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專業實習報告通用15篇
隨著人們自身素質提升,報告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報告根據用途的不同也有著不同的類型。一起來參考報告是怎么寫的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法學專業實習報告,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法學專業實習報告1
法學C101班 某某 學號:
1、綜述
這一周我們法院的工作任務加重了,所以,我們很忙。
2、主體
為了規范法庭審理程序,嚴肅法庭紀律,建設新的法庭面貌,這周**縣法院開設了8個觀摩庭,由院領導組成評委進行評比。我抽空觀看了3個觀摩庭,從中學到了不少知識。
我觀看了一個刑事案件的觀摩庭和兩個民事案件的,刑事案件觀摩庭是我實習的刑庭開設的,審理的是一個危險駕駛的案件,由于工作忙,我沒有去看。不過兩起民事案件我都看了,從觀摩過程我深刻體會到了民事案件審理的繁瑣,有一個案件是關于交通肇事的民事賠償,原告僅僅陳列證據就用了將近一個小時的時間,這還不算被告方查看證據,整個賠償案審理用了足足兩個小時。另一個案件是關于離婚的案子,雙方當事人沒有申請回避,案件適用的是簡易程序,但這也用了一個多小時,因為被告方的代理人,也就是被告的父親是一個老農民,不懂得法律審理的程序,讓他發表意見的時候總是重復事實、不論述觀點,耽誤了很長時間,這起案件雖然原告堅持要離婚,但最終法庭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加之為了維護家庭的和諧,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長,判處了不予批準離婚。
除了觀摩這幾起庭審,我們這周還去看守所開了一個簡易的法庭,審理了一起危險駕駛案件,這起案件的被告人是有些冤枉的,他在案發當天喝了很多酒,對方騎著摩托車向他開來的時候他進行了躲避,但是最終輛車還是撞在了一起,導致對方當場死亡。這起案件被告本應負的是次要責任,可適逢嚴打期間,判刑的時候要求從重,所以在被告賠償了對方10萬元以后還是被判處了拘役四個月的刑罰。
作為實習生,這周在一次送達起訴書的時候我親自對被告人進行了詢問,想他闡明了所擁有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對他的話進行了記錄,給他送達了起訴書。說實話第一次和犯罪嫌疑人面對面說話,不緊張肯定是假的,但是帶我們的.書記員告訴我們,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里面,我們在外面,是應該他們怕我們而不是我們怕他們,經過她的開導,我相信在下次面對犯罪嫌疑人時就應該不會那么緊張了。
這周的工作量是相當大的,可以說我們整個刑庭的人忙的都有點焦頭爛額了,我又要負責打匯報表,又要負責總結案件的卷宗給副庭長看,還要跟著書記員到公安局、司法局、看守所去送文件。而庭長好象有開不完的會,書記員一趟一趟的來回送東西、跑辦公室,就連法警也是一趟一趟的去提人……
3、總結
總的來說,這一周是既充實又快樂的,畢竟我又學到了好多的知識,我知道了怎么填寫逮捕證、怎么填寫匯報表,也真正的和犯罪嫌疑人面對面接觸了好多次,從中我也明白了法院的權威性,法律是不可褻瀆的。這一周的實習收獲是頗多的,期待著下周的到來。我將以一個更積極的態度,投入更多的熱情去認真學習知識,努力完成好實習的任務!
法學專業實習報告2
實習人:
實習內容:
案件訴訟業務
實習地點:
實習時間:
20x年x月x日——20x年x月x日
為了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盡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我們利用假期的時間到律師事務所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實習。律師事務所接受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和非訴訟業務時,涉及的法律面較寬,實踐性強,而大學生到律師事務所實習并親身經歷一些法律實務、學習一些辦案經驗,不僅可以彌補課堂上所學知識的不足,還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識新體會。
我們的崗位是律師助理,主要的工作是協助律師解決相關的業務,包括:在律師業務活動過程處理一般事務性、聯系性的工作;庭審前的準備工作,即為律師的開庭審理案件做好準備工作,使訴訟代理能順利、高效地完成;在律師的指導下擬寫法律文書;進行或輔助進行調查取證工作,進行或輔助進行案源開拓工作。
在實習中,我們主要做了下列工作:
1、學會了律師在受理案件后的實際操作程序并且協助他們填寫卷宗、對卷宗進行編碼以及整理卷宗并草寫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書,然后請律師審查并給予指導。我們邊整理邊看,在這些已經審結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采信,責任的認定等等,在整理卷宗過程中,對各種該歸檔的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的了解,也對民事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序及流程有了一定程度上的熟悉。雖然寫的都是一些比較簡單的文書,還是照著模板寫的,但還是出了不少錯誤,所以一遍遍的檢查核對就在所難免了。由此我們也體會到了律師也是普通人,他們也要做大量的瑣碎的工作。他們的生活以及法律工作并不如我們以前想象的那么簡單,里面的辛酸和汗水也是常人所無法想象的。
2、旁聽案件。對案件的審理并不像我們想象的那樣充滿了激情的辯論,并不精彩也不動人心魄。以前在學校活動中我們參加的模擬審判是刑事方面的案件,比較注重程序,法庭審理比較嚴肅,但在實際中的民事審判后很多程序性的問題都省略了,覺得庭審嚴格但有靈活的一面。
3、還跟著律師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門調查取證。在調查取證過程中我們深深體會到辯護律師通過閱卷所獲得的案件材料非常有限,法律對律師向被害人、證人取證有很多限制。
4、其他,諸如蓋章,整理案件的資料,復印材料,送文件等。在近一個月的.實習時間里,我們配和書記員們,幫忙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5、空閑時間經常向律師拿一些案例學習,看看他們最后是怎么處理雙方爭議的焦點。我們最有體會的是參加了案件的開庭審理,細致的了解了庭審的各環節,認真觀摩了律師舉證、辯論等全過程。
為加強和鞏固實習效果,我們做了以下事情:
一、循序漸進。實習階段一般時間都較短,不可能面面俱到,還受到此階段收案情況的影響。對此,我們從整理卷宗,打號,蓋章,整理案件的資料,復印材料,送文件等一般雜務開始,然后通過參加庭審旁聽,填寫與修改法律文書,熟識程序的全過程。
二、理論指導實踐,理論結合實踐。課堂上的理論與實際的工作常有脫節的地方,這常是我們的疑問。這讓我們深深認識到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是有一段距離的。對此,我們抓住每一次機會提高自身業務素質,促進知識向踐行的轉化。
三、階段總結。隨時記錄自己的心得體會,也許是粗淺的認識,也許是一點點小小的意見與建議。但就是這一點點經驗與真知,才是真正的收獲。及時與不同實習單位的同學互通信息、相互交流實習心得,及時分析實習中存在的問題,并切實采取相應的措施。
這次實習是我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獲和意義可見一斑。其一,它提供了一個檢驗了自己二年來所學知識的機會,使我們在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經驗,知識也得到鞏固和加深,自身業務素質也得到提高。它使我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了解,也對專業用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其二,它開闊了我們的視野,給我們展現一個全新的現實世界。實習期間,我們接觸了大量案件事實,對執行程序有了近一步認識,對程序問題有了更深的理解,將理論與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對原本掌握不扎實的民法的基本知識有了生動形象的理解,x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了解。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細致的了解了公訴起訴的全過程及法庭庭審的各環節。其三,我們還結交了許多律師,他們對于我們的實習提供了良好的環境和悉心的指導,在指導我們理論學習的同時,也教了我們很多做人的道理。我們還能和朋友們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進,從他們身上我們學到很多為人處世的方法,這些都是在書上學不到的。
在整個實習過程中,作為一個大學生,我們竭力做到最好。
但是由于是第一次參加畢業實習,尤其是第一次這么真正走進社會,我們在許多方面還不夠成熟,存在諸多不足,主要表現在:一是,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剛開始的一段時間里,對一些工作感到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們感到非常的難過。不過有一點是明確的,就是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是有一段距離的。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二是,沒有機會參與具體案件的辦理,對案件的分析相對較少。
這一個月,我們學到了很多,也深知要學的還有很多。
我們感謝在這里我們所接觸到的每一位律師!多謝他們不倦的提攜與教誨,多謝他們言傳身教的表率,多謝他們亦師亦友的長者風范,才使我們有了如此匪淺的受益。我們珍惜在這里所得的每一點一滴的經驗與真知,這將是我們一生的寶貴財富。
以下僅僅是自己的心得體會,也許是粗淺的認識,也許是一點點小小的意見與建議,也許卑之無甚高論,但總歸是一點點經驗與真知:
第一,我們在討論某個案件的重要問題時應該廣泛地查閱資料,弄清理論上在這一問題上有那些主要觀點,實踐之中又傾向于那種觀點,不僅易于和他人的思路和想法接軌,豐富自己的思維。更是做到有重點的學習,有重點的掌握所學到的知識,有重點的學習理論界的重要觀點。
第二,我們應該虛心聽取各種意見,應該多注意,想想該如何應對,這樣對于在法庭上辯護很有幫助的。也對于日后分析案情也有很大的幫助。
第三,注重鍛煉培養自己的邏輯思維能力和靈活應變能力。對于一名好的法律職業者來說這些是必不可少的。而且也要常寫一些文章,以便鍛煉自己的寫作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這也是綜合培養,有利于提高自身的法律思維能力。
雖然實習的時間已經結束,但我們學到了在學校學不到,掌握不深的東西,在理論和實踐中把我們的知識運用到了最佳。但是,我們的缺點也暴露無遺,在今后的學習當中,我們會更加注意這方面的加強。總之,一段快樂的實習給我們的人生注入了更加豐富的血液,為我們的法律職業者之夢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法學專業實習報告3
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河津市黃河律師事務所的工作人員及我的指導老師王中嬋律師致謝,并感謝事務所所有的律師老師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指導,以及對我的實習的支持。
實習工作是大學學習生活的最后一項課目,也是大學生將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過程。此次實習是由江西理工大學應用科學學院03級法學專業的畢業實習。實習期間我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盡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在實習期間能夠遵守工作紀律,認真完成領導和其他律師交辦的工作。在律師們的指導下,我開始熟悉這個行業并慢慢進入“律師”的狀態,對律師事務所運作的程序和法律實踐有了一定的認識和體會。
通過實習,我在我的專業法學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并檢驗了自己四年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了解并參與了大量民事訴訟的庭審過程,并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民法及民事訴訟法,對程序問題有了更深的理解,將理論與實踐有機結合起來。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好的評價。
我之所以選擇去律師事務所實習,是因為律師事務所是律師的執業機構,律師接受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和非訴訟業務時,涉及的法律面較寬,實踐性強,而大學生到律師事務所實習并親身經歷一些法律實務、學習一些辦案經驗,不僅可以彌補知識的不足,還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識。抱著這一心態我來到了河津黃河律師事務所。
在河津黃河律師事務所實習的日子里,在我的指導老師王中嬋律師帶領幫助下和實習單位的大力支持下,在經歷了幾多尷尬和困難下,我順利的完成了此次畢業實習的實習任務,并取得了令我終生自豪和驕傲的成績。
此次實習,我主要的工作是協助律師辦理案件。在實習中,我學會了律師在受理案件后的實際操作程序并且協助他們填寫卷宗、對卷宗進行編碼以及整理卷宗;寫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書,如辯護詞等;我還跟著律師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門調查取證;去看守所會見被告人。我最有體會的是參加了幾起案件的開庭審理,認真學習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序,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在庭審中,我細致的了解了庭審的各環節,認真觀摩了律師舉證、辯論等全過程。我覺得有這樣一個鍛煉的舞臺真是難能可貴。
其實,在律師事務所實習,更能了解社會、了解當事人的處境,我們每個人除了用專業解答以外,我們還得用心去體會、感受案件背后的真相和每一個當事人最需的是什么,而且,我們還會了解到我國法律、法治的路還有多長、我們依法治國的困難有多少,因而留給我們這些即將畢業的大學生很多想象和設想的空間,我們擁有什么、我們能夠做什么,我們還需要什么等一系列的問題。還好,我實習的單位里的每一個人都具有飽滿的熱情和扎實的專業知識、團隊合作也不賴,更讓我高興的是我的指導老師是事務所的骨干律師并且案源很多,她本人的業務水平也非常高,我可以跟她學習的東西很多。在黃河律師事務所里,我還得到了領導和律師們的許多幫助。譬如我們所里的柴主任非常熱心的在我實習第一天下午就幫我辦好了實習證。在學校期間,我學習的都是法律的基礎理論和法律具體規定,對于法律實務,作為還沒有畢業的在校生而言十分的陌生。到所里實習的剛開始對于許多事都無從下手,王中嬋律師的幫助對于我的實習工作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在這里我非常感謝她。到所里的前一段時間,我幾乎什么都不會,是她一點一滴地很耐心地教我。在她的幫助下我學到很多東西。整個一個月的實習中,我一直跟著王律師。到現在我倆已經成了好朋友。當然我也協助其他律師,在幫他們一些簡單的事時,我也學會了很多的.東西。
以前對法律工作者僅僅是一種盲目的崇拜,認為他們的工作就僅是簡單地上庭給別人打官司。在經過一個多月的實習生活,我加深了對此行業,及此工作的了解,對真正的法律工作者有了初步的認識。他們平時的工作并不是簡單地上庭打官司,更多的時間,他們是在接受群眾的咨詢,為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援助,收集證據,分析問題,整理案件材料,針對案件找出法律適用……在平時的實習工作中,各位老師的崇高的正義感,分析案件的縝密思維,使本人受到有很大的啟發,更明白了應該使用法律的利劍去保護合法的權利。
在律師事務所工作主要是擔任助理的工作:協助進行整理卷宗,整理證據材料,出外遞送材料,取證,立案;偶爾也進行文書的寫作等文員工作。整理卷宗是向各位老師工作學習最好的途徑,因為卷宗往往詳細地記錄著一個案件發生的全過程、法律工作者對案件的獨特分析及法院對案件的判決。仔細來研究卷宗,當遇到問題的時候及時與老師進行討論,極大地提高了自己的法律認識和增強了自身的法律運用能力。整理證據材料需要異常的細心,什么材料作為什么理由的依據,什么材料是有用的,什么是沒有證明力的……都考驗著法律工作者的專業知識,本人絲毫不敢馬虎。遞送材料、取證等工作雖然在真正的法律工作中并不顯眼,容易被忽略,也往往是實習者最不愿意干的,但是經過其中的實習,卻能使人進一步了解到工作的程序方面的問題,有了更好的面向社會的經驗。文書寫作則是一項既鍛煉頭腦,又鍛煉文筆的工作,可以很好增強自己的筆頭能力。在實習過程中,曾試過整理卷宗出錯,而延期了出錯卷宗的歸檔工作,在老師的認真指導下,能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太大影響。兩個多月的實習,增強了本人綜合的實踐能力。
在實習期間我深刻的體會到工作中的人際關系并不像同學與同學之間的關系那樣簡單,那樣單純。工作中的人際關系,特別是對于法律工作者來說,既復雜,又尤為重要。人際關系是一種很重要的自我資源,在平時要經過很好的積累,學會很好地同同事們相處。即使在平時拉家常時也要注意,因為作為一名實習生,同有自己一套的社會生活規則的老師們畢竟還要比較大的一段距離,過分地耍熟,過分地害羞都是不恰當的。藝術地處理人際關系,利用好人際資源,是工作能取得成功,工作起來事半功倍的一個重要因素。實習期間與法律工作者和一般的工作人員的相處,使人受益匪淺。
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在學校以為自己學得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這也許是我一個人的感覺。不過有一點是明確的,就是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是有一段距離的。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當與實踐結合起來,采用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
總的來說,我在這一段時間里一直積極進取、努力鉆研,不斷地在各個方面調整自己、完善自己,注意培養自己的興趣以及獨立辦案的素質和團隊合作的能力,把所有的熱情和時間都獻給這次讓我著迷的司法實習,因為它是我工作、學習的集中體現,也是我端正心態、提高自己能力的平臺和機會,我必須毫不保留的珍惜它。
時間過得真快,我還沒有“清醒”過來,實習的生活就不得不結束了。由于時間短、專業還不夠扎實、經驗不夠……使我對這次司法實習留下了遺憾和困惑。可能正因為有這些遺憾和困惑,我以后的日子才會更精彩,我將本著“學高身正、明德睿智、剛正堅卓”的構想和精神前進,打造屬于自己的一片空間。“千里之行,始于足下”,這近一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我認為對我走向社會起到了一個橋梁過渡的作用,對將來走上工作崗位有很大幫助。這一段時間所學到的經驗和知識大多來自領導和律師們的教導,這是我一生中的一筆寶貴財富。這次實習也讓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對于自己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說,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他們就是最好的老師,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師”,我們可以向他們學習很多知識、道理。實習只要有收獲了,實習就是成功的。學習法律的最終目的是要面向群眾,服務大眾,為健全社會法治,為我們的依法治國服務的。畢業后我將為建設我國的法治社會盡一份力。
最后,我要衷心的感謝河津黃河律師事務所所有的律師老師給了我成長的空間,我的指導老師王中嬋律師給了我做人的道理。作為一名政法學生,我將更加努力,爭取成為一名真正的法律從業人員。
法學專業實習報告4
今年暑假,我在律師事務所進行了為期一個月的實習工作,這一個月我來說是收獲頗豐的一個月。在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指導下,我看了很多案件的卷宗;接觸了四五起真實案件的辦案經過;
親手書寫了起訴狀、證據清單、申訴狀、再審申請書、代理詞的法律文書;幫助客戶起草遺囑;到過法院辦理立案手續;旁聽了兩件案子的開庭審判;還參與了5天的珠海市五洲康城樓盤的商品房預售的簽約工作……以前我對律師事務所的了解僅限于別人的口耳相傳,對此的感性認識少之又少。然而在這一個月海鷗律師事務所實習的經歷,卻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嚴謹、充滿挑戰的法律實務工作。
在實習期間,我遇到了許多關于房地產商品房買賣糾紛的案件,由于能夠接觸到真正的案件辦理,我也逐漸地對此類案件產生了興趣。其中關于商品房《認購書》的法律問題我研究得比較深入,現在就這方面內容簡述如下:
一、關于《認購書》的法律效力問題
在現實生活中,許多房地產開發公司在與買受人簽約購房合同之前,要買受人簽一份《認購書》并交納數額不菲的定金,如買受人不能在房地產公司限制的期限內與其簽約購房合同,則房地產公司就沒收其定金。而要認定房地產公司能否有權沒收定金,是否存在違約行為,就要認定《認購書》是否存在法律效力。
一種觀點認為《認購書》不同于買賣合同。這種觀點認為定金是合同當事人一方,以保證合同履行為目的,于合同成立時或未履行前,在合同規定的范圍內給付對方的一定數額的款項,它是一種債權的擔保形式。定金由當事人訂立定金合同成立,于定金交付后生效。因此定金合同以主合同(主債)的有效成立為前提。定金合同具有從屬性,即擔保之債與被擔保之債形成主從關系。擔保之債是從債,被擔保之債是主債;擔保之債是對主債效力的補充和加強,受主債效力的制約。主債無效,擔保之債亦不存在;擔保之債隨主債的.終止而終止。而現在通行的《認購書》無非是限制購房者(債務人)必須繳納首付款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否則喪失定金,其確保售房者(債權人)利益。可見,其定金所擔保的主債務(購房行為)還沒有發生。因為至此,雙方尚未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房屋買賣合同(示范文本),即主合同不存在,因而作為規定其內容的從合同(定金合同,即《認購書》)亦無效。
另一種觀點認為《認購書》相當于買賣合同。其理由是:
一、文件符合〈合同法〉中關于合同須以書面形式訂立的規定;
二、文件體現了合同主體、標的、價款等合同一般應包括的條款;
三、文件內容雖然簡單,但根據項目批準文件、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商品房交易習慣以及開發商的宣傳、展示內容等,文件所確定的房屋買賣完全可以實現;
四、文件中通常會對定金問題作出約定,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該定金具有證約作用,即能證明開發商和購房人之間存在房屋買賣關系;
五、開發商和購房人簽署《認購書》之類的文件,完全是在平等、自愿基礎上的真實意思表現,符合合同訂立過程中意思自治的原則;
六、雖然《認購書》、訂單或認購協議中都會約定某一具體時間簽訂正式的房屋買賣或預售合同,但房屋買賣或預售合同沒有強制使用文本,因此,簽訂正式的房屋買賣或預售合同完全是對《認購書》、訂單或認購協議的細化、補充或變更。既然房屋《認購書》、訂單或認購協議之類的書面文件具有合同的性質,雙方當事人必須嚴格履行合法、有效的房屋《認購書》、訂單或認購協議所確定的義務,否則就要承擔違約責任(包括定金責任)。
我覺得以上兩種觀點都具有片面性。簽訂《認購書》不是商品房買賣中的必經程序。《認購書》可以看作是一份獨立的合同,一般而言它的簽訂對購房人來講只是為了獲得特定房屋一定時間內的優先購買權,對開發商來講只是為了加強對購房人的約束以增加交易機會。《認購書》的簽訂是為了保證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能夠順利簽署,但當它的條款約定相對較為詳細,具備《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條款時亦可視為它為買賣合同。最高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也規定《認購書》在一定條件下具有法律效力。該《解釋》第四條規定:“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于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解釋》第五條規定:“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并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明確以下主要內容:
(一)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狀況;
(三)商品房的銷售方式;
(四)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五)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
(六)裝飾、設備標準承諾;
(七)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有關權益、責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產權歸屬;
(九)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
(十)辦理產權登記有關事宜;
(十一)解決爭議的方法;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綜上所述,《認購書》是否具備法律效力,不僅要看其具體內容,而且也要看開發商是否取得了《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不能一概而論。
另外,還有一個問題值得我們特別注意,就是《內部認購書》的法律效力問題。為了更好地分析問題,這里先說明一下幾個名詞的含義。商品房銷售包括商品房現售和商品房預售。商品房現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竣工驗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給買受人,并由買受人支付房價款的行為。而商品房預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正在建設中的商品房預先出售給買受人,并由買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價款的行為。根據《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的規定,“商品房預售實行許可制度。開發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預售許可,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
預售人在樓盤項目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前就開始進行認購,并與客戶簽訂《認購書》,這種做法被稱為內部認購。在這種情況下訂立的《認購書》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是無效的合同。因為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條規定,預售商品房應當符合的條件中包括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形式條件與其他實質條件,即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是預售商品房的強制性規定。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因此,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明前所訂立的《認購書》屬于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無效合同,自然無法律效力。即認購無效時,預售人應當向認購人返還定金,同時預售人還應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二、訂立《認購書》的注意事項
一份商品房《認購書》,其內容一般包括買賣雙方名稱、房屋坐落、型號、面積、訂購總價、定金、簽署“契約”時間等條款。由于《認購書》多為房地產司制定,所以作為商品房的買受人在訂立《認購書》時,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應多注意以下事項:
(一)訂立《認購書》前認真了解擬購房產的真實情況,不要輕易落定認購。如應多了解房地產公司的資質、擬購房產是否具備預售資格及是否被抵押或存在其他限制房產轉讓的情形等等。
(二)訂立《認購書》時一定要仔細閱讀各個條款,弄明白各條款的真實意思,容易產生歧意的表達最好進行修改或作出解釋予以界定。
(三)訂立《認購書》時,與房地產公司仔細約定“定金”在各種情況下處理的方式;還應特別注意防止房地產公司在房屋升值的情況下惡意將房屋另售他人的情況。
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通過這次在海鷗律師事務所的畢業實習,我將課堂上所學的基礎理論與實際相結合,覺得自身的素質得到了提升,提高了自己的法律知識水平和法律運用能力。這次實習讓我體會到律師業是一個非常具有挑戰性、非常具有實現自身價值機會的職業,同時,律師工作也是一項非常嚴謹、艱苦、繁重、需要終生學習的工作,容不得半點懈怠和差錯。我會鞭策著自己不斷前進,成為一個合格的“法律人”。
法學專業實習報告5
對20xx一年的實習,從業務學習、執業態度、人際交往和執業規劃等四個方面做如下總結:
1、業務學習一年來,通過從事具體的律師業務,自己對法律的理解不斷加深,也越來越體會到理論與實踐的差異。
一條看似明確的法律規定,運用到現實中,問題卻是層出不窮,一個看似簡單的實際問題,反饋到法律上,往往卻是模棱兩可,而在自己進入律師行業以前對這種現象可能是既看不見,也想不到,而這正是律師賴以生存的空間。實習一年,自認為在業務上最大的收獲不是理解了多少法條,學得了多少技巧,而是明白了終身學習能力對于一個律師業務發展和業務能力的重要性。以前的學習只是給從事律師職業打了一些基礎,或者說是僅僅為了邁過律師職業的`門檻。社會飛速發展,新的情勢不斷出現,法律持續更新,現在是一個學習型的社會,根本不存在一勞永逸的學習,律師行業更是如此,沒有自我更新能力的律師注定是要被淘汰的。終身學習能力對一個律師的生存至關重要。
2、執業態度一年來,跟隨所里各個律師辦理業務,勤奮和認真是他們的共同特點。
這給我感受很深,我想這是一個律師應有的執業態度,在這一點上我要檢討自己的惰性和準備不足,這反映自己對律師工作的認識和從事律師職業仍顯準備不足。律師不僅不是一個輕松休閑的職業,而且還是一個充滿挑戰、需要付出艱辛的工作,獨立、勤奮和認真是一個律師必須具備的執業態度。人固有惰性和依賴心理,但為了所從事的職業和自我實現,必須克服這種惰性和依賴,以自我實現成為習慣,而不是惰性和依賴。
3、人際交往良好的人際交往能力是一個優秀律師的重要素質。
自己在人際交往方面存在缺陷,一年實習期,這方面并未得到多大改善,緊張、無序、混亂、拘謹的場面依然如故,這應該是缺乏自信的表現。對此,在以后的執業過程中,自己要盡可能多學習,充實自己,提升自信心,人際交往從日常生活做起,從身邊做起,得體表現自己,做到不卑不亢,不急不躁,在人際交往中找到自己,實現自己。
4、執業規劃一年來,自己所從事的非訴業務更多一些。
這幫助我擴大了視野,增長了見識,對律師業務也有了更全面和深入的認識。但訴訟業務才是律師業務的基礎,也是非訴業務的基礎,訴訟更能準確地理解法律,運用法律,規避風險,在接下來的執業中,自己應當加強訴訟業務的鍛煉,主動參與訴訟業務,以期更全面的發展。
在專業化方面,自己一年實習期從事的業務基本屬于民商事領域,在今后的執業過程中應當適當地拓展專業面,以擴大視野和見識,但重點仍然應當放在民商事領域。
法學專業實習報告6
實習單位: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
實習時間:20xx年3月至4月
實習內容:了解中級法院系統工作概況、熟悉中級法官辦案流程、開庭旁聽、裝訂卷宗、寫有關文書等。
由于行政訴訟法的修改,必須立案,告市政府的都轉為中院審現在來中院的案子,這一年里行政的超過民事的,成為最多的,刑事的則少得多。行政案子從一審二審二百個到現在單是二審就八百個,這是翻了多少倍。行政庭因此由原來的兩個合議庭增加到了四個。立案庭將案子分給各個法官,由于我們辦公室里的法官結案很快,分下來的案子也多,三四月份立的案子往往都安排到了六七月份。
民庭有法官助理,但是行政庭沒有,法官和書記員的工作量就相對大了。好多工作多虧有實習生分擔。員額制改革還在逐步推進,將使一些法官待遇提高,一些則降低。書記員每個季度會統計工作量,工作量是按字數算的,一般一個案子一萬字左右,上個季度我們辦公室書記員80多萬,少的書記員才20萬,差距很大。說實話,若沒有實習生,這些工作單靠書記員一人是難以完成的。
每個辦公室有一到三名實習生,民庭是最多的,刑庭最少,實習生大多會選擇民庭。實習生主要是來自學校和律所,實習一兩個月后,一批批更換,源源不斷。實習生需要辦理實習證,以便出入法院。
這兩個月做了很多工作,學到很多,也有很多感悟。接下來詳細介紹一下我在實習中的經歷。
1、整理裁判文書。下來了裁判文書,每份都復印十份以上,要扣核對無異的章,折疊、裝訂,郵寄、填寫回執單。有一次出了8份判決,印了80份,每份好幾頁,這一系列干完需要好幾個小時。幾乎每天都需要去立案大廳郵寄,那里為郵局工作人員設了窗口,每天四點前送去郵寄,少則兩三份,多則十多份。
2、寫各種文書、材料。除了寫一些雜亂的東西,我還學會了寫傳票,退卷函,證據目錄,審理報告等。
3、寫案卷封皮。案號,案由、當事人,審判員及書記員,立案及結案日期,原審法院及案號,一審、二審結果,保管期限,正副卷冊數,頁數。通過看卷宗,主要是立案審批表和裁判文書才找這些信息。每份卷宗的正副卷封皮都需要寫,有的兩三冊正卷,就需要寫好幾遍。通過這些,了解了一審案件若是作出判決,卷宗保存60年,若裁定則是20年,上訴案件都是保管20年。另外,審理的案件大多是上訴案子,一審結果基本都是裁決駁回,二審維持原判。
4、接聽電話與來訪人。由于法官和書記員因為開庭常常不在,需要幫忙接聽電話。每天會接到很多電話,過來送材料的,交費的,領文書、上訴狀等的,詢問開庭安排以及案情的,來見法官的。通過一段時間的熟悉,知道了不要跟當事人說太多,尤其是案情,你很可能說錯了。曾接到一個當事人電話,說怎么不開庭就出判決了,怎么案卷還沒送到高院,我吸取教訓,不能說太多,說我只是實習生,不知道不了解。她不依不撓,竟然又問課本上怎么學的,還說要找媒體。再就是之前對不能私下會見法官理解錯了,當事人可以打電話或者來法院咨詢法官的。
5、訂卷歸檔。案子審結后需要將案卷材料歸檔,但之前的準備工作很多。實習的這段日子基本隔一周就有二三十本案卷歸檔。材料齊后,要把案卷送去掃描室逐頁掃描,加蓋騎縫章。一般這二十多本卷需要幾天的時間,掃描后要按照目錄排序,包括立案審批表、起訴書、送達回證、答辯狀、當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證據、傳票、開庭筆錄及裁判文書等等。排序后需要編頁碼、編頁碼需要登記每樣材料多少頁,正副卷各多少頁等信息,之后就是訂卷宗。正副卷分別鉆孔,穿線,貼封條,扣章。行政案子案卷相對較厚,訂卷宗這項浩繁的任務是最費時費力的。另外,只要開庭審理的案子都要將庭審錄像可在光盤上,而且是兩份,光盤上、光盤外科上以及內側都要寫上案號,雙方當事人,開庭時間,刻錄人與刻錄時間。
一個案子從立案到最后歸檔,要遵循這各種繁雜的程序,而且程序越來越嚴格,每個流程都需要登記。比如之前裁判文書印好了直接去拿就好,各個合議庭互相捎帶下來,后來要求必須拿著發文稿去領,而且登記。因為行政庭大多是告政府的案子,很多都是政府不遵循合法合理的程序辦事,尤其是之前。雖然改善了,但涉及到拆遷,還是問題百出。
6、旁聽。實習的另一方面的內容就是開庭時去旁聽,在庭審現場感受庭審氛圍。在嚴肅的庭審中,審判人員審查明事、總結爭議焦點、適用法律、控制局面的能力,全都能在這個過程中得到很好的體現。同時,有的法官會表現得很不耐煩,有的法官則會很親切,有的法官審理中很拖沓,有的法官則干脆利落。審判人員的形象素養亦能在此過程中得到很好的的展示。
書記員做庭審記錄,同步到法官以及雙方當事人的電腦上,可以隨時糾正,免去了審完后再去一一核對,打印出來各方簽字即可。庭審結束,審判人員會討論案件,我們實習生也會發表自己的看法,請教他們一些尚不懂的問題。
去聽了一個比較少見的評烈士的案子。原告是死去男士的父親,為兒子申報烈士沒被批準告到了中院。覺得因為搶劫被殺害就要評烈士,確實很不合理,這樣的例子太多了,烈士畢竟是少數人,比較神圣的。如果按評定標準,在這樣的年代沒多少人。可是發現一些省真的給抓小偷的,遭報復的交警評了烈士,法官馬彩云被殺后被評為烈士也是備受爭議。發現評定是多么的主觀,地區差異,價值判斷差距如此之大。原告的兒子被殺了是可憐,但是該去提起民事賠償以及工傷撫恤金,結果都沒有,被公司一味蠱惑去評烈士,老人這些年來到處喊冤。案件的爭議焦點是被害人到底是自衛被殺還是為了保護集體財產被殺。法官們覺得不能通過刑事判決以及搶劫犯來認定被害人的動機和客觀行為,原告的證據則是公司、村委會覺得是烈士就該評為烈士。法官們意見不一,整個行政庭還討論了這個案子。
案子首先是合議庭討論,意見不統一整個行政庭的法官會一起討論,還是難得出結論的則上報審委會。審委會每周二開會,一個法院審委會就一個,每周二集中討論提交的案子,包括民事刑事和行政。
除了旁聽行政案子,還去旁聽了一個聾啞人告珠寶店的民事案子,那么大一個法庭,就四個實習生旁聽。刑事和行政案子旁聽人員多些。法官、被告代理人說完那個手語老師都要翻譯給原告,原告表達意見后那老師再翻譯給我們聽,時間多了一倍以上,大多是在等待。很多法律術語當事人是不太懂的,也不好表達,就寫在紙上,太不容易了。民事案件,流程省了很多,不像刑事和行政,宣讀法庭紀律、請審判員入庭,宣讀身份,總之能省則省。翻譯費了那么多時間一個小時就結束了,而行政的案子大多一個多小時,調查都超過一個小時。而民事案件開庭的少,大多是調查,而且二三十分鐘就完事,差距很大。
7、其他。法官在不同庭的待遇相差很大。在民庭,當事人往往很尊重法官,很配合工作。而在行政庭,很多當事人不尊重法官,擾亂庭審;有的'是是鬧事專業戶,告狀專業戶,沒事就過來告,反正就50塊錢,告著玩或者出口氣或者撈點錢。課本上課堂上學到的都是民告官難,實踐中才知道不僅僅如此。實習時遇到法官在做調查時,旁聽的人坐滿了,拍手,起哄,一直擾亂法庭,法警都過來了。調查后來沒進行下去,據說他們是專門過來找茬兒的。
每個政府機關都有固定的參加庭審的代表,隔三差五來一趟。而政府一般居高臨下,也不積極配合,原告或上訴人往往覺得法院與政府機關是一伙的,偏向政府,對于法官很不尊重與信任,往往喜歡鬧大出一口氣。原告一方的律師也利用委托人不懂法律攛掇鬧事。有一次組織雙方證據交換,證據交換是指庭審前雙方當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交流案件的事實和證據方面的信息。行政案子往往證據很多,組織證據交換是為了開庭審理提高效率,原告的律師竟然說交換證據不就是過來交換一下證據就行了。委托人覺得律師做得很對,盲目聽從。
時間久了,法官會出現倦怠,覺得民事刑事案子是真的在解決問題,能解決問題,有些成就感。可是對于行政案子,原告一方一般證據不足,請求得不到支持,明明政府理虧但是很難判其敗訴。
總結
經過在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庭這兩個月短暫的實習生活,我不僅鞏固了所學的法學專業知識,還鍛煉了法律實踐能力。通過與該法院各位老師的溝通與交流,提高了我的實踐能力,人際交往往能力,增長了社會經驗,開闊了眼界,令我受益匪淺。
我也深深地感觸到自己對所學的知識掌握的不牢固,和在實踐應用過程中專業知識的匱乏,以及實踐經驗的不足。4月份熊秉元老師來我校做講座,強調要先了解社會再了解法律,聯系到最近的實習,課本課堂上跟實踐中的法律真的差很遠。我將在今后的學習、生活和工作中倍加努力、勤奮學習,以掌握更多的知識與經驗。
法學專業實習報告7
法學作為一門人文科學具有很強的社會實踐性,因此實習這一環節成為了法學專業教學中必不可少的一環。通過實習,我們可以檢驗在課堂上學到的理論知識是否準確并且進一步達到理論指導實踐的教學目的。法律工作者無不知曉,能夠在實習中接觸民事、刑事、行政等類型的案件;熟悉起訴、立案、開庭、證據甄別、審判等等各個環節,律師事務所無疑是最佳的選擇。基于此,為了能更好的了解法律文化、法律思想,學習辦案技巧,對社會主義法治有一個從感性認識到理性認識的突破,我的實習場所選在了律師事務所。在實習過程中,我了解了大量案件從立案到審判的全過程,部分案件還擔任了文案寫作與整理等工作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我的實習工作獲得了實習單位的好評。下面我從實習單位的介紹、從事的工作、實習的感受和收獲三個方面對本次的實習加以總結。
一、實習單位介紹
我從x年x月x日——x年x月x日,在xx律師事務所進行實習,該單位的負責人是xx,在是實習工作了給了我莫大的幫助和關心,
二、實習內容及從事的工作
在律師事務所實習期間,通過領導和律所律師人員的幫助知道,我掌握了各種證據甄別的方法、技巧;在跟隨辦案律師出庭的過程中,我了解了相關案件法律適用的方法、程序;熟悉起訴狀、辯護詞、判決書、裁決書等各類法律文書的特點及制作;律師是一個周旋在公檢法三個機關之間的一個職業,在實習階段,我抓住機會跟隨辦案律師深入公檢法部門,了解并掌握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的工作特點、工作程序、工作方法;由于律師天生的職業辯論性,在實習階段我掌握法律論辯的方法及技巧。
(一)證據甄別
到律師事務所實習接受的第一項工作就是隨著辦案律師到網吧進行取證。在隨著辦案律師取證的過程中,我把理論知識運用到時間取證及甄別的過程中,本來信心滿滿的我,卻遭遇實習中的.第一棒。我發現,要想成為一個好律師具體說做好證據甄別工作光有理論知識還是不夠的,還需要積累實踐工作經驗。主辦律師在取證過程中不厭其煩教我各種甄別方法,通過這次的調查取證,以電子證據為切入點,我學會了證據的甄別和適用,將證據所應具有的合法性、關聯性、客觀性的理論知識運用到具體的案件搜集的證據中,一步步排查一點點證實,最后達到證明案件事實的目的。
(二)程序適用
在律師事務所實習期間,我接受的第二項工作就是跟隨律師跟進 案子。在此期間我學習到了具體法律的使用方法和適用程序以及相關文書的寫作規范技能。在律師事務所每天都過會遇到不同的當事人以及當事人帶來的不同案子,作為律師必須得在聽完當事人的訴說后在短時間整理思路,為當事人提出一個切實可行的解決問題的方案。
比如,面對比較簡單的案件,律師可以建議當事人進行調解或者通過仲裁解決爭議,不必去起訴,以免造成當事人之間的訟累;面對進行起訴的案子,接待律師可以建議當事人采取民事訴訟的簡易程序進行解決,對當事人的權益保障及訴訟成本都是一個很好的考慮;面對復雜的案件,接待律師可以向當事人提供訴訟的辦法,為當事人做一個可供解決問題辦法的經濟分析,以最終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而律師事務所也能在此過程中獲得一個好的聲譽,慢慢做大獲得良好的經濟效益。
(三)文書寫作
在實習期間除了隨主辦律師跟進案子,我還做了大量的前臺接待工 作,在此工作中我把在課堂上學到的文書寫作技能進一步完善,為當事人撰寫了多份民事訴訟起訴狀。除了為當事人撰寫民事訴訟起訴狀之外,我還利用實習之后的時間將判決書、裁決書等法律文書的寫法進行了梳理和強化,在實習期間自己的文書寫作技能進一步提高。
(四)辯論技巧
眾所周知,律師是靠嘴吃飯的,都有一個三寸不爛之舌。在本次實習的過程 中,我在隨著辦案律師出庭的過程學習到了辯論技巧和方法,提高了自己的辯論技能。我總結道,作為律師,出庭辯論語速不在于快,而在于一個邏輯的清晰度和條理性,邏輯的清晰度和條理性就建立在大量的案件事實及證據的收集和整理,因此,做好法庭辯論的前提條件就是做好案件的整理工作。其次,就是在辯論的過程中需要口不離法,用法言法語說服法官和對方當事人,達到辯護的專業性,只有這樣,才能更好的為當事人辯護,合理的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五)熟悉公檢法三部門的工作
在實習過程中,無論接觸當事人也好,接受當事人的委托也罷,都離不開和 公檢法三部門打交道,律師就是周旋在公檢法和當事人之間的一個職業,能否自如,只能八仙過海各顯神通了。在本次的實習過程中,我著重熟悉了公檢法三部門的工作特點和工作方法以及這三個部門對律師辦案的態度和幫助程度。根據現行《律師法》規定,當事人在被羈押后可以請辯護人或是代理人,這時候律師可以億代理人的身份出現在公安部門與當事人進行交流溝通,為當事人提供司法幫助。在刑事案件以及檢察院的自訴案件中,律師需要周旋在檢察院,跟檢察院的人員打交道,除此,還會涉及到法院,進行出庭辯護等等。而在民事訴訟中,律師在與法院的接觸是最多的,從最初的確定立案到法院的最終判決都會有律師的影子,只不過每個階段律師會以不同的身份出現。
本次的實習工作讓我了解并熟悉了公檢法三部門的工作特點和內容,能夠使我在以后和公檢法打交道時做到知己知彼。
三、實習的感受和收獲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需躬行”,在為期一個月的實習過程中,我認 識到眾多理論知識學習的不足,以及認識到理論聯系實踐的重要性,空學理論知識是無用的,必須聯系實際,在具體的時間在工作中總結經驗教訓,把書本上學到的知識應用于實踐。
在實習過程中,我體會到,作為律師必須嚴格遵守《律師法》的規定,恪守職業道德。切實做到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能為了金錢而泯滅良心和職業道德。第一,不能為了拉案子,造成當事人的訟累,損害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第二,不能為了勝案,而接受當事人的請客送禮或是替當事人給法官請客送禮;第三,在與公檢法打交道時做好本職工作,可守原則做到不卑不亢。
在實習過程中,我意識到,律師在一定程度上肩負了宣傳社會主義法制的責任,所以律師自身必須做到活到老學到老,豐富自己的法學素養,擔負起宣傳中國法制的重任。
作為一名成功的律師,必須樹立起社會責任感,多多參加法律志愿服務工作,把自己的所學運用到法律服務過程中,幫助真正需要幫助的人。
最后,我要感謝xx律師事務所,為我提供了這樣一個理論聯系實際的機會,讓我學到很多書本上學不到的東西,這段實習經歷于我而言異常絢麗和精彩!
法學專業實習報告8
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青少年違法犯罪問題一直是全社會關注的熱點,同時也是消除社會不穩定的因素、維護社會穩定,搞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為經濟、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發展創造良好環境的重要課題之一。近年來,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趨勢,而且出現了手段成人化、年齡低齡化、團伙化、高智商化等新特點,已成為危害社會治安的一個亟待解決的社會問題。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的精神,為全面、準確掌握全市青少年犯罪的基本情況,為領導部門決策提供事實依據,更好地做好青少年犯罪的預防、教育和轉化工作,結合正在開展的“和諧平安”建設,必須預防青少年犯罪。實習期間我對本區青少年犯罪情況進行了調查,現形成以下調查報告。
為了多角度、盡可能翔實地對青少年犯罪情況和相關性事實進行調查,實行問答式方法進行,問題為犯罪人員的基本情況(身份、年齡、押前職業、住所地、婚姻狀況、學歷、家庭出身;罪名、初犯、累犯、多次犯罪、共同犯罪、集團犯罪、犯罪地點、對后果認識、悔改表現、犯罪動機、心理)、犯罪人員的犯罪事項調查(農村青年在城里有無住住所、父母感情及上網情況、有無煙酒嗜好、是否有過犯罪史、是否受過處罰,是否在校生犯罪,是否輟學及輟學原因)等。為更真實掌握犯罪的原因及便于分析,我們最后借鑒犯罪學研究成果,這次問題內容分別征求了律師、公安、檢察、法院及部分青少年教育工作者的意見,查閱了部分相關資料,從各方面反映來看,普遍認為這次調查是可行的。我于20xx年9月5日到20xx年10月5日期間在獅河區人民法院實習,通過和多名法院工作者的交流中了解到很多關于青少年犯罪的情況,通過整理,統計,分析得到以下內容:
一、關于調查項目的研究背景、目的、調查方法
(一)研究背景和目的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
干意見》的精神,為全面、準確掌握全市青少年犯罪的基本情況,為領導部門決策提供事實依據,更好地做好青少年犯罪的預防、教育和轉化工作做指導。另外有人把青少年比喻成祖國的“花朵”,也有人把它比喻成“早上八、九點鐘的太陽”,在十幾二十幾歲這個令人羨慕的黃金年齡段,本應是刻苦學習,努力工作,展現自身才華,實現人生價值的重要階段。然而,有的青少年卻由于種種原因,卻陷入了犯罪的泥潭,在人生的履歷表上寫下了揮之不去的污點,有的身陷囹圄,有的甚至還付出了生命的代價。人們在對犯罪行為感到深惡痛絕的同時,又不能不對“花兒”的過早凋零扼腕嘆惜。
(二)調查方法
為了多角度、盡可能翔實地對青少年犯罪情況和相關性事實進行調查,實行問答式方法進行,問題為犯罪人員的基本情況(身份、年齡、押前職業、住所地、婚姻狀況、學歷、家庭出身;罪名、初犯、累犯、多次犯罪、共同犯罪、集團犯罪、犯罪地點、對后果認識、悔改表現、犯罪動機、心理)、犯罪人員的犯罪事項調查(農村青年在城里有無住住所、父母感情及上網情況、有無煙酒嗜好、是否有過犯罪史、是否受過處罰,是否在校生犯罪,是否輟學及輟學原因)等。為更真實掌握犯罪的原因及便于分析,我們最后借鑒犯罪學研究成果,這次問題內容分別征求了律師、公安、檢察、法院及部分青少年教育工作者的意見,查閱了部分相關資料,從各方面反映來看,普遍認為這次調查是可行的。
二、問題探究
(一)青少年犯罪特征
1、犯罪類型:青少年犯罪涉及的罪名十分單一,從目前統計情況看,僅涉及盜竊和故意傷害這兩種罪名,筆者在調查前主觀認為應存在的高智商犯罪沒有一例;涉案青少年男女比例為7:1,男青少年主要涉嫌故意傷害罪,女青少年無一例外全部是涉嫌盜竊罪;
2、涉案金額(后果):涉嫌盜竊罪的青少年們下手的目標都是移動性強的個人物品,如移動電話、信用卡、隨身聽等,且涉案金額都比較小,多數都在千元左右,僅有一例涉案金額為七千元(審查結果為不起訴);而故意傷害罪的犯罪情節最高是“輕傷偏重”,絕大多數為輕傷;
3、侵害客體:青少年犯罪侵害的客體多是同學,越熟悉的人越容易成為被侵害對象。不認識的人被侵害權益的僅有兩例(故意傷害罪一例、盜竊罪一例);
4、強制措施:青少年犯罪以取保候審為主要強制措施,且被取保人一般能遵守法律,僅有一例因傳喚不到而改變強制措施的;
5、處理結果:處罰一般都較輕。不起訴案件占15%,其余均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刑罰;在審理程序上一般適用簡易程序。
6、犯罪主觀故意:這些青少年主觀惡性比較小,沒有頑抗情緒,全部都能如實供述自己所犯罪行,且口供十分穩定,從偵查階段到庭審階段,均未出現翻供現象。
(二)青少年犯罪原因分析
首先法律意識普遍淡漠。就我國目前的教育體系來看,重心仍然在于學歷教育,而非素質教育。雖然幾經呼吁這種“重學歷、輕素質”的情況有所改觀,但還遠遠沒有達到理想狀況。在中小學的課本當中沒有關于普法教育的內容,就算是在大學,也僅僅是在大學一年級時開一門必修課“法律基礎理論”。在這種教育制度下,從學生到家長都只注重分數,而忽略素質教育,守法的概念也就十分淡漠了。
其次社會大環境和學校小環境的影響青少年們雖然已經屬于法律意義上的。
成年人,但由于絕大多數屬于自幼上學、很少接觸社會,其心理狀態還沒有達到成年人的成熟度,周圍的環境對他們影響不容忽視。從社會大環境來看,學生們從小接觸最多的就是電視和書報雜志。一些港臺不良影視作品和雜志從視覺和心靈上沖擊著學生們的人生觀、道德觀,潛移默化地影響著青少年們的一言一行。某些長期浸淫其中的學生在脫離中學的“高壓管理”進入較為自由的社會后,思想放松,有可能會走上歧途。雖然絕大多數犯罪的青少年案發后都后悔不已,但已無濟于事。
(三)犯罪青少年心理原因分析
第一、僥幸心理、沖動心理作祟。青少年犯罪當中,蓄謀犯罪的幾乎沒有,
多是沖動型犯罪,即臨時起意。犯盜竊罪的青少年多存在貪慕虛榮,貪圖享樂思想。在僥幸心理的驅使下,鬼使神差般地將他人物品“順手牽羊”,僅有一例是出于好奇、刺激的心理去偷竊;犯故意傷害罪的青少年多是頭腦發熱、一時沖動,待到把人打傷后又追悔不已。
第二、受心理失衡感、失落感的影響在筆者收集的案例中,犯罪多為青少年,。心理處于未成年人向成人過渡的轉型期;再加上自己囊中羞澀,心理易產生失衡或彷徨,孤獨感也油然而生。自制能力差或是思想一貫懶散的學生這時如果沒有人從旁開導,容易走上歧途。
(四)誘使青少年犯罪的“導火索”分析
誘使青少年犯罪的直接原因,也就是誘使犯罪的導火索是被害人自身防范
意識不強,給思想不良青少年以可乘之機。在盜竊案例中,被盜物品多是由被害人隨手放置在暴露于公共視線之內的地方,引發了思想不良的青少年順手牽羊;故意傷害案例中,被害人對有暴力傾向(或醉酒)的青少年缺乏防范意識,不懂得適時避讓,以退為進,結果造成自身不必要的傷害。
青少年是國家和民族的未來,他們的素質關系21世紀中國的命運,關系社
會主義現代化事業的成敗,關系中華民族的興衰。青少年違法犯罪問題也是困擾法學理論界與司法實踐部門的一個難題。但必須承認,青少年犯罪的.特點是相對于一般成年犯罪來說,二者之間并沒有什么質的區別,只是在某些方面的表現進程和形式不同而已。另一方面,青少年犯罪的特點不是一成不變的,它隨著時間、地域、形勢的不同而不同,不能用靜止、僵化的眼光進行考察與分析。因此,研究青少年犯罪必須將之放于犯罪的整體中形態中進行分析和論證,要把握好各種不同層次的關系。
綜上所述,未成年人犯罪問題已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焦點,但未成年人的身心特點決定了他們的可塑性和可造性。從某種意義上看,對未成年人犯罪,社會的責任大于未成年人犯罪自身的責任。打擊僅是低層次的防范,預防才是最有效的手段,而防治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項綜合性的社會工程,它涉及到社會的各個方面,只有社會各方面力量協調一致,相互支持,密切配合,才能保證這一工程的順利進行。
三、針對青少年犯罪采取的措施
(一)家庭方面家長對子女必須真正承擔起法定義務和社會道德義務。應恩威有節,循循善誘,使子女懂世事,有禮節,且堅強務實,會處理自己遇到的各種問題,會理智地對待生活中的各種人際關系。同時,家長要特別注意子女的不良傾向,及時加以誘導和釋疑,使其明白發展下去的后果,教會子女正確思考和面對人生。
(二)社會方面
從社會入手,給青少年提供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社會應該為青少年提供健康向上的學習、生活環境。對于當前文化市場存在的“黃”、“賭”、“毒”泛濫之狀況,應堅持不懈地進行整頓,加強監督檢查。對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的犯罪分子應加大打擊力度,不斷凈化我們的社會環境。另外,社會各部門應加強聯系,建立起預防青少年犯罪的工作體系。對青少年犯罪的控制與預防,單憑某一個部門的努力是難以奏效的。這個社會性的問題需要全社會形成合力,齊抓共管,形成保護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工作網絡,使“花兒”不再過早凋零。
(三)教育機構方面
學校要加強對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和控制教育和青少年的人生觀、世界觀的教育,使他們樹立共產主義的遠大理想。時刻把握住他們的思想脈搏,經常性地進行法制教育,以提高他們辨別“是”、“非”的能力。還要有意識地磨煉他們的心理素質,讓他們進行健康有益的活動來充實自己。
(四)犯罪執行機構方面
要加強對失足青少年的幫教工作。青少年犯罪后,無論是家庭還是社會都不能棄之不理,應結合他們具有的可塑性強、易改造的特點,堅持以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把著眼點放在對他們的感化、挽救上,使他們早日回歸家庭,成為對社會有用的一員。
法學專業實習報告9
通過這一個月的實習,對一些現實中的案件與所學東西有較大的出入時,會困惑;面對平易近人的法院的導師們,面對每一個質樸渴望得到幫助的群眾,會感動;遇到社會上的一些不好的風氣,實實在在的去面對一些暴力案件,離婚案件時,心里有一種說不出的難受;而對于在實習期間關于純粹的法學理論問題,我又會積極的反思和總結。短短的一個月,所見到聽到學到的東西并不是小結所能概括完,有一些東西還需要更深入更長久的思考和回味。我想這種總結和反思會對我以后的做人,法學學習,以及職業生涯都會產生很多正面的影響。
實習期間,我接觸了一些的案件,通過參加這些案件的討論分析,我對原本掌握不扎實的法律基本知識有了生動形象的理解,讓我認識到,只有通過理論知識與現實案件相結合,才能更準確的掌握法律的內涵。一個月下來,我獲得了許多難得的法學相關工作的工作經驗,對于案件的管轄、受理、適用法律、起訴上訴等有了進一步的了解,更加深刻的體會到茂名法治社會的'現狀,茂名地區的公民法律素質的高低。
具體來說,如作為一個書記員,他的基本工作是什么,平時工作需要注意些什么,通過觀察知道,書記員是審判工作的事務性輔助人員,在法官指導下工作。工作內容有:
(1)辦理庭前準備過程中的事務性工作;
(2)擔任案件審理過程中的記錄工作;
(3)整理、裝訂、歸檔案卷材料等。
我們作為實習生也是幫忙做一些書記員分內的事,雖然瑣碎,卻非常有用和必要。而審判員、審判長等合議庭成員和審判委員會成員的具體操作,和一些程序性問題因為不能參與其中,所以不甚了解,只是開庭當中的工作還是有所知道的,審判長是整個審判的中心,審判的前前后后都需要審判長的主持,問問題,控制當事人以及旁聽人員的紀律、情緒,以及如何在審判過程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找到爭議的焦點,從而充分了解案情的真實情況,最終做出正確的判決。之前在學校做模擬庭審的時候,我也扮演過審判員的角色,然而跟真正的審判是非常不同的,真正的審判,并不是這么簡單地坐在那里,需要思考很多問題,以及協助審判長讓審判順利地進行下去。
實習的這些日子,除了在辦公室工作或者送送文件,最多的時間就是去旁聽庭審,這是非常有意義的事情。由于我是在民庭實習,所以接觸最多的當然是民事案件,當然也有聽了一個刑事案件。先說說民事案件吧,在一個月的旁聽當中,多數是離婚糾紛和合同糾紛案件,借貸糾紛也有少數,由于是在中院,基本上都是二審,所以我們都有通過一審的判決書來了解案件的基本情況,聽起來也比較容易理解。
在旁聽的過程中,我發現了幾個值得注意的地方。
一,證據的重要性
在法制世界中,一切都需要證據,盡管你多有理,多無辜,多值得同情,但是要想法官相信你,就需要拿出證據,沒有證據,盡管你口若懸河,講的多精彩,也沒用,你要伸張你的權利就得拿出支持你請求的證據。證據是要有針對性的,并且有力,足夠讓法官相信你的觀點就行。在二審當中,很多上訴的當事人都拿不出新的支持自己觀點的證據,結果只能是維持原判,也有些當事人拿出無關的證據,讓法官莫名其妙,也沒用,所以說針對性的證據很重要。
二,委托代理人的能力的重要性
為什么有錢人總能占上風,為什么很多窮人不愿打官司,就是因為有錢人總能請到大律師,他們能力很強,對應變能力,辯論能力,邏輯思維能力,運用法律能力都很強,他能運用有限的證據來說服法官來相信他,這就是大律師的魅力,這就說明,我們作為法學生如果想從事律師,一定要提升我們的法律實力,沒有能力,你就對不起自己的律師費,對不起被代理人,更對不起自己。有老師說,在法律界,沒有絕對的真理,只有立場。律師就是要站在自己的被代理人的立場,利用合法的渠道,打贏官司就是盡責。
三,當事人的法律意識很重要
人們都說在商業上,最重要的誠信,誠信的確很重要,然而就是有些人缺乏誠信,才會走到打官司的地步,那么我說的法律意識就是說在經濟合作當中,要注重立合同,立憑據,這樣才不會引起不必要的爭論,立下書面憑證,什么事情都可以清清楚楚,人家不守信用,但有個憑據在,他也不能抵賴,這樣才能剛好的保護合法的權利,所以說大家做什么都需要有法律意識,在迫不得已的時候才能利用法律的渠道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旁聽過程中,我才發現,自己的法律知識是多么的匱乏,先不說自己的辯證能力,像很多他們爭論的焦點,我都不能回憶出是用什么法律依據,學了兩年的法學,我只能說還不能讓我有足夠的實習去從事法律工作,為什么有些國家要在研究生時才能給修法學,我想就是法學是專業性超強的學科,所以在后面的兩年,我更加要注重基礎知識的積累,法律是相對穩定的,但也是與時俱進的,活到老,學到老,法律知識是永無止境的,需要一直的努力。
在跟庭長他們聊天的時候也能學到很多東西,記得實習的最后一天,龍庭長跟我們聊起了法院工作的工資報酬問題,從龍庭長的口中我得知了各級人民法院工資的差別。像他那樣有四千多工資,福利另說,而茂名各基層法院的民庭庭長只有一千多工資,同樣是庭長,差別也太大了。同時地區與地區的工資差別也是很明顯的,由于龍庭到過多個市區的法院,還跟我們說起哪個中院建的最漂亮,最豪華等等問題。根據這些信息,龍庭是在提醒我們如果將來有意進法院工作的話這些資料可以給我有個參考價值。然后庭長們還提醒我們最好是在校期間把司法考給過了。畢竟在校期間有足夠的時間備考,有豐富的資料去查閱。聽君一席話,勝讀十年書,這些寶貴意見讓我的目標更加明確了。
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了解,也對法言法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同時,發現了許多自己的不足,特別是專業知識匱乏,實際運用不靈活,在往后的日子里一定要加強。此外,我還認識了許多法官,他們對于我的實習提供了良好的環境和悉心的指導,在指導我理論學習的同時,也教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謝謝他們的教導。同時也謝謝這次實習讓我更加明確以后的學習方向,并且需要注意的諸多方面……
法學專業實習報告10
首先,向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保定唐縣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
我的實習是由河北工程大學文學院院和保定唐縣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過實習,我在我的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并檢驗了自己幾年來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了解了大量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過程中我還擔任了具體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對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實習結束時,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以下案件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審判的過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見:
一:以家庭暴力為由提起離婚訴訟案
1:案件由來
唐縣某村一有夫之婦因有外遇被其丈夫發現,其丈夫因此對該女實施了暴力,致使該女輕傷。
2:案件主要辯論焦點
丈夫的暴力行為與夫妻間的感情破裂是否有直接聯系,妻子的外遇行為與丈夫的暴力是否有根本聯系,何方應承擔主要過錯責任。
3:原判結果
過多次合議討論,做出判決:駁回訴訟請求。
本案是一個民事案件,再細分屬于婚姻法中的婚姻糾紛案。通過對本案的審理,我認為在現階段中國的婚姻法在維護夫妻雙方的權利方面還有待近一步完善。婚姻本為了雙方的利益而建立,應運而生的婚姻法本也應該遵循這個基本原則,法律的`內容應該更全面并具體地規定出結婚夫婦各自應該承擔的責任,在維護夫妻雙方的共同利益的前提下,還應該體現維護夫妻各方的利益。婚姻本身也是一份特殊的契約,是契約就有著它生效與失效的條件,我認為如果婚姻契約失去了建立它時本來的基礎,這樣的契約也應該及時結束,法院也應該積極協助離婚案件中的弱勢個體,體察并理解其真實的意思表示,不能僅僅憑法條的死規定或某一方當事人的單方意思表示而輕易駁回訴訟請求。其實現實中有很多家庭的建立本身就是不幸福的,其間有些當事人非常想結束并不理想的婚姻,但總要突破重重阻撓,其中除了家人不休的勸說,配偶的威脅與暴力,顧及財產上的不容易取得這些,最后最難突破的屏障就是法院的判決。法官們的出發點本也沒有錯,不過是怕因為一些人的一時激憤而毀壞了一個原本可以幸福的家庭,所以才駁回起訴,給予他們更多磨和感情的機會。其實,但凡兩個人鬧到法院去的,兩個人的感情已經差不多破裂了,法院的不支持有時反而會是原本可以簡單處理的事情更復雜化,因為在法院給予的磨和期內,兩個人也許會發生的激烈沖突,夫妻反目動起殺念的很多,現實生活里的夫妻相殘大多是在鬧離婚期間發生的,如果法院能及時保護弱勢一方,及時支持其要求,也許悲劇會因此避免。
二:幾起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刑事案
這是我首次看見簡易程序在審理案件中的具體運用。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爭議不大,唐縣人民法院也屬基層法院,符合簡易程序的條件。審理過程中,時限很短,而且開庭審理似乎只是走下過場,法官對于如何判早有結論。
通過這幾起適用簡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審理,我看到雖然審理時限很短,必備的程序卻很完備的,但是我認為法官審理時的態度應該適當調整。法官在庭審時的角色似乎與檢查院一方成為了聯盟關系,對嫌疑人語氣強硬也罷,而對其辯護律師也是有幾分蔑視與斥責,反而對提起公訴的檢察院一方和顏悅色。其實律師,檢察員,法官三方在庭審時的關系應該是絕對平等的,法官斷案,檢查員公訴,律師辯護都應該遵循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應該共同受到統一標準的規范。而當看到法官那副橫眉冷對辯護人的神情,我很為做律師的感到不平。
三:一起殺人未遂案
1。案由:本案中的被告為一名**功癡迷練習者,因為練功入魔,對家人生起殺念欲借此蘗盤九天,在做案中及時被人制止,致使受害人重傷。
2。辯論焦點:a。該犯罪嫌疑人的行為系故意殺人還是故意傷害b。該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司法精神鑒定中關于精神病的規定。
3。原判結果:合議庭多次討論后,該犯罪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
其實關于這樣的案子在全國發生過很多起,**功本身就不合法,是受我國憲法刑法約束的邪教組織,因為這些人癡迷練功身心受到嚴重創傷最終害人害己,實在令人扼腕嘆息。我國刑法在維護國民的安全與打擊犯罪方面確實起到了很好的保護傘的作用,但是,隨著時代的變遷,犯罪也會以各中不同的形態出現,有些在它發展之處時披著合法的外衣,因此,刑法與憲法的內容也應該做到及時修改,與時俱進,與社會和民眾的生活接軌,才能夠真正從根本上及時維護好國民的切身利益。
通過這次實習,我不僅開闊了視野更重要的是突破了紙上談兵的局限。在學校由于受到各方面的因素,我們很難親身接觸到鮮活的庭審場面,觀察到實踐的訴訟程序,感受理論應用與司法實踐時的評析過程,見識那些與訴訟有關的各種真實文書卷宗、票據。在整個實習過程中,除了接觸或感受到了以上東西外,帶給我更深刻的感受是,我在探索著應用法律知識到實踐中去的過程里,不僅僅豐富鞏固了自己的專業知識,更提高了自己獨立分析案情的能力,并且大大提高了自己對本專業的興趣與熱愛,為自己將來走上司法工作崗位奠定了良好的基礎。最后再一次向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唐縣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老師,在實習過程中幫助我的朋友、我的同學致以衷心的感謝!
法學專業實習報告11
我的實習是由南開大學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過實習,我在我的第二專業法學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并檢驗了自己兩年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了解并參與了大量民事訴訟的庭審過程,在一些案件的審理中還擔任了書記員的工作,并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民法及民事訴訟法,對程序問題有了更深的理解,將理論與實踐有機結合起來。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好的評價。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關于郭繼魁與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及尹杰買賣合同糾紛一案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案件審理的全過程,并被特許參加合議庭評議。
案件具體情況如下:
一、案件的由來和審理經過郭繼魁與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中興建筑公司、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及尹杰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由四平市鐵西區人民法院20xx年4月29日作出(2X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號民事判決。宣判后,郭繼魁不服,提出上訴,四平市中院于20X3年7月4日立案,并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上訴人郭繼魁、委托代理人蓋如濤,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貿公司)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以下簡稱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蘇軍,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公司)委托代理人付佳賓,被上訴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竇樹法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二、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情況上訴人(原審原告):郭繼魁委托代理人:蓋如濤。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經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劉連貴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劉連貴委托代理人:蘇軍,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法定代表人:吳孝貴委托代理人:付佳賓,被上訴人(原審第三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竇樹法三、原判要點和上訴的主要內容原告郭繼魁訴稱:XXXX年6月7日原告與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簽訂商品房出售協議書,將中興二期工程⑥-⑦,2/0A-B軸約86平方米商網出售給原告,原告按合同約定交房款30萬元,后又于XXX年9月26日、9月30日分兩筆交增面積款13萬元。但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于20xx年5月被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賣給第三人尹杰,是重復買賣,這種行為是無效的。
現原告訴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擔訴訟費。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貿公司)辯稱:原告所述無異議。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與原告所簽的合同是受經貿公司的委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買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應予以保護。第三人與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所簽購房合同是重復買賣行為,開發公司發現重復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現金,是用一輛車折抵了20萬元房款,是無效合同,經貿公司可以按照規定賠償第三人損失。
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以下簡稱建筑公司)辯稱:被告建筑公司與原告簽訂的購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約定交納了全部房款,第三人與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了購房合同屬于重復買賣,是無效合同,不應支持。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未做答辯。第三人尹杰訴稱:第三人于2X0X年4月6日與被告開發公司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經貿公司已確認了第三人的買賣關系;他們之間是惡意串通,損害了第三人的利益。原審法院認為:與原告簽合同的被告建筑公司不具有銷售房屋主體資格,與第三人簽合同的被告開發公司具有銷售房屋的主體資格,雖然原告購房時間早于第三人買房時間,但原告與第三人的各自買受行為不是建立在同等條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買受權問題,原告與被告建筑公司簽訂的《購房協議書》無效。但被告建筑公司明知不具有預售商品房條件就與原告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經貿公司在同意此房賣給原告之前,就已給第三人換了房款收據,因此二被告的行為對原告是一種欺詐行為。
被告經貿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許可證》為由,愿將爭議房屋賣給原告,但《許可證》是在20xx年7月取得的,不能對抗以前的買賣行為。被告開發公司發現該商網重復出售后,于20xx年9月6日向第三人發出通知,因無權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經貿公司于20xx年5月17日給第三人更換了交付房款的收據,換收據的行為就是被告中興經貿公司同意將此房出售給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單方行為,是無效的。因此,第三人與被告開發公司所簽購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九條之規定,判決: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與第三人尹杰簽訂的合同合法有效,其買賣關系成立;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與原告郭繼魁簽訂的合同無效,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筑公司于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還原告郭繼魁購房款43萬元,并給予房款43萬元一倍的賠償損失,兩項合計86萬元。
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上訴人郭繼魁請求撤銷原審法院判決,依法重新判決郭繼魁與建筑公司買賣商品房合同合法有效,保護上訴人的初始買受權。其理由概括為:建筑公司是該房屋的施工單位,出賣此房是該樓房投資人經貿公司委托同意的,賣房款由經貿公司用于支付工程款。此后經貿公司于20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又對建筑公司買房行為再次予以確認。郭繼魁買房是XXX年6月7日,尹杰重復買該房合同是二年后的XX年5月,同尹杰算帳“換據”是XXX年6月,均在經貿公司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之前。但尹杰的購房合同,此前賣房人已聲明廢止,而對上訴人購房協議,賣房人在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又予確認。據此應認定初始購房合同有效,此后重復購房合同無效。
被上訴人經貿公司、建筑公司、開發公司對上訴人的上訴請求及理由無異議,經貿公司同意按照規定賠償第三人的損失。被上訴人尹杰辯稱:原審判決正確,應予維持。上訴人郭繼魁與經貿公司、建筑公司、開發公司之間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的利益。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購房款已按合同約定全部交齊。且被經貿公司以開具購房款收據的形式予以確認,因而尹杰的合法權益應受到保護。
四、對事實和證據的分析及認定XX年9月四平市計劃委員會批準開發建設座落于四平市鐵西區英雄大街20號:0204-39的站前批發市場項目。項目開發人是開發公司,投資并組織建筑施工管理人是經貿公司,建筑施工是建筑公司。工程于XX年6月開工。XX年6月7日郭繼魁與建筑公司簽訂了《購房協議書》(建筑公司對外銷售商品房是由經貿公司委托),郭繼魁購買中興在建二期工程一層商網⑥-⑦,2/0A-B軸,建筑面積約86平方米,交付房款30萬元,同年9月26日、9月30日又交增面積款13萬元,因該商網內部裝璜工程未完工,未能交付使用。X年4月25日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了《商品房銷(預)售合同》,尹杰購買中興在建二期工程一層商網⑥-⑦,2/0A-B,軸建筑面積89.5平方米,按合同約定交付房款34.5萬元,建筑公司開據了收據,經貿公司又自自己名義予以換據。該建筑面積與郭繼魁購買的建筑面積均為商網一層同一處房屋。起訴前,尹杰在未取得進戶手續,未經賣方同意的情況下,對該房屋自裝防盜門上鎖,予以占有和控制。
2XXX年9月25日,在吉林揚信律師事務所律師(經貿公司法律顧問)胡振儒的見證下,由中興企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經貿公司、開發公司三家相互關聯、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法人代表,對站前批發市場新建樓房(中興二期工程建筑樓房)的所有權進行了確認。三方協商一致,確認該新建批發市場樓房為經貿公司所有,該公司對此批發市場樓房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XX年7月29日經貿公司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對過去委托建筑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及建筑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購房協議再一次進行確認。XX年9月6日開發公司以無權出售商網房屋為由,向尹杰送達了解除商品房銷售合同通知,并要求解決善后事宜。后因尹杰強行占有了合同約定房屋,XX年10月23日郭繼魁向鐵西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取得協議約定商品房。
證據:1、郭繼魁與建筑公司簽訂的購房協議書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購房款收據
2、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購房款收據和經貿公司換據收據。
3、批發市場新建樓所有權確認書。
4、商品房預售申報表和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
5、開發公司給尹杰送達的通知。
6、經貿公司確認書。
7、國有土地使用證。
8、產權確認書及移交收據。
9、施巍證言材料。
10、王金榮的證言材料。
11、其它相關證據材料。
五、解決糾紛的意見和理由根據原審判決,上訴人上訴請求及理由,被上訴人的答辯,本案爭議的焦點問題是:郭繼魁與建筑公司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書和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哪一個合同有效,買賣關系應受法律保護。經二審開庭審理合議庭評議認為:
1、郭繼魁與建筑公司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有效,其買賣關系應受到法律保護。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又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后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依據上述法律規定,當時建筑公司作為施工方,受投資人經貿公司的委托與買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以及經貿公司作為投資方、開發公司作為項目開發方與買方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均處于未生效或效力待定狀態。它需要這一項目明確產權所有人,并由產權所有人申領《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對這些合同進行確認,才能生效。因而郭繼魁與建筑公司當時簽訂協議時,其效力并未確定。但后來項目投資人經貿公司成為產權所有人,并取得了《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他對建筑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再次進行了確認,使該協議由效力待定狀態,轉變成了發生法律效力的協議,協議雙方當事人的買賣關系受法律保護,因而,商品房理應由郭繼魁所有。
2、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無效,尹杰受到的損失按規定應得到賠償。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時,由于產權所有人沒有確定,《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尚未取得,因而其合同效力也處于待定狀態。但項目投資人經貿公司成為產權所有人,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沒有對開發公司與尹杰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予以確認,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的規定,這一合同的性質就發生了質的變化,由效力待定狀態,成為無效合同。雖然當時簽合同時的收款人是建筑公司,后來還由經貿公司予以換據,但由于經貿公司當時既不是產權所有人,也不是《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持有人,其換據行為只能是屬于收款行為。
所以,經貿公司成為所有權人,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開發公司向尹杰下發了解除合同通知。而且,開發公司與尹杰簽訂的合同,發生在建筑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協議兩年之后,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也屬侵害了初始買受人郭繼魁的合法權益,郭繼魁的初始買受權也理應受到法律的保護。合議庭評議時還認為,造成尹杰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無效,其責任完全在于具開發公司、經貿公司和建筑公司。
開發公司與尹杰簽訂合同時,購房款由建筑公司收取并出發票,后來又由經貿公司換發了購房款收據,因而這三家企業對房屋重復出售是明知的。而尹杰對開發公司的重復出售行為當時是不知道的,買受行為是善意的,所以,其所受到的損失理應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賠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第一款三項規定:“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賣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三)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依據這一規定,開發公司應返還尹杰購房款345,220.78元,并給予購房款一倍的賠償損失。
經貿公司、建筑公司承擔連帶給付責任。由于案件牽涉關系復雜合議庭將該案提交審判委員會,其中包括我個人的意見在內的合議庭意見一并提交。審判委員會對合議庭意見大部分予以支持,但由于對于法律條文理解不同以及考慮多方客觀因素,對第三人獲賠問題經激烈討論采取了其他觀點,即由于尹杰在本案中沒有向法院請求返還和賠償,應另求法律途徑予以解決。綜上,二審法院認為,原審判決有誤,適用法律不當,上訴人郭繼魁上訴有理,應予支持。經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年第39次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二、三項的規定,判決:
一、撤銷四平市鐵西區人民法院(20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號民事判決;
二、中興建筑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議有效,買賣關系成立;
三、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與尹杰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無效。一、二審案件受理費22,220.00元,由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中興經貿公司、中興建筑公司負擔。
通過對本案的深入研究,我認為四平市中院,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判決公正。但是,其中對于第三人尹杰的賠償問題我仍堅持在合議庭中我提出的意見:1第二審案件的審理應當圍繞當事人上訴請求的范圍進行,當事人沒有提出請求的,不予審查,但判決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侵害社會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除外。2中興建筑公司與第三人尹杰簽訂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對于無效合同依法律規定應恢復原狀、返還原物、賠償損失。基于以上兩點原因,我認為,法院應對第三人利益予以保護,即開發公司應返還尹杰購房款345,220.78元,并給予購房款一倍的賠償損失,經貿公司、建筑公司承擔連帶給付責任,而不應該使第三人另求法律途徑解決。這樣,對善意第三人利益沒有有效保護,而且增加訴累,浪費司法資源。
本次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獲和意義可見一斑。首先,我可以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于實際的工作中,理論和實際是不可分的,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受到了鍛煉;其次,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了解,也對法言法語也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此外,我還結交了許多法官和律師朋友,我們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進。作為一個南開學生,我竭力成為一名南開文化的使者,向社會各界的朋友們介紹南開,使他們走近南開,了解南開。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和我的指導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
法學專業實習報告12
法學作為一門人文科學,具有很強的社會實踐性。畢業實習不僅可以檢驗學生在課堂上學到的理論知識,而且能達到理論指導實踐的教學目的。因此畢業實習成為法學專業教學中必不可少的課程。作為一個法學應屆畢業生,能夠在實習中親身接觸民事、刑事、行政等類型的案件;親身經歷起訴、立案、開庭、證據甄別、審判等等各個環節,律師事務所是一個最佳的選擇。為了能更好的了解法律文化和思想,掌握辦案技巧,對社會主義法治有一個理性認識,我選在了律師事務所。在實習過程中,親身經歷一些案件從立案到審判的全過程,還擔任了部分案件文案寫作等工作。將在學校學到的知識運用到實踐中,在律所同事的辛勤指導下,出色完成所里交給我的任務,得到獲得了實習單位的一致好評。以下就我實習單位時間和地點、實習內容、實習收獲三個方面對本次的實習做出總結。
一、時間和地點
實習時間:20xx年6月
地點:律師事務所。
二、實習內容
在律師事務所,在領導和律所律師人員的幫助下,熟練掌握各種證據甄別的方法、技巧;在跟隨辦案律師出庭的過程中,了解相關案件法律適用的方法、程序;熟悉起訴狀、辯護詞、判決書、裁決書等各類法律文書的特點及制作。實習期間,我跟隨辦案律師深入公檢法部門,了解并掌握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的工作特點、工作程序、工作方法;由于律師天生的職業辯論性,我還掌握法律論辯的方法及技巧。
(一)證據甄別:據中,一步步排查一點點證實,最后達到證明案件事實的目的。
(二)程序適用:在此了解到具體法律的使用方法和適用程序以及相關文書的寫作規范技能。在律師事務所每天都過會遇到不同的當事人以及當事人帶來的不同案子,作為律師必須得在聽完當事人的訴說后在短時間整理思路,為當事人提出一個切實可行的解決問題的.方案。面對比較簡單的案件,律師可以建議當事人盡量進行調解或者通過仲裁解決爭議,不必去起訴,以節約訴訟成本;對必要提起訴訟的案件,接待律師建議當事人采取民事訴訟的簡易程序進行解決;面對復雜的案件,接待律師可以向當事人提供訴訟的辦法,為當事人做一個可供解決問題辦法的經濟分析,以最終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而律師事務所也能在此過程中獲得一個好的聲譽,慢慢做大獲得良好的經濟效益。走進律師事務所實習以來,在指導老師和所里其他律師的指導下,還參與了一些案件的分析案情、解答諮詢工作。而且,還與指導律師一起辦理了另外幾件民事案件,另外,行政案件與刑事案各辦理一件。回想起那刑事案件,記憶深刻,那件刑事案件是一起為未成年人無償辯護的案件,這是李律師為了煅練我,要我對這起案子調取控訴筆錄、會見當事人、寫辯護詞,在法庭上以清我方律師的證據,邏輯的清晰度和條理性就建立在大量的案件事實及證據的收集和整理,因此,做好法庭辯論的前提條件就是做好案件的整理工作。其次,就是在辯論的過程中需要口不離法,用法言法語說服法官和對方當事人,達到辯護的專業性,只有這樣,才能更好的為當事人辯護,合理的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三)熟悉公檢法機關運行工作:律師就是周旋在公檢法和當事人之間的一個職業,無論接觸當事人也好,接受當事人的委托也罷,都離不開和公檢法機關打交道。在實習過程中,我熟悉了公檢法三部門的工作特點和工作方法以及這三個部門對律師辦案的態度和幫助程度。根據現行《律師法》規定,當事人在被羈押后可以請辯護人或是代理人,這時候律師可以以代理人的身份出現在公安部門與當事人進行交流溝通,為當事人提供司法幫助。在刑事案件以及檢察院的自訴案件中,律師需要周旋在檢察院,跟檢察院的人員打交道,除此,還會涉及到法院,進行出庭辯護等等。而在民事訴訟中,律師在與法院的接觸是最多的,從最初的確定立案到法院的最終判決都會有律師的影子,只不過每個階段律師會以不同的身份出現。
三、實習的感受和收獲
一個多月的實習,發現自己眾多理論知識欠缺,以及深感理論和實踐的差距。空學理論知識是必須的,但必須聯系實際,在具體的時間在工作中總結經驗教訓,把書本上學到的知識應用于實踐。在實習過程中,我體會到律師必須嚴格遵守《律師法》的規定,恪守職業道德。切實做到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能為了金錢而泯滅良心和職業道德。當然,作為一名律師,我更要有法律人應有的理想主義精神努力工作,將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當成首要目標。同時律師在一定程度上肩負了宣傳社會主義法治精神的責任,所以律師自身必須做到活到老學到老,豐富自己的法學素養,擔負起踐行中國法治進程的重任。作為一名成功的律師,還必須樹立起社會責任感,多多參加法律志愿服務工作,把自己的所學運用到法律服務過程中,幫助真正需要幫助的人。
最后,我要感謝律師事務所,為我提供了這樣一個理論聯系實際的機會,讓我學到很多書本上學不到的東西,更加增強我通過司法考試從事律師的堅強信念,我決心用實際行動兌現律師的誓言,那怕道路多么曲折,但愿我的夢想成真,愿我前途一片光明。
法學專業實習報告13
實習人:盛幸梓 專業:法學 班級:101 學號:10181120
一、實習基本情況:
(一)實習單位: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
(二)實習地點:深圳市福田區益田路6003號榮超商務中心B座
(三)實習職位:律師助理
(四)指導老師:王**律師
(五)實習時間: 20xx年12月11日-20xx年3月7日
(六)實習目的: 體驗律師行業,學習實踐經驗,將理論知識應用于實踐中。
二、實習單位簡介
(一)單位名稱: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
(二)實習部門:知識產權部牟晉軍律師團隊
(三)單位簡介: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于20xx年3月經廣東省司法廳批準設立的一家國際化、半公司制的大型綜合性律師事務所。其高級合伙人牟晉軍律師率領的精英團隊,致力于為企業提供知識產權及企業法律顧問方面的法律服務。團隊成員包括分布于北京、上海、廣州、青島、深圳等地的專業律師、專利代理人、商標代理人與IT行業技術、市場專家等組成。
三、實習的主要內容
(一) 學習有關律師從業規則。
第一天工作就在自己的微博、空間等公眾平臺上大肆的談自己的工作情況、展示工作內容,對一個剛從學校出來的學生來說也許只是家常便飯,但在律師前輩們看來,這是一個多么嚴重的錯誤。法律人要有基本的保密意識,謹言慎行為其重要品質。于是我被師傅狠狠的批評了。第二天,師傅給我的唯一任務就是認真學習作為一名律師或律師助理應該遵循的基本規則。例如《律師執業行為規范》第八條:律師應當保守在執業活動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不得泄露當事人的隱私。從此以后,如何分辨工作中何為應當保守的秘密并對此“守口如瓶”就銘記于心。
(二)學習常用辦案網站。
網絡時代的今天,互聯網成了我們學習和工作的必備。在有當事人是公司的案件中,必須向法院提供公司的工商登記信息和組織機構代碼,這就需要上全國組織機構代碼管理中心和工商局網站或紅盾網(深圳為市場監督管理局)等網站上查詢打印。在辦理關于計算機網絡類的案件時,還會經常涉及工業和信息化部備案管理系統等網站。另外當地法院網、律協網上可以學習最新法律動態、典型重大案例,也可以查詢法律資訊、法律規定,是應該時常關注的網站。
(三)整理文件、卷宗,歸檔。
律師的工作離不開各種文件、材料,電子版的,紙質的材料可謂是多而雜的。關于電子版的文件,從一開始建立文件時就一定要把各類文件命名清楚完整,并進行合理的分類,這樣以便日后查找和使用。在制作各項表格的時候不僅要將信息完整而準確的填充,還要盡量保持表格的美觀。而紙質的材料,則一定要準確無誤的裝進相應的案卷袋中并按照委托人、對方當事人和法院三方分類疊放。
(四)學習立案。
立案是啟動一個案件訴訟程序的開始,也是訴訟案件的必經階段。立案對于剛接觸律師辦案工作的我來說也許只是舟車勞累,到法院立案庭去遞交立案材料。但是要順利拿到受理案件通知書,前期的立案材料的準備就變得很重要了,如果缺了哪一份就可能會白跑一趟。哪些材料法院是一定要收原件的,哪些材料法院是只收復印件的,這些可能在各個法院的要求不一樣,這就需要我們在每次立案時留心。拿到受理通知書也要仔細核對一下各項信息有沒有錯誤,尤其是一次提交的.案件比較多的時候,因為法官也會有出錯的時候,一旦材料中出現錯誤,其產生的后果就只能自己承擔。當然,在立案時對自己手中的各項材料的內容也要了如指掌,以便快速的回答法官提出的問題,從而提高立案效率。
(五)學習庭審技能,參與庭審。
實習期間,有幸親身參與了一次庭審活動并在庭上發言。在做之前覺得很困難的事情,做了以后發現,其實也沒有想象的那么難以開口。在庭上的發言,不可以過激也不能太過于平和,該收的時候要收,該放的時候還是要放。當然,整個庭審活動都要聽從法官的指揮,千萬不可毫無秩序地和對方當事人產生爭執。
要想在庭上保持平穩而有序的發言,在庭前就一定要做好充分的準備。能用書面形式展現的材料盡量用書面形式展現,這樣能夠讓法官對各方意見有更清晰的了解,也能夠提高庭審的效率。
盡管在庭上對方當事人和代理人的利益是相沖突的,但是沒有必要像仇人一樣,雙方還是可以很友好的打招呼或者交談的。這樣有利于案件的和平解決,也是體現律師個人素質的重要方面。
(六)學習撰寫法律文書。
實習期間,因為師傅盡量的讓我親自跟著案子,親身體驗具體辦案程序,所以與案子有關的各種法律文書我也都撰寫過了。剛開始以為很難,做不到,但是多看看模板,然后自己好好思考一下還是能寫出來的。寫法律文書重要的幾點我總結如下:(1)任何事實和理由都需要有事實依據或法律依據,不能杜撰也不可簡單的說“依據法律法規”,一定要去親自查找這些相關的法律規定;(2)文書的結構和邏輯一定要清晰,要充滿展現一個法律人的嚴謹的邏輯思維;(3)文書中一定不要出現書寫錯誤的情況,嚴謹是律師必備的基本素質。
(七) 學習調查取證。
實習期間,因為案件的需要,有機會多次接觸公證處,并獨立的去做了一份公證取證。要做一份公證首先應該要聯系好公證員,確定公證的時間,然后在約定的時間帶好公證申請書及其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和所需的費用前往公證。在公證結束后要耐心等待公證書的制作。這個期間也要主動聯系公證員取公證書的具體時間,并親自去取即可。
(八)學習和案件有關的人員聯系。
實習期間,因為直接接觸案件,必然需要和法院、對方當事人或其他相關人員聯系。記得第一次給法院打電話,我盯著電話看到好久,也想了好久才緊張兮兮的拿起電話。不過打過幾次以后就覺得,其實都是普通人,接電話的那頭也不知道你是誰,都是平等的。只要在接通電話的時候思路清晰,表達明確就好。
(九)學習了一些基本的日常行政工作
做律師辦案子固然是核心,但是日常工作中還是要不斷接觸行政事務,例如每月的報銷、貼發票,每個案子接手也都需要在所里的OA系統進行登記、開具所函等等。這些工作雖然很繁瑣,但都是律師工作必不可少的一個環節,我都耐心的去做好它們。
四、實習的心得體會
學習掌握了理論知識后再來實踐前,以為自己是準備得很充分的,滿滿的自信。但是在真正接觸實踐以后發現,實際操作上的很多東西都要重新開始學。這段時間的實習也是很好的銜接從學生到職場人的過程,為我畢業以后工作打好了良好的基礎。
工作中或多或少的會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問題,我把它們歸結為沒有用心,唯有用心才能辦好一件事。實習期間我經常會犯一些比較低級的錯誤,師傅對我說過最多的就是“這不是平時做練習題,錯了擦一擦改一改就好!錯了就錯了,錯了就全錯了。”做律師,文案工作一定要做得認真、細致,哪怕慢一點,但是一定要精準。
實習期間,我開始懂得做人低調的道理,安靜的、穩穩的去做一件事,才能夠取得一鳴驚人的成果。高調的人往往容易心生浮躁,一顆浮躁的心總是不能靜下來做好一件事的。
實習期間,我深刻的體會到律師這個職業并不是像偶像劇里想象的那么輕松、那么光鮮亮麗。我們在不斷的付出腦力勞動的時候還要付出體力勞動。調查取證、立案、開庭等這些奔波勞碌的事情也都需要我們堅強的內心和健康的體魄作為支撐。
實習以來,我慢慢的開始領悟,與人相處懂得付出的重要性。只有舍得付出,才能更好的與人相處。在付出的時候也不要過于去計較得失,心甘情愿的付出,最終才能讓別人快樂,讓自己快樂。
這三個月的學習讓我受益良多,很感激我的指導老師王律師,她嚴謹的工作作風讓我印象深刻,溫柔的言語總是讓人倍感親切。作為我律師生涯的第一位老師,老師說過的每一句話學生都銘記于心,也希望我能夠在走上工作崗位以后能夠越來越優秀,爭取超越老師的要求的標準,做一名合格、優秀的律師。
法學專業實習報告14
這次實習雖然只有短短的一個多月,但卻讓我學到很多知識,其中很多是書上所學不到的。通過實習,我了解了法學知識在現實實務中的具體操作及程序步驟,檢驗并鞏固了自己所學習的知識。這次實習中,我在刑庭參與實習。主要實習內容有:聽庭、幫助書記員整理卷宗和復核、送達、執行和訊問、旁聽休庭評議、查閱案卷、審查判決書以及書寫一些司法文書如執行通知書、結案登記表、開庭公告、提押票、傳票等;并進一步鞏固了一些具體的司法程序知識如:刑事案件的簡易程序、普通程序以及普通程序簡易審。經過實習,我的實踐能力也得到很大提高。
下面我把自己在實習過程中學習的知識簡介一下。
首先,查閱案卷、審查判決書以及書寫一些執行通知書。剛到法院時,陳老師給了我一些卷宗以及一些已經結案的案件的起訴書和判決書。我把這些案件總結了一下,由于××市××區人民法院屬于基層法院,主要審理一些簡單的、危害性不大,以及可能不會判處無期徒刑或死刑的刑事案件。
例如盜竊案、職務侵占案、詐騙案、販賣毒品案、非法行醫案、故意傷害、搶劫案等等,所以,盜竊案占很大比重,其次是販賣毒品案和詐騙案。通過這些卷宗我還發現,盜竊案中盜竊數額一般都比較小,案件比較簡單、證據比較充分,所以多適用簡易程序,判處刑罰也多為拘役,并處罰金或者單處罰金;在故意傷害致人輕傷案件中,由于其屬于自訴案件,所以,邢老師多以調解進行結案,對刑事附帶民事案件中的附帶民事部分也多以調解結案,最終使雙方都能滿意。
另外,陳老師還教我書寫執行通知書,如有期徒刑、拘役用的執行通知書、宣告緩刑用的執行通知書等。這些通知書都是長聯的,一式四份,一份發送給看守所或存根,一份入卷存檔,一份回執,一份發給罪犯。對于在押的罪犯若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上,還需要另寫一份執行通知書,但與前者不同。因為現在要求裁判文書上網,因此陳老師又教了我如何書寫上網裁判文書審批表和結案登記表。
在了解案件如何判決的情況下,陳老師開始教我整理卷宗與復核判決書上的信息。
對于每一起案件,法院存檔的卷宗包括三卷,正卷兩本:一本是法院審理卷,屬第一卷;一本是檢察院的立案及證據卷,屬第二卷;副卷一本是法院判案內部文書卷,屬第三卷。而我們主要整理第一卷和第三卷。
這兩卷整理時要按照“訴訟檔案卷內目錄”中的文件順序整理,例如:先是起訴書(自訴書)及附件、送達起訴書筆錄、聘請、指定委托辯護人材料、調查筆錄或調查取證材料還有其他文件及開庭前的通知、公告底稿等開庭前的準備文件,其次是開庭審判筆錄、公訴詞、辯護詞、證人證詞及陳述詞、判決書、裁判書正本、附帶民事調解書、宣判筆錄等開庭審理文書,接著就是提押票、傳票、送達回證、執行通知書、存根、回執等執行文書,此外還有贓物、證物處理手續。
看著很簡單,實際涉及很多法學知識,特別是刑事證據和程序部分以及刑法罪名構成要件等知識。這些工作任務的順利完成是基本知識的嫻熟運用,也是對我基本知識的考驗。
作為一名實習生,我一直很喜歡去旁聽案件。這讓我第一次看見簡易程序在審理案件中的具體運用。這些案件案情簡單、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爭議不大。再者,××區法院屬于基層法院,符合簡易程序的適用條件。在整個開庭過程中,開庭時間很短,給人的感覺是開庭審理只是走下過場,法官對于此案如何判決早有結論。但我感覺,基層法院的法官任務很重,每天都會接到新的案件,而適用簡易程序就會給我們的法官節省了很多的時間去審理那些復雜的案件,沒必要走一些無用的步驟,那樣只會很浪費人力和財力。通過這幾起適用簡易程序的刑事案件的審理,我看到雖然審理時間很短,但必備的程序卻很完備,法院在這方面控制得很好。
但是,另一方面我認為法院在庭審制度方面還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審理的環境也需要進一步改進。另外,一般來說,如果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公訴人不一定出席支持公訴,這個環節會改為獨任審判員代為宣讀起訴書。而在普通程序中,則由公訴人宣讀,嚴格的要求是把起訴書從頭至尾宣讀一遍。但實踐中,一般審判長為節省開庭審理的時間而要求公訴人直接宣讀“經依法審查查明”以后的.部分,起訴書前半部分因為已經在核對被告人身份時使用過,這時就省略了。
公訴人宣讀完畢,審判員將詢問被告人和辯護人對起訴事實的意見并進行陳述,通常被告人和辯護人不會對事實有意見,但都會作一些陳述。實踐中有些被告人十分喜歡打亂現場審判員的思路,而且陳述的時候還會涉及許多問題,這就需要審判長自己分辨清楚核心,制止被告人肆意擴展,但是也要注意不能粗暴打斷,使被告人的陳述權受到侵害。
最后,我還想說一下我在××××年××月××日旁聽的一個涉及未成人妨害公務的案件。由于全市法院少年審判庭審觀摩暨少年審判工作現場會在二七區法院召開,故該案件被作為觀摩案件公開審理。雖然此次庭審在全省法院系統首創 “談話式”審理方式,并且盡量用談話的方式式,使用與未成年人閱歷、文化程度、生活環境相一致的語言,進行法庭調查及法庭教育,但我認為它始終是一起涉及未成人犯罪的案件,在眾多人旁聽以及多家新聞媒體報道的情況下公開審理,對于僅是中學生的兩名被告人而言,心理傷害很大,這也會給他們幼小的心靈產生很大的陰影,影響其一生。
而且,以后很可能會導致他們受到社會上人們對他們的歧視與排斥,無法真正回歸社會,最終選擇放棄自我。此外,雖然《刑事訴訟法》規定:16到18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不公開審理,也即可以公開審理。但我認為該案件性質不是太惡劣,危害性也不大,不應該公開庭審,至少不應該讓媒體公開報道并現場拍照。兩個未成年被告人因年幼無知,不懂法律才會違反法律,這也是我國法律宣傳不足造成的。
此外在實習中我也經常和邢燕老師討論一些案件和法學理論知識,如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認定和自首與坦白的界定,還有監視居住在實踐中的運用。因為刑事訴訟法及相關法律解釋均表明監視居住不可折抵刑期,但是公、檢機關為盡快偵破案件,會以監視居住對其折抵刑期的條件讓犯罪嫌疑人認罪或坦白,所以在起訴書及判決書上就會顯示“監視居住(限制人身自由)”這樣的話。我認為這樣做很好,便于操作,也有利于快速偵破案件,維護社會治安及受害人的利益,同時也給罪犯變相減輕刑罰,使其有悔過自新的機會并盡快回歸社會。
另外,我還發現,現在我省法院審判工作中的一大特色,即“圓桌庭審”。這種庭審模式在氛圍上強調 “和”,給當事人親切的感覺,也體現了審判工作者的人性化,最大限度地消除了當事人雙方的隔閡與對抗心理,拉近了當事人與法官之間、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情感距離,便于當事人之間溝通,也便于法官和當事人交流與溝通,進而進行調解。工作固然需要創新,但不能隨便改變規則。“圓桌庭審 ”雖然說有很大的優點,但這種優點更多的體現在民事審判庭以及刑事審判庭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
對于刑事審判庭使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多是一些性質惡劣、較復雜的案件,如果還使用“圓桌會議”的方式就無法體現法院審判的權威性以及法律的威懾性與嚴肅性。此外這種模式也不利于旁聽公眾看清當事人或犯罪嫌疑人以及法官的面目。所以,如何適用好“圓桌庭審”這一模式的重點就是明確它的適用范圍,明確什么類型的案件適用,什么類型的案件不適用。在這方面,我認為還需要進一步探索與總結。 以上是我在實習時學習的主要內容以及自己的見聞。
總之,這次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獲和意義可見一斑:首先,我可以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于實際的工作中。理論和實際是不可分的,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受到了鍛煉;其次,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實務中的運作有所了解,也對法言法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此外,我還結交了許多法官,他們對于我的實習提供了良好的環境和悉心的指導,在指導我理論學習的同時,也教會了我許多做人的道理。當然通過這次實習,我也發現了一些問題:首先,我在學校所學到的理論
知識與實際工作需要還有一定的差距;其次,就是人們的法律意識不強,不能有效的利用法律手段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或者是不懂法律,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有時已經觸犯了法律,甚至構成了犯罪。所以對人們進行普法宣傳還是很有必要的。在“依法治國”方針的指引下,我國的法制建設一定會更加合理與完備,也會給我國的經濟建設提供更好的法制環境。在此,再次感謝××市××區人民法院給我提供的實習場所和在實習過程中給我的幫助,使我學到了很多書本上學不到的知識,謝謝!
法學專業實習報告15
記得學西方法制史的時候,看到羅馬法學家塞爾蘇斯說過這樣一句話“法乃善與正義之科學”。對于這句話我很是贊同,不過對于善與正義的把握卻離不開經驗的積累,甚至有人這樣更是認為法律的生命在于經驗。所以,對于一個研讀法律專業的大學生來說,只是簡單的具備了一定的理論知識還是遠遠不足以解決實踐中所產生的許許多多的法律問題的。法學,并不僅僅是一門學科,它更是一種技巧,一門藝術,是需要我們在不斷地實踐中摸索與積累經驗的。因而,對于我們這些整天呆在象牙塔里的大學生來說,閉門造車是不可取的,讀萬卷書,不如行萬里路,假期的社會實踐活動就顯得尤為重要了!
正是抱著這樣的觀念,我于今年寒假在檢察院實習了二十多天。這四周的時間說來不長,但我依舊從中學到了很多,復習了之前所學的刑法,刑事訴訟法,還學到了很多在學校課堂上根本學不到的知識和技能,應該說是受益頗深。在具體實習過程中,我首次具體深入的了解到國家檢查機關的相關職能,細化了書本上的知識,對自己的學習和生活都有了一些思考,真正體驗了具體的實踐工作。
一、實習單位的.基本情況
因為大二的暑假就有機會留在南京的玄武區人民法院實習,對法院的工作有了一定的了解,而作為一名法科專業的學生來說,公檢法都是理想中的單位,所以我毅然放棄了再次留在玄武區法院鎖金村法庭的寒假實習,而是回到了老家的淮安市檢察院。由于一些原因,原本是應該去市級檢察院實習的,最后我去了淮安市清河區檢察院刑事監察局實習。我到了之后才發現這是這邊檢察院自己設立的一個部門,是將偵察監督科、公訴科合并成立的刑事檢察局。刑事檢察局下面設置了刑事檢察一科、刑事檢察二科即未成年人檢察科和社會管理科三個科室。我則是被安排在了刑事檢察一科。
二、實習工作具體情況
在每一件刑事案件的審查起訴階段,偵查機關都會將在偵查階段中調查、搜集得到的各種證據材料以及其他的證明文件、文書制作裝訂成案卷已送到檢察院。而這些案件最后又會全部移交到刑檢局的三個科室,由刑檢局的其中一位檢察官進行專人負責審查,然后就其中存在爭議的焦點提出討論,最后有刑檢局的局長決定是否提起公訴。主辦檢察官要承擔閱卷、提審、制作起訴書、公訴書等許多工作,任務十分繁重啊!
我進入刑事檢察局一科實習,主要任務就是幫檢察長做一些文件整理的工作,比如掃描,閱卷筆錄之類的,然后就是和檢察長去對當事人進行一些談話、到看守所提審犯罪嫌疑人、到法院開庭這幾類事情。雖然實習的時間不長,但還是將這些最主要的事情都見識了一遍的,我就其中的一些工作簡單介紹一下:
(一)、與案件關聯人談話
這應該算是我來檢察院所見識的人格,不給睡覺,不給吃飯之類的。我剛開始聽到的時候還真以為他被刑訊逼供了,因為我看他說的挺可憐的,可是談話結束后王科告訴我說他都是編的,之前的審訊都有記錄,再說了他把自己說的也太干凈了,沒問題反貪局就敢去抓人的么!我一想,還真是這么個理,那我就問王科接下來該怎么辦呢?王科就說因為他的翻供,所以得我們這邊進行調查,對材料上提到的受賄人一一進行談話,確認其受賄行為,任務量大了很多啊!這不,為了這一個案子,王科找了材料上的五個受賄人一一進行談話,有兩個在外地不方便過來,王科還親自跑去外地進行談話。
(二)、做閱卷筆錄
閱卷是刑檢局每個案件的雖然聽到這個有點小遺憾,不過可以了,做人不能太貪,這短短的二十多天我已經學到了很多知識,可以說對于我理解之前在學校學習的刑法和刑事訴訟法有了很大幫助。
實習所做的事對,我來數基本上都是首次接觸,有很大的新鮮感與樂趣,但對于檢察官來說絕對是枯燥乏味的。而且檢察官的數量又不多,這就導致每一位檢察官要承擔的案件數量相當大。而且檢察官的工作還要求其格外的細致,眼里容不得一絲沙子。我真的很敬佩他們。兩位指導老師每天要偵辦案件,還要帶我這么個不夠聰明的學生,我在他們的指導下,學到了很多知識,實習期間為了熟悉案件,我又重新翻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以及鳳科大帝編注的厚大刑法講義,加深了對刑法的理解,可謂是獲益匪淺。
真心感謝淮安市清河區檢察院刑檢局的幾位檢察官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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