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安全協議書模板匯編十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協議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協議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安全協議書10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協議書 篇1
甲方:教育咨詢機構
乙方: (家長: )
教育咨詢機構,專業提供教育信息咨詢、學科培訓服務的機構,以快樂、真實、簡單、自然地教學模式讓每一位學生的綜合能力得到提升,乙方通過試學后,對甲方的教育理念完全認同,本著自愿的原則,現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情況
1、服務期限:從 至
2、服務時間:
3、服務課程:
備注:如有時間沖突,可按甲方要求作適當調整
二、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小規模教學服務(不超過10人)
2、配備全程課程顧問
3、如有活動與其他機構合作需收入少量費用
三、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保證準時到校,不隨便請假、遲到,如乙方的確有事不能來,請務必提前向甲方請假,從而讓甲方掌握乙方所缺內容,以便下次提供更好的服務;
2、配合完成甲方所布置的家庭作業;
3、配合甲方完成英語的聽力、背誦、書面練習,堅持每天早、中、晚聽英語磁帶,從而創造一個良好的英語學習環境;
四、安全職責
1、在校授課期間內,甲方負責乙方在校安全問題,乙方應做到不遲到、不早退,否則甲方不負責乙方的安全問題。
2、乙方至 此段路程的安全問題由乙方全權負責。
3、對于非接送的孩子,家長應教育其提高安全意識(如交通安全,打架、出入網吧、游戲機室等)。甲方不負責非接送孩子上課以外時間(即上學、放學路上)的安全問題。
4、對于接送的孩子,家長必須嚴格執行接送時間,并且負責孩子上學、放學路上的安全。如有特殊情況,應第一時間與甲方聯系。
5、在服務期間,孩子是否需要家長接送:□ 需要 □ 不需要
五、其他規定
1、本協議以法律高度來規范甲方的服務行為,若產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訴之于法律部門。
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教育咨詢有限公司 (蓋章) 乙方(家長):
教育顧問(簽字)
年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書 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車間出租的安全管理,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制定安全協議。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應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湖北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
2、甲方依照有關規定認真辦理《安全協議》。
3、企業入駐前向乙方交清工作環境和水、電、要害部位等安全注意事項。
4、對乙方提出的有關安全問題,積極協助解決。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湖北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
2、乙方入駐前要對工作環境及相關設施進行檢查和確定,如有問題及時與甲方聯系。
3、乙方在租賃期間因違反安全管理的有關要求,造成單位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依法自行處理和解決;一切后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4、乙方人員不準私自動用、拆卸甲方車間原有的設施,由于未執行此項規定,造成乙方人員或甲方人員傷害,一切后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5、乙方在甲方區域內進行物料運輸、裝卸車輛,遵守甲方的有關安全規定。
6、乙方對本單位所有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并依法自行管理與檢查。
三、如甲乙雙方因工作需要到對方工作區域或甲方其他單位進行工程施工,提前與對方聯系。
四、由于甲方或乙方未嚴格執行《安全協議》約定內容,造成對方單位人員傷亡事故,按照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劃分責任,依法協商處理。
五、甲方或甲方上級專業部門有權隨時檢查工作車間及《安全協議》落實情況。對不安全隱患有權指出并要求責任方及時整改,由此造成的后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協議書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為了規范安全管理,明確雙方在深圳市xx區xx工業城xx路xx廠房xx層(以下簡稱:租賃場所)上的安全生產的責任和義務,確保廠房租賃期間的安全生產,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條例、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協議如下:
1、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
1.1、雙方對各自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應當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相關安全法規、條例和規定,
依法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明確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應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
1.2、雙方應當保證安全生產所需的投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1.3、雙方應當主動開展安全監督管理,落實安全防范措施,預防各類事故發生。
1.4、當任何一方的設施或系統發生異常狀況,有可能會危及到對方的安全生產時,應當在第一時間通知對方做好應急準備。(親子活動安全協議書)
1.5、當任何一方的設施或系統發生異常狀況,有可能會危及到對方的安全生產時,應當在第一時間通知對方做好應變準備。
1.6、任何一方如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當事方應當立即向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及對方報告,并盡力協助進行緊急搶救,防止事態擴大,同時要保護好現場。
2、甲方安全責任:
2.1、甲方應提供產權證等能證明其建筑物合法性的書面材料場地租賃安全協議書場地租賃安全協議書。
2.2、甲方有責任對租賃場所的安全生產予以綜合管理,甲方指定行政部作為乙方的接口及綜合管理單位。
2.3、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租賃場所的安全生產,督促乙方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2.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交和現場調閱有關安全資質、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措施、安全培訓等安全資料。
2.5、甲方有權隨時對乙方的生產場所、辦公生活場地進行安全監督檢查,發現事故隱患,責令乙方立即排除。
2.6、甲方有權根據現場的檢查記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乙方安全生產工作進行評價,并視具體情況扣除部分或全部安全生產保證金2.7、甲方人員進入現場必須遵守乙方現場安全管理規定,配合乙方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
2.8、甲方不得對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要求乙方在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下強行生產。
3、乙方安全責任:
3.1、乙方應提供在租賃場所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代表身份證、有關許可證等有效的證照。甲方應查驗相關證照、并復印留存。
3.2、甲方出租的場所,經甲、乙雙方確認,符合乙方生產經營的安全生產條件。如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由乙方負責整改,直至符合安全生產條件后,乙方可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3.3、乙方為自己生產經營活動中安全管理的主體,要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自覺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3.4、制訂切實可行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等,并張貼在醒目部位。
3.5、乙方應當依法做好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增強員工的法制觀念,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督促員工自覺遵守安全制度;員工應當持證上崗工作。
3.6、乙方必須自行提供本單位員工必備的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3.7、要做好定期和日常的安全檢查,防止傷亡事故、火災事故及其他事故的發生。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定期安全生產、消防檢查和監督。
3.8、要做好安全用電、防汛防臺、防中毒、防盜竊等工作。保持用電設施的完好,嚴禁亂接亂拉電線。根據要求,配備和維持好滅火器材,確保消防安全通道暢通。
3.9、嚴禁“三合一”。未經政府有關部門局面審核同意,禁止在承租的廠房、場所等房屋內居住人員。
3.10、凡涉及消防、安全許可的,應在取得相應的安全生產許可后,方可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3.11、凡涉及特種設備的,應取得相應的檢驗檢測合格證書后,方可投入生產經營。
3.12、加強勞動管理,依法做好從業人員的工傷保險。
3.13、廠房、場所的裝修和設備安裝應符合有關技術標準和消防等安全要求,不得破壞建筑結構。凡涉及國家規定需要審查驗收后方可使用的,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及時辦妥相關手續,并將備案材料交甲方存檔。
3.1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搭建、改建、改變房屋使用性性質;不得擅自轉租場地租賃安全協議書場地租賃安全協議書。
3.15、乙方不得損毀、丟失甲方原有消防設施;乙方應自行配置、維護保養消防設施(消火栓、滅火器、自動報警裝置、自動滅火裝置等消防設施),不得堵塞消防疏散通道。
3.16、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組織的應急演練。
3.17、乙方若在廠房內進行動火、破土、高處、危險化學品、受限空間專項作業應按《專項作業許可證審批流程》(WI094001附件8)到物業管理處辦理《××作業許可證》,并派專員監督。經物業管理處保安員檢查不符合安全條件的,不可動工。
3.18、乙方對確定為重大危險源或重大安全隱患的,應按有關規定報告市、縣(區)安全監管部門,并告知甲方。
3.19、如果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設備損毀、或人員傷害事故,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3.20、乙方如有以下情況,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廠房、場所的租賃協議,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包括扣除部分或全部安全生產保證金):
3.20.1、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違法生產、經營未按規定登記注冊以及無證、無照、無安全生產資質從事生產經營的。
3.20.2、不接受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管理不到位。
3.20.3、改作生產、使用、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場所的。
3.20.4、安全隱患嚴重又不認真及時整改。
3.20.5、擅自轉租或轉借出租廠房、場所。
3.20.6、發生傷亡事故不及時報告或不及時組織搶救。
4、其他條款
4.1、本協議生效后3個工作日內,乙方將向甲方繳納人民幣元作為安全生產保證金,
交甲方保管。安全生產風險金主要用于安全管理。對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不服從甲方安全管理的,甲方有權從此安全生產風險金內扣除,用作租賃場所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乙方承擔所在租賃廠所內發生的事故責任,安全生產風險金每年結算一次,不足部分由乙方補足。安全生產風險金的剩余部分,待租賃協議終止時,結余部分甲方應返回給乙方。
4.2、乙方在承租場所發生的安全事故或造成第三方傷害的,均由乙方負責。
5.效力及其他
5.1、本協議經各方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于相應租賃合同終止時終止。
5.2、未盡事宜應以主合同約定為準。本協議未盡事宜和修訂款項可經雙方協商或另行簽約。
5.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及乙方各執兩份。
甲方(章):乙方(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簽定日期:年月日
安全協議書 篇4
甲方(施工總承包單位):
乙方(起重機械產權單位):
丙方(起重機械拆裝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等,為明確甲乙丙三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三方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以茲信守。
第一條 起重機械概況:
(一)起重機械名稱:
(二)機械規格型號:
(三)機械統一編號;
(四)租用工程名稱:
(五)工程地點:
(六)租用期限: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權對乙方、丙方進行安全監督,對乙方、丙方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有權制止并處罰,有權要求乙方、丙方對作業過程中存在的`隱患限期整改。
(二)甲方為起重設備進入施工現場和拆裝提供必要的場地、照明等條件。
(三)甲方依據乙方提供的基礎設計方案,負責起重設備基礎施工,組織基礎驗收,并向乙、丙方移交起重設備基礎。甲、乙、丙三方驗收合格簽字后方可進行起重機械安裝。
(四)甲方負責按規范要求做好起重設備的防雷接地裝置。
(五)甲方負責起重設備的使用登記備案管理工作。
(六)甲方負責組織編制塔吊作業方案,施工現場有多臺起重機械作業時,編制群塔作業方案。
(七)甲方負責組織有關單位進行起重機械的驗收工作。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承擔起重設備的安裝、頂升、錨固、拆除的安全管理責任,保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二)乙方必須保證出租給甲方的設備安全可靠,不得將帶病、存在安全隱患的設備出租,出租前提供起重機械備案證明及自檢合格證明。
(三)起重設備一經安裝,就表示乙方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基礎地質條件、混凝土的強度報告及隱蔽工程驗收記錄等,甲方交于乙方的一切施工條件符合安全及作業要求。乙方對施工過程中由于上述不良因素而導致的事故后果負責。乙方應對基礎驗收負責,若因乙方沒有履行作業前安全檢查職責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負責對起重設備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的維護、保養和現場檢查,保證設備正常運轉和各種保險裝置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并將維護、保養和現場檢查記錄報甲方備案。
(五)乙方委派的特種作業人員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乙方對上崗證件的有效性負責,并保證所有證件按期進行復檢,且復檢合格。
(六)乙方應選擇資質合格的拆裝單位(丙方)進行設備的拆裝,并應對丙方拆裝作業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要求其整改。
(七)乙方應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并配備安全有效的防護用品。
(八)乙方負責起重設備的日常檢驗工作,若發現起重機械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的,應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九)乙方因違反國家或地方關于起重機械的安全管理法律、法規、技術規程等,而導致出現安全責任事故,導致人員傷亡的,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四條 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丙方對起重設備安裝、頂升、錨固、拆除過程中安全生產負總責。
(二)丙方嚴格遵守甲方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同時應服從甲、乙雙方的安全監督。
(三)丙方在進場拆裝前應辦齊拆裝報審手續,在手續不齊的情況下嚴禁進入甲方現場拆裝起重設備。
(四)丙方在拆裝前應到甲方現場實地考察現場情況,應根據現場情況編制起重設備拆裝方案及安裝與拆除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報甲方、監理備案。丙方按方案組織安裝、拆卸作業,丙方的專業技術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進行現場監督。
(五)作業前丙方須對其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
(六)丙方須保證安裝、頂升、錨固、拆除的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對特殊工種上崗證件的有效性負責,保證現場作業人員與拆裝報審表備案登記人員一致,否則,丙方承擔由于人員不一致造成的事故責任和經濟損失。
(七)丙方在作業時,須設置警戒區,并指派專人負責統一指揮和監護,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拆裝現場。
(八)丙方在安裝、頂升、錨固作業結束后,須按照要求對起重機械進行檢驗和調試,出具自檢合格證明,確保起重機械達到安全使用標準要求。
第五條 甲、乙、丙三方應共同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施工現場起重機械的安全管理規定。甲、乙、丙三方必須密切配合,相互監督。在起重設備進場前、安裝時、投入使用前、運行過程中共同協作,排除一切安全隱患,保證各項任務順利完成。
第六條 起重機械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乙方不得將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起重設備交于甲方使用。
第七條 塔式起重機使用前,甲、乙雙方應共同對塔司、信號指揮人員等進行聯合安全技術交底,相關責任人員簽字。
第八條 甲、乙、丙三方均無權指派無操作證人員上崗,因強行指派無證人員操作所造成的事故和損失,由指派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九條 乙方、丙方應保證起重機械在使用、拆裝過程中不影響甲方施工現場文明安全達標活動。
第十條 事故處理
(一)起重機械作業中發生事故時,甲、乙、丙三方均應保護現場、積極搶救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配合上級部門調查處理。
(二)屬于甲方的責任造成傷亡事故,由甲方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乙、丙方傷亡職工或家屬進行一次性經濟補償。但具體善后工作由乙方負責安排和處理,甲方不直接對乙、丙方職工及家屬。
(三)屬于乙、丙方責任或乙、丙方人員不服從管理、違章作業發生的事故,由乙、丙方自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傷亡職工或家屬進行補償,甲方不負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同時乙、丙方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及不良社會影響,甲方有權對乙、丙方進行經濟處罰,處罰標準:重傷事故每人次處以五萬元罰款;亡人事故每死亡一人處罰三十萬元。
第十一條 爭議條款
當甲、乙、丙三方發生爭議時,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進行判決、裁定。
第十二條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起重設備撤離施工現場及設備租賃合同結算完畢后終止。
第十三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無。
第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執兩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丙方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丙方代表:
協議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書 篇5
為響應低碳糊口、節能減排的號召,本著互惠互利、公道分攤部門直接本錢的原則,甲乙雙方及直系支屬代表經慎重協商,同意建立在完全非貿易盈利的基礎上互助拼車上放工。現就乘車途中安全責任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協議人:駕駛方(以下簡稱甲方)
搭乘方(以下簡稱乙方)
1、甲方為車主方,駕駛已經年檢合格的、正常保養的、已經按常規交納“車上職員座位險”的 牌轎車一輛,牌照為蘇E ,并提供駕駛服務。
2、甲方主觀上信守諾言,按照預先商定的乘車時間、地點提供利便,但并分歧錯誤任何的延誤所造成的任何后果承擔任何的責任。乙方應當完全按照商定的時間、地點準時候車。臨時變化時雙方及時電話聯系,但不管協商的結果如何,均互不追究延誤責任。
3、甲方保持車輛完好,嚴守交通法規,嚴謹酒后駕車,謹嚴駕駛,主觀上努力保證包括自身在內的所有乘車人的安全。但并分歧錯誤任何的原因造成的任何后果對乙方承擔任何的責任。乙方應當提醒、支持甲方遵守交通規則、安全行車,但除慫恿、脅迫甲方違法駕駛以外的任何原因造成的違章處罰或造成對第三方的責任/及或車輛損壞的/亦或甲方自身受到的傷害責任仍由甲方自行負責。
4、部門直接本錢的分攤方式:僅象征性的分攤部門高速通行費、油費:單趟15元/次、來回25元/天,由乙方于每周末一次性主動放于車內。
5、本協議自雙方及其直系支屬簽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提出不再拼車時自動失效。
雙方及直系支屬簽字
甲方: 乙方:
住址: 住址: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甲方直系支屬代表: 乙方直系支屬代表: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安全協議書 篇6
為了進一步增強學生、家長和學校的安全意識,明確安全責任,保障學生安全,根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法通則》、國家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特與學生家長簽訂本責任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家長委托的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應依法對學生進行監護和教育,其監護關系和責任不因學生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學生父母或其監護人應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和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及紀律的教育。
2、學生在自行上學、放學、離校、返校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在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學生請假、無故逃課、曠課期間所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3、學校堅決杜絕學生乘坐非法營運車輛、車況不好的車輛、“三無”車輛、農用車輛、超載車輛及電動車、摩托車。家長要教育孩子不乘坐非法營運車輛,更不能帶孩子乘坐非法營運車輛,學生不遵守交通規則,乘坐非法營運車輛或車況不好的車輛及“三無車輛” 、農用車輛。騎自行車等外出,不遵守交通規則,說笑打鬧,飚車拐彎、搶行、帶人;騎電動車、摩托車和不安全車輛外出,由此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由家長負責。
4、在放學后、節假日、寒暑假、雙休日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學校,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5、學生私自玩火、電、水、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私帶銳刀鈍器物造成的人身傷害;在與他人發生矛盾和糾紛時,沒有向老師、班主任、學校領導或其他相關部門反映,用暴力解決問題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6、學生違反法律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紀律,實施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7、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8、家長或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患有特殊疾病,隱瞞和未告知學校,發生的安全事故或人身傷害及病狀等學校概不負責。
9、未成年學生的身體、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已被學校告知,但監護人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10、學生在校外商店、攤點等購買食品,發生的飲食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11、學生翻越或推拉圍墻、欄桿、門窗,私自進入施工區,私自下河(塘)游泳,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12、因學生吸煙、酗酒、賭博、甚至吸毒、參與邪教組織或封建迷信活動、迷戀網絡游戲、網上聊天、進入網吧和經營性歌舞廳及與有不良行為的人交往而造成的損害,學校概不負責。
13、家長應積極配合學校和社會做好孩子的禁毒教育和反邪教教育,使他們從小認識毒品和邪教的巨大危害。
14、學生因違反學校明文規定禁止的有關條款,造成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學校與家長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學年。本協議中沒有涉及到的問題,依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規定為準。
甲方(學校蓋章): 乙方:(學生家長或其監護人)(簽字):
校長(簽字): ( )年級( )班 學生(簽字):
安全協議書 篇7
1、嚴格執行《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貫徹執行國家現行的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建設工程強制性標準。
2、督促施工單位落實安全生產的組織保證體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對工人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及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
3、審核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的安全技術措施,審查施工單位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安全資質和證明文件。
4、檢查并督促施工單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術標準和規范要求,落實分部、分項工程或各工序的安全防護措施;
5、監督檢查施工現場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衛生防疫等各項工作;
6、進行質量安全綜合檢查。發現違章冒險作業的要責令其停止作業,發現安全隱患的應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責令停工整改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監理人員應及時向建設行政部門報告。
7、審核安全管理體系和安全專業管理人員資格;
8、審查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結構的使用安全技術方案及安全措施,安全設施和施工機械、設備的安全控制措施,施工單位應提供安全設施的產地、廠址以及出場合格證書
9、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協助業主做好施工現場的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工程監理單位:天津華北工程監理公司
現場安全負責人:xxx 聯系電話:xxxx
日 期:20xx年5月25日
安全協議書 篇8
學生的安全重于泰山,我校在抓好教學質量的同時十分重視對學生的安全教育,為了使我們的安全工作做得更加周密,希望家長能配合學校做好對學生各方面的安全教育工作。走讀學生是安全教育的重點,為加強我校走讀生的管理,也為了能讓家長增強安全意識,明確自己的教育責任,確保您子女的安全,按照我校的實際情況特與您簽訂《********中學走讀生安全協議書》。
家長是學生的法定監護人,家長對學生的安全負有教育﹑管理和監護的責任。子女在走讀期間家長應有以下管理責任:
1、學生申請走讀必須經家長同意。學生走讀期間家長作為監護人應對子女的交通安全和校外的管理全權負責。
2、家長應向學校提供家庭準確的地址和聯系電話,主動了解學校上課的作息時間,督促子女按時到校學習,參與學校規定的各項活動。并經常與班主任和老師聯系,了解子女在校情況。如果家長有失教育管理監護職責,造成事故,家長應承擔相應責任。
3、走讀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的校外安全責任,應由家長負責管理。學生放學后及放假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應由學生本人和家長負責,事故責任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或其他有關規定認定。學生放學后,進網吧、游戲廳等社會娛樂場所出現不良后果,或在社會上交友、參與不健康活動或有危險性活動,出現安全事故應由學生本人和家長負責。
4、學生不能按時到校,家長必須向該生所在班級的班主任履行請假手續。
5、學校正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所發生的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學生、家長承擔。
6、走讀生晚休由監護人或監護人指定的人監管在家休息,監護人或監護人指定的人必須督促自己的子女上課時間到學校上課,否則后果自負。
7、走讀生離校時,如無家長接送,所發生的一切事故由學生本人及其家長負責。 此協議書一式四份,家長、學校、班主任各執一份,教室公示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我同意走讀,也同意《********中學走讀生安全協議書》內容。
家長(簽字按手印): 家長聯系電話:
學生(簽字按手印): 家庭住址:
班主任(簽字):
分管領導(簽字):
********中學
20xx年4月3日
安全協議書 篇9
甲方:(施工單位)
乙方:(施工人員)
簽約地點:
一 通用部分:
為規范建設項目HSE管理的運作,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安全方面的具體責任,經過平等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責任:
1.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必要的培訓和審查,確認符合《安全生產工作規定》第93條所列條件;
2.開工前,甲方本工序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應對乙方對進行全面安全技術交底;對特殊作業、危險作業的施工項目,必須對乙方開工作前的安全措施進行檢查,并在施工時派人監督實施;
3.根據工作實際情況給予乙方其它必要的協助;
4.甲方須為乙方購買工傷保險,有關的費用已包含在工程款項中;
5.甲方須為乙方提供必備的PPE(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二) 乙方的責任:
1.確保提供給甲方的資料(上崗資質證書、施工簡歷、近2個月內的安全施工記錄資料等)真實無誤;
2.按甲方管理制度要求辦理必須的施工許可審批手續;
3.每天檢查施工所用的一切施工機械、工器具以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并確認上述工器具在有效的檢驗周期內已檢驗合格,并滿足施工要求;
4.施工前對所有工序都已經接受過相應的安全教育,并經甲方提供的考試合格 (考試試卷保留一年以上,以備查閱);
5.本人的身體狀況符合施工要求;
6.開工前,施工技術措施和安全技術措施得到甲方HSE管理人員審核同意才可開工,并取得本專業負責人同意后,方可開工;
7.開工過程中,嚴格執行已批準的施工技術措施和安全技術措施;
8.進入電力生產區域和廠區,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和甲方所有的安全文明生產規程、制度和標準;
9.自覺接受和遵守以下的作業安全守則(即第二部分:起重作業HSE要求和第三部分:起重作業危險源及其控制);
10.發生事故時,有義務協助搶救傷員、作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并向甲方的相關部門匯報。
11. 乙方在甲方所提供的本工種安全作業的條件不滿足時有權拒絕開工。
12. 乙方有權獲得相應工種所必須的PPE(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三) 凡因為乙方的責任而造成的人身傷亡、設備事故,乙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四) 乙方有違章施工或違反甲方現場的安全健康環境管理方面的規程、制度、標準時,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乙方應主動接受處罰,在規定時間內向甲方財務部門交納罰款,否則甲方有權在該項目的工資款中予以扣除。對于不服從甲方HSE等有關部門管理的乙方或嚴重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責令乙方限期退出現場并不得重新錄用,期間所引起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五)甲方根據國電公司發布的《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進行事故和異常的調查,乙方不得拒絕或以種種理由設置障礙,其調查報告的內容,不作為處理和判斷民事責任和其他法律責任的依據。
(六) 本協議僅對施工安全健康環境責任問題進行界定,有關工程質量、施工時間及其款項等系列問題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七) 協議有效期限:200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
(八)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有壹份,監理執有壹份,乙方執有壹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協議生效,履行期滿即告終止,但有效期可追溯至200 年 月 日起。
二 測量作業HSE要求
1、總則
1.1 從事測量的人員應經過專業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并應熟悉溺水、人工呼吸、中暑等一般急救常識。
1.2 從事測量人員應經身體檢查,地下鐵路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眩暈癥等妨礙本作業的其他疾病生理缺陷。
1.3 進入測量場點,測量人員必須有穿著勞動保護鞋、安全帽及適應時環境的個人防護用品,水上測量作業必須遵守水上有關安全規定,配足救生設備,個人必須穿著救生衣,不準一人單獨上艇、筏工作,必要時作業期間升掛掛慢車旗號。
1.4 水上測量作業乘坐交通艇必須有遵守交通艇限員定額,嚴禁超載,艇筏未停定,不可爭先恐后跳躍上落。
1.5 因施測需要人員下水時,必須兩人以上監護照應,不了解河床情況不準跳水。
1.6 水上搭設的測量平臺或觀測點,應牢固可靠,便橋通道踏板應平鋪,并有防滑條.平臺及便橋臨邊,必須牢固架設護欄桿.
1.7 攀登、高處施測必須嚴格遵守高處作業安全規定。
1.8 四級風以上應停止水上及高空測量,確保測量精度。
2、測量設備的檢定、校準及其使用要求
2.1 I類設備必須嚴格按國家檢定、校準規程規定的檢定、校準周期進行檢定、校準。
2.2 II類設備按作業要求定期自行校準。
2.3 測量人員使用測量設備時應嚴格設備說明書和操作規程要求正確操作。
2.4 測量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出現故障,使用人員應做出明顯標記,同時對給出的檢測結果進行數據追蹤,對其有效性重新確認。
2.5 測量設備在搬運過程中,應輕抬輕放,避免受擠、壓、震、潮及倒置。
2.6 2.6安裝、調試測量設備由專門技術爪員負責,以防調整不當校準失效。
2.7 測量設備使用完畢,應立即擦抹干凈后妥善保管,精密測量設備立放回盒內存放,避免碰壓、損壞和銹蝕。
2.8 測量設備應存放在干燥通風的地方,應經常進行保養維護良好的工作狀態和準確度。
三 測量作業危險源及其控制 (紅色代表危險源,黑色代表控制措施)
1 、人落水時溺水
1.水上施測時必須有穿著救生衣。
2.因施測需要游泳時,兩人以上監護照應。
3.水上觀測平臺、便橋臨邊設置牢固防護欄。
2 、高空、樊高高施測作業墜落
1. 在高空施測平臺臨邊設置防護欄。
2. 登高建筑物時,盡量行走專用樓梯,需攀登施測時,要配掛安全帶,注意系扣安全帶的物體是否牢固。
3. 在山坡或斜坡攀登施測作業時,禁止兩人同垂直方向攀登,避免浮石滾滾落傷人,注意攀扶、腳踏的物體是否牢固可靠。
3 烈日高溫中暑
1. 夏天長時間在烈日高溫下施測工作,容易中暑,有條件時盡量使用遮陽傘,無其他作業環境影響時可使用遮陽草帽。
2. 攜帶適量的清涼飲用水。
4 作業傷害
1. 在水面使用繩索測量橫斷面時,要注意人員站的位置,防止船艇移動時被搖擺的繩索將人拌跌下水。
2. 測點打木樁時要檢查錘子是否良好,并注意旁人,避免傷及他人。
3. 攜斧刀操作要先檢查斧刀柄是否牢固,操斧刀不準帶手套,防止斧刀傷人。
5 山區測量遇輸電線路及高壓輸電線時
1. 立尺人員必須注意上方高壓線路,防止塔尺接觸高壓線。
2. 立尺人員不得將尺伸出直立行走,以防輸電線觸及桿尺傷及人身。
3. 在輸電線區域內測量應配穿絕緣靴,在視距范圍內,測量同組人員應提示立尺人注意安全。
6 山區測量受野獸、蛇蟲傷害
1. 在未開發的野外或山區測量時,要事先了解當地野獸、蛇等蟲害,在作業時,注意設下的捕獸設施。
2. 穿著防護鞋及個人防護用品。
3. 攜帶適宜的防治蟲害應急藥品。
4. 不熟悉當地情況,應雇請當地的向導協助工作。
甲方代表: 乙方簽字:
甲方蓋章: (指模)
見證單位:
監理代表:
監理蓋章:
安全協議書 篇10
甲方:xx志愿者協會天使媽媽團代理監護人
乙方:
20xx年7 月19 日,xx志愿者協會天使媽媽團組織結對幫扶兒童進行常州恐龍園親子一日游活動,乙方為出行兒童 的監護人簽署此協議,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保證兒童出行安全,雙方特約定如下:
1、xx志愿者協會天使媽媽團組織幫扶兒童與結對媽媽的親子活動,應承擔下列職責:(1)、對出行兒童進行監督和指導。(2)、提供適宜的交通工具,保證交通工具的安全。(3)、提供適宜的衛生等條件。(4)、同意甲方對兒童進行管理和教育。(5)、向乙方提供適宜的聯系方式,以便緊急情況發生時可以相互聯系。
2、乙方作為 的監護人,同意該兒童參加由陽光志愿者協會天使媽媽團組織的親子活動,保護兒童的身體健康,照顧兒童的生活,應為兒童參加活動的安全負責。甲方應在活動中履行下列監護義務:(1)、遠離河流、水塘等地,尤其是沒有任何防護設施的地方;(2)、不帶兒童在靠近馬路的地方玩耍;(3)、注意地面是否有障礙物,如果有臺階、石塊、磚頭、塑料袋等容易絆倒幼兒的東西,帶著兒童繞開;(4)、地面是否濕滑,有青苔、積水的地方要告訴幼兒繞過去;(5)、如果兒童要玩水,乙方一定要寸步不離地看護。(6)、出發前告訴兒童要去什么地方,要注意些什么等等;(7)、不是所有的游戲都適合你結對的兒童,代理監護人要會判斷,如果覺得不安全,一定要明確地阻止兒童;(8)、甲方到了目的地,不要只顧拍照、談天,哪怕是在視野開闊的平地,視線也不要離開兒童;和兒童一起玩耍時,更要時刻提醒兒童,對兒童進行管理和教育。(9)、甲方應佩帶手機等通訊工具,并將號碼告知陽光志愿者協會天使媽媽團負責人。
3、責任承擔:(1)、監護人違反監護職責和安全協議書,給幼兒造成的傷害或損失,由監護人負責。(2)、若有證據證明是甲方的故意行為造成兒童權益遭受侵害的,由甲方承擔相關責任。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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