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償補課的保證書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保證書的適用范圍越來越廣泛,保證書能對保證者起到督促和提醒作用。那么保證書應該怎么寫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有償補課的保證書,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有償補課的.保證書1
根據市委、教育局《關于嚴格禁止中小學在職教師從事有償補課的若干規定》、以及上級主管部門關于禁止在職教師有償補課的文件要求,為維護我校教師的良好師德形象,我向學校、社會及家長鄭重保證,在假期或其它課余時間(含寒暑假、雙休日、法定節假日)均不從事有下列情行之一的有償補課行為:
1、利用晚上、雙休日、寒暑假或法定節假日,在校內、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及學生家中等場所給學生補課并從中獲取報酬;
2、相互介紹或提供補課生源,為其他教師或校外辦學機構介紹補課生源并從中獲取報酬;
3、利用職務之便強制、動員、誘導或暗示學生參加有償補課并從中獲取報酬;
4、在社會培訓機構兼職從事學科類教學、文化補習并從中獲取報酬;
5、單獨或與他人合伙租借場地或占用其它場地舉辦以中小學生為對象的收費補課活動;
在職教師從事有償補課,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給予以下處理:
1.由學校、教育局予以通報批評,寫出書面檢查并清退違規所得,當年師德考核評定為不合格,當年不得申報評審教師專業技術資格。
2.依照教育部《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 分別給予警告、記過、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撤銷專業技術職務或者行政職務、開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處分,符合《教師資格條例》相關規定的,按有關程序依法撤銷其教師資格。
3.學校不推薦、不安排其參加中高考命題、學科質量檢測命題,不聘請其擔任市、縣兩級學科中心組成員、骨干教師評選及學科競賽的評委等。
4.學校中層以上干部從事有償補課的,按本規定第五條處理;特級教師、優秀教師(班主任)、學科帶頭人、人才遞進工程人選等從事有償補課的,報請相關部門(單位)按批準權限取消其相應稱號;見習期未滿的新教師從事有償補課的,學校將不與其簽訂聘用合同。
我保證遵守上述規定,如有違反,愿意接受學校關于對“有償補課”的相關處理決定。
負責人: 保證人:
xx新汶實驗中學
20xx年2月4日
有償補課的保證書2
對照教育部《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的通知精神,嚴格執行“六項規定”,做一名道德高尚、行為規范的人民教師。本人鄭重承諾:
1.不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有償補課;
2.不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進行有償補課;
3.不為校外培訓機構有償補課提供教育教學設施或學生信息;
4.不組織、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
5.不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其他教師、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
6.不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
以上承諾,保證自覺遵守,絕不違反。
學校(蓋章 教師(簽名)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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