月)費率計,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期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
2.2乙方所擔保的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期限為(年/月);
2.3擔保費總額為萬元;
2.4支付時間:本協議簽訂之時,甲方應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上述擔保費。若甲方分次支付擔保費的,則甲方應在乙方向債權人出具保證合同或保
函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剩余的擔保費。
2.5若本協議生效后乙方出具擔保前,甲方終止對乙方委托或甲方放棄融資行為的,則乙方有權從甲方已繳納的擔保費中扣取不低于%的款項作為擔保業務受理費,其余款項退回甲方。乙方已經與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或已向債權人出具其它擔保文件,甲方分次使用融資或其它授信的,甲方放棄部分額度或甲方不具備使用相應額度條件的,乙方已收的擔保費不予退還。
2.6逾期保費:甲方若未能按約履行乙方擔保的主合同項下債務或義務,導致擔保逾期,則應向乙方交納逾期保費。逾期保費以逾期被擔保本金及利息等相關費用總額為基數,按(年/月)費率%每月計收,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費,延遲交納逾期保費未獲乙方書面同意的,乙方按逾期保費金額每天向甲方收取2‰(千分之二)的違約金。
第三條保證金及其他反擔保
3.1在乙方向債權人出具上述擔保前,甲方應在乙方指定的賬戶內存入金額為(幣種)人民幣(大寫)萬元的保證金,作為甲方保證全面履行本協議各項義務的擔保。
3.1.1作為保證金的該筆資金一旦進入上述保證金賬戶即視為已移交乙方占有,并已特定化,具有擔保法規定的保證金質押性質。乙方對上述保證金依法享有優先受償權。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動用上述保證金賬戶中的資金,直至乙方的擔保責任解除時止。
3.1.2前述第3.1條履約保證金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包括但不限于本協議第七條約定的違約事件時,乙方有權將該項保證金作為違約金全額扣收,甲方承諾放棄一切抗辯權。本條款的約定不影響乙方依照本協議第八條之規定向甲方行使擔保追償權的數額和方式。
3.1.3若甲方未按約履行其與債權人簽訂的主合同中約定的債務或義務,則乙方有權直接從該保證金賬戶中扣收款項以賠償給乙方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甲方承諾放棄一切抗辯權。
3.1.4若甲方在未按約履行其與債權人簽訂的'主合同中約定的債務或義務的同時,又違反本協議其他約定事項的,乙方有權追究甲方在主合同中的相關責任的同時,另行追究違反本協議的其他相關責任。
3.2在乙方向債權人出具上述擔保前,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下列反擔保方式:
3.3上述反擔保方式的反擔保合同或協議將另行簽訂,并構成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協議的約定與具體的反擔保合同或協議的約定不一致的,以具體的反擔保合同或協議的內容為準。
3.4甲方保證乙方為上述反擔保措施的唯一受益人,并享有排他的權利。若甲方對提供的上述反擔保物在本協議簽訂前或簽訂之后有重復抵押/質押、再抵押/質押、轉讓、轉移、贈與、互易、抵債、出租或其他任何影響乙方利益的行為,則乙方將通過有關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四條文件的提供
4.1在乙方與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或開立保函之前,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的正本原件,或經甲方的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證實為真實和完整的副本。其中,第1項文件原件在乙方驗證后退回給甲方,但仍需保留所驗證件的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1、甲方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甲方最近一個月的企業工商信息單;
3、甲方的公司章程;
4、甲方全體現任董事名單及簽字樣本;
5、同意甲方簽訂本協議的董事會決議或股東會決議;
6、甲方的上年度財務報告及審計報告書,以及申請前一個月的財務報表;
7、抵押物或質物的所有權證(若有抵押物或質物時)以及其他相關資料;
8、第三人的相關資料。
第五條聲明和保證
5、甲方聲明和保證事項如下:
5.1甲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注冊成立及有效存在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甲方是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5.2甲方保證合法經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政策的規定,其生產經營或投資項目不得污染環境、不得損害人類身體健康;
5.3甲方有充分的和法定的權利簽署和執行本協議;
5.4甲方有法定的權利與債權人簽署合同,并且有足夠的能力履行合同;
5.5甲方完全接受乙方向債權人開立的擔保條款;
5.6甲方向乙方保證對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的真實性負全部責任;
5.7甲方保證不使乙方為甲方的擔保事由而蒙受任何損害和損失;
5.8甲方保證在本協議約定的融資用途及范圍內使用融資款項;
5.9甲方保證按約履行與債權人簽署的合同或協議;
5.10甲方保證按時足額繳納有關抵押或質押物的任何稅費,保證維護抵押物的完整及良好狀態并不改變其使用性質;
5.11甲方有義務及時向乙方如實通報履約情況及經營中的重大事項,如:營業地址、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產權(股權)等的變更;訴訟或仲裁事項;資金借貸;改制或重組;經營損失等一切影響甲方債權、債務關系的重大事項。
5.12甲方保證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經營狀況或財務狀況檢查,積極配合乙方工作人員完成保后監管工作。甲方保證將借款合同簽署后第一個月的財務報表報送乙方,以后按(月/季)度向乙方報送財務報表;
5.13為抵銷乙方向甲方追索保證合同或保函項下的債務,乙方有權處分抵押物或質押物。
5.14乙方不對債權人提交的索賠文件、單據或證明文件所述之真實性負任何責任。
5.15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出租、出售、出借、轉移、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企業資產清單上所列的財產。
5.16在甲方未向乙方提供經乙方書面認可的足額抵押、質押反擔保情況下,甲方不得對外投資、對外擔保或者與其他第三人作出任何影響乙方利益的行為。
5.17如甲方違約,甲方授予乙方在網絡和媒體上對甲方及甲方股東和公司高管等的違約事實進行披露的權利。
5.18在乙方為甲方擔保期間,乙方有權對情況進行監管,具體的監管方式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保證合同或保函的修改
6.1甲方要求乙方修改保證合同或保函內容時,須向乙方提交書面的修改申請和債權人對所作修改的書面認可文件,在增加擔保金額或擔保展期的情況下,甲方還必須相應增加或延長對乙方的反擔保保障,以及另行向乙方支付增加擔保金額或延長期限的擔保費用。否則乙方將不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請。
6.2對本協議項下擔保事項的修改需經過乙方書面同意,經乙方書面同意后的修改方可有效。
第七條違約事件
7.1甲、乙雙方應當嚴格遵守本協議的約定,以下各項情況均為違約:
7.1.1甲方在本協議簽訂后,未按本協議的規定向乙方提供任何反擔保方式,或者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反擔保方式不符合本協議的規定;
7.1.2向乙方簽發以乙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的反擔保人,或者與乙方簽署反擔保保證合同的反擔保人未經乙方認可;
7.1.3甲方或第三人未按本協議的規定與乙方簽署抵押/質押合同;
7.1.4甲方或第三人未按本協議的規定向乙方提供抵押物或質物;
7.1.5甲方或第三人雖與乙方簽署了抵押或質押的協議書,但未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抵押或質押登記手續;
7.1.6甲方未按約履行其與債權人或乙方簽訂的合同或協議規定的債務或義務;
7.1.7在乙方擔保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而對外擔保或對外投資的行為;
7.1.8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約定向債權人償還本金和支付利息或其他款項;
7.1.9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規定將乙方所擔保的借貸款項挪作他用;
7.1.10甲方發生重大債權債務糾紛引起訴訟、仲裁等事件;
7.1.11甲方停業/歇業、破產、解散、撤銷或被吊銷營業執照的;
7.1.12甲方違反其作出的聲明承諾及其他義務的;
7.1.13甲方發生危及、損害或可能危及、損害乙方權益的其他事件。
7.2當上述任何一種情形發生時,以及在此之后任何時間,乙方可以同時采取以下全部措施或者部分措施:
(1)乙方有權單方將本協議第三條約定的履約保證金全額扣收;
(2)要求甲方繼續向乙方提供經乙方認可的反擔保人;
(3)要求甲方或第三人按本協議的規定與乙方簽署抵押或質押合同,繼續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合法登記手續;
(4)要求甲方或第三人采取其他補救行為,即以其擁有的其他財產抵押或質押給乙方,并辦理相關抵押或質押登記手續;
(5)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并要求甲方對乙方遭受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6)依法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保證合同或保函項下的索賠
8.1甲方保證按約履行其與債權人簽訂的主合同或協議中約定的債務或義務。
8.2當債權人按主合同或協議項下保證合同或保函的規定向乙方索賠,且乙方認為索賠文件、單據或證明符合保證合同或保函的規定,乙方迫于履行擔保義務而為甲方墊款向債權人進行代償支付時,乙方對甲方及其繼承人、受讓人有絕對的追索權,不受甲方接受上級單位任何指令和甲方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的影響。
8.3如甲方未按其與債權人簽訂的主合同或協議的約定履行債務或義務而使乙方向債權人承擔主合同或協議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等款項的代償擔保責任,則甲方應當承擔以下責任:
(1)甲方應當向乙方償還上述全部代償款項;
(2)甲方應當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上述代償款項的利息(從乙方實際向債權人支付代償款項之日起計算至甲方實際償還乙方上述款項之日止);
(3)甲方還應按乙方已支付代償款項總額以每日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即:違約金=乙方已代償的款項總額×2‰×乙方實際墊款天數)。
8.4甲方必須在收到乙方追償通知后的五日內,無條件地向乙方清償全部代償款項以及應付利息與違約金。
8.5因甲方違反其與債權人簽訂的主合同或協議的約定而使乙方向債權人承擔擔保責任,甲方除承擔本協議第八條第三款的責任外還應當承擔下列責任:
(1)債權人對乙方采取訴訟或仲裁,或與乙方和解的過程中,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或仲裁費、財產保全或證據保全費、強制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鑒定費、律師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應當由甲方承擔。
(2)乙方因向甲方追償代償款項而產生的實現債權(追償權)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或仲裁費、財產保全或證據保全費、強制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鑒定費、律師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應當由甲方承擔。
8.6如甲方未按其與債權人簽訂的主合同或協議的約定履行債務或義務而使乙方向債權人承擔擔保責任或者違反本協議書約定的,乙方有權選擇甲方所提供的反擔保方式(本協議書第三條所約定,具體內容以反擔保合同或協議為準)中的全部或任何其中一項或同時幾項要求甲方或第三人承擔第一反擔保責任。
8.7如甲方未按約履行其與債權人簽訂的主合同或協議中約定的債務或義務而使乙方向債權人承擔擔保責任或者違反本協議書約定的,則甲方同意并授權乙方將其違約事實及相關情況向金融機構、監管部門、政府機關、新聞媒介、網絡傳媒或其他企、事業單位以不限定的方式進行信息披露,甲方承諾放棄一切抗辯權。
第九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9.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因本協議引起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有關各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按以下第項規定的方式解決。
(壹)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貳)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條協議生效、終止
10.1本協議按以下規定的方式生效:
10.1.1甲方(委托人)是自然人的,自甲方簽字、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公章后生效。
10.1.2甲方(委托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自甲、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公章后生效。
10.2本協議至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后終止。
第十一條附則
11.1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1.2乙方不需要甲方的同意,即可將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轉讓給第三人;發生上述轉讓情形時,甲方應按本協議的約定繼續向受讓方履行債務或義務。
11.3本協議一式份,甲方、乙方各執壹份,公證或見證或登記機關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備注:甲、乙雙方對本協議的每一條款均進行了研究分析及充分理解,簽
約各方對本協議各條款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字: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委托擔保合同6
委托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 (以下簡稱乙方)
應甲方 年 月 日提出的訴訟保全委托擔保申請,乙方同意為甲方訴 一案提供訴訟保全擔保;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現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擔保事項、保證期限:
1、甲方因與 一案,擬向 法院提起 元的訴訟財產保全申請,乙方愿就上述訴訟財產保全申請為甲方提供訴訟保全擔保。
第二條 擔保責任限度:
1、超出擔保范圍,擔保期限的任何款項,乙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2、乙方的保證責任在下列情形下解除:
2.1甲方訴 案件 終結;
2.2法院保全裁定的撤銷;
2.3甲方撤銷訴訟;
第三條 甲方的保后監督管理權:
乙方向法院出具保證擔保函后,乙方有權根據需要,對甲方的案件進展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調查了解,并要求甲方提供相關文件資料,甲方應予以提交。
第四條 乙方的代位求償權:
如因甲方的保全申請錯誤而導致乙方向第三方履行賠償義務后,甲方應在乙方支付賠償款三日內支付乙方墊付的'全部款項以及因該賠償而發生的所有費用,其中包括律師費、訴訟費、延遲支付的滯納金(滯納金的支付方式為,每日按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擔保金總額的千分之六支付給乙方。)
第五條 擔保費及支付方式
1、甲方應于簽訂本協議后乙方出具擔保函之前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標準和方式向乙方一次性足額交納按下標準計算的擔保費。
2、甲方同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保全財產金額的擔保費,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甲方應在協議生效之日起 3 天內按乙方指定的下列賬戶支付:
名 稱: 帳 號: 開戶行:
第六條 甲方承諾:
1、甲方向乙方所提供的資料均真實、準確;所提交的復印件均與原件相符;所陳述的事實無虛假。
2、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擔保費及其它費用。
3、甲方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所收擔保費不予退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擔保費,每拖延一天,按未支付擔保費金額每日千分之六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申請財產保全錯誤導致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和其他民事責任的,則甲方應當向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法院以訴訟方式解決。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蓋章或簽字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和解除等均須由雙方協商一致并訂立書面協議。
第十條:附則
本合同的附件 系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擔保合同7
委托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溫州XX公司法定代表人:
住所:____區永中南XX紫荊3-201號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融資需要向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請借款,特請求乙方為其借款提供擔保。為明確相互的權利、義務,按照《擔保法》、《合同法》等法律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委托事務及擔保范圍和期限 乙方對甲方向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申請的,借款本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期限__________個月的借款提供__________擔保,擔保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自愿向乙方反擔保,另立反擔保合同。反擔保合同是本合同的'從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貸款、從乙方代為償還之日起,乙方即有權要求甲方或反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并有權處置抵押物、質押物后取得優先受償;有權委托貸款銀行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從甲方帳戶劃收款項等途徑進行追償。
3、甲方向乙方支付貸款擔保評審費__________元,在項目立項審查時一次性付清;擔保費以擔保金額為基數,按每月__________‰計算,期限__________個月,計__________元,在開具擔保函時一次性付清。
4、在本合同簽定之日,甲方按擔保金額的__________%向乙方交納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按以下原則處理:
⑴履約保證金由甲方交納,所有權屬于甲方。
⑵甲方應依約履行合同,如逾期還貸,乙方有權沒收履約保證金。
⑶甲方按借款合同約定足額還本付息后____日內,乙方如數退還上述履約保證金。
5、乙方代為甲方償還其上述借款即視為甲方違約。乙方為甲方代償的全部款項和自代償次日起的代償資金利息(月利息按代償金額的2%計算)以及乙方為行使追償權而產生的相關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
第三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每天按本合同貸款擔保金額的1‰計算。如果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的,甲方還應支付賠償金。
2、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材料的真實、合法、有效。因甲方提供虛假、偽造、過期等文件、材料,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和其他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另立補充條款。若甲、乙在履行本同中發生爭議、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述第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溫州)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擔保合同8
甲方(委托方):xx
乙方(受托方):xx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茲共同信守:
第一條委托擔保內容:
甲方同意以其房屋(即座落于xx的房屋)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甲方為使順利獲得此項貸款,特委托乙方提供階段性擔保,該階段指的是甲方與貸款銀行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之日起至甲方所購的房屋設定貸款抵押完成之期間。
第二條委托費的約定:
委托費為xx元,(大寫:xx),由甲方在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時,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甲方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交納不少于房價總款(見甲方與賣方在《房屋轉讓合同》的約定)xx%的首付款;若銀行貸款與上述首付款之和小于房價總款,則甲方應在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時一次性向乙方交納差額部分。
2.甲方承諾銀行貸款直接撥付乙方。
3.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委托費;并按法律法規及政策和合同規定,約定支付房屋過戶,申領權屬證書以及辦理抵押貸款過程中的各項稅費。
4.甲方須特別授權乙方為其辦理房屋過戶及申領權屬證書事宜。
第四條乙方義務:
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前提下,乙方承擔本合同第一條擔保責任。
第五條違約責任:
1.若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交納給乙方的'委托代理費不予退還,歸乙方所有。
2.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若乙方已收取甲方委托代理費的,乙方應返還,同時乙方尚應支付等于委托代理費的違約金給甲方。
第六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雙方有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七條《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是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組成部分。
第八條本合同終止時間為甲方所購的房屋設定抵押完成之日。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簽字):xx乙方(蓋章):xx
身份證號:xx代表人(簽字):xx
住所:xx地址:xx
電話:xx電話:xx
郵編:xx郵編:xx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委托擔保合同9
委托人(甲方): 營業執照號: 聯系電話:
受托人(乙方): 營業執照號: 聯系電話 :
鑒于:甲方與 簽訂了《借款合同》(編號: 號),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愿意為甲方的上述合同債務提供擔保,現雙方就委托擔保事宜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1.定義
1.1"主合同"指甲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合同(協議)。
1.2"主合同債權人"指主合同中的貸款人。
1.3"建立擔保關系"指乙方以保證人身份與債權人簽訂保證擔保合同。
2.擔保事項:甲方向 借款業務,乙方為其提供擔保。
3.擔保金額:擬定擔保金額為人民幣: 400萬元 (大寫:肆佰萬元)。
4.擔保方式:乙方向主合同債權人提供承擔一般保證責任擔保。
5.擔保范圍: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建立擔保關系的合同約定為準。
6.擔保期間: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建立擔保關系的合同約定為準。
7.擔保費用(保費)
7.1.1 計費標準: (大寫: )。
7.1.2 支付方式:按 支付 。
7.2 寬限期保費:如發生借款進入寬限期,在乙方擔保繼續有效的情況下,擔保費的支付方式為:按 支付,支付標準
8.反擔保
8.1 甲方向乙方提供如下反擔保措施,并簽訂《反擔保合同》: a、由甲方用 作反擔保。
9.1 甲方完全認可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建立的擔保關系,并承擔相關的全部法律責任。
9.2 《反擔保合同》另行簽訂,包括甲方直接與乙方簽訂《反擔保合同》,甲編號:方委托第三方與乙方簽訂《反擔保合同》。
9.3 甲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或甲方提前還款等,導致乙方不再為甲方承擔保證責任或其他民事責任的,甲方所支付的擔保費用不予退還。
10.違約責任
10.1 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保費的,每拖延一天,按未支付保費金額 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0.2 甲方不按照主合同約定期限償還債務的,從甲方未按主合同約定期限償還債務之日起,按照主合同約定的逾期借款利率計算甲方應承擔的違約金。
10.3 甲方未按主合同之約定償還債務,導致乙方實際承擔擔保責任和其他民事責任的,則甲方應當向乙方履行以下債務:
10.3.1 償還乙方已經代替甲方向主合同債權人履行的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已經代替甲方償還(或支付)主合同債權人的本金、利息、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主合同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乙方向主合同債權人承擔的其他民事責任);
10.3.2 承擔乙方為實現追償權而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10.4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將反擔保項下的資產轉移的,甲方應向乙方承擔的違約金為本合同擬定擔保金額的 ,并全額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11.合同變更和補充:雙方經平等友好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變更和補充,但該等變更和補充應簽訂書面的變更和補充協議。
12.爭議的解決:本合同若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引起訴訟的,提交昆明仲裁委員會裁決。
14.合同的生效:甲乙雙方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15.其他:本合同 份,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擔保合同10
委托人: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應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出的訴訟保全委托擔保申請,乙方同意為甲方訴一案提供訴訟保全擔保;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現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擔保事項、保證期限:
1、甲方因與________一案,擬向________法院提起________元的訴訟財產保全申請,乙方愿就上述訴訟財產保全申請為甲方提供訴訟保全擔保。
第二條擔保責任限度:
1、超出擔保范圍,擔保期限的任何款項,乙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2、乙方的保證責任在下列情形下解除:
2。1甲方訴案件終結;
2。2法院保全裁定的撤銷;
2。3甲方撤銷訴訟;
第三條甲方的保后監督管理權:乙方向法院出具保證擔保函后,乙方有權根據需要,對甲方的`案件進展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調查了解,并要求甲方提供相關文件資料,甲方應予以提交。
第四條乙方的代位求償權:如因甲方的保全申請錯誤而導致乙方向第三方履行賠償義務后,甲方應在乙方支付賠償款____日內支付乙方墊付的全部款項以及因該賠償而發生的所有費用,其中包括律師費、訴訟費、延遲支付的滯納金(滯納金的支付方式為,每日按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擔保金總額的千分之六支付給乙方。)
第五條擔保費及支付方式
1、甲方應于簽訂本協議后乙方出具擔保函之前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標準和方式向乙方一次性足額交納按下標準計算的擔保費。
2、甲方同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保全財產金額的擔保費,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人民幣),甲方應在協議生效之日起3天內按乙方指定的下列賬戶支付:___________名稱: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
第六條甲方承諾:
1、甲方向乙方所提供的資料均真實、準確;所提交的復印件均與原件相符;所陳述的事實無虛假。
2、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擔保費及其它費用。
3、甲方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所收擔保費不予退還。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擔保費,每拖延一天,按未支付擔保費金額每日千分之六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申請財產保全錯誤導致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和其他民事責任的,則甲方應當向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市____區人民法院以訴訟方式解決。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蓋章或簽字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和解除等均須由雙方協商一致并訂立書面協議。
第十條:附則本合同的附件系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委托擔保合同11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茲共同信守:
第一條 委托擔保內容:
甲方同意以其房屋(即座落于_________的房屋)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甲方為使順利獲得此項貸款,特委托乙方提供階段性擔保,該階段指的是甲方與貸款銀行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之日起至甲方所購的房屋設定貸款抵押完成之期間。
第二條 委托費的約定:
委托費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由甲方在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時,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交納不少于房價總款(見甲方與賣方在《房屋轉讓合同》的約定)_________%的首付款;若銀行貸款與上述首付款之和小于房價總款,則甲方應在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時一次性向乙方交納差額部分。
2.甲方承諾銀行貸款直接撥付乙方。
3.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委托費;并按法律法規及政策和合同規定,約定支付房屋過戶,申領權屬證書以及辦理抵押貸款過程中的各項稅費。
4.甲方須特別授權乙方為其辦理房屋過戶及申領權屬證書事宜。
第四條 乙方義務:
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前提下,乙方承擔本合同第一條擔保責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若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交納給乙方的委托代理費不予退還,歸乙方所有。
2.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若乙方已收取甲方委托代理費的,乙方應返還,同時乙方尚應支付等于委托代理費的違約金給甲方。
第六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雙方有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七條 《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是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組成部分。
第八條 本合同終止時間為甲方所購的房屋設定抵押完成之日。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擔保合同12
甲方(借款人):
乙方:
甲方需在xx(銀行)借款,請求乙方為其借款提供擔保;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借款金額共計xx萬元(金額以借款發放時所簽訂的借據為準),請求乙方為前述借款提供擔保,乙方同意為其借款提供擔保。擔保期限自貸款發放時所簽定的時間開始。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有權檢查、監督甲方所借款項的使用情況和生產經營情況;
二、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反擔保(反擔保合同另訂);
三、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借款,從乙方代為償還之日起,乙方即有權要求甲方或反擔保保證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并有權處置抵押物、質押物,優先受償。擔保范圍為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
四、乙方按擔保金額一次性向甲方收取擔保手續費及保證金,擔保手續費收費標準為月___(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保證金為借款金額___,貸款發放前一次性交付給乙方。
五、在甲方符合擔保借款條件的情況下,及時為甲方辦理借款擔保。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抵(質)押物作為請求乙方提供借款擔保的反擔保;
二、甲方整個借款手續辦理結束后,必須將借款合同送交乙方一份留存;
三、甲方必須按申請用款事由使用借款,按受乙方的檢查和監督;并按期向乙方提供財務報表、財務說明書、業務經營情況說明書等資料;
四、甲方應按借款合同約定及時歸還借款本息;
五、在乙方為其出具借款擔保文書的同時,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擔保手續費;借款逾期按實際借款時間補交擔保手續費,直至還清借款止。
第四條乙方提供了借款擔保后,如因甲方的原因而未能償還借款,導致乙方代償,乙方有權收取代償利息。甲方應按乙方為其代償借款的金額計算代償利息,利率按信用社現行借款利息計算。計算期間自乙方代償之日至甲方實際償還代償資金之日止。
第五條甲方不能如期歸還借款除積極籌集歸還到期的本息外還必須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并說明原因,如需延長擔保期限,經乙方同意并書面確認后,簽定的擔保合同、反擔保合同、保證人擔保合同同時展期。展期后按展期期限收取擔保手續費。
第六條如甲方借款逾期,從乙方為甲方代為償還之日起,即有權以其所抵(質)押資產折價后優先受償,并每日加收代償資金0.05%的.違約金。
第七條乙方在監督甲方使用借款期間,發現甲方有不按用款約定使用款項的違約事實,或者經營狀況發生惡化,有可能導致逾期不能清償債務的情況,自乙方通知甲方之日起,乙方有實現擔保物權的權利,可以擔保物折價或不以代償為前提向法院提起訴訟,經法律程序提前清償債務或將變現款項提存。
第八條本合同各條款獨立成立,個別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第九條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產生爭議,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在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經雙方蓋章并法定代表人簽字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反擔保保證合同,抵(質)押合同是本合同的從合同,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xx年xx月xx日
委托擔保合同13
編號:
本擔保合同于年月日由以下雙方在________簽定:
1、(以下簡稱“委托人”)住所:
2、(以下簡稱“擔保人”)住所:
簽于以下理由:
1、委托人與______(以下簡稱“貸款人”)簽定編號為______號的《綜合授信額度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
2、委托人申請擔保人為其開立上述借款合同項下以貸款人為受益人,金額不超過人民幣______元,期限為______年的編號為______的《最高額保證合同》(以下簡稱“保函”)或者申請擔保人為上述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
一、定義
1、在本擔保合同中,除非根據上下文應另作解釋外,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法律: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規、法規性文件、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地方政府規章(包括有權解釋機關對上述各項所作的解釋和說明)、條約義務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司法解釋和判例;
反擔保人:是指債務人以及債務人以外經債務人、擔保人雙方同意的其他自然人或法人等反擔保方式:是指對債務人所提供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者質押,也可以是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所提供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者質押或者保證。
2、本擔保合同中的“年”、“月”、“日”、“季度”等時間上的規定均指公歷下的該年、該月、該日和該季度。
二、合同基礎
擔保人同意為委托人向貸款人開具相關保函或者同意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
三、反擔保
在擔保人開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擔保人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之前,委托人及反擔保人必須向擔保人提供下列一項或多項反擔保方式,并簽定相應的反擔保合同。
1、經擔保人認可的,除借款人之外的第三人,完全出于自愿向擔保人提供保證擔保,并向擔保人簽發以擔保人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或者與擔保人簽定反擔保保證合同。
2、委托人以其合法擁有的、法律規定可以設定抵押權或質權的財產抵押或者質押給擔保人,以作為償還債務的反擔保方式。委托人必須在本擔保合同簽定之同時與擔保人簽定“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且委托人須按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抵押或質押登記手續,相關的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3、第三人(在委托人要求下)以其合法擁有的.、法律規定可以設定抵押權或質權的財產抵押或者質押給擔保人,以作為委托人償還債務的反擔保方式。第三人必須在本擔保合同簽定之同時與擔保人簽定“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且第三人須按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抵押或質押登記手續,相關的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4、委托人需向擔保人支付貸款金額的______%,人民幣______萬元作為償還債務的履約保證金,該保證金在委托人清償借款合同項下之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本擔保合同項下的擔保費用后返還給委托人。若委托人未依約按時清償借款合同項下的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本擔保合同項下的擔保費用,則擔保人有權扣收該保證金沖抵債務,該保證金所生孽息歸擔保人所有。
5、委托人或第三人與擔保人將另行簽定下列一種或多種文件:
(1)、反擔保保證合同;
(2)、抵押合同;
(3)、質押合同;
(4)、其他財產抵押合同;
其他:
上述文件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文件的提供
在擔保人開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擔保人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之前,委托人必須向擔保人提供貸款所需的相關資料,并保證其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擔保人負有保密義務。
五、聲明和保證
委托人聲明和保證如下:
1、委托人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注冊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司;
2、委托人有充分的和法定的權力簽署和執行本合同;
3、委托人有法定的權力與貸款人簽署合同,并且有足夠的能力履行合同;
4、委托人完全接受擔保人向貸款人開立的保函條款;
5、委托人保證不使擔保人因為委托人開具保函而蒙受任何損害和損失;
6、委托人保證履行與貸款人簽署的合同;
7、委托人有義務及時向擔保人如實通報履約情況及經營中的重大事項,如:營業地址、法人代表、產權等的變更;訴訟事項;資金借貸;經營損失等一切影響委托人的債權、債務關系的重大事項。并且委托人保證接受擔保人對擔保期間內委托人的生產經營狀況及決策等事宜進行任何形式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和評審,如果發生審計費用的,由委托人承擔,委托人對此予以積極配合。委托人保證將借款合同簽署后的第一個月的財務報表保送擔保人,以后按季度向擔保人保送財務報表;
8、為抵消擔保人向委托人追索代償后的債務,擔保人有權處分抵押物,由此產生的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擔保人聲明和保證如下:
因擔保人自身貸款條件不符合要求而導致本合同無法如約履行的,擔保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違約事件
以下各項構成違約事件:
1、委托人在本擔保合同簽定后,未按本擔保合同的規定向擔保人提供任何反擔保方式,或者委托人向擔保人提供的反擔保方式不符合本擔保合同的規定;
2、向擔保人簽發的以擔保人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的反擔保人,或者與擔保人簽署反擔保保證合同的反擔保人未經擔保人認可;
3、委托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擔保合同的規定與擔保人簽署抵押或者質押合同;
(1)、委托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擔保合同的規定向擔保人提供抵押物或者質物;
(2)、委托人或第三人雖與擔保人簽署了抵押或者質押合同,但未辦理抵押物或者質物的抵押或者質押登記手續。
當上述情形發生時,均視為委托人違約。
當上述情形發生時,以及在此之后任何時間,擔保人可:
(1)要求委托人繼續向擔保人提供經擔保人認可的反擔保保證人;
(2)及/或要求委托人或第三人按本合同的規定與擔保人簽署抵押/質押合同,繼續辦理抵押物/質物的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3)及/或要求委托人或第三人采取其他補救行為,即以其擁有的其他財產抵押/質押給擔保人,并辦理相關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七、保函項下的索賠
當貸款人按保函或保證合同的規定向擔保人索賠,且擔保人認為索賠文件、單據或證明符合保函或保證合同的規定時,擔保人被迫履行擔保義務,而或為委托人墊款向貸款人償還債務后,擔保人對委托人及其繼承人、受讓人以及參與保證的第三人有絕對的追索權,該追索權不受其他任何約束和影響。擔保人有權自墊款之日起,除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委托人收取墊款費用外,還要按日墊款金額的5%(百分之五)向委托人收取罰金。委托人必須在收到擔保人墊款后七日內,無條件的向擔保人清償全部墊款本金、利息及罰金。
八、修改
委托人要求擔保人修改保函的內容時,或者修改擔保人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時,須向擔保人提交書面修改申請和貸款人對所作修改的認可文件,在增加保函金額或保函展期的情況下,委托人還必須相應增加或延長對擔保人的保障,以及交納因增加或延長擔保金額而必須對擔保人交納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擔保費、調查費評審費等),否則擔保人不能接受委托人的修改申請。
九、相關費用
委托人在此保證,在簽署本擔保合同時,按照下列規定向擔保人支付擔保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1、擔保費:
(1)擔保金額和擔保期限的確定。根據委托人與貸款人簽定的借款合同所確定的借款金額和借款期限為擔保人的擔保金額和擔保期限;
(2)收取擔保費標準的確定。根據擔保人為委托人擔保的總金額和總期限,以及擔保費年率確定為擔保人對委托人最終的擔保費用。
(3)根據委托人和擔保人本次擔保所確定的擔保金額和擔保期限計算,委托人應在擔保人開具保函前一次性支付擔保費用為人民幣______萬元整。
2、滯納金
委托人應按時交納擔保費等費用,延遲交納有關費用未獲擔保人同意的,擔保人按延遲交納總金額每日向委托人收取5%的滯納金。
3、逾期保費:
委托人應在借款合同規定的借款到期日前清償所有貸款本金及相關費用,若逾期,則應向擔保人交納逾期擔保費用。逾期擔保費以委托人逾期未還的貸款本金、利息及罰息等總金額為基數,按年率5%每月計收,不足一月的按一月計算。延遲交納逾期擔保費未獲擔保人同意的,擔保人按逾期保費金額每日向委托人收取5%的滯納金。
4、其他費用
擔保人因開具保函而發生的超過正常情況下的其他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十、違約責任
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如違約,除承擔所有已發生的費用外,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萬元。
十一、本合同適用法律
本擔保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條例等規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糾紛,有關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擔保人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可在規定期限內向擔保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生效
本擔保合同一式______份,委托人、擔保人各執一份,經雙方當事人簽章后生效,各方義務履行完畢后失效。副本按需備制。
本合同于開首所述日期由下列雙方正式簽署。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委托擔保合同14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__________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向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貸款人)申請借款,特此委托乙方作為其保證人。按照《擔保法》、《合同法》等法律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對其與貸款人簽訂的第____號《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借款本金_____萬元,期限___個月,貸款利率為___)所約定的債務及因甲方違約而應向貸款人支付的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滯納金、貸款人實現債權費用等全部款項向貸款人提供信用擔保。
委托擔保期間:從保證擔保借款合同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兩年。
二、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提供反擔保,具體事項另立合同。
三、乙方接受委托后,在與貸款人簽訂與此對應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時,甲方應以轉帳或現金方式向乙方支付擔保費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
四、甲方在上述借款到位之間,應按到位資金的__%以轉帳或委托代款人從貸款中轉付的方式向乙方交納風險保證金。
風險保證金按以下原則操作:
1、風險保證金所有權屬甲方,來源于甲方向貸款人的借款,其借款利息由甲方承擔;
2、用以清償乙方為甲方承擔的代償債務;
3、支付違約金、賠償金、滯納金等款項;
4、支付實現乙方和貸款人債權產生的合理費用。
甲方按主合同足額還本付息后10日內,乙方如數退還上述風險保證金。
五、如甲方或所在組織發生分立、合并或其他重大事項應及時通知乙方;
六、甲方應每月按時向乙方抄送相應的財務報表及其他資料,并保證其真實、合法。
七、違約責任
1、甲方不能履行主合同導致乙方承擔擔保責任即為甲方違約;
2、甲方違約應向乙方支付以下款項:
(1)代償全部款項,包括主合同所約定的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滯納金以及貸款人為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2)本合同違約金,按甲方未履行貸款額的__%計算;
(3)乙方因實現債權所支出的合理費用;
(4)滯納金,__日滯納金按甲方未履行款項的__%計算,計算至甲方向乙方付清本合同第五條下1、2條所約定的款項止;
(5)賠償金,如違約金不足以賠償乙方損失的,甲方仍應支付賠償金。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可訂立補充合同,如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九、本合同一式___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擔保合同15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
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委托甲方為乙方向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簡稱貸款人)申請的貸款人民幣 萬元(¥ 萬元)提供提供階段性保證擔保及支付甲方擔保費用等相關事宜達成以下一致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被擔保的主債權
第1。1條、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為乙方和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所約定的主債權,擔保金額為主合同項下規定的貸款本金即:人民幣(下同) 元整(¥ 萬元整,以借款借據為準)。
第二條擔保方式
第2。1條、甲方承擔的擔保責任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第三條擔保范圍
第3。1條、本合同項下甲方擔保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借款人實際債務本金、利息、罰息、實現債權的費用及所需支付的訴訟費用、找律師網費用、通知費用、催告費用和其他所有相關費用等。
第四條擔保期限
第4。1條、本合同項下保證期限至乙方辦妥以貸款人為抵押權人的他項權證之日止。暫定為叁個月,自20xx年 月 日始至20xx年 月 日止(以銀行借款借據為準)
第五條擔保費用
第5。1條、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叁個月的擔保費用(包括項目受理費、項目評審費和擔保費,不足叁個月按叁個月計)。擔保費為叁萬元整(¥30000元),若擔保期限超出叁個月尚未能解保,超出時間按每月1%計收擔保費用,不足壹個月按壹個月計,并且乙方須在甲方出具擔保額度起用通知書之日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如逾期支付,乙方應按逾期金額每日0。5‰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從貸款出帳之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甲方帳號如下:
戶名:
開戶行:
帳號:
第5。2條,若甲方和貸款人批準乙方貸款展期的申請,則展期期限在半年內(含半年)的,乙方同意按展期總金額的6%向甲方支付擔保費;展期期限在半年以上一年以內(含一年)的,乙方同意按展期總金額的10%向甲方交付保費。
第5。3條、若該筆擔保貸款發生逾期,則從逾期之日起,乙方還須每天按擔保貸款本息余額的1‰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直到貸款本息還清日止;若該筆貸款逾期后由甲方代償,則從代償之日起,乙方按代償款金額每日2‰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第5。4條、對于甲方代償后因實現債權所需支付的訴訟費用、律師費用、通知費用、催告費用、交通費用及所需支付的訴訟費用、找律師網費用、通知費用、催告費用和其他所有相關費均應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反擔保措施
第6。1條、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反擔保,以保障甲方合法權利的實現。乙方或為乙方提供反擔保的第三方須和甲方另行簽定反擔保合同(具體措施及雙方的權利義務詳見相關反擔保合同),其中:乙方所提供的抵押反擔保、質押反擔保按法律規定需辦理登記手續的,乙方應配合甲方在貸款人發放貸款前向有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乙方未辦妥反擔保措施的,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
第6。2條、乙方或第三人提供保證、連帶責任擔保、抵押、質押等作為上述借款的反擔保,如甲方代償乙方債務,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6。3條、乙方對甲方所提供的具體擔保形式如下:
1、 提供個人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
第七條承諾與保證
第7。1條、乙方向甲方作以下承諾和保證:
A、從甲方開出擔保函之日起,無條件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所有反擔保責任;
B、按甲方要求及時按月提供財務資料、納稅憑證及反映其經營與財務狀況的其他所有資料;
C、乙方與債權人協議變更主合同,或加重擔保人的責任的,必須事先通知甲方并必須經甲方同意方可變更;
D、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項目進度或經營及購銷等情況的'證明材料;
E、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必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a)財務狀況惡化或可能影響還款能力的其他情況;
(b)發生任何一種對乙方還款能力有重大影響的改變經營機制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賃、合并、分立、股份改造、聯營、與外商合資或合作、入伙或退伙;
(c)經營范圍、注冊資本或出資變更,股權變動;
(d)歇業、解散、清算、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或施工許可證、被撤銷工商行政登記;
(e)變更單位名稱、章程或合伙協議、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及其它重大事項;
(f)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仲裁或及其他對乙方還款能力有重大影響的糾紛、訴訟、仲裁,財產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管。
F、完全了解主合同項下款項的實際使用,為擔保人提供反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意思表示完全真實;
G、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資料都是真實、準確、完整而沒有任何隱瞞的;
第7。2、甲方向乙方作如下承諾:
對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時所提交的有關文件、財務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中的未公開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規及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八條違約和違約救濟
第8。1條本合同生效后,任一締約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或違背其在本合同項下所作的任何承諾與保證,即構成違約,因此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的,應予以全額賠償。
第8。2條因乙方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九條生效、變更和解除
第9。1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第9。2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變更事項,經甲、乙雙方協商后并以書面形式補充,補充協議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爭議解決
第10。1條在合同履行期間,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直接在甲方所在地管轄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其他
第11。1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11。2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及指模):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字):
簽約時間:20xx年 月 日 簽約時間:20xx年 月 日
【委托擔保合同】相關文章:
委托擔保合同04-25
委托擔保合同06-12
委托擔保合同06-09
委托擔保合同06-12
委托擔保合同模板02-17
委托反擔保合同02-14
2023委托擔保合同02-21
委托擔保熱門合同02-16
委托擔保保證合同03-22
有關委托擔保合同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