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保密協議書模板錦集十篇
現如今,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擬起協議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保密協議書10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保密協議書 篇1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協商,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在平等互利基礎上協商一致,為確保相應工作涉及的技術信息和技術資源不被泄露,并防止上述保密信息被濫用,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信息
1、相關工作中涉及的技術信息、技術資料、圖紙等;
2、相關工作承擔者之間往來的傳真、信函、電子郵件等;
3、相關工作實施過程中產生的新的技術信息和技術資料;
4、相關工作實施過程中各有關當事人擁有的知識產權(已經公開的知識產權信息除外);
5、經甲乙雙方在該相關工作實施過程中確認的需要保密的其他信息。
二、保密期限
聘用合同期內即解除聘用合同后的 年內。
三、乙方的保密義務
乙方承諾,嚴格保守自己在為甲方工作期間所獲得有關甲方及甲方項目的一切秘密信息。
乙方保證除非為了甲方項目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種秘密信息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以任何方式,無論口頭、書面,還是磁盤、通信網絡等介質向任何其他方,包括個人、公司、商社、其他經濟組織等泄露秘密信息。
四、保密費用
甲方向保密義務人支付的報酬或工資中已包含的保密費,此處不再重復支付。
五、違約責任
接受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義務而對披露方的“保密資料”為任何披露的,接受方一經披露方要求,應立即停止任何違反本協議義務之行為,并采取一切合理手段消除由此引起的任何不利影響。
六、爭議解決
1、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應以協商為主,如果無法協商解決,則由爭議一方或雙方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任何一方不服仲裁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保密協議書 篇2
保密協議書
協議編號:
甲方:
乙方:
因乙方現正在為甲方提供服務和履行職務,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為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有效保護甲方的商業秘密,防止該商業秘密被公開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上簽訂本保密協議。
第一條:商業秘密。
本協議所稱商業秘密包括:技術信息、專有技術、經營信息和甲方公司《文件管理辦法》中列為絕密、機密級的各項文件。乙方對此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
1、技術信息指甲方擁有或獲得的有關生產和產品銷售的技術方案、制造方法、工藝流程、檢測報告、數據庫、實驗結果、技術數據、圖紙、樣品、、說明書、操作手冊、技術報告文檔、涉及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等一切有關的信息。
2、專有技術指甲方擁有的有關生產和產品銷售的技術知識、信息、技術資料、制作工藝、制作方法、經驗、方法或其組合,并且未在任何地方公開過其完整形式的、未作為工業產權來保護的其他技術。
3、經營信息指有關商業活動的市場行銷策略、貨源情報、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合同、交易相關對人資料、客戶名單等銷售和經營信息。
4、甲方依照法律規定(如在締約過程中知悉其他相對人的商業秘密)和在有關協議的約定(如技術合同)中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也屬本保密協議所稱的商業秘密。
第二條:保密義務。
1、乙方對其因身份、職務、職業或技術關系而知悉的甲方公司商業秘密應嚴格保守,保證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過失。即使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由乙方本人因工作而構思或取得的。
2、在服務關系存續期間,乙方未經授權,不得以競爭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為第三人謀利、或為故意加害于甲方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業秘密、制造再現商業秘密的器材、取走與商業秘密有關的物件;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商業秘密;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甲方公司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泄露;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公司的商業秘密;不得允許(出借、贈與、出租、轉讓等處理甲方商業秘密的行為皆屬于“允許”)或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公司的商業秘密;不得復制或公開包含甲方公司商業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對因工作所保管、接觸的有關甲方公司或甲方公司客戶的文件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圍使用。
3、如果發現商業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過失泄露商業秘密,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向甲方報告。
4、服務關系結束后,乙方應將與工作有關的技術資料、試驗設備、試驗材料、客戶名單等交還甲方公司。
5、雙方同意,乙方離職之后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甲方或者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乙方離職后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下列第種(沒有做出選擇的,視為無限期承擔保密義務):
A、無限期承擔保密義務,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離職之日起,計算到。
甲方同意就乙方離職后承擔的保密義務及競業禁止義務,向其支付保密費及競業禁止補償費。費用的支付方式為下列第種:
A、乙方離職時,一次性支付保密費及競業禁止補償費元。
B、乙方認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及競業禁止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及競業禁止補償費。
乙方如違反本項規定的,應承擔本協議第四條規定的違約責任。
第三條:保密義務的終止
1,公司授權同意披露或使用商業秘密。
2,有關的信息、技術等已進入公共領域。
3,乙方是否在職、勞動合同是否履行完畢,均不影響其保密義務的承擔。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協議中的保密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并支付至少相當于其工作報酬或一年工資的違約金。
2,乙方如將商業秘密泄露給第三人或使用商業秘密使公司遭受損失的,乙方應對公司進行賠償,其賠償數額不少于由于其違反義務所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3,前款所述損失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①損失賠償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計算方法是:因乙方的違約及侵權行為導致甲方的產品銷售數量下降,其銷售數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產品利潤所得之積;
②如果甲方的損失按照方法①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或侵權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計算方法是:乙方從每件與違約或侵權行為直接相關的產品獲得的利潤乘以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所得之積;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業秘密許可使用費的合理數額作為損失賠償額。
③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如律師費、公證費、取證費等,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④因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為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秘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第五條:爭議的解決方法。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的,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共同委托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協商、調解的,爭議將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員會,按該委員會的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結果是終局性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六條:雙方確認。
在簽署本協議前,雙方已經詳細審閱了協議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七條:本協議為甲乙雙方所簽《勞動合同書》的附件,為《勞動合同書》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協議與《勞動合同書》內容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的內容為準。
第八條:協議的效力和變更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2,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員工)(簽字):
地址:住址:
法定代表人:職務:
簽署人簽字:電話:
電話: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
保密協議書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郵箱:
乙方:
地址:
電話:
郵箱:
因乙方現為甲方提供游戲開發服務,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為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有效保護甲方的商業秘密,防止該商業秘密被公開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務院有關部委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保密協議。
一、商業秘密
1、本協議所稱商業秘密包括:技術信息、專有技術、經營信息和甲方公司中列為絕密、機密級的各項文件。乙方對此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本協議之簽訂可認為甲方已對公司的商業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技術信息指甲方擁有或獲得的一切技術信息,包括但是不限于有關開發和產品銷售的技術方案、軟件開發設計文檔、軟件源代碼、軟件加密算法、軟件加密器材、數據庫、實驗結果、技術數據、以及其它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等一切有關的信息。
3、專有技術指甲方擁有的有關生產和產品銷售的技術知識、信息、技術資料、制作工藝、制作方法、經驗、方法或其組合,并且未在任何地方公開過其完整形式的、未作為工業產權來保護的其他技術。
4、經營信息指有關商業活動的市場行銷策略、貨源情報、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合同、交易相對人資料、客戶名單等銷售和經營信息。
5、甲方依照法律規定(如在締約過程中知悉其他相對人的商業秘密)和在有關協議的約定(如技術合同)中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也屬本保密協議所稱的商業秘密。
6、乙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核實,由乙方享有知識產權,甲方不得在未經乙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由向第三方轉讓。
二、保密義務人
1、乙方為本協議所稱的保密義務人。保密義務人是指為甲方提供相關服務而知悉甲方商業秘密,并且在甲方領取報酬或工資的人員。
2、甲方向保密義務人支付的報酬或工資中已包含保密費,此處不再重復支付。
3、保密義務人同意為甲方公司利益盡最佳努力,在履行職務期間不組織、參加或計劃組織、參加任何競爭企業,或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公司商業秘密的行為。
三、保密義務人的保密義務
1、保密義務人對其因身份、職務、職業或技術關系而知悉的公司商業秘密應嚴格保守,保證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過失。即使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保密義務人本人因工作而構思或取得的。
2、在服務關系存續期間,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以競爭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為第三人謀利、或為故意加害于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業秘密、制造再現商業秘密的器材、取走與商業秘密有關的物件;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商業秘密;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公司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泄露;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允許(出借、贈與、出租、轉讓等處分甲方商業秘密的行為皆屬于“允許”)或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復制或公開包含公司商業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對因工作所保管、接觸的有關本公司或公司客戶的文件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圍使用。
3、如果發現商業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過失泄露商業秘密,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向甲方報告。
4、服務關系結束后,公司保密義務人應將與工作有關的技術資料、源代碼、工作相關工具、客戶名單等交還公司。
5、鑒于保密義務人在職期間,獲得或制作的商業秘密(包括技術秘密和經營秘密)對公司在競爭中的巨大價值,在勞動合同關系存續期間和終止之后,保密義務人均承認公司因投資、支付勞動報酬而對這些商業秘密的所有權,因此保密義務人同意甲方按下列方式執行:
(1)保密義務人因各種原因離開公司,自離開公司之日起____年內不得自營或為公司的競爭者提供服務,不得從事與其在公司生產、研究、開發、經營、銷售有關的相關工作(包括受雇他人或自行從事),并對其所獲取的商業秘密嚴加保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予以泄露。甲方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向乙方支付補償金。
(2)乙方應提前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申請。在此期間,甲方有權調動乙方的勞動崗位。乙方如違反本項規定的,應承擔本協議規定的違約責任。
四、保密義務的終止
1、公司授權同意披露或使用商業秘密。
2、有關的信息、技術等已進入公共領域。
3、乙方是否在職、勞動合同是否履行完畢,均不影響其保密義務的承擔。
五、違約責任
1、保密義務人違反協議中的保密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如有違約行為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
2、乙方如將商業秘密泄露給第三人或使用商業秘密使公司遭受損失的,乙方應對甲方進行賠償,其賠償數額不少于由于其違反義務所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3、前款所述損失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1)損失賠償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計算方法是:因乙方的違約及侵權行為導致甲方的產品銷售數量下降,其銷售數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產品利潤所得之積。
(2)如果甲方的損失按照方法上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或侵權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計算方法是乙方從每件與違約或侵權行為直接相關的產品獲得的利潤乘以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所得之積;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業秘密許可使用費的合理數額作為損失賠償額。
(3)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如律師費、公證費、取證費等,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4)因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為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秘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4、因乙方惡意泄露商業秘密給公司造成嚴重后果的,公司將通過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權責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責任。
六、爭議的解決方法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的,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共同委托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協商、調解的,將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七、其他
1、在簽署本協議前,雙方已經詳細審閱了協議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3、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
4、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保密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_(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_____________(員工姓名)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及離職后的一定期間,均會接觸或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為了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現就有關保密事項協議如下:
一、甲方的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設計、程序、操作等方面的軟件,產品方案,產品策略,制作方法,客戶名單,貨源及技術情報,財務資料,供應商、經銷商資料,以及乙方依約或依法對第三方負有保密責任的第三方的商業秘密等信息。
二、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應為其提供工作所必需的各種信息、資料、設備和軟件,以充分發揮其聰明才智。
三、甲方應制定相應的保密制度,對商業秘密的內容、范圍、保密期限等作出規定,以便乙方遵循。
四、乙方同意采取必要及有效的措施,維護其于受雇期間所知悉或持有的商業機密。除職務上的正常、合理使用外,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甲方的商業秘密泄露、告知、交付或轉移給甲方(包括甲方之關系企業)以外的第三方,或為自己或第三方使用。
五、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保證不私自保留、復制和泄露任何商業秘密資料,不在其他公司兼職;保證不私自從外部將任何有侵權可能的信息和資料攜人甲方,并擅自使用,否則,乙方愿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乙方離職后1年內,保證不在甲方以外的任何場所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與甲方競爭;甲方為此支付乙方保密費用元。
六、乙方離職時,應立即將自己所持有的'甲方所有的商業秘密資料、軟件等物品移交甲方所指定的人員,并辦妥相關手續。
七、甲、乙雙方均愿嚴格執行本協議。任何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愿承擔全部賠償責任。此外,乙方違約的,甲方可以解除其勞動合同。
八、本協議為勞動合同的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保密協議書 篇5
甲方:(企業)
住址:
法定代表人:
郵政編碼:
乙方:(員工)
住址:
身份證號碼:
乙方因為在甲方單位履行職務,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為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保密協議。
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經詳細審閱過協議的內容,并完成了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一、保密的內容和范圍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的甲方商業秘密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b):
1、技術信息:
2、經營信息:
3、公司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二、乙方的保密義務
對第一條所稱的商業秘密,乙方承擔以下保密義務:
1、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商業秘密;
2、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3、不得允許(出借、贈與、出租、轉讓等處分甲方商業秘密的行為皆屬于“允許”)或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
4、如發現商業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過失泄露商業秘密,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向甲方企業報告。
三、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甲方對本協議第一條所述的商業秘密采取適當的保密措施并告知乙方時開始,到該商業秘密公開時止。乙方是否在職,不影響保密義務的承擔。
四、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約定: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協議第二條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c);
(2)如果因為乙方前款所稱的違約行為造成甲方的損失,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如已經支付違約金的,應當予以扣除);
(3)前款所述損失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①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計算方法是:因乙方的侵權行為導致甲方的產品銷售數量下降,其銷售數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產品利潤所得之積;
②如果甲方的損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計算方法是:乙方從每件與違約行為直接關聯的產品獲得的利潤乘以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所得之積;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業秘密許可使用費的合理數額作為損失賠償額;
③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4)因乙方的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秘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五、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者共同委托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協商、調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訴訟的權利。
六、協議的效力和變更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后生效(d)。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
甲方:(簽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年月 日
保密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與設計方在討論關于 項目設計合同的相關事宜時,鑒于設計方在服務于甲方期間有從甲方獲得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機會;設計方明白泄露甲方商業秘密、技術秘密會對甲方造成損害。為保護甲方商業秘密、技術秘密及三方長遠利益,甲乙雙方以相互信賴為基礎,雙方自愿訂立保密協議,共同保守雙方的秘密,維護雙方公平的合作關系。其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保密內容和范圍
1. 本協議所指的保密信息是指設計方及設計方人員在本協議生效前及本協議生效后通過任何方式接觸或知悉的甲方的任何信息,以及雖屬第三方但甲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 設計方在合同期內開發設計內容,包括技術、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等;
(2) 甲方現有開發和技術秘密及設計開發方案;
(3) 甲方所有工藝技術資料、圖紙和所有財務資料及數據;
(4) 甲方尚未付諸實施經營戰略、規劃及生產經營數據;
(5) 甲方銷售方案、計劃及客戶資料;
(6) 甲方采購計劃及供應商資料;
(7) 甲方提供之業務、經營、投資、人事及財務之相關資料(包
括但不限于有關產品、技術、商業機密、戰略及未來發展、工程、生產、市場推廣、定價、售后服務、融資、資產、公司結構及管理等其它方面的信息資料);
(8) 甲方與設計方交談及討論之有關產品、技術、財務、投資、人事及經營相關之內容;
(9) 甲方與設計方往來或交易,任何有關雙方業務合作或服務之契約。
2.以上保密信息的獲得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1) 甲方以手寫、打印、軟盤、膠片、電子郵件以及其它可接觸的方式或以口頭方式提供;
(2) 設計方及設計方人員在雙方合作過程中通過觀察、測試、體驗、分析等方式知悉。
第二條:非保密信息
本協議規定的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記錄、文件或資料:
1.已經公開的信息,且不是因設計方及設計方人員的披露所造成;
2.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公開的信息;
3.在甲方向設計方披露保密信息以前,設計方已通過合法渠道獲得該保密信息,且設計方有充分合理的理由相信該信息不受任何保密義務或規定的限制,可以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三條:保密責任
1.設計方受本協議約束,僅限于將保密信息使用在以“建設 項目”為目的的作業中,不得用于其它目的。
2.設計方及設計方委任之必要第三人,皆不能直接或間接披露部分或全部保密資料予不相關之第三人。設計方應當與知悉甲方保密信息的設計方人員及設計方委任之必要第三人簽署保密協議,確保該等人員承擔與設計方相同的保密義務。
3. 設計方對從甲方或者甲方以外的其他渠道獲得的涉及相關工作的技術信息和資料負有保密責任,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給任何第三方,包括設計方的分支機構,子公司或委托顧問方,接受咨詢方;
4. 設計方為承擔本協議約定的保密責任,應妥善保管有關的文件和資料,未經甲方事先的書面許可,不對其復制,仿造等;
5. 含有甲方商業秘密或技術秘密的作品,如設計方及設計方人員發表論文、評定職稱等,需要事先得到甲方書面認可;
6. 在本協議約定的保密期間內,設計方如發現有關保密信息被泄露,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積極的措施避免損失的擴大。
7.如果甲方書面同意設計方向特定代表披露保密信息的,設計方應當與該代表簽署書面協議,使其承擔與本協議相同條款和條件的約束。
8.如果法律規定或任何有關監管機構要求設計方必須對保密信息或由保密信息得出的任何意見、判斷或推論做出披露時,設計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以使甲方能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
9.設計方披露保密信息的范圍僅限于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或任何有關監管機構強制性要求的必要范圍。但在披露上述保密信息時,設計方必須盡力確保有關部門對披露的保密信息予以保密。
10. 在雙方合作終止的情況下,如甲方提出要求,設計方應立即將設計方或設計方的任何代表所占有的一切與甲方相關資料,包括基于相關資料,由相關資料產生的或反映了相關資料內容的一切復印件、復制文本、總結、分析、摘要或其它文件或記錄,交還甲方,并永久性地銷毀任何以電子、磁性或光學載體形式儲存的任何副本或復印件。
11.設計方不得對外以任何方式宣傳為甲方做過該項目設計,以防止競爭對手通過設計途經了解甲方技術機密。
12.設計方不再對甲方以外的客戶設計同類項目。
13.設計方除有權為雙方合作的目的而合理使用保密信息外,本保密協議不表明設計方對甲方的保密信息享有明示或默示的許可使用權或其它權益。
第四條:保密期間
除非甲方的保密信息被合法公開,設計方應當根據本協議第三條承擔保密義務,設計方根據本協議承擔的保密義務不因本協議的解除或終止而免除。
第五條:違約責任
1.設計方同意在下述情況下對甲方作出全額補償并保證甲方免受由此造成的損害、損失、費用(包括合理的律師費用及執行該補充的費用)或責任:
(1) 設計方知悉甲方保密信息兩年內未經許可而使用保密信息;
(2) 設計方知悉甲方保密信息兩年內未經許可而披露保密信息;
(3) 設計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
保密協議書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鑒于甲方將于近期進行改制,而乙方有意向成為甲方的投資者,乙方需要對甲方進行了解而接觸甲方的相關商業秘密,雙方經過協商,達成保密協議如下:
1、定義
保密信息指本協議生效日前后,甲方披露給乙方的任何以及所有以口頭或書面,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披露的甲方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工藝、技術、設計、圖紙、工程、工藝流程、硬件配置信息、客戶名單、合同、價格、成本、原材料采購、預測和估計、各種報表、商業計劃、商業模式、公司及其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等。
2.不在定義范圍
乙方無義務對其能用文件明確證明的如下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a)在沒有保密義務的情況下,乙方從甲方收到之前就已知曉的;
b)非因乙方的過錯造成的為公眾所了解的;
c)從沒有保密義務和使用限制的第三方那里正當取得的,并又以該乙方所應了解為限,該第三方不是違法地獲得或披露該保密信息;
3.義務
a)乙方決不將任何或部分保密信息提供給任何第三方,乙方不得將保密信息用于和執行與項目無關的活動。
b)乙方應如同對待自己的保密信息一樣,對取得的保密信息采取同樣的措施,確保其安全,避免未經授權的披露或使用。
c)乙方只可向那些需要知道這方面信息以使該項目取得進展,并書面同意對保密信息保密的自身員工或者乙方為項目而聘請的中介機構為實施項目所需而披露甲方的保密信息。
d)如果乙方被政府部門、法院或其他有權部門要求提供保密信息,乙方應立即向甲方予以通報,以便甲方能以保密為抗辯理由或取得保護措施。乙方應用盡所有可行的措施來保護該保密信息。
4.一般條款
a)本協議自訂立之日起即告生效,期限 個月。甲方可以在事先書面通知乙方的情況下,提前終止本協議。
b)本協議一旦終止,所有保密信息及其所有復印件,無論其為電子或書面等任何形式,均應立即交還甲方。
c)本協議下保密及有限使用的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持續有效。
d)乙方承認甲方是所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權人或被許可人,除非協議中另有明確闡述,乙方不享有所有保密信息的任何權利。
e)雙方均同意:為了保護甲方及其商業行為,本協議中所規定的己方義務是必要且合理的。雙方明確表示由于甲方保密信息的唯一性,金錢賠償將不足以補償乙方對本協議的任何違約行為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因此,雙方均同意并確認:對本協議的任何違約行為或可能的違約行為將對甲方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害,并且除其他任何法律或其他方面可以適用的補償外,甲方有權(a)禁止乙方可能違反或繼續違反本協議的行為而無須證明實際損失,(b)從乙方獲得任何的損失或損害的賠償、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因乙方違反本協議的義務引起的或與乙方違反本協議的義務有關的損失或損害、或未經授權的使用或披露甲方的保密信息而引起的損失或損害
f)所有的保密信息是并將繼續是甲方的財產。本協議中的任何內容都不應被解釋為一方授予對方任何專利權、著作權或其他知識產權項下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權利。本協議亦并不授予任何一方對另一方的保密信息的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權利。
g)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和爭議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約束,任何因本協議引起的爭議的管轄法院是甲方住所地法院。
h)對本協議所作的任何增補和修改,除非由雙方合法指派的代表書面作出,否則視為無效或對雙方均無約束力。
i)本協議中的各個標題僅僅是出于便利的需要,而不能用于解釋本協議及其條款。
j)本協議是協議雙方對相關義務、目的、權利、責任及關于本協議主題其他責任的完全同意和/或理解,該協議將取代任何雙方以前和/或現在達成的與該主題有關的任何口頭或書面的協議和理解。
k)任何一方不得將其任何權利或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該種轉讓的嘗試自始無效。
鑒此,本保密協議一經簽署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密協議書 篇8
甲方:XXXX商貿有限公司
乙方: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的法律法規規定,鑒于乙方在甲方關鍵崗位任職且獲得甲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職或離職以后保守甲方的經營信息之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本著自愿、公平及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下列具體條款:
一、保密范圍:
1、甲方之經營信息、人力資源管理信息、財務信息等屬于保密范圍,具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經營信息:是指與公司經營范圍相關之經營活動當中所涉及的相關戰略規劃、目標任務、情報、計劃、方案、方法、程序、經營決策,包括:推銷計劃、促銷活動、進貨渠道、技術來源、銷售網絡、產品價格、供求狀況、產品開發計劃、產品市場定位、產品分銷途徑、產品區域分布、客戶名單、合作協議、行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以及相關領域的經營數據等制度、流程、規則等內容。
2)人力資源管理信息:是指公司人力資源管理活動中所涉及的人力資源現狀分析、診斷及戰略規劃、計劃,定崗定編方案,人力資源費用預算(含人力資源費用與成本分析),員工的招聘、培訓動態、考核制度、薪資體系、檔案,相關人力資源合同、協議(含服務協議),人力資源異動統計數據分析與調整對策等,及相關人力資源政策、制度、管理手冊、流程、規則等內容。
3)財務信息:財務部的收款、存款、付款、現金流量等財務狀況,各項銷售費用、利潤數據、種類憑證、各項報表包括對外財務報表、內部管理報表、預決算報表等,及公司享受的稅務政策;內部預算流程、操作手冊;財務制度等。
4)同時,在甲方生產和經營中,某一信息的泄露會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也屬于甲方的商業秘密范圍:
A、影響公司發展的事項;
B、影響公司的穩定和安全的事項
C、使公司在商業競爭中處于被動或不利的事項
D、使公司經濟利益受到損害的事項;
E、影響公司對外交流和商業談判順利進行的事項;
F、影響公司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2、乙方確認,本合同所述之商業秘密具有信息性、實用性及價值性,且不為公眾所知悉,但并非指不為一切人所知悉,而是指只要在具有同一知識水平和專業知識,具有同樣興趣的公眾中保持其秘密性。
3、甲方的下列行為并不使商業秘密失去其秘密性。
1)甲方將其商業秘密告知參加使用這種秘密的人,或者認為能夠保守此秘密的人。
2)甲方以許可使用的方式向其職能人員或工作人員公開或使他人獲得這種秘密。
3)其他為了經營的需要而進行的類似情形的公開。
4)對于需要具體說明的經營信息等,可以由乙方另行向甲方確認。
二、保密資料交還:
1、乙方應于離職前返還全部屬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2、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光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秘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3、若記錄著秘密住處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則視為乙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的所有權轉讓給甲方,甲方在乙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乙方相當于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但當記錄著秘密住處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且秘密住處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復制出來時,甲方可以選擇將秘密信息復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并把原載體上的秘密信息消除的方式,然后返還乙方載體,此種情況甲方也無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4、乙方承諾,未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得自行或交由第三人對上述資料以任何形式的載體進行復制或記錄,否則,視為乙方未能盡到交還保密資料的義務。
三、保密責任
1、鑒于乙方在甲方擔任過部門(主管、內勤、業務、財務、行政)涉及公司機密的職務,在離職后,乙方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盡善良管理人之責,采取任何必要及合理的措施,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維護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于甲方或雖屬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2、乙方承諾,自離職之日起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應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于甲方或者屬于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信息或經營信息,也不得允許使用、放任他人使用這些秘密信息,而無論乙方是否從中受益。
四、競業禁止
1、乙方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期間,決不直接地或者間接地從事同甲方業務具競爭性的業務,決不同時接受甲方競爭對手的聘用,決不對甲方競爭對手提供(無論直接地或者間接的)咨詢性、顧問性服務,決不聘用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為自己工作,也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接受外辦聘用。
2、乙方不得直接或通過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職單位或者其他關聯企業,故意破壞或過失損害甲方與現有基礎產品提供商之合作關系。
3、乙方不得直接或通過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職單位或其關聯企業,掠奪甲方在乙方離職前已有客戶,或勸說誘使其斷絕與甲方的關系。
4、乙方不得誘使甲方的其他員工與自己一同離職,或為個人或他人利益誘使甲方的其他員工離職。
5、關健崗位包括但不限于銷售、市場、財務、管理、經營等人員離職的,二年內禁止在同行業中以任何形式的就業。
6、本條第1款中的關聯企業包括以下及相關類型:
1)與其他企業之間形成直接或間接控股、參股關系,或者同為第三人直接或間接控股、參股。
2)無控股、參股關系,但將其指揮支配的權力置于其他企業之下。
3)將盈利或其單個經營場所的盈利全部或部分與其他企業共享或轉移給其他企業。
4)與其他企業存在人事聯鎖關系,即向其他企業派出人員:包括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
5)與其他企業的業務占據其業務總額的重要份額。
五、保密期
1、乙方在職期內;
2、乙方離職后至甲方宣布相關保密內容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前,將承擔保密義務,但其中競業禁止期限為乙方離職之日起兩年,雖未從事競業但仍禁止在離職后兩年內泄露在職時掌握的甲方機密信息。
3、乙方認可,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根據崗位,每月根據不同崗位支付了崗位津貼50-100元,并將此項目每月所支付金額(詳見每月工資單該項目具體數額)作為乙方在職和離職后需要承擔保密義務的保密費,故在乙方離職時甲方不再另外支付保密費和競業禁止補償。
4、關鍵崗位人員辭職應遵守聘用補充協議有關辭職條款,應至少提前2個月,經理級人員辭職應提前3個月,甲方在同意乙方辭職后予以設置適當的脫密期。
5、本合同所稱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系時間為準,乙方單方面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同樣視為離職;
6、乙方在離職后須遵守本協議,除非甲方同意放棄對乙方的其他競業禁止及相關責任。
六、違約責任
1、若乙方未交清保密資料、私自或委托他人保存任何保密資料復制、記錄載體,視為乙方違反本合同之保密資料交還義務。
2、若乙方任職的單位或關聯企業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則視乙方違反本合同之保密責任義務,除非乙方能證明乙方任職單位或關聯企業是通過其他合法途徑獲得的。
3、乙方已經了解、掌握全部管理規定,并自愿遵守執行。如因乙方違反上述規定的任一情形的,均應:
1)立即停止其違約行為,并積極采取補救措施。
2)視情節輕重,乙方支付甲方按崗位津貼10倍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協議的義務,給甲方照造成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損失、調查費用、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公證費用等。
4)乙方利用甲方無形資產獲取的利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交付給甲方,并保留訴訟的權利。
七、蓄謀惡意損壞行為
鑒于乙方受聘用期間職位的特殊性,可能會掌握甲方更多、保密等級更高的商業秘密,乙方承諾:無論在甲方受聘用期間或者聘用結束(無論因何原因而結束)后,無論出自任何原因,乙方到工商、稅務、勞動等相關單位進行所謂的投訴、舉報等發泄私憤的行為的,或利用在職期間掌握的供應商、客戶、競爭對手資源,攻擊甲方、詆毀甲方、破壞甲方公司形象,均為蓄謀惡意損壞甲方名譽及利益的行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乙方自行承擔。
八、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糾紛,雙方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雙方同意由甲方經營所在地的符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簽約雙方: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保密協議書 篇9
本協議于[年月日]由以下雙方簽署:
(1)(公司)以及
(2)(“接受方”)。
鑒于
(A)為了使接受方能夠考慮參與項目的可能性,公司需要向接受方提供某些信息。
(B)接受方同意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對公司向其披露的保密信息保密,公司同意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向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
雙方同意:
1.定義
本協議中,除非內容另有要求:
(1)“保密信息”指在本協議簽署之前或之后、公司或公司要求的任何人向接受方或接受方的管理者、雇員和專業顧問提供的任何形式的所有信息,而不論是否采用書面形式、通過肉眼閱讀或機器閱讀的形式、或任何其他形式,這些信息包含了全部的或部分的與項目或公司有關的技術、經營、管理、經濟、計劃、業務或財務性質的材料,或包含了任何性質的知識產權;保密信息也包括上述信息的所有副本,這些副本包括書面副本、在任何電腦中的儲存和在其他信息存取系統的儲存。
(2)“項目”指[]。
2.保密信息的披露和使用
鑒于公司向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接受方同意:
(1)接收方僅以考慮和評估其本身參與項目的可能性為目的使用保密信息;
(2) 對所有保密信息保密,并且不向任何人披露其任何部分;以及
(3) 遵守本協議條款。
3.保護和控制
為了確保保密信息的保密,接受方應采取類似于為保護自己的保密信息而作的努力,特別是(但不僅限于)在實施此述義務方面,接受方應:
(1)把文件形式的保密信息與接受方的所有文件和其他信息隔離;
(2)建立和維持足夠的保護措施(包括公司不時提出的任何合理保護措施),以保護保密信息不受到未經授權的接觸或使用;
(3)不在公共使用的電腦上使用、復制、轉移或儲存任何保密信息;
(4)如果任何保密信息發生或懷疑發生任何未經授權的使用、復制或披露,應立即通知公司。
4.承認和賠償
(1)接受方承認其知曉任何對本協議的違反都將導致公司遭受損失和損害。
(2)如果由于接受方違反本協議而直接或間接地導致公司遭受或發生損失或損害,接受方應給予公司所有該損失或損害的賠償。
5.知識產權
雙方承認,除了本協議所包含的以外,本協議未提供任何知識產權(包括但不僅限于保密信息的任何知識產權)的任何權利。
6.終止
(1)當接受方完成了上述第2條所述的考慮和評估,或如果接受方于任何時候決定不參與項目,接受方必須立即通知公司,本協議也將立即終止;
(2)公司可以于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接受方終止本協議,該終止通知立即生效;
(3)一旦本協議終止,接受方使用保密信息的權利將停止,并且接受方應于3天內,根據公司的如下選擇,處理接受方占有或控制的保密信息:
(A)將其交還公司;或
(B)銷毀保密信息并向公司書面保證該銷毀;或
(C)銷毀保密信息并允許公司目擊該銷毀
本協議終止后___年內,其包含的保密和不使用義務將繼續有效。
7.其他
本協議以中文書就,兩者具有相等效力。
8.管轄法律
本協議應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解釋。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之任何爭議,應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按照其現行仲裁規則解決。
有鑒于此,本協議于開頭所述之日期生效。
授權代表簽字
簽字
【】公司(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
簽字
【】公司蓋章
保密協議書 篇10
立協議書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緣乙方可能成為甲方相關計劃(「本計劃」)之協力廠商,甲方可能將有關之機密信息事先掲露或提供予乙方。
為保護甲方機密信息之秘密性、確保該等機密信息僅供評估或執行本計劃之使用,經雙方商議后約訂如下:
第一條、機密信息
1、本協議書所稱之「機密信息」,系指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受雇人、受托人,以口頭或書面方式向乙方揭露、交付、出示或允許乙方知悉或取得之關于甲方或甲方合作廠商或客戶之任何技術信息與商業信息,不論該等信息是否已藉由文字、聲音、圖形、展示或其它任何形式表現,亦不論其是否以書面或電磁記錄形式儲存。
2、甲方或其代表人、代理人、受雇人或其它使用人為進行本計劃,于洽商過程中向乙方所揭露之關于甲方及甲方合作廠商之業務內容、營銷及產品開發計劃及構想等,包括且不限于甲方與其合作廠商合作之事實及其合作內容等,均視為甲方之機密信息,不論該等信息系以何種形式表達或附著于何種媒介之上。
3、本協議書所稱之技術信息,包括且不限于與軟硬件技術、研發、產品開發設計、及與產品制造有關之技術信息。
4、本協議書所稱之商業信息,包括且不限于價格、業務計劃、營銷計劃、合作廠商數據、客戶數據、人事數據、財務數據、以及雙方為本計劃之洽商所提出或討論之合作方式、條件、約定內容等。
5、本協議書所稱之機密信息,不包括下列各項信息:
⑴、乙方能以書面文件或記錄證明在雙方開始洽商本計劃前,即已為乙方所知悉或成為公開信息者;
⑵、非因乙方之故意泄密而成為相關大眾所周知者;
⑶、經甲方之書面同意而揭露之機密信息
⑷、在未違反本協議書之情形下,乙方能以書面文件或記錄證明未使用甲方之機密信息而獨自開發取得之信息。
⑸、依法律之規定或法院之命令或要求,而必要揭露者。惟接受上開命令或要求之當事人應在法令所許可之范圍內,事先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之保護措施。
第二條、保密義務
1、乙方同意,甲方所揭露、或乙方因本計劃而知悉或取得之甲方機密信息,均僅得為評估或將來執行本計劃之目的而使用。除為本計劃之目的外,乙方不得為自己或第三人之利益,供作其它目的或用途之使用,亦不得以任何方式揭露或提供予任何第三人。惟乙方之在職員工、代表人、代理人或使用人,如事先已與乙方簽訂足以保護本機密信息機密性且保密義務及責任不低于本協議書之合約,且其在職務上或業務上有知悉機密信息之必要者,不在此限。乙方如嗣后另有其它人員在職務上或業務上有知悉機密信息之必要者,亦準用上開程序辦理。乙方違反本條規定者,甲方得隨時取消、終止或解除甲方與乙方間之合作關系、訂單或契約,無庸對乙方負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甲方并得向乙方請求本協議書規定之違約金及其它損害賠償。
2、乙方依前項約定將機密信息提供或揭露予其員工、代表人、代理人等參與本計劃之必要人員時,應擔保該等人員均將同樣遵守乙方依本協議書所應負之義務,對于該等人員違反本協議書之行為,視為乙方自己之行為而負其責任。
3、乙方同意,對于甲方所揭露、或乙方因本計劃而知悉或取得之甲方機密信息,應與其它數據區隔存放,以免混淆。乙方如事先未取得甲方之書面同意,不得逆向解析(reverseengineer、reverseassemble或de-compile)機密信息。乙方應采用下列兩種注意義務之較高標準,并采取必要且適當之措施,維護其秘密性:
⑴、乙方用以保護其珍貴資料或財產之注意義務;或
⑵、本地同類業務廠商或公司用以保護其機密信息一般采用之合理注意義務。
⑶、如乙方發現任何人不當使用機密信息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并與甲方充分合作,以利甲方取回遭不當使用之機密信息,或防止不當使用之情形繼續存在。
第三條、本協議書之效力、權利歸屬
1、本協議書簽署后,不論雙方是否繼續洽商本計劃、事后是否簽署任何正式合約或協議,均不影響本協議書之效力,即使雙方為本計劃所簽署之合約事后因故終止、解除或消滅,亦不影響本協議書之效力。
2、甲方因本計劃所揭露或提供之機密信息,其數據所有權、專門技術或知識、營業秘密、商標、專利、以及其它知識財產權等,仍為甲方所有。該等機密信息不因揭露或提供予乙方、或因本協議書之簽署而成為乙方所有;乙方亦不因此而取得機密信息之任何授權或其它法律上之權利。甲方并不因本協議書之簽訂而將甲方專有之相關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光罩(電路布局)權或其它知識財產權授權予乙方。
3、非經甲方事前書面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重制或影印甲方因本計劃所揭露或提供之機密信息。乙方應依甲方之要求,至遲于確定本計劃不進行、合作關系完成或合作關系終止后、或于甲方書面通知到達之次日起10工作日內,由乙方負擔費用,返還所有甲方機密信息之原件、副本、重制本及節錄本。甲方亦得要求乙方自行將機密信息銷毀或刪除;乙方并應于銷毀或刪除完成后立即出具切結書予甲方,敘明其已完成該事實。
第四條、其它約定
1、甲方不因本協議書之簽署,而負有揭露或提供任何特定機密信息予乙方之義務,亦不擔保其因本計劃所提供或揭露之信息之完整性、正確性或合目的性。乙方并明了機密信息必然會含有諸如印刷錯誤、計算錯誤、缺漏或其它形式的錯誤。基于此,乙方如發現上開錯誤應主動通知甲方,以維持甲方提供信息的正確性。
2、于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得以書面之通知徑行終止本合約:
⑴、乙方違反本協議書之任何約定。惟甲方如認定該違反系屬輕微,甲方得先定期限,要求乙方改善。
⑵、乙方無法支付其日常費用、停止進行其慣常業務或申請進行破產或類似程序。
⑶、乙方將其現有資產超過50%部份,轉讓予第三人。
⑷、乙方為第三人并購或與第三人合并。
⑸、乙方違反本協議書第二條第1項之規定者。
⑹、乙方或上開第二條第1項乙方在職務上或業務上知悉機密信息之員工、代表人、代理人、使用人、或參與本計劃之必要人員因涉及詐欺、虛偽陳述、妨害秘密或其它類似犯行而經司法機關追訴者。
3、基于乙方充分認知甲方保護相關機密信息之迫切需求性,故如甲方發現乙方或其員工、代表人、代理人、使用人及其它參與本計劃之必要人員有泄密情事,而擬透過財產保全、訴前責令停止侵害行為等保全程序或先于執行程序獲得實時救濟時,乙方同意免除并拋棄甲方預供擔保之義務,甲方得僅以釋明請求法院準為上開裁定。
4、本協議書中任何條款倘相互抵觸或與法令相抵觸時,視為無效;其無效僅限于與法令相抵觸部份無效,不影響本協議書之其它部份。
5、雙方不因本協議書之簽署而具有合伙、雇傭或相互代理之關系。除就本計劃正式簽署采購、委托或合作合約外,雙方為洽商本計劃所為之任何討論及機密信息之揭露或提供等,均不得解釋為雙方已就本計劃達成合意或承諾。
6、本協議書權利義務之免除、限制、轉讓、增刪、修正或修改,應由甲方和乙方合法授權之代表人以書面簽署之文件為之。非經他方書面同意,任一方不得轉讓本協議書;本協議書亦拘束任一方之繼受人或財產管理人。
7、本協議書之保密義務于生效日起5年內有效,乙方應依約負保密義務,不因甲、乙雙方業務關系之解除、終止、撤銷、無效或不成立而免除或失效。
8、乙方如違反本協議書之保密義務時,除應依法負損害賠償責任外,并需支付甲方違約金計:人民幣100萬元整,乙方并應當承擔甲方因執行本協議書之的權利而發生的費用。
9、本協議書如有未盡事宜,應依甲方所在地法律解釋及補充之;雙方因本協議書之履行或不履行所生之爭議,應本誠信原則盡力協商,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將該爭議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處理。
第五條、附則
1、本協議書于雙方簽署時即生效力。
2、本協議書壹式貳份,每份皆為正本,雙方各執乙份為憑。
立協議書人: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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