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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合同

時間:2022-09-06 14:26:44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熱門】承包合同范文合集10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承包合同10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熱門】承包合同范文合集10篇

承包合同 篇1

  甲方(發包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包方): 身份證號碼:

  為了礦山經濟開發,甲方同意將其位于 縣 鎮(鄉) 村 小組自留山的山地承包給乙方經營石英石礦山開采。為了明確雙方權利及義務,根據礦山開采的有關法律、法規,平等協商,達成本合同。

  一、甲方保證承包給乙方的礦山用地權屬清楚,并合法取得山地使用權,且非生態公益林或水源林的山地。

  二、甲方的山地承包給乙方后,承包期間開采使用權歸乙方所有,投資和經營由乙方負責。

  三、承包期間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礦區轉讓,轉包給第三人,否則乙方構成違約。

  四、合同生效并投產后,所產生的經濟效益乙方按每噸石英石礦石人民幣 元計付給甲方,每壹仟噸結算一次(以銷售的磅碼單結算),作為乙方占用甲方山地開采礦石的補償和報酬。

  五、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期滿后,如乙方需繼續經營開采,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開采承包權。

  六、具體地點和界址以雙方確認的1:10000地形圖(由林業技術人員現場勾繪或林權證附圖)為準。

  七、如因權屬、界址與他方有爭議,由甲方負責解決。

  八、乙方所需開設的林道路經過他方林區的,甲方負責協助解決,需補償林木乙方應按當時地方上的價格進行補償。

  九、乙方在約定的承包期內任何時間連續 個月未開工投產,視乙方自行終止承包合同,甲方有權與他方合作開采的自由權,不可抗力除外。

  十、乙方礦山施工及管理人員的人身意外保險由乙方自行負責購買,礦山生產開采過成中人為導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

  ①乙方要在工作區域內放置安全警示標志和安全操作規章制度。

  ②必須要求礦山工作人員戴安全帽和穿勞保鞋。

  ③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嚴禁飲酒作業,發現一次批評教育。

  十一、如開采過程中礦山發現金礦,金礦的礦脈部分的開采權歸甲方所有。

  十二、本合同雙方如有一方先違反本合同視為構成違約,另一方經書面通知對方后,有權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后,甲乙雙方應在15日內辦理結付及礦區移交手續。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代表千金之子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并以補充條款體現,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2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甲方本著開拓公司業務、提升xx品牌、提高派送時效、加強公司管理等綜合調控能力的宗旨,經甲、乙雙方協商,自愿簽訂承包合同如下:

  一、承包范圍:

  甲方現將_________之內的快遞業務發包與乙方,除該區域外乙方一概不得超范圍經營。

  二、承包期限:

  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承包期滿后,雙方協商重新簽訂承包合同。

  三、承包費用、發貨費用

  1、乙方須向甲方繳納承包期間的快遞風險押金人民幣_______元,作為乙方違約保證金以及其他依法應當承擔法律責任的擔保。

  2、甲方給乙方的發貨價格(見附件一:xx西北分公司發貨價格表),乙方應及時按公司規定時間結算發貨費。

  3、對淘寶客戶,由公司統一制定發貨價格,費用結算,乙方在次月十號前必須將淘寶客戶賬款上交甲方,如有違約甲方有權從次日起停止發貨,并由乙方承擔造成的損失。

  四、權利和義務

  1、甲方確定本合同所劃定的區域與甲方其他承包區無重疊和交叉。

  2、甲方負責統一發送乙方所收全部郵件物品,乙方應每日及時向甲方支付發貨款。如拖延不交,甲方有權停止乙方的快件發送,嚴重的終止合同,押金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當及時收取,派送承包區范圍的快件。

  4、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內部管理,遵守甲方所定的各項管理制度(以xx總公司管理為準)。

  5、乙方應當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行業規范,合法經營,維護公司形象和聲譽,接受甲方監督與管理,并獨自承擔生產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責任,造成甲方損失的,負責賠償。

  6、乙方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承擔承包期間的一切費用開支,包括各項行政稅費,生產經營費用,人員工資與福利,罰款,罰金等。

  7、乙方自行聘用工作人員,所聘人員與甲方無勞動關系,發生安全及其他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在經營過程中,不論是政策法規或者是區域性因素造成快件無法派送的,公司只負責協調,不承擔任何費用,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全額承擔。

  8、乙方必須在甲方規定的范圍內經營,不得跨區域取件,不得將自己所取快件通過其他快遞公司進行發寄。

  9、乙方在每天的收件掃描中不能漏掃,查出每票罰款100元,年累計100票次或以上,取消承包資格,風險押金不予退還。

  10、乙方必須將每日的到付款、代收貨款及時上交公司財務,拒不上交的每一次處罰100元。

  五、管理要求

  1、乙方必須自行配置符合工作量的人員、車輛,尤其在雙十一、十二期間,不得因人員配置不夠造成壓貨的情況,否則將給予重罰,由公司聘用臨時工所產生費用由乙方承擔。

  2、年終放假與年后上班,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規定時間,否則將給予重罰,由公司聘用臨時工所產生費用由乙方承擔。情節惡劣的取消合同,扣除押金。

  六、合同的解除與變更

  1、乙方不服從甲方的管理,嚴重違反甲方所制定的承包區管理制度的(管理制度以xx總公司為準)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取消乙方的承包資格,乙方所交快遞風險押金不予退還,造成甲方損失的負責賠償。

  2、乙方不得在承包期間內終止合同,到期終止合同應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在到期后結清各項賬款后本合同終止,終止合同之日起六個月后退還乙方承包風險金,否則,乙方所交快遞風險押金甲方不予退還。

  3、乙方在承包期間,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所承包的區域轉包給他人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所交快遞風險押金不予退還。

  七、本合同未盡條款,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有效期暫定一年,合同期滿后,在續簽前提下乙方擁有優先承包權,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九、補充條款:自承包區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三個月內,如乙方經營管理和業績達不到基本要求,甲方有權解除該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 篇3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承包給乙方的酒店位于_______市_______區_______路_______號,營業執照店名--______________。

  2.該酒店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清單。該附件清單作為甲方按照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承包期滿交還還給甲方時的驗收依據。

  3.乙方在承包期內繳納房租人民幣_______元整及押金_______元整與甲方。

  4.該酒店承包期自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乙方于_______年_____月___日前決定是否向甲方接手本店所有權。如果接手本店,需要支付甲方轉讓費人民幣_______元整(含乙方前期所付押金_______元整)轉讓費不含房租,甲方不得以任何名義加收轉讓費或者終止轉讓(如甲方違約,則賠償乙方人民幣_______元整),并協助乙方與房東簽定合同。如果乙方不接手本店,承包期滿時結清水電與稅費,需付甲方_______元人民幣承包費。店內設施無損壞的甲方退回乙方押金_______元整,如有損壞照第5條實施。

  5.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包的房屋及其附屬硬件設施。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負責修復或者經濟賠償。

  6.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7.乙方承包期內需按時繳納水電費及稅費,逾期一月不交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8.在承包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包的,房租及押金不退。甲方不得無故終止承包,否則需要賠償乙方人民幣伍萬元整。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合同 篇4

  ______縣______公社(鄉)_____大隊(村)___生產隊,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戶主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社員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社員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______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于______,東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畝,二等地______畝,三等地______畝,四等地______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于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

  二,承包時間

  承包時間共______年,從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一九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三, 乙方的權利義務

  ⒈ 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于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⒉ 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⒊ 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稅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交售時間是____________。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稅______元,納稅時間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______元,公益金______元,管理費______元,上交時間為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

  (本條亦可采取列表形式,見后)

  ⒋ 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對象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戶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后,轉包戶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稅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⒌ 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愿轉承包時,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⒍ 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⒈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稅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⒉ 國家按計劃分配用于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⒊ 甲方應定期公布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五,違約責任

  小區綠化承包合同 ·衛生承包合同 ·廣告承包合同 ·土建承包合同

  ⒈ 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義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項目價值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

  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⒉ 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買賣與租讓關系無效,并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⒊ 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并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后,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七,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大隊(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鑒證,還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縣______公社(鄉)______大隊(村)______生產隊(公章)

  代表人:______(蓋章)

  乙方戶主:______(蓋章)

  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訂

  土地承包及負擔國家,集體義務表

  ┌─┬─────┬──┬──┬──┬───┬───┬───┬───┬─┐

  │承│ 承 │ │ │ │ │ │ │ │備│

  │包│ 包 │ │ │ │ │ │ │ │ │

  │戶│ 地 │ │ │ │ │ │ │ │注│

  │姓│ 段 │ │ │ │ │ │ │ │ │

  │名│ 名 │ │ │ │ │ │ │ │ │

  ├─┼─────┼──┼──┼──┼───┼───┼───┼───┤ │

  │ │ 面 積 │ │ │ │ │ │ │ │ │

  │ │ (畝) │ │ │ │ │ │ │ │ │

  │ ├───┬─┼──┼──┼──┼───┼───┼───┼───┤ │

  │ │ 土 │一│ │ │ │ │ │ │ │ │

  │ │ 地 │級│ │ │ │ │ │ │ │ │

  ├─┤ 級 ├─┼──┼──┼──┼───┼───┼───┼───┤ │

  │人│ 別 │二│ │ │ │ │ │ │ │ │

  │ │(畝) │級│ │ │ │ │ │ │ │ │

  │ │ ├─┼──┼──┼──┼───┼───┼───┼───┤ │

  │ │ │三│ │ │ │ │ │ │ │ │

  │口│ │級│ │ │ │ │ │ │ │ │

  ├─┼───┴─┼──┼──┼──┼───┼───┼───┼───┤ │

  │ │義 務│ │ │ │ │ │ │ │ │

  │ │調 整│ │ │ │ │ │ │ │ │

  │ │年 度│19 │19 │19 │19 │19 │ │ │ │

  │ │ │年 │年 │年 │年 │ 年 │ 年 │ 年 │ │

  1 2

承包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海悅灣酒店餐飲部基礎設施完備,酒店入住率初略能達到80%以上基礎客源較好,根據往幾年中餐、早餐和西餐利潤空間較大。從現有的經營目標商圈現階段旅游市場需求。為提高經濟效益,經甲,乙雙方確定采用承包的方式進行運行管理,特制定本合同。

  一、員工身份

  承包后,餐飲部管理人員,廚師長及員工(不含廚師)均員工,員工管理(保持員工穩定招收、辭退、獎罰等)按承包程序執行,員工宿舍由酒店租用乙負責,所產生的水電費由乙方負責。

  二、承包方式

  1、餐飲部所屬的員工工資由承包人給予發放,酒店不負擔此項費用。

  2、乙方自辦經營執照,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3、餐飲部現狀經營埸一,二樓的服務功能(甲方自用視頻小會議室,兩個包箱,大廳灑店員工集會活動每月不少于一次使用,)。

  4、中式早餐按8元/人次;西式早餐按8元/人次,為酒店給以按月客餐卷核算餐費,

  5、乙方遇有甲方招待,費用按售價7折給予收取。義務為甲方視頻會,包箱就餐,大廳員工集會活動服務。

  三、承包費用及期限

  1、自 20xx年 5月 1日至 20xx年 5月 30日止,期限為 三 年;

  2、全年應交承包款陸拾萬元。

  3、承包款項按月至10日前交5萬元,

  4、乙方簽合同要向甲方交付風險押金貳拾萬元整。

  四、 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甲方:

  1、提供現有的廚房設施、設備及餐飲場所(包括一樓餐飲大廳、二樓小會議室與會議廳), 乙方使用,乙方無償為會議視頻室及包箱員工集會配合提供服務。

  2、承包前酒店必須把餐飲經營的場所的所有設施、設備進行保養運行,經由雙方驗收后進行移交。

  3、每月10日準時結清上一個月的酒店招待費及提供客人中、西、早餐費(酒店其他部門銷售人員產生的應收款應由酒店負責)。

  4、乙方保證餐飲部所屬員工的福利待遇等與由乙方負責解決。

  5、甲方按酒店現行的各項管理制度對乙方實行培訓管理。

  6、甲方及時解決各部門協調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7、乙方負責甲方公共場所內的保潔工作。

  乙方:

  1、所有廚師及員工必須持《健康證》方可上崗,并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2、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保證食品衛生和工作場所的消防安全,如出現食品衛生問題以及受到有關部門的處罰,所產生的經濟及法律責任均自行負責。

  3、廚師長(每周一)、餐飲部經理均應參加早會及酒店定期或不定期召開的會議。

  4、對外所簽訂的各種協議、合同必須報辦公室備案。

  5、乙方全盤接收酒店原在配給餐飲部的所有物品,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甲方要全力、及時工程部配合監督保質乙方轄區內的設施、設備的保養運行,所發生的費用必須乙方支付。承包期間結束時必須完整移交所有的施設、設備與各種用品。

  6、按酒店的現行各項管理制度進行管理,確保酒店服務于管理符合星級的標準,并主動做好與其它部門的協調工作。

  7、乙方對酒店安排的對外活動(如禮儀小姐、迎賓以及其他集體活動等)均不得以任何借口進行推辭。

  8、自費補充缺損的餐具。

  9、負責乙方營業范圍內的保潔工作。

  五、其他約定

  1、乙方如要購買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承包期結束后原則自行處理酒店不回收。

  2、早餐質量及品種要求。

  必須保證入住團隊的早餐質量及品種(如下),中式早餐時間06:30——09:00,西式早餐時間07:00——09:00.每天中、西早餐品種不得按規定偷工減料,如發生客人對早餐質量問題發生投訴,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全部負責。

  (1)中式早餐質量及品種算不變,調換待協商同意才實施的要求

  ① 炒飯、炒粉2種以上;

  ②面點、糕點4種以上(含水煮類);

  ③熱菜4種以上(其中葷菜2種以上);

  ④牛奶、豆漿、粥類4種以上。

  (2)西式早餐質量及品種要求

  ①小菜4種以上;

  ②面點、糕點10種以上(含水煮類);

  ③熱菜8種以上(其中葷菜2種以上);

  ④熱飲、粥、湯、果汁7種以上;

  ⑤沙拉4款、果盤2款。

  3、乙方自行聯系的會議場租收入,比例按總額公司40%、(因公司音師啟動設備枝朮費)餐飲60%結算支付。

  4、乙方使用的的水、電、燃料等用量以工程部提供的數量為依據,價格按有關部門收費標準執行。每月10日乙方要上繳次月所產生的消耗費用

  5、乙方自行承擔經營工程所產生的全部支出費用和責任,包括:

  ①所聘人員的工資、社保、福利、人身保險、工作餐、工作服;

  ②維修材料費(需經乙方確認)。

  ③水、電、管道燃氣費的計量,按實際讀表數實際核算支付,每月10日乙方要繳納上一個月所產生的消耗費用。

  ④各類物料、用品(含辦公用品、各類雜物),通訊費;

  ⑤食品原材料采購。

  ⑥洗滌費(按實際費用繳納)

  ⑦稅收甲方按實際開具的發票總額,按照5.5%的稅率繳納。

  6、附表:應繳納的營業費用

  (1)維修材料費

  (2)郵電費(按房務中心計算的實際費用繳納)

  (3)洗滌費(按實際費用繳納)

  (4)稅收(按實際營業額、稅務規定的標準扣)

  六、違約責任

  1、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除不可抗拒因數外不得終止協議,終止合同視為違約,則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叁拾萬元。

  2、乙方不得中途無故終止合同,終止合同視為違約,甲方不予退還押金。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如出現轉讓事實,甲方有權單反終止合同,不做任何補償。

  3、此協議經雙方簽訂后生效,如中途退出,必須提前兩個月通知甲方,除應正常繳納承包費用外,并按已承包月份費用的3‰繳納違約金。

  4、承包期結束前三個月乙方應以書面形式提出是否繼續承包,否則甲方有權另行處理。

  七、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另行訂立協議,另行訂立的協議與本協議同樣有效。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 篇6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乙方多年一直為_____________大酒店的高級管理人員,對_____________大酒店有充分了解和熟悉,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承包經營________大酒店,_____________大酒店的經營范圍見營業執照。

  第二條酒店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承包給乙方的酒店位于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號

  2.該酒店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承包期滿交還還給甲方時的驗收依據。

  3.本合同簽訂后______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對移交給乙方的______大酒店的財產進行清點、確認。

  第三條承包期限、用途

  1.該酒店承包期限共_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2.承包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酒店,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承包,則必須在承包期滿______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承包合同。

  第四條承包金用支付方式

  1.該酒店每年承包金為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_元整)。

  2.承包金支付方式如下:

  a分二次付款,自本同生效后________幾天內付清,第一次應交承包金_____元;第二次到_______時止,需交_______元。

  b一次性付清,至本合同生效______天內全部繳清。

  第五條承包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在承包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以一定的自有資金作抵押(或擔保),乙方的抵押(擔保)額為________元。

  (2)乙方應按時交納稅收及相關的費用,如不按時交納費用引起的后果則由乙方全部承擔責任。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酒店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承包期限內,甲方保證該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其它所屬硬件設施的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a.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b.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包的房屋及其附屬硬件設施。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者經濟賠償。

  3.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七條對酒店的裝修部分各自應承擔的責任

  1.因正常原因解除合同或終止的,乙方對酒店的裝修費由甲方承擔_____%,乙方承擔_____%;因客觀原因(如拆遷、政府行為、國家法律政策變動、非典等非人為因素所能控制的)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乙方對酒店的裝修費由甲、乙雙方各承擔_____%;

  2.因乙方過錯導致合同解除或終止的,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于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酒店的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酒店的轉讓與轉租

  1.在承包期間,甲方有權依法定程序出賣乙方所承包的酒店。出賣后,本合同對新的酒店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轉租及轉讓、轉借酒店。

  3.甲方出售該酒店,在________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提供不符合約定條件的酒店設施,嚴重影響經營。

  (2)甲方未履行房屋的修繕義務,嚴重影響經營。

  3.在承包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所承包給乙方的酒店: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讓該酒店。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遷變動酒店結構。

  (3)損壞承包的酒店設施,甲

  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應用于酒店以外的`用途。

  (5)利用所承包的酒店進行非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7)拖欠承包金累計_______元。

  4.承包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時,甲、乙雙方協助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條酒店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承包期間酒店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正常使用狀。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設施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的,應于______日內向對方提出異議。

  3.乙方應于承包期滿后,將承包酒店及附屬設備、設施如數交還給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的酒店及附屬設施應保持完好的狀態,不得留下物品或者影響酒店的正常經營。對未經同意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 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責任。

  2.在承包期間,乙方有第九條第三款的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酒店的經營權,乙方應按照合同總承包金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承包期間,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_______%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承包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包的,乙方應按合同總承包金的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承包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酒店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________元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保險

  在承包期限內,乙方應以甲方的名義,向保險公司投保如下的保險,并在保單上注明甲方是投保人,乙方是附加受保人。

  (1)財產險

  (2)公眾責任險

  (3)勞工保險

  (4)其他按國際酒店行業標準應投的保險。

  第十三條關于酒店公章的使用

  1.承包期間,甲方提供給乙方酒店的公章,但甲方概不負責乙方在承包期間內乙方所負的任何債權債務。

  2.在必要的時候,甲方可以對乙方使用酒店公章實行檢查、監督。

  第十四條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酒店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五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其他約定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

  第十八條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略

承包合同 篇7

  發包方:

  承包方: 身份證號碼:

  公司(發包方)與 (承包方)經協商一致,且經 公司董事會批準,現將公司經營權在本合同期限內發包給承包方以供經營,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承包經營期間,公司獨立核算、依法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財政,稅收渠道不變。

  第二條承包經營期間,承包方必須在本公司的法定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以本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為準)。

  第二章承包的期限,方式和主要指標

  第三條承包經營的期限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四條承包經營的方式為:發包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將公司經營權提供給承包方,承包方為此支付給發包方人民幣 元。具體支付方式為

  。

  第三章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承包方的權利

  第五條承包經營期間,承包方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行使總經理的職權。

  第六條 承包方在承包期間,對本公司享有自主、獨立的的經營權。

  具體權利如下:

  1、有權聘任副總經理和各部門經理,組成本公司的領導機構,并報股東會備案,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后,該領導機構即告解體。

  2、有權決定公司的機構設置,制定規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獎懲。

  3、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設備和資產。

  第七條承包方有權根據本合同規定,取得其應得的合法收入。

  第八條承包方有權在承包期內使用公司公章、合同章、支票、賬號、發票等財務憑證。

  承包方的義務

  第九條承包方在承包期間應盡義務如下:

  1、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期如數繳納應繳納的各種稅,費等。

  2、在承包期間,應保證公司各項資產的完好(合理損耗除外)。

  第十條承包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四章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一條發包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維護公司利益不受損害。

  2、有權監督本公司的經營范圍。

  3、對本公司有財務監督權。

  第十二條發包方的義務如下:

  1、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承包方的經營權。

  2、必須按本合同規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權益。

  3、必須全面履行合同中應由發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五章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三條承包方的收入計算方法:承包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的所有利潤均由承包方享有。

  第六章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第十四條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發包、承包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國家有關政策與本合同簽訂時相比,發生重大變更,發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響,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條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擾承包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包方無法繼續經營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以及暫停支付承包費用,并要求發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須發包,承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八條本合同規定的承包期滿,發包承包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九條本合同期滿三十日以前,承包方應接受發包方派出的審計機構對其承包情況進行審核,確定無誤后,雙方代表在審計意見書上簽字,承包方方可離職。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發包,承包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二十條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承包方對公司的承包金的50%作為違約金,如承包方的實際損失超出該違約金的,則發包方按承包方的實際損失賠償。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承包方如發生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則由承包方另行推選或指派承包經營者,經發包方認定,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在簽訂本合同時,發包方應將公司所有資產及債權債務狀況編制成冊,雙方確認后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發包方應提供公司董事會和股東會關于不干涉承包方自主經營的決議,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期滿后,如本公司繼續承包經營,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況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再承包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正本二份,發包方,承包方各執一份。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適用中國法律,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由本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發 包 方: 公司

  地 址:

  電 話:

  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承 包 方:

  身份證號碼:

  電 話: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8

  一、建筑企業內部承包合同的概念

  企業內部承包是我國改革開放以來出現的一個新名詞。企業內部 承包合同是我國經濟體制改革過程中出現的一種合同類型,它以完善企業承包經營制為前提,把競爭機制引進企業內部,以合同形式明確企業與承包者的責、權、利關系,從而達到深化企業改革,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的目的。 企業內部承包合同不是一個法律術語,在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理論上,有很多關于內部承包合同的定義:一種觀點認為內部承包合同是指“企業與內部承包職工之間通過簽訂一份協議,并根據協議約定的權利、義務由企業內部職工來完成一定生產(銷售)任務的經營方式”。另一種觀點將內部承包合同定義為“企業將自己的一個部門或分支機構,按照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的原則,以承包經營合同的形式,明確企業與承包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使承包人在承包期內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一種經營管理形式”。還有一種觀點將內部承包合同定義為“企業作為發包方與其內部職能部門、分支機構或職工個人之間為實現一定的經濟目的,而達成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根據以上概括,企業內部承包合同有幾個特點:

  (一)企業將特定的經營任務交由其內部職能部門或分支機構或職工個人完成;

  (二)企業財產的所有權與經營管理權相分離;

  (三)企業內部職能部門或分支機構或職工個人(以下簡稱承包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四)企業與承包人在承包合同中約定各自的權利義務。

  建筑企業相比于一般的企業有一定的特殊性,這是由于建筑企業產品的特點所決定的,和其他工業產品相比,建筑產品體積大、復雜多樣,價值巨大,更重要的是,建筑產品關系人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國家對建筑產品的質量及安全極為重視,有專門的法律法規加以規范。結合建筑企業的特殊性與內部承包合同的一般特征,我們可以將建筑企業內部承包合同定義為:建筑企業與其內部職能部門或分支機構或職工個人簽訂承包協議,將以企業名義承接的工程項目交由承包人組織施工,建筑企業對財務、工程質量、技術等方面加以管理、監督,承包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向建筑企業繳納一定管理費的經營合同。

  二、建筑企業內部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質

  企業內部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質,指的是其屬于哪一種合同關系,適用何種部門法。關于這一問題有兩種不同觀點,一種觀點認為屬于勞動法律關系:“企業內部實行生產責任制,由企業及企業的車間與工人之間訂立責任制合同,這些都只是企業內部的管理措施,是一種生產管理手段,當事人之間仍然是一種管理和被管理的關系,雙方地位不平等,應屬于勞動法等法律調整,不應當受合同法調整”。另一種觀點則認為屬于民事合同的范疇:“就內部承包合同而言,雙方具有簽訂合同主體地位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合同的內容具有對價性,合同的雙方均應按照合同的約定嚴格地履行各自的權利義務”。建筑企業內部承包合同屬于企業內部承包合同的一種類型,其受合同法的調整,還是受勞動法的調整,有必要進行進一步的分析。

  (一)合同法與勞動法的區別

  建筑企業內部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質之爭,體現出合同法與勞動法的區別,兩者的主要區別有二:其一、勞動法和合同法的調整對象不同,屬于不同的部門法;其二、勞動法是對合同自由原則的限制。

  1、合同法和勞動法的調整對象不同,屬于不同的部門法

  民法屬于私法,調整平等民事主體間的民事法律行為。勞動法屬于經濟法,調整勞動法律關系,雖然勞動合同雙方的法律地位平等,但事實上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并不平等,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有管理的權利,勞動者有服從管理的義務,基于此,國家通過勞動法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法的立法目的非常明顯,《勞動法》第一條規定:“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系,建立和維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2、勞動法是對合同自由原則的限制

  合同自由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則,《合同法》第四條規定:“合同當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當事人依法自愿簽訂的合同,應受法律保護。而勞動法是對合同自由的限制,當事人雙方的約定不能違背國家的強制性規定,這也是勞動法成為獨立部門法的主要原因,“民法上個人自由主義的雇傭契約既然不足規律勞動關系,勞動法乃應運而生,發展成獨立的法律領域”。

  (二)建筑企業內部承包合同是否屬于勞動法的調整范圍

  1、根據《勞動法》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確立的是勞動關系,即勞動者接受用人單位的領導和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成為用人單位的成員,從用人單位領取報酬和受勞動法律保護所產生的權利義務關系。而建筑企業內部承包合同有一個基本的特征,那就是承包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這一點顯然不同于勞動關系。內部承包合同充分體現了合同自由原則,建筑企業與承包人的約定是圍繞著工程項目施工、質量、技術、管理費等方面內容進行權利義務的分配,這些都不同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管理與被管理的勞動關系。因此,建筑企業內部承包合同不屬于勞動法的調整范圍。

  2、勞動部勞辦發[1993]224號《關于履行企業內部承包責任合同的爭議是否受理的復函》也指出:“企業實行內部責任制后與職工簽訂的承包合同與勞動合同有很大差別,一般不屬于勞動合同,因此在工作中應防止用承包合同代替勞動合同的傾向”。

  (三)建筑企業內部承包是否屬于合同法的調整范圍 所謂合同,王澤鑒先生指出:“系當事人依其合意自主決定其權利義務”。《合同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據此,我們可以得出合同的基本特征和判別標準:

  (1)當事人法律地位平等;

  (2)合同內容表現為當事人設立、變更、終止各自的民事權利義務;

  (3)合同系雙方自愿協商達成。

  對比分析,我們認為,建筑工程內部承包合同符合合同法的規定,應受合同法的調整,原因如下:

  1、建筑工程內部承包合同符合合同的構成要件。

  第一、雖然建筑企業內部承包一方是企業,另一方是其下屬機構或職能部門或職工個人,但雙方法律地位平等。

  第二、建筑企業內部承包合同的內容是建筑企業和承包人達成的民事權利義務,其中建筑企業的權利在于取得管理費,義務在于對承包人加以監督、管理,承包人的權利在于獲得項目的贏利,義務在于服從企業的監督、管理,并上繳管理費。

  第三、建筑企業內部承包系雙方自愿簽訂,協商而成。

  2、建筑企業內部承包符合民法的私法自治原則。民法的精髓在于私法自治,建筑企業內部承包合同的一個重要特征在于承包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建筑企業與承包人在合同中約定各自的權利義務,意思表示充分自由。從這個角度來看,建筑企業內部承包合同也應受合同法的調整。

  3、勞動法之所以不同于合同法,是因為締約雙方當事人的地位事實上不平等,為保護弱勢一方的利益,國家強行限制締約自由。建筑企業與承包人雖然是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但在內部承包合同中不存在承包人與用人單位地位上的不平等,而是一種互利互惠的雙贏行為,不需要國家對承包人加以特別保護。反過來說,如果如果存在內部承包過程中雙方地位不平等,一方將自己的意志強加于另一方的現象,建筑企業內部承包也不會有如此強大的生命力。

  4、建筑企業內部承包糾紛法院應予受理 根據以上分析,建筑企業內部承包屬于合同法規范的受理范圍,如果發生糾紛,可以訴諸法院。然而,司法實踐中,最高人民法院的度以及是否對之予以保護。實踐中,不少人以內部承包之名行轉包、掛靠之實,對此應予區別。

  (三)建筑企業內部承包合同是否有效《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征求意見稿(四)第一條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與其下屬分支機構或職工就所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施工所簽訂的承包合同為企業內部承包合同,當事人以內部承包合同的承包方無施工資質為由主張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持”。 綜上,建筑企業內部承包合同是建筑企業與其下屬的承包人平等自愿簽訂的合同,其符合私法自治原則,如果沒有違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應為有效合同。

  假借內部承包合同之名簽訂的轉包、掛靠合同無效 必須明確,實踐中存在假借內部承包之名而實為轉包、掛靠合同,對于這類承包合同,因違反了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合同無效。《建筑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禁止建筑施工企業以任何形式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本企業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據此,掛靠合同無效。 《建筑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轉包給他人,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據此,轉包合同無效。

  (四)建筑企業內部承包與轉包、掛靠的區別

  1、關于轉包的主要規定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條第二款規定:“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 《建筑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轉包給他人,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1999年4月1日國務院發布的《1999年整頓和規范建設市場的意見》附件第二條規定:“根據《建筑法》第二十八條和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工程招標投標管理的規定》,承包單位在承接工程后,對該工程不派出項目管理班子,不進行質量、安全、進度等管理,不依照合同約定履行承包義務,無論將工程全部轉包給他人,還是以分包名義將工程肢解后分別轉包給他人的,均屬轉包行為”。

  2、關于掛靠的主要規定 《建筑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禁止建筑施工企業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業以任何形式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本企業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 1999年4月1日國務院發布的《1999年整頓和規范建設市場的意見》附件第三條規定:“根據《建筑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凡通過轉讓、出借資質證書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許他人以本單位名義承接工程任務的,均屬掛靠承接工程任務,包括無資質證書的單位、個人或低資質等級的單位,通過種種途徑和方式,利用有資質證書或高資質等級的單位名義承接工程任務。 其判定條件是:

  (1)有無資產的產權聯系,即其資產是否以股份等方式劃轉現單位,并經公證;

  (2)有無統一的財務管理,不能以“承包”等名義搞變相的獨立核算;

  (3)有無嚴格、規范的人事任免和調動、聘用手續。凡具備上述條件之一的,定為掛靠行為”。

  3、建筑企業內部承包與轉包、掛靠的區別建筑企業內部承包與轉包、掛靠有本質的區別,綜合以下四點可以判斷:

  (1)承包人是否為建筑企業的內部成員。建筑企業內部承包的承包人必須是建筑企業的下屬職能部門或分支機構或者職工個人,而轉包、掛靠合同中的承包人則與建筑企業沒有任何人事關系。對于內部成員身份,可以依據勞動合同,工資條,社會保險繳納記錄等認定。

  (2)建筑企業對項目工程技術、資金、質量、安全等方面能否加以實質性的管理和監督。建筑企業內部承包條件下,建筑企業能對工程項目能加以實質性的管理和監督,以保證工程的安全、質量等符合國家規定。而轉包、掛靠中,建筑企業沒有任何管理與監督,工程質量、安全存在極大的風險。

  (3)能否體現建筑企業的資質要素。國家設立建筑企業資質的本意在于保證建筑工程的質量、安全,建筑企業具有國家規定的資質,能為承包人提供足夠的資金和技術支持。而轉包、掛靠顯然無從體現建筑企業的資質要素。

  (4)財務上是否統一管理。建筑企業對承包人有管理的義務,在財務上實行統一管理。而轉包、掛靠中,建筑企業不能控制資金的使用,往往工程款直接撥付給承包人,而不是建筑企業的賬號,或者雖然撥至工程項目上,建筑企業在扣除管理費后,余款全部劃撥給承包人。

承包合同 篇9

  委托方:(簡稱甲方)施工方:(簡稱乙方)新建住房工程,經雙方協商決定由乙方施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

  發包方:

  承包方:

  甲方計劃新建房屋一幢,在公平競爭中擇優將此房屋建修中的木工工程承包給乙方為完成甲方設計的木工工程任務,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特簽訂此合同。為信守合同,并嚴格地履行,共同遵守些列條款:

  一、工程規模:甲方新建房屋為兩樓一底,門排兩個,鋼筋混磚結構,樓層面每層鋼筋水泥澆筑。

  二、木工工程價款:甲方以基墩每個米元,樓層板面每平方米元,地穿梁每米元,立柱每元計價。

  三、質量要求:乙方必須保證立柱、基墩、地穿梁按照甲方房屋設計的規格施工,同時保證每樓板面平整,每樓梯步均勻。

  四、安全事故責任:乙方在工程施工中,時刻將安全意識放在重中之重。若出現安全事故,一旦甲方買了意外保險,按照國家規定的意外保險處理后,甲方概不負其它一切任何責任。

  五、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簽字生效。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通過協商形成共識后,與本合同同等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在場人:

  乙方:**年月日

承包合同 篇10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責關系,本著互惠互利、公平合理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

  就乙方承接甲方 年底團年宴席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于 年 月 日 點開餐,乙方在甲方指定場地: 一幢倉庫 ,承接甲方 年底團年宴 。

  二. 甲方“團年宴”酒席人/桌,預計桌已含 桌主賓桌,(可正負伍桌)屆時以實際桌數為準

  結算。(主賓桌臺面為1.6米,員工桌臺面為1.5米)

  三. 若甲方更改酒席桌數應提前三天告知乙方,實際桌數以雙方酒席負責人簽字確認為結帳標準。

  四. 酒席標準為,¥: 元/桌(大寫):。合計餐費¥: (大寫): 元,簽訂合同時請以現金方式交付定金¥: (大寫): ,剩余部分于年 月 日內全額支付,(注:以上價格已含餐飲稅10%)。

  五. 甲方酒水自備或乙方按進貨略高價格供應,并按照實際用量核算,(附雙方酒席現場負責人核數確認單結帳,同用餐尾款一并支付)。

  六. 酒席具體細節如下要求:

  1. 桌/椅:材質良好、清潔、美觀,款式顏色統一,員工席為圓桌,紅色膠凳,(工廠可協助提供現有凳子資源)貴賓席為靠背椅;

  2. 桌布:清潔消毒、無異味;

  3. 餐具:消毒餐具。酒杯:主賓桌:玻璃杯、高腳杯;硬膠杯;員工為硬膠杯,貴賓席為玻璃杯、高腳杯。餐巾紙:每桌2包。主桌提供茶水。

  4. 上菜速度:適中,不可太快或太慢,55—70分鐘之內方可把菜上完。

  七. 衛生防疫保障:

  1. 食品須保持無毒、無害、無變質等各項指標均達到有關衛生標準;

  2. 飯菜衛生可口,如因衛生問題或食物中毒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若酒水自備引起的中毒除外)。乙方對本次宴席食物留樣48小時。

  八:甲方提供場地,照明,水電和適當協助工作人員。在20xx年1月21日早上9點清理好場地。 九:乙方對公賬戶為:開戶行:開戶名稱:

  十:本次宴會菜單:

  十一.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若有一方有違約行為,造成的全部損失由責任方承擔。以上條款由雙方共同協商制

  定,未經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解決合同糾分的方式:本合同若發生爭執,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建議由深圳市

  人民法院進行管轄。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名(蓋章):代表簽名(蓋章)

  地址: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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