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文明督察策劃書
校園文明督察隊是一支紀律嚴明,作風嚴謹的隊伍。以下是校園文明督察策劃書,歡迎閱讀。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進一步提高學生的思想道德與文明修養,營造“高雅、文明、和諧、整潔”的育人環境,學校決定在全校范圍內開展“校園文明督查”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成立“校園文明督查隊”
校園文明督查隊成員由校學生工作助理、校學生會干部組成,接受學生處、團委統一領導。
二、主要任務
按照學校要求,督查隊員應定時在校園內進行文明行為巡查;對不文明行為進行勸說和教育,督促學生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對不聽勸阻者進行記錄,并及時上報學生處、團委處理。
三、督查內容
1.男女交往舉止有違公共道德的'行為;
2.穿拖鞋、短褲、背心等服飾出入教室、實驗室、圖書館等公共場所;
3.亂扔垃圾、隨地吐痰等行為;
4.踐踏草坪、亂摘花草等行為;
5.罵人打架等行為;
6.破壞公物的行為;
7.亂涂亂畫的行為;
8.翻越柵欄、圍墻等行為;
9.不文明就餐行為;
10.違反學校規定的其他不文明行為。
四、工作要求
1.按時上崗,不得無故缺勤,不得中途脫崗或提前退崗。
2.以身作則,并統一佩戴督查標志,衣著整齊大方。
3.文明督查。發現不文明行為,督查隊員應先亮明身份,并對不文明行為勸阻;要注意使用“同學你好!請你維護校園文明”等文明用語;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對同學有不文明行為,更不能與同學互相謾罵或毆打。
4.在督查過程中,對不聽勸阻者,要做好記錄并及時上報學生處、團委處理。對不配合督查,甚至辱罵、毆打督查隊員者,學校將根據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校園文明督查是學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的重要手段,也是確保廣大師生擁有良好學習和生活環境的重要措施,對于塑造學校形象和大學生的健康成長有著重要意義。希望廣大同學做好自我約束和管理工作,積極配合校園文明督查,共同營造文明和諧的校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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