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采購合同錦集八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guī)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采購合同8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采購合同 篇1
乙方(供應商):南昌XX公司
今甲方向乙方采購一批電腦,經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合同如下:
一、采購產品名稱、價格和要求
1、甲方向乙方定購教學電腦一批,(電腦設備配置單詳見本合同)共計1000臺,單價為:2600元;總金額(大寫):貳佰陸拾萬元整。另外,電腦的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2、其配置標準見下表:
3、定貨、交貨時間與地點
定貨日期為本合同簽訂之日,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貨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交貨地點:江西制造職業(yè)技術學院電腦室。
二、產品的驗收、售后服務及質保
1、驗收時間:乙方必須提前五個工作日向甲方發(fā)出收貨通知,乙方必須于甲方提出驗收申請后三個工作日內組織驗收。甲方驗收合格后應當向乙方出具驗收報告。
2、驗收方式:電腦的驗收分為數量驗收和質量驗收,由甲方和乙方的技術人員共同完成。數量檢驗和質量檢驗的地點為江西制造職業(yè)技術學院電腦室,期限為甲方提出驗收申請后三個工作日內。
乙方向甲方說明電腦的配置,核對電腦配件品牌、型號和編號,開箱檢驗,正確調試,保證商品符合產品使用說明明示的配置和產品的質量狀況,經甲方確認,當面向甲方交驗商品,并介紹產品的使用、維護和保養(yǎng)方法以及三包方式,明示三包有效期,提供三包憑證、有效發(fā)貨票、產品(選配件)合格證和使用說明。
3、質保規(guī)定:
(1)乙方對其所配置的電腦產品各選配件,按生產商提供的質保期為準,向甲方提供質保服務。
(2)整機三包有效期內出現(xiàn)質量問題,乙方負責在一周內維護、修理,并保證修理后的商品能正常使用30天以上,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內出現(xiàn)故障,乙方負責在____日內修理或更換新的主要部件(包括工時費和材料費)。
(3)自售出之日起7天內,售出的計算機整機或配件出現(xiàn)性能故障時,甲方可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甲方要求退貨時,乙方負責為甲方退貨,并按發(fā)貨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4)自售出之日起第____日至第____日內,無論哪一臺售出的計算機整機或配件出現(xiàn)性能故障時,甲方可選擇換貨或修理。甲方要求換貨時,乙方負責____日內為甲方調換新的同型號同規(guī)格商品;同型號同規(guī)格商品停產時,負責調換新的不低于原產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部件差價由乙方負擔。
三、貨款結算
1、合同簽署后,甲方應向乙方交定金(貨款的百分之三十)人民幣柒拾捌萬整;
2、乙方將電腦備齊后,運送并安裝到指定地點,由甲方清點驗收,驗收完畢后甲方將剩余貨款壹佰捌拾貳萬元整于交貨后十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交付給乙方。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和乙方應充分協(xié)商,制定本合同約定的機器配置,配置以雙方都同意為準。在配置確定后,若有任何調整意向,應及時向乙方說明。如果甲方已經定貨或者預付定金,則由甲方承擔損失。
2、甲方有對電腦設備的采購建議和調整的權利,并有對乙方的工作的監(jiān)督權。
3、甲方有按時交付貨款的義務,如甲方因未及時交付貨款導致的商品交付延期或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此外,甲方應提前支付貨款的百分之三十,即人民幣柒拾捌萬整,并于________年____月十____日前支付。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保證按照配置單向甲方供貨。如出現(xiàn)定制的配件型號無貨或數量不齊時,則應及時向甲方說明協(xié)商調整,如因乙方單方面問題而出現(xiàn)有品種、數量、規(guī)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由乙方負責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2、乙方負責電腦的運輸、安裝、調試和維修期內的維修工作,負責提供電腦的使用說明書等相關資料;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3、乙方有在合同規(guī)定的售后服務時間內為甲方提供服務。
4、如果因為乙方的原因給甲方帶來損失,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六、爭議的解決
1、因貨物的質量問題發(fā)生爭議,由法律及有關規(guī)章規(guī)定的技術單位進行質量鑒定,雙方無條件服從鑒定的結論。
2、本合同發(fā)生糾紛,甲乙雙方應當及時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附則
1、本合同的附件,作為合同正式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執(zhí)行日期:自雙方簽字蓋章日起。
采購單位(蓋章):供應單位(蓋章):
代表人:代表人:
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購合同 篇2
甲方(采購人): 乙方(供應商):
甲方組織的項目所需 設備(項目編號: )詢價采購活動,確認乙方為本次采購第標段成交供應商。現(xiàn)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規(guī),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合同,雙方同意嚴格執(zhí)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所有條款。
一、定義
本合同中的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1、“合同”系指甲方與乙方簽署的、合同條款中載明的甲方與乙方所達成的協(xié)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貨物”系指乙方根據合同規(guī)定須向甲方提供的一切有關項目所需設備本標段采購設備(均含啟動柜)、備件、工具、手冊、技術資料及其他相關材料。
3、“服務”系指根據合同規(guī)定乙方須承擔與供貨有關的所有輔助服務,比如運輸[含運費(交貨至買方指定之交貨地址,含港口、碼頭、拖運等征收之費用)包裝費、卸裝費(卸貨制卡車可到達一樓地面)、運輸保險、培訓費、清關費用、保修期內維修費、賣方人員差旅費、其它稅費]、輔助安裝、調試、驗收、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其他類似的乙方應承擔的義務。
4、“工程” 系指建設工程,包括“ 設備采購規(guī)范書”中本標段所列相關工程施工,包括改建、擴建、裝修、拆除、修繕等。
5、簽訂合同文件的依據
(1)合同簽訂后雙方有關項目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xié)議或文件; (2)甲方的設備詢價采購文件》(項目編號:號)、設計圖文件以及相關的補充文件;
(3)乙方所有的競標文件及澄清文件; (4)成交(中標)通知書; (5)標準、規(guī)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6)合同附件:含乙方競標文件中的《競標函》、《競標報價表》、服務承諾、產品配置情況成果文件、技術說明文件等。
二、合同金額
1、本合同本標段總金額(人民幣大寫)∶; (人民幣小寫)。
2、上述金額是乙方對本次本標段成交設備采購提出的各項支付金額的總和。報價應包括供應商為完成本次本標段采購文件所確定的采購內容(均含啟動柜),以及供應商為完成上述內容所必須的質量保證與技術支持、加工制造、采購、運輸[含運費(交貨至買方指定之交貨地址,含港口、碼頭、拖運等征收之費用)包裝費、卸裝費(卸貨制卡車可到達一樓地面)、運輸保險、培訓費、清關費用、保修期內維修費、賣方人員差旅費、其它稅費]、供貨、輔助安裝、調試、驗收、交付、售后服務以及保險、材料、勞務、機械投入、利潤、稅金、管理費、代理費、政策性文件規(guī)定以及“富士康(阜寧)動力、給排水設備采購規(guī)范書”報價范圍規(guī)定的各項所需的全部費用、不可預見費及其它一切相關費用。
3、安裝交付使用前的一切費用由供貨方承擔。
三、稅費
1、政府根據現(xiàn)行稅法規(guī)定對乙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負擔。
2、在中國境外發(fā)生的與本合同執(zhí)行過程的一切稅費由乙方負擔。 四、交付使用時間
必須在20xx年4月20日至20xx年4月30日期間供貨至安裝現(xiàn)場(不要求提前供貨),且必須派專業(yè)技術人員在供貨、安裝、調試、驗收、運行保修等方面進行全過程跟蹤服務。
如20xx年4月30日前交貨的供貨期發(fā)生延誤,甲方可拒收所供設備,且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如不能在設備安裝調試期間派專業(yè)技術人員在安裝現(xiàn)場協(xié)助安裝、調試等,每發(fā)生一次(一日歷天)罰款10000元,直接在供貨款中扣除。
五、交貨地點
設備安裝地點:甲方指定的地點。
六、技術標準
質量要求符合國家現(xiàn)行質量驗收規(guī)范合格標準。乙方所提供設備的系統(tǒng)規(guī)格和技術標準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部門最新頒布的標準及規(guī)范。乙方施工所用材料必須符合招標文件及投標文件中所確認的品牌或廠家所生產的產品。如有不符合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專利權
乙方應保證甲方在使用設備、服務或其任何一部分時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
專利權、商標權、版權和工業(yè)設計權的指控。一旦出現(xiàn)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權指控,乙方必須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可能發(fā)生的全部責任。
八、質量保證
1、乙方應保證提供的設備是最近生產的、未使用過的原裝合格正品,并保證能得到該產品生產廠家的認可。乙方應保證設備經過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yǎng)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周期內應具有滿意的性能。
2、設備最終驗收后,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對由于因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生產廠家或乙方的原因而發(fā)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費用由乙方承擔;
3、根據當地法定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或者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設備的內在質量或規(guī)格型號與采購單不符,或證明設備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權向乙方發(fā)出索賠通知;
4、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報修通知后,應在合同所附服務承諾約定的時間內免費維修、更換有缺陷的設備或部件;
5、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在合同所附服務承諾約定的時間內沒有彌補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風險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6、設備質量和器件性能應符合規(guī)定,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技術文件正確、清晰、完整,對牽涉到有關技術方面的問題乙方應給予全力支持;
7、每一采購設備具體質量保證期詳見“動力設備采購規(guī)范書”;凡采購規(guī)范書中沒有明示的,質量保證期統(tǒng)一為三年。質量保證期自甲乙雙方驗收之日起計算。
采購合同 篇3
衛(wèi)浴購銷合同
甲方(供貨方):
乙方(購貨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買賣雙方在平
等、自愿、公開、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建材買賣事宜達成協(xié)議如下:
第一條所購建材基本情況單位:元/套 總價合計人民幣(大寫) 壹佰貳拾 萬(寫):¥1200000 元質量標準:
交貨時間:
交貨地點:
第二條驗收:對于建材產品的規(guī)格型號、數量、材質等與約定不符或有其他質量問題的,買方異議期為賣方交貨后一日內,異議經核實賣方應無條件補足或換貨。
第三條付款方式及.時間:雙方約定以第一種方式支付價款。
(一)簽定合同時,買方支付(定金/預付款)40萬(定金不得超過總價款的30%),貨到驗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第四條:違約責任:
(一)賣方違約責任:
1、建材產品經專業(yè)機構檢測不符合國家標準或合伺約定質量標準的,賣方應無條件換、退貨,或賠償買方由此受到的損失。(轉載自第一范文網,請保留此標記。)
2、賣方遲延交貨的,每日應向買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2%的違約金;遲延交貨一日的,除支付違約金外,買方還有權解除合同,賣方已收取定金、預付款或價款應全部返還,但買方在不收取違約金的情況下,有權要求賣方雙倍返還定金。
(二)買方違約責任:
1、買方遲延提貨的,每日應向賣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2%的違約金;
2、買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賣方造成的損失,已支付定金的無權要求返還。
第五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或向市場主辦單位、消費者協(xié)會申請調解解決,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出申訴;協(xié)商、調解、申訴解決不成的,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xié)議申請仲裁。其他約定事項:
第六條對本合同的變更或補充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賣方應承擔的責任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本合同未定事項,雙方可協(xié)商簽定補充協(xié)議。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采購合同 篇4
供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經供需雙方協(xié)商同意,由供方組織生產,需方負責收購下列商品,為保證協(xié)商的條款嚴格履行,特簽訂此合同,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總產值、具體品名、規(guī)格、分期、分批交貨計劃詳見附表。供方要根據合同要求,組織生產,按時、按質、按量交貨;需方也要根據合同要求按時、按量接貨,并及時支付貨款,不得影響供方的生產。
二、產品的質量標準和數量詳見附表。以供方檢驗為主,需方配合抽驗,如有異議,寫出抽驗記錄,雙方簽字備查。生產中的質量和保修期出現(xiàn)的問題由供方負責,交貨后由于保管不善造成的問題由需方負責。
(1)產品交貨前,供方應嚴格檢驗,附合格證,裝箱單,以示負責。
(2)抽驗,如有不符合標準,有關調換、挑選降價等損失,由供方承擔,接受罰則。
三、產品價格規(guī)定
根據國家的有關物價政策。按上級物價部門規(guī)定的價格執(zhí)行,詳見附表。對于副品、次品、以及低于標準的,本著合情合理、以質論價解決。
四、產品交貨結算
產品實行送貨制,供方將貨送到需方指定倉庫,運費由需方負責,點驗入庫簽章后,當即在需方財會股付款。
五、包裝規(guī)定
(1)產品包裝應符合現(xiàn)行包裝標準規(guī)定執(zhí)行,以保證商品的存放和運輸安全為前提,以符合運輸規(guī)定要求為準繩。
(2)如因包裝不當,在運輸中造成的損失由供方自負。
(3)包裝完整,原件數量短少或規(guī)格品種不符,經需方查詢供方應給予解決。
六、罰則
(1)供方無故延期交貨或提供產品的品種、規(guī)格、質量不符合同規(guī)定,由此造成延誤交貨時間,每天應付需方延期貨款總值_________%的違約金(可由雙方約定)。
(2)未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變更產品數量、質量、品種、規(guī)格,包裝不符合同規(guī)定標準,影響需方銷售部分,向供方賠罰金_________%。
(3)由于計劃不周,安排不當,或無正當原因造成延期收貨付款影響供方資金使用,向需方索賠罰金_________%。
(4)需方中途退貨,應付給供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_%的違約金。違約金及其他損失賠償額總和應當相當于用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違約金過高或過低的,當事人可請求有關機構予以適當調整。
七、附則
(1)如因自然災害或國家政策、法律變更不能履行合同,應于15日內通知對方。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變更或解除合同。
(2)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省(市)簽訂,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合同規(guī)定的有效期結束止。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一份,副本若干份,送有關部門。
(3)本合同條款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xié)商修訂。在執(zhí)行中如有爭議,報仲裁機關解決。
供方(蓋章):_________ 需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采購合同 篇5
1.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a.“合同”系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xié),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b.“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guī)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后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c.“貨物”系指賣方根據合同規(guī)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和域其材料。
d.“服務”系指根據合同規(guī)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guī)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e.“合同條款”是指本合同條款。
f.“買方”買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g.“賣方”賣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h.“項目現(xiàn)場”本項目現(xiàn)場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歷天數。
2.適用性
2.1本合同條款適用于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范圍。
3.來源地
3.1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國”)和地區(qū)。
3.2本條所述的“來源地”系指貨物開采、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源地。經過制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為貨,商業(yè)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qū)別的產品。
3.3貨物和服務的來源地有別于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1本合同下交付的貨物應符合技術規(guī)格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準,則應符合貨物來源國適用的官方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發(fā)布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4.2除非技術規(guī)格中另有規(guī)定,計量單位均采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5.1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或任何合同條文、規(guī)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賣方雇傭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須的范圍。
5.2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第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5.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后應將這些文件(全部拷貝)還給買方。
6.專利權
6.1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yè)設計權的起訴。
7.履約保證金
7.1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告書后三十(30)天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中所規(guī)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2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能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7.3履約保證金應用本合同貨幣,或買方可以接受的一種可自由兌換的貨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買方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yè)的銀行;或買方可接受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yè)的銀行,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買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7.4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后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行保證金退還賣方。
8.檢驗和測試
8.1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guī)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guī)格將說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測試的代表的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8.2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域貨物的最終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察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xié)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8.3如果任何被檢驗或測試的貨物不能滿足規(guī)格的要求,買方可以拒絕接該貨物,賣方應更換被拒絕的貨物,或者免費進行必要的修改以滿足規(guī)格的要求。
8.4買方在貨物到達買方國家后對貨物進行檢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物的權力將不會因為貨物在從來源國啟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8.5在交貨前,賣方應讓制造廠家對貨物的質量、規(guī)格、性能、數量和重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并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檢驗證書,檢驗證書是付款時提交給議付行的文件的一個組成部分,但不能作為有關質量、規(guī)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制造廠家檢驗的結果和細節(jié)應附在質量檢驗證書后面。
8.6貨物低達目的港和/或現(xiàn)場后,買方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稱為檢驗檢疫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guī)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并出具交貨后檢驗證書。如果檢驗檢疫局發(fā)現(xiàn)規(guī)格或數量或兩者有不一致的地方,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現(xiàn)場后九十(90)
天內向賣方提出索賠。
8.7如果在合同條款第15條規(guī)定的保證期內,根據檢驗檢疫局檢驗的結果發(fā)現(xiàn)貨物的質量或規(guī)格與合同要求不符,或貨物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適的材料,買方應及時向賣方提出索賠。
8.8合同條款第8條的規(guī)定無論如何也不能免除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義務或其他義務。
9.包裝
9.1賣方應提供貨物運至合同規(guī)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轉運過程中的野蠻裝卸,暴露于惡劣氣溫,鹽分大和降雨環(huán)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裝箱的尺寸及重量應考慮貨物最終目的地的偏遠程度以及在所有轉運地點缺乏重型裝卸設施的情況。
10.裝運標記
10.1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相鄰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顯的英語字樣做出以下標記:_________。
10.2如果單件包裝箱的重量在2噸(t)或2噸(t)以上,賣方應在包裝箱兩側用英語和國際貿易通用的運輸標記標注“重心”和“起吊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注“小心輕放”、“此端朝上,請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樣和其他國際貿易中使用的適當的標記。
11.裝運條件
11.1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訂艙位、運輸和支付運費,以確保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交貨交貨。
b.提單/空運提單日期應視為實際交貨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貨物不能放在甲板上運輸,也不能轉運。
d.承運的船只應來自合格來源國。
e.目的港/項目現(xiàn)場在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有規(guī)定。
11.2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xw)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內陸運輸,但由買方支付運費。
b.有關運輸部門出具的收據的日期應視為交貨日期。
11.3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guī)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買方對超運數量或重量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不承擔責任。
12.裝運通知
12.1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guī)定的裝運日期之前,即海運前三十天(30)天或空運前十(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和在裝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航空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5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guī)格、數量、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寄給買方。
b.賣方應在貨物裝船完成后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合同號、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fā)票金額、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2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jié)還應另行注明。
12.2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xw)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guī)定的鐵路/公路/水遠裝運日期之前三十(30)天內或空運運日期之前十四(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2表示)和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應用掛號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五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guī)格、數量、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通知買。
b.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后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號、貨物名稱、數量、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fā)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給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jié)還應另行注明。
c.在出廠價合同項下,如果是因為賣方延誤不能用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上述內容通知買方,使買方不能及時辦理保險,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應由賣方負責。
13.交貨和單據
13.1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規(guī)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提供的裝運細節(jié)和/或其他單據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具體規(guī)定。
13.2本合同下的“出廠價(exw)”、“離岸價(fob)”、“貨交承運人價(fa)”、“到岸價(cif)”、“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及其他用于說明各方任的貿易術語應按照巴黎國際商會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國際貿
易慣例術語解釋通則(icotems)來解釋。
13.3對從國外供應的貨物:
a.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啟運后以電報或電傳的形式將全部裝運細節(jié),包括合號、貨物說明、數量、運輸工具名稱、提單號碼及日期,裝貨口岸、啟運日期、卸貨口岸等通知買方和保險公司。賣方應將下列單據寄給買方,并拷貝一份給保險公司:
(1)標有“運費已付”的已裝船清潔提單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fā)票一式5份;
(3)標明每箱內容的裝箱單一式5份;
(4)以買方為受益人的以發(fā)票價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險的保險單1正本,4份副本;
(5)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6)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的合同貨款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7)賣方出具的證明運輸工具名稱和國籍的證明書一式5份;
(8)賣方有關機構出具的來源國證書一式5份。
b.對從國內供應的貨物:
(1)說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fā)票一式5份;
(2)買方出具的證明已收到相應貨物的證書一式5份;
(3)詳細的裝箱單一式5份;
(4)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5)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價格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6)交貨收據/鐵路收據/貨車收據一式5份;
(7)貨物來源地證書一式5份。
14.保險
14.1本合同下提供的貨物應對其在制造、購置、運輸、存放及交貨過程中的丟失或損壞按合同條款規(guī)定的方式,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幣進行全面保險。
14.2如果買方要求按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其貨物保險將由賣方辦理、支付,并以買方為受益人。如果按離岸價(fob)或貨交承人價(fca)交貨,則保險是買方的責任。
14.3如果是出廠價(exw)合同,裝貨后的保險應由買方辦理。如果是到岸(cif)/“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合同,賣方應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辦理以發(fā)票金額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險。
15.運輸
15.1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離岸價(fob)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直至包括將貨物在指定的裝船港裝上船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包括在合同價中。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貨交承運人(fca)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在買方指定點或其他同意的地點交由承運方保管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2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3如果合同要求賣方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項目現(xiàn)場,賣方應負責辦理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規(guī)定的保險和儲存在內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4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所選擇承運人事先應獲買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賣方(a)以離岸價(fob)或貨交承運人價(fca)交貨,和(b)替買方和由買方承擔費用使用指定的船只或掛買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只來安排國際運輸,而指定的船只或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只不能在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內用于運輸貨物,賣方應用別的船只安排運輸。
16.伴隨服務
16.1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務,包括“合同條款資料表”與技術規(guī)格規(guī)定的附加服務,(如果有的話):
a.實施或監(jiān)督所供貨物的現(xiàn)場組裝和/或啟動;
b.提供貨物組裝和/或維修所需的工具;
c.為所供貨物的每一適當的單臺設備提供詳細的操作和維護手冊;
d.在雙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內對所供貨物實施運行或監(jiān)督或維護或修理,但提條件是該服務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e.在賣方廠家和/或在項目現(xiàn)場就所供貨物的組裝、啟動,運行、維護和/修理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
16.2如果賣方提供的伴隨服務的費用沒含在貨物的合同價中,雙方應事先就其達到協(xié)議,但其費用單價不應超過賣方向其他人提供類似服務所收取的現(xiàn)行單價。
16.3賣方應提供“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guī)格中規(guī)定的所有服務。為履要求的伴隨服務的報價或雙方商定的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7.備件
17.1正如合同條款所規(guī)定,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賣方制造或分配的與備件有關的材料、通知和資料:
a.買方從賣方選購的備件,但前提條件是該選擇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b.在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
(1)事先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通知買方使買方有足夠的時間采購所需的備件和
(2
)在停止生產后,如果買方要求,免費向買方提供備件的藍圖、圖紙和規(guī)。
17.2賣方應按照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guī)格中的規(guī)定提供所需的備件。
18.保證
18.1賣方應保證合同項下所供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號除非合同另有規(guī)定,貨物應含有設計上和材料和全部最新改進。賣方進一步保證,合同項下提供的全部貨物沒有設計、材料或工藝上的缺陷(買方的規(guī)格要求設計和/或材料的情況除外),或者沒有因賣方的行動或疏忽而產生的缺陷,這些缺陷是所供貨物在最終目的地國家現(xiàn)行條件下正常使用可能產生的。
18.2本保證在貨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適用時)交運到合同指明的最終目的地并驗收后的十二(12)個月內有效,或在貨物從貨源國裝運口岸或地點啟運日期后十八(18)個月內有效,哪一種情況早發(fā)生就以哪一種情況為準。
18.3買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本保證期內所產生的索賠。
18.4賣方收到通知后應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guī)定的時間內以合理的速度免費維修或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換的貨物或部件從出廠地或進口港地至最終目的地的內陸運費由買方承擔。
18.5如果賣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guī)定的時間內沒有以合理的速度彌補缺陷,買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買方根據合同規(guī)定對賣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
19.索賠
19.1如果賣方對偏差負有責任而買方在合同條款第18條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規(guī)定的檢驗、安裝、調試、驗收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了索賠,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
a.賣方同意退貨并用合同規(guī)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并承擔由此發(fā)生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xù)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看管和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費用。
b.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c.用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規(guī)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擔買方蒙受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條款第18條規(guī)定,相應延長所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19.2如果在買方發(fā)出索賠通知后三十(30)天內,賣方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賣方接受。
如賣方未能在買方發(fā)出索賠通知后三十(30)天內或買方同意的延長期限內,按照買方同意的上述規(guī)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買方將從議付貨款或從賣方開具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
20.付款
20.1本合同項下的付款方法和條件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規(guī)定。
21.價格
21.1賣方在本合同項下提交貨物和履行服務收取的價格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給出。
22.變更指令
22.1根據合同條款第35條的規(guī)定,買方可以在任何時候書面向賣方發(fā)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圍內變更下述一項或幾項:
a.本合同項下提供的貨物是專為買方制造時,變更圖紙、設計或規(guī)格;
b.運輸或包裝的方法;
c.交貨地點;和/或
d.賣方提供的服務。
22.2如果上述變更使賣方履行合同義務的費用或時間增加或減少,合同價或交貨時間或兩者將進行公平的調整,同時相應修改合同。賣方根據本條進行調整的要求必須在收到買方的變更指令后三十(30)天內提出。
23.合同修改
23.1除了合同條款第22條的規(guī)定外,任何對合同條件的變更或修改均須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書。
24.轉讓
24.1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25.分包
25.1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25.2分包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條款第3條的規(guī)定。
26.賣方履約延誤
26.1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中買方規(guī)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26.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后,應盡快對情況進行評價,并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
26.3除了合同條款第25條階情況外,除非延期是根據合同條款第26.2條規(guī)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誤期賠償費之外,賣方拖延交貨,將按合同條款第27條的規(guī)定被收取誤期賠償費。
27.誤期賠償費
27.1除合同條款第29條規(guī)定的情況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在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從合同價中扣除誤期賠償費。每延誤一周的`賠償費按遲交貨物交貨價或
未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用的百分之零點五(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合同價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買方可考慮根據合同條款第28條的規(guī)定終止合同。
28.違約終止合同
28.1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采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fā)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規(guī)定的限期或買方根據合同條款第26條的規(guī)定同意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b.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guī)定的其他任何義務。
c.如果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為目的,定義下述條件:
(1)“腐敗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公官員在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和
(2)“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損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遞交投標書之前和之后),人為地使各投標價喪失競爭性,剝奪借款人(或業(yè)主)從自由公開競爭所能獲得的權益。
28.2如果買方根據上述第28.1條的規(guī)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買方以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類似的貨物,賣方應對購買類似貨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負責。但是,賣方應繼續(xù)執(zhí)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29.不可抗力
29.1盡管有合同條款第26條、27條和28條的規(guī)定,如果賣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在不可抗力影響的范圍內不應該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29.2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賣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賣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zhàn)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理及其他雙方同意的情況。
29.3在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后,賣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買方,除買方書面另行要求外,賣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xù)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延續(xù)超過一百二十(120)天,雙方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在合理的時間內就進一步實施合達成協(xié)議。
30.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30.1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
31.因買方的便利而終止合同
31.1買方可在任何時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賣方發(fā)出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終止通知應明確該終止合同是出于買方的便利,合同終止的程度,以及終止的生效日期。
31.2對賣方在收到終止通知后三十(30)天內已完成并準備裝運的貨物,買方應按原合同價格和條款予以接收,對于剩下的貨物,買方可:
a.讓任一部分按照原來的合同價格和條款來完成和交貨:和/或
b.取消該剩下的貨物,并按雙方商定的金額向賣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貨物和務以及賣方以前已采購的材料和部件的費用。
32.爭端的解決
32.1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友好協(xié)商開始后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仲裁。
32.2仲裁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ietac)按其仲裁規(guī)則/程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語言應為英語。
32.3仲裁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32.4仲裁費除仲裁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32.5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xù)執(zhí)行。
33.合同語言
33.1除非雙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語言為英語。雙方交換的與合同有關的信件和其他文件應用合同語言書寫。
34.適用法律
34.1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35.通知
35.1本合同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應用書面形式或電報、電傳或傳真送到“合同條款資料表”中規(guī)定的對方的地址,電報、電傳或傳真要經書面確認。
35.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書的生效日期為生效日期,兩者中以晚的一個日期為難。
36.稅和關稅
36.1政府根據現(xiàn)行稅法對買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買方負擔。
36.2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內的賣方,則政府根據現(xiàn)行稅法對中國國內的賣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該國內賣方負擔。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外的賣方。要求外國賣方在中國境內實施與本合同有關的伴隨服務,則政府根據現(xiàn)行稅法規(guī)定和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所述的協(xié)議(如果有此協(xié)議的話)對國外賣方征收的實施伴隨服務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外國賣方負擔。
36.3在中國境外發(fā)生的與本合同執(zhí)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賣方負擔。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本合同應在雙方簽字和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履約保證金后生效。
37.2如果本合同的貨物在其所在國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話,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許可證,費用自理。
買方(蓋章):_________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
采購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xié)商,達成如下協(xié)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 產品規(guī)格型號及價格 品名
單價
規(guī)格(品質)
數量
總價
合計金額(人民幣)
二. 產品要求 乙方必須保證產品面料、款式符合甲方要求,且無任何質量問題,否則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費用即合同金額的20%,并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其他損失。
三. 交貨期限 乙方保證于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在_______天內,將甲方采購的物品全部送達指定地___________不能拖延,否則乙方應從最遲交貨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遲交貨部分貨款的百分之三的違約金,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其他損失,此項違約金額以逾期移交物品部分貨款總值的百分之五十為限度。
四. 交貨及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后,甲方向乙方交付總價款的__%即元作為定金,乙方交貨經甲方驗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尾款。
五. 其他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xié)商。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采購合同 篇7
合同號:
簽訂地點:購買方(甲方):
供貨方(乙方):
一、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購買茶葉事宜,達成以下協(xié)議,雙方共同遵守:
二、品質要求:
QS為標準,沒有紅變現(xiàn)象,乙方對茶葉質量負責。衛(wèi)生符合國家標準,農殘要求歐盟標準。
三、交貨地點:_____
四、運輸及費用:_____
五、驗收方式:茶葉進倉后,按照質量規(guī)定扦樣并對樣品進行驗收。
六、付款條件及方式:
1、經對樣驗收及按協(xié)議條款驗收后,甲、乙雙方無異議,由乙方憑甲方茶葉進倉憑證向甲方辦理貨款結算手續(xù)。
2、貨款,剩余貨款應在天內100%支付。
七、其他:若乙方茶葉質量不符合要求,理化指標超出規(guī)定含量,衛(wèi)生、農殘不符合標準,甲方有權退貨或協(xié)商解決。
八、簽字蓋章起至 年 月 日有效。
九、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負責人(蓋章): 負責人(蓋章):
開戶行: 帳 號: 電 話:
簽訂日期: 開戶行: 帳 號: 電 話:
年 月 日
采購合同 篇8
甲方[采購方]:
乙方[銷售方]:
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購本合同第一條所述的物資材料事宜達成一致,特此簽訂本合同,以明確相關事項并約束雙方。
二、總價款及支付:
1、甲方向乙方采購本合同下的物資材料應當向乙方支付的總價款為叁拾貳萬肆仟玖佰伍拾元整人民幣[¥324950.00]。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三個工作日內,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 玖萬柒仟肆佰捌拾伍元整元人民幣[¥97485.00][總價款的30%]作為定金,該定金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使用。
3、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將甲方所采購的物資材料向甲方交付之日起算三個工作日內且未對乙方所售物資材料提出質量異議,則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壹拾陸萬貳仟肆佰柒拾伍元整元人民幣[¥162475.00] [總價款的50%]。
4、甲方應當在酒店開業(yè)后半年之日后的七日內將剩余貨款一次性向乙方付清。
三、質量標準:
1、符合國家標準。
2、甲乙雙方以樣品作為標準的,甲乙雙方應當簽署《樣品標準確認書》并封存雙方所認可的樣品。
四、交貨: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述約定辦理:乙方應當在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的30日內將甲方所采購的物資材料運送到甲方所指定的位于廣西南寧市的工程施工地點并在該地點向甲方交貨,運輸、卸貨、卸貨后搬運到甲方指定地點放臵的費用及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驗收:
1、交貨驗收:
甲方在乙方向甲方交付甲方所采購的物資材料時應當對物資材料的包裝完好性、數量進行檢查,并對包裝破損的物資材料有權拒絕接收,對數量不足的應當加以簽注。
2、甲方使用中的驗收:
[1]、甲方在使用所采購的物資材料過程中,對于不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的物資材料,甲方應當妥善保管并通知乙方或乙方的執(zhí)行合同聯(lián)絡人,乙方或乙方的執(zhí)行合同聯(lián)絡人接到甲方的通知后應當派員在接到通知之日的三日內到達甲方處與甲方人員共同核驗質量問題,乙方違反前述規(guī)定的,視為甲方異議成立并認定乙方所售貨物存在質量問題。
[2]、甲方提出質量異議期限的日期為自甲方收貨之日起算三十日,若甲方未能在收貨之日起算三十日內使用完畢乙方所售貨物的,則甲方質量異議的期限延長至滿六十日。前述之延長并不應當影響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第5款所約定的甲方向乙方支付貨款的責任,但甲方照前所述的付款也并不表明乙方所售的貨物完全符合質量標準的約定。
[3]、若乙方所售貨物的質量需要在使用后的一定時間內方能評判的或只有在使用后方能加以辨別的,甲方有權在上述兩款多規(guī)定的期限之外的時間對于乙方所售貨物提出質量異議并按照上述第1款之約定作出通知,乙方對于通知之應對情況所產生的法律責任與上述第1款所述相同。
六、退貨、換貨與補貨:
1、對于確有質量問題的貨物,乙方應當接受甲方提出的退貨要求或換貨要求,并在甲方提出相應的要求之日起算3日內將退貨運離甲方施工現(xiàn)場或將更換的貨物送到甲方所指定的位于廣西南寧市的工程施工地點并在該地點向甲方交貨,運輸、卸貨、卸貨后搬運到甲方指定地點放臵的費用及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2、若乙方所售貨物屬于在使用后需要在外觀上具備一定的觀賞效果或有某重其他特定要求的貨物,乙方應當保證庫存有與乙方所售貨物在品質、規(guī)格、型號、顏色、外觀等方面完全一致的至少達到甲方在本合同下采購數量的20%的貨物以備甲方在本合同下采購數量不足而需要增加采購時能夠按照本合同所約定的貨物單價、交貨期限向甲方供貨。
七、執(zhí)行合同聯(lián)絡人:
1、甲方指定 ([公民身份號碼: ],24小時開機有效移動電話: )作為甲方執(zhí)行本合同的聯(lián)絡人,聯(lián)絡人行使本合同所約定的權利,未約定不得行使。
2、乙方指定 ([公民身份號碼: ],24小時開機有效移動電話: )作為乙方執(zhí)行本合同的聯(lián)絡人。
八、通知:
甲、乙雙方相互之間按照以下所作出的任何通知均屬有效通知:
[1]、向登記于本合同的執(zhí)行合同聯(lián)絡人的移動電話發(fā)送短信。
[2]、向登記于本合同的經辦人的移動電話發(fā)送短信。
[3]、向乙方登記于本合同的地址郵寄送達通知。
九、違約責任:
1、鑒于甲方工程施工工期緊工程量大,若乙方遲延交貨不僅將導致甲方所采購物資材料本身的工程施工拖延,而且將導致其他配套施工的拖延,因此,乙方每遲延交貨一天,應當向甲方支付賠償金人民幣 元。
2、因乙方所售貨物質量問題造成退貨、換貨而導致甲方工程施工拖延的,自甲方提出退貨、換貨通知之日起直至乙方重新向甲方交付質量合格的貨物之日的期間內,乙方每日應當向甲方支付賠償金人民幣 元。
3、因乙方未盡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備貨導致甲方無法補貨而造成的甲方被迫重新向第三方采購貨物的,或乙方未及時給予甲方換貨或退貨而造成甲方被迫重新向第三方采購貨物的,乙方還應當賠償甲方重新采購所花費的價格高于本合同價格的價差損失。
4、違約方應當承擔相對方因應對違約方的違約行為、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所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聘請律師代理、聘請其他專家工作、調查、公證等的報酬、費用。
十、本合同的變更、解除:
1、本合同未經甲乙雙方按照與簽署本合同相同的方式書面確認、變更的,本合同不得變更。任何個人無權以任何方式變更本合同,但獲得書面承認、追認的除外。
2、本合同按以下約定解除:
[1]、乙方遲延交貨達三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對于甲方提出的質量異議拒絕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派員核驗或雖鏡核驗確定存在質量問題但拒絕退貨或換貨或在三日內未予解決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若甲方所采購物資材料由乙方分批交貨的,每批遲延交貨達三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上述之合同解除以甲方所表達的解除本合同的意思表示的通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所述的通知方式到達乙方即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兩份,經甲乙雙方蓋章并經辦人簽名即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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