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借款擔保合同精選15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個人借款擔保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個人借款擔保合同1
出借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抵押人(全稱):_____________
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借款金額: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用途:______,出借人以現金方式支付______元,其余以銀行轉賬的方式將借款匯入借款人賬戶:戶名:_____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借款利率:本合同執行固定借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__‰。借款期限內不變。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條 借款償還及利息支付:借款人按本合同規定到期一次性償還全部本金。借款人按月支付利息,支付日為每月______日。借款人提前歸還借款的,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收利息。借款逾期不還的部分,按每天______計收違約金,直到全部本息還清為止。
第三條 擔保條款:本借款由______用______作為該筆借款的抵押擔保物,雙方約定以上抵押物不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物不轉移,仍由借款人使用。到期不能歸還出借人的借款,出借人有權處理抵(質)押品。借款人到期如數歸還借款的,抵押權終止。本借款由______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擔保,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保證后,有向借款人追償的權利,借款人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按《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確定由借款人和擔保人承擔的遲延履行債務利息和遲延履行金以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物的擔保(含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證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為合同履行期屆滿后兩年。
第四條 權利義務:出借人有權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人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人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出借人為規避風險,可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但須提前一個星期通知借款人。借款人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否則出借人有權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借款人有義務接受出借人的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人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人自愿用所有財產(動產和不動產)作借款擔保。出借人有權對借款人上述資產采取保全措施。
第五條 借款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失蹤或者被宣告失蹤,或者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出借人由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償還。
第六條 債權轉讓和債務轉移的約定:出借人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債權自由轉讓給第三人,只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借款人不得提出異議。如出借人將本合同項下的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保證人承諾對轉讓的債權仍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借款人將債務轉移給第三人,必須經出借人書面同意。
第七條 在借款人發生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的情況下,承諾以其全部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本合同所欠出借人的借款本息。
第八條 借款人和保證人/抵押人必須提供真實的。信息資料、印鑒章,如因所提供借款信息資料和印鑒章不真實,導致出借人該筆出借款損失的,借款人和保證人/抵押人認可出借人以經濟詐騙的方式來追償。
第九條 如借款人違反合同約定不履行還款義務,提起訴訟的,出借人支付的訴訟費、律師費、調查費、差旅費等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全部由借款人承擔。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借貸條款部分或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不影響保證條款的效力,擔保人應按照約定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終止:本合同自各方簽章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及所涉債務完全清償時終止。
第十四條 聲明條款:借款人、保證人有權清楚的知悉貸款的各項條款。借款人、保證人已經全面閱讀、準確理解本合同的所有條款。應借款人、保證人要求,出借人已經就本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借款人、保證人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相應的法律后果都已經全部知曉并充分了解,簽約雙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抵押人(簽章):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個人借款擔保合同2
貸款抵押人___,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抵押權人: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作為___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 所有的___(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 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 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內容
1.貸款總金額:___元整。
2.貸款用途:本貸款只能用于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 法活動。
3.貸款期限:
在上述貸款總金額下,本貸款可分期、分筆周轉審貸。因此,各期貸款的金額、期限, 由雙方分別商定。從第二期貸款起,必須有雙方及雙方法定代表簽字蓋章的新的抵押貸款合 同,并將其中的一份送交__市公證處公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第一期貸款期限為:__個月,即自__年__月_日起,至__年__月_日止。個人借款擔保合同4.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中國__銀行的規定執行。
5.貸款的支取:
各期貸款是一次還是分次提取,由雙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應提前__天通知乙方,并 經乙方的信貸部門審查認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貸款__次提取。
6.貸款的償還
甲方保證在各期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 為本公司生產、經營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來源歸還貸款,須經乙方同意。 第一期貸款最后還款日為__年_月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二條 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 。
2.制造廠家: 。
3.型號: 。
4.件數: 。
5.單件: 。
6.置放地點: 。
7.抵押物發票總金額: 。
8.抵押期限:___年(或為:自本貸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
關的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后,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給甲方。
(二)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貸款,并追償已貸出的全 部貸款本息。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___,并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 賦等費用。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 貸款本息。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為保險受益人,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管,保險費由甲方承擔。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有權從 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 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貸款合同規定使用貸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并對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___%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它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貸款,并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貸的本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帳戶內扣收,并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 貸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貸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 為止。
第五條 其它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裁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后,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 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定的條件。
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它書面材料 ,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的估計、登記、證明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系經___市公證處公證并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乙雙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 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自公證書簽發之日起生效,公證費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 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 (章) 乙方: (章)
代表人: (簽字) 代表人: (簽字)
地址: 地址:
銀行及帳號: 銀行及帳號:
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訂立地點
個人借款擔保合同3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經營項目的實施臨時需要資金,乙方有閑置資金。為此,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借款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人民幣/萬元整)。
二、借款期限:
從20____年____月___日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為____年。
三、借款利率及付息方法:
1、借款利息為____月息,即每月____元。 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計算利息。
2、雙方設定每月1日為付息日。若1日為周末或節假日則相應順延。
四、借款償還:
1、借款到期后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借款合同自動延期____年。
2、借款合同履行三個月后,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借款利息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利息。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甲方未能按合同還本付息,屬甲方違約。根據違約情況,乙方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對違約部分借款加收____罰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借款本息。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蓋章) 貸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
個人借款擔保合同4
借款人:
貸款人:
抵押人:
出質人:
保證人:
借款人:住所: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及賬號:電話:
貸款人:
地址:法定代表人:電話
抵押人:住所: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及賬號:電話:
出質人:住所: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及賬號:電話:
保證人:住所: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及賬號:電話:
保證人:住所: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及賬號:電話:
保證人:住所: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及賬號:電話:
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借款,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貸款,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同意為
借款人提供擔保。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借貸條款
第一條借款種類與金額
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同意向其發放以下(名稱)貸款,
金額為人民幣(大寫)萬元。
1、個人住房消費貸款
2、個人商用房貸款
3、個人商住兩用房貸款
4、二手房貸款
5、住房公積金貸款
6、其他:
第二條借款用途:
用于向(以下簡稱售房人)購買區街小區(地址)房屋套(大寫)。
所購商品房資料要素如下:
房型:;座落位置:棟室;
銷售單價:元/平方米;建筑面積:平方米;
第三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個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借款期限與借款憑證不一致的,以借款憑證記載為準。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第四條貸款利率、利息和利率調整
(一)、貸款利率以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為基準利率,(上/下)浮%,確定按(年息/月息)計算,按計息。
(二)、貸款利息自貸款轉存到借款人指定的賬戶之日起計算。
(三)、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執行合同利率,遇基準利率調整,不分段計息;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基準利率調整,于次年某月某日開始,按相應利率檔次及浮動比例確定并執行新的利率。
第五條提款方式
借款人應當一次性支用借款。支用借款采取受托支付方式,由借款人、貸款人簽定《個人貸款支付委托書》后,將借款劃至售房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結算賬戶內。
戶名:
賬號:
開戶行:
第六條借款撥付條件
本合同生效并全部滿足下列條件后方可辦理提款手續:
(一)、貸款人已收妥借款人與售房人簽訂的經貸款人認可的購房合同或協議及推薦保證函;
(二)、借款人必須出具貸款所購房產總價值%,即元的首期購房款憑證,并在此授權貸款人將該首期購房款連同本合同項下的借款一次性全額劃人售房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結算賬戶;
(三)、借款的擔保已依法辦理有關手續且已生效,有關擔保文件、單據正本已移交貸款人收執。
(四)、符合借款撥付條件的有關應付費用已經結清。
第七條還款方式及還款計劃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采用以下(名稱)歸還。
1、等額本金還款法
2、等額本息還款法
3、一次性還款法
(一)、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可申請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二)、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借款人從借款日的次月開始,按月償還貸款本息。還本付息日期定為(定日結息/實際放款日)。還本付息日為實際放款日的,每期還款日為次月起的每期對應日,無對應日的,還款日為該期最后一日,最后一期還款日為貸款到期日。遇到法定節假日順延。
(三)、借款人在取得貸款后,第一次確定的每月還本付息額為人民幣(大寫:元整,共還款個月。此后需按本合同第四條進行利率調整的,每月還本付息額,由貸款人重新計算結果確定。
第八條貸款的償還
(一)、借款人保證按第七條確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本息,并于每月還本付息日前將應還款額存入其在貸款人處開立的還款賬戶內,并在此特別授權貸款人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到期日(包括提前到期)從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任何賬戶中直接扣收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
(二)、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內可進行一次部分償還貸款本金或提前一次性歸還全部貸款本息。借款人如部分償還貸款本金或提前一次性歸還全部貸款本息,需提前10個營業日內通知貸款人,并征得貸款人同意。貸款利息按實際貸款應付利息計算。
(三)、若還款賬戶發生掛失、凍結、止付、結清,或借款人需要變更還款賬戶的,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還款賬戶變更手續。在變更手續生效前,若原還款賬戶已無法足額劃款,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柜面還款。借款人未及時辦理還款賬戶變更手續或未及時到貸款人柜面還款導致未按期足額清償到期貸款本息及其他費用的,借款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權利和義務
(一)、借款人有權要求貸款人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二)、借款人應按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和還款期限歸還貸款本息;
(三)、借款人應按貸款人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經濟收入的證明,并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四)、貸款人有權檢查貸款的使用情況;
(五)、借款人如以所購房屋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提供抵押擔保,借款人有義務對借款所購房屋進行投保,并以貸款人為被保險人和第一受益人;
(六)、借款人因購房事宜與售房人發生任何糾紛均不影響借款人按期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及費用,也不影響擔保方擔保責任的承擔。
(七)、借款人貸款所購房屋轉讓,須經貸款人書面同意;
(八)、各方當事人住所發生變化,有義務及時通知對方。
第十條意外賠償
借款人如以所購房屋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提供抵押擔保,在還款期內房屋發生一切保險責任范圍內的理賠款或其他賠款,應優先償還所欠貸款人貸款本息和實現債權其他費用。
第十一條轉讓
借款人如以所購房屋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提供抵押擔保,還款期內,借款人轉讓房屋應事先征得貸款人書面同意,轉讓所得應首先用于歸還借款人借款本息和實現債權其他費用。
抵押條款
第十二條抵押人保證及聲明
(一)、抵押人是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該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權等權屬方面的爭議。
(二)、抵押人完全了解本合同的全部內容,為本合同借款人提供抵押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三)、抵押人沒有隱瞞抵押物項下拖欠稅款、工程款等款項及抵押物出租的情況。
(四)、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依法可以設定抵押。
(五)、設立本合同的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六)、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管。
(七)、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如已部分出租或全部出租,保證將設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
第十三條抵押擔保范圍
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借貸條款中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
損害賠償金、貸款人為實現主債權、追索抵押人擔保責任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公證、鑒定、評估、登記、保險、過戶、拍賣等事項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四條抵押物
(一)、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物清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并不作為貸款人依本合同第十八條對抵押物進行處分的估價依據,也不構成貸款人實現抵押權的任何限制。
(三)、抵押物的相關有效證明和資料由雙方確認封存后交與貸款人保管,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五條抵押登記
(一)、法律、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抵押登記的,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某日內到當地有關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二)、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雙方應在變更登記事項之日起某日內到有關抵押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三)、以法定抵押登記范圍外的財產抵押的,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某日內共同到公證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第十六條抵押物的保管
(一)、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抵押人保管。抵押人在保管期間應維護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抵押物價值產生減損。貸款人有權隨時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
(二)、抵押物發生毀損、滅失的,抵押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發生毀損、滅失的原因證明。
(三)、抵押人自抵押物登記之日起須將抵押登記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保險單、抵押物權屬證書原件等有關文件)交付貸款人保管。
第十七條抵押物保險
(一)、本合同生效前,抵押物已投保的,抵押人應當辦理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產保險變更手續;抵押物未投保的,在本合同簽訂之日,抵押人應當到有關保險機構辦理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基本險及附加險手續;保險期限不得短于本合同履行期。
(二)、抵押人必須在保險單中注明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不得在保險單中設定任何限制貸款人權益的條款。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貸款人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一切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如發生保險事故,貸款人對保險賠償金享有優先受償權。保險賠償金應當提前向貸款人清償,或經貸款人同意用于恢復抵押物的價值。
第十八條抵押權的實現
(一)、貸款人在行使抵押權時,有權依據法律規定,經與抵押人協商對抵押物進行折價以抵償本合同借款人所欠債務或對抵押物進行拍賣、變賣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二)、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十九條抵押人權利和義務
(一)、抵押物出租的,抵押人和承租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前與貸款人共同簽訂或由承
租人出具保證抵押權實現的書面文件。本合同生效后,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為第三人設立任何形式的抵押、質押,也不得將抵押物出租、轉讓、饋贈給任何第三人。
(二)、本合同生效后,貸款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抵押人仍在原抵押擔保范圍內向受讓人承擔擔保責任。
(三)、除展期和增加貸款金額外,貸款人與本合同借款人協議變更借貸條款,無須經抵押人同意,抵押人仍在本合同確定的抵押擔保范圍內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四)、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立即停止該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有義務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自抵押物價值發生減少之日的當日,提供經貸款人認可的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五)、抵押人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應當在所獲損害賠償的范圍內向貸款人提供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六)、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時,應當以所獲得的征用補償金提前清償所擔保的主債權或向貸款人所在地公證機關提存。
(七)、在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有義務通知貸款人并采取一切措施使貸款人免受侵害。
(八)、有下列情形之—,抵押人應當以書面形式立即通知貸款人:
1、涉及經濟糾紛訴訟;
2、抵押物權屬發生爭議;
3、轉移已抵押的財產;
4、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系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生變化。
(九)、借款人清償了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后,有權要求解除本合同項下抵押。
第二十條貸款人權利和義務
(一)、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依約歸還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貸款人有權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二)、出現下列情形之—時,貸款人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并從處分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
1、依據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解除本合同;
2、依據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貸款,其借貸條款的債權未實現或未能全部實現;
3、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以及第十九條一至八款約定的。
(三)、貸款人有權要求抵押人采取一切措施以避免抵押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依法轉讓主債權的,應及時通知抵押人。
(五)、實現抵押權后,如果是第三方抵押的,抵押人應盡力配合貸款人行使其對借款人的追償權。
(六)、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所得,在償還本合同抵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將剩余部分返還抵押人。
質押條款
第二十一條出質人陳述與聲明
(一)、出質人是本合同項下質物的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質物不存在所有權方面的爭議。
(二)、出質人完全了解本合同的全部內容,為借款人提供質押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三)、本合同項下質物依法可以設定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四)、出質人已對本合同項下質物的瑕疵做出充分、合理的書面說明。
(五)、本合同簽署前未對本合同項下質物作出過包括設立抵押、饋贈或轉讓在內的任何處分。
第二十二條質押擔保范圍
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借貸條款中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貸款人為實現質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公證、鑒定、評估、登記、保險、過戶、拍賣等事項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的費用(以下簡稱擔保債權)。
第二十三條質物
(一)、質物情況詳見《質物清單》。
(二)、《質物清單》對質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貸款人處分該質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實現質權構成任何限制。
第二十四條質物的移交
(一)、本合同項下的質物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由出質人交付貸款人,并向貸款人支付管理費用。管理費用的具體數額,由雙方另行約定;貸款人依《質物清單》進行驗收,并向出質人出具收押憑據。
(二)、本合同項下質物的權屬證書、發票和其他相關資料經雙方共同確認封存后交由貸款人保管。
(三)、債務履行期屆滿,本合同債務人履行債務、或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債權的,貸款人應及時將質物及相關資料返還出質人。
第二十五條質權的實現
(一)、本債務履行期屆滿或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時未受清償的,貸款人有權與出質
人協商,將質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或將質物拍賣、變賣后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二)、貸款人依本合同處分質物時,出質人應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二十六條保管和提存
(一)、如貸款人不能妥善保管質物可能使質物滅失,毀損的,出質人可要求貸款人將質物提存,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二)、如出質人所提供質物有損壞或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貸款人權利,且出質人拒絕提供相應擔保的,貸款人有權拍賣或變賣質物,并將拍賣或變賣所得提前實現所擔保的本合同項下全部債權或向貸款人所在地公證機關提存,提存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第二十七條保險
(一)、本合同生效前,質物已投保的,出質人應當辦理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變更手續;質物未投保的,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某日內,出質人應當到有關保險機構辦理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質物財產保險基本險及附加險手續。保險期限應不短于主債務到期日。
(二)、出質人應在保險單中注明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不得在保險單中設定任何限制貸款人權益的條款。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貸款人有權代為辦理手續,一切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質物如發生保險事故,貸款人對保險賠償金享有優先受償權。保險賠償金應當提前向貸款人清償,或經貸款人同意用于恢復質物的價值。
第二十八條出質人權利義務
(一)、出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貸款人:
1、涉及經濟糾紛訴訟;
2、出質的財產發生權屬爭議;
3、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系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生變動。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質物饋贈、轉讓或再行質押。
(三)、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服務、財產保險、鑒定、估價、登記、過戶、保管、拍賣及訴訟的費用。
(四)、質物毀損、滅失所得賠償金應當存入貸款人指定賬戶,以擔保主債權的履行。
(五)、質物非因貸款人原因給貸款人或第三人造成損害,出質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六)、貸款人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出質人有義務通知并采
取一切措施使貸款人免受侵害。
(七)、貸款人與本合同借款人協議變更借貸條款的,除展期和增加貸款金額外,無須
經出質人同意,出質人仍在本合同確定的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八)、本合同生效后,貸款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紿第三人的,出質人仍在原質押擔保
范圍內向受讓人繼續承擔擔保責任。
(九)、本合同借款人償清其在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后,出質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第二十九條貸款人權利和義務
(一)、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可以提前行使質權處分質押財產,并以所得價款
優先受償:
1、依據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解除本合同;
2、依據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提前收回貸款,其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未能實現或未能全部實現的;
3、出質人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八條一至八款規定的。
(二)、貸款人有權要求出質人采取一切措施,避免質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三)、貸款人有權收取質物所生的孳息。
(四)、貸款人負有妥善保管質物的義務。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貸款人依法轉讓主債權時,應及時通知出質人。
(六)、處分本合同項下質物的所得,在償還本合同質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將剩余部分退還出質人。
保證條款
第三十條保證人陳述與聲明
(一)、依據中國法律具有保證人主體資格,有權對外提供保證擔保。
(二)、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保證責任,并不因任何財力狀況的改變、與任何單位簽署的任何協議而減輕或免除所承擔的保證責任。
(三)、完全了解本合同的全部內容,為借款人提供保證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四)、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償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的義務,貸款人可直接向保證人追索,保證人在此特別授權貸款人有權從保證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上劃收相應款項。
第三十一條保證擔保的范圍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借貸條款中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貸款人為實現主債權、追索保證人保證責任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公證、鑒定、評估、登記、保險、過戶、拍賣等事項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以下簡稱擔保債權)。
第三十二條保證方式
本合同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當借款人不按借貸條款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時,貸款人有權直接向保證人追償,保證人應在接到貸款人書面通知后立即無條件向貸款人清償全部擔保債權。
第三十三條保證期間
(一)、本合同項下的保證期間為:自借貸條款中確定的借款到期之日起兩年。
(二)、本合同雙方就借貸條款中貸款期限達成展期協議的,經保證人書面同意,保
證人的保證期間為展期協議約定的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第三十四條保證人權利和義務
(一)、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并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
(二)、對貸款人發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保證人有義務簽收并在簽收之日起某日內將回執送達貸款人。
(三)、保證人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
1、財務狀況惡化或涉及經濟糾紛;
2、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系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生變動;
(四)、貸款人與借款人協議變更本合同的,除展期或增加貸款金額外,無須經保證人同意,保證人仍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貸款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仍在原保證范圍內向受讓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保證人如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均不得損害貸款人的利益。
(七)、借款人償清其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后,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八)、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了物的擔保的,保證人自愿就所擔保的全部債務先于物的擔保履行保證責任。
第三十五條貸款人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要求保證人提供能夠證明其合法身份的有關證明材料。
(二)、有權要求保證人提供能夠反映其資信情況的相關資料。
(三)、主債務履行期屆滿,貸款人債權全部或部分未受清償的,有權要求保證人按照本合同承擔保證責任。
(四)、有下列情形之—的,貸款人有權要求保證人立即履行連帶保證責任:
1、貸款人依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依法解除本合同的;
2、貸款人依據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提前收回貸款,其借貸條款中的債權未能實現或未能全部實現的;
3、保證人違反第三十四條一至三款規定的;
4、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且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承擔債務。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貸款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應及時通知保證人。
其他條款
第三十六條費用
借款人/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公證、律師服務、財產保險、鑒定、估價、抵(質)押登記、過戶、保管、訴訟及拍賣的費用。
第三十七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在本合同中作虛假陳述與聲明,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全部損失。
(二)、本合同生效后,本合同當事人均應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三)、借款人未按約定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或利息的,貸款人有權對逾期借款從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大寫)計收違約金,并對未支付的利息按罰息計收復利,直至本息清償為止。逾期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上調,罰息利率自基準利率調整之日起相應上調;逾期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下調,罰息利率仍按原標準執行。
(四)、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償還借款本息,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可以從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內按相關費用、利息、本金的順序直接扣收。
(五)、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及其相關費用:
1、借款人未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
2、借款人拒絕或阻撓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
4、借款人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5、借款人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貸款人權益的合同和協議;
6、借款人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7、借款人一個月未按規定歸還貸款本息。
8、借款人拒不簽收或采取其他變相方式不簽收貸款人催收函或催收文件的;
9、借款人向本合同當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提供的擔保(保證、抵押或質押)可能導致貸款人本合同項下債權實現受到威脅或遭受嚴重損失的。
(六)、保證人不及時向貸款人履行第三十四條第三款所約定的通知義務,應向貸款人承擔擔保金額3%的違約金。
(七)、如因借款人/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效,借款人/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應在原借款擔保范圍內賠償貸款人的全部損失。
第三十八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本合同生效后,合同當事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合同。借款人/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如將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事先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其轉讓行為在受讓人和貸款人重新簽訂借款擔保合同后生效。
(二)、借款人死亡或經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借款人的財產代管人或合法繼承人應當在法律規定范圍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還款義務。
(三)、本合同經合同當事人簽字并加按手印,貸款單位負責人或授權的代理人簽章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貸款人在本合同中加蓋“貸款專章”與“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至本合同借款人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貸款人為實現主債權、追索借款人保證責任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公證、鑒定、評估、登記、保險、過戶、拍賣等事項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全部償清之日終止。
第三十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直接向貸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和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各方仍須履行。
第四十條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一條附則
(一)、借款人提供的貸款申請審批書及其他證明材料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份,合同當事人各執一份,副本份。
第四十二條提示
(一)、貸款人提請借款人、擔保人對本合同各項約定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借款人、擔保人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二)、本合同項下利率遇人民銀行利率調整,以人民銀行利率調整公告為準,貸款人于次年某月某日開始,按相應利率檔次及浮動比例確定并執行新的利率將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
抵押物清單
質物清單
金額單位:萬元(人民幣)
貸款人:(公章)授權代理人:(簽字)
借款人:(簽字、手印)共同借款人:(簽字、手印)
抵押人:(簽字、手印)抵押物共有人:(簽字、手印)
出質人:(簽字、手印)質物共有人:(簽字、手印)
保證人:(簽字、手印)共同債務人:(簽字、手印)
保證人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授權代理人:(簽字)
合同簽署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個人借款擔保合同5
出借人(全稱):
借款人(全稱):
保證/抵押人(全稱):
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借貸條款
第一條借款
(一)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二)借款用途:。
(三)出借人以現金方式支付元,其余以銀行轉賬的方式將借款匯入借款人賬戶:
戶名:
開戶行:
賬號:
(四)借款利率:本合同執行固定借款利率,為月利率‰。借款期限內不變。
(五)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借款償還及利息支付
(一)借款人按本合同規定到期一次性償還全部本金。
(二)借款人按月支付利息,支付日為每月日。
(三)借款人提前歸還借款的,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收利息。
(四)借款逾期不還的部分,按每天計收違約金,直到全部本息還清為止。
第三條擔保條款
(一)本借款由用作為該筆借款的抵押擔保物,雙方約定以上抵押物不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物不轉移,仍由借款人使用。到期不能歸還出借人的借款,出借人有權處理抵(質)押品。借款人到期如數歸還借款的,抵押權終止。
(二)本借款由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擔保,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保證后,有向借款人追償的權利,借款人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三)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按《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確定由借款人和擔保人承擔的遲延履行債務利息和遲延履行金以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四)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物的擔保(含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證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五)保證期間為合同履行期屆滿后兩年。
第四條權利義務
(一)出借人有權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人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人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出借人為規避風險,可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但須提前一個星期通知借款人。
(二)借款人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否則出借人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三)借款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人有義務接受出借人的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人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借款人自愿用所有財產(動產和不動產)作借款擔保。出借人有權對借款人上述資產采取保全措施。
第五條借款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失蹤或者被宣告失蹤,或者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出借人由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償還。
第六條債權轉讓和債務轉移的約定
(一)出借人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債權自由轉讓給第三人,只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借款人不得提出異議。
(二)如出借人將本合同項下的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保證人承諾對轉讓的債權仍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三)借款人將債務轉移給第三人,必須經出借人書面同意。
第七條在借款人發生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的情況下,承諾以其全部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本合同所欠出借人的借款本息。
第八條借款人和保證人/抵押人必須提供真實的信息資料、印鑒章,如因所提供借款信息資料和印鑒章不真實,導致出借人該筆出借款損失的,借款人和保證人/抵押人認可出借人以經濟詐騙的方式來追償。
第九條如借款人違反合同約定不履行還款義務,提起訴訟的,出借人支付的訴訟費、律師費、調查費、差旅費等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全部由借款人承擔。
其他條款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借貸條款部分或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不影響保證條款的效力,擔保人應按照約定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終止
本合同自各方簽章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及所涉債務完全清償時終止。
第十四條聲明條款
1。借款人、保證人有權清楚的知悉貸款的各項條款。
2。借款人、保證人已經全面閱讀、準確理解本合同的所有條款。應借款人、保證人要求,出借人已經就本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借款人、保證人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相應的法律后果都已經全部知曉并充分了解,簽約雙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簽章):
借款人(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住宅地址:
住宅地址:
保證/抵押人(簽章):
保證/抵押人(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住宅地址:
住宅地址: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借款擔保合同6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經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 借款人因購買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貸款人申請借款。
第二條 貸款人同意貸給借款人個人住房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本項貸款用于____________,貸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________‰(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或借款人未按時向貸款人付息時,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辦理),借款期限由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按月付款的方式進行還本付息。每月還款金額的計算公式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保證人的保證期間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五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六條 保證人與借款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貸款人有權從保證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保證金存款賬戶上按償款期逐期扣還當期應償還款本息金額。不足償還部分,由保證人承擔連帶償還貸款本息的連帶責任。
第七條借款人授權貸款人把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轉賬方式劃轉到售房單位在銀行開立的賬戶。
第八條 在借款期內,借款人須在貸款人處開設的存款賬戶上存有不少于兩個月還款的款項,并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可從該賬戶扣收本合同項下的有關欠款。
第九條 借款人應按本合同訂立的還款計劃按期足額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還款,借款人必須在還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辦理延期還款手續。貸款人按本合同第二條訂立貸款利率收取利息。貸款人不同意延期還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請的,貸款逾期后,貸款人按規定計收逾期利息。借款人延期申請次數不超過____________次,且每次延期的期限不超過一個月。借款人可以提前歸還全部貸款,但必須提前1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已計收的貸款利息不再調整。
第十條 借款人提出延期還款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后,辦理延期還款手續,保證人自愿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一條 借款期內,借款人或保證人變更住所、法定名稱的,應在變更后7天內通知貸款人,否則,貸款人以原法定名稱向原住所發送的有關文件視同送達。
第十二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由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訴訟管轄。
第十三條 其他需要明確的事項。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保證人各執一份。經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合同自動失效。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________貸款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授權委托人)
保證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授權委托人)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借款擔保合同7
甲方出借款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連帶責任保證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及連帶責任保證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愿出借給乙方人民幣______萬元整(¥:______元),借款期___個月,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于訂立本合同之時,由甲方給付乙方,乙方保證不用借款從事違法活動。
二、每月利息率為___,乙方應每___個月付清利息___次,不得拖欠。乙方保證按期歸還借款,如果不能按期歸還借款,乙方承擔甲方追討該借款的差旅費、_____、訴訟費等。
三、本合同的債權,甲方可自由轉讓與他人,乙方不得異議。乙方償還借款的順序為先利息后本金。
四、乙方應覓連帶責任保證人叁名,確保本合同的履行。連帶責任保證人愿與乙方負連帶返還本金、利息和追討該借款的差旅費、_____、訴訟費等的責任,并拋棄先訴抗辯權。
五、甲乙雙方及連帶責任保證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即表示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借款擔保合同8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為生產經營周轉資金,向甲方借款,甲方同意向乙方發放借款,丙方為乙方的借款提供擔保,現甲方、乙方、丙方三方根據《合同法》、《擔保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借款、擔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三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大寫)元整。
第三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總共為_______月。
第四條借款利率
本合同執行固定借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_‰。借款期限內不變。
第五條借款發放方式
在本協議簽訂_____天內,甲方將借款以現金的方式交付乙方,乙方同時為甲方開具現金收據。
第六條還款方式
本次借款的還款方式為現金償還。
在借款期限屆滿前_____日,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應籌款為還款做準備。
借款期限屆滿前,乙方按照約定的方式將借款本金還給甲方,甲方向乙方開具收據,由乙方保留還款收據。
第七條擔保條款
1、本借款由___________用___________作為該筆借款的抵押擔保物,雙方約定以上抵押物不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物不轉移,仍由借款人使用。到期不能歸還出借人的借款,出借人有權處理抵(質)押品。借款人到期如數歸還借款的,抵押權終止。
2、本借款由___________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擔保,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保證后,有向借款人追償的權利,借款人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3、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按《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確定由借款人和擔保人承擔的遲延履行債務利息和遲延履行金以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4、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物的擔保(含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證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5、保證期間為合同履行期屆滿后兩年。
第八條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九條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擔保追索權。
第十條違約責任
1、簽訂本合同后,甲方將現款交付給乙方,乙方給甲方出具借據,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若乙方不按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
2、乙方必須按合同約定期限償還借款。若逾期還款,除按合同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外,另每逾期一日按借款總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到還清借款為止。
3、乙方如不按合同約定期限償還借款,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回借款,追款期間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費用(律師費、誤工費、交通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丙方對發生的費用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條款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并且甲方將借款交付乙方之日起生效,未經對方允許,任何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協議。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_份,丙方執一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個人借款擔保合同9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簡稱為”甲方”)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簡稱為”乙方”)
借款人的擔保人:__________(本合同簡稱為”丙方”)
甲、乙、丙三方根據平等、公平的原則,經多次協商自愿訂立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合同”),以致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還款內容
1.借款人:________
2.出借方向借款方出借人民幣總金額為____________小寫
3.出借方在________年__月__日以轉賬的方式將款項打入借款方指定的帳號________,出款人收到借款確認書為憑。
4.借款方已于________年__月__日收到了借款。
5.雙方約定的借款期限為________天,________年__月__日)。
6、如借款方對本合同借款逾期,則乙方須額外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違約金按借款總金額的每天仟分之四計收。
6.借款人承諾該筆借款只用于收購________,保證不挪作他用。
7.還款方式:借款方在借款期限屆滿內以現金方式將借款本金打入出借方帳戶。
第二條乙方義務和責任
1.乙方應如實向甲方提供與借款相關的資料,提供真實的本年度月財務報表和年度審計報表、開戶行的基本帳戶或相應的銀行一般帳戶、銀行存貸款情況;生產經營、財務活動情況及借款資金使用去向,還款資金來源;借款人和擔保人還需提供工商管理部門辦理年檢手續的營業執照及公司章程等資料。
2.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支付或者償還。該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例如評估費、拍賣費、律師代理費、訴訟費、因調查取證而發生的費用、抵押物品產權轉移而發生的稅費和相關費用等)和其他不可預計而實際發生的費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如乙方經營管理不善或與第三方發生債務糾紛,或者擔保人財務狀況出現較大問題時,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合同借款。
第三條擔保
1.丙方同意本合同乙方的保證人,保證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中的全部義務及承擔因本合同所有條款所產生的民事責任。
2.保證范圍:包括保證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應按合同的規定支付借款本金金額、借款利息。如果乙方違約或乙方出現其它危及甲方利益的行為或出現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形時,則由保證人無條件向甲方承付乙方應付的全部債務,保證人對該筆借款負有償還的無限責任。本款及以下條款中所提“全部債務”包括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和第二條第二款所提到的“一切費用”。
3.保證方式:連帶責任擔保。本擔保是獨立的、不可撤消的、持續的擔保。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因本合同變更履行期限或標的、或本借款合同全部或部分無效、可撤消而有所改變,也不因借款人和保證人任何變更自身經營或管理體制的行為而有所改變。
4.保證期間:自合同開始履行直至屆滿后兩年。如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變更合同的履行期限或標的,無需另行通知保證人,保證人繼續為乙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至變更合同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滿后兩年。
5.賠償:保證人不可撤消地保證,出借人因保證人的保證行為無效或未履行或推遲本合同的任何條款而蒙受的任何損失,保證人均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四條其他約定
未盡事宜,簽訂補充協議。如發生糾紛,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如需起訴,則在______法院起訴。
第五條合同生效及終止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及乙方保證人蓋章簽字后生效。本合同自其項下乙方對甲方所負的全部債務清償完畢后終止。
出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的擔保人(丙方)________
簽(章)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月__日
個人借款擔保合同10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民間抵押擔保借款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托事項:
1、借款種類;
2、借款用途;
3、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 __________);
4、借款期限;
5、借款利率;
6、結息方式;
7、還款方式。
上述委托事項僅作為甲方在乙方辦理預約登記參考數,最終以甲方和貸款方自行協商、雙方簽訂的抵押擔保借款合同條款為準。但借款利率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
二、甲方辦理借款時應提供下列資料:
1、借款人身份證、戶口本;
2、房屋所有權證;
3、房屋產權共有人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及同意抵押擔保的書面授權文件;
4、用于抵押擔保的房屋已出租的,應提供承租人已知悉該房屋用于抵押的證明文件;
5、用住房抵押擔保借款的,應盡可能提供兩套住房產權證明或第二住所證明。
甲方保證,上述資料合法、真實、有效。
三、乙方協助甲方辦理以下事項:
1、簽訂抵押擔保借款合同;
2、房產評估;
3、辦理公證手續;
4、辦理房地產抵押合同;
5、辦理借款資金和他項權證的交接。
辦理上述手續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以相關部門的收款發票為準)。
四、乙方完成委托事項時(貸款方收到《他項權證》,甲方收到借款),甲方按借款額的3%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傭金。
五、借貸業務流程:
1、貸款方、借款方、抵押方,三方簽訂抵押擔保借款合同書;
2、貸款方、借款方、抵押方,三方到公證處辦理公證;
3、貸款方、借款方、抵押方,三方到房產局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4、貸款人領到《房地產他項權證》,借款人領到借款。
六、本合同在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事項后自行終止。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有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
個人借款擔保合同11
合同編號:_________借款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貸款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抵押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經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條款:第一條
借款人因購買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貸款人申請借款。第二條
貸款人同意貸給借款人個人住房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本項貸款用于_________,貸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_____‰(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或借款人未按時向貸款人付息時,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辦理),借款期限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按月付款的方式進行還本付息。
每月還款金額的計算公式為:
一、等額償還法:
貸款本金總額×月利率×(1+利率)還款月數每月還款本息額=—————————————————————
(1+月利率)還款月數-1
二、遞減償還法:
貸款本金每月還款本息額=————+(貸款本金-已歸還貸款本金)×月利率
貸款月數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采用_________法償還。
本合同首期還款日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還款金額為_________元,剩余款項分_________月償還(具體還款日期及金額詳見還款計劃表)。第四條
保證人的保證期間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第五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第六條
保證人與借款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貸款人有權從保證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保證金存款賬戶上按償款期逐期扣還當期應償還款本息金額。不足償還部分,由保證人承擔連帶償還貸款本息的連帶責任。第七條
借款人授權貸款人把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轉賬方式劃轉到售房單位在銀行開立的賬戶。第八條
在借款期內,借款人須在貸款人處開設的存款賬戶上存有不少于兩個月還款的款項,并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可從該賬戶扣收本合同項下的有關欠款。第九條
借款人應按本合同訂立的還款計劃按期足額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還款,借款人必須在還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辦理延期還款手續。貸款人按本合同第二條訂立貸款利率收取利息。貸款人不同意延期還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請的,貸款逾期后,貸款人按規定計收逾期利息。借款人延期申請次數不超過_________次,且每次延期的期限不超過一個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歸還全部貸款,但必須提前1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已計收的貸款利息不再調整。第十條
借款人提出延期還款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后,辦理延期還款手續,保證人自愿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第十一條
借款期內,借款人或保證人變更住所、法定名稱的,應在變更后7天內通知貸款人,否則,貸款人以原法定名稱向原住所發送的有關文件視同送達。第十二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管轄。第十三條
其他需要明確的事項。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保證人各執一份。經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合同自動失效。借款人(簽字):_________
貸款人(公章):_________
保證人(公章):_________
貸款代表人(蓋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授權委托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個人借款擔保合同12
借款人:電話:
地址:郵編:
貸款人:電話:
地址:郵編:
抵押人:電話:
地址:郵編:
__年__月__日
中國農業銀行
經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借款人因購買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貸款人申請借款,借款人(抵押人)自愿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貸款人,抵押物評估現值為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詳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物評估證明,清單號碼____)。
第二條貸款人同意貸給借款人個人住房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本項貸款用于____,貸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或借款人未按時向貸款人付息時,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辦理),借款期限由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按月付款的方式進行還本付息。每月還款金額的計算公式:
一、等額償還法:
貸款本金總額×月利率×〔1+月利率〕(上標)還款月數
每月還款本息額=--------------------------
〔1+月利率〕(上標)還款月數-1
二、遞減償還法:
貸款本金
每月還款本息額=----+〔貸款本金-已歸還貸款本金〕×月利率
貸款月數
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采用____法償還。首期還款日為__年__月__日,首期還款日為__年__月__日,首期還款金額為____元,剩余款項分____月償還(具體還款日期及金額詳見還款計劃表)。
第四條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五條借款人授權貸款人把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轉賬方式劃轉到售房單位在銀行開立的賬戶。
第六條在借款期內,借款人須在貸款人處開設的存款賬戶上存有不少于兩個月還款的款項,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在該賬戶扣收本合同項下的有關欠款。
第七條借款人應按本合同訂立的還款計劃按期足額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還款,借款人必須在還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辦理延期還款手續,貸款人按本合同第二條訂立的貸款利率收取利息。貸款人不同意延期還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請的,貸款逾期后,貸款人按規定計收逾期利息。借款人申請延期的次數不超過____次,且每次延期的期限不超過1個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歸還全部貸款,但必須提前1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已計收的貸款利息不再調整。
第八條借款人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辦理延期還款手續后,抵押人自愿繼續承擔擔保責任。
第九條抵押物清單所列的抵押財產在抵押期間由抵押人使用、保管并負責保養、保全,保持抵押物的完好無損,其費用開支由抵押人承擔。貸款人有權隨時對抵押人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條在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必須辦理財產保險,財產保險單交貸款人保存。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保險到期,抵押人應負責續保,抵押人未續保的,貸款人有權代其續保,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第十一條抵押期間,抵押物發生毀損,抵押人應立即通知貸款人,發生保險責任內的損失,抵押人必須以保險理賠款償還所承擔的債權,或存入貸款人指定的賬戶,在理賠款不足以歸還相應貸款本息時,由抵押人負責彌補或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發生保險責任范圍以外的毀損,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
第十二條在抵押期間,發生抵押物價值減少,貸款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等的擔保。
第十三條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
第十四條抵押期間,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貸款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抵押物的保險、鑒定、登記、保管、評估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第十六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分抵押物:
一、借款人不按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息;
二、在借款期內借款人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或遺贈人;
三、借款人的繼承人或遺贈人拒絕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
第十七條貸款人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除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外,優先用于清償貸款人貸款本息及逾期利息等。以抵押物清償債務,以實際處理的價款為準,如有余款,貸款人將其退還抵押人,如不足,貸款人對借款人和抵押人有追索權。
第十八條抵押人按本合同約定還清貸款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同全部條款后,貸款人應將其占管的抵押物的權利證書及有關資料退還給抵押人,并到抵押物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注銷手續。
第十九條本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或抵押人變更住所、法定名稱的,應在變更后7天內通知貸款人,否則,貸
款人以原法定名稱向原住所發送的有關文件視同送達。
第二十條其他需要明確的事項。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管轄。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自依法設定抵押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抵押人各執一份。
借款人:(蓋章)貸款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抵押權人)
借款人:(簽字)法定代表人:(印章)
(授權代理人)
抵押人:(蓋章)
抵押人:(簽字)
簽約地點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
個人借款擔保合同13
編號: 年 字第 號
甲方(擔保人):
乙方(借款人):
住址:
電話:
丙方(反擔保人):
住址:
電話:
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同意為乙方向
(以下簡稱貸款行)提供擔保,甲、乙、丙三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擔保的范圍、期限、方式
1、乙方向貸款行借款本金 元,借款期限
個月。甲方愿就上述借款,為乙方向貸款行提供擔保,具體擔保范圍以甲方與貸款行簽訂的《保證合同》為準。
2、甲方的保證期間為《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主債務(各)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3、甲方提供的擔保方式為連帶保證擔保。
第二條 反擔保的方式、范圍、期間
1、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擔保,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2、丙方保證反擔保的范圍為:甲方為乙方代償的全部款項;上述代償款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實現追償權的費用(訴訟費、律師費等)。
3、丙方保證期間為自甲方代償之日起兩年。
4、乙方(或第三人)以有權處分的
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并由甲方與乙方(或第三人)簽訂《抵押反擔保合同》。
第三條 甲方的追償權
1、乙方如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還本付息,甲方在履行了保證義務代乙方清償債務后,有權向乙方、丙方追償。
2、在乙方借款期限內,如乙方出現本合同第四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甲方認為這些情形可能影響借款按期歸還,則無論借款是否到期,甲方均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提前歸還銀行未到期借款本息;甲方也可視具體情況提前代償未到期借款本息,在代償后,向乙方、丙方追償。
3、追償權的范圍包括:甲方為乙方代償的全部款項;上述代償款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實現追償權的費用(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在《借款合同》簽訂后三日內將《借款合同》原件送交一份給甲方留存。乙方應按《借款合同》約定的方式、時間、款項履行還款義務,并提供還款單據給甲方。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有關財務、生產經營、貸款使用情況的檢查,甲方有權查詢乙方在貸款行的所有借款和還款情況。
3、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資等;(2)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3)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執照、被撤銷;(4)法人代表、住所、人事發生重大變化;(5)經營狀況惡化,或效益嚴重滑坡;(6)在經營中出現違法行為。4、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擔保費,支付標準為甲方為乙方擔保貸款本金的2‰(月),并在甲方與貸款行簽訂《保證合同》之前一次繳清。
5、乙方應向甲方預交違約保證金
元,乙方若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歸還銀行借款,則該保證金予以退還;反之,不予退還,甲方有權從該保證金中結算追償費用/代償款/違約金/賠償金等。
6、乙方如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還本付息,造成甲方不能解除擔保責任,從借款到期之日起,甲方按原擔保費收費標準加收逾期擔保費。
7、如出現甲方代償情況,乙方應支付甲方代償金額10%的違約金,若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乙方應支付相應的賠償金。
第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六條 甲、乙、丙各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本合同由各方簽章后生效,不因《借款合同》、《保證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丙各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委托人:
年 月 日
個人借款擔保合同14
借款人(全稱)
擔保人(全稱):
身份證號碼:地址:聯系電話:
擔保人(全稱):
身份證號碼:地址:聯系電話:
擔保人(全稱):
身份證號碼:地址:聯系電話:
貸款人(全稱): 地址:聯系電話: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
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具體事項見借條)。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 個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內的利息由雙方協定,先期支付。到期未歸還本金的按貸款方規定的利息收取,自借款本金到期之日起至借款本金還清之日止。
第五條 還款方式
借款到期時一次性還清全部借款本金。
第六條 如出現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約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擔保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第七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貸款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八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按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2.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擔保權。
第九條 擔保人:
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擔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權并有處分權的全部財產擔保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擔保人保證:所擔保的自有財產滿足擔保條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但保人所承擔的擔保為連帶責任擔保。
第十條 擔保范圍:
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擔保產品及其它機械的擔保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款人支付違約金,并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
3.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違約金。
4.擔保人因隱瞞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擔保或者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
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后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借款人 (簽字或蓋章): 貸款人 (簽字或蓋章):
擔保人 (簽字或蓋章):
擔保人 (簽字或蓋章):
擔保人 (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期:
個人借款擔保合同15
合同編號:
簽訂日期:
甲方:
乙方:
丙方:
第一條 貸款
1.1 貸款金額:見本合同第九條。
1.2 貸款用途:見本合同第九條。
1.3 貸款期限: 見本合同第九條。
實際貸款金額和起止日期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以個人貸款出賬憑證為準。
1.4 貸款利率
本合同項下人民幣貸款利率以第九條約定為準,按借款的實際天數計息,日利率=年利率/360.
(1)合同已簽訂貸款發放前,遇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調整的,乙方按調整后的基準利率依本合同第9.4條約定的浮動方式對本合同約定利率進行相應調整,并按調整后的利率發放貸款。
(2)貸款期內遇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調整的,對于約定的還款方式為分期還款(包括等額還本付息法和等本還款法)的貸款,乙方按調整后的基準利率依本合同第9.4條約定的浮動方式對本合同約定的利率進行相應調整;對于約定的還款方式為非分期還款的貸款,乙方按調整后的基準利率依本合同第9.4條約定的浮動方式對本合同約定利率按年進行調整。
約定的調整方式為按月進行調整的,調整日為基準利率調整日后的第一個結息日。
約定的調整方式為按季度進行調整的,調整日為貸款發放月每順延三個月的結息日。
約定的調整方式為按年進行調整的,每年調整日為貸款發放月年度對應月份的結息日。
遇基準利率多次調整的,乙方按調整日最新的基準利率進行相應調整。如果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基準利率浮動范圍,使得上述約定的貸款利率低于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下限時,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調整為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下限。
(3)國家變更利率確定方式、調整方式和計息方法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上述利率調整乙方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1.5 每月結息日為貸款發放日的對應日,貸款發放日如為29、30、31日的,結息日為每月28日,但合同項下貸款還款方式為按月付息到期還本的,貸款結息日為每月20日。雙周供貸款首個結息日為貸款發放日后第14日,以后結息日為前一結息日后第14日。
貸款最終到期日為最后一次結息日,利隨本清。
第二條 貸款的發放
2.1 乙方在貸款發放前有權審查下列事項,并根據審查結果決定是否發放貸款,此類審查不構成乙方的義務:
(1)甲方是否已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妥與本合同項下貸款有關的登記等法定手續;
(2)有關的擔保合同是否已生效;
(3)甲方是否已付清與本合同有關的費用;
(4)甲方是否滿足了乙方要求的貸款條件;
(5)甲方及擔保人民事行為能力和經濟狀況是否發生不利變化;
(6)甲方還款意愿和擔保人擔保意愿是否發生變化;
(7)甲方是否發生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情形;
(8)貸款用于購房的,甲方是否已支付購房的首期款。
2.2 本合同項下貸款甲方應委托乙方將貸款資金發放后直接支付至實際收款人賬戶,貸款發放前甲方應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并附相關交易資料和憑證,乙方有權審核甲方提款申請及所附資料是否符合本合同約定并決定是否發放貸款。如甲方申請以自主支付方式發放貸款的,需另行征得乙方同意。
2.3 貸款發放后,乙方有權對貸款的使用、貸款資金去向進行監管,甲方應予以配合。采用甲方自主支付方式發放貸款的,甲方應每季向乙方報告貸款資金支付情況,乙方有權通過賬戶分析、憑證查驗、現場調查等方式,核查貸款資金支付是否符合約定用途。
2.4 因貸款發生的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通訊費、郵遞費、查詢費由甲方承擔。無論甲方最終是否使用貸款,乙方因貸款而收取的有關費用均不退還。
2.5 貸款發放前,如因國家宏觀調控政策變化、乙方監管部門對乙方提出控制信貸規模或信貸投向的要求及其他非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無法發放本合同項下貸款,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或解除本合同,甲方對此無任何異議。
第三條 還款
3.1 甲方按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方式還款:
(1)等額還本付息法,每期還本付息金額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還款計劃表為準(利率調整時應還金額會相應變動)計算公式如下:
每期還本付息額={[ 貸款利率*(1+貸款利率)還款總期數 ] / [(1+貸款利率)還款總期數 - 1 ]} * 借款金額 (注:雙周供貸款,還款總期數為雙周數,貸款利率為雙周利率;當按月還款時,貸款利率為月利率;當按季還款時,貸款利率為季利率;當按年還款時,貸款利率為年利率。選擇低供貸還款方式時,還款總期數以雙方在第十條約定為準。)
(2)等本還款法:按月等額還本、遞減付息,計算公式如下:
每期還款金額=貸款本金/還款總期數+(借款總額累計償還本金額)*月利率
(選擇低供貸還款方式時,還款總期數以雙方在第十條約定為準。)
(3)凈息還款法: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還本。
(4)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5)其他還款方式。
3.2 在選擇雙周還款方式下,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各類還款法以及雙周供產品的特性(即該產品按每年實際天數計收按揭利息,每年需要還款26期,個別年份達到27 期),知悉雙周供貸款適合收入較為穩定和均衡的人士,并在平等、自愿的原則下選擇雙周還款方式。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調整要求終止或利率政策發生重大變化時,乙方有權終止雙周供還款法,另行與甲方協商確定新的還款方式,如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乙方有權將其調整成按月等額還本付息法。
低供貸還款方式是指甲方按雙方約定的還款總期數計算的每期還款金額在貸款期限內分期歸還貸款本息,而在貸款期限內的最后一期還款日將剩余本金一次性償還的還款方式。該還款方式中約定的還款總期數超過依貸款期限計算的還款期數,甲方在貸款期限內每期還款金額相對較少,但在貸款期末會有一定的剩余本金需一次性償還。
3.3 按月還款的,首期還款日為甲方貸款發放的次月結息日,以后還款日為每月的結息日,首期還款金額以借款實際天數計算為準。按季還款的,還款日為貸款發放月每順延三個月的結息日;按年還款的,還款日為貸款發放月年度對應月份的結息日。貸款最終到期日為最后一期還款日。
雙周供貸款還款的,還款日為雙周供貸款結息日。
選擇低供貸還款方式的,貸款期內最后一期還款金額為剩余貸款本金與當期應還貸款利息之和。
3.4 甲方在乙方處開立賬戶,應至少在約定的還款日前一天,將應還款項存入該賬戶內,因未足額存入資金致使乙方無法按時扣收應還款項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3.5 甲方應按時足額地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及利息。
分期還款任一期未按時足額還款,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全部貸款,并對未歸還的全部貸款自逾期之日起按逾期貸款計收罰息。
3.6 甲方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直接從其任何賬戶中扣收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保險費、乙方對甲方的代墊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乙方從甲方賬戶扣收款項按照先前期、后當期和先費用、利息、后本金的順序進行。
3.7 甲方可以提前歸還貸款,但需提前三十天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確認后即為不可撤銷。部分提前還款的,每次提前還款金額不少于一萬元,提前還款后每期還款額相應變更。
甲方提前還款,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補償金。該補償金應由甲方隨提前還款本金和應付利息一并支付給乙方。補償金按提前還款金額提前還款天數本合同約定利率計算。提前還款時間不到三十天的,按實際天數計算,減半計收;超過三十天的,只按三十天計收。
3.8 對于本合同第九條約定利率下浮幅度超過15%的,如甲方在貸款發放后兩年內部分或全部提前歸還貸款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應由甲方隨提前還款本金和應付利息一并支付給乙方,違約金按提前還款金額60天本合同約定利率計算。
第四條 抵押與保險
4.1 丙方愿意以其擁有的房地產(見本合同第十一條)(以下稱抵押房地產)作為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補償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訴訟費或仲裁費、律師費、過戶費、差旅費)的抵押擔保。
4.2 無論何種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本合同抵押條款仍然有效。
4.3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為抵押房地產投保財產險,并指定乙方為保險權益的第一受益人。財產險投保金額以抵押房地產價值為準,保險期限不短于債務期限。
抵押房地產為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中長期授信提供擔保的,可按年分期購買保險。
4.4 甲方應按時支付保費,并履行保險合同所約定的義務。在本合同項下債務本息和費用還清前,甲方須辦理續保手續,否則,乙方有權代為投保,保險費由甲方承擔。
4.5 保險單正本由乙方保管,甲方清償本合同項下所有債務本息和費用后,乙方將保險單正本退還給甲方。
第五條 甲方、丙方保證與承諾
5.1 甲方已如實提供個人和家庭的收入、財產等乙方要求的相關材料,并保證所提供文件和資料的真實、完整、準確;并以個人和家庭收入、財產作為還款保障。
5.2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丙方不得以轉讓、贈與、設定擔保物權等任何方式處分抵押房地產。
5.3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丙方不得出租抵押房地產。
經乙方同意出租時,必須在租約內訂明:所出租房地產已抵押給乙方。
5.4 丙方保證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房地產,不做任何使抵押房地產價值減少的行為。
5.5 丙方接受并保證配合乙方對抵押房地產的使用、保管、保養狀況及權屬情況進行檢查。
5.6 甲方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權根據事項具體情況決定是否要求甲方追加擔保或提前收回全部貸款:
經濟情況惡化如失業、單位破產或個人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個人身體情況發生重大不利變化等可能影響甲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事項。
5.7 甲方、丙方變更居住地、工作單位、聯系電話的,應自變更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5.8 丙方確認,抵押房地產不是丙方及其撫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乙方根據本合同約定行使抵押權時可依法拍賣、變賣抵押房地產,抵押人放棄就此抵押房地產主張保留其基本生活需要住房的要求。
5.9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二方)以上共同借款,共同借款人中任何一人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債務均承擔連帶清償義務。抵押房地產不可分割地全額抵押給乙方作為清償全部借款本息的擔保。如甲方違約未按期償還借款本息,乙方有權向任何一方借款人追索,要求其承擔全部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并可依法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貸款本息。
5.10 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丙方應于情形發生之日的次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權根據情況決定是否要求甲方追加擔保或提前收回貸款:
(1)抵押房地產損壞的;
(2)抵押房地產滅失的;
(3)發生保險事故的;
(4)抵押房地產權屬發生爭議的;
(5)抵押房地產被采取查封、扣押等強制措施的;
(6)抵押房地產受到第三方侵害的;
(7)抵押房地產被列入拆遷的范圍。
5.11 乙方有權要求定期由乙方認可的評估機構對抵押房地產進行價值評估,評估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抵押房地產價值明顯下降,已不足以作為本合同債務的擔保,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歸還部分貸款、更改還款方式或提供乙方認可的其他擔保措施。
乙方有權在貸款發放后對貸款進行重新估價,查詢甲方內外部信用記錄,檢查貸款使用情形,如發生可能影響借款人還款能力的情形,乙方有權采取以下措施:要求甲方歸還全部或部分貸款、更改還款方式或提供乙方認可的其他擔保措施。
5.12 合同履行期間,對于本合同第九條約定利率下浮幅度超過15%的,如本合同項下貸款逾期超過30天(含),乙方有權在當期結息日將貸款利率調整為基準利率下浮15%;對于本合同第九條約定利率低于同期基準利率的,如逾期3個月(含)以上的,乙方有權在當期結息日將貸款利率調整為基準利率。逾期罰息的收取,以本合同違約條款約定為準。
甲方在出現上述逾期情形后,全額清償所欠乙方逾期貸款本息,且連續6個月依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的,乙方在滿足上述條件后下一期結息日將貸款利率下浮幅度恢復成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下浮幅度。但乙方已依合同約定決定提前收回貸款的除外。
對于本合同第九條約定利率下浮幅度未超過15%的,如本合同項下貸款逾期,乙方有權在當期結息日將貸款利率調整為按合同約定利率上浮30%執行。
5.13 本合同項下貸款如用于甲方所經營企業,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所經營企業的財務報表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保證所提供文件和資料的真實、完整、準確、客觀。
乙方有權在貸款發放后對甲方所經營的企業進行監督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本合同項下貸款使用情況、查詢企業信用記錄、企業工商登記情況和企業經營狀況等。如發現所經營企業發生可能影響借款人還款能力的情形,乙方有權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要求甲方追加擔保或要求甲方更改還款方式、提前歸還全部或部分貸款。
5.14 抵押房地產被列入拆遷范圍的,丙方應將拆遷進程實時向乙方反映,并根據乙方的要求及時提供拆遷所有資料。丙方與拆遷方簽署拆遷補償協議后,應在一個工作日內將協議復印件提供給乙方。如丙方擬接受補償款方式進行補償的,丙方應在乙方開立專戶,并將該帳戶設置為拆遷補償款的唯一收款帳戶(丙方同時為借款人的,應將其在乙方開立的還款賬戶設置為拆遷補償款的唯一收款賬戶),并將上述收款賬戶在拆遷補償協議中明確約定或以書面形式通知拆遷方并抄送乙方。拆遷款到賬后,乙方有權立即扣劃用于清償甲方貸款。
第六條 違約條款
6.1 甲方任何一期未及時足額歸還借款本息即視為逾期,從逾期之日起,對逾期金額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加50%計收罰息;甲方未按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從違反合同約定使用貸款之日起,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加100%計收罰息。因此被宣告提前到期的,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未歸還的全部借款本金計收罰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逾期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6.2 本合同履行期內,出現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追加乙方認可的擔保措施或提前收回全部貸款,并有權處置抵押房地產:
(1)甲方未按雙方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或未按約定方式支用貸款資金或以提供虛假資料等方式規避本合同第2.2條約定的受托支付;
(2)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歸還本息的;
(3)甲方違反所做的陳述與保證;
(4)甲方轉移財產、逃廢債務;
(5)甲方在履行與乙方或其他銀行簽訂的其他合同時,有延遲履行等違約行為;
(6)出現可能導致抵押房地產價值減少或滅失,從而使乙方的債權遭受損害的情形;
(7)甲方發生其他可能影響其償還能力事件的情形。
6.3 乙方依法以抵押房地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抵押房地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6.4 發生行使抵押權情形時,乙方與丙方協商確定抵押權的實現方式,未能協商一致的,乙方有權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拍賣、變賣抵押房地產。
6.5 甲方承擔乙方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過戶費、差旅費)
6.6 甲方有逃避乙方監管、拖欠貸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務等行為時,乙方有權將該行為向其所在單位及其他有關單位通報,并在媒體上公告。
第七條 附則
7.1 乙方可以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
7.2 乙方有權要求對本合同項下債務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
7.3 甲方在此同意并授權乙方有權依照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將本人個人信用信息報送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設立的征信機構,并同意上述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權使用人可依據規定的范圍,查詢本人個人包括社保信息在內的信用報告。
7.4 本合同項下的出賬確認書、個人貸款出賬憑證及經各方確認的借款申請書等相關文件、資料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7.5 乙方就本合同給予其他方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它函件,一經按本合同記載的或按其他方已書面通知乙方變更后的地址發出即視為已送達。
7.6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7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7.8 本合同經甲方、丙方簽字和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或個貸業務專用章后生效。
7.9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乙方執二份,甲方、丙方、登記機關各執一份,如需公證,應增加一份用于公證機關備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相關法規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八條訂立借款合同,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擔保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三條:在借貸關系中,僅起聯系、介紹作用的人,不承擔保證責任。對債務的履行確有保證意思表示的,應認定為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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